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秦]我爹叫白起-第5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因此一日一日的训练下来,粉嫩粉嫩的农民小哥们,也开始渐渐脱胎换骨,越来越像他们的父辈靠拢,先辈们的钢铁意志一点一点融入他们的骨肉里。
  实战怎么样先不提,反正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看起来,新军的演练非常非常有视觉冲击力。
  嬴政站在高台上,看着如标枪般站在自己面前的新军,一行一列整齐划一,像是用尺子量出来,一站小半个时辰,连个眨眼的都没有。
  再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后的黑甲卫士,黑甲卫士都是专门训练出来站岗的,但嬴政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比新军差点,因为没人能做到半个时辰不动还不眨眼啊。
  “这就两个月啊……看来吕不韦这回真要丢大脸了!”嬴政感叹一句说道。
  “花架子!不要夸!”白仲摆了摆手,谁的兵谁清楚,新军就是一群仪仗军,糊人还行,其他……呵呵哒。
  “花架子也很不错啊!比守卫王宫的黑甲卫士强!”嬴政不开心的嘟囔了一句。
  #自己的军队,在媳妇的军队面前丢人了,肿么破?#

☆、1145。27营养液3000加更

  晨光初现,霞光万丈。
  天光之下,是百年来盘龙卧虎之姿,巍峨挺立在秦川之上的咸阳宫。
  白仲跪在咸阳宫的一座大殿上,这是昔年由商鞅亲自修筑的“冀阙”,坐于其中只见殿顶高远,地上铺着黑色石板,原木制成黑色的巨柱列于殿中,殿内的一切虽大却不奢华,尽显肃穆厚重之意。
  过了一会儿,白仲听见殿外有人高呼,“大王驾到。”
  瞬间,所有的大臣皆在吕不韦的带领下,高呼着“拜见大王”,纷纷起身再次拜倒。
  万人齐呼的声音震彻全场,白仲感觉屋顶上的灰似乎都掉了下来一点。
  接着,一双白仲十分熟悉的,穿着黑色袜子的脚丫子从白仲面前走过。
  冀阙之上传来嬴政的声音,“都起身吧。”
  嬴政的声音就跟再度按下电视机遥控器的“暂停键”一般,刚才已经完全停止的画面立刻活了过来。
  训练有素的宫人、侍卫无声无息的退回自己的角落,而大臣们则各归原位坐好,静候嬴政的传唤。
  二十岁的嬴政身穿玄色冕服,端坐于高高的王座之上,面目深藏于十二旒之后,让人看不真切,但在场之人却总能感觉,自己被一双冷漠无情的利目所监视控制,让人战战兢兢不能自己。
  这是属于一个君临天下的王者才具有的霸气。
  虽然尚未亲政,但嬴政看上去已经像是一个真正掌握了秦国国运的君王,让人无法小觑这位少年君王。
  手握日月,执掌江山,不可违逆,任何人敢于和他作对的人,最终被他辗成粉末。
  在场所有的人,都被……嗯,也许有一个人没被嬴政吓到。
  啊啊啊啊!制服的诱惑啊!好帅啊!决定了!今天晚上就让阿政穿这套衣服做!想上珠穆朗玛峰顶?我让你连冰箱都上不去!
  “仲父何在?嫪毐何在?”嬴政扫了一眼殿下,开口问道。
  吕不韦和嫪毐听见嬴政的召唤,立刻移动步子,快速走了上来,双双拱手应道:“臣在。”
  嬴政淡淡的扫了一眼吕不韦,昔年满头的青丝已经华发渐生,皱纹也渐渐爬满脸庞,父王说的没错,自己会长大,而吕不韦会老去。
  他又扫了一眼嫪毐,今天的嫪毐到是春风满脸,得意洋洋,整个人跟飘在云端一样,看上去特别喜气。
  可惜还是那样蠢。
  阿仲说过“胸大无脑”,换成男人就是“丁丁大就无脑”。
  自认聪明且丁丁不小的嬴政,对这句话原来是不予置评,并且认为这是小天阉在美化自己丁丁小的形为,但看到嫪毐的时候,嬴政又觉得这两句话说的还真特么有道理。
  赵姬胸大,嫪毐丁丁大,两个人智商都不高。
  嬴政心里虽然狂吐糟,脸上还是一脸冷漠和平静,一挥衣袖开口说道:“既然都开了,那就开始吧。”
  “喏!”吕不韦应了一声,接着回过身面向大殿,向群臣高呼道:“吉日已到,封侯典礼,即刻开始。”
  “喏!”群臣再次跪下。
  白仲此时心里有些酸溜溜,人家的侯爷……自己封侯时什么都没有。
  封侯大典过后,吕不韦又率先站出来,向众人大声说道:“接下来,请大家移步上林苑,演兵正常开始。”
  听到吕不韦的话,六国使节不由彼此对视一眼。
  他们当然知道,秦国请他们来的真正目的,肯定不是为了观看一个阉人的封侯典礼,而是要借此次封侯典礼展示秦国的军力。正好,天下人皆知秦国是天下第一的强国,可秦军到底强成什么样子,也没有几个人知道。
  吕不韦和六国使者可谓是一拍即合,双双借着这次机会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此时,咸阳宫通往上林苑的道路已经里外三层的布起了防线,预防刺客来袭;而专程负责嬴政安保工作的黑甲侍卫排站于街旁边,一个个手持长戈,面目严肃,静候秦王御车通过。
  而在侍卫们身后,则跪着无数咸阳老百姓,按照老秦人的惯例,他们会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以表示自己对大王的忠诚。
  嬴政坐于王车之内,目光平静的审视着自己的子民,心情颇为有些激动。
  炫武,既是吕不韦的目的,也是他的目的。
  吕不韦不就是很想让六国使者大吃一惊吗?那么自己也让他大吃一惊好了。
  至于嫪毐,区区一个阉人,无非是靠着脐下三寸之物,拉着女人的裙带上位,一脑子粪土,毫无头脑可言,多提他几句都嫌脏了嘴。
  待到了上林苑,一个由夯土所建的点将台已经建好,几十米的高台上铺着数百阶石阶,只有秦王才能走最中间的玉阶,而其他人只能从两侧的石阶上走过。
  石阶上站着数百名持戈而立的卫士,每当嬴政走到一名卫士之前时,卫士都会跪在地上,向嬴政请安。
  嬴政已经习惯了这种场景,他一脸冷漠的穿过人群,从玉阶之中走上高台,向下方极目远眺。
  高台是一马平川,数万大军将高台围得水泄不通,任何动静都躲不开嬴政的注视。
  当然,但凡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选在今天玩刺杀。
  此次阅兵,嬴政虽然只调动了咸阳周边的一些军队,并非最为精锐的边军,但秦军乃是百战之师,纵使是守卫王城的军队,气势也不容小觑,让六国使者看得心惊肉跳。
  就在此时,一个军人模样的人,跪倒在嬴政面前,朗声询问道:“启奏大王,一切准备就绪,是否现在开始。”
  嬴政点了点头,大声说道:“开始!”
  随着嬴政的一声令下,“咚咚”的声音响起,接着六国使者个个脸色大变,因为发现脚下大地开始颤抖起来。
  一排一排列队整齐的士兵出现在场边,远远的就能看见他们穿着秦国的军装,头上戴着黑巾,手里拿着七米长的长矛,矛头摆出刺出之姿,斜斜向上直挑天空。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是秦国的长矛兵,每次两军对战之时,站于军队之前的,永远都是他们。
  待他们走至场中之时,每一个人都能感觉到一股血腥和杀伐之气。
  这支队伍必定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
  一支又一支的队伍从高台前走过,每一次都让六国使者心惊肉跳。
  嬴政很满意六国使者的反应,但是他更在意新军的演兵。
  一定会让所有人吓一大跳的!
  嬴政信心满满的想着,原本他是准备让新军打头阵第一个出场的,结果被白仲很没好气的一句“让新军第一个出场,那么接下来还有什么可看的”,给咽回了肚子里。
  虽然这么说很表要脸,但寡人就喜欢这样表要脸的阿仲,所以……来!亲个小嘴吧!
  嬴政想到这里,微微扭过头看着白仲。
  只见白仲正坐在他身后不远的坐席上,穿着一袭得体的官服,上半身挺得直直的,小脸绷得紧紧的,目光十分认真严肃,容貌虽然出众艳丽,毫无平常妩媚之情,反而隐隐有一股肃杀之感……看上去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当然,就跟只有白仲觉得嬴政在人前萌得不得了一样,也就嬴政觉得白仲这个模样可爱了。
  就在嬴政幻想今天晚上一定要白仲穿着官服跟自己滚一晚上之时,演兵已经进行到尾声,最后负责压轴出场的新军出现在众人面前。
  白仲仿效后世的阅兵,让一名身材高大魁梧,至少超过两米,浑身甲胄的巨汉,高举着军旗走在最前面;而他身后则是一百名护旗手,而护旗手手里,则拿着秦军目前所使用各色兵器,以昭显他们所代表的身份。
  没有三军,也要仪仗。
  每一个护旗手都是白仲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不但动作是众人里演练的最好的,连身材高矮胖瘦也是一模一样的,远远望去就像同一个人模。
  而在护旗手后面,则跟着一个长长的阅兵方阵,所有的士兵加上护旗手,再加上最前面的旗手,一齐一共是三千零一人。
  这三千零一人,踏着同一个步点出场,三千零一人整齐划一宛若一人。
  而从嬴政他们的角度看去,可以清楚的看见这些人纵然是在行走变阵中,队列距离也未曾产生任何变化,依是如尺子量过一般整齐。
  如此整齐的军队,自然引得众人一阵惊呼,前面几支军队虽然也走得很整齐,但却做不到像这支军队一样,所有的动作一致,看着就像一个人似的。
  这么说吧,用后世一句网络歇后语最能形容此时的新军——gjm写书,ctrlc加ctrlv。
  很多人更是看得清楚,这些人前进之时,虽然下半身双腿有动,但上半身却如标枪一般纹丝不动,若不是他们依旧还在场中前行,众人简直要怀疑现在上场的是不是真人了。
  虽然只有仅仅三千人,但他们整齐的动作和笔直的身姿,却显出一种不畏一切,勇往一切的气势,硬生生的将前面数万人的气势压了过去。
  看着眼睛里尽是藏不住的震惊之情的吕不韦,嬴政表面淡定,内心十分开心的低声说道:“仲父,如何?”
  好开心好开心!我家媳妇就是这么长脸的存在!

☆、1155。27

  此时,场中的军队已经从远方走到场边。
  就见为首的旗手一挥大旗,嘴里呵斥了一声。
  原本只是抱着兵器前进的护旗手,纷纷改成进攻的姿势,以象征长剑出鞘。
  而原来是踏步走的新军,忽然全部改为正步,上身依旧挺直,两腿绷得直直的,行走之时脚尖下压,落地之时用力使脚掌会全部落在地上,看上去越发有气势。
  这种步伐别说是众臣,连嬴政也被白仲打着“亲,给你个惊喜嘛”而没有看过。
  三千零一人步伐整齐的前进着,每走一步都重重踏在地上,如同踏在人心里。
  而他们脸上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势,更是震撼着在场所有的人。
  待走到场中之时,旗手再次将手中的大旗一挥,原来目光直视前方的新军,像是得到了命令一般,整齐的扭过头,看着阅兵台的方向,齐齐振臂高呼道:“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年头还没有皇帝,所以“万岁”和“朕”一样并非皇帝所专用,有永远存在之意,不但臣子对君王祝贺之时,可用“万岁”一词,就连民间百姓遇到喜事也可以称“万岁”。
  同时,“万岁”还是上天的别称,即永恒存在的万能之天。军队得胜归来,振臂高呼万岁,表达对上天的赞美,以示有上天支持,战无不胜。
  不过喊“万岁”的人虽然多,但是喊“万岁万岁万万岁”的人,还等再过百来年,等秦皇汉武里那个臭不要脸的刘野猪小朋友出生才行,因为新军的一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明显很好的愉悦了嬴政。
  隔着他脸上的十二旒,众臣都能感觉到嬴政的心情很好。
  #好不容易刚爬上了冰箱,瞬间又接地气了。#
  #帅不过一百字的存在!#
  新军退场之后,按理来说嬴政应该宣布散场了,但坐在阅兵台上的君臣们,嬴政已经有了思想准备,因此表现还算好。
  但是其他初次见这种场面的人,却还沉浸在新军给于的震撼中,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一支军队,能这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像一个人,尤其是最后那句“万岁万岁万万岁”,更是震得鸟兽齐出,山谷齐鸣。
  嬴政强忍住“寡人的媳妇就是这么棒棒哒”的心情,淡定的开口说道:“诸位以为如何?”
  因此一言,众人方才回过神来。
  有知道新军主帅是谁的人,立刻开始没口子夸“白侯爷真不愧是将门虎子,不日我大秦又会添一员猛将,武安君泉下有知,也应该安心”云云;夸完白仲,又顺势开始夸“大王英明神武,有识人之明,才能挖掘出白侯爷这样的少年英杰”;夸完老婆夸老公,一个一个夸完就开始两口子一起夸,什么“少年君臣相得意彰”之类的词,简直把嬴政的萌点戳得不要不要得。
  当然,能这么没节操夸的,只能是秦国的群臣,六国使节的表情从头到晚是不好看的。
  尤其有人爆料说这支军队的主帅是武安君的儿子之后,以赵国、楚国为代表的使节脸,那已经不是不好看,而是杨白劳见了黄世仁——仇深苦大了。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被新军糊住的,场中大有知道新军不过才成立两个月,又知兵事的人在,自然能猜出现在的新军八成是一个花架子。
  但是花架子也不错啊,众人皆知所谓的新军两个月前还是一群扛锄头的农民……连“工”都没有的那种,而白仲只是花了短短两个月,就将他们训练的似模似样。
  队列,对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
  从长远来说,它是最简单有效的,能让士兵消除个人意识,让他们对长官的命令下意识的服从,能从精神上把人变成战争机械的手段。
  而从短期来说,秦军最擅长的就是军阵,军阵要排好,靠得就是士兵的服从性和服从力度,而其中士兵的队列水平就变得很重要。
  在一般的时候,要将一群完全没有接受过训练的新兵,训练得会自己走军阵,所花的时间绝对要远远大于两个月。
  明眼人一看就知晓,一理通百理通,新军做队列训练都有这样的水准,令行禁止,让他们再去学习各种军阵,那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因此,也无怪所有的人都开始猛夸白仲了。
  就凭这手训练队伍的水平,就算白仲是个赵括那样的纸上谈兵的家伙,这辈子一路高升也没有问题了——至少她可以当教官,专门负责训练新兵,到时候桃李满天下。
  白仲,当然不甘心只当一个教官。
  “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叫马鞍马蹬的东西?都做好了!”
  嬴政好奇的围着自己眼前的一匹骏马,好奇的打量着马背上的马鞍,又伸手拉了拉马腹上的马蹬,表情有点小遗憾的说道:“可惜太小了一点。”
  “什么太小了?”白仲回过头看着嬴政,哪小了,完全不明白啊。
  “马鞍太小了,不够咱俩一起坐。”嬴政走到白仲身边,低下头小声的说道:“得挤挤得挤挤才行!”
  白仲看着嬴政灿烂的笑容,小嫩脸一红,手肘在嬴政小腹上快速一撞,吐出三个字,“不要脸!”
  不要脸就不要脸!不要脸,现在寡人还在靠手呢!不过小也有小的好,两个人一起坐在马鞍上,因为马鞍太小,不得不挤在一起,然后……狂奔……擦枪走火……
  嬴政揉了揉小腹,说起来,有机会一定要滚马背试一下,马运动时动作、力道和姿势,一定能让他们俩滚出更多花样。
  不过看着目前挺羞涩的媳妇,嬴政暂时放下心里的坏念头,继续支持媳妇的事业。
  “咦?这马怎么还穿了鞋子?还是铁做的鞋子?”嬴政蹲下身,抬起一只马脚,摸着马蹄上的铁印块,好奇的问道。
  白仲回过头,看了一眼嬴政。
  真是个作死的熊孩子!
  幸好这马是经过训练的,天子所有的最最最温顺的马匹,就算在它耳边打雷它也不会动弹,不然就凭熊孩子这个动作……换个气节一点的,早就舍得一身剐,敢把秦王踹上天了。
  嗯,昔年武王举鼎而亡,今朝嬴政被马踹死。
  可以做成段子,被选到《笑林广记》流传千古了。
  “这不叫鞋子,这叫马掌。”白仲耐着性子开口解释道。
  熊孩子这是在卖萌吗?卖萌!我今天也要弄哭你!
  “不过你说的不错,马掌就相当于给马穿上一双鞋子,这样马就不会因为奔跑而伤了脚,有利于延长马的使用寿命。”
  这年头的路可不好走,地上到处是石子和枯枝,人若是不小心,都会被伤了脚,更何况是马。
  而马一旦被伤了脚,就不能再奔跑,这样好好的一匹的马就算是废了。
  #政政,亏你家祖宗还是养马养出名的!#
  #祖宗养马,又不是我养马!#
  “原来是这样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