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隋唐真人秀-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等罗成安顿好母亲后归来,李世民命他与秦叔宝、程咬金、蔚迟恭等大将乘机冲杀入城,攻其无备,准备将他们一举歼灭。

    一夜间,洛阳城破,王世充公尽弃家小逃跑,命雄信掩护,徐茂公下令不可放虎归山,秦叔宝、罗成两人率兵狂追。

    秦叔宝、罗成轻骑,迅速追上,单雄信一夫当关,死守隘道,掩护王世充逃亡。两人劝降无效,欲挥军冲过,单雄信拚命搏之,决以死殉主。

    两人惜当日兄弟情义,久久不敢下毒手,但单雄终最终仍失手在他们两人的妙计下,将王世充生擒回城。

    识时务者为俊杰,说得一点都不错,特别是王世充,简直就是墙头草,随风倒。

    王世充刚被压到秦王面前,李世民还未开口,他便已跪地嚷着愿意归降,只求秦王不杀他,简直就是丢尽了他家祖宗十八代的脸。

    既然不用浪费口舌他们已愿降唐,李世民正求之不得。一直以来,他都保持一个宗旨,能降者降,能不杀者不杀,尽量减少杀戮。

    李世民对各将加以封赏!

    唯有一人,着实令他头痛,不管他怎么说,如何允诺,他便是不肯降唐,此人便是在洛阳时,曾跪在关二哥面前发誓要永远效忠王世充的爱婿——单雄信!

    单难信受捆立于众人面前,仍一改往日的英雄侠气:“好男儿上拜天地,下拜贤君,要我对你李世民下跪,做梦!”

    惜才若渴的李世民对他的大逆不道不以为然,反生敬佩之心。

    “像单将军这样的英雄好汉,世民怎会舍得让你跪之。”

    李世民不仅亲自为他松绑,对他更是以礼相待。然而,单雄信不但不领他的情,依然倔强不肯妥协。

    秦叔宝见此,忍不住劝道:“二哥,所谓良禽择木而栖,王世充他并非明主,实在不值得你舍命保他,小弟并非一定要你归降,只是不忍心有一天我们兄弟会相残。”

    单雄信叹道:“我曾反隋叛李密,现又转投王世充,如今若再让我背叛岳丈,我岂不是一辈子都要背上不忠之名?就算我不计较,可我的孩子,难道要他一出生就要被人耻笑有一个不忠的爹吗?”

    众人力劝雄信降之,他却无论如何都不肯归降。

    李世民无奈道:“我惜你是个人才,一心想留你,可你若还是执迷不悟的话,我只有把你军法处置。”

    单雄信愤道:“要杀要剐,悉听遵便,我要是眉头皱一下,我便不是单雄信。”

    李世民缓缓地闭上眼,一脸痛心:“来人啊!”

    他的一声令下,秦叔宝、罗成、程咬金、徐茂公等兄弟都跪下来替他求请。

    “秦王,请你放过二哥。”

    王充世见单雄信如此重情义,重承诺,临死仍不肯归降,不免心中有愧,也跪下道:“秦王,我已无脸面请求你什么,但是……请念在我降之,我女儿现今待产闺中的份上,请原谅他的愚忠,放他走,让他带着妻儿归隐山林,我以人头胆保,他不会再提什么报不报仇的事了。”

    众人再声求道:“臣等也愿立下军令状,以人头保之。”

    李世民拗不过大家,心中的怜才之心又暗暗作祟,最后终是不忍。

    “你走吧,走得愈远愈好,不要再回来了,免得我后悔。”

    单雄信不止一次听过李世民胸襟宽广,只是没想到他竟然大度到这般,连想杀他们的仇人都能放过。

    “你真的肯放过我?”他半信半疑。

    李世民转过身,背对着他,断言道:“我一生从不杀英雄侠士。”

    短短几个字,不止道明他的意思,更是说入单雄信心扉。

    这一辈子,单雄信深信,他再也无法报仇了。面对这种心胸开阔、侠义满怀的君子,他怎能下得了手?若是……李渊从不曾杀了他兄长,又或是……李世民不是他仇人的儿子,那该有多好!

    可是,这一切终归只是个空梦罢了,事实便是事实!

    单雄信不由得感慨万端,也许这一切就是命吧!

 第九十章:又爱又恨?

    李世民的这个决定,不止让个性倔强无比的单雄信服之,更让秦叔宝、罗成、程咬金、徐茂公、蔚迟恭等生敬意。有人说千里马难求,孰不知,最难得的其实是伯乐。

    当天,李世天便当场了单雄信,还他自由,让他带着妻儿远走高飞。秦叔宝、罗成、程咬金、徐茂公、蔚迟恭等人送至营外。

    “二哥,保重!”千言万语,净在不言中。

    单雄信望了望兄弟们一眼,禁不住叹息:“从此战场上会少了一个人,只望不要再少了另一个兄弟。大家……珍重,后会有期!”

    望着单雄信离去的身影,罗成顿时感慨颇深——男子汉大丈夫,生存在世间不单是为了功名利禄。

    只是大家孰不知,这是他们兄弟最后一面,只因单雄信心中仍是放不开仇恨,心病颇重,结果在回乡的路上便病死他乡。

    罗成本来想杀了王世充泄恨,但现在王世充已经降唐,杀不得,心里顿时有点气闷,这不是他罗成一贯的作风。

    自窦线娘来后,罗成只要一有空,时间总被她掉。其实她也不是那种很粘人的女人,只是自从上次脱难后,他的母亲罗老夫人总是希望他们两人能快点成亲,再为罗家留一血脉,那她死后也有颜面见罗家的列祖列宗。

    然而,对一个男人来说,要他整天面对着自己不喜欢的女人,那是何等的烦闷;看着自己钟意的女子在眼前,却只能远观,只能看得到,却碰不到,还待忍受别的男子向她示好,那简直就是在磨灭他仅存的一点耐心。

    理完军事,刚想回帐中,就发现窦线娘正坐在里面帮他缝衣服,那贤静端庄的模样几乎是每个男人心目中完美妻子的模样。若不是池恩夕的出现,他相信,自己也会娶这样一个女子。

    望着天上繁星璀璨的天际,他清楚地明白,他今生将会有负于她。

    漫走来到池恩夕的帐前,见她里面烛光还亮着,罗成掀开帐布而入,先是听见一声惊呼,随即他看见她双手护着胸前的肚兜。

    罗成微愣,注意到屏风後若隐若现的浴桶,关心的话不自觉地自嘴边:“这么晚了还沐浴,小心着凉。”

    池恩夕呆愣了一下,跟他认识这么久,他还从没这么直接说过关心她的话,实在是……那个激动啊!

    见她面露惊讶之色,罗成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有些失态,这才敛去关怀之色,换上一张足可迷死人的坏坏笑靥。

    “你该不会是故意这么晚沐浴,想我吧?”

    她一听,顿时有些恼怒:“谁想你了?你少臭美了,我哪知道你要来,我要是知道你会来,我早就……等等,你来这里干什么?找我有事?还是……”

    池恩夕声音一顿,然后奸笑起来。

    “我看是你自己想我了吧?罗公子?……嘿嘿。”

    罗成目光暧昧地扫过她的身子,抱着胸,坏坏地笑道:“你说得对,我可想你的身子了。”

    池恩夕脸颊顿时热烫了起来,不禁恼道:“不要脸!还不快点转过去身,我要换衣服啦,本小姐可没有让人欣赏换衣的习惯。”

    罗成虽然满脸不屑,但还是默默转过身去,十分君子。

    身后陆续传来窸窸窣窣的换衣服声音,还有池恩夕懊恼的低骂声。不管她的抗议,转身取下屏风上薄薄的单衣披在她的肩上。

    炎热的天气虽不会让她着凉,但她可没有的习惯,披了件丝绸的单衣,她双手仍用力地压着胸前的肚兜,丝毫不敢轻放,只因帐蓬内有男人在。

    “你到现在还学不会系肚兜吗”他难得语气轻柔地问道。

    她怒瞪胸前的肚兜,抱怨道:“这东西真麻烦,我老是弄不好,每天光为了系这个,就花掉我五分之一的时间。气死我了,穿起来又不舒服,真搞不懂你们这儿的女人怎么会喜欢穿这个。”

    罗成忍俊不禁:“我看不是这个难系,是你自己笨罢了,你看别的姑娘不是也都系得好好的,哪像你一样,这么多抱怨。”

    “你说我笨?”池恩夕怒瞪他。

    “你本来就笨。”罗成用手戳了她的额头一下,毫不客气地嫌弃。“转过去,我帮你弄。不然照你这样,恐怕天亮也弄不好。”

    “你才笨呢!”池恩夕不满地顶了他一句,但还是听话的转过身去。

    罗成但笑不语,先拿下她的单衣,露出她雪白的背部,但肩上那道触目惊心的箭疤却吸引他的视线。

    “这箭疤是上次在瓦岗留下的吧?”

    池恩夕回头,看了肩上的箭疤一眼,撅嘴道:“嗯!丑死了,上次中了那一箭,害我足足在躺了三个月,现在想起来就呕。”

    上次若他注意些,或是暗中保护她,那她也不会落下这一箭伤,要怪……也许真的只能怪他!虽然外伤已经痊愈一阵子,但她的肩头毕竟被长箭活生生穿过,不知要花多少年才会调养好身子。思及此,罗成心中不免顿感心疼。

    他的指腹轻触那道凸起的肉疤,见她身子微颤,不由得脱口:“还会痛吗?”

    “现在不痛了,不过一看这伤疤还是会害怕。”她心不在焉地说道,罗成凝视的目光让她满身不自在。“其实我最怕疼了,还有……这个伤疤实在是太丑了,留在这里恶心死了。”

    “你放心,我会想办法把个箭疤抚平的,还你漂亮的肌肤。”罗成柔声道。

    “真的吗?那太好了,想不到你们这个时代科技也挺发达的嘛,没有华佗也懂现代那种高超激光生肌去疤,太厉害了。”

    罗成满脸疑惑:“你说的什么科技、激光的这些我听不懂,不过无论如何,我会遍请天下名医,医好你肩上的箭疤。”

    一阵热流在她心中涌过,他的话让她感动。

    这男人,简直就是让她又爱又恨,舍不得,放不开。

    又爱又恨?

    池恩夕心中猛跳几拍,她一直怕,怕会在这里爱上任何人,特别是他!不行,他是有老婆的,她不允许自己一夫两妻制,甚至更多……

    “罗成,谢谢你!”可是,若他对自己再温柔一点,她好害怕自己会陷入永远止境的无底深渊。

    话音刚落,她就被罗成从身后抱住,属于男性气味的气息围扰着她全身,让她身子不由得一颤。两人肌肤相亲的地方,生起一股,泛着四肢蔓延开来,同样燃红的她的俏脸。

    “你家乡还有什么亲人吗?”他突然问道。

 第九十一章:一匹披着羊皮的狼

    “爹地和妈咪,就是我的父母。还有我最好的朋友小妍,后院的小白。其他的……好像就没有了。”虽然不知他为何有此一问,但池恩夕还是如实告之。

    “小颜(妍)是谁?”罗成的口气中含有一丝让人不轻易发觉的酸味。

    “她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一想起小研,那张经常爱鼓着胀胀脸颊的脸立即呈现在她的脑海里,惹得她轻笑出声。

    “男的女的?”罗成的声音明显沉了下来。

    池恩夕微愕,随即偷笑道:“小妍是女的。”

    他会紧张,是不是代表他吃醋了?池恩夕眼睛发亮。

    “那小白呢?”罗成的声音依旧不悦。

    池恩夕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小白是我家养的一只白色的小狗,还是我帮它取的名,怎么样,挺有创意吧!哈……简单明了,小白小白,又好听又好记。”

    罗成感觉自己被人耍了,一改之前的别有用心地一笑,略带不正经地说道:“已经不快了,要是早知道我喜欢的人就是你,我早在瓦岗就向你求亲了。”

    池恩夕连忙捂住自己嘴,怕自己一时太过震惊而忍不住尖叫,只能睁大双眼,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以前她怎么没发现眼前的男人竟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这说什么就要什么的态度也太惊人吧,连她这个新时代女性的高强心脏都有点承受不过来。

 第九十二章: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秦叔宝爱死了她这个娇窘的模样,可爱极了,让他好想好好爱怜一番。

    但是现在不行,他不能吓着她,方才的求亲好像已经吓到她了,他要小心,可别把他的准新娘给吓跑了。

    虽然这么想着,但秦叔宝仍然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臂,紧紧地将惊惶失措的池恩夕围在自己的怀内,脸上泛起幸福的笑靥。

    完全沉溺于自身世界的两个人,浑然不知他们先前的一幕已尽入别人的眼中。

    不远外,一双迷死人不偿的眼眸瞪视着正拥在一起的两人,眼中迸射着愤怒的寒冰利箭,原本被罗成轻捋在手上,绽放得灿烂无比的野花被硬硬地折断。

    罗成的身边站着一个极其美丽的妙龄少女,云鬓高挽,如柳浓眉,鼻如悬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总是时不时地偷偷瞅着男子,颊边带着两片霞红,以为自己的小动作没被人看见,熟不知已尽收她搀扶着的老夫人眼中。

    “成儿,你表哥的好事看起来将近,那个女子似乎真的挺不错,只是不知她是何处人家出生,配不配得上叔宝。”罗老夫人一双眼睛紧盯着不远外的人。

    罗成不语,微微眯起的眼睛迸射出危险的信息,唇边挂着冰冻三尺的嗜血笑靥。她想要嫁给别人?那也要看看她有没有这个能耐,豆腐都已被他占得差不多,居然还敢妄想嫁给他表哥,看来定是自己最近太忙没去找她,所以她才忘记自己的位置是在哪了。

    罗老夫人瞥了他一眼,儿子是她生的,她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想的是什么,估计是想跟他表哥抢新娘子吧。只是……有她在,她一定会让他先娶窦线娘,其余的,他爱娶多少,她都不会管的。

    “等回到长安,你们两人的婚事也该办了,最好跟叔宝同一天,到时可就真是双喜临门。”

    母亲别有用意的话,罗成怎么可能会听不出来。

    他转头看向表姐窦线娘,只见两人眼神刚一碰上,她就立即羞昵地低下头。像这样的女子,的确有很多人爱,可惜他罗成对她有的只是亲情,以及感激,根本就不是儿女情长的那种感情。

    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当他第一次见到池恩夕时的那份惊讶。站在人潮中的她是那么的娇小可人,看着他们刀来剑往,别人都躲得远远,而她纯粹只当是看戏,样子挺大的。她还主动跟他搭讪,不像别的姑娘家一样,心里明明想得半死,表面上还得假矜持,扭扭捏捏的样子一看就心烦。

    他想要的就是这样女人,爽朗,不扭捏,一看就假得令人作呕。

    “这事不急,以后再说吧。”罗成回头看向窦线娘,笑得一派从容。“表姐,你说对吧?”

    窦线娘见他看着自己,脸更红了,柔声道:“表弟所言甚是。”

    罗成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冷冷一笑,他就知道表姐会这样回答的。

    “既然你们都这样说了,那就等过阵子再说吧。”罗老夫人瞪了自己儿子一眼。儿子长大了,翅膀硬了,就只会忤逆她。问线娘,那不如他自己说了算;明知凡事以他为主的线娘只会顺着他的意思说下去,他还问,这不是摆明不想成亲。

    然而,对窦线娘来说,这才是幸福,自己心爱的人开心,她就算是再忍让点也没有关系。

    ☆☆☆☆☆☆

    池恩夕被秦叔宝这样一告白,脑袋顿时一个比两个大,回来后,整个下午不停在帐蓬内来回踱步,烦恼不已。

    事情根本就不是这样的,到底是哪环节搞错了?

    没错,她是喜欢秦。跟他在一起时,会让人觉得很舒服,可是这种感觉就好像邻家哥一样。

    一直以来,他总像哥般照顾她,每次她有危险,他总在第一时间救她,她对他有的只是感激之情。但是感激并不是真正的爱情。

    爱情,不是应该会多一种心动的成份,在一起时,心会跳得非常厉害,会脸红,离开会想念,见到他对别人好,会吃醋、嫉妒。它是一种契合,相濡以沫,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契合、相濡以沫,她感觉他们是有的,但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方面她却从来没有想过。跟他在一起,她根本就没有那种心跳、脸红、不知所措的感觉。两人分离时,她的确会想念,但那种感觉就像她会思念小妍,还有她爸妈一样。

    至于吃醋和嫉妒,这种情绪更是从来没有过。就好比当初,当她得知小玟喜欢他,她有的只是替秦高兴。

    从怀中掏出那只害她受苦受难的珍珠发簪,池恩夕只能无奈地叹气。

    心中的感觉虽然是理清楚了,可是,这只发簪又是怎么回事呢?正如小玟和秦说的那样,若她不是真心爱着发簪的主人,她怎么可能爱乌及乌,整天将这个拿在身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啊!烦死了!”

    她受不了地大叫一声,将发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