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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女配-第3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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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了个铁匠铺子,明歌花了两天的时间打了几件铁器,这才让宋小壮带着这东西在铁器一条街上去卖,开个天价,每天反复吆喝几声就行。

    宋小壮看了明歌打的那些个东西,一脸的懵逼,他都不知道他家的媳妇会打铁器,最主要的是,打出来的这些东西实在太高大上,连他这么个走南闯北的人都不认识,更何论别人,媳妇儿要天价,会不会有不识货的把他给砸死啊。

    自己会打铁器,明歌对宋小壮的解释是,明歌自己无意在郑玉珠的陪嫁箱子里看到了一本兵器大全的书籍,这些都是她按照那上面的打出来的,至于那本书貌似已经被郑玉珠烧了火了,所以这事宋小壮可不要告诉别人去。

    宋小壮打死也不能告诉别人去啊。

    只是媳妇懂的太多了,令他觉得这金凤凰自己要抱不住了咋办!

    本来对媳妇打出来的这些个东西宋小壮其实没多少能卖出去的希望,他觉着最好卖不出去,他还想留着传儿子传孙子呢。

    以后向儿孙们炫耀一下这是自家媳妇打出来的铁器,多有成就感啊。

    然而没想到,第二天的时候就有人上来问了价,听了宋小壮的介绍,直接扔给了宋小壮五百两银子把东西买走了。

    连带的宋小壮也被这两人带了走。

    明歌并没有和宋小壮一起,她在客栈里修炼着呢。

    她估摸着自己在吴城耽搁了这么久的时间,郑玉珠要是派人找她知道她出门溜达去了,估计会立马和她翻脸。

    所以这一次在吴城,不管怎么样都得先找个大佬靠着。

    等宋小壮点头哈腰般的领了刘曦进了客栈的时候,明歌真有种哔了狗了般的心情,真是到哪里都能遇到这厮,这厮不会又是来砸场子的吧。

    亦或者,吴城马场的事儿,其实是刘曦负责?

    不过,刘曦身边怎么还跟着刘翼,刘翼可是认识宋小壮呢,宋小壮没傻乎乎的和这两人说出自己的身份吧。

    突然又想起,自己男装的样子,好似这两家伙也认识。

    刚要下楼的明歌立刻转身回了房间,想了想后马上坐在了梳妆台前,快速的开始在镜子前化妆,她这打铁匠,怎么也该有张狂傲不羁的脸。

    “柴弟,柴弟,有人找你呢!”宋小壮让刘翼和刘曦在楼下等着,他自己蹬蹬蹬的上了楼一脸的兴奋激动,不过就算如此,他总算还记得在外面怎么称呼明歌。

    明歌开了门,正要冲进门的宋小壮生生刹住了脚,一脸惊讶的瞪着眼前的人。

    眼前的人穿着一身的黑袍,头发乱蓬蓬的,两侧有两根乱糟糟的小辫子,脸上的鼻子上下巴上有两颗偌大的痣,鱼泡泡眼睛小的只有一条缝,就和没睡醒差不多,脸和露出的脖子更是黑碳一般,一看这人就是常年晒太阳。

    宋小壮愣愣了片刻后,抬头看了看房号又瞅了瞅屋内的摆设。

    不等这家伙脚步后退,明歌伸手一拉,已经把宋小壮拉进了屋子里。

第1014章 通房丫头

    “是我!”明歌压低了声音说,“我是你媳妇!”

    宋小壮依旧傻愣愣的,有点没法把眼前的人和自家那个貌美如仙的媳妇儿联系在一起,他眼睛瞪大大的,都快要溢出泪了,口中声音呐呐着许久才能发声,“媳,媳妇?”

    “这样打扮是不是挺有世外高人的感觉。”明歌说,“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东西卖了?”

    这话题一转移,宋小壮立刻点头一脸的惊喜,“媳妇,五百两,卖了五百两!”他顿了顿,似乎终于想起了什么般,“不过买家是江洲王刘翼,媳妇,他认出我了!”

    “那正好,我这样他肯定认不出来!”

    这倒也是,虽说如此吧,可是想到自家媳妇要挑大梁和男人去打交道,宋小壮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明歌和宋小壮一起下了楼,就看到了靠窗桌子处坐的刘曦和刘翼二人。

    因为刘翼认出了猴瘦猴瘦的宋小壮,这两人也就没再隐瞒自己的身份,这次找明歌,主要是想问明歌做的那些铁器有没有图纸以及还有什么新鲜东西。

    明歌在这两人面前号称自己是炼器界的明月大师,不管是木器还是铁器,没有她拿不出手的东西,不过她让她出手,价格是个问题,一般人请不起她,她也不屑为那些不识货的人卖力。

    嗯,自称大师的明歌极尽傲慢与偏见,对眼前的两人身份更是没有半点敬畏或者谄媚之意。

    她若是谦卑恭敬,或许刘曦二人还会把她当个比较幸运点的打铁师看待,如今明歌这么酷拽霸,又自称大师,刘曦二人在她面前立刻就端不起架子了,为了这种天才型的人才,他们两不仅不摆谱,还各种谦卑。

    一侧站着的,一直面无情绪的宋小壮同志今天终于又从自家媳妇那里学了一套忽悠人的本事儿。

    明歌自己也是有真材实料的人,也不高谈阔论,她说起马鞍马镫之类的实在内行,且在箭弩这种兵器上也别有见解,她虽然话不多,且语气忒傲慢,可耐不住能将刘曦和刘翼忽悠住。

    等说了一会,明歌慢悠悠的喝了杯茶继续说,“其实一直在塞北之地,这次来吴城,算是特意把二位引出来的!”

    刘翼两眼一瞪,倒是刘曦若有所思着说,“明月大师可是有什么事需要我们帮您?”

    “还真有件事需要你们帮忙!”明歌指了指身边站着的宋小壮,“我瞅中这小子,也是因为这小子娶了个好媳妇!他家媳妇当年与我有一面之缘,我落魄之时,那小丫头与我有一饭之恩,我一直托人打探她的下落,如今得知那丫头在江洲王府中做事,所以才引了你们出来!”

    明歌这么一说,刘翼的脑子里立刻就出现了明歌羞怯的小美人样子来,不等明歌继续说下去,他立马接口,“你说的是明歌那丫头吧,那丫头素来机灵,心肠又好,能和前辈结缘还真是她的幸运!”

    明歌微笑不答,同样黑黄的手一下又一下捋着她自己掉在前胸的头发梢,“我大限将至,本以为这一身的本事要带进黄土坑里去了,没想到还能遇到有缘人,千里马需伯乐,难得你们二人能慧眼识珠,我会竭尽所能的帮你们,不过我那有缘人,也希望你们能照应一二……”

    听明月大师这口气,是要将自己一身的本事传给宋小壮。

    刘翼想到猴子一般的宋小壮是因为明歌才有的这么一个机会,只悔得恨不得回去立马把明歌直接纳了在身边。

    刘曦刘翼生怕到手的这么一位大师转眼不见,立马就让人派了马车将明月大师和宋小壮接到了刘曦下榻之地。

    明歌性子古怪,自然是给她拨了一个独立的院子,又吩咐人将明歌单子上列的那些东西以最快的速度备齐。

    明歌那龙飞凤舞般的大字让刘曦暗暗又吃了一惊,从字看人,刘曦更加肯定明歌是个高人了!

    这厢安排着明歌的住处时候,那厢刘翼已经打算派人回江洲城去把明歌请来。

    不过明歌先一步嘱咐这二人,“我那位有缘人,你们不要去惊动她,我想着帮她一把让她过的好点便罢,当年一饭之恩,或许连她自己都不记得了呢。”

    刘翼哪怕是蠢蠢欲动,也只能作罢。

    倒是明歌,发觉宋小壮没有什么炼器天赋后,每每捶胸顿足,后来只得对刘翼刘曦说,“我时日不多,你们挑选一些有资质的匠人,我将自己的手艺传给他们!”

    但是,宋小壮总不能没事呀,明歌干脆问刘曦,能不能让她在吴城置办宅院,她想把宋小壮和柴明歌安排在这边。

    这种事,刘曦抬抬手指就能办到,不仅出钱为宋小壮买了宅子,还帮宋小壮买了两铺子。

    江洲王刘翼表示很郁郁,他觉得在江洲也可以将宋小壮和明歌安排了啊,江洲是他的地盘,有他在,谁敢欺负明歌,奈何人家大师扫了他一眼,说了句,“你这人面相一看就是好色之人!”

    江洲王刘翼那个冤啊,这一次为了能在刘曦的手中得到马场这差事,他真是就差没在自己脸上贴有为青年几个大字了。

    好不容易在刘曦面前刷脸刷的不错了,却又被明歌这一句话给拖了后腿,他要真好色倒也罢了,可他自认为自己是个对酒色财气都不迷恋的三好青年。

    偶尔说起了邻国的马背上这些器具,刘翼咬牙切齿般的感慨,“先前在江洲城看到个瘦猴子眼尖手快的,本来还想着让他为国效力呢,没想到那家伙一点都没有明月大师您的宽广胸襟,两条腿跑的贼快!”

    “他是否长相不错!”

    “一副小白脸的模样!”

    “大概是觉得你会冒犯他罢,跑那么快,也难为他了!”

    刘翼一噎,一脸怨念的瞅着眼前这位看似面无表情一副看透世界一切虚妄的明月大师,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位大师处处在针对他呢?

    或许是因为明歌在他府中当婢子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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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5章 通房丫头

    刘翼深深以为,这个明月大师估计觉得他是明歌的主子,所以会处处虐待明歌,把他当了假想敌吧。

    唉,要是当初明歌被他收了房,估计眼前的大师对他肯定不会是这样的态度。

    瞅了眼一直被明月大师和颜悦色耐心十足对待的傻帽儿宋小壮,刘翼这心里,太不是滋味了。

    明歌在这院子里待了二十天的时间,时间一到,她留了手书告诉刘曦和刘翼,大限将至,已云游天外,不必找寻他的踪影,且他已经将一些机关要术托故人给了柴明歌,这两人若有什么事,可去找柴明歌。

    刘曦二人立刻在吴城四处寻找明月大师的踪影,然而不仅四处城门处的守卫,就连府中的门卫也都说没有见到明月大师出过这个门。

    两人又着人快马加鞭的去江洲城找柴明歌。

    明歌早已偷溜回了宋家,和宋家人千叮嘱万嘱咐的,告诉这些人自己一直没出门!因为在外见到了江洲王,江洲王已经有所怀疑,万一得知自己这个婢子偷溜出去,说不定一怒之下会被刘家发落。

    宋家一听,哪怕为了宋家,也得把这事包瞒到底。

    听说刘翼把明歌收为了义妹,郑玉珠有那么一刻眼前一暗。

    义妹?

    她这个夫君喜欢美人就喜欢到了不惜一切手段都要得到么,明歌都已经嫁做人妇了,刘翼还不放手,早知这般,她当初肯定会极力把明歌留下,毕竟把明歌留在房里管束可比让明歌在外顶着与刘翼妹妹的名头鬼混要有利多了。

    可心底想到刘翼对明歌这般在意,吃味的同时又有些庆幸的觉着,得亏明歌嫁人了,要不然就是另一个秋歌,她的夫君被两个婢子分瓜,说出去还真是丢人。

    刘翼将明歌认了妹妹,明歌自是要去刘府中谢恩的,这一次,她不是去的郑玉珠的院子,而是直接去了刘老夫人的主院,大概是刘翼把具体的事情告诉了刘老夫人,刘老夫人对明歌那是各种赞赏有加,送的东西一箱箱的抬了好几箱子出门,而且还把自己最喜欢的羊脂玉镯子送了明歌。

    郑玉珠站在一侧侍奉自己的婆婆,看着明歌坐在刘老夫人的榻前脚蹬上,被刘老夫人一口一口喊着好闺女,只觉得这心底直泛酸水,在刘老夫人这里,她就从没听过刘老夫人这样唤过她,更没有能坐在刘老夫人身边的这种优待,自已的婢子越过了自己,郑玉珠只觉得浑身都不得劲,勉强了几次都没法跟着旁边这些人去奉承刘老夫人。

    倒是刘老夫人瞟了郑玉珠一眼,指着明歌说,“这以后就是你嫂嫂了,来,给她见礼,瞧瞧你嫂嫂给你备了什么样的礼!”

    这么多人面前,郑玉珠好歹还顾全着自己的脸面,笑着把自己脖子上挂了一块平安玉牌子摘下亲自给明歌戴了上,“你我从小一起长大,从前看似是主仆之名,却一直情同姐妹,如今你能被母亲收为义女,我真为你高兴,这以后我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到了这种时候,郑玉珠也只得忍着那口郁气和明歌打好关系。

    只是她自己也清楚,明歌出嫁那时她给了明歌一个下马威,两个人纵然有小时候的情谊,但如今明歌得道升天,定然会将那时记恨在心底的。

    毕竟大部分的人都是记仇不记恩!

    明歌又见了一次秋歌,秋歌已经快要生产了,她抚着自己的肚子站在门前朝明歌笑,昔日里俏丽活泼的女孩,此刻已然是个浑身都在散发着母爱光辉的妇人,“明歌,你能得了刘老夫人的慧眼,也是青云直上,我真为你而感到高兴。”

    明歌拉着她的手,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看到秋歌就想到了宿主的那一生,只是明显,秋歌乐在其中!

    默了默明歌才说,“你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托人和我说一声!”

    秋歌一直都是个会来事的,立刻就笑嘻嘻的说,“自然,好不容易攀上了你这么一颗大树,我一定得抓紧不放!”

    明歌在刘府毕竟呆了这么久,而且郑玉珠身边的这些人,大家在一起相扶相持的十多年了,就算平时多多少少会耍点心眼,可大家的感情还是有的。

    所以这一天明歌并没有回宋家,晚上的时候,明歌和几个小姐妹们在厨房摆了一桌算是庆祝!

    大家都为明歌而感到高兴,毕竟身为一个婢子,能被主人得了青眼收为义女,这种事也是可遇不可求。

    最主要是,明歌和她们毕竟有共事的情谊,这以后多多少少还能攀点关系。

    郑玉珠没有在席间露面,这厨房之地,估计她也不屑来。

    不过她不出现,明歌这些人才能更加放得开,吃喝尽欢。

    倒是刘老夫人遣了身边的老人给明歌几人送了几样菜以及一摊子果酒。

    第二日明歌回了一趟宋家,而后上了刘府的马车直奔吴城。

    她个宋家以及柴家都打了招呼,收拾一下东西,过段时间便搬到吴城去,宋小壮在那边已经置办了宅子。

    刘曦见到明歌的时候,手中的茶杯不着痕迹的紧了紧,一双眼睛看似微微垂着,可眼底余光却望着明歌的裙角。

    他定了定神,不着痕迹的抿了口茶,“你就是刘翼新认的义妹吧,宋小壮如今在我这里做事,以后你住在明月筑中!”

    明月筑是当时明歌以明月大师的身份住的地方,明月筑三个字也是明月大师亲自题写。

    刘曦这语气没多少热络,不过一旁的刘翼却一直在盯着明歌瞧,这丫头换了套衣服,更加显得五官明媚皎然,这真是个实实在在的美人胚子啊,可恨他早些没下手,如今成了自家妹子,能看不能吃,想想就憋气得不行。

    明歌身为个婢子,没见过这样大的场面,自然是受宠若惊的,一直低头的她怯怯应了声,这才跟着管家朝后院走去。

    出了门,依稀还能听到刘曦语气不善的对刘翼说,“你别再打她的主意!”

第1016章 通房丫头

    “哪能呢!”刘翼撇嘴,“哥哥你也真是轻看我,我还是能分得清人才和美人的区别的,我美人那么多,怎么也不会去毁了自己人不是。”

    刘曦目光盯着一脸真诚的刘翼,突然就长叹了一口气“你能这样想最好!”

    他顿了顿,在刘翼又要张口保证的时候声音沉沉又道,“你今天这话,我记住了,希望你自己也时刻记得!”

    这声音带着一种压迫般的气势,刘翼心底一激灵,也不敢再笑嘻嘻的打哈哈,一脸认真严肃的点头,“哥哥你放心,我说到做到!”

    因为明月大师的这件事,不仅宋家,就连柴家的奴籍也全都被消了!

    两家人在年前的时候都搬到了吴城,明歌在城中早就相中了几个铺子,柴父柴母不识字,在铺子上一窍不通,明歌教了柴母和柴父烤鸭的手艺,给他们租了个小摊子卖烤鸭。

    至于宋家,还是做的老本行,布庄生意。

    明歌和宋小壮有了自己的宅院,便和刘曦的管家商量着想回家去住,如今他们夫妻在这府邸里几乎算是闲人,待不住啊。

    管家问了一声刘曦这才应的二人,但是嘱咐他们不要离开吴城,因为主子那头随时都会招呼他们。

    明歌和宋小壮自是答应。

    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自家的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宋小壮居人檐下,生怕被人看出什么,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提心吊胆,如今回到了自家中,简直就和关在笼子里的鸟被放出去了般。

    回到家一脸淡定的安抚完了宋家人,一起吃了饭,等回到自己的房间,他第一件事就是抱住自家的小媳妇朝空中抛去。

    他这新婚郎刚吃了肉就断粮,每天只能看不能吃的,这日子忍的他都快憋出病了啊。

    明歌不设防被这人一抛,吓得心肝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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