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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道宗师-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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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里,在这张地图上,很难用肉眼分辨出来。一千公里就明显多了,一个点,一个小尾巴,怎么看都象小蝌蚪。

    “你它娘的逗我呢?这次划出十万公里直线。”杜千一发狠,双眼怒瞪,再次发出指令,头上已经见汗了,大事不妙……

    ‘刷’一条直线终于明显的出现在眼前,杜千感觉眼前一阵发晕,这条直线,最多也就是整个地图上下距离的十分之一。

    如果星空地图标注出来的距离准确,那代表着石府的深度,达到百万公里以上。

    妈蛋的,玩我啊,这还是直线距离呢。杜千和天地之魂的位置,是个斜角,直线距离肯定超过百万公里,很可能达到一百三十万公里以上。

    看得见,摸不着啊。

    一百三十万公里很远吗?如果放在地表,还真不能说太远,以低空民用班船的速度,可以达到一天一夜五千公里的时速,两天就能跑一万公里,一百三十万公里,也就是二百六十天的时间。

    换作军用高速舰,速度能提升一倍以上,据说最快的,比民用班船快四倍。也就是说,用最快的军用舰,两个多月就能跑完这段路程。

    好吧,这只是单纯的计算数字,没有任何意义,就算在地表之上,也没有哪艘军用舰,能够连续跑两个月,还是以极速状态下。先不说是不是找死,灵兽会不会找你的麻烦,能源补给呢?就算你装满动能,也不可能跑那么久,无论是动能车还是军用动能舰,都需要时不时的补充动能。

    这里是魔洞,是边境洞天,是地底世界,是石府……

    这里代表着各种资源,同时也代表着无尽的危险。单是石府外围,人类就花去了数百年的时间进行探索,最终无奈的放弃。

    军用动能舰能在这里跑吗?想都别想,如果能,早就有人这么干了。进入魔洞的人,无论你是谁,都要靠着两条腿走路,就算是动能车,也没人运进来,自然是有原因的。杜千懒得问,总之是不可能就对了。

    靠两条腿,你想跨越一百三十万公里的石府?只要没疯,就不会有人这么干,杜千清醒着呢。

    还有更困难的呢,一百三十万公里,只是杜千在地图上的估算,是直线距离,这里可是石府,杜千想拿第二份分魂,都要由星云地图帮他找路,最安全的道路,比实际距离,至少多出一半。换作杜千,就算知道分魂在哪,也未必能走得到地方。

    要知道,第二份分魂的距离,只有五百八十公里远,听起来,已经让人不寒而栗了,杜千都不知道,怎么劝说,才能让团队的人跟他去拿。在此之前,人类深入石府的最远距离,也不过三百多公里,第二个分魂的位置,已经比记录远出一倍了。

    一百三十万公里,代表着更远的距离,无数的危险,以及所有人的反对。别说是不知情的人,就算杜千知道星云地图的奇妙,看着地图上的天地之魂,依然不敢想象,怎么才能拿到它。

    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比地狱任务还要夸张一万倍。

    深吸一口气,再次下达指令:“找出一条最安全、最近到达天地之魂位置的道路。”

    这次星云的反应慢了许多,一条条绿线,时伸时缩,似乎在不断的改变着,一点点向天地之魂所在的位置延伸。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这条道路终于完成了,看着眼前这条七扭八拐,方向转变了无数次的道路,杜千感觉这世界不会再有爱了。

    星云给出的线路,足足比直线距离多出三倍以上。好吧,就算这条路非常安全,什么都不用想,一路飞跑过去,杜千觉得就算跑到死,他也不可能跑到目的地。至于说用走的,别扯蛋了,近四百万公里的路程,你要用走的?

    想想这两天的行程就知道了,第一天走了五十公里,第二天快了许多,走了八十公里,就算再快些,一百公里也差不多是极限了。

    一百公里啊……好快的速度,这里毕竟是石府,是有危险的,是没有道路的石府。

    换作地表,军队行军的时候,在没有战斗任务的状态下,一天能走一百公里的部队,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当然,如果有动能车,那是另一回事了,毕竟人的两条腿,怎么都不可能跑得赢轮子。

    算了,杜千已经懒得去计算这无聊的数字,有意义吗?就算你一天跑四百公里又如何?四百万公里啊,你要跑一万天?

    跑上三十年,抓回一个天地之魂?

    不想了,不想了,有意思吗?就算一切顺利,三十年后,找到了天地之魂,朱可早就变骨灰了,怕是连自己也不知道死多久了。

    心神退出星空,杜千一脸的郁闷,看来还是要去海沙和恶林看看。在石府之中,只有一个天地之魂,这让他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海沙和恶林之中,肯定也有天地之魂。

    他也说不清,为什么有这样的感觉,可心中就是确定,一定会有。

    虽说有了这样的感觉,可杜千心情依然很糟糕。石府中的天地之魂,在四百万公里之外,海沙和恶林里的天地之魂呢?只怕未必好到哪儿去。

    “出来了?”君山看到杜千走出帐篷,终于松了口气,这些人在外面早就等急了。不停的绕着杜千的帐篷打转,特别是血杀和沐汐,一会一趟,不时的询问。

    “嗯,朱可呢?”杜千想着心事儿,根本没注意到君山的脸色。

    “在这儿呢。”朱可走了过来。

    “放松,全身放松,不要有任何的抗拒,明白吗?”杜千取出魂丹,一脸凝重的说道。魂丹可以算是一种药,必须有使用者的全力配合。

    御魂师的魂力,来自于灵魂,是人的灵魂一部分,几乎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能分割出一部分。例如献祭、魂丹。

    “嗯,明白。”朱可点了点头,眼睛眯成一条线。

    杜千伸出右手,魂丹扣在掌心,轻轻的按在朱可的额头,魂力发动,激活魂丹,一股奇异的能量,顺着朱可的额头,进入大脑。

    朱可全身一颤,感觉到脑海之中,魂力翻滚,顺着那股能量,被抽取到脑外,全身一阵轻松。

    魂力是御魂师能力的体现,是一种特殊的,拥有强大破坏力的能量。同时,对御魂师而言,也是沉重的负担。魂力越强,越能激发脑域的发展,脑域发展的越快,对大脑的负担也会越重,直到脑袋承受不住魂力,爆头而亡。

    聪明不好吗?这个问题真的不好回答,聪明不是,如果聪明的程度,超过一个限度,未必是好事儿。

    胖一点不好吗?当然好,看着就喜庆、健康,可胖到一定程度,肯定是负担,心脏、血管、骨骼,都会承受不住,胖也是会死人的。

    若是胖到极致,想想都让人感觉恐怖。八十公斤的壮汉叫雄壮,一百五十公斤是痴肥,两百公斤,所有人都会当你是猪,若是两千公斤呢?

    胖死的是肉,御魂师死的是聪明。

    杜千干的活儿,就是用魂丹,将朱可脑海里的魂力大量抽出,相当于给胖子减肥,这个过程很快,而且效果极为明显。

    不到十秒钟,朱可感觉自己轻松的要飞了起来。自从跟了杜千,先后几次出手,每次都会刺激脑域发展,脑海里的魂力,已经成为相当沉重的负担,他知道,若是这样下去,自己怕是要英年早逝了。

    相信自己的直觉,越是聪明的人,越是如此,朱可也不例外,当他决定相信杜千,进行献祭那一刻起,他就相信杜千肯定能帮到他。

    直到这一刻,心中所想,终于来临了,这种轻松感,让他迷醉,人生的道路,瞬间长出一大截。

    “谢谢,谢谢,太谢谢你了。”朱可都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感谢了,目光随着杜千的手掌移动。

    象他这么聪明的人,自然知道,刚才杜千使用的,并非是他自身的能力,而是他手中好象有什么东西,很小,可他感觉到了。

    “我说了,这只能治标,不治本,想要治本,唯有天地之魂。”杜千摇头说道,脸上看不出任何喜色。

    天地之魂啊,你远在天边,哥够不着啊。

 第二百五十五章 亲近之心

    “治标已经很好了,只要能经常治。”出乎杜千的意料,这次朱可居然幽了一默,而且说的相当有道理。

    御魂师短寿的主要原因,就是魂力过剩,脑部无法承受,虽有强大的魂力,又不敢使用,每次使用都会激发脑域的快速成长发育,短时间内,增加更多的魂力,在实力增涨的同时,让脑部过载,减少寿元。

    这是一无解的循环,哪怕御魂师从来不动用魂力,依然活不久,毕竟他们原本就比普通人的脑域发达许多倍,脑部无法承载魂力,只是个时间问题。

    脑域越发达,魂力增涨速度越快,动用魂力越多,同样增加魂力。说起来,御魂师就是在等死,勉强的活着,尽可能的不出手。

    杜千使用魂丹的方法,的确只治标,可这已经足够了,如果有足够多的魂丹,每当脑域无法承担的时候,抽取出一部分魂力,达到某种平衡,让脑域足以承担魂力的压迫,完全能够解决寿元的问题。

    多了不敢说,保证象常人那样活上百八十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当然,比起天地之魂的效果,那就差远了,天地之魂相当于一种连通器,几乎可以无限度的接受传递过来的魂力。

    更重要的是,传递到天地之魂的魂力,并没有消失,而是以另一种方式保存,在御魂师需要的时候,随时能够使用。不仅如此,天地之魂,接收魂力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产生进化,甚至多出第二灵魂来,相当于多了一个与御魂师本人关系紧密的灵魂。

    这个灵魂,除了没有身体之外,和其它生物或者人,是没有太大区别的,有自己的思想,有喜怒哀乐。

    用御魂师们的话说,御魂师是等死的聪明人,真御魂师是一个聪明人再加上一个聪明人,两者之间的差距,超过一加一大于四。

    朱可的话,听上去,象是在开玩笑,却让杜千心中一动。分魂的确很稀少,可再少也比天地之魂多啊,深入石府六百公里之内,在宽度不足两百公里的范围内,杜千已经看到了两个。

    听起来,这个范围相当大了,和整个石府相比,就是一个小点,石府中到底有多少分魂,谁也说不清。

    当然,这东西很不好找,定魂草的外形,和遍地皆是的地心草没什么不同,极难分辨,可杜千有办法啊,星云地图,就象石府的总控制室一样,在这里,想找什么就能找到什么。

    当然,天地之魂的事情,是个例外,不是找不到,是距离太远,远到杜千几乎绝望的程度。

    换个想法去思考,四百万公里的确太夸张,可也不是作不到,慢慢走就是了,一路走,一路找分魂,有了分魂,朱可就死不了,别管它三十年还是四十年,他和朱可都很年轻,只要不死,总有走到的一天。

    用这种方式思考,也就是说,天地之魂,也不是拿不到,只是要付出的代价,让杜千全身发麻,几十年的时间啊,可能是一辈子。

    别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三、四十年的时间,那是指走到天地之魂所在的位置,去了你不回来了?回来的时间不计算了?

    当然,拥有天地之魂后,御魂师就能放开手脚,放心大胆的在空中飞行,速度比神师要快,持久性更强,缩短几十、上百倍的时间都有可能。

    缩短时间?杜千脑子又转动起来,自己和朱可,想要走到天地之魂所在的位置,千难万险,花费的时间极为恐怖,可如果带着君妍呢?

    君妍可是实打实的真御魂师,而且还是那种非常强力的,在得到天地之魂以前,别说同届学员,就算是之前的学长,见到她都要绕着走。再加上她使用魂力不太有节制,这才造成,小小年纪,就差点挂掉的原因。

    缩短一百倍时间?三十年变四个月?

    越想杜千越觉得有道理啊,如果君妍带着他,真能在四个月的时间里,走完这段四百公里的路程,妈蛋的,太值得了。来回八个月,连一年的时间都不到啊。

    一个天地之魂,连一年时间都不值?怎么可能啊,若是被帝国高层知道,这种机会,怎么可能放弃?

    连杜千自己都觉得心头一片火热,说出去,朱可能疯掉,以他目前的情况,一两年内,肯定是死不掉的,何况还有魂丹这种东西,可以吊命。

    这事儿,还得好好想想,先别说出去。象朱可这样的御魂师,脑子里除了想着天地之魂外,什么都没有。若是让他知道,还不得缠死自己,不能自找麻烦。

    “杜先生,我们什么时候出发?”血杀走过来说道,他不明白杜千和朱可在作什么,杜千动手的时候,血杀不好打扰,这会儿,杜千的神情有些古怪,一阵阵的发呆,有这时间,还是先想办法干掉补天团队比较好。

    无论是毒蛇还是李士石,死一个少一个,对帝国绝对是好事。少了毒蛇这样的对手,以后周山军魂的人去补天出任务,活下来的机率也会更高些。

    当然,补天内务,并不是只有毒蛇一个强者,就象他血杀也不是军魂里的唯一一样。不管怎么说,少个强敌,总会让人心情愉悦。

    “哦,我看看。”杜千脑子有些晕,一直在想自己的事情,听到血杀的问话,下意识的应了一声,心神沉入星空,瞬间找到补天团队的位置。对方刚离开几个小时,在石府这种环境中,自然走不了太远,最近的那团红点就是。

    观察了几分钟,杜千眉头紧皱,有些奇怪啊。按补天团队的实力,明明可以逃出更远的距离,可他们的速度慢了很多啊,而且移动的路线也不对头,来来回回的,似乎在绕圈子,这是几个意思?

    从星空中退出,杜千身体抖了一下,脸色难看,妈蛋的,被血杀下套了,闭着眼睛,一会儿就能找到补天团队,这不等于自暴秘密吗?

    现在反悔已经来不急了,自己表现的太过明显,随他想去吧,反正没人能想明白,自己的脑子里有星空,累死你个王八蛋,你也猜不到。

    “距离不到十公里,速度不快,来回在绕圈。”杜千沉着脸说道,一想到自己被血杀莫名其妙的算计了,脸色能好看才有鬼呢,和这些老家伙在一起,真得提起万分的小心。

    杜千自然不会想到,血杀原本没这个意思,军人比较直接,特别是象血杀这样的军魂行动组成员,他们动手的能力,远强于动脑,通常都是有专业的参谋作计划,他只要带队行动就好。

    看到杜千的脸色苍白,反而让他误会了,同时又确认了心中的想法。

    果然是御魂师,而且还是御魂师中,拥有特殊能力的超强御魂师,闭着眼睛,这完全是在使用某种能力的时候,显示出来的外在表现,就象他在使用天视地听战技的时候,差不多就是这副模样。

    想要使用能力,自然要付出代价,血杀使用天视地听,就要消耗海量的灵能,御魂师消耗的是什么,还用问吗?

    “能帮我画出来吗?辛苦您了。”很意外,血杀居然多说了四个字,而且分外的客气。

    杜千自然想不明白,人家血杀眼中的他,是另一种形象,御魂师使用能力,相当于慢性自杀,使用的能力越强,自杀的力度越大啊。

    血杀已经有些后悔了,眼前的年轻人很不,没有御魂师那些古怪的毛病,明知道自己必死、短命,依然保持着良好的心态。为了帝国的利益,愿意用燃烧自己的生命,也要给他创造机会。

    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军中的汉子,哪一个不是在用命在去拼,拼的是什么?荣誉?金钱?地位?

    全他娘的是扯蛋,在死人面前,那些都没有意义。军人是国家的盾牌,为家人、亲友,整个帝国的同胞,用生命筑起一条安全线。

    好吧,听起来似乎有些扯蛋,太高大上的东西,普通人是不会喜欢的,最多只是嫉妒羡慕恨,毕竟那些东西,距离百姓太远了。

    只有在边境生活过的人才会知道,不管是补天、镇海,还是血杀所在的周山,作为军人,职责就是消灭敌人,只要是敌人,谁他娘的管你是军人还是平民,难道军人是天生的,不是从平民中选出来的?

    军人的信条是,杀死一个敌人,等于救下一位同胞。救的可能是你的战友,也可能是你的父母兄弟。

    用血肉筑长城,在真正的军人眼中,是那样的真实,是他们的信念。

    杜千越来越让他有好感,再加上他是战争孤儿,是自家的孩子,现在怎么看怎么顺眼,正是如此,才会心疼、后悔。

    “好。”杜千拿起纸笔,又开始他的简笔画表演,不仅将四周的环境画出来,还将补天团队的行走轨迹,画得*不离十。

    看着手中的简笔画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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