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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门娇[榜推]-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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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一对对猴头菇大大小小参差排列,居然占满了半边枯木那么多,实在是太棒了。
  最好是整个抬回去,要煲汤或者清炒之时再摘下来,这样最新鲜。
  苏小小找了根麻绳从枯木中空部分穿过,用手拉着,然后又寻到了一些特别常见的菌类,因为人迹罕至的原因,蘑菇又是成群生长,很快便摘了满满一篮,但是都没有猴头菇来得喜人。
  又根据自己的经验找了野葱,一些野薄荷,还割了一把山韭菜,用来炒鸡蛋,香味扑鼻。
  夏歌笑虽未动手,但是笑看苏小小摘得分毫不差,也不免动容,看着新鲜的食材,手有些痒痒,跃跃欲试。
  “如果他们打了山鸡,你做荷香烧鸡给我吃吧!说了那么久还没有吃过你的手艺!”苏小小提议道。
  心情大好的夏歌笑,微笑点头,“到时候就借你的手,做几道拿手菜也算犒劳你这些日子的辛苦。”
  苏小小忙不迭点头,口水流下三千尺,只盼着他们打到肥美的野鸡。
  不知他们打了什么野味,便是可以入菜的佐料都摘了好些,可惜没有辣椒,否则真是完美了。
  暮色西斜,山坳深处响起了交谈声,只见蓁胥和李白打头从山野深处缓缓走来,后面的队列也丝毫不乱。
  见蓁胥,李白面有喜色,苏小小忙问道:“猎到些什么?”
  蓁胥谦虚道:“虽然数量比李兄多些,但是他那边还有个体弱少年,算是打成平手。”
  李白并未推辞,只是哈哈笑着,笑声爽朗极了,大呼过瘾。
  王钊立即出来邀功,喜形于色的对苏小小嚷道:“夏掌柜,你看,我猎到了两只山鸡,一头香獐。”
  麝的腿被射伤了,还在喘着气儿,苏小小也不知道这玩意怎么吃,只知道麝香跟它有关。
  此时放了也活不了,回去包扎了伤口再说吧!
  转了一圈,几人均有所获,两只灰兔还在扑腾,两只已经死绝。
  一行人回到沈家的小院子,沈大娘已经烧好了开水,给几人泡了热茶。
  见小院中堆成小山一样的野味,眼睛乐得眯成细缝,家中无壮劳力,好久没有看到这么些野味山珍了。
  苏小小找沈大娘要了一些创伤药,找了个空着的羊圈,给受伤的香獐包好了腿,放在里面养伤。
  又看活着的野兔正好是公母一对儿,也扔进了羊圈里,这才拍了拍手,开始处理眼前玲琅满目的食材。
  既然打成了平手,苏小小也不客气,开始派起活儿来。
  李白和秀才是一点厨艺都不懂得,表示由他们准备美酒佳酿,便溜了。
  蓁胥却笑呵呵的挽起宽袖,问道:“夏大厨,有什么活儿,吩咐吧!”
  苏小小哪里敢给他派什么重活儿,便嘱咐他把朽木里的猴头菇细细剔下来。
  本想自己做的活,交给别人她不放心,蓁胥倒是信得过的。
  阿福伸手欲把活接过来,被蓁胥的眼神‘弹’了回去,只好也挽了袖子来帮忙,苏小小没客气,嘱咐他把野菜全部都洗干净。
  王钊五大三粗,活像个屠夫,虽然一双桃花眼常常让人跳戏,但是凭他肩宽能走马,双拳能站人的魁梧,收拾兔子和野山鸡的活儿非他莫属。
  他并未推辞,随手拎了两只野兔,两只山鸡往水缸附近走去,嘴里吹着口哨,让人啼笑皆非。
  沈大娘非要帮忙,苏小小只好给她派了个轻省点的活儿,让她烧火,胡皓帮忙砍柴打下手。
  她这个主厨当得是鼻尖冒汗,有条不紊不亦乐乎。

084 红烧野兔肉
更新时间2014…9…26 10:03:05  字数:2326

 “怎么办?这两只山鸡羽毛倒是颇为美丽,但是太瘦了,这么柴,炖高汤就味美,要是做荷香烧鸡就肯定不好吃。”苏小小趁着空隙跟夏歌笑耳语道。
  夏歌笑看向收拾好的肥兔子,笑而不语。
  苏小小尤不死心,要说荷叶,沈大娘院子后面便有个荷塘,里面养了些草鱼,荷叶也是新鲜碧绿,经过荷塘的时候早就打量清楚了。
  “今日时机不对,你不是摘了猴头菇吗?我便做一味‘猴头菇炜鸡汤’犒劳你好吗?”夏歌笑思索了一番,说道。
  “待会儿你便按照我说的方法,只需要一个时辰,在旁边的砂锅里面炜就好了,不需要另起炉灶。”夏歌笑已经挽起了袖子,梳起了头发,干净利索。
  按照夏歌笑的吩咐,苏小小把晌午时分便炜在砂锅里的牛骨汤过滤了一遍,文火炜了两个时辰的牛骨一提起来,肉便自然脱落在汤中,汤色呈现淡淡的乳白色。
  滤过两遍之后,再次倒入砂锅中,用热水焯过的山鸡肉放入砂锅中,用纱布包住老姜和白胡椒还有八角扔进锅中。
  有夏歌笑的指导,苏小小的手脚已经麻利了很多,不再像做杏花酥饼之时那么手足无措了。
  “我见沈大娘家里有羊奶,你着人取一些来煮沸凉凉待用。”夏歌笑吩咐道。
  苏小小让胡皓去了之后,拿过野兔放在案板上不禁犯愁,手边的菜刀足有两斤重,并不锋利,足有两尺长一尺宽,光是抬起来都不容易,更别提剁了。
  能满足口腹之欲,永远是人生头等大事,攻克障碍,苏小小双手握住刀柄,斜着头准备下刀,几根略带凉意的手指不经意拂过她的手背,忙正过头看向来人。
  蓁胥已经从她手里接过刀,“还是我来吧!要进我们的肚子本已经可怜,若是还被你这样乱砍乱剁,实在是……”
  苏小小并未推辞,放下刀心里直打鼓,寻思刚刚那刀要是真的不知轻重的劈下去,案板都得被砍个稀烂,终于知道厨师这活计为何男多女少了,实在是体力活儿啊!
  颠勺,炝锅,这些都需要把好几斤甚至十几斤的大锅在空中兜几圈。
  左边站着蓁胥,右边站着夏歌笑,两个绝美男子,偏得喜好厨艺,只见蓁胥举刀重起轻落,动作行云流水,绝对不是生手。
  肉块大小均匀,无粘连,活儿也漂亮。
  “不成想蓁公子还是个切墩儿的高手,若是不嫌弃,以后可以到酒肆客串。”苏小小没大没小的开着玩笑,伙房之中无王爷,只有主厨副厨。
  蓁胥粲然一笑,把刀放下,“还请夏掌柜动作麻利些,大家徒步狩猎,都饿得直叫唤呢!”
  说完擦着手,在院中圆凳旁坐下,暮色四合,正是农户张罗晚饭的时间,温润如蓁胥竟然与这样平凡的烟火人生毫无违和感。
  不禁让苏小小感慨,不知谁有福气做这王妃,定是幸福到没边去的。
  只微微憧憬了一下,脑中便不由晃过蓁一那张明艳的脸庞,红红的嘴唇,总在碎碎说着不中听的话,偏得这蓁胥是把这个妹子当宝贝疼得。
  看来应该改改,不知谁有福气能够秒杀小姑子,在王爷府称王称霸。
  “接下来的步骤你会吗?不是说想要露一手家常红烧兔吗?”夏歌笑见她痴痴傻笑着,感受到她心里那些有的没的,有些好笑,轻咳了两声提醒道。
  “你安啦!我谈第一个男朋友的时候,就是靠这道菜虏获他芳心的,作为一个资深美食家,没有一两道拿手菜,那像话吗?”苏小小一边说着,一边笨手笨脚的把需要的食材准备好。
  夏歌笑不由低声轻咳两声掩饰唇边笑意,这女的也真不矜持,干脆双手抱在胸前,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野兔肉放入滚开的水中焯掉血水,然后拍块老姜去腥加了少许盐巴,焖煮一炷香,便捞起备用。
  虽然慌慌张张,但是见苏小小基本步骤并未错,夏歌笑则站到一边,让主角表演。
  新鲜的茱萸,沈大娘做的老酱,蒜片,姜丝,还有花椒,苏小小嘴里念念有词。
  “苏小小,锅红了。”夏歌笑拍了拍她的肩膀好心提醒。
  苏小小手忙脚乱,沈大娘喂猪去了,剩下个不知道火候的愣头青,听了夏歌笑的提醒,抬头看见火舌已经窜出灶口老高。
  “胡皓,你到底会不会烧火,赶紧撤掉些柴火。”铁锅底已经猩红,这傻小子还拼命加柴火。
  “喔-喔-喔,掌柜的,我做错了什么了吗?好好,马上。”柴火抽出之后,燃烧得不太完全,浓烟滚滚,远处看来像是灶房被点着了不说,苏小小被浓烟呛得直咳嗽,胡皓却一脸无辜,一张营养不良的小脸窘得通红。
  沈大娘从猪圈火急火燎的赶来,看到被呛得直咳嗽的两人,大呼:“唉哟,我说傻小子,这火能这么烧么,照你这么烧,连锅底都得烧通。”一边嚷嚷着,一边取了桶水过来,把柴火棍扔进桶中,熄灭了一些柴火。
  “放油吧!”大花猫的一样的苏小小,让人忍俊不禁,夏歌笑忍不住提醒。
  “哎呀,把这茬忘了。”慌忙倒了油,因为锅底已经很热,只需一小会儿油温度便够了,忙抓了一小把花椒爆香,然后倒入一旁晾着的野兔肉块,苏小小屏神静气,一边翻炒,一边盯着锅里一点都不敢怠慢,待得油汤清亮,再一一倒入大酱,捣烂的茱萸,姜丝,蒜片翻炒。
  加了一些骨头汤闷了一会儿,见汤汁收得差不多了,便要起锅,夏歌笑提醒道:“野兔子较为腥,你试一试起锅之前用黄酒旺火炝锅。”
  苏小小知道夏歌笑是高人,听人劝吃饱饭,忙请沈大娘加把稻草,取了一点黄酒,倒入锅中。
  轰的一声锅中燃起蓝红火焰,吓得苏小小一个踉跄,沈大娘也像是被惊到,忙退了两步,火焰很快便灭了,随之一股酒香迎面而来,让兔肉的香味变得更加诱。人。
  虽然知道许多菜肴中都需要酒精提味,但是不曾想放与不放的区别这么大,以前只想过红酒牛排,朗姆酒巧克力,清酒大虾,啤酒醉仙鸭,现在又添了一味‘迷兔知返’。
  “好名字!”夏歌笑感知到这四个字,不由赞到。
  以后定要离他远点,什么都被他听到了以后还要不要混啊!
  “兔肉我也吃过不少,光是闻味道就觉得一定非常好吃的还是第一回,夏掌柜果然好手艺。”差点把人的灶房都点着,被这么一夸苏小小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又难掩得意,她已经悄摸尝了一块,全无半点腥味,茱萸的辛辣绕着舌尖打转,不一会儿就鼻尖冒汗,滋味着实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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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 一顿农家饭
更新时间2014…9…27 10:04:06  字数:2410

 伴随着野兔肉的起锅,铁锅旁边的砂锅里鸡肉的香味也飘了出来,虽然因为中途火力过猛而让汤汁少了些,但是揭开砂锅盖子的一瞬,香气撩人,口水流一地。
  “你把猴头菇切成片状,然后再用文火炜入味,此时锅里便可以做点别的。”夏歌笑见汤色已经够了,便嘱咐道。
  苏小小忙打了七八个柴鸡蛋在碗中,并放了些盐巴,让胡皓顺时针搅拌着。
  胡皓因为差点把灶房点着,缩在一旁怯懦地望着苏小小,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充满了不安全感,见苏小小有吩咐,忙鹞子翻身一般从墙边跃了起来,接过苏小小手中的粗瓷碗细细搅拌着。
  野韭菜切成小段,在锅中煎成双面金黄的蛋饼,用锅铲切割成小块之后,放下韭菜翻炒入味儿,这菜简单,但是下粥却是极好的,苏小小有时候起早了不用赶着去上班的时候会做来下油条稀饭。
  又凉拌了一个野葱豆腐干,清炒了一个黄丝菌,见汤也差不多了,按照夏歌笑的吩咐,滴了两滴羊奶进去调色,颜色发生了变化,一锅乳白色的山珍鸡汤就大功告成。
  沈大娘已经摆好了桌子,只等着山鸡汤上桌,便可开席。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去,大大的圆桌被抬在了院子中间,三盏油灯外加一个火堆在夏日晴朗的夜空下发着足够照亮饭桌的光亮。
  抬头能够看见满天繁星,想着明天是个晴天,再看着满桌子自己亲自采摘,并且亲手做出的饭菜,虽然都是普通的模样,并未讲究摆盘,味道可能根本连自己这关都过不了,但是苏小小心中却充盈强烈的满足感。
  蓁胥沈大娘上座,李白在蓁胥身边坐下,每个人碗中都被倒上了微黄的糯米酒。
  “我建议,咱们第一碗敬今天最为辛苦的夏大厨。”蓁胥站起身来,笑看向苏小小,大家应声而起,夏歌笑远远站着,看向这边热闹,心中落寞且温暖。
  十个粗瓷碗在饭桌上空聚成一朵莲花的形状,传来碰碗的脆响,苏小小喝下了手中的米酒,感觉到眼眶都湿了。
  这种做菜给大家吃的感觉实在太棒了。
  油亮的兔肉让大家眼神中充满了迫不及待,苏小小忙笑说道:“大家动筷吧!今天一点都不许剩,大家吃喝尽兴,人生何处不相逢,绝不让相逢的光景虚度。”
  蓁胥看向苏小小,觉得仿佛有一束光打在她的身上,让他眼睛几乎看不见别人,只把她的一颦一笑收入眼底。
  “我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兔肉,夏掌柜真是绝了。”王钊夸人也是带着他标志的爽朗,夸得人心花怒放,而且没人会怀疑他说的话,虽然明知席中他的顶头上司蓁王爷在座,他亦是刚夹了一块兔肉放嘴里细细品着,手上已经止不住又伸筷子忙去再夹另一块,神色颇为急切。
  只有赵福端坐如初,并未动筷,蓁胥劝他,他直道,“阿福不敢。”
  直到蓁胥亲自伸手夹了一块兔肉放入他碗中,“吃掉。”
  他才严肃的一点头,“是!”
  一板一眼的模样逗得就着炒蛋吃豆包的二郎和小梅模仿起来,两人一个学着蓁胥说,一个学着赵福答,吃掉,是,吃掉,是……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从未笑过的赵福,都忍不住,嘴角抽搐了几下,忍了好一会才忍下去。
  酒过三巡,茱萸又是很辣的,那种不同于辣椒的香辣,而是独特的辛辣,让大家一边吃一边舍不得停筷子,一大盆烧兔子很快见了底儿,一大缸子糯米酒也见了底儿。
  苏小小属于沾酒就醉的,所以喝得很少,省得自己出洋相。
  月亮高挂,酒席何时散的,苏小小都不知,一觉睡到次日清晨才发现自己在床上。
  笑声如犹在耳,却已是昨日。
  拱桥已经抢修完毕,接到消息,苏小小却有些舍不得,虽然只是短暂的相处,却发现这远离喧嚣的宁静,并不像自己想得那么糟糕无聊。
  收拾停当,小院外已经停了两辆马车,沈大娘站在大门旁边笑眯眯地,二郎和小梅抹着眼泪,苏小小把包袱递给秀才。
  将小梅拦在怀里,“再跟姐姐重复一遍姐姐酒肆的地址。”
  小梅抽抽噎噎的说道:“过了飞云村,往杏花村方向走,穿过杏花村再走两个时辰就是桃花村了,姐姐的酒肆叫破晓酒肆,阿梅都记得了。”
  沈大娘笑着说:“等你的酒肆开张那日,老身无论如何带着他们去凑那个热闹。”
  依依惜别之后,一行人朝着兰源镇方向行去。
  “人生何处不相逢,下次再见便是,哭鼻子像个什么样子。”李白取笑她。
  你当然潇洒啦,此番离开蜀地一晃好些年游山玩水,但是我却拖家带口,有那么多人要养活。
  苏小小心里这么想着,觉得伤感也无用,深吸一口气,笑道:“下次咱们再来,我再给大家做兔子肉吃。”
  马车比牛车不是快了一丁点,穿过一片荒无人烟的山野,慢慢便开始又能见到良田了,飞云村和兰源镇便是一山两湖相隔,在古代真正是非常艰难的距离了。
  有良田便有人烟,暴雨之后,水稻有些倒伏,好在天又晴了,水田中割稻的人见有马车经过,不免抬头望上两眼。
  两架马车疾驰而过,将一众风景甩在后面。
  苏小小却好奇,“刚没顾得上问,是谁把我送回厢房的,我不过喝了三碗米酒,怎么就醉的人事不省了?”她真的记得她只喝了三碗的。
  听到这话秀才低低笑着,“三碗?你后来就放开了,喝了半坛子,还撒酒疯来着,我虽然没多喝,但是李兄和王兄已经醉的站都站不稳,昨夜里没醉的,只有蓁公子了,想是他送你回厢房的。”
  想起早起时候,自己只着中衣,脱在一旁的长裙上满是污秽……莫非……脸上顿觉火辣辣的不好意思。
  自己的脸在蓁胥面前已经丢光丢尽了。
  “我临出门的时候给了沈大娘二两酒钱,咱们把她酿的三坛子米酒喝得是干干净净,但是她死活不要,只说蓁公子已经给过了。”秀才补充道。
  苏小小哪里听得进这些,只讪讪笑道,“应该的,嘿嘿,应该的。”
  真是糗大了,本来想着如果不能回到未来去,自己非要在这里安家找个金龟婿,那么蓁胥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人帅那不用说,王爷就没有几个不帅的,就算不帅,有银子也就帅了。
  这个蓁胥人帅多金,而且没有莺莺燕燕,家人似乎人员也很单纯,虽然有个拖油瓶小姑子,到时候给她寻个好人家嫁了就是。
  但是自己和他八字不合,每次出糗必有他在,或者只有他在,这样可真建不起什么好感,他铁定误会自己是个没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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