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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养成攻略-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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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明轩只跑过去,拎起了老鼠的尾巴,将它从窗户里给扔了出去。
    许氏起来的时候,发现后面灶房里面居然烧了热水,一应早餐也是热的,可再回去宋明轩的房里看一眼,宋明轩分明还在睡觉。许氏顿时就误会了,以为是赵彩凤做的,眉眼笑的眼角的皱纹都起了褶子。
    许氏吃过了早膳,还跟往常一样下地去了,等到陈阿婆起来的时候,才到赵家喊了赵武和赵彩蝶过去吃饭。赵武瞧见赵彩凤还在睡觉,又看见桌上放着的自己的新衣服,便对陈阿婆道:“阿婆,我姐姐昨晚熬夜给我做衣服了,她这会儿还在睡觉呢,我就不吵她了。”
    陈阿婆只笑着道:“让她去睡吧,一晚上赶一件衣服出来也不容易。”
    赵武带着赵彩蝶去了宋家,才发现宋明轩也还没起来呢,宋明轩给赵武的感觉是非常勤奋的一个人,这都太阳晒屁股的时辰了,怎么可能还没起来呢?
    陈阿婆便只笑着道:“昨晚也不知道你宋大哥看书看到什么时辰才睡,让他也多睡一会儿算了。”
    赵武哪里知道赵彩凤和宋明轩两个人昨晚可是忙乎了一夜,虽然没有花前月下的,但也实打实的在月光下一直耗到了天亮。
    赵彩凤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天了,客堂里的方桌上放着一个白色的小陶瓷盒子,看着还挺精致的样子,底下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烫伤膏三个字。
    赵彩凤笑着打开了盒子,用手指抠了一点那青黑色的药膏,图在了伤口处。
    伤口过了一夜,已经没那么疼了,药膏涂在伤口处凉凉的,赵彩凤包扎好了出门,听见宋明轩的房里又传来了其他孩子年三字经的声音。
    赵武瞧见赵彩凤起来了,忙不迭跑回家道:“姐,李大叔要把二虎也送去镇上的私塾,宋大哥正在教他念三字经呢,李大叔说,等念好了,送我和二虎一起往镇上拜先生去,我已经好几天没见着娘了,好想她呢!”
    赵彩凤摸了摸赵武的脑袋,笑着道:“你昨天三字经都背得很好了,你现在都可以教二虎了是不是?宋大哥没多少日子就要去京城考试了,咱这样麻烦他,可不好。”
    赵武只点了点头,想了想又蹙眉道:“那不行啊,宋大哥今天正教我写大字呢,他说字写不好先生不收的。”
    赵彩凤想起那日宋明轩买纸的光景,虽说这毛边纸不值钱,但是让小孩子练字糟蹋,也不是他们这样人家能承受的事情,可偏生不练吧,字又写不好。
    赵彩凤想了想,从家里头找出了一块刷了桐油的油布出来,放在石桌上垫着,又让赵武去问宋明轩要了一张宣纸,铺在上面。宣纸算不得很厚,沾了水写在上面的字迹浸透了纸张,正好能看见下面黑色的油布,就好像是墨水写在纸头上一样。而过一会儿,等水干了,宣纸却还是白白净净的,可以重复利用很多次!
    这原理和现代的水写布有些相似,但材料有限,赵彩凤也只能想到这些了。赵武打了一小碟白水,站在石桌前头,认认真真的连起了字来。
    宋明轩从屋里出来,只凑过来瞧了一眼,顿时眼睛一亮,笑着道:“这可真是一个好办法,怎么我以前就没想到过呢?”
    赵武便笑着道:“这是我姐想出来的办法,我发现我姐可厉害了!”
    赵彩凤这时候正在后院织布,给赵武赶制好衣服之后,赵彩凤整理了一下家里的衣柜,发现赵彩蝶也没有几件衣服穿了,去年的衣服那都是她刚生出来时候穿的衣服,如今她都满地跑了,哪里还能穿得上那些。
    赵彩凤的手上包着手帕,慢慢的踩着织布机织起布来,这个身体的协调性不太好,所以赵彩凤织布的动作很慢,也让人觉得很认真,宋明轩便透过后窗朝着她那边看了一眼,原来以为样样精通的赵彩凤在织布和针线方面,看来是真的没有什么天赋。可宋明轩心里却还是很满意,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敝帚自珍的感觉。
    两天之后,李二虎的三字经也终于马马虎虎能背出来了,李全带着满满一车的乡下地里头产的瓜果蔬菜,去京城给酒楼的老板送货,顺带着将李二虎和赵武送去河桥镇上拜先生。
    赵彩凤临走的时候从钱匣子里拿了十两银子,又怕家里没大人不安全,把剩下来的还是交给了许氏照看。
    听说李大婶娘家就在镇上,所以拜师之后,她先带着李二虎在娘家住几日,李全则是继续上京,把东西给酒楼送过去。
    赵彩凤这时候心思就活了,很想跟着李全一起往京城里头走一遭,她不是为了别的,而是想着过两个月宋明轩就要上京了,少不得的去安排一下住的地方。
    要真是还让宋明轩住柴房,或者睡通铺,从赵彩凤的角度来考虑,宋明轩能考上的几率简直为零,除非他就是那种天赋型选手,完全可以不被外界所打扰。可从赵彩凤的观察中得知,虽然宋明轩也能算上天资聪颖,但后天的努力也是不可缺少的。
    李全一听说赵彩凤想跟着他上京城,只笑着道:“彩凤,你这身衣裳可不行,你要真想去,叔也能带上你,不过你得换上一身小子衣裳,城里的姑娘穿的那都是花枝招展的,你穿成这样出去,人家只当你女叫花子,没准还欺负你呢!”
    李全的意思赵彩凤也算明白了,这是要让她女扮男装呢。
    赵彩凤虽然胸口挺有料的,但是乡下人家穷,她并没有穿耳洞,而且她又瘦小,所以换上了赵文的衣服,把头发往后脑勺一挽,倒也真像个小厮模样,不过就是皮子白了点,看着还挺像个有钱人家的书童的。
    赵彩凤打点好了行装,又把赵彩蝶托付给了陈阿婆,便坐上了李全的车走了。宋明轩远远的看着赵彩凤,心里却满是不舍,只急急忙忙的从房里跑了出去,追上赵彩凤,把一个荷包塞到赵彩凤的手里道:“这些碎银子,你拿着,到了城里,找个大夫看看,能不能把你手背上的疤痕去了。”
    赵彩凤这会儿手背已经结痂了,所以并没有用手帕抱着,听宋明轩这么说,只伸出手摆到他的面前,问他:“怎么?你嫌弃?”
    宋明轩顿时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连连摆手道:“没……我绝对没有!”
    “你都不嫌弃了,还废这银子做什么?”赵彩凤把银子塞回了宋明轩的手中,“难道你还指望别人牵我的手来着?”
    宋明轩闻言,脸上又烧了起来,只憋着一口气说出话来,那边李大婶见了,伸脖子看了一眼道:“原来是你烫伤了呀,前几日二狗还来我家借烫伤膏来着,还说是宝哥儿烫伤……”
    李大婶说了两三句,也感觉不大对劲了,这宋明轩梗着脖子,低着头站在跟前,一脸的怨气,她见状也不好意思再说下去,讪讪的缩回了脖子。
    李全在前头甩了一下鞭子,开口道:“后头的人坐稳了,车要动了。”
    赵彩凤正和宋明轩玩笑,冷不防车子往前动了一下,身子就习惯性的往后一探,宋明轩连忙就冲过去,只急忙扶住了赵彩凤,一双手紧紧的把她的双手抓住了,两眼直勾勾的看着她。
    李大婶偷偷往后瞧了一眼,笑嘻嘻的凑到李大叔耳边咬耳朵:“牵上了牵上了,这小手牵上咯!”
    
    第46章
    
    赵彩凤一双小手被宋明轩握在手中,不得不说,宋明轩的手掌柔软干燥,掌心还微微的温热,只有握笔的中指指节那边有一些老茧。
    这时候牛车又停了下来,正好留给了两人话别的时间,宋明轩红着脸颊,将赵彩凤的一双手牵得牢牢的,半点没有要松开的迹象。
    “你要是真去京城,记得牢牢跟着李大叔,千万别乱走,不然你还是别去吧,京城人那么多,万一你走丢了那可怎么办呢?”
    宋明轩看着赵彩凤,一脸不放心,经过这几天的朝夕相处,宋明轩已经完全把赵彩凤当成了“我儿媳妇”,所以这种分别,更有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
    赵彩凤轻轻的抽了抽,见他还握得挺牢的,也就随他去了,“你放心好了,我保证绝对不乱走,我就是想去瞧瞧,这不还得先去见我娘呢,万一我娘不准去,我就不去了。”其实赵彩凤心里清楚,杨氏是拦不住自己的,但她也不想让宋明轩纠缠不清了,后面李大叔和李大婶还看着呢。
    “那可说定了啊,还是等过一阵子,我温习的差不多了,一起去吧,到时候也好有个照应。”宋明轩只拧眉道。
    赵彩凤细细的品味了一下宋明轩的话,一起去……想得倒是挺美的。
    “你放心吧,在家好好看书就行了,少操这些闲心了,小心我回来检查你功课。”赵彩凤说着,用力把手一抽,朝宋明轩挥挥手:“你快回去吧,还有完没完的。”赵彩凤说完这一句的时候,忽然心里头也跟漏跳了一拍一样,顿时就觉得有几分失落。
    车子动了起来,缓缓的行驶在赵家村的村道上,赵彩凤看了宋明轩的身影越来越小,只又往他站在的方向挥了挥手,让他赶紧回去。
    宋明轩却像是一根石柱一样,半点儿没反应的钉在那边,目送赵彩凤离开。一旁的赵武见了,往赵彩凤脸上看了一眼,确认道:“姐,我姐夫舍不得你走呢,你还是别去京城了,早些回来陪姐夫吧?”
    赵彩凤只瞪了赵武一眼,伸手在他脑门上戳了一把:“说什么呢!谁是你姐夫?他是邻居。”赵彩凤说完,忽然也觉得自己有些中气不足的样子了,顿时脸颊有些发热,只扭头不跟赵武理论,心里却有些嘀咕:我怎么可能喜欢上那木头呢,我又没有姐弟恋倾向,不可能被他摸了摸小手就这样了吧?
    赵彩凤越想越觉得脸红,只拿了一块包头巾把整个脸都包了起来,前头李大婶见了,便朝着李大叔那边推了一把道:“我说你把车赶慢一点,这风大别把彩凤的脸刮伤了,她将来可是要做状元夫人的。”
    赵彩凤听了,只觉得耳朵根都红了起来,但是奇怪的是,居然一点儿也不觉得反感,心里甚至还有了一些小期待,这下……可真的是完蛋了。
    把赵武送到了河桥镇,赵彩凤才知道杨老头家的面条摊子又开始营业了,杨老头这几天精气神不太好,杨氏和杨老头照顾着面条摊,索性生意倒是还不错。
    留了李家夫妇在面条摊吃了一顿便饭,赵彩凤开口道:“娘,李大叔还要往城里去,我打算跟他一起去一趟京城里。”
    “你去京城做什么?这过去还得五六十里路呢,这个时候去,今天晚上也进不去了,还得在城外讲究一宿,你一个姑娘家的,怎么好去呢!”牛车速度慢,按照这个速度,到京城城门也关了,少不得要在城外住上一宿的。
    “牛车不给到城里,我每次都是把东西送到城外的酒楼老板家,然后搭着他们家的马车,一起进城结账的,晚上他们家地方大,倒是能让彩凤将就一晚上,只是她是个姑娘家,让人知道了也不好。”李大叔是赵家村最热心的人,这忙是肯帮的,但是也要和杨氏说清楚。
    “李大叔都说了,我穿这一身衣服就跟个小厮一样,我就说我是李大叔的侄儿,想上京城谋个营生,谁能当我是个姑娘家,我就是想去看看,京城到底是怎么样的。”
    “京城还能是什么样的,听你爹说,京城里头就是人多,一眨眼就给走丢了。”杨氏看着赵彩凤,一脸的不同意。
    “人多才好呢,你看姥爷这面摊,生意好的时候一天也就百来个人吃面,这要是去京城,只怕做一个早市都不止这么多人了,要是做一个早市就够一家人营生了,姥爷他们也就不用起早贪黑的了。”赵彩凤可不敢说自己上京还有一件事情就是要去给宋明轩找房子,要是说了的话,没准杨氏还就乐意了,但是一想到两家人都睁眼看着他们俩成事儿,赵彩凤就觉得有些别扭。
    “丫头,你还打算把面摊开到京城里去啊?好志气,不过我听说要在京城里头做生意可不简单,还要交什么银子。”李大叔在城里头跑的多,比较知道行情。
    赵彩凤想了想,李大叔所谓的交银子,应该是类似于摊位费一样的东西,只是那银子落到谁的口袋里,这就不知道了。反正现在还是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总要去了才能打听到一些内幕的。
    “这事儿怎么听着还是觉得不靠谱呢,他叔,最近京城里太平吗?”杨氏显然有些游移,但还是没有下定最后的决心。
    “京城能有什么不太平的,天子脚下,那是最太平的地方了,况且听彩凤说,她还要去给宋家那小子看看房子,说要是等秋闱的时候去住呢,这会儿都六月份了,再不去找,好房子差房子只怕都没了。”
    赵彩凤见李全还是把这话给说了出来,顿时脸上表情就僵了,可没想到杨氏一听,顿时两眼放光道:“原来还为了这事儿,早说嘛……”
    赵彩凤耷拉着脸,心想:娘啊,我这闺女在你心目中的地位,如今已经比不上你那看上的小女婿了吗?
    “我主要还是想去看看能不能在京城做生意的!”赵彩凤义正词严的说,“顺便再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住下,毕竟他去考试得小半个月呢,不是一天两天那都可以凑合。”
    杨氏见赵彩凤故意要解释一通,只当她是怕羞了,笑着道:“那你去吧,银子可带够了?出门在外可要注意着身体。”
    赵彩凤一边吃面一边点头,杨氏忙了好一阵子,也坐下来吃面,这才瞧见赵彩凤手背上被烫伤的地方。
    “这是怎么弄的?”
    赵彩凤看着那地方已经结疤了,大概过几日就会掉了长新皮,便也没怎么在意,只随口道:“不小心被蜡烛油烫到的,都快好了。”
    杨氏心疼道:“怎么这么不小心,留下了疤痕可就不好看了。”
    那边赵武吸了一口面条,只插嘴道:“姐夫说了不嫌弃!”
    赵彩凤眼明手快的那筷子打了赵武脑勺一记,瞪眼道:“说了不准再叫姐夫,再叫我拔了你舌头。”
    赵武吓的连忙就低头啃面条,那边杨氏倒是笑的甜蜜蜜的,深深觉得终于给女儿找了一个好姻缘。
    填饱了肚子,赵彩凤带着几件换洗的衣服,跟李大叔一起去了上京的路途。从河桥镇到京城大约四五十里路,因为是在天子脚下,所以这里的官员也很会做面子工程,一路上都是修筑一新的官道。
    赵彩凤从自己的地理常识判断,这里大约应该是在京郊一带,但是地名和现代的地名完全不一样,所以她也不太清楚,如今的京城和现代的北京是不是同一个城市。但是从这里老百姓的饮食习惯来看,应该是在北方。
    李全一边赶车,一边向坐在一旁的赵彩凤介绍着这边的各个村庄小镇,一路上经过了不少京城大户人家的田庄。
    此时正是六月初,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看着一片繁荣。李全只笑着道:“彩凤,咱们幸好离京城还远一些,像近的这些村子,自家都没什么土地,全都给京里的大户人家收去了,祖祖辈辈只能当佃户。”
    赵彩凤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古代阶级差异实在太大了,如果上帝给她第二次机会,她一定要求上帝让她穿越成统治阶级。
    李全一路上指了几个庄子,分别是哪些人家的,赵彩凤都一一记了下来,两人又走了一段比较难走的山路,快到城外的时候,太阳刚巧就下山了,正好赶到了京城外的十里庙。
    十里庙是城外最大的一个小镇,镇上的很多百姓都长期在城里,剩下的都是一谢老弱病残,有点像留守村庄的感觉。
    酒楼的老板姓黄,在长乐巷口开了一个八宝楼,打着闻香下马的招牌,生意很好,十里庙是他的老家,这边每日里候着小厮,把从城外运进来的新鲜食材送到酒楼去。
    李全见地方已经到了,便招呼赵彩凤下车,想了想又道:“彩凤,既然你说是我的侄儿,那就不能叫彩凤,得换个名字才行。”
    赵彩凤想了想,取名还不如捡现成的,便道:“用我弟弟的名字,叔你就叫我小武好了。”
    
    第47章
    
    黄老板家在十里庙也是大户人家,是远近闻名的地主,至于为什么会到几十里之外的赵家村收菜,主要还是因为京城周边的物价太昂贵了。且李全办事牢靠,脑子活人又老实,所以一来二去,只要李全过来送菜,黄老板都是照单全收的。
    赵彩凤和李全卸了菜,小厮就带着他们两人去了前院的一处倒座房门口,那小厮开口闭口都是全叔,想来和李全比较熟悉。赵彩凤站在李全边上,矮矮的个子,皮肤雪白。因为衣服宽大倒也没显得胸口有什么大料,斜背着一个布包站在那边看着也挺不起眼的。
    李全便向那小厮介绍道:“我侄儿小武,来京城找活干的,今儿跟我一起在这儿将就一晚上。”
    小厮朝着赵彩凤脸上瞄了一眼,笑着道:“全叔,你可真是好福气,前几天老爷回来,还说店里要招活计呢,我原本是想去的,无奈家里老娘还病着呢,脱不开身。”
    李全笑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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