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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妃冲天:王爷轻点宠-第1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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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世上是不存在如果的,所以才会有现在,我和杜云汐还有玥儿,我们一家三口。
我南宫烨这一生,也算是活得精彩了。
名有了,利也有了,该得到的尊荣,该享受的温情,通通都享受到了。
母慈、女孝,有一个精明的妹妹,有一个能干的媳妇,一家子的人都齐了,还缺什么呢?
玥儿和祈佑一天天的长大,眼看着新人辈出,我这个“老将军”很快就要被拍死在沙滩上了。
趁着没被拍死之前,我得赶紧寻个时机跟皇上请辞解甲归田,带着云汐也学着允儿和麒王那样,游山玩水,过过浪迹天涯的逍遥日子,岂不快哉。
不过近些日子母亲年事已高,身体大不如从前了,连允儿和麒王爷不敢走的太远,生怕赶不及回来送她,我和云汐的计划也是一拖再拖,好在她理解我,也孝顺母亲,是个懂事的好媳妇。
趁着父母亲还在世的时候,一定要多多孝顺他们,哪怕做不到孝,便是顺着他们也是好的。
千万不要,在他们离去之后才开始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多陪陪他们。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啊。
番外篇 南宫允
午后的日光穿过山野,透过树梢射入山林之中,斑驳陆离的光影下,我背着竹篓脚步轻快地下了山。
起了个大早,就为了采几株药,其中有几株是拿来治张伯的老寒腿的,剩下的则都是为了医治杜云烈的。
今早离开的时候,我给杜云烈喂了满满一大碗米汤,为了防止他吐出来,这三年来用嘴喂他吃饭,喂他喝药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有时候经常会想起认识之初,他中毒我用嘴喂他喝药的场景,那时候我并没觉得有什么,可是周围人包括皇上当时那震惊的表情,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他们一定把我当成了怪物,哪有未出阁的女子不顾名节和男人发生肌肤之亲的?
可想而知,当时皇上之所以要给我和烈哥哥赐婚,恐怕也是因为这一点吧,他定是觉得除了杜云烈,我南宫允再也嫁不出去了,不过还真被他点对了鸳鸯谱,这个婚,不赐都不成。
三年前,我带着重伤昏迷的杜云烈来到这个偏僻的小镇,看中的就是它的幽静,是个疗伤的好地方。
杜云烈全身经脉受损,即便我拜托大师兄和我一起用傅家乾坤心法合力护住了他的心脉,可是若不及时医治,他还是必死无疑。
当年之所以走的那么决绝,是因为我真的感受到了他即将要离开我的气息,那种恐惧让我顾不得其他,只想带着烈哥哥远走高飞,心里想着就算他真的要死,也一定要死在我一个人的面前,死在我的手里。
这里是岭南一带,小镇被层层山林包围住,便于藏身,小镇上住的乡民大多都是逃难过来的难民。
他们看起来其貌不扬,但都是深藏不露之人,不然也不会帮着我在短短数日内在山上建了一栋竹屋。
既然在这里安了家,我总得想点谋生的办法,便在镇上当起了走访大夫,上半天给村民们抓药看病,下半天和晚上就照顾杜云烈,有时候遇到棘手的事情,村民们也很热心的帮忙,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着。
这里的生活节奏很慢,起初还有些不适应,感觉自己提前步入了老年生活,慢慢地,也就习惯了。
我真的把自己和杜云烈当成了寻常的老夫老妻,在这平坦无波的生活中一日日地过着,自己给自己找乐子。
或许是前半生活得太嘚瑟,也活得太辛苦,好不容易来到这世外桃源,便自觉屏蔽掉外面属世的一切,暗示自己不要去想许多,地球离了谁都会转,当初之所以果决地离开,就是因为相信江山代有才人出。
黎国即便没了我们,祈宁在祈佑和大哥的辅佐下也可以独当一面,这些年我在他身上花费的心血不会白费的,能教的我都已经教给他了,至于能不能做得成,得看他的造化。
没有人是不可或缺的,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之中,个人只是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有的人或许在某个阶段很厉害,但是他也只不过是推动这条历史长河前进的小小虾米而已,重要与否,全凭自己本心。
太多数人想不通这个道理,傅残阳是这样,烈哥哥也是这样,他们心里的负担太重,以至于承受不起。
相比之下,这个小镇上的村民过得又是另一番生活了,他们刻意地放缓生活的节奏,就是想要肆意地放松自己的身心,忘却自己的前尘过往,只过好当下的生活,毕竟未来不可预测,过一天便算一天。
照顾杜云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虽然是大夫,但毕竟是个女人,即便懂些功夫,但是有些粗重活还是做不了的,村民们待我非常友善,也极为欢迎我这个从天而降,医术过人的大夫,时常送些吃的穿的过来,我没有什么后顾之忧,只专心医治杜云烈,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也乐得自在。
或许是老天爷觉得我和烈哥哥以前分开的时间太久,现在就加倍地补偿我们,这三年来,陪伴杜云烈成了我生活的常态,从清晨到日暮,喂他吃饭、给他按摩、哄他睡觉便是我的日常,我并不觉得烦闷,因为单是盯着他的脸,我也能够看上好半天,即便是在病中,烈哥哥的容貌也不输当年分毫,英俊的可颠倒众生。
其实遇见他,是我这一生最大的意外和幸运,当然,能够遇到他,我一点儿也不后悔。
我背着竹篓缓缓地朝着我们的房子往上爬,太阳当空照,走了太久的路我有些低喘,其实三年前我就将内力尽数传到了烈哥哥的体内,现在的我,武功只余下了三脚猫的功夫,勉强可以防身罢了。
没有了以前飞檐走壁的轻松,脚踏实地地走路也没什么不好。
可算是到家了,我将竹篓放在门口处,用手帕涔了涔脸上的汗水,推开房门习惯性地喊了一句:“我回来了!”
即使知道烈哥哥不会应答,但我坚信他是听得到的,告诉他一声,也好让他放心。
和往常一样,习惯性地先去灶台舀水喝,一碗水刚下肚,我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再一抬头,见小厨房的角落里堆满了柴火,昨天用完了我还没有去砍新柴,这些柴火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难道是张伯送来的?
我满心地疑惑,摇了摇头,可再一低头,又看到了锅里在往外冒着热气,我吓着差点摔了碗,将手中的瓷碗放在灶台上,上前揭开锅,居然看到里面已经烧好了饭,正在想难不成出了个田螺姑娘……
“你回来了。”一道清冷淡然的声音轻飘飘地传入我的耳朵,透着无比熟悉的味道,这分明,是我企盼了三年的声音……
我偏过头去,果然看到了那道身影,杜云烈弯腰将一个新竹篓放在门口处,轻道:“你前些日子不是说竹篓太小了吗,我给你做了个大的,你背上试试,瞧瞧合不合适,好些年没有做了,功夫都忘了,师父要是见我把篓子编成这般模样,肯定笑话死我了……”
他话音未落,我已经忍不住上前去紧紧拥抱着他,眼泪潸然下落,他终于醒了……
一滴清泪滴落在我的肩头,杜云烈附在我耳边,磁性和沙哑的声音响起:“我回来了,宝贝。”
番外篇 杜云烈
我抱着允儿,凝视着怀中熟睡的她,端详着她长长的睫毛和樱桃小口,忍不住又俯下身子亲了她一口。
自从醒过来之后,每天抱着允儿,看着她入睡,在她睡梦中偷偷亲她,成了我最大的兴趣爱好。
有几次不知道是我吻得太用力还是吻得太频繁,总之是在偷偷亲她的时候被她抓了个现行,都这么大年纪了,她还是露出了像小女孩一样的娇羞模样,恼羞成怒地在我怀里扑腾,用小粉拳轻捶着我。
我由她闹了一阵,在差不多的时候捂着胸口喊疼,这招很管用,她立刻停了手,问我哪里不舒服。
看着她草木皆兵的慌乱模样,我没有觉得好笑,反而觉得心酸和心疼。
我昏睡了整整三年,而允儿也这样衣不解带地照顾我了整整三年。
以前以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这些话都是说说而已,可这些冠名堂皇的情话都在允儿和我的身上得到了兑现,当这一切真的成为现实之时,那份感动,又岂是能够用语言表达出来的?
还是老掉牙的一句话,此生能够遇到允儿,我是杜云烈这辈子最幸运之事。
我的生命是父母给的,可我已经记不清楚允儿多少次从鬼门关里把我扯回来,救了我一次又一次。
有时候我在想,这么一个瘦弱的女子,是用多么坚强的力量一步一步地走到了现在,走回了我身边。
最初从山崖上把她救下来,一是因为人类独有的那点人性和恻隐之心,二是因为她手上所带的手链正是当年我送给萱萱的定情信物。
其实直到现在我都想不通为什么随着萱萱长埋于地下的手链会戴在允儿的手腕上,但正是因为这样的莫名其妙,才成全了我和允儿的姻缘,有时候我会鬼使神差地想,这会不会是萱萱看我一个人活在世上太孤单,所以特地托人送了允儿给我。
这当然是痴话,可我愿意这样自我安慰,因为除了这样,我实在解释不出“缘分”二字究竟是为何?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我管不着缘分,但允儿终究还是来到了我的身边,这就已经足够。
若没有允儿的出现,我大概真的会孤独终老吧。
虽然在萱萱死后,我被皇兄逼得娶了好几个妾室,可我这个人,在感情上有洁癖,除非真正的喜欢,认定这个人会是我一生所爱,否则我绝对不会跟她发生关系。
允儿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定律,我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个率真可爱的女子,这一爱,便再也控制不住。
她长得算不上倾国倾城,但足以惊艳世人,尤其是随着年龄的成长,她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牡丹花在众目睽睽之下缓缓绽放开来,开花的时间越长香味越浓,而且这株牡丹花艳压群芳,谁也比不上她。
真正发现她的重要性,是在她第一次离开我的时候。
我现在都记不太清楚她为什么离开我了,好像是为了施妃萱,又好像是为了傅残阳,总之她离开得很决绝,没有给我半点解释和挽回的机会。
我假装并不在意她的离去,可是没有她在身边,一颗心慌乱地无处安放,我一向是个处变不惊之人,可因为她,我竟然不可抑止地变得狂躁起来,在武林大会上,看着她和傅残阳坐在一起,那种亲密感和默契度都让我愤怒到了极点,无比得压抑和难受。
我终究还是忍不住追了上去,在莫居的门口得知她真的要离开的那一刻,我整个人的血液都沸腾了。
我想要用强将她留下来,不用干枯的语言,只用身体将她留下,她拗不过我,还是从了我。
那一夜,我们在烛光灯火中做的酣畅淋漓,从未有过的痛快,或许是因为心底某个声音在提醒着我们终究会分开,于是我们不管不顾,对彼此付出了自己最深厚的功力,在对方的身上留下了属于自己的印记。
我以为她不会离开了,可是她还是走了……
醒来之后,我站在窗边上久久不说话,看似平静,实则内心已经是愤怒到了极点,不希望任何人来招惹我。
偏偏这个时候铁血十三骑那十三个没眼力见的小东西来我房里请罪,我一肚子的火正愁没地儿发泄呢,既然他们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我了,我从未有过地狠狠责罚了他们,给他们吓坏了。
其实我哪里是生他们的气,我气得是允儿,气得是我自己,气她为什么离开我,气我为什么没本事留住她。
那个时候我便知道,我杜云烈彻底栽在南宫允手里了。
为了她,我不顾礼数,冒天下之大不韪把阖府的女人都赶了出去,美其名曰“和离”,可是我知道,她们这一走,便再没可能嫁给别人,这对她们,当然是不公平的。
我给了她们很多钱,足够她们安安稳稳地过完一生,其实她们在王府待着也是守活寡,还不如出去自由自在。这当然是我的想法,还记得我提出“和离”的时候,她们一个个像疯了似的扑倒在我的脚前,抱着我的大腿,摸着我的脚痛哭流涕,苦苦央求我不要赶她们出去,说她们不愿意守活寡,宁可在王府里老死,也不要出去被世人嘲笑。
我知道名分对女子而言尤为重要,做出这样的决定等于断了她们的后路,可我还是无情地这样做了。
为了允儿,我已经不在意什么名声,即使以后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我是无情无义之人,我也在所不惜。
我正胡思乱想着,听到了允儿的呓语,“烈哥哥,不要不要,你轻点嘛,弄疼我了……”
允儿的小脸在我的视线中微微泛着红,我不由一笑,可能是这两日给她伤不起了,便是连做梦也在想着她。
我顺着她脸庞看下去,沿着细长白皙的脖颈一直到锁骨,心里又开始痒。
这个真没办法,谁让她那么勾人呢,这个磨人的小妖精,实在是让我太上瘾了,我忍不住吻了上去。
允儿完全是被我惊醒的,睁开朦胧的睡眼惊慌地看着上面的我,“烈哥哥,你干嘛?”
我邪魅一笑:“别怕,老公会轻点宠你的……”
番外篇 后记
从2016年的7月到今天,历时四个多月,我终于完成了人生中第一本古言小说。
本想写一些煽情的类似于感谢大家的支持,没有你们就没有《医妃》的今天这样的话,想了想,还是算了。
毕竟,心里的感谢,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好像一不小心,又煽情了,嗨,管他。
时至今日,这才感觉到建起了自己人生中的一座里程碑,不论碑的好坏,到底是自己亲手建的。
《医妃》最初的灵感源于一个有些凄美的故事,原本想塑造一个苦苦追爱,却只能屈尊为妾的女子,拟定了三稿,修改了半年,终于颠覆了原本的所有,成就了《医妃冲天:王爷轻点宠》。
连一同写文的闺蜜都万分感慨,佩服我如何能坚持半年之久去改一篇小说,或许还是因为不舍得放弃吧,不舍得一个美好的故事,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夭折在我手里,事实证明,我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人们都说,作者创作出来的男女主人翁多少和自己本人会有一些相似之处,能追寻到一些作者本人的痕迹。
我则恰恰相反。因为我和南宫允几乎没有半点相同之处。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会失望呢?
南宫允是我迄今为止写过的最喜欢的女主角,因为她身上满足了我对自己所有的希冀和幻想。
文中有八个字来形容南宫允的性格:敢爱敢恨,敢做敢当。
她聪明、美丽、坚强、果敢、独立,几乎汇集了所有女人最好的品质,唯独有一点,她不够善良。
南宫允其实是一个利己主义者,她为人处事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还之。”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更是她的拿手绝活,她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女性,骄傲、任性、小心眼、爱记仇、不肯服输、不愿吃亏,这些都是她的缺点,可就是这样的不完美,让她变得鲜活了起来。
很多书友留言给我,说是喜欢南宫允的性格。一个率真可爱,又坚强独立的女子,真的很难让人不喜欢。
太善良的女孩子,很难活得潇洒。
如果可以,我倒是宁愿不那么善良,少一点伪装,多一点率真,可能会更可爱。
在简介中,我提到了三个男子,他们分别是霸道王爷杜云烈,冰兰公子傅残阳,还有纨绔少爷赵翊。
我可以谈一谈我对这三个男人的看法。
杜云烈作为文中当之无愧的男一号,当然是我的最爱。
他从最初的霸道冷漠慢慢变得深情如斯,是允儿的出现,让他自施妃萱死后关闭的心门重新开启。
他爱南宫允,很爱很爱。然而他身上又有大男子主义的一些东西,以至于他在面对南宫允的时候,经常会展现出自己粗犷的一面,尤其是,在行房事的时候,连床上技能可达十分的南宫允,也往往败下阵来。
本文最大的遗憾,就是对杜云烈的描写不够深刻,篇幅太少,以至于编辑经常过来追杀我“快让男主出来啊”!
小说的几处虐点,都是因为施妃萱,这个在小说中从未出现,又时时存在的女人,是南宫允最大的威胁。
杜云烈是个痴情种,正因如此,他才会放不下自己的初恋,一次又一次地使南宫允误会、吃醋、离开。
初恋在男人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难撼动的,强大如南宫允,也会因为施妃萱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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