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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女配-第3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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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奋斗吧少女!

    一个小时的时间一到,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明歌这才知道,哦,卧室的电话竟然不是摆设啊。

    电话接起,那厢是李斯的声音,“时间到了!”

    这四个字简直就和催命鬼没什么区别,明歌挂了电话哀叹一声,换了运动服从后楼道跑着去了楼上。

    李斯的门已经打开,他自己则是在搏击室里砰砰砰的打着沙袋,

    见明歌进门,他头也不回的说了声把门关上,然后又从柜子里取出了两套衣服。

    “这是击剑时候穿的衣服,我今天教你击剑!”

    还要和他击剑?

    教教教,教个屁啊!

    她拿剑的时间绝对比这家伙吃饭喝水睡觉的时间加起来都要长。

    内心有一万头草泥马在奔腾的明歌,面上却是一脸的受宠若惊,“哦哦,那我真是荣幸!”

    在更衣室里换好了衣服,明歌接过李斯递过来的剑,听着李斯的各种注意事项,明歌已经神游天外。

    她在想,她是一剑把李斯打趴下,还是一剑让自己被李斯打趴下,她是装傻呢,还是该装天才呢?

    想想就是一件好纠结的事情啊。

    好在明歌终于找到了一种中和的方式,她在和李斯击剑的时候,故意手滑将剑戳在了墙上,嗯,剑成了两截。

    欧耶,这下她能够回家了吧,她每日的修炼就靠晚上这点时间呢,浪费不起,最主要是,她讨厌自己大汗淋漓浑身湿腻腻的样子啊。

    李斯将断剑捡起瞟了眼!

    明歌立刻一脸内疚的上前说,“抱歉,抱歉我力气有点大!”

    “没事!”李斯将明歌手中剩余的那半截接过,“刚好我们练练近身搏击之术。”

    还要练练……

    明歌想找个墙去撞一撞,她终于知道为什么章叔这么快的要回国外去了,绝对是因为受不了李斯这家伙。

    她这一次,一定要把这家伙摔的哭爹喊娘以后绝不敢再和她提摔跤的事情。

    但奇怪的是,不过短短十多天的时间不见面,李斯的近身搏击的本事进展神速。

    明歌在不运用灵气的前提下,基本都难以招架他的那些招式。

    最让明歌觉得惊讶的是,这男人的技能似乎有所提升,他的招式也有所熟悉。

    明歌和他接连过了几招才发觉,这男人出手的招数貌似和她自己的有几分相像。

    她可不觉得这男人是模仿她的招数。

    她更不相信世上有天才这类型的人。

    接连几次都没有把男人摔个狗吃屎,反而还处处受男人的掣肘,明歌很生气。

    不过她倒是没有用灵气为自己加筹码的打算,她还就不信了,自己的搏击术千锤百炼的,属于自己在各种搏击术里融会贯通的新品种,要是连眼前这么个非专业的家伙都打不过,也实在太丢脸了。

    果然,在对了二十多招后,李斯后继无力,又成了被明歌不断掀翻的状态。

    不过这人就算翻到在地上,十秒钟之内立刻起身再和明歌重新开始。

    搏击室里没有挂个大钟,明歌并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

    她就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浑身都是汗水,这汗腥味让她觉得浑身都别扭,别扭之余,对李斯就更加不留情面。

    偏偏这个家伙却像只打不死的小强,爬在地上片刻后一翻而起,朝明歌施个礼继续!

    这一次起身的李斯,还没来得及施礼,明歌嗖嗖嗖的冲上前,再次把他掀翻在地。

    地上的李斯哀嚎一声,他干脆坐在地上说,“你明天还要上班呢吧!”

    明歌嗯了一声,这家伙不会现在才想起她要上班的事吧。

    “那我们今天就到此为止,周末有时间我再陪你练练!”

    陪她练练?

    谁陪谁啊?

    满头汗水的明歌,黑线都不知道该挂哪里。

    不过这家伙既然这样说了,明歌深深以为自己周末的时候,决不能手下留情,一定要把这家伙摔个骨折,三五个月爬不起床,让他有本事再说陪她练练的话。

    明歌出了门,打算离开呢,李斯让她先等等吃个宵夜再走。

    两个人斗了这么一番功夫,明歌肚子还真是空落落的没半点东西。

    所谓的宵夜就是喝一杯牛奶,吃点点心。

    明歌吃完抬头一看,客厅里的挂钟显示的时间是一点。

    这可是午夜一点钟啊。

    他们两个人在搏击室里斗了五六个小时?

    这么长的时间?

    怎么她都没发觉时间流逝的这么快。

    明歌瞬间有种细思极恐的感觉。

    李斯却似没有发觉明歌脸上的异样,“我送你回去!”

    明歌哪里敢劳驾他啊,关键就一层楼的事儿,完全用不着多此一举,她忙摆手,“不用不用,这么近,我马上就回去了!”

    李斯点了点头,“那好!”

    明歌一溜烟的出了门,蹬蹬蹬的下楼,回了自己的房间冲了个澡,冲澡之余不忘对那个男人碎碎念。

    一个连灵气都没有的家伙,他体力怎么能恢复的那么快,被她掀翻了五六个小时还能坚持不到,这男人就是个怪胎!

    往床上一扑,就有种什么都不想干,瘫着四肢窝在被窝里的冲动,实在是浑身酸软乏累啊。

第1053章 伴娘大作战

    再然后,爬在被窝里的明歌,还真就这样睡着了。

    明歌本来是打算喘一口气然后起床修炼的,毕竟在灵气的滋润下,身体的酸乏感会很快的消失。

    可没想到她实在太累,眼睛一合一睁,已经天亮了。

    床头的电话铃声一直在响,要不是这声音,估计明歌还在美梦中。

    身体的酸乏感更严重了,明歌极为不情愿的勾手把电话接起,就听到电话那头低沉的声音,“起床没,上楼吃早餐!”

    这声音并不是标准的普通话,带点大舌头一般的别扭感,咬字更是有时重有时轻!

    声音明歌再熟悉不过,因为那位怪胎首席大人他就是这口音。

    明歌揉了揉酸乏的手腕,“我自己出去买的吃就行!”

    “五分钟!”

    首席大人啪挂了电话,给明歌拒绝的余地都没有。

    她呼呼呼的起床刷牙洗脸,又换了衣服蹬蹬蹬的上楼,特意拿起手机看了看,竟然还不到五分钟。

    幸好她没有化妆啊扑粉描眉的习惯,不然五十分钟都不够啊。

    首席大人虽然被明歌摔了大半夜,可是人家精神饱满神清气爽,看起来没有半点的颓废或者腰酸背痛的后遗症。

    他自己煮了两个鸡蛋,还热了两杯牛奶,几碟子小咸菜,以及桌子上还有四个拳头大的馒头。

    明歌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说不定是豆沙包呢,可凑近一看,还真是馒头。

    咱大中华的馒头被一个老外拿在手里啃,这画风略诡异。

    虽然这个老外真正意义上来说不算个老外。

    偏偏首席大人犹不自觉,一手拿着馒头,一手招呼明歌,“坐那边!”

    要是首席大人蹲在椅子上啃馒头,那画面一定更销魂。

    明歌默默的坐下,在首席大人的招呼下拿了一个馒头,入乡随俗一般的啊呜啃了一口。

    首席大人很是满意的说,“你也喜欢吃馒头么,这家的馒头挺不错的!”

    明歌……

    她从来都是个吃米饭的人,吃馒头也仅限点心小馒头,像这种类似于东北大馒头,原谅她实在不知道有什么好吃的,而且宿主爹妈卖了一辈子的馒头,宿主对馒头完全吃够了。

    所以不管是明歌还是宿主,都对馒头都逆反心理,这种心理在一瞬间全部都转移到了首席大人的身上。

    不过吃人家的东西,总不能再说不好吃吧,嚼了一口馒头的明歌忙点头,等咽进肚子才说,“味道的确很不错!”

    其实她心底吐槽无能,馒头不都一个味吗,有毛子的区别,顶多就是肚子里装馅或者不装馅的区别吧。

    好在两个人吃早餐都没有说话的习惯。

    吃完之后,首席大人自然而然的,领着明歌下楼朝自己的车库走去,当然还不忘问明歌,“你会开车吗?”

    这个问题值得明歌思考一下,她会开车,但是她没驾照,准确来说,是宿主不会开车,“估摸着不太难!”

    向来严肃的首席大人难得因为明歌这话轻笑了一声,“我车库里有三辆车,你要是有驾驶证的话,可以自己开车去上班!”

    毕竟他们住的这地方没有公交,出租车更是少见。

    跟在后面的明歌见首席大人帮她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忙上了车,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首席大人说了什么话,一个给她房子住,一个给她车开。

    她突然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玛丽苏光环罩顶了。

    这要说出去,别人能相信她和首席大人没一腿才怪呢。

    “多谢多谢,以后我要是考了驾驶证,一定和首席大人借个车开!”

    大概是因为明歌这上进心,首席大人微微点头算是鼓励,“嗯,尽快考!”

    明歌决定自己没买个房子前,绝不考驾驶证这玩意。

    首席大人今天不去公司,他把明歌放在了公司门口就开车走了。

    上班时间,公司门口来来往往的都是同事。

    就算有人不认识明歌,肯定不会不认识首席大人的车。

    刚巧艾小妮几人正说笑着朝公司门口走去呢,看到明歌从首席大人的车里出来,大家的眼睛都快掉出来了。

    不过因为车门关的太快,她们没认出车里的究竟是首席大人的司机还是首席大人。

    其实这事不用想,绝对是首席大人的司机章叔啊。

    说不定章叔根本没有回国外,只是明歌想和章叔同居的一个借口。

    大家心底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艾小妮几步走近明歌兴奋的问,“明歌,你怎么坐首席大人的车来公司了?”

    艾小妮这样别人虐我千百遍,我待别人如初恋的性格,也真是难得的很。

    “首席大人顺路,就把我捎到了公司!”

    艾小妮一手捂唇惊讶,“呀,车里的是首席大人?他怎么没下车啊?你和首席大人怎么会顺路?就算顺路,首席大人他,他怎么会捎你上车啊?”

    那么贵的车,艾小妮连摸一摸都生怕把车给划破啊,首席大人怎么会让明歌上车,车里肯定不会是首席大人。

    明歌这话没几个人相信。

    一早上,同组的同事们就在圈子里热聊这事儿,各种八卦各种YY,当然大家觉得最大的可能就是,明歌绝对是司机章叔的小蜜或者是首席大人的远方穷亲戚!

    明歌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首席大人的亲戚,一大波的同事们正在摩拳擦掌的思考怎么抱她大腿。

    喝水的时候有人热情的给她打水,有人买咖啡的时候也顺便帮她带一杯,中午更是有女同事想要和她拼餐,顺便帮她把钱付了,而且还无所谓的说这点钱没什么。

    难道这些人是因为当初她的伴娘事件而各种关切她吗?

    可伴娘事件发酵到如今,似乎后续已经没有多少波澜了。

    受波及最严重的陈鸣和曹美玲都可以淡定的在公司呆下去,对大家的打趣讥讽更是置若罔闻的,说明这事件除了给宿主带来影响外,对别人来说还真不是事儿。

    因为明歌有可能是首席大人远方穷亲戚的事,看似淡定的曹美玲和陈鸣,两个每每下班回到家中,都是各种忐忑各种后悔,当然也不忘各种咒骂明歌事多啊。

第1054章 伴娘大作战

    他们觉得自己迟早会被穿小鞋,可又觉得堂堂的首席大人不至于会搭理他们这种小罗罗,毕竟高射炮打蚊子,被笑话的只是高射炮啊。

    但就算如此,两个人这心底一直都是各种忐忑的状态。

    曹美玲没了明歌这个好闺蜜,只能把心底的苦水和忐忑一股脑儿的倒在艾小妮的面前。

    艾小妮安慰人最是有一套,她一边帮曹美玲对明歌义愤填膺的一番,一边又安慰曹美玲,只要是个人都会理解曹美玲的,毕竟是自己一辈子唯一一次结婚的大事,大家如今同情明歌不过是因为明歌攀上了首席大人这棵大树。

    毕竟就算明歌是首席大人司机的小蜜,可那也和首席大人有关系不是,首席大人可是公司在亚洲区域的首席执行官啊,是个人都想扑上去沾点光。

    两个人有时候还会八卦一下明歌做小蜜的心态,随随便便扒拉个老男人就能少奋斗三十年四十年的,且明歌还又是那种不漂亮到是个男人都不愿意选她的女人,有这么个机会不扑上去才怪。

    曹美玲对艾小妮这话深以为是。

    她们心底就更不齿明歌了,当然,曹美玲也就觉得自己更委屈更无辜了,就是躺着也中枪的形式啊。

    明歌一直在三点一线的生活,她如今住的地方离公司太远,公交车倒三次,下了车后走两里路才能到,每天上下班时间和上班的时间差不多了,要是遇到公交车堵车之类的,她回家都不知道几点了。

    大好时间浪费在上下班的时间中,还真不是明歌的作风。

    她开始思考自己要是买一个迷你QQ,花费多少钱,然后需要她缩紧腰带多久。

    她在股市上一向有眼光,但这前提是有资金啊,宿主那点钱,就算投进股市翻个三五倍,也翻不出多少钱。

    最主要的是每个月还要还助学贷款,还要给宿主家里打点钱,简直不要太难。

    明歌就算不吃不喝的,也节约不下来钱啊。

    好在如今已经签约成了正式员工,薪资多多少少还加了那么百分之二十,比没有的强。

    不过如今的明歌深深感受到了上班族没钱途的这种困境了。

    就算每天工资能加一点,她干个十年八年的,攒的钱也不够在这个城市里买个卫生间。

    所以现在,她需要思考一下干个什么副业。

    唔,和李斯的摔跤给了明歌点灵感,明歌想着自己要不要去健身会所里,报个业余陪练呢,据说这种还挺赚钱的。

    不过当下,明歌还是先解决自己的上下班问题啊,天天这样折腾,她的金钱都浪费了。

    股票赚了第一桶金的时候,明歌先是给家里寄了点钱,又研究了一支股票将自己这个月的工资也全部的投了进去。

    每个月不买衣服不买化妆品的明歌,除了偶尔吃点喝点,还真不怎么花钱。

    首席大人又一次的来明歌的项目组找明歌。

    这家伙出现了,大家才知道,咦首席大人竟然又回到总部了,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呢。

    而且,为什么首席大人又来接明歌?

    首席大人到底和钱明歌是个什么关系?

    真希望有人能知道点内幕给大家科普一下。

    坐进首席大人车里的明歌没有半点优越感,想到这家伙晚上又有可能变/态的要她摔打,她这心底就是一万头的草泥马奔腾。

    她对这种摔摔打打的事真没兴趣,她现在满脑子都在想着怎么赚大钱。

    依旧是在中餐厅由首席大人请的吃了个饭,然后一小时的晚饭消化的时间,一小时的时间到,床头的电话准时响起。

    明歌想砸了电话,但最终还是蹬蹬蹬的跑上了楼。

    这一次依旧是击剑,首席官大人不仅重新配了一把剑,而且还在墙上又挂了好几把剑,简直就是在无声的告诉明歌,你尽管往断弄,咱有的是剑。

    明歌这心底实在是无力吐槽。

    她穿了击剑服,却没戴帽子。

    听着李斯那亢长的讲解以及注意事项,明歌其实很想上前用胶带把他的嘴沾上,要打就打,哪那么多的啰嗦话。

    这要是搁在修仙时代,李斯就这说话的时间已经被人砍成无数段了。

    所以等李斯说了一声请后,明歌双手执剑嗖嗖嗖的冲了上去。

    她虽然没用灵气,可每一次在修仙位面都是大几百年,剑这块,李斯就算是再活个百岁都不是她一根手指的对手。

    明歌今天非常不耐烦,她的剑势快狠准,不过的分分钟钟,李斯就被挑翻在了地上。

    将面罩拿起,李斯一脸惊讶的望着明歌,“短短时间不见,你进步飞快,回去一定好好练了吧?”

    老娘之前那是藏拙!明歌很想不屑的去瞟李斯一眼表达一下自己的鄙视,不过她最终还是面无表情一面懵逼的说,“是吗,我回去就是扫地的时候经常拿扫帚乱舞一番。”

    哼,这样的话也是在片面的鄙视李斯。

    果然李斯沉默了,默默的将面罩放下,免得明歌看到他脸上的表情。

    起身舒缓了一下筋骨,李斯再次和明歌施礼做请的姿势。

    依旧是瞬间秒杀。

    明歌不想和这厮浪费功夫,她的剑是用来杀人的,在这里浪费时间般的和首席大人杂耍一般的玩耍,简直堪比一种侮辱。

    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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