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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纪事_幽祭-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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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了方启轩和晓红这两个问题,从茶楼出来,唐歌彻底松一口气。回去的车上,唐歌合上眼,脸上已经没了之前在茶楼里的悲伤神色。

    与方启轩的恋爱被满城所知后,唐歌就在寻思怎么处理后续问题,想了许久也没有合适的处理方式。起先,唐歌不是没想到绑架一事,只是考虑到原主对名声对变、态保护,唐歌就打消了让绑匪绑架她的想法。

    唐歌并不想再一次经历被方启轩退亲的事,也不准备和方启轩过一辈子,那么事情的主动权就必须掌握在她手上。就在唐歌苦寻无方时,燕山观附近出现的一伙女马贼吸引了唐歌的注意力。

    原主的名声不容有失,她不能被人绑架,那换方启轩被人绑架好了。有了这个念头,唐歌找人暗中打听燕山观一带流窜的女马贼的消息。也是唐歌幸运,很快让她打听到了女贼首领未嫁的消息。将方启轩和女马贼凑成对的念头犹如野草,在唐歌心头疯狂增长。

    方启轩的名声大,不需要唐歌刻意散布,燕山观附近的马贼都有所耳闻,唐歌只是提前将她和方启轩去燕山观进香的消息不经意放到特定的地方,确保女马贼能得到消息。

    一切计划如常。进香那一天,女马贼突然出现,劫走了方启轩和他的书僮。至于同为女人的唐歌和晓红,如果女马贼安心结婚,就不会把她绑过去。果然,她们二人被丢下。

    唐歌本以为女马贼会一直将方启轩绑在山寨里做压寨夫君,没想到这个女贼人不笨,居然带着方启轩下山来,闯到方家以武力胁迫方家承认她和方启轩结婚的事实。这样以来,唐歌最后的顾虑都没了。她还顺手将晓红送出去,事情顺利得出乎想象,让她心情愉悦。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乐极生悲的缘故,唐歌回家的路上,司机为了避开一个小孩子,驾驶汽车不慎与别人的车相撞。不幸的是撞的人来头不小,是上头空降下来的特派员,连市长见了都要打起精神对付。唐歌听说了对方的来头后,心里浮起一丝担忧。尤其是她下车后向特派员赔罪时,特派员眯着一双眼,盯着她看的时候,唐歌心中一沉。

 第一百一十五章 民国倾城绝恋(七)

        见猎心起,这是唐歌对特派员的第一印象。很不幸,她不是猎人,是被盯上的猎物。

    特派员自诩风度,没有当场为难唐歌一个女子,但是唐歌回到唐公府以后,心中的不安没有消失。第二天,市长夫人派人送来宴会请帖,明言特派员亲自点了她的名,让她务必到场。

    唐家在本地的名声不错,手上却没有实权,是普通商户。市长夫人的邀约,唐歌没有拒绝的权利,哪怕明知这是一次鸿门宴。

    因为情况特殊,这次赴宴,唐歌摒弃了平常赴宴时,必穿的旗袍。没了方启轩,唐歌无需再隐藏,穿了一套时下款式最新颖的男款西装。衣服是唐歌接到帖子后,让裁缝加工赶制出来,还好男人的衣服容易裁剪,第二天一大早,唐歌就拿到了一身黑色西装。

    唐歌换上西装,站在镜子前整理袖口。同系帽子下,她的一头长发被掩藏起来。不看胸前凸起,旁人也不会将她误认成男人,那一双如水的杏眼太柔,即便是生气,都会给人一种欲语还休的错觉。

    眉眼太软,没有气势。唐歌一挑眉,镜中人跟着做出同样的动作,好像在撒娇。此刻穿上西装的唐歌,给人的感觉就像小女儿因为好奇穿上男人的衣服,却因为生得娇柔,完全没有男人的英气,只有女儿的娇媚。这不是唐歌想要的效果。

    她拿起眉笔,重新画眉。所添不过寥寥几笔,柳眉不再,那股子柔弱气息便去了大半。再稍稍勾勒眼角线条,双眼便多了几分气势。

    穿着整齐,唐歌坐车赴宴。今天出门宜早不宜迟,车开进市长家时,时间正好是十点十分。市长夫人见到唐歌时,丝毫没将长眉入鬓,英气勃发的唐歌与从前那个柔弱弱弱的唐三小姐对上号。还是唐歌走近了,与她打招呼,市长夫人才露出了然的眼神。

    原主的委托,论理来说唐歌已经完成。接下来,只要她能好好的过完一生,任务上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唐歌决定慢慢显露她的真性情。乱世之中,菟丝花是活不下来的,她必须强硬起来。从她穿上这身衣服赴宴开始,就给了市长夫人一个信号,她不是一个会听之任之,任人摆弄的人。

    唐歌托起市长夫人的手,在市长夫人手背上落下一个绅士的吻。市长夫人一愣,却见唐歌面带微笑,仿佛这个吻手礼再寻常不过。明明是同一个人,不过换了一身衣服,怎么就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难道一次失恋,真的能让一个人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市长夫人握着唐歌的双手,笑着打量着她。

    “怎么前几天还是娇小姐,今天就变成俊小哥了?我还以为是唐二少爷从国外留学回来了,原来是如假包换的唐三小姐。瞧瞧我这眼神。”

    市长夫人笑容和煦,看唐歌的目光就像长辈看亲近的晚辈。在此之前,唐歌和市长夫人不过几面之缘。

    看来,那位特派员在市长心中有很高的地位。否则,市长夫人不会一改往日的高高在上,主动和她打招呼拉近关系。

    今天的宴会是市长和市长夫人为迎接特派员特意举办的,除了唐歌是特派员点名邀请的对象,到场的全是本市名流。因为唐歌第一次出席宴会时,穿的仙鹤纹镂空旗袍让人惊艳了一把,好些人意识到,旗袍穿得好,比洋装更抢眼。自唐歌之后,镂空花纹旗袍成了夫人小姐们的心头好。是

    以会场里不少女性穿着高开叉的旗袍,秀修长的美腿,玲珑有致的身段。

    市长夫人见人到得差不多了,叫贴身丫鬟通知市长,请特派员和市长过来宴会上。在此期间,市长夫人一直拉着唐歌陪同左右,见到相熟的夫人小姐少爷,都要将唐歌推出来。

    常年出席宴会的夫人小姐都有眼力劲。众人只道,唐三小姐与青梅竹马的方七少爷一场恋爱谈得满城皆知,谁知半路杀出个山大王,抢了方七少爷做压寨夫君。偏偏方家是一届商户,被山大王拿着枪杆子一逼,不得已认了山大王做儿媳妇。可怜唐三小姐没了心上人,成日以泪洗面。

    众人本以为今天在宴会上会见到神色憔悴的唐歌,结果唐歌脸上丝毫没有悲伤阴郁之色,反到神采奕奕,引人侧目。也是,方家不过一届商户,哪里能和市长家相比。众人的目光落到市长夫人挽着她的手臂上。

    唐歌一眼扫过,便将众人心思猜了个七八分。不过,她今天的重点不在这些人身上,谈兴不高。礼节上过得去就好。

    不一会儿,市长、特派员和几个政府工作人员一起进入宴会场。市长和特派员致辞后,将宴会的气氛推至最高。潮。

    音乐响起,宴会场上的男男女女随着音乐起舞。唐歌因为今天的打扮,不适合与男人跳舞。因此,唐歌当着市长和特派员的面,邀请全场身份地位最高的市长夫人共舞。

    举办此次宴会的主要目的是为特派员接风洗尘,以娱乐消遣为主。特派员不高兴唐歌不识趣,却没有为了征服一个女人,放弃整片森林的意思。在场美人众多,特派员很快与一个年轻的小姐抱在一起,翩然起舞。舞池中的人们抱在一起随着音乐放松身心,迈着优雅的舞步享受这自在悠闲的时候,没有人会料到,就在那一瞬间,死神与她们擦肩而过。

    一声枪响,彻底搅乱了整个宴会。不知道有谁大叫一声‘特派员’,众人的目光看过去,发现特派员倒在地上,头上有鲜血流出。

    特派员被击毙,整个宴会场炸开了锅。

    混乱中,市长当机立断下令封锁现场,在抓到凶手前,所有人必须站在原地不动,违背命令者,当场击毙。

    发生枪杀事件时,唐歌一直和市长夫人在一起,在排查凶手时,唐歌有市长夫人作证,很快洗脱了嫌疑。其他人就没有唐歌这么幸运,被警卫一个一个盘问。

    市长在第一时间封锁现场的做法很正确,只可惜凶手没有出现在宴会场上,在枪杀成功后当机立断跳墙跑了,市长没发现凶手已经逃跑,封锁宴会场抓不到人。

    唐歌对危险的感知力格外强烈,子弹飞过来的瞬间,唐歌猛地回头,看见了那个人跳墙逃走的背影。背影的主人,唐歌见过一次,正是第一次参加市长夫人的宴会时,那个带着审视的目光看唐歌的男人。

    第一次见面时,唐歌就觉得那个人很奇怪。明明没有见过她,却用审视的眼神看她,给唐歌的感觉就是,那个人看穿了在她身上发生的变化,并且认为她的变化不在正常变动范围之列。

    唐歌怀疑过那人是任务者,可惜一直没机会确定那人的身份。眼下看来,那人是任务者的可能性很大。在原主的记忆里,特派员被枪杀这种事并没有发生过。

 第一百一十六章 民国倾城绝恋(八)

    特派员死在市长任职期内,是市长严重失职。凶手跑了,可见市长办事能力低下。能力不足的失职市长,免不了被问罪的结果。

    很快,上头的文件下达。因为市长失职,导致特派员被人枪杀,市长的职务被解除,并接受调查。新一任市长的具体人选上头没有定下来,可市里不能没有一把手。正好西南军统统帅林博扬

    打了胜战,路经此地,顺手将市里的所有事情接过来。

    林博扬率一队亲兵进城,其他麾下士兵驻守在城外。率兵进入政府大楼后,林博扬办的第一件事是将特派员中枪当日的人一个个请过来室问话。

    林博扬的兵经过战火的洗礼,见过血的人,哪怕不说话,都有一股说不出的压迫在,何况林博扬为了尽快调查特派员被枪杀的真相,抓到凶手,给手下规定了时间。林博扬治军严厉,手下得了话,自然是将能用的手段都用了。被请来问话的人之前还嫌原市长警卫队问话态度不好,被林博扬的兵一瞪,等从政府办公楼出来后,腿都是软的。

    唐歌也在被请问话的队伍中。见到林博扬手下的那一刻,唐歌就知道,凶手不抓到,这件事不会结束。林博扬刚接手市里的工作,正是需要立威的时候,在最短的时间内揪出枪杀特派员的凶手,一能证明他的能力,二能震慑民心。如果她是林博扬,也不会放弃这个大好机会。

    出于私心,唐歌同样希望凶手落网。出事后,唐歌为了避免被人怀疑,没有找人调查凶手的身份,自从怀疑凶手是任务者后,唐歌迫切地想要确定凶手的身份。凭她一己之力,很难在短时间

    内达成目标,必须借助林博扬的手,抓到凶手。

    问题出现了,如果唐歌主动说出凶手是谁的话,那要怎么解释市长警卫盘查时,她为什么闭口不提看见凶手的事。林博扬的兵可不是普通人,什么事没干过?她要给不出合理的理由,很有可能被判定为凶手同谋。

    事情该怎么说,和谁说,至关重要。

    唐歌被请到市长办公室问话时,林博扬也在。林博扬的长相与唐歌想象中的魁梧武将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尤其是林博扬浑身气势尽敛的情况下,看上去就像一个读书人。

    唐歌知道,林博扬没有外表看起来的文弱,这是一个手上沾过人命的人,且不止一个。儒将也是将,枪在手,就不可能不染血。

    “唐三小姐没有传说中的柔弱。”一段问话后,林博扬突然开口,从座椅上站起来,绕过书桌,走到唐歌身边。一股压力以林博扬为中心,向唐歌逼过来。

    “如果我没听错,只有唐三小姐一人提出了,凶手在枪杀成功第一时间就逃走的假设。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唐三小姐看见了凶手的背影。”

    林博扬说的‘不是正面,而是背影’的话,不是毫无根据的乱猜。如果正常人看见了凶手的样子,肯定会选择直接说出来。只有在无法确定的情况下,才会做出假设。

    “我不确定,当时太乱了。”

    唐歌之前说的话里,确实有暗示。其实这番话,在前市长的警卫盘问时,她就隐晦提到过,可惜当时现场一片混乱,市长太相信自己的判断,着急抓到凶手,没有注意她话里有话。

    林博扬听出来了。

    这个人,一如他外表所表现出的一样睿智。

    唐歌迎上林博扬的目光,嘴上说的是不确定,眼睛里分明写着:没错,我看见了凶手的背影。

    林博扬翻阅过前市长警卫录的口供,发现了一件事,口供的提供者在回忆特派员被杀经过时,时间顺序是混乱的,唯有一个特例,那就是唐歌的口供。

    唐歌的口供清晰明了,按照事情的发展顺序交代了她所看见的一切,甚至某些事情精确到了几点几分。试问,一个人在极度恐慌中,会有心思看时间吗?

    不可能。但可以确定的是,唐歌不是凶手,因为事发当时,唐歌和市长夫人在一起,没有出手的机会。

    为什么一个少女,在遇到枪杀事件后能不慌不忙地观察场中发生的事,还提出凶手可能离开的假设?

    答案有两个。

    第一种可能是唐歌与凶手认识,事先知道枪杀之事。第二种可能是,枪杀事件发生时,唐歌恰好

    看见了凶手。

    见到唐歌之前,林博扬更倾向于第一种判断。林博扬从前市长夫人嘴里得知,特派员死之前,和唐歌之间发生过一点小碰撞。唐歌出席宴会并不是心甘情愿,是特派员亲自点名,市长夫人要求的。唐歌有杀人的动机。

    见到唐歌之后,林博扬推翻了第一种猜测。因为唐歌当面述说的内容,竟然与他之前翻阅的供词一模一样。这样一来,唐歌与凶手串通一气杀人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在问话中,林博扬发现,

    唐歌与其他人不一样,神情中没有惶恐不安。

    坦然,这是林博扬在唐歌身上感受的。

    如果杀了人,或者有杀人心思,人会不自觉地竖起防备和警惕。林博扬没有从唐歌身上发现这两种情绪。相反,唐歌在回答问题时,偶尔会看他一眼,有意思的是唐歌看他的时候,是她做出推断假设的时候。

    这样一来,唐歌可能看见凶手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至于唐歌为什么没在枪杀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将自己看到的事情说出来,林博扬不难理解。在场那么多人,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看见了宴会厅外面的凶手?如果被人怀疑,她与凶手有关,她有千百张嘴也说不清。面对盘问时,唐歌聪明的选择了隐晦提醒。

    这个表面柔弱得像兔子一样的女人根本不是她表现出来的一样无害。林博扬突然站起来,走近唐歌,向唐歌施放威压,就是想看看,唐歌能坚持到什么地步。

    唐歌没让他失望,迎头对上了他的目光。

    林博扬很少笑,突然一笑,让手下看花了眼。

    “请唐三小姐将当时看见的所有可疑人物说出来,凶手或许就在其中。凶手对自己的行动很有信心,可能还在城内。”

    林博扬的手下闻言眼前一亮。对林博扬的崇拜让手下认为他说的话绝对正确。林博扬说唐歌能让他们找到凶手,就一定能。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痛快,但是和位高权重的聪明人打交道,就不那么舒服了。

    唐歌将她看见的,推测的一股脑儿说出来后,林博扬没有在第一时间放她离开。唐歌因为被林博扬留下的时间过长,很快有谣言在城内散播开来。

    怀疑唐歌是凶手的,猜测唐歌被林博扬看上睡了的,说唐歌因为胆小进门就被林博扬手下吓死了的,一个个说的就跟自己亲眼所见一样。诸如此类留言,不绝于耳。

    老百姓说得正起劲,林博扬的人根据唐歌提供的线索开始抓人。

    凶手归案之前,唐歌被安排在休息室休息。嫌疑犯落网之前,唐歌不能离开。

    等待的时间里,发生了一件让唐歌倍感意外的事。流言在城内飞速传开来后,第一个赶过来的竟然是方启轩。

 第一百一十七章 民国倾城绝恋(九)

    林博扬的兵可不是前市长的警卫,能在眼皮子底下被人暗杀特派员,还顺利逃走。方启轩刚靠近政府大楼,就被林博扬的兵挡在了外头。

    凶手捉拿归案前,林博扬不可能放方启轩进来。唐歌站在窗户附近,看着底下的方启轩被林博扬的兵挡着不让进门,拼得满脸通红也要往里闯的劲头,突然很费解。

    唐歌和原主共用一张脸,方启轩弃真心爱慕他的原主于不顾,却对有心算计他的唐歌念念不忘,真是···

    唐歌想了想,觉得‘犯贱’二字用在方启轩身上分外合适。

    怪不得说人心难测,或许真的是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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