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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美人养成记-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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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听怎么别扭,楚煜他是男的呀,还要和几个女的共事一夫,以姐妹相称。再说这四夫人怎么看怎么像电视剧里后宫那些阴险狡诈的女人。
楚煜脸色依旧没变,只是淡淡道:“多谢姐姐提点。”
“在这城主府中,各方面都得自己提着心,我这做姐姐的也不是每方每面都提点到。若是等妹妹犯了错我才提点,那可就晚了。”四夫人狐媚笑道。
她身边的丫鬟在一旁冷笑着说:“夫人,五夫人可是个男子,你左一句妹妹右一句妹妹,会惹得他不高兴。”
“怎么不高兴了?”主仆两人像是串通好了的,一唱一和,“妹妹既然能以男子之身进来这城主府与我和几位姐姐共事一夫,那自然是要与我们姐妹相称的,难不成还要我称他一声弟弟不是。”
身边的丫鬟掩唇笑着道:“夫人说的是。”
我心里恨得咬牙切齿,这一对主仆的心黑得跟墨水有得比,在这里自编自演着实碍眼了些,我虽不是楚煜身边的丫鬟,但是心里还是替楚煜不甘。念在他给了我糕点吃的份上,我决定出来帮他一把,毕竟他是男子,对付这种长舌妇还是得专门磨练几年的。
我站出来说:“其实,四夫人称楚公子为妹妹也没甚错,楚公子乃男子之身这是事实,四夫人和这城主府人人皆知,若是这其中有人睁着一双眼睛还称一个男子为妹妹,最多也只是证明那人眼睛出了点问题,亦或是……脑子出了点问题。”
我转头向着楚煜说:“说起来,上次一个街边疯了的乞丐还拉住我叫哥哥来着。”
楚煜掩唇一笑,“那后来如何了?”
我笑了笑,“也没甚,我从不与一个精神失常的纠缠,便让他叫去,给了点碎银子就快步走开了。”
“那下次上街还是小心为好,这种人惹不得,若不是你快些走了,说不准还能缠上你好一些时辰。”楚煜迎合着。
我瞥了一眼那边气的跟个热包子似的四夫人,而后与楚煜说:“对了,城主昨日不是说今日会过来喝公子亲自泡的茶么,我看这时辰也快到了,公子是不是该进屋准备了。”
楚煜如梦初醒的形容,“你不说我还真忘了这事。”
那边四夫人瞪着一双眼珠子看着我们,我偏头看了她一眼,“若是四夫人没事便回去罢,你也不想城主大人来到这里与公子相处还要对着你的这幅嘴脸不是。”
那边四夫人一甩手里的丝巾,然后恶毒的眼神扫过楚煜,恨得咬牙切齿,“那,妹……楚公子可要好好服侍城主大人,莫要出了差错才是。”
楚煜微微携笑,“姐姐慢走。”
等四夫人挺着大肚子离开了,我才松了一口气,看着楚煜说:“日后她要是再毒舌你就回驳,把她说得无地自容她就会知难而退的了。”
楚煜一脸淡然,“罢了,这般斗来斗去也不知何时是个尽头,随她去吧,反正,在我进这座府邸的时候,命数都已成定局。”
听他的语气似已经看淡了,其中没了对天命反抗,只待顺其自然。不过于他来说又能怎样,他是昊国人,既然昊国的国君要将他送人,他自然不能违抗皇命的。
这御河城到底有何能耐,能让昊国都对他示好呢?
看来,还是要尽快将那几本史书参详透才行。
离开澜园回到墨园,路过桃花林时正巧看到祈轩在练剑,距离上一次看他练剑已有十多天。因着十分精彩我便停下了脚步,光明正大地看。当然,我留下来看还是因为上次他练了剑之后吐了血,那个样子若是旁边没个人着实可怜。
看着祈轩蓝色的衣袂翻飞,我暗暗赞叹,比武侠电视剧里面的画面还要好看。
“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干活!”
身后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我下意识回头,看到的是一双凶狠狠的眼睛,这城主府恶毒的女人还真是多,方才才对付了一个四夫人,现在又来了个秋姐。
早上洗了衣裳之后我就没了活,她现在明显是在刁难。此时不适合争吵,只适合心平气和,“我今日的活都干完了,也没甚可忙的了。”
“没活干?”秋姐挑眉,“若是没活干那要你这个丫鬟来做什么?”
我正想说些什么,旁边一个好听的声音响起,“风月。”
我心头一惊,偏头看到提着剑的祈轩,连忙道了句,“公子。”
秋姐垂头也道了句,“公子。”
祈轩对着我伸出手中的剑,“将它放回我房里,等会再送一杯热茶来书房。”
我接过他手里的剑,看着他浅浅一笑,“嗯,知道了。”
祈轩说完便与我擦肩而过,向着书房走去了。
旁边的秋姐取过我手中的剑,“还是我来罢,既然你今日的活都干完了,那便去歇着,这些事我来做就好。”
我看着秋姐,“那麻烦你了。”
于是,我落得个清闲。径直奔回房里看书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去了爬山,各种累……唔……
11、御河城
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一个人,此人嘴里叼着一根竹签,百无聊赖地持着一根棍子在地上划着。此人正是金银。
我快步上前,问他一句,“你在这里做甚?”
金银蓦地抬头,似猝不及防那般,一双脚使劲地擦着地上的涂鸦,而后慌张站起来,说:“我找你来有些事。”
我下意识去扫了一眼地上被涂抹掉的涂鸦,而后看着金银,“说吧,何事?”
“我等会要出府一趟,你有没有东西要我给你带的?”
原来是这事,我想了想,“我倒是很想要一件东西,就是不知方不方便。”
金银上下打量着我,脸微微泛红,“女人的东西我也懂那么一星半点,你想要什么只管说,我都给你带回来。”
金银这个人思想比较偏,我看他这副形容不知又想到了哪里,我正色道:“我想要文房四宝。”
金银脸色僵了僵,眸中泛着惊讶之色。
“怎了?可是不大方便?”我问。
金银摇了摇头,“不是,很方便。”
我微微一笑,“嗯,那就好。”
金银笑了笑,“那个,原来,你会写字。”
“会写字很奇怪?”我问。
金银再摇了摇头再点了点头,然后摸了摸鼻子说:“阑珊那丫头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
我黑线,我曾猜想阑珊这丫头文化水平不高,哪知会低到这个境界。作为一个公主在外人看来必定是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无一不精的,而阑珊这丫头竟然连自己名字都写不出。虽说,阑珊这两字笔画确实较为多了点。
我左看看右看看,平时见到金银一般都会见到凌佑小公子的,“对了,凌佑怎么没跟着你?”
金银咬着竹签说:“今天中午给他灌了点酒,睡到现在还没起。”
我叹了一口气,无力地看着金银,“你能对他好点么?”
金银反问我,“我对他不好么?”
我无语,看来得找个时间跟金银说说关于儿童教育以及抚养的问题。
金银走后,我便拿出了借来的史书慢慢参详。好在,这个世界的字体并没多难看懂,不过就是中文的繁体。以前我也曾看过几本繁体书,常见的繁体字我也都认得,所以看起这史书来便觉着十分轻松。
看了许久的史书,我竟忘了要吃晚膳。只因这史书竟写的比风月小说还要精彩几分!这书记载并没多详细,所以三本便记载完了关于前朝与当朝的历史概要。
原来,这御河城城主便是前朝皇室之后。五十年前,天下还是统一的时候,由宗政氏坐拥江山,国号为怳。
怳国经历风风雨雨跌宕起伏的五百年,其中出过励精图治的明君,也出过昏庸无能的暴君,到了第二十七代皇帝时,便走向了衰落。因着怳朝末年天灾不断,民众苦不聊生,路边饿死者有之,因瘟疫病死者有之,贫苦地方横尸遍野腐臭连天。朝廷官员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只知享乐。发下的饷银一层一层下来便所剩无几,惹得贫苦民众对怳朝大为不满,东南与西北两处各有百姓揭竿起义,意欲推翻旧王朝,另起新朝!
君笙皇帝并非荒淫无度酒池肉林之徒,相反,君笙皇帝是个喜爱琴棋书画的皇帝,寿命不过不惑之年却留下诗篇无数,画作无数。只是,人们往往忽略他的才华横溢只记得他是亡国之君!
当初,两路起义军在短时间内便发展壮大,一路向着怳国国都御河逼近。因着朝中腐败不堪,君笙帝当时无能为力,为保宗政一氏,他下了一个重大决定。
便是将天下三分,东南一带划给起义的吴军,与西北一带都划给了起义的严军,剩下一部分便是现今的御河城所统治的区域。
因着那时起义军有两路,鹿死谁手还难成定局,两方起义军接到君笙帝要割地平分天下的消息后便动了心,答应停战,不再向着御河城逼近。因为若是继续打下去,吴军和严军旗鼓相当,而江山却只有一个,说不定打到最后,一无所获,所以对于君笙皇帝提出的三分只能顺从。加之那时天灾人祸高发,战乱更是让百姓怨声载道,于是,也只能停战。
当时,君笙皇帝将天下三分后便解散了王朝,遣走了那一帮狼狈为奸腐败朝廷的官员,将怳国国号一并去掉,改成御河城,自称为城主。三年之后,刚过不惑之年的君笙城主自刎,留下遗书将御河城交由长子宗政皓彦打理,宗政皓彦便是祈轩的祖父。
看似这是一场亡国闹剧,但是后人才知道这正是君笙皇帝的过人之处,他留下给自己的那一份乃是当时怳国最富有,户数最多的一部分,土地肥沃河流众多,占有了这一块风水宝地,日后卷土重来无疑就是一个优势。而且,当时君笙皇帝将朝廷官员遣散,却没有遣散领军将领,当时的军力全数保留了下来。
所以,在以后的几十年里,自称为城的御河城在财力和军力上都超过了昊国和郢国,御河城虽为城,却不止一座城,当初君笙皇帝将御河一带的城池都留了下来。若是看两国一城的地图,大可看到其实御河城的领域与昊国郢国相当。所以,御河城虽然以城自称,其实天下人都知晓,这实际是一个国。
近些年,御河城的强大其他两国有目共睹,都频频来讨好御河城。
我想,再过不久,这御河城便不再是一座城那般简单。
看了这段历史,我身为一个网络作者的惯性就是想要为君笙皇帝写一个故事。不过,因着我是个言情作者,所以,改编一下就能写一个亡国君主的风月故事。
因着想写的心十分急切,所以将故事大纲在脑海里过了几遍,就等金银将我要的文房四宝都带回来。
天色已晚,看完了史书我才想起我还没吃晚膳,肚子也是叫嚣着厉害。虽说我雄心壮志地要减肥,但是此时饿的实在难受,便想着去伙房找点东西煮着吃。
来到伙房,寻来寻去只找到了几个番薯。也罢,煨番薯也是十分好吃的。
我生了火,在锅里加了水,免得等会烧空锅。火越烧越旺,等火将要熄灭只剩下火炭时,我便将那几个番薯埋进了灰里,就等着它慢慢熟透。这种方法是小时候去外婆家学会的,乡下地方都是烧柴火做饭的,烧剩下的火炭还可煨番薯吃。用火炭煨出来的番薯香甜可口,外焦里酥,令人回味无穷。
在我喝了好几瓢水填肚子后,香喷喷的番薯终于可以吃了。我用铁夹子将番薯夹了出来,用一个小簸箕装着,煨番薯的甜香味就扑鼻而来。
“我道是谁,原来是你。”
身后一个声音响起,我吓了一跳,赶忙回头看,门口立着一个俊俏的身影,身子颀长,笑容可掬。
见了是他,我松了一口气,“怎么是你?”
“方才散步,听到这边有响声便过来看看。”他提步进来,扫过我手上端着的番薯,“这是……”
“这是煨番薯。”看他迷茫的样子就知道还没吃过煨番薯,我问:“你饿不饿?”
祈轩看了我一眼,一声轻笑,“若是我说饿的话,那这煨番薯还会有我的一份不成?”
我道:“就看你会不会嫌弃。”
祈轩扫了一眼簸箕里的几个煨番薯,“若是美味,自然就不会嫌弃。”
“唔,味道还是不错的。”我低头看了看簸箕里的番薯,一共是四个,拿出两个卖相较差的用临时找来的药包纸包了起来,其他的连小簸箕一起,伸到祈轩面前,“给你。”
祈轩微微蹙眉,而后动作迟缓地接过。
我拿起两个用纸包好的番薯,提步向着门口,“那我先走了。”
手腕却被一股力拉住,微微有些疼,我回头,看到祈轩黑了的脸,“怎么吃?”
看着他的样子,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敛了敛笑,我十分正经地说:“咳咳,其实,把外面的皮去掉就能吃。”
祈轩将簸箕塞到我手里,说了一声,“跟我过来。”
然后提步就走人,我看了看簸箕里的番薯,不知道他到底是要干什么,他说跟他过去,那我便听话跟着他过去。
我一路随着他到了正堂,他在高几旁的太师椅上坐下,而后看着愣在一边的我,示意了一下他对面的位置,“过来,坐下。”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弱弱地求个花花么
12、四夫人难产
我乖乖地坐到他的对面,搞不清楚他要做什么。将簸箕放到高几上,我对着他笑了笑说:“还是赶快把这番薯吃了罢,不然冷了就不好吃了。”
祈轩轻声应了一句,“嗯。”
我十分想笑,听他这一个字的回答,我便想着他带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让我陪他吃,不然他一个人吃……那场景着实也是怪了点。
我拿了一个番薯,从中间掰开,热腾腾的香气立马散开,酥软的番薯看着十分诱人。我将手中另一半递给了祈轩,若是他不接我便收回来,好在,他也不摆架子,伸了手过来接,指头刚好碰到我的指头。
我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祈轩,比起我的随意,他的动作多了几分文雅。我有个疑问,番薯也算是常见之物,他却问我怎么吃,未免有点奇怪。“你真的第一次吃番薯?”
“不是。”他吃了我给的一半,自己拿起一个番薯学着我从中间掰开,然后递给我一半。
我看着他递过来的一半番薯,客气地说:“你自己吃吧,这里还有。”
“拿着。”他说。
“哦。”然后,我就收下了。
我与他也没甚话可说,只知吃番薯。若是跟金银一起吃番薯我定是觉得十分平常,但是和祈轩一起吃番薯,我便觉着十分别扭,他贵为城主之子,竟要与我这个身份地位都十分卑微的丫鬟一同吃煨番薯,感觉着实怪了点。
虽知此时问这个问题不大好,但是我还是弱弱地问了,“对了,你怎么会愿意和一个丫鬟一起吃番薯?”而且还是和我这种既没样貌又没身材的丫鬟!
祈轩轻描淡写道:“只是觉着新奇罢了。”
我应了一声,“哦。”
跟一个丫鬟吃番薯很新奇么?
吃了番薯,我与他便各自回去了。那时候夜已深,我洗了一把脸,漱了一下口倒在床上就是蒙头大睡。
挽袖是第六天就回来的了,她说已经请了大夫为娘亲看病,邻居家的大娘也经常过来照看,她不放心我一个人在这里洗衣裳,便提早了一日回来。
按照城主府的规定,丫鬟小厮每月都有一日可以回家探亲。我若是不探亲,起码也是可以出这城主府看看的,来了这里一个月有余,还未见过外面的风情。但是一直没找到对的时机跟秋姐告个假,出去走一遭。
我一开始就在想,既然我这副身子的前主人是个公主,为何我还要傻傻地在这城主府做一名任劳任怨的丫鬟呢?偷偷走掉不是更好?
但是,后来想想,阑珊这丫头已签了半年的契约,而现在我就是她她就是我,她欠下的自然就要我来还,半年也不多,就苦这半年又如何,就当是习惯这个世界的生活罢。
今日一早洗了衣裳过后,就听到城主府各园子的丫鬟们聚在一起说着城主府里的八卦。对于八卦这种东西,只要主角不是我,我都没甚意见。偶尔路过,偶尔听听,丰富一下自己的八卦知识也未必是件坏事。
于是,我光明正大地加入了一群说八卦的丫鬟当中。而这一群丫鬟就是三夫人那边的,当然,说人家八卦是不厚道的,所以,我加入之后只听不说。
“昨晚三更半夜四夫人突然就说要临盆,可把府里面的几个大夫吓坏了!”
我点了点头,继续听。
“听说四夫人的肚子还不到九个月,人人都知十月怀胎才是正常,她不到九个月就生也太早了点。”
“而且,听四夫人那边的丫鬟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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