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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文反派女配的大逃杀-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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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罢,快步走出山洞,没多久就消失在黢黑的密林间。
骆可可抱紧膝盖坐在火旁,浑身打着颤,身边是玄云子拾来的一堆干柴,拿起一根丢去火堆,感受着炙热的暖。
心里慢慢平静,复又更加慌乱。泪水被烤干,又再一次汹涌。
所谓的命真是一件有趣的东西。
书中,原本不管不问的玄云子愿意出手救她竟是因为他看出她并不是原来的女配可。骆可可本以为原书中的玄云子同女配可的遭遇没什么关系,但现在回想,玄云子也始终没有帮助过女配可。而他们以前其实是认识的。
玄云子知道女配可没有杀人,但之前她被武林人士质问的时候,被卓昀诬陷的时候却不肯出面帮她。
玄云子,这个男人或许不是敌人,但绝不会是朋友!
天空下起了毛毛小雨,沙沙地落在枝叶上。但很快又被骆可可的嚎哭声轻易盖过。
她现在只想好好哭上一场,哭过后,努力让自己不再哭泣。
以后的路,或许只有靠她一个人走了。
☆、21旱和雨
时间过于短促,只能让骆可可哭上片刻。
哭够了,擦干眼泪,该做的事情还是得继续做。该走的路也只能依靠自己走下去,别人,谁也帮不了她。
在山林中一走就是月余,或许是在木依心中她已经死了,或许只是老天爷终于记起她也是需要被上天垂怜的,在这一路上倒也没遇见什么追兵。山路走得多了,也渐渐习惯了崎岖,走得快了。时而在山间看见的一两个小村落,也恰到好处地补充了她的食物储备。骆可可一直想要停下,却始终不敢。
翻过一座又一座山,她终于寻到一个小镇,在那里歇了几日,储备了一些干粮后,骆可可决定继续出发。
至少,她要离开蜀州。
走得越远,她对命运不甘的心也渐渐变弱。之前觉得释空不相信她是比天上下刀还要深重的灾难,但经历了这么多,怨气也渐渐消散。只剩下空落落的除了生存就什么也不存在、什么也不相信的心。
离开小镇后,骆可可沿着隐蔽的小路独自走了二十余日,附近的风景渐渐有了变化。满步的碧绿变成了满目的灰黄,脚下是铺满碎石的小路,这一片接连着一片的丘陵同峨眉相较略微有些荒芜,草木无精打采地垂着头。地面龟裂开一道道小缝,像临近死亡的老人。
才十余日的路程而已,身边风光就发生了这样大的改变,骆可可不由得赞叹起造物之神奇。还记得遇见玄云子那日她身侧还是一道缓缓流动的大河,而今却连一条能汲水的小溪都没有见到。脚底被磨得生疼,指间磨出了无数的血泡,很快又再一次磨破,而后又快速击打出新的血泡,又快速破裂。玄云子给她准备的包裹中的食物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皮囊也已倒不出一滴水。骆可可饿得两眼发昏,却无法吞咽下干裂的食物。她的嘴唇皲裂开一道道伤口,流出的血液须臾间就被酷热的太阳蒸干,稍微动一动,又再一次裂开。几次三番,再一次撕裂时竟是连一颗血珠都流不出来。唾液也已干透,只剩下苦涩粘膜的触感。
早知道会沦落至此,她真不该逞强离开小镇,就算要离开,也应该时刻将水囊灌得满满的。可之前在山上时,她随时都能汲取到干净的清泉水,那时她怎么会意识到有一日会得不到一滴水润润嘴唇?
骆可可开始后悔,但时间却不会给她机会重新开始。
仰头,天上是大得可怕、又亮得刺眼的太阳。
午时的太阳最是烤人,□在外的皮肤有种正在被烈火舔舐的感觉。脸上、手臂上的皮肤晒脱了一层,又很快晒掉另一层。层层叠叠脱离的皮肤就像洋葱那破烂的表皮。
在这个没有电灯电话、没有防晒霜矿泉水,没有电车出租的时代,一切只能依靠自己。
骆可可想,若知道自己会来到这么一个时代,她一定要好好学学户外生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得不从一次比一次严重的跌倒中学习各种经验。
这独自前行的这段日子,白日还好些,一到夜晚,她就过得战战兢兢,太阳还未西下就开始寻觅能保证不被木依那伙人发现的隐蔽的住处,再冷的夜,她也只能紧紧抱紧身子,连一粒火星都不敢弄出。渐渐地也被迫培养出了一丝少得可怜的直觉。
唯有最严酷的生活,才能培养出最坚强的心。
但若老天爷再不施与她雨露,任由她再怎么坚强,也无法生存下去。
走得乏了,骆可可寻了个能遮蔽阳光的地方有气无力地坐下,靠上一快巨大的石头,她略微舒服了些。
天气酷热得厉害,早已干透的地面蒸腾不出一丝白烟。一丝风都没有,空气闷得让人难以呼吸。饿得心慌,骆可可从随身的袋中掏出一个早已干硬变味的馒头,放在口中用牙齿轻轻磕着。这样干硬的东西,没有水绝对无法下咽。骆可可忍不住开始思念窗明几净的食堂和松软的馒头。
若是只能这样死去,她是否还要用尽全力地逃亡?
终究都是死,是否屈辱地活下去会更有意义?
骆可可不知道答案,什么理想,什么哲学,什么研究生,她都不想要,她只想得到一点点水和一块能下咽的馒头。
当生存面临严酷的考验,当自尊与纯洁已无法换回一小块能延续生命的食物。
原本看重的一切是否会比瓦砾还不值价?
她有些想要睡去,却又隐约听见鸟翅膀扑棱的声音,大概是那些食腐肉的鸟,它们正在等待她的死亡。
鸟期待着骆可可身上的血肉,而骆可可则想要吸食它们身上的新鲜血液。她用尽全力伸出手,却始终抓不住那天空中的恶魔。经过这一番,那些凶恶的鸟儿也不敢过于靠近这个打它们主意的人。
她暂时安全了。
但晕厥感却始终没有放过她,她忘记了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沉沉睡去的,就像很久很久以后,她也记不起自己究竟实在什么时候醒来的。
她终究还是醒来了。在暴雨的敲击下醒来。
下雨了。
世上最幸的是久旱逢甘霖,但那是对藏在家伙期盼大雨至的农夫而言的。对寻不到避雨处的骆可可来说,这场大雨虽救了她的命,却也在日后带来了不少麻烦。
不过,在被雨惊醒的那一刻,骆可可想到的却是——有水了,她可以吃下那块干硬的馒头了。摸摸怀中,馒头还在,拿着那已被污水浸泡得不堪的馒头,骆可可顾不得擦拭,也情知擦拭也是无用。只是几口囫囵下肚,几次被噎得险些窒息。吃光了,腹中有了东西,心也渐渐平静下来。
坐在浑水中,感受着雨的侵袭,她渐渐平静了下来。最近发生的事情如走马灯一样在脑中快速掠过。雨似乎也渐渐小了,打在身上不像之前那般疼痛。让她更容易思考。
就现在的情形来看,虽不知木依用了什么法子,但全武林都相信她却是毋庸置疑的。骆可可以前的班上里有一个女孩,长得漂亮,性格好,成绩好,什么都好,走到哪里都能被人喜欢,无论是谁都能很轻易的喜欢那个女孩,对那个女孩掏心掏肺,谁都相信那个女孩,即便是谎言。
在木依的身上,骆可可又找到了那个被大家宠爱的女孩的身影。
她能如何?难不成要骂造物主一顿?
从江湖中入手怕是比较困难,实在不行,她索性寻个农户嫁了。骆可可觉得这办法不错,农户,富农!多好啊!有田地,有小猪小狗,养活自己应该不是难事。而且,隐藏在土疙瘩中,木依也寻不到她!
好主意啊好主意啊好主意!
如果能找到农户,那不就是传说中的种田?
算了!管他是种田还是挖地,能有饭吃,能不被追杀,不就是天大的好事!?
骆可可振奋了。
她又有些后悔,若早些想明白了这件事,在那大山中,她不就已经将自己嫁给猎户了?何必在这泥水洼里吃苦?
站起身,她继续向前走。满地都是稀泥,她走两步摔一下,很快就被泥裹得不成样子,脚上、身上变得越来越重,寸步难行。
不知走了多久,天边最后一丝朦胧的白光也被吞入了黑暗。骆可可知道必须寻地方休息了,夜晚行路对她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小丫头来说,是最可怕的。幸而不远处有一片小树林,看来今夜或许不会太难熬。
一步步挪到小树林中,寻了片树皮刮落身上的稀泥,负重的身体变得渐渐轻松,但寒意却又开始肆虐。今夜若不点火,她是绝对熬不过去的。
可又该怎么点火?
骆可可很茫然,只能在脑中回想燃烧的必要条件。教科书上说,燃烧有三个必要条件。是哪三个来着?着火点?能燃烧的气体?燃烧物?
正想着,蓦然听见有人声。骆可可赶紧抱着包裹缩进灌木丛,枝干上的小刺扎得她难受,但她却丝毫不敢吭声。
火光越来越近,夹杂着人说话的声音。那个声音只听一次骆可可都不会忘记。
廖不屈。
是廖不屈的声音!他的声音,骆可可听一次就不会忘记!
他怎么在这里?他居然也在这里!
将身子缩成一个团。骆可可能期待的只有廖不屈不朝这边走。
火光没有再靠近。
隐约听见廖不屈说峨眉和少林那帮出家人实在是麻烦,不就逼死了一个人,犯得着同木依生气吗?亏得木依这些年来都在江湖中扮演孤弱少女的形象,很容易引起人的同情心,否则,还真是不好收场。
一个听起来有些清冷的声音说话了,“也是,人都已经死了,还能如何?”
又是廖不屈的声音,“如何?说得容易!我和木依有过约定,什么时候夺走那个臭女人的身子,她就什么时候跟我,我做了这么多事,眼看肥肉就要到口中了,结果呢?没了!木依说,不见到那个女人的尸体不答应同我欢好,林兄,你说我该如何?”
“用强。”另一个声音依旧冷冷的。
“说得简单,林兄你有所不知啊。别见我杀了那么多人,可对木依,我真是一点都办法都没有。她同那么名门正派走了,我却……”很快,听见廖不屈长声叹气。
“那在下也爱莫能助了。”
“算了,同你这样的闲云野鹤说这种事也是无用。就此别过,我还要去找那女人,真是怪了,我寻遍了山中所有人户,不少人见过那个女人,却都不知她去了何处。早知道应该让手下买通山中的猎户,一看见她就捆起来留给我。算了……多说无益,还是找人吧。告辞。”
“告辞。”
脚步远离的声音。
但是离开的又是谁?
许久,骆可可听见那个清冷的声音轻哼了一声。她松了一口气,看来走的那个是廖不屈。
“真是有够无聊,这也能当教主?连个女人都对付不了,无关乎只能给自己的邪教取名叫做邪教!”声音的主人调侃了几句。
然后朝着骆可可所在的方向走了过来!
☆、22学术女遇见毒舌男(上)
骆可可将自己缩成一个不能再缩的肉团子,脑袋深深地埋在膝盖间,呼吸变得格外小心翼翼,手指尖已经酸麻,却不敢动一动,脚步声越来越近,火光越来越近,她的心也跳得越来越快。在脚步声贴近她藏身的灌木丛的时候,她被吓得几乎窒息。幸而,男子的脚步声又很快离她远去。
骆可可放下心来。精神一松弛,防备也就减弱,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谁在那里?”那个清冷声音的主人意识到她了!火光很快靠近,近得让她的脸颊能清晰地感受到火焰的舔舐。就着火光,她看清了那个同廖不屈相识的男子和他那张颠倒众生的绝世容颜。骆可可从未想过,一个男人也能长成这幅样子。
骆可可大三时,班上的超级花痴曾说过一句惊世名言。那个花痴说,就算是要被强】奸,她也要找个长得最帅的强】奸犯,如若一男人能长成萨菲罗斯那副模样,被强】奸也是一种荣幸啊!
当时听见这话时,骆可可觉得那姑娘的脑袋一定是塞抽水马桶里了,可而今看见这拿着火把的男人,她觉得自己开始有些理解那个大花痴了。若廖不屈能长成这幅样子,那日她会不会立刻缴械投降?
呃……
她在想什么啊……
“呸!呸!呸!”骆可可赶紧啐了几口,算是将脑中的不干净思想全部清空。
“你……是傻子?”
“……”她堂堂优秀大学生!不就为了去掉脑中的不干净思想啐了几口吗?竟然被认为是傻子??
骆可可可以容忍别人欺负她,可以容忍别人想要搞她,可以容忍别人出卖她,可以容忍别人想要杀她!但绝不能容忍别人怀疑她的智商!毕竟这可是她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才能……
从这一点上来看,她似乎也有一点偏执……
“你才是傻子!你们全家都是傻子!你知道什么是宇宙吗?你知道什么是电脑吗?你知道人类历史的发展阶段吗?你知道牛顿对这个世界的贡献吗?”话音刚落,肚子却很不争气的叫唤起来,骆可可脸上有些发烧,但口中却不肯服输,毕竟对方怀疑她最擅长的事情,所以,她继续质问道,“你知道人在饿时肚子为何会咕咕响吗?”她要像打败廖不屈一样打败眼前的男人!
举着火把,男子一时哑然,片刻,以异常平静的声音回答道,“姑娘问的在下都不知道,特别是为何肚子饿时就会咕咕响。”
骆可可有些得意了。
“不过,在下知道,肚子饿了就要吃东西。”说着,男子从包裹中掏出一个还温热的大馒头递给骆可可。
一把抢过来,骆可可只管开咬。
别说是被这男人质疑是傻子,就算被当成250,被当成精神病医院里逃出来的病患都没关系!
狼吞虎咽间,她看见男人笑得很温柔。鼻子一酸,眼泪水吧嗒吧嗒向下落。几次三番被噎得直瞪眼,瞧着她这幅样子,男子轻笑了两声,接下腰间的葫芦递给她。骆可可赶紧接过来,仰着脖子大喝了一口,水很凉,让她打了个冷颤。但舒服了不少,比之前下咽的那些昏黄的泥水好喝百倍。男子又递给她一块食物,骆可可接过来一咬,是肉!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肉,只知道很好吃。这么久以来,这是她第一次吃到肉,心中更是满足。一块下肚,男子又递给她一块。
一阵狂吃,直到男人对她摊摊手表示自己也没有食物了,骆可可才作罢,想到之前的狼狈样,她有些脸红。
男子却很大度地笑笑,低声道,“你有多少天没吃饭了?”
骆可可算算,其实这段时间她也不是没吃东西,否则她走不了这么远。如果,路边还未彻底枯死的小草和被晒得半死的青蛙蜥蜴也算食物的话,她的确是吃过东西的。
一想着那不堪回首的旱地行军,骆可可直犯恶心。
男子好涵养,没有多问,只是低声提醒道,“天已经黑了,姑娘你一人实在是可怜,要不与在下同行?”
骆可可有了立刻答应的冲动,但转念一想,此人同廖不屈相识,廖不屈甚至找他探讨感情上的事,可见关系不一般,若是同行……会不会只是一个陷阱?
“晚上有狼喔。”
“好吧,多谢大哥。”答谢时,骆可可刻意避过男子的姓氏“林”,心道这样能减少不少危险。
她基本能确定眼前这男子就算不是廖不屈的好友也至少是廖不屈的相识,同这人搞好关系,就算不能帮助她顺利离开也至少不会将她出卖给廖不屈吧?
故而,礼貌很重要!“请问公子高姓大名?”
天色昏暗,她看不清男子的神情,只听他漫不经心的声音,“姓高名大。”
姓高名大?那不就叫做高大?这名字好奇怪啊!骆可可一时竟对男子的话有些当真,但很快又回过神来,姓高名大?高姓大名?……“你骗我?”
“陷阱挖好,但我又没请你向下跳,不是吗?”
骆可可一时无言。但为了打好关系,她又开始同男子搭话,“小女子叫做骆可可。”话刚出口,她就后悔了。廖不屈一定告诉过这男子她的名字……
“骆可可?”男子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诧异,他俯身仔细端详了骆可可一会儿,皱了皱眉,“就是你啊,被全江湖通缉的女人。”
干笑了两声,算是骆可可的回答,她竟然已经被全江湖通缉了?犯得着吗?犯得着这样对待她这样一个小小的弱女子吗?“其实我没做什么……”
“进皇宫盗国宝还算是没做什么?”
国宝?
骆可可真不记得书中有讲这件事情。之前那个武当的老头对着她念她的罪状的时候,她听得云里雾里的,回想起来,似乎真有这么一条罪状。但是盗国宝……这又不是《五鼠闹东京》,何来的盗国宝啊!就算女配可曾与国宝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盗国宝的也应该是卓昀吧?
难不成卓昀送她的那个金镯子就是国宝?可没有国家会这么抠门吧……把个镯子当宝贝……
“姑娘在想何事?”
骆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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