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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王妃:古代万元户-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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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公子,没想到你们京城来的人,也能接受我们这种乡村风俗。”
夜大郎此时看端瑞,也是越看越满意。
端瑞微微一笑,双目含情地看了一眼夜珍珠道:
“有这样的风俗,我怕是要置产在柳村长久了。”
夜珍珠接收到端端的眼神,心中不由地一热。但是她哪里知道,端瑞虽然看着她,心里却窃喜,能和夜萤住得近了……
第五百零三章慷慨大方
“瑞公子如此甚好。这样我们也能常来常往,只是柳村一向荒僻,没有什么房产交易,大家居住的房屋,都是祖上传承或者后面自已新盖的,若是瑞公子要在此长住,只能自已盖新宅了。”
夜大郎犹豫地道。
在此盖新宅的话,需要花费大笔银两,瑞公子如果知道要花那么多银两,是否还肯呢?
“如果要盖新宅的话更好,我们公子生性爱洁,只不过盖新房怕所需时日甚多,有没有地方可以暂时借住一二呢?”
一名随着瑞公子而来的文士打扮下人道。
“新地方倒有,方才那田喜娘家就是起的新宅,我看她那里房子宽绰,要不,瑞公子可以先暂时借住在喜娘家。”
柴氏这时猛地想起田喜娘那令人眼红的新宅,嘴上不由地就说了出来。
“娘,瑞公子是有身份的人,怎么能随便借助在人家孤儿寡母家呢?”
夜珍珠横了娘亲一眼,及时打消了她娘傻反似的想法。
不说别的,让瑞公子和夜萤那妖精整天有机会见面,是嫌瑞公子不够招人,还是嫌夜萤不够招人?
万一这俩人搭上线,夜珍珠岂不白瞎了一番力气?
要知道,这瑞公子对那事可是有极端的嗜好,孔武有力不说,还精力过人,但奇怪的是,夜珍珠除了开头身体的难受之外,到后面适应之后,愈发应对自如。
就凭着这点,她把瑞公子迷得神魂颠倒,要不然,以瑞公子的身家,怎么可能亲自主动上门提亲呢?
夜珍珠虽然觉得现在瑞公子牢牢掌控在自已手里,但是也没有忘了方才夜萤进来时,瑞公子那惊艳的一瞥。
不带嫉妒地说,夜萤的姿色,还真是夜珍珠所见最美的,当然,是除了她之外最美的。
这句话,若是换成她认识瑞公子以前还不敢这么说,但是自从身体被瑞公子开发之后,夜珍珠才知道,原来女人最美的姿容,是需要男人滋润才能得来的。
如今,她眉开眼舒,肌肤一番阴阳调和之外,更显得剔透如雪,再加上端瑞对她出手大方,一番穿金戴银、绫罗绸缎的打扮,让她更显得美不胜收,平白增加了她无限的自信。
不过,男人的本色就是喜好偷腥的猫,夜珍珠断不可能给端瑞这么好的接近夜萤的机会。
何况,夜萤似乎对瑞公子也所有心动,看她进来以后一副不自在的样子,低眉顺眼,不敢直视,肯定是心内有鬼。
夜珍珠的话,打消了柴氏让端瑞借助老二家的想法,她讪讪一笑道:
“那如何是好?”
“这样吧,这里到三清镇也不远,我在三清镇上已经购置了宅子,大不了经常往返就是了。”
端瑞一听村里置产不便,如果再起新宅也不知道等到猴年马月,想想就算了,还是往返为宜。
“嗯,这样也好。如果要到村里盖房了,得多花几百两银子。”
夜大郎平素做点小生意,还是有点经济头脑的。
还有几句话他没说出口,那就是反正只要怀上孩子,珍珠就可以正式过门,大不了就是一个月两个月麻烦的事,何必浪费那么多钱呢?
可是柴氏想的就不一样了,瑞公子是京城里的富贵公子,以后娶了珍珠,那早晚也是要回京城的。
如果瑞公子在柳村盖了房子,没有人住的话,早晚还不是自家的?
一想到夜萤家那气派的新宅,柴氏便心头一股火“腾”地烧将了起来,她笑吟吟地道:
“贤婿啊,其实来回奔波也挺辛苦的,要是在柳村也盖一幢新宅子,就不用那么辛苦了,你看咱们柳村虽然是个小村子,但是山水景色怡人,不若在这里盖幢新宅,若是日后去了京城回来也有个落脚的地方不是?”
端瑞也是人精,岂不知道柴氏的想法?
夜珍珠一向是她娘贴心的小棉袄,此时听到她娘这么说,眼睛一翻就知道她娘在想什么。
不过,一想起夜萤在村头那幢气派的宅子,她也觉得,若是瑞公子能在这里盖一幢大宅,把夜萤家比下去,那是无比惬意之事,看那小蹄子还得意。
于是夜珍珠嘴唇鑫动了下,到底还是没出声。
只是对他来说,花几百两银子就能哄小娘子高兴的事,比起随便赏赐一个妃子珠宝银两的花费都俭省许多,于是眼珠子一转,便一脸不在意地道:
“这个也行,至于具体事宜,便劳烦岳丈、岳母大人了。”
这意思也就是说让夜大郎帮他全权处置起新宅的事了?
夜大郎一听,不由地激动莫名,先别说让他主持这件事能从中多少捞些好处,就是光是盖这幢新宅,就可以让他在乡亲们面前长足了脸。
“好,这个没问题,全包在我身上了。”
夜大郎一口应允下来,兴奋莫名。
在农村,盖房子可是一件重大的事,有能力的人一辈子也大抵只能盖一次房子,更别提说那些没本事只能住在祖家破房里的村民了。
“另外,这房子地契可直接写上岳丈大人的名字,反正我也不会长住于此。”
端瑞是皇子,自不会小家子气,就这么一幢乡下的房子,不论盖得多富丽堂皇,千儿八百两银子的事,他还不至于这么小气,苦心巴咧地要扒到自已名下。就当送给自家小女人的聘礼吧。
这话端瑞还说不出口来,毕竟皇族有皇族的尊严。
这简直是喜从天降,柴氏和夜大郎高兴得直哆索,一时半会都说不出话来。
柴氏暗暗感叹还好自已厚着脸皮,若是脸皮不厚的话,哪有这样的好事?自已真是夜家居功至伟的功臣,一句话,白得了一幢宅子。
夜珍珠也没有想到瑞公子如此慷慨大方,其实,从瑞公子的言语中她也能察觉得到,自已肯定不是瑞公子唯一的良人,在京城里,他似乎早就成亲了。自已嫁到他家,至多也只是个做小的。
但是在柳村里出了那么多事,自已把夜萤他们坑在蝙蝠洞里,虽然没死成,但是若不是正好遇上瑞公子这样的靠山,夜萤肯定要找自已秋后算账。
所以,夜珍珠早就破罐破摔,只要能离开柳村,做大做小她还真无所谓,只要瑞公子对自已好就成。
第五百零四章躲进小楼成一统
没想到瑞公子对她还挺上心的,虽然早早夺了她的身子,但之后并未象往常话本里听说的一般,占了女子的便宜后就翻脸不让人,还主动上门提亲,现在又提出要送父母一幢新宅,夜珍珠觉得瑞公子太给自已长脸了,看向他的眼神,也更是多了一汪柔情。
端瑞此时恍若众星捧月,所有夜家的人都围在他身边,一力讨好,就连夜爷爷和夜奶奶,也亲自为他倒茶,说些乡间俚俗,极力拉拢。
一直围在夜老大家的村民,迅速得知新姑爷给老大家起一幢宅子的爆炸性大事件,一时间,整个村子都马上疯传开了。
于是一段时间里,柴氏和夜大郎出门,收获的都是满满羡慕的目光,大家都夸柴氏和夜大郎有本事,养了一个有出息的女儿,找了一个那么有钱的姑爷。
夜大郎夫妻一扫被近期老二家压得死死的郁闷,风光无俩。
至于夜萤,她倒是什么都没做,在家里收了两个大龄学生安心教学,躲进小楼成一统。
傅太医兴趣数学,端翌对物理、地理感兴趣,于是夜萤在忙着做化妆品的间隙,便绞尽脑汁,把自已所有记得的相关知识都教给这两位大龄学生。
夜萤之所以记得这些相关的知识,自然要感谢她后世几十年如一日的勤奋地啃课本,要感谢高考、感谢考研……
一路走来,有些知识储备一直没有松懈掉。
“夜姑娘,为什么这道一元一次方程我解不出来?”
傅太医在啃着毛笔头,这是他想问题的坏习惯,啃久了,连笔尾都变得染上了他的齿印,斑斑驳驳。
“这样,记得,两边变成等式,要记住我告诉你的口诀……”
在夜萤的指点下,傅太医很快就把题解了出来,他把笔往桌上一扔,大笑道:
“痛快!把题解出来,这比冬天泡个热水澡都舒服。”
傅太医这一扔,毛笔在桌上滚了一下,“啪达”一声,掉到地上,傅太医赶紧捡到起来,一看,已经把笔杆摔裂了,不由地一阵心疼。
“可惜了我的湖笔。”
“嗯,对了,我最近打算试验一种新型的笔,好写又廉价。你们想试试吗?”
夜萤看这二位翻著书,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不由失笑。
“哦?用什么材料做的笔?拿来让我看看。”
傅太医不愧被称为小诸葛,果然对新奇的东西最有兴趣了。
“喏,就是它。”
夜萤拿出一个匣子。
傅太医打开匣子一看,里面满满装的都是鹅毛,不由讶然:
“这不是鹅毛吗?什么笔啊?你说的新型的笔,就是鹅毛制的?”
“是。”夜萤欣然点头道,一点也不理会傅太医和端翌的不以为然。
她拿出其中一只鹅毛笔,用鹅毛笔的笔端在墨汁里蘸了一下,然后在纸上开始书写起来。
她写的是一连串的连笔英文,这鹅毛笔她试用了好一阵,直到写得流畅了,才拿来出炫技,自然那串字一溜地整齐美观,带着鹅毛笔独特的锋芒,与毛笔的书法一比,独特而别具魅力。
顿时,端翌和傅太医都被吸引住了。
西方在还没有发明出金属笔尖的沾水笔、钢笔和圆珠笔之前,鹅毛笔为主要的书写工具,鹅毛笔杆能吸附墨水,在书写时能因毛细作用而有持续供水的效果。所以,用鹅毛笔书写时,可以连续写一行字再蘸墨水,看起来,比用毛笔写字时频频蘸墨水节约了不少时间。
夜萤这一手,顿时震住了傅太医和端翌。
“哟,这不是从京城运来的那批鹅毛吗?你不是说要做羽绒服的吗?没想到还有这等妙用?”
从京城帮着夜萤运鹅毛来的正是傅太医,所以他自是识得这笔货。
“傅大夫,正是你的这批鹅毛启发了我的灵感,若不是看到它们,我还想不起来可以试着做一批鹅毛笔呢。”
夜萤笑嘻嘻地道,见他们震惊,有一种满足在心头滋漾。
当然,试制的过程也不容易,夜萤原本以为只是把鹅毛管茎尖端削尖就可以,没想到光是这样做太软,写字不成型不说,不一会儿就磨坏了。
后来她又陆续琢磨了好几天,最后才弄明白,对这鹅毛笔,还需要进行脱脂、硬化处理,这方面的灵感,则来自于赵家竹木匠制作竹木时烤弯竹子的工艺。
竹子是坚韧而坚硬的,而有些器具需要将竹子折弯,匠人们就会用火来烧烤定型。
夜萤于是试着把鹅毛管茎用火进行烧烤硬化,烧坏了一批,掌握了火候后,这才掌握了鹅毛笔的制法。制成了既坚硬又耐磨的鹅毛笔。
待到成品制成,她书写又练流处了,这才拿出来晒给端翌和傅大夫看。
傅太医抓起匣子中的几根鹅毛仔细端详,见果然是普通的鹅毛,只不过下端管茎处被削尖了,而且,他敏锐地发觉,这鹅毛的下端管茎处,劈削的程度不一,有的削得比较尖,有的削得比较粗。
他把每一种笔都试了下,笑道:
“我明白了,这笔尖削得细的,可以写极细小的字,而这削得粗的,则可以写字体大一些的字。夜姑娘,你能制出这样物美价廉的笔来,是大夏王朝之福啊!”
这怎么就扯上大夏王朝了?夜萤表示不理解,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傅大夫,我是做着好玩的,自已使用方便,和大夏王朝有什么关系?”
“夜姑娘,此言差矣。你想,现在的人为什么上不起学?无非就是学习所用资费昂贵,笔墨纸砚,哪一样不要用钱?尤其是笔和纸,我朝最有名的笔是出自浙江湖州的湖笔,河南的太仓毛笔,河北的侯店毛笔以及湖南湘阴的长康毛笔江西的文港毛笔。
不说别的,就拿湖笔来说吧,一般都是用上等山羊毛经过浸、拔、梳、连、合等近百道工序精制而成。这样精制而成的毛笔一支卖个十来两银子也不稀奇。一般民众几人买得起笔?
这就让民众向学极难,而你试制出这种鹅毛笔来,物美价廉,咱们算下成本不会超过五文铜钱吧?就算卖个十文铜钱,许多人家也能买得起。
你想,笔一旦便宜下来,省了一大笔费用的情况下,就能带动多少人家的孩子走进学堂?”
第五百零五章独门生意
“呃,真没想到傅大夫真是心系家国天下,一支小小的鹅毛笔也能联想丰富。”
夜萤被傅太医一番侃侃而谈给败了,就差没举双手投降了。
端翌看得有趣,笑道:
“那呢?是赶紧成立一支拔鹅毛专业队?然后倾心炼制鹅毛笔?把大夏朝的学堂办到每一个乡村角落?就象柳村这样?”
“好主意!”夜萤击掌道,“知识改变命运。”
“知识改变命运?”傅太医一听又琢磨上了,“虽然是大白话,但并不流于粗鄙,反而具有一股直白煽动人心的力量。以后学堂外面,除了四书五经,也可以印制上这样的话。”
夜萤一听,眼前浮现出各乡村学堂墙外写着“知识改变命运”这样萌萌哒的话,不由地想笑,若是那样,自已一觉醒来,会不会以为又回到了后世?
因为后世多少希望小学墙上,刷的就是这几个字。
端翌嘴角微微一勾,其实他现在对于推进乡村学堂的建制,心里基本已经有谱了。
柳村就是一个现成的范本。
利用乡村乡绅富户的力量,以祠堂为学堂,一个村再穷,也总是有完备的祠堂的,然后象傅太医说的,有廉价的笔,再想办法把纸价降下来,这样,即便不是每个人都能参加科学,好歹开蒙两三年后,个个都能识得字……
不过,如若真要推行起来,还是有难度的。
因为这需要皇上钦点才行。
然而他并不是皇上……
傅太医心思电转,肯定也是想到这个因素,所以没有继续在这个话题上再谈下去。
有些事情,水到渠成。
不过,关于制作大量鹅毛笔的事,傅太医是上心了,他对夜萤道:
“不若咱们现在先制作一批鹅毛笔屯起来,万一哪天官府开始推行这种廉价的鹅毛笔,咱们占据了先机,就可以大赚一笔。”
“官府哪有那么开明?咱们这个想法也不可能上达天听,我倒不奢望官府能知道并且推广鹅毛笔,不过,先行试制一批还是可以的,平时我们自已也可以用。”
夜萤想了下道,在小范围内推广还是有机会的。蚊子再小,也是块肉嘛!
见夜萤同意,傅太医就当她已经授权了,便让夜萤写了一份详细的鹅毛笔制作过程介绍,快马送到京城,让京城那里着手制作。
一个月后,夜萤拿到傅太医从京城快马送来的鹅毛笔,简直是爱不释手。
“专业的制作果然不一样。”
夜萤拿起傅太医送给她的那几盒鹅毛笔,每一盒十支,用的是精致的竹匣,而鹅毛笔放在匣中,每一只还漂染成不同的颜色,除了原本的纯白,还有粉红、淡绿等等,经过脱染及包装之后,原本粗陋的鹅毛笔显得极为高大上。
夜萤见了,真是爱不释手。
“我们在京城里已经办了一个作坊,专司制作鹅毛笔,想来会很快在民间推广开来,你知道来采买鹅毛笔最多的是什么人吗?”
傅太医看夜萤爱不释手的样子,知道至少入了夜萤的眼,在市面上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反正平白无故的,傅太医就觉得夜萤的审美标准是市场的审美标准。
“是什么人?说嘛,别卖关子。”
夜萤说话时,不经意娇嗔地来了一句,傅太医吓得左右瞅了瞅,还好靖王爷不在身边,否则,他肯定会被靖王爷的眼神劈削死了。
砾中金的体质,被王爷雨露一经浇灌,已经愈发不可收拾了。如此人间尤物,也只有靖王爷能够庇护她周全。
傅太医心内感叹一声,继续道:
“咳,就是一些杂货店或者码头这样记账的小生意人,他们本身天天需要记账,但是毛笔对他们来说,成本也挺昂贵的,现在有了这种廉价的鹅毛笔,大家都乐坏了,鹅毛笔写起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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