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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俏寡妇-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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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眼瞎”虽然被骂,但是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继续倒退着走,一点儿不看路,半点没有磕磕绊绊的挡在文秀娘仨前面,“你不想让人知道,那就不提咯。只是啊,你桃花运很旺盛,但烂桃花也不少。你我结个缘,贫道给你化解一下?”
文秀之前还有些怀疑眼前的骗是不是真有本事,可听到他断测自己桃花旺盛,她就一点不信这个神棍了。这个身体名义上的男人,失踪了回来,然后又失踪,再回来,再失踪她命这么不好,她会有什么桃花运?
如果,真有桃花运,那西塘村就不止刘大河一个人喜欢她了。而是,想要把原身娶回去的人排长队,才能坐实她桃花很旺。
然而,并没有!
再最近,自从她穿来后,已经有几个月了吧,除了一直思慕原身的刘大河外,还有其他人上门对她献过殷勤?
没有!
由此可见,眼前的“睁眼瞎”真的是个江湖骗!
“走开,我不算命!”
“算一卦吧,避桃花。否则,还会有血光之灾哦!”
文秀闻言,瞬间就火了,骂了一句,然后把睁眼瞎给推到一边,拉着树儿和桐桐就往前走。这个神棍,太恶心了,她不算卦,竟然还恶意诅咒。
神棍,骗,不得善终!
文秀也是个泼辣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咒起人来也是半点不含糊。若不是她赶着去城门口跟张大爷汇合,她今儿非砸了神棍的摊位不可。
“睁眼瞎”差点被文秀推倒在地,站稳身后,一双眼睛正常得很,哪儿有半点残疾的模样?他望着文秀的背影,嘀咕道,“不听劝,不化解,烂桃花是,血光之灾是真啊。”
文秀气冲冲的赶到城门口,张大爷两老口已经等着了。看见她和两个孩,笑着对她招手。
送大米的伙计也到了,文秀把大米和面粉搬上牛车,同伙计道了谢,这才得空跟张大爷的老伴儿打招呼。
张大爷的老伴儿约莫五十来岁,姓李,人称“李婶”。她身体微胖,穿着一件黑色的夹袄。她的五官很和蔼,看人总是笑眯眯的,很容易让人亲近。
树儿和桐桐都是懂事的娃,压根儿不用文秀教,爬上车坐好后,就甜甜的唤了一声阿爷阿奶,声音软软糯糯,模样可人,让李氏一下就爱上了。家伙们不仅嘴甜,并且很大方,从荷包里拿出娘亲买的糖果,送给李氏吃。
李氏轻轻地揉着桐桐毛茸茸的脑袋,笑的嘴都合不上了。
文秀看着两个讨喜的家伙,心中也是一阵自豪。原身把两个孩教育的不错,而自己教育的也不算差。西塘村十岁以下的孩不算少,但能与树儿和桐桐比,却挑不出三个比兄妹俩懂事的。
李氏和孩们了一会儿话,孩俩便专心致志的吃糖去了。她很是疼爱的一手搂了一个,生怕兄妹俩冻病了。孩们也很珍惜被人疼的感觉,时不时的往李氏嘴里塞一颗糖,尽管李氏总是笑着摇头拒绝。
文秀看在眼里,被和谐的这一幕刺的眼睛疼。树儿和桐桐明明跟李氏没多关系,而且是第一次见面,李氏却能对他们细心呵护,如亲孙孙女一般。想一想李老太,对这对孙孙女干的都是伤天害理的事,何曾把兄妹俩当过亲孙疼?
看看萍水相逢的李氏,再想想李老太,还真是讽刺。
“我听老头,你叫文秀,是西塘村人?”
李氏和孩们相处特别融洽之后,抽出空儿,这才跟文秀聊起来。
文秀想的认真,没听到李氏问话,反而是赶车的张大爷替她回答,“这丫头是西塘村的,你还问个啥?她来咱村卖土豆粉的时候,你没去凑过热闹?”
李氏不悦的白了自家老头一眼,“上两次我不是没凑热闹吗?这两次来卖土豆粉的人,又不是眼前这丫头。”
因为一些原因,文秀去张家村卖土豆粉的时候,李氏都不在村里。所以,她去了两三次,愣是一次没遇到过李氏。而李氏这两次凑热闹买土豆粉时,碰见的却是宋晓月和张氏。自始至终,两人都没碰过面。
张大爷有些好笑,也不跟老伴儿计较,一鞭甩在牛屁股上,动作缓慢的牛大哥腿脚又利索了几分。
文秀觉察到马车一晃,整个人才回过神来。
“丫头,大冷天的,你咋把孩带出来了,万一冻坏了你不心疼?以后你再出门啊,把他们放家里让你公婆或者丈夫看着,这么可爱的孩,可千万别冻坏了。”李氏着,脸上又是一阵心疼。
文秀听着李氏关心的话,心里却更加难受,抿了抿嘴,脸上的笑意也有些牵强,但却是解释道:“孩爹死的早,公婆不认孩,我带着孩单独过。以前赶集都请人代为看管,但是,前些日有贼进家门,我怕孩单独在家有个闪失,所以就只能带着了。”
李家那些破事儿,文秀原本不想提。可是,有些事有些人,不是自己不提就能避免的。张家村和西塘村离得近,若是今日自己随意撒谎骗了李氏,日后李氏得了有关他们娘仨的风声儿,她会如此看待自己?
李家的事,原身没错,她也没错,孩们更没错,错的是李家人,错的是李俊,她没必要为了李家那些人把事情藏着掖着。
与其撒谎瞒过一时,等李氏自己从别的渠道探听到关于她们娘仨和李家人的关系,那倒不如“自曝家丑”来的更明智一些。
原身的事其实临近几个村都有人耳闻,但是,毕竟不是自己村的事,传着传着,时间一久就淡了。李氏也曾听过关于文秀的绯闻的,但是,时间久了,人老了记性也不好,早就忘了。
李氏听完文秀的话,脸上的表情一僵,有些惊讶的看着文秀道:“你是寡妇?”
哎哟,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是寡妇了呢?她可怜,孩也可怜。李氏嘴上问着文秀,心里已经对娘仨好一番同情。
张大爷赶着车,默默的听完文秀刚刚的话,没有吭声,但是,却听他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显然也没写想到年纪轻轻带着孩的文秀竟然是一个寡妇。
文秀已经习惯了自己的“寡妇”身份,笑道:“嗯,刚成亲不久,娃的爹进山打猎就没了。村里人帮着寻了几日,找到一截染血的布料,他娘那是他的衣服,然后就立了个衣冠冢。”
“这”是不是太草率了?
李氏如鲠在喉,总觉得当娘的太草率,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这么草率的定论他死了?顶多,算失踪吧?这个当娘的,心还真大。
“是你婶不对,勾起你的伤心事,咱们以后都不提了。”张大爷没听见声音了,回头看了一眼,连忙出声打破平静。
文秀和李氏同时笑笑,谁也不再提。
桐桐吃糖吃的高兴,只有树儿一脸沉思,爹爹真的死了吗?
牛车行到张家村与西塘村分路的岔路口时,文秀是让张大爷停下,自己把东西背回去的,反正离村口已经不远了。可是,张大爷和李氏心疼她,更心疼两个孩,硬是把娘仨送到了家门口。
文秀卸了东西,请人屋里坐,吃了晚饭再回去,可张大爷和李氏都摇头拒绝,是以后有机会来,两老口便赶着车回去了。
方氏站在院门口一直巴巴的张望,目送着牛车来,又目送着牛车走,一颗心痒的难受。文秀这蹄,今儿又去买什么好东西去了?
文秀把买回来的东西放好后,便去厨房忙活着做饭。把肉剁成了肉沫,炒了两盘肉沫芽菜。味道鲜,又入味儿,下饭、拌面最是好吃不过了。
吃过晚饭后,文秀把猪大肠给收拾了,精心的把猪大肠做了两盘美味可口的九转大肠,在第二天上午的时候,她特意放在篮里,带着两孩,把一盘九转大肠送去了张大爷家,算是感谢他昨儿的那份大恩大德了。
天气越来越凉,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下雪。林里的红果过季了,糖葫芦的生意也彻底没得做。文秀站在自家院门口,看着颓败萧条的树林,心里一阵接一阵的叹气。
其实,比起每天画被套图样这种精细工作,她更喜欢去林里摘果、做糖葫芦、做枣泥山楂糕卖。
即便,红果林里闹鬼,她还见过两次。
山楂的作用大,味道也好吃,是一项低成本高收入的买卖。今年是没赶上好时候,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赚钱机会,明年可不能错过了。
等她有钱了,她首要的任务就是修房,然后才是买地,再然后是把经营的生意做大,最后,请丫鬟婆长工她也要在古代过一过地主婆的生活。就她这目标,估计陈善人家的生活跟她比起来,那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算了,这些东西,有的是时间睡觉的时候来做梦,而眼前啊,她得把腊肉挂起来风干。等晾干了水分,才能搭灶熏,要不然,肉太湿,熏一天也熏不干,更上不了味儿。
文秀把每一条腊肉用刀尖戳一道口,然后把绳穿过去系好,依次挂在了屋檐下。一排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挂成一排,格外的勾人。
树儿在地上用树枝画着画,偶尔瞟一眼屋檐下的肉。而桐桐则是一脸期待的仰着头,巴巴的望着,嘴角有些晶莹的疑似口水的东西。
桐桐爱吃肉,真不是随便而已!
张氏昨儿送了些萝卜来,文秀便想着用萝卜裹面粉,给孩炸两盘萝卜饼当零食吃。毕竟,自古就有“萝卜问世百病消”的法。萝卜能助消化,具有下气、消食、除疾润肺、解毒生津,利尿通便。多吃萝卜,对身体有好处。
桐桐喜欢吃肉,蔬菜什么的对她而言根本没吸引力。所以,文秀琢磨着,做成萝卜饼,既能让桐桐乖乖的吃蔬菜,又能从中均衡孩的营养,两全其美的法,何乐不为?只是,做萝卜饼,比白水煮萝卜,稍稍复杂了一些。
萝卜饼的做法其实挺简单,先把面粉发酵,然后清洗萝卜,把洗净后的萝卜去皮。萝卜皮可以切的大块一点,然后做成咸菜,用盐水泡上两日的萝卜皮爽口清脆,也是很好的下饭菜。萝卜去皮后,把萝卜切成碎粒,然后混着发酵好的面粉摊成薄薄的一张饼,把油锅烧热,就能做萝卜饼了。
文秀为了桐桐肯吃萝卜饼,也是煞费苦心,在面皮上捏上了眉毛、眼睛、鼻和嘴巴,一张张笑哈哈的脸。
树儿不挑食吃得多,桐桐挑食,但也经不住娘亲做的萝卜饼的诱惑,丫头一口气也吃了好几个。
冬天的夜来的特别早,不过现代的五点半左右,天色已经昏昏暗暗,远处的房屋、树木,已经看的不大清楚,只能看见影影绰绰的影。
古代没什么娱乐活动,天黑之前吃饭,吃完饭就爬上炕睡觉。有条件的人家,屋里点一会儿油灯,一家人其乐融融的聊一会儿天。没条件的穷人家,天黑就睡觉,天亮后就立即起床。
文秀家也是如此,吃过饭,她给两个家伙洗完了澡,自己也美美的泡了一个澡。还别,李俊买来的浴桶非常有用,大冬天泡一个澡,又舒服又暖和。
一个字:爽!
两个孩滚进被窝后,没等文秀这个娘亲泡完澡出来就睡着了。文秀洗完澡出来,钻进了被窝,很快也进入了梦乡。
正文 第146章祸害引来贼1
文秀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被“哐”的一声惊醒,朦胧中,好像是自家院门被推开的声音。可仔细一听,好像又似幻觉一般,她警惕了片刻,又闭上眼睡去。
“te”的一声,细微的响动再次传来,文秀一个鲤鱼打滚从床上坐起,双手紧紧的捏着被,紧张的盯着自己家的堂屋大门。黑暗中,刀片滑动门闩的声音越发清晰,只听见“哗”的一声,门闩落下,房门被打开了。
这时候,从震惊中彻底回神的文秀才明白,她家进贼了!
吱嘎——
门外之人显然很擅长这种偷鸡摸狗的手段,心谨慎的推开门,丝毫没觉察到自己已经被屋里的主人发现了。
堂屋的门被推开,一股冷风“嗖”的灌进来,暖和的屋像是陡然间降低了好几度似的,空气都跟着来冷下来。
外头的人影蹑手蹑脚的跨进了屋,微躬着身体,上身前倾,反手想把门关上。却不料,一道人影突然站到了他面前,他还没来得及回神之际,胸口已经挨了一脚,整个人已经飞了出去。
文秀裹着一件薄棉袄跟着跳出了屋,与从地上爬起来的贼人缠斗在一起。这人倒有两把刷,刚刚挨了那一脚,想必是因为文秀出其不意,这才中了招。
黑暗中,文秀和那贼人缠斗在一起,两人在院里打的不可开交,不相上下。文秀那些功夫虽然只是些花拳绣腿,但与交缠的门外汉打斗,倒也没输气势。幸亏对方身材单薄,力道不足,要不然,长时间的打斗,她很可能不敌。
“哪里来的贼,竟然敢上我家偷东西,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臭娘们儿,老不仅是来偷东西,还想偷偷尝尝你的味儿呢!”
“去你大爷的!”
文秀在言语上被人占了便宜,当即一怒,避开贼人挥来的手臂,一个三百六十度旋转,蓄满力道的腿砰的砸在贼人脸上,将人打的一踉跄。她站稳身形,趁热打铁,又飞起给人一脚,把人给踹了个是狗啃屎。
哼,从你姑奶奶来到这世界上开始,谁都别想着欺负你姑奶奶!
“啊——”
文秀向来不是个心慈手软的主,对李老太那些人尚且还存在一丝仁义,但对这种入室的贼人却没这种善心了。她把贼人踹倒之后,又连连踹了人几脚,直到那人趴在地上“嗷嗷”了,她才善罢甘休。
她跟人打架的动静儿太大,早把树儿吵醒了。
家伙躲在门内见娘亲制服了坏蛋,扯着稚嫩的欧龙便嚷嚷起来,“抓贼啊,抓贼啊,快来抓贼啊”
树儿在黑夜里这么一嚷嚷,声音传的老远。方氏家离文秀家最近,经过树儿这么喊了几嗓,他们家便有了动静儿。
再有一个月就过年了,方氏的丈夫陈亮也从镇上做工回来了,带了不少银回来。夫妻俩别胜新婚,再加上方氏高兴,把陈亮伺候的舒舒服服的,两口半夜还在折腾。两人刚战完一回合,收拾干净打算睡觉,却听见树儿喊抓贼的声音,陈亮麻溜的便从床上爬了起来。
方氏见丈夫下床,心里不舒坦,可她平日里也只是爱占便宜了一些,心地还是很善良的。丈夫出门抓贼,她也麻溜的穿好衣服一并跟了出去。
陈亮脚步稳走得急,方氏则跟个瞎猫似的,高一脚矮一脚,跟在他身后走着,走的很是艰难。她气呼呼的,干脆不走了,原地站定,扯着嗓门儿朝着村里喊:“文秀家招贼了,抓贼啊,抓贼啊”
方氏是大人,声音又尖锐又嘹亮,几嗓后,村里悉悉索索都有了动静儿。村里的狗开始此起彼伏的狂吠,伴随着村民们急匆匆的脚步声,越发热切响亮。
王燕青和宋晓月跑的最快,与方氏碰头后,便又急匆匆的往文秀家跑。等夫妻俩赶到时,陈亮已经帮着文秀把被她制服的贼人用绳给捆起来了。
“秀娘,你们没事吧?”
宋晓月不关心贼人怎么样了,她关心的是文秀和两个孩。
文秀摇了摇头,感激的道:“没事,就是有些后怕。”
虽然她制服了贼人,可她不敢想,万一自己之前没把人撂倒,然后趁势攻击,最后把人给打趴了,而是贼人把自己给打趴了,后果会怎么样?
她都不敢想,出言淫秽的贼人会不会真如他所言把自己给办了!
宋晓月友好的抱了抱她,又给她安慰,这才大声的道:“怎么不点灯?把灯点上,看看这大胆包天的贼人是谁!”
经宋晓月这么一提醒,文秀这才反应过来,的确应该是该点灯的。
文秀回屋点了灯,把树儿赶上炕和桐桐一起睡觉,随后才出了屋,又把堂屋的门关上了。
王燕青接过宋晓月手里的油灯,提到贼人面前一照,只见那人一直低垂着头,死活不让看他的脸。这时候怕丢人,当贼的时候干什么去了?
陈亮是个急脾气,左右看不到贼人的脸,他干脆踹了人一脚,把人踹了个四仰八叉。贼人露出脸来,却让王燕青和陈亮同时一愣。
“杨大哥?”
杨大哥?哪个杨大哥?
文秀和宋晓月都没见过两人口中的“杨大哥”,微微皱了皱眉后,都安静的继续听下文。
果不其然,王燕青接着问道:“杨大哥,你跟杨二哥不是离开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怎么会”沦为贼了?
杨家爹娘死后,兄弟俩就是嫌弃杨勤太懒,不愿意被继续连累,这才合计着不辞而别。西塘村的人原以为,兄弟俩是勤劳的人,这些年过去了,应该在外头发达了。可今晚,油灯下的脸,不是杨勤的大哥杨大山是谁?
杨大山和杨大川虽然是孪生兄弟,但是却很好分辨。杨大山额头上有一块黑色的胎记,杨大川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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