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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夫君是战神-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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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
“哦。”沈樱墨淡淡地应了一声,心里想着可能那个大将军是纪遇的偶像男神之类的,要不然哪有必要特地向她说明这件事。
“阿樱挑一匹中意的马吧。”
沈樱墨是个颜控,左右望了一眼站在马厩中的马儿们,然后朝最漂亮的那一匹走过去了,“就这个。”
是一匹栗色的马,身形矫健,皮毛油亮光滑,鬃毛也被梳得很顺。
马夫将那匹马从马厩中牵出来,“公子真是好眼力,这可是一匹难得的千里马,我将它混在这些普通的马中,就是为了让它遇到对的人。”
遇到对的人,沈樱墨忍不住笑了一下,她没确认过眼神,而是确认过颜值。
沈樱墨小心地牵着马走出去,本以为这匹千里马会有傲气,她得先驯服,没想到倒是乖得很。摸它头时,它还会蹭蹭手心。
“这匹马看起来很喜欢你,给它取个名字吧。”季俞策道。
沈樱墨摸着马头想了想,“就叫……栗子。”
那千里马轻轻叫了一声,仿佛还挺满意这个名字。
她在季俞策的帮助下上了马背,栗子很有灵性,能感觉到主人其实有些怕,所以只是慢慢走着,并没有跑起来。
季俞策骑着自己的马,与沈樱墨并行,两匹马也是很有默契,连步子都一致了。
“纪兄,你的马叫什么名字?”
“清风。”
“为什么叫清风?”
“不知道,这匹马是师父送我的,名字就叫清风。”
“纪兄还有个师父吗?”沈樱墨有些好奇。
“嗯,师父就住在柢阳山上,不仅武功厉害,医术也很精湛。”
“那纪兄会医术吗?”
“我不喜欢学医术,只懂些皮毛。”
*
沈樱墨骑马走了大半圈,觉得可以加快速度了,于是抓紧缰绳,双腿夹着马腹,“驾!”
栗子得到指令,慢慢加速跑了起来。
沈樱墨开始还是很紧张自己会摔下去,适应了之后,她开始享受骑马奔跑的感觉了。
她轻松地扯着缰绳跑到了纪遇身边,“纪兄,我们比赛好不好?”
“比什么?”
“那棵大树,谁先到谁赢,输的人无条件答应对方一个要求。”
“好。”
沈樱墨俯下身,顺了顺马的鬃毛,“栗子,让我看看你的实力。”
季俞策笑着看向她,“你来数。”
“好,”沈樱墨做好准备姿势,“三、二、一,开始!”
“驾!”二人几乎同时出发。
沈樱墨一手抓着缰绳,一手拿着马鞭,她还是低估了千里马的真正速度,干脆扔了马鞭,两只手都抓紧了缰绳。
好丢人啊……不过还是命重要。
季俞策见状,扯紧缰绳,让清风停下来,又从马背借力,飞身过去将她从马背上抱下来,而后平稳地落在了地上。
事情发生得太快,沈樱墨脑子还没转过弯来,完全忘了刚刚的恐惧。此时全然被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脸吸引了,心底暗暗感叹,这是什么神仙下颌线!嘴上也没个把门的,脱口而出:“纪遇,你长得真好看。”
季俞策看着怀里的人一副被皮相迷了眼的花痴样儿,脸上露出了笑意,他这一笑不要紧,沈樱墨更沉醉了,觉得世间所有美好的词都不足以来形容他。
“阿樱,你喜欢我吗?”
这句话让沈樱墨突然清醒,立刻从纪遇身上下来,“啊?嗯……只是觉得你长得太好看了,我……我不是断袖。”
“逗你玩的,我也不是断袖。”季俞策伸手整理了一下衣襟,“去吃些好吃的压压惊,正好也快午时了。”
“好。”
第十五章
二人来到醉客楼,季俞策照旧点了一桌子菜,且将清蒸鲈鱼放到了沈樱墨面前。
“纪兄,赌约还是有效的,是我输了,你可以随便提要求。”
“叫我纪遇。”
“什么?”沈樱墨没听明白。
“我的要求就是,以后叫我纪遇,别再喊纪兄了,听起来太生分。”
“这么简单?”虽然难的她也做不到,可这个要求也太简单了。
季俞策心情愉悦地看着沈樱墨,“就这么简单。”
“好,纪遇。”
*
两人吃过饭,坐在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下午的太阳逐渐西斜,光照在纪遇身上的那一瞬间,沈樱墨的眼神又被吸引住了,他的脸是棱角分明的那种,五官立体,不笑的时候有一种威厉的感觉。
就像是他将自己抱下马的那一刻,眉头轻皱,神情严肃。然后飞身落地,看似很有大侠的风范,但他身上根本没有江湖气。那种气质到底是什么,沈樱墨一时想不出来。
但纪遇更多时候是笑着的,是那种发自心底地表现在脸上的笑,眉梢眼角都充斥着笑意,笑容比阳光更耀眼。
斜阳照的季俞策微微眯着眼,有些看不清面前的人,他抬起手挡了挡。
沈樱墨的注意力又到了他的手上,脸好看,手也好看。她发现了一个细节,纪遇的指腹上带着薄茧,可能与练武有关。
紧接着,好多信息在沈樱墨脑子里闪过:漂亮的肌肉,腹部的刀疤,威厉的神情,带着薄茧的手,有厉害的武功。她出口问了一句:
“纪遇,你是做什么的?”
季俞策站起身,扯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她身旁,避开刺眼的光,“经商。”
他确实在经商,只不过不用亲力亲为。
“原来是经商的,”沈樱墨喃喃道,接着歪头看向纪遇,说出了自己心中所想:“你像一个将军。”
“阿樱为何这样说?”
“你的气质很像,像是在沙场上指挥千军万马的人。”
还没等季俞策说话呢,沈樱墨突然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啊,我知道了,你肯定是心里敬佩那个战神,再加上你本身也练武,所以有了几分战神的气质。”
这正是所谓的跟随偶像的脚步,向偶像学习。
季俞策刚刚还在心里感叹,小丫头的直觉怎么这么准,结果她突然就歪了方向。
“不过,你的刀疤是怎么来的?”沈樱墨问道。
“之前运过一批贵重的东西,被一伙厉害的劫匪盯上了,在打斗中受的伤。”季俞策随便扯了一个故事,他其实是在战场上受的伤。
说完又神秘兮兮地靠近沈樱墨,“你想听听那位战神的事吗?”
“你说给我听?”沈樱墨觉得,要是让纪遇来讲他偶像的事,肯定全是彩虹屁。
“自然不是。”
*
一刻钟后,二人来到一家茶楼。
落座后,沈樱墨问道:“这是……来听说书先生讲?”
“是啊,”季俞策喝了一口茶,接着提醒她,“开始了。”
沈樱墨觉得新鲜,做正了身子望向台子中间,那说书先生穿着一身灰色长袍,年纪在五十岁左右。她以前从未听过说书,有些期待。
“今日说的是绝处逢生,战神将军箭射北元皇子!”
说书先生说完开场白,拿起醒木往桌上一拍,“啪!”
“头顶黑云滚滚,城下飞沙走石,盘旋的乌鸦发出凄厉的叫声。对面的北元皇子高坐在软椅上,怀中还抱着一个妖媚的妓子,北元的士兵在城下叫嚣,污言秽语,唾沫横飞。而我们天祁战神身着黑甲,稳立在城墙上,睨了那北元皇子一眼,轻轻一挥手,天祁甲兵突然从北元大军的左右两侧冲进,打了个北元措手不及。”
茶楼里的人都盯着那说书先生,聚精会神地听着,沈樱墨也不例外,而季俞策则是微微偏着头,眉眼带笑地偷偷看着她。
“紧接着,战神飞身而下,拿着他的剑,剑刃闪着白光,北元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抹了脖子,归了西天。战神吹了个哨子,战马闻声跑来,他翻身上马,拿起马身上挂着的弓箭,拉了满弓,‘嗖’的一声,弓箭向着北元皇子的眉心飞去,那北元皇子用妓子挡了箭。战神又连发十箭,北元皇子躲避不急,被箭扎成了刺猬,眉心一箭,左右臂膀各一箭,心口两箭,腹部五箭,十箭无一箭射偏。北元皇子亡,北元士兵溃散,纷纷逃命。战神将军用了一把弓箭让天祁国绝处逢生!”
“啪!”说书先生一拍醒木,示意结束。
“好!”众人纷纷鼓掌欢呼,“战神威武!”
沈樱墨也拍起了双手,说书先生刚刚眉飞色舞的,讲得真的很不错。
“为什么这是绝处逢生的一战?”她偏过头去问纪遇。
“这是五年前的事儿了,当时面临着战争和洪涝天灾,还有瘟疫横行,天祁国岌岌可危,而天祁大将军的第一战就灭了北元的威风。而后所有事情都在好转,战事胜利不断,洪涝减轻,瘟疫得到控制,所以是绝处逢生。”
“原来是这样,”沈樱墨又压低了声音道:“那连发十箭是怎么做到的?”
对于这点,沈樱墨很疑惑,放箭拉弓射出都是需要时间的,还能连着十箭全中,又不是在开枪,要不就是那北元皇子太笨了。
“这个……或许夸大了。”季俞策回忆了当时的场景,他是射了几箭,也不算全中,而且周围还有埋伏着的弓箭手,这才把那北元皇子扎成刺猬。
说书先生休息了一会儿,接着讲下一场。
“这一话说的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说书先生说完开场白,照旧一拍醒木。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呐,咱们战神也不例外,昌翼一战,北元就用了美人计。那一日,战神正骑马回城,发现路边有几个壮汉在欺负一个弱女子,于是翻身下马,将那几个壮汉打了个断胳膊断腿,那娇滴滴的女子道了声谢,声音酥到了骨子里,又抹着眼泪说自己无家可归,战神就先将她带回了自己的帐子。”
“自此以后,那女子就一直细细地照顾着战神,战神也待她极好。一日,那女子飞鸽传书时被战神发现,念在旧情,没处置她,只将她赶出城去,而那女子也早已爱上了战神,觉得对战神有愧,便抽出战神的佩剑自刎了。战神连着几日茶饭不思,将火气发在了北元士兵身上,又打得北元人屁滚尿流……”
好狗血……
沈樱墨在心里吐槽了一下,然后捏了一块点心放进嘴里。
而此时的季俞策则是一头黑线,这是谁编的故事……
第十六章
“纪遇,这个战神现在成家了吗?”
“还未。”
“真是痴情啊。”沈樱墨想着这个战神少说也应该有三十岁了,要搁现代,肯定天天被家里人催婚。
“你相信这个故事?”季俞策问道。
“信啊。”虽然狗血了一点,但爱情有时就是这么发生的。
季俞策看着台上口若悬河的说书先生,突然想把他的嘴堵上。除了阿樱,他就没喜欢过什么别的女子。
听完说书,季俞策将沈樱墨送回宅子,又绕了个弯回到将军府,现在回自己家都要走后门了。
沈樱墨刚进去,春夏就迎了上来,“小姐,一个自称时公子的人来找过您,看您不在,留了一纸字,就放在书房。”
“好,我知道了。”沈樱墨朝书房走去,又突然转身朝春夏道:“吩咐厨房里,今天给我的晚膳做得清淡些。你和嬷嬷想吃什么就让厨房做,尤其是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春夏粲然一笑,“是,小姐。”
最近原主那骨感的身体已经被沈樱墨吃多了不少肉,再这么能吃还不运动,肚子上都要出圈了。
沈樱墨来到书房,一眼就看到书案上平铺了一张纸,有半个桌子大的一张纸,上面糊满了墨,念汐她这是有多少话要说……
她走过去,看到纸上的字,叹了一口气,看来时夫人真的很宠爱这个女儿啊。
这里的人写的本就是繁体字,沈樱墨倒不是不认识繁体字,问题在于笔画复杂,时念汐不仅用墨多,还连笔写。写完后好像还将纸举起来吹了一下,中间有一处墨是散开的,而且每一个笔画上的墨都有下滑的痕迹,墨迹和下面的字交叠,看起来还有些恐怖。
她仔仔细细地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认真分析了每一个写成一团的字,尽了最大努力,最终话连起来是这样的:
四月二十一……皇后…生……时……不……一年比一年……明日…来你家…你……送……
沈樱墨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好在她看出重要信息了,就是明天念汐还会来。
吃过晚膳后,沈樱墨无事做,又没有手机电脑电视,实在无聊得很,就准备去找本小说看。
她从角落里拖出一个大箱子,那里面装的是她让春夏给她搜罗的小说。本来她只是想要几本,结果春夏直接领了几个丫头给她从外边弄来满满一箱子。
沈樱墨伸手翻了翻,文名大多是什么金玉良缘,天作之合,欢喜冤家,青梅竹马之类的,而且这古代小说也没个文案,实在没有能吸引她眼球的。
就在沈樱墨翻来翻去,不知道该选哪一本的时候,她又翻出来一本名为执念的书,感觉有点虐虐的。在这一片看着就是he的文名中,执念就变得特别且有吸引力,她决定了,就看这本《执念》。
沈樱墨躺在软榻上,翻开了书的第一页。
上面写着:边黎国,顺安八年。公巫国举兵进犯边黎国,边黎国的冀将军攻无不克,骁勇善战,边黎大军势如破竹,公巫国节节败退。公巫国丞相家有一女儿,名为罗惜,长了一副倾国倾城之貌,公巫国皇帝面对逐渐逼近的边黎大军,于是用了美人计,派罗惜装作普通女子接近冀将军,然后寻个机会暗杀他。
看完这一段,沈樱墨有些无语,这不就是那个战神爱情故事的翻版吗。不过既然看了开头,那就看完吧,说不定比今日的说书更有意思。
一个多时辰后,沈樱墨看完最后一页,将书合上,然后擦了擦眼中的泪。
她承认这本书将她看哭了。故事大致和说书先生讲的是一样的,但那种细腻的情感在作者的笔力下表现得非常好,而且真的很虐,冀将军简直就是个绝世好男人,一生未娶,死后手里还攥着罗惜留下的发簪。
看完这本虐文,她心里有些堵得慌,再加上下午又吃得清淡,整个人现在就丧丧的。
“春夏――”
“来了,”春夏推开房门,“小姐有何事吩咐?”
沈樱墨摸了摸肚子,“我饿了,你去厨房帮我找点吃的,最好有肉。”
“是,对了,厨房里今日买了新鲜的桑葚,小姐要吃吗?”
“吃!一起拿来吧。”
不消一刻钟,春夏端着一碗粥和桑葚走了进来。
沈樱墨一看,皮蛋瘦肉粥,哭笑不得,“春夏,我说的肉不是这种肉。”
“小姐,这粥厨娘煮得软烂绵绸,吃了好消化,现在已经亥时了,再吃那些大肉该胀肚子了。”
“行吧。”沈樱墨拿起勺子喝粥,反正她也挺喜欢皮蛋瘦肉粥的。
*
第二日,时念汐来到杜宅。
这是沈樱墨第一次看见时念汐穿罗裙的样子,也是时念汐第一次看见沈樱墨穿罗裙的样子。
“你穿裙子还挺好看的嘛!”二人不约而同地说道,连字句都一模一样。
两人愣了一下,又不约而同道:“那还用说。”
沈樱墨忍不住笑了,拉着时念汐朝书房走去,“你还是先来看看你昨日写了些什么吧。”
二人来到书房,时念汐举起那张纸,“樱墨你好笨啊,我明明写得很清楚,很难理解吗?”
沈樱墨双手一撑,坐在了书案上,“来来来,你读给我听听。”
时念汐清了清嗓子,念道:“四月二十一日那天是安皇后的生辰,我身为时家嫡女,需送贺礼。但贺礼不知道该送什么,一年比一年难想,明日我就来你家找你,你帮我想想要送些什么。”然后转头看向沈樱墨,“这不写得很明白吗。”
沈樱墨扶额,“……真不容易,你自己还能认得。”
第十七章
“我觉得挺好的。”时念汐举着自己的一纸“书法”,颇为欣赏地说道。
“没有人比你写得更好了。”沈樱墨跳下书案,去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
时念汐放下那张纸,“我不经夸的,你也别太赞扬了,要是喜欢,这张字给你留作收藏。现在快帮我想想送什么吧。”
“写一幅字送给皇后好了。”沈樱墨揶揄道。
时念汐抓住她的衣袖摇晃,放软了声音撒娇道:“小墨墨,帮小女子认真想想好不好~”
“好好好,帮你想。”
沈樱墨夺回自己的衣袖,用手抵住下巴,“皇后那金银玉首饰什么的都不缺,今日已经是十四了,距离她生辰只有七天时间,绣个刺绣都来不及。”
时念汐适时插了一句嘴:“刺绣三年前就送过了。”
“你有夜明珠吗?”沈樱墨问道。
时念汐坐在了椅子上,双手托着腮,“去年送的。”
“珍贵的毛皮呢?”
“前年送了一张完美的白狐皮,已经被皇后放在披风上了。”
“你画功如何?”
“画凤吗?画过了。”
沈樱墨盯着地面发了一会儿呆,缓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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