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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笑囧情:一代妖后养成记-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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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妙莲张大嘴巴。
  咦?这不是高照容吗?她又再回到酒吧跳钢管舞了,还取了一个艺名叫高玛丽。
  冯妙莲的灵魂,飘到668包厢。包厢里面,除了元澄,双蒙,何晨天,洛子喻这四个大帅哥之外,还有一个年轻的女子——以前冯妙莲在梦中见过,她叫安喜儿,跟北魏的小喜儿长得一模一样。
  只听安喜儿说:“待会儿杰哥就来了,刚才他听你们唱歌了,不住点头微笑,他准是对你们极是满意。”她又再说:“这位杰哥,叫南宫杰,我同学的表哥。杰哥在十年前,曾在一家很有名气的电视台参赛,获得季军的好成绩,给一家很有名气的唱片公司看上了,签约成为他们的歌手,可是遗憾的是,后来杰哥的嗓子坏了,不得不退出了娱乐圈。因为喜欢音乐,杰哥便开了这家‘雕刻时光’酒吧。”
  这时候有一个男子走了进来。
  三十岁左右的年龄,中等个子,一身青黑西装,平头,薄唇,脸容姿整,虽然不是很英俊,却是耐看型。
  众人站了起来,安喜儿介绍说:“这位就是我跟你们说的雕刻时光的老板杰歌。”她又再介绍:“这位是元澄,他是双蒙,这位是何晨天,还有这位是洛子喻。”
  四人恭恭敬敬说:“杰哥。”
  南宫杰笑:“你们都坐下吧,别客气。”
  众人坐了下来。
  南宫杰问:“你们喝些什么?”
  双蒙说:“果汁吧。我们都是自己开车来的,不能喝酒。”
  于是南宫杰吩咐服务生:“新鲜果汁每样都榨几杯来。”服务生走后,南宫杰笑着说:“刚才我听了你们四位的演唱,对你们的期望极高,颜值高,形象佳,音乐底子好,搞起音乐有自己的一套。就是‘Flowerboys’乐队这个名字有些拗口,如果把‘Flowerboys’翻译成中文,由“Flowerboys”乐队改为花美男乐队,那是最好。”
  元澄,双蒙,何晨天,洛子喻互相看了一眼。
  然后何晨天说:“我们听杰哥的。”
  南宫杰说:“我闯过娱乐圈好几年,多多少少也知道娱乐圈一些事,还知道娱乐圈中那些光彩四射令人艳羡的大明星成名之路。明星的成名之路,一般有几种。一:被星探相中,像林青霞,在台北逛街被星探挖掘,高圆圆,在快餐店吃饭时被星探相中;二:误打误撞,陪朋友去试镜,朋友没入围,自己反而被导演相中,像周渝民,就是陪朋友试镜时被电视制作人柴智屏挖掘的;三:参加选秀。李宇春,超级女声比赛总冠军出道,如今成为中国最具社会影响力和传奇性的著名流行女歌手、唱作人,华语乐坛流行天后。”
  ——

☆、第783章   梦回现代4

  元澄,双蒙,何晨天,洛子喻认真地听。
  南宫杰又再说:“还有重要一点,明星一定要有自己的经纪人。一个好的经纪人,会为明星打理合约,处理绯闻,一个有本事的经纪人,会把籍籍无名的小人物捧红为呼风唤雨的大明星。像霍汶希,容祖儿,梁洛施,Twins,谢霆锋便是她捧红的;王菲,陈奕迅,是陈家瑛捧红;周杰伦是吴宗宪捧红。所以说,有了千里马,必须要有伯乐。经纪人,就等于是明星的好伯乐。”
  元澄,双蒙,何晨天,洛子喻面面相觑。
  还是何晨天开口问:“杰哥,你是不是想要对我们说些什么?”
  南宫杰说:“我对你们乐队极有兴趣,想跟你们合作。不但把你们乐队成功打进娱乐圈,还要让你们成为国内顶尖乐队。”顿了顿,他又再说:“如果你们愿意跟我合作,我会成立一个工作室,做你们乐队的经纪人。”
  元澄,双蒙,何晨天,洛子喻又再面面相觑。
  南宫杰说:“我一直有成立工作室的打算,只是没遇到有潜力的乐队和歌手。既然你们是千里马,有做大明星的潜力,那我为什么不做伯乐?我虽然不能保证能够百分之百成功,但不去努力争取,又怎么会知道有没有成功的机会?与其守株待兔,不如主动出击,寻找可行之路。”
  这次是元澄问:“如何出击?”
  南宫杰说:“成立一个工作室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以地下乐队的身份,筹备开一场演唱会,用这样一个公开的表演形式,将自己的作品介绍给唱片公司,还有观众朋友认识。”
  南宫杰这一提议,顿时得到了元澄,双蒙,何晨天,洛子喻的认可,双蒙说:“杰哥所说的那样,不去努力争取,又怎么会知道我们有没有成功的机会?”
  南宫杰说:“办演唱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要确定场地,具体的时间,再接着是市场定位,包装风格,市场推广及宣传等工作。再然后是舞台设计,歌手造型创意。演唱会不是以赚钱为目的,只是投石问路,目的是造声势,让观众朋友认识,希望有唱片公司抛出橄榄枝,为能够进军歌坛作努力。”
  这时候又有人走进了包厢来。
  是一个很年轻,很妖娆的女子,化着浓妆,把一头长发染成了火红色,她睫毛很长,长得都不像是真实,很深的眼睑上抹着浓浓的紫色眼影,猩红而又饱满丰盈的嘴唇,是那样的性感,娇媚,似乎天生就应该是纸醉金迷。
  冯妙莲一看,原来是高照容。
  只见她一摇一摆扭着腰枝走了进来,那盈盈一握的小腰身扭呀扭,像田里的水蛇,又像河岸上春风中的高照容。刚进门来,未言就先笑,她娇滴滴地说:“哟,杰哥在这儿陪几位帅哥们喝酒了,也不叫上我。”
  南宫杰问她:“跳舞完啦?”
  高照容说:“早完了,听说你在这儿喝酒,就跑来凑热闹啦。”
  ——

☆、第784章   梦回现代5

  高照容还是刚才在舞台上跳钢管舞的打扮,只不过是在火红色的胸衣外面套上了一件白衬衣,没扣上钮扣,因此她丰满的胸白花花的小半露,让人喷血的深沟,肆无忌惮地张扬在众人眼前。
  她眯起一双媚眼,径直朝南宫杰走了过去,一屁股的坐在他身边,靠近着他。然后,她跷起了二郎脚,为自己点燃了一支烟,也不理会众目睽睽,吐出了鬼魂般的烟雾,挑逗似的喷了在南宫杰的脸上,嘴角边夹缠着暧/昧的笑。
  南宫杰拍手拍了拍她:“玛丽,别闹,我跟这四位帅哥说正经事。”
  高照容又再喷了一口烟:“什么正经事?”
  南宫杰说:“我计划成立一个工作室,成为他们乐队的经纪人。”
  高照容来了兴趣,顿时熄灭了手中的烟:“杰哥,如果你成立一个工作室,也顺带把我签了吧,如果单单有帅哥没美女,未免太过单调是不是?”
  南宫杰看她一眼:“我工作室是培养歌手,而不是跳舞蹈。”
  高照容一笑:“杰哥你不知道吧?我可是科班出身——我在艺术学院,学的是声乐专业。我唱歌比跳舞还要好,只不过我喜欢跳舞而不喜欢唱歌而已。杰哥不信,那我给你清唱几句?”南宫杰还没说“好”,高照容已张嘴唱了起来:“……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一点也不稀奇。男人不过是一件消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什么叫情,什么叫意,还不是大家自已骗自己。什么叫痴,什么叫迷,简直是男的女的在做戏……”
  高照容倒没有吹牛,唱歌比跳舞还要好。
  她的歌声蕴藏着一份独有的灵气,有由宽阔音域引发的带有粗旷质感的声音爆发力,给人一种淋漓尽致,悠然神往入味三分的震撼。
  南宫杰惊诧:“咦?玛丽,想不到你的歌还真唱得不赖。”他沉吟了一下:“这样吧,我先签了他们四个,给他们办一场演唱会,你做他们的嘉宾。人家大明星演唱会,还会邀请嘉宾捧场,营造气氛什么的。如今花美男乐队没有什么名气,办演唱会,如果整个晚上单单让乐队演出,未免太过单调,不如让你做嘉宾,也唱几首歌来调剂调剂。”
  没有人有异议。
  只有何晨天开玩笑:“杰哥,你是不是因为高小姐是个大美女,所以来个假公济私,搞裙带关系?”
  南宫杰笑骂:“你这小子,说什么哪?我还不是为了想把演唱会搞好?演唱会如果演砸了,难道对我有益处?”
  何晨天连忙打揖唱诺,吹捧说:“哎,其实我挺欣赏悦高小姐唱的歌。说句实话,高小姐唱的歌很好听,比很多大歌星唱处好听多了。”
  高照容喜笑颜开:“谢谢帅哥夸张。”
  冯妙莲耸耸肩。
  她跟北魏的高照容水火不相溶,因此对眼前的高照容也没什么好感。就在这时,忽然一道白光闪电般的向冯妙莲袭来,她的眼睛一阵阵刺痛,看不到眼前的景物。冯妙莲感觉到她的灵魂,飘忽了起来,在无尽的空间滑行。
  ——

☆、第785章   梦回现代6

  忽然,冯妙莲的耳边,传来了小喜儿的哭声:“主子,你快醒醒啊!主子,求求你了,醒醒啊!”
  冯妙莲把眼睛睁开了。
  映入眼中的,是小喜儿一张哭得一塌糊涂的脸,双眼肿得像核桃一样。而元宏则坐在床口,紧紧握着她的手,把她的手放到他胡子拉渣的脸上。元宏瘦了,憔悴了,眼睛周围有一圈青晕,眼内布满了血丝。
  冯妙莲又再回到北魏来了。
  但她的病,并没有好转。像了十年前那一场大病一样,生得很奇怪,来势汹汹,先是浑身酸疼,四肢无力,鼻塞,头晕,还高烧。
  吃了几天太医开的药,冯妙莲的烧好不容易退了。
  但又再添了新症状。先是腹绞痛,胀满,恶心,呕吐。脸孔,身子,四肢,密密麻麻的出现了红色斑丘疹,刚开始的时候像了蚊子咬那样,没过多久,那些小红点,渐渐扩散,变成了一块块红斑,伴着剧烈瘙痒,灼热感。
  那一块块的红斑,经搔抓后,成了多角形丘疹,覆有糖皮样鳞屑,密集成群。再接着,那些丘疹融合成片,形成苔藓样变。
  十年前冯妙莲得的病,是太后下的毒。
  这毒药,是用麻风病人的血液制作而成,症状跟麻风病看上去是一样,不容易辨别出来。中了这种毒的人,不会马上毒发身亡,但慢慢积下来,五脏六腑俱损,毒性发作,就会病如山倒,无药可救。
  太后死了,到底是谁下的毒?这并不难猜出来——如果元宏猜不出来,那他就是大蠢蛋一个了。
  深夜,椒房殿内。
  元宏坐在一张椅子里,嘴角隐隐约约蕴着一抹冷冽笑意,目光冰冷,在烛光下,给人感觉到是那样的寒凉,如冰渊般。
  双二站在元宏身后,而冯清,则一脸惊恐跪在元宏跟前。元宏微微抬起眼,盯着冯清问:“冯才人,你知道朕为什么在半夜三更请你到这儿来么?”
  冯清脸色惨白,一额冷汗,结结巴巴的说:“臣妾……臣妾不知道。”
  元宏眼光如凝霜般盯着冯清,一双灰暗阴森的眼睛,仿佛藏着万千把阴寒的利剑一般,他忽地一拍桌子,暴喝一声说:“皇后的病,是不是你下毒?那毒,是太后给你的,对吧?你为何如此狼子野心,竟然对皇后下手?”
  冯清三魂不见七魄,直打哆嗦说:“臣妾……臣妾——”
  她咬了咬嘴唇。
  既然元宏知道是她下的毒,她狡辩也没用,不如横下心来,实话实说:“那毒,确实……确实是太后给臣妾的。太后临终前对臣妾,陛下对大姐一直不忘情,她去世后,如果不出所料,那大姐还会回到宫中的,如果大姐安分守己还好,再继续在宫中胡作非为兴风作浪,必定要把她除去。”
  元宏冷冷的说:“冯才人,在宫中胡作非为兴风作浪的不是皇后,而是你吧?”
  冯清一下子的忘记了害怕,不禁愤慨起来:“赶走高贵人,长期霸占陛下独宠,打压排挤宫中各嫔妃,大闹瑶花宫,多次私自出宫,跑去姑娘楼闹事……这些不是胡作非为兴风作浪?”
  ——

☆、第786章   梦回现代7

  冯清又再说:“陛下宠爱大姐,对着大姐的骄横跋扈视而不见,臣妾一而再,再而三的忍容大姐,可大姐依然如故,毫不收敛,让大姐继续在宫中,乃是祸国殃民的祸,因此臣妾思量再三,才不得不对她下毒。太后生前说过,天子贪图美色,不思国事,不是什么好事。历来亡国之君,有不少是因为红颜祸水,像夏代的妹喜,周朝的褒姒,春秋的西施,三国的貂蝉。一个有作为的皇帝,是不应该沉浸在儿女私情之中的。”
  元宏眸华一寒,脸上尽是怒意:“朕倒是认为,不是皇后骄横跋扈,而是你心胸狭窄,屡次为难皇后。既然你容不下皇后,也别怪朕心狠。冯清,这段日子里,你就多吃斋多拜佛,让佛祖保佑皇后平安无事,如果她真的有什么事,你也别想活命!”
  冯清神情倔强:“臣妾下了决心给大姐下毒,就没想过要活命。”
  元宏盯了她看,那张俊美的脸孔毫无表情,眼中不经意的闪过了一抹野狼般的野性和暴虐,他的声音轻飘飘的,却是阴森森,让人听得毛骨悚然:“是么?冯才人,你在宫中多年,宫中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吧?”
  冯清一听这话,不禁又再惊恐了起来,喃喃:“知……知道。”
  元宏身子往椅背上一靠,眯着一双冷酷的眼睛:“宫中的规矩,犯了大错的人,并不是想死就能轻松死的,要受尽非人折磨,生不如死,最终死无全尸。”
  冯清的一张脸变得像纸那样白,没一点血色,忍不住阵阵寒意,从背脊涌上来,她控制不了自己,全身簌簌不已地颤抖起来。
  元宏声音阴森森,慢条斯理地问:“你知道不知道,有一种刑罚,叫坐木驴游街示众?”
  冯清一张脸更是没有血色,身子哆嗦着,几乎要瘫软在地上:“坐……坐木驴游街示众……”
  冯清当然知道“坐木驴游街示众”的刑罚,那是一种专门针对女子,超暴力,超变态,超残酷,超下/流,超不人道的刑罚。
  被刑罚的女子,全身衣服被剥光,强按在木驴上,由四名大汉抬着游街。游街队伍的前面,有衙役敲着破鼓,破锣,以吸引众人。
  那木驴,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
  最变态,最残酷,最令人恶心的是,被刑罚的女子,光着身子仰躺着,身体的那个女人最隐蔽的地方,完全清晰的暴露在众人面前。
  更变态,更残酷,更令人恶心的是,被刑罚女子的两条大腿被四枚大铁钉钉在木驴上。驴背上有一粗一细的两根圆形木杵,随着木驴的推动,循环着,有规律地一挺一挺的直往她那个隐蔽的地方——细的木杵插进一个地方,粗的木杵插进另外一个地方。
  游街的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旁边的一个衙役,拿了一条鞭子,抽打一下被刑罚女子的后背,女子就得喊:“罪妇某某,因造谣惑众,造谣生事,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
  被刑罚女子不但要承受光着身子游街示众的极度耻辱,还有受身体上被木杵侵犯的****痛苦。
  通常惩罚结束,被刑罚女子已是半死不活,奄奄一息。
  ——

☆、第787章   梦回现代8

  元宏的声音很冷,仿佛是来自地狱般,他自言自语:“坐木驴游街示众——朕只听说过,还没有亲眼见过,听说,很有趣儿。”
  冯清早已吓得魂飞魄散,屁滚尿流。
  她边哭边语无伦次的说:“陛下,不要,不要啊……求求你了陛下,饶过臣妾吧,看在臣妾是太后娘家侄女的份上,饶过臣妾吧,陛下!”
  元宏看她,一双眼睛犹如万年冰封的湖泊,满目寒气:“既然有今日,又何必当初?如想不受‘坐木驴游街示众’的刑罚,你就多吃斋,多拜佛,让佛祖保佑皇后平安无事——对了,如今你自己自裁的话,那会更惨,将尸体处枭首示众,剥皮实草。”
  所谓的“枭首示众,剥皮实草”,就是砍下头颅,挂到竿子上,再除去衣服,把整张人皮剥下来,塞上稻草,摆到城门旁示众。
  冯清瘫坐在地上。
  冯妙莲喝下了王太医开的药,瘙痒和灼热减轻了不少。
  她又再昏昏沉沉睡去。
  这一睡,她的魂又回到了二十一世纪,飘荡到了一家豪门人家的别墅,别墅很气派。周围用高高的铁栅栏围了起来,走进大门,是一系列的建筑群,清瓦红砖墙砖瓦结构,典型的欧陆风韵,屋顶呈塔尖状,看上去像是小巧的教堂。里面有游泳池,花园,还有大屋小屋,亭廊殿阁……咦,这不是元澄的家吗?
  冯妙莲的魂,走进小洋楼,上了三楼,进了一间房间。
  那是一间书房,很大,空间通透并干净利落,装饰以简洁的白色为主色调,水晶大吊灯,白色的墙,白色的摆设,白色的椅子,白色的沙发。
  中间摆放着一只水晶打造的大花瓶。
  花瓶圆底,细颈,上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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