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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女配不是我的错-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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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才回来?大半夜的不好好睡觉,跑哪去了?”陈月没睁眼,嘟起了嘴,懒洋洋道,有些说梦话的意思。
正所谓做贼心虚,老板这下子更紧张了,生怕这女人“突然醒来,”,发现勾着脖子的,不是自己的丈夫。
他正努力地想要挣脱她的束缚,身边的男人扭过头来,闭着眼睛道,“我还不是担心这才起来看看,像你一样睡成了猪,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现在情况就更诡异了,老板就这么夹在了两人中间,而这两个人却在各说各的梦话,丝毫没有清醒的样子。
今天出师不利,还是赶紧打道回府吧。老板哭丧着脸,想要移开脖子上的一只玉手。不料一巴掌就这么精准的扇在了他的脸上。
“没老娘的允许,再敢半夜里乱走动,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陈月接着说梦话,她倒也是话里有话,如果老板此刻能静下来听她的话,应该能明白她话语中的意思。
很明显,到底是头阅历不浅的老狐狸,隐约也明白了陈月话中的意思。这边腰却突然被狠狠地扭了过来,俊美的男人手掌用力,就这么把他摔下了床。
“老是啰嗦个什么劲!快点滚出去!”宋明远嘴上喃喃道,眼睛却是始终没睁开。
背上大概都被摔肿了,地上的人却连哼都不敢哼。不管这两人是不是假睡,他被甩了一巴掌,又被扔到了地上,所谓知难而退,他摇了摇头,忍着扭了腰的痛楚,咬了牙,半走半爬地出了房门
最后为了这对人不发火,还是老老实实地关上了门。
两人同时睁开了眼,方才演了一出还觉得解气,这下不由得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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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照着身边人的一双眼,此刻宋明远酒意已经散去,退去平日的精明,难得的弯了弯嘴角,竟是有几分调皮。
“看不出,你倒是会随机应变,打得他没法还手。”陈月听出这话里是有几分赞扬的意思。
陈月笑笑,便要翻身下床,眼角一瞥,竟是看到他颈上一排牙印依旧留在他的脖子上,像是一块红色的胎记。
察觉到她的目光,白皙面庞上有些泛红,从小到大,什么时候被一个女人强行拉着脖子咬?!
竟然还没有消去,看他就要拉上衣服遮去牙印,她却按住了他的手。
“没看过大夫?”他这么贵重的身份,别说是脖子上的伤,就是滴了一滴血,也该有人心疼的要死。
“这点小伤,没必要劳师动众。”他想打掉她的手,却没有成功。
“牙里有细菌,都见了血,会感染的。”
这会轮到宋明远皱眉了,“什么是细菌?”
……
“细菌就是,就是,一种不好的东西,伤口特别容易沾染上这种东西。”
宋明远尝试着去理解,陈月解释不清,只好说道,“总之伤口一定要保持干净,要消毒。”
“你等着我。”她站起身来,离开房门。
本来以为这样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应当是受不得一点委屈,没想到却对脖子上的伤口置之不理。
陈月摸到了厨房,打开了几个酒坛子,依次闻去。
最终是找到了酒味最浓的一坛酒,陈月盛了半碗,想来应该是含酒精最高的一种酒,才会这么浓烈。
她一时半会找不到酒精,就用酒代替一下好了。回到宋明远的房里,她又在一堆衣服里找了块纯白的纱衣,撕了一块下来。
“你这是干什么”
“消毒。”陈月简洁地回答了这么一句。
坐到床前,陈月拿白色纱布沾了一点酒,靠近他些,慢慢地把纱布蘸了上去。
“就像人中了毒箭一定要把毒素全部清理干净,人才不会死。伤口也要擦干净,才能彻底好起来。”
看着这一排触目惊心的红印记,陈月暗叹,自己当日下手也是够狠的,本着誓死一搏的决心,如果这伤口再深入几分,怕是真咬死了他。
可惜这里可没有狂犬疫苗,她只能简单地给他消消毒,等到了明天,再到街市上找大夫看看吧。
“放毒箭的人是你,要消毒的人也是你,我是有些奇怪,你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了。”
起初绷紧了身子,感受到颈间一片清凉,宋明远也慢慢松下神来,自言自语道。
陈月给他缠好纱巾的时候,才发现他长睫微闭,眉头舒展,似乎是坠入了安稳的梦想。
她告诉自己要冷漠,却还是会有恻隐之心,他是老谋深算,却也有返璞归真的一面。
可是,北苍的都城丰都渐近,陈月也明白,自己已经身陷笼中,今夜二次刺杀失败,丢了沉夜的一万两黄金,她真的是要玩完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生无可恋脸jpg;感觉已经被掏空!
第10章 梦中情人
北苍都城丰都,西南角靖安王府。
这几天来从水月城一路北上,离那片江南水乡越来越远,向着这个北苍人民最向往的城市越来越近。
穿过了百里稻香的乡村原野,路过了彻夜通明的集镇闹市,江南暖暖的风吹过了江南水镇屋顶上一片片砖瓦,落在了北苍鳞次栉比的高楼瓦房上。
这几天的路程,沿途也听说楚湘王已经回到了楚湘,陈月心下稍稍安定,总算不用抱着一颗愧疚的心,至于他以后的道路如何,也不是她这个“阶下囚”能管得着得了。
靖安王府一带很是安静,就像从前那样,别墅区也总是在近附,所以说,有些规则,是不分时代,不分地域的,一直被人们推崇。
陈月依旧像是客人一样,被安排进了西厢的一间客房,好茶好水整日不缺,人在王府里倒是可以随便走动。
人的理想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这一点陈月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不过几天前还在为如何解决宋明远而伤透脑筋,现在也感觉到自己的情况非常被动。别说是杀了他,当下能做到的,就是逃走,不然有一天他真提着她做人质去要挟赵子翎,赵子翎本来就跟她没什么关系,哪里会为了她涉险,到时候宋明远一怒之下真做杀了她,她就成了冤死鬼。
宋明远对待人质真心不错,每天三餐后还有侍女送上各种小食和糕点。可是陈月哪里有心思吃这些,无奈侍女们的热情实在是难以拒绝,她只好笑吟吟地接过,然后把它们都塞在柜子里面。
直到这天,她终于发现有些不对劲了——
为什么,这个柜子这么小,她一直每天都在往里面塞点心,可是,从来都没有塞满的时候呢?
是老鼠?那一定得揪出来,这么光明正大地吃她的东西,把她当做什么了?
她决定要试探一番,到底是谁在偷她的储备粮。
平日里她总是在傍晚到清渠那里去散步,到了月上枝头才回来。今天,她早了半个时辰回来,蹑手蹑脚地打开房门。
“咔咔,”两声,听着她的脚步,那声音戛然而止。
她停下步子,不消片会,咔咔声又出现了。
她可不想拿自己的手去碰那脏东西,扯过床头丝带挂在柜上,稍一用力——
那只老鼠便滚了下来。
哪里是什么老鼠,只不过是个穿着身宝蓝色,在地上摔成一团的小孩子而已。
也许是被摔疼了,他伸出又白又胖的小手遮住眼睛,咧开嘴就哇哇哭了起来。
原来是个小孩到她屋里来偷吃东西!这下便打也不是,骂也不是了。
陈月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吓唬他,“再哭就把你扔出去!”
蓝色的团子一听这话,果然从嚎啕大哭变成了低声啜泣,拿开双手瞄了瞄她。
陈月惊异,黑白分明的眼睛,眼珠如上品玛瑙,稚气未脱的面庞上却有着精致的五官,这不是活脱脱一个缩小的宋明远吗?
难道是他的孩子吗?不过也不奇怪,古人十几岁当爹妈的多得是。
“你叫什么名字?”
“宋琪。”
果然,“宋明远是你爹吗?”
两三岁年纪的小娃却摇了摇头,“他是我皇叔。”
皇叔?陈月灵机一现,之前就传闻北苍储君太小,而没有立即继承皇位,是由皇后在背后掌权。那么,这个孩子叫宋明远皇叔,储君年纪又很小,看来这个小团子就是——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孩子竟然不在皇宫,而是在这靖安王府。
“你堂堂一个皇子,竟然跑到一个妇人房里偷吃东西,不觉得没面子吗?”
“我,我才没有,”小孩小脸有点红了,皱成了苦瓜,“她们连一颗糖都不给我吃,说是小孩子不能乱吃东西。“
“没有好吃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小孩撇撇嘴。
原来大户人家管教孩子这么严格,这与她想象中呼风唤雨的贵族生活有些出入。穷苦人家的父母要是给孩子拿到一颗糖,看着孩子手舞足蹈的样子都能高兴半天,而这贵人家的孩子,却因为怕孩子吃多了糖而不给孩子零食,果然是各有各的悲哀。
陈月没来由地对这个贵族小孩生出几分同情,想了想问道,“那我做点好吃的要不要?”
小孩眨眨双眼,很是崇拜地看着陈月。
看着孩子如此信任和渴望的眼神,这是陈月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如此重要,手艺一定要发挥好。
自己曾经在那间小屋里也做过饭菜,她回想起曾经下厨的时光来。
陈月想了许久,什么是古时候人们不会做,而恰好她会的呢想来想去,符合要求,最简单的就是——
炸鸡翅。
恩,尽管在现代社会已经吃腻了,可是这里绝对是是可以走在美食界前沿的——
虽然没有现成的炸鸡粉,可是用油,盐,酱汁,胡椒还是可以调出味道的。
如此想着,陈月扬起了自信的笑容,拍了拍小孩的头,在这里乖乖等我。
所以当半个时辰过去,一盘炸好的鸡翅被送上了桌上,带着外酥里嫩的香气。宋淇到底是个小屁孩,眼睛就移不开了。
小家伙着急地绞着手指头,最终是没忍住,伸出小手抓过来啃了两口,看着就很好吃,闻着也很香的鸡翅,吃起来也确实有点甜又有点咸,比白米饭可要好吃多了,不由笑的更欢。
陈月稍稍安心,小孩子最是天真无邪,看他吃的这般开心,总算自己的厨艺没丢。趁着孩子吃的开心,她不由得想要趁机打探一下情况。
“你为什么不和你母后一同住在皇宫里呢?”
“你是说徐莹?她才不是我母亲,”小孩撇撇嘴,“我才不要和她在一起,她每次见到我都很不开心的样子,我也不喜欢她。”
原来是这样?也难怪了,如果宫里的那位皇后是他的生母,才不会把孩子放在宫外。
“那你的母亲呢?”
小孩皱了眉,喃喃道,“我没有见过我母妃,听说我生下后父皇就把我给了皇叔,不过皇叔说,无论是父皇还是母妃,他们都是最疼爱我的。”
看来这个小皇子的父母亲都不在了,陈月不知道该怎么劝慰一个还不懂事的孩子,“其实,你皇叔也是很疼爱你的。”
其实,她也不知道宋明远到底对这个孩子如何。
“那你叫什么名字?”宋淇问道。
“陈月。”
小孩点点头,“陈月,你对我这么好,以后就当我的媳妇吧!”
恩?恩!媳妇?!怎么就突然说道媳妇上面来了?
见陈月不回答,小孩有点不高兴,“皇叔对我说,在我父皇的心里面,始终都只有我母妃一个媳妇。我也要像父皇那样,只要你这一个媳妇,这样你还不满意吗?”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这么大的孩子,说起歪理来倒还真井井有条,稍不小心,她觉得自己也要掉进这孩子话里的陷阱了。
“我不能给你当媳妇,快点吃。”说着往小孩嘴里塞了根鸡翅。
宋琪喃喃自语道,“听说你们女孩子的梦中情人不就是有钱有势又英俊不凡的男人嘛。你说我哪点做不到了?”
陈月被卡了一口,半天没喘过气来。她心想,这小孩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一大一小正啃得开心,屋门一开,一身绛紫官服已然越到了桌前,一把抱起了宋淇。
宋明远竟是连官服都没脱下来,双眉紧锁,盯着桌上的煎炸鸡翅。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你怎么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看不出他对这个侄儿倒是很关心。
宋淇不同意,摇摇头。
陈月这就不开心了,人不可貌相,菜也需要品尝啊。看着外表就把她的心血当成垃圾,这也太煞风景了。
她筷子一用力,夹起一块鸡翅,趁他开口说话,塞进了他的嘴里。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年纪最小的主角已经上线!
第11章 忧思难忘
看着宋明远有苦说不出的样子,她悠闲地拍了拍手,问道,“王爷,这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吃的下吧。”
唇角动了动,他却没有说出话来,只是低了眼,因为,他竟然觉得,这鸡翅虽然抹了各种配料,看起来不够好看,吃起来还真的有点,那叫什么词来着?
外酥里嫩。
陈月突然觉得靖安王府也不是那般枯燥,主要是因为,身边多了个小跟班,一个跟着她蹭吃蹭喝的小跟班。
宋淇几乎每天都会来找她玩,,陈月再也不用担心那些点心的去处了,往往对着一双纯洁的眼睛,她会说起从前在演艺圈的一些故事,而宋淇也听的很认真,时不时还会搭上几句。
唯一的知心人是一个三岁的孩子,陈月不知道还是庆幸,还是悲哀。
这天到晚小小的手没有像往常那般推开门,陈月索性上床睡觉,万籁俱寂,心中却有莫名情绪,翻来覆去睡不着,只好披上外衣走出去。
宋淇的房间在王府的东南角,陈月穿过了西边的走廊,来到了种着几棵树苗的房前。
望着那几棵树苗,却完全不会觉得丑陋,虽然矮小,却稚嫩,虽然柔弱,却顽强。
听说那是宋淇出世那年,宋明远在他的房间种下,希望他能和这些小树苗一样健康成长。
她看到了树苗下的窝着的小黑影,地上有有个酒壶,小手甚是豪迈地拿过地上的酒便递上了嘴巴。
小孩子最是喜欢模仿大人,因而时常做出危险的事来。陈月见状,赶紧跑上前,夺去了孩子手里的酒壶。
她闻了闻,不是酒,只是放了几个蜜枣的糖水,脸上不由一道黑线,小小年纪不学好,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害的她怕他年纪小,喝酒烧了脑袋。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小孩稚气未脱,却老气横秋地念出了这首诗,转身看着月亮,煞有其事的摇了摇头。
孩子,你确定你这个身高,真的能邀明月吗?这几片树叶就给你遮的严严实实的了,你看到的根本不是明月的光芒而是绿油油的几片树叶吧。
小孩从树的阴影中起身,望向了重重屋檐后被遮蔽了的月光,又看了看三层高的楼房,不由又有些怅惘。想起书里的诗句,此刻也正好派上用场。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看着小孩无助地盯着望不到边的房顶,陈月一面好笑这么大的孩子都会悲春惜秋了,另一方面,看着他眼巴巴地望着屋顶,一个想法就这么出现在她的脑海里。
明月独照心事人,暗夜不语枝亦沉。宋淇是看着不能越过的墙头发呆,对他而言,如果能跃上屋顶对月当歌,便能实现自己的梦想。然而对于她,无论翻越哪个枝头,也达到不了心中想去的地方。
或许是夜里睡不着突然起了兴致,陈月拿过小孩手中的酒壶,走到了墙角边,回头朝他眨了眨眼,“想要赏月也不是不可以,我可以带你上去,你要不要和我一起?”
宋淇本来沮丧的脸立刻由阴转晴,陈月轻笑,一把抱起地上的孩子,跃到墙角处,脚底一轻,轻松跃上了三楼的屋顶上。
把宋淇放在了安全的位置,陈月听到了他不由得惊呼,心里也升起了一丝自豪感。她不是没有爬到过屋顶上,不止一次被威亚吊着穿云走海,从来不曾想过有一天,她能在不开挂的情况下也能凭虚御空,更何况是带了个孩子,提着一壶酒。
深夜人不知,明月来相照。陈月坐下,看着宋淇眼里也盛满了月光,此时夜深人静,唯有他们仍在逍遥自在。
她从前都不明白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到底是什么一种心境,然而今天望着皎皎明月,突然多了几分感触。
月光可以穿越时光,超越距离,千里之外的她,千年岁月的流转,却依然赏着同一轮明月,让月光自由地流过身上。
望着如此明月,陈月不知道是喜悦还是惆怅,身下无物,唯有手边的一个酒壶,她便打开了酒壶,索性大口地喝了起来。
可惜里面不是馥郁浓香的美酒,有的不过是加了蜜枣的糖水。但所谓月下对酒当歌,大抵不过是在如此寂静的夜里,忘却一切,独留自我的畅快。
她放下酒壶,却看见宋淇正一眨不眨地盯着她手上的酒壶。小孩咽了口口水,心里还在计较着大概还剩下了多少。
陈月轻笑,便把酒壶给了小孩。小孩赶紧打开壶口来看,一股浓郁的蜜枣香扑面而来,原来她刻意把糖水给喝了,却没有动一颗蜜枣。
陈月坐在宋淇旁边,看着他一颗一颗地数着酒壶里的蜜枣,问道,“你今天怎么不开心,非要爬到屋顶来看月亮?”
“今天是我生辰,可是我等到了晚上,皇叔也没过来。”宋淇说着,又瘪了嘴。
这样?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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