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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带着百度去种田-第3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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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
    糙汉抬头,似懂非懂,道:“爹爹也会死吗?”
    “世上谁人不死。”
    他极其认真地对夏小左和夏小右道:“爹爹早晚会离开你们,所以,你们要快些懂事,才能将爹爹和娘亲打下的江山保护好。”
    他又道:“爹爹不在,你们要照顾好娘亲小妹和小姑姑。”
    夏锦华是何等肆意人生之人,想来没了自己,她也会过得下去。
    他又叮嘱道:“若是将来,娘亲想给你们找个后爹,不可推辞,替爹好好地把关,给你娘寻一个称心如意的人。”
    ……
    司空绝一家人在宁山县逗留了好几天,看完了花灯,又去萝村里面看了熟人,才慢慢地坐了火车去了凉州城。
    回了凉州城,又开始忙碌的生活。
    可是这个时候,司空绝和夏锦华忽然一起宣召退位了。
    新国才立,迁都都不曾完成,两国皇帝忽然就宣布一起退位?
    实在是怪异!怪异啊!
    司空绝退位之后,传位给了夏小左,封成叹月为摄政王,协理朝政。
    夏锦华传位给了夏小右,封镇南王为摄政王,也是协理朝政。
    两个一脸严肃加婴儿肥的小皇帝在两个摄政王的扶持之下,一起登基了。
    两国朝野哗然,纷纷上书,可是那两尊太皇上却早已经不知所踪。
    在凉州城外郊区之中,一辆卡车走在那才兴修起来的公路上,一路开进了一处庄子之中。
    那庄子不算太大,有四五个院子,里面住了不少人,临庄有一处大鱼塘,鱼塘上开满了荷花,满目的苍翠。
    车子进了大铁门之后,铁门落下,车子进了院子,停下,蹦跶下了两只糙汉来,欢脱地入了门去了。
    又一个白衣男子牵着两只萨摩耶从那车上下来了,慢慢地走进了庄子之中。
    庄子的鱼塘很大,都能算是一个小小的湖泊了,临水修有亭台水榭,司空绝将手中的线一甩,鱼钩便随着诱饵沉入了水中,他今日只穿着普通人家男人的衣裳,带着草帽,嘴里叼着一根野草,聚精会神地看着那水中浮漂。
    荷花幽幽,远处的稻米飘香,暖风阵阵,凉州的气温比北方暖和,比澶州凉快,正是舒服,就算是夏日,也没有太多的暑气。
    成叹月一身锦衣,牵着两条狗坐在一边,也是学着司空绝钓鱼,只是两人,一个村夫,一个贵人,衣着相差太远。
    “今儿个怎么的来妈妈这儿了?不上朝吗?”
    夏锦华捏着糙汉的小脸,笑道。
    糙汉笑,“今天星期六,不上朝!也不上学。”
    “大伯父说,身为皇帝,要体验民间疾苦,要体验人生百态,要学爹爹下乡送温暖,所以我们就下乡了,顺便来妈妈这里吃饭。”
    夏锦华笑了,成叹月那厮虽然表面不靠谱,但其实还是个很得力的人物。
    如今,她和司空绝都退位了,把皇位给了那两个娃娃,她和司空绝到了这城外庄子里面,再不操心国家大事,只关心自己的柴米油烟,过上了普通人家男耕女织的日子。
    夏锦华正在那临窗的房中鼓捣那织布机,一边用百度找工业用织布机的原理图,争取将那原理图弄出来,早日将制衣厂开起来,以后做衣服的成本和时间都能大大的减少了。
    小萝卜现在是成叹月带着,如今成叹月也和狼毒花大婚了,娃都生了,上个月夏锦华才去吃了满月酒。
    夏小雪偶尔在家,但是大多数时间,一睁眼就要闹着去大学里面找冷婳。
    夏城大学新校区没在城中,在城外给规划了一个卫星城,专门做大学城,以后不仅是有夏城大学,还有其他的大学也将会出现。
    那大学城离夏锦华的庄子不远,小萝卜几乎是天天去学校找冷婳。
    糙汉在水边光脚捉青蛙,成叹月和司空绝临水垂钓,一钓就是一下午,鱼儿不好上钩,大概是因为从糙汉领着狼在水边玩耍,将鱼儿都吓走了。
    司空绝仰面躺着,草帽盖脸,十分悠闲。
    “你倒是好啊!自由自在的,将那烂摊子都丢给了我收拾,唉——”
    成叹月长叹一声。
    “你现在是摄政王了,新帝年幼,根基不稳,你可就是实实在在的皇帝。”
    成叹月忙道:“可别,你饶了我吧,我可是对你这江山没半点兴趣,我就盼着新皇早日亲政,我也好退隐山林,过我的神仙日子去,我连庄子都备好了。”
    两人又沉默了一会儿,司空绝起身,摘了草帽,见夏锦华拿着图纸,顺着水榭边的长廊往那庄子外走去,水中倒影出了她窈窕的背影,被一点点的微波绞碎。
    司空绝便一直看着,直到她的背影消失为止。
    “都走远了,还看不够啊!”成叹月打趣道。
    司空绝笑了笑,道:“当然看不够,一辈子都看不够。”
    成叹月摇摇头,不说那风凉话。
    司空绝忽然道:“我感觉我的时间不多了。”
    成叹月一愣,听说他的话中,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不由道:“……说什么傻话,你还年轻。”
    他眉目一沉,气氛变得沉重。
    司空绝看着浮漂,状似无意地道:“若我不在了,锦华和小左他们,还要仰仗兄长多多照顾。”
    成叹月不曾说话。
    在迁都凉州之后,羲风曾经私下里找到过他。
    羲风说:帝星陨落!新皇崛起!
    那便就是司空绝身死的意思了。
    羲风的卦象,成叹月从来不曾怀疑,当即寻入宫中,便得知了司空绝退位的消息。
    不知道为何,他有一种玄奥的感觉,司空绝时日或许真的不多了。
    两人便一直沉默,最终,司空绝还是如愿钓了一条鱼上来,面上有了喜色,道:“今晚留下来吃饭吧,你弟妹要做红烧鱼吃。”
    一会儿时间夏锦华便回来了,她去附近的研究中心里面送了图纸,顺便去大学城那里把小公主给接回来了。
    小公主回来的时候,嘴巴里还叼了根冰棍,手中牵了个冷婳。
    冷婳来夏锦华家的次数多了,对司空绝那冷冰冰的眼神已经习以为常了,淡然地牵着小公主从他面前走过。
    一会儿时间,唐淌也追着来了,虽然他最近成婚了,可还是喜欢追着夏锦华跑。
    唐淌的夫人是个商贾之女,也是夏城大学里面入学的第一批女子,说起来夏锦华也是见过的。
    话说那一日,唐淌正骑着自行车走在街上,迎面冲来一只血淋淋的萨摩耶,惊得唐淌立马将车停了,可那萨摩耶还是自己撞在车轮上,血淋淋地往那地上一倒,哀嚎两声,打个滚儿,没了动静儿。
    围观群众对唐淌指指点,以为是他撞了狗,唐淌慌了,没想到还让一条狗给碰瓷了!
    唐淌上前一看,那狗血肉模糊,项圈上有名字,勉强能看清,叫做‘青天’。
    那难不成是成叹月的青天?那可是他钟爱的狗儿子,碰瓷这事儿谁说得清楚,万一那狗一死,唐淌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成叹月非找他拼命不可。
    唐淌慌忙将狗送到了宠物医院去,一番抢救之后救活了,唐淌忙通知成叹月来领狗,却得知,那不是他家的青天。
    奇了怪了,同样的狗,同样的名字,居然不是一家的?
    唐淌无奈,将那狗养好了,牵回了家去自己养着,从此成为凉州城铲屎大军中的一员,出出入入都带条狗,还给找了一房媳妇儿,怀了崽儿。
    从此,唐淌多了一个勾搭夏锦华的理由——带狗进宫串门!
    谁料,一天,他正遛狗,忽然冲出个女的来,抢了狗,还命人对他一顿赶打。
    丢了狗,挨了打,唐淌如何能服气?
    本想打那女子出气,却得知,青天本就是那女子的狗,丢狗一整年了,今日好不容易才找见,那女子知晓了之前的事情,忙对唐淌赔礼道歉了,唐淌也不好怪人,两人便两清了。
    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当年‘一行白鹭上青天’,那个青天的主人!那条青天,正是夏城的那一条!
    青天被领走了,唐淌给它找的媳妇儿天天在家嚎,肚里还带着娃呢,娃它爹就没了,别提多凄凉了,于是,那两人约定了,没事儿就带狗一起出去遛一遛,让他们一家团聚。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两人就好上了……
    这是城中狗界的一段良缘,时常被成叹月拿出来当传奇说起。
    爱情,就是如此奇妙啊!
    如今,唐淌带着她的媳妇儿来夏锦华这里蹭饭吃,脸皮厚得实在是非同一般。
    一顿饱腹之后,众人各回各家了,成叹月坐着车回了城中,一双糙汉在庄子里住上一晚。
    晚间的时候,夕阳撒下,一池水变得血红血红,随着微风荡漾,水榭之上,响起一阵悠扬动听的钢琴曲。
    夏锦华给留声机换了一张碟,挽着司空绝的手去,两人轻轻搂着,随着调子轻轻地跳起了华尔兹。
    这么多年过去了,司空绝那舞步也走得十分顺溜了,随着那节奏,慢慢地挪动着步子,趁着夏锦华不注意,就在那小嘴上轻轻地啃上一口,还洋洋得意。
    “你又耍赖!”夏锦华恼道,“认真点!”
    司空绝笑了笑,搂着她的腰,不想放手。
    一双璧人在那淡淡烛光之种,波光粼粼的水面之上,一副成双的鸳鸯画慢慢地荡漾着。
    气氛太美妙,美得司空绝想流泪……
    他忽然问道:“娘子,若是有一日,我去了,你一个人怎么办?”
    夏锦华气恼,往他嘴巴上狠狠地咬了一口:“晦气,你要是敢一个人去了,我就找十个八个面首,夜夜笙歌,非把你从坟堆里气出来不可!”
    “哈哈哈——”
    司空绝笑了,忽然却想起了曾经听人哼过的一句山歌:“……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日子如同平常那般,他们夫妻俩在那庄子里面夫唱妇随,白日男耕女织泛舟鱼塘,夜晚乐曲轻飘,有时候夏锦华弹弹钢琴,有时候司空绝会随着钢琴曲在夜色之下舞剑,剑光斑驳了这段闲淡岁月,增添了几分传奇意味。
    雨天搂在一起,倚窗听风雨;烈日,一同躲在阴凉之下,垂钓吟清风。
    日子总是这么美好。
    转眼五年了,糙汉十二岁了,有了模糊的大人模样,做事也得力了,夏锦华还是一如既往的年轻,可司空绝,却……


番外004 终章 
????天地法则,都是雷厉风行的,五年的时间,便就是五年,绝对不多一日。
    就算明天就是司空绝的生日了,可他却一日也不能多留。
    在生日之前,司空绝身体便开始不好了,大概是神力觉醒,那凡人的躯体承受不住,终于开始慢慢地腐朽了。
    他天天咳嗽,面色很是不好,精神也十分萎靡,夏锦华便衣不解带地在身边照料着。
    生日的前一天,司空绝还能在庭院之中到处走走,他知道自己必须走了,这五年,他将所有的一切都安排好了,保她一辈子无忧无虑,更是日日不敢离她的身,想用这五年将自己今后六十年不能给的爱给齐了。
    羲风已经来给他看过了,只是看了一眼,眼中藏着惊悚——眼前这人,分明早就死了,可是为什么还能活这么多年?
    当然他不敢多说话,知道司空绝已经无救了,草草地开了养身的药,便走了。
    夏锦华熬了药,送去床边给司空绝喝下了,她一勺子一勺子地喂着,还道:“放心放心,只是一般的小病,吃了药就会好了。”
    司空绝笑了笑,苍白的唇瓣咧了咧,道:“有娘子妙手,为夫怎能不会好呢!”
    “贫嘴,快吃了药。”夏锦华一边喂药,一边道:“最近天气变化剧烈,叫你平日里多注意你偏就不听,都是老男人了,身体不如从前了,你还当自己是年轻小伙子不成……”
    最近夏锦华的话是越来越多了,就跟所有的老妈子一样,进入唠叨期了,糙汉回家吃饭都被唠叨烦了,可司空绝天天听着也是不腻。
    “好好好,为夫一定多注意!”司空绝哄着。
    喝了药,夏锦华上床来,睡在司空绝身边,将他给裹得严严实实的。
    “来,抱着我睡,抱着我睡暖和,等捂上一晚上,发了汗,病就好了。”
    “恩。”
    司空绝抱了她去,放在自己的臂弯中,两人几乎是面贴面地睡着,司空绝一如既往地将自己的唇贴在她的头发里,紧闭了唇,泪湿了她的发。
    约莫半夜十一点的时候,白无常来了,守在那床边催促道:“真君,该走了。”
    这一次,他不曾拖延,起身,离了司空绝的凡体。
    回头看了一眼那自己褪下的躯体,面部已经苍白得毫无血色,可他怀中的女子还什么都不知道,正卧在自己心爱的男人怀中,做着美妙无比的梦。
    “真君,走吧,再耽搁,就是第六日了,就算是触犯天条了。”
    杨戬最终不再回头,默默无语地出了门去,那锤炼无数岁月而成的神体却被未知的力量束缚着,无法走动。
    一走动,似乎踩在刀尖之上,疼入骨髓,灼了心尖。
    那几个步子,却用尽了他毕生的神力。
    最终,他还是步出了他们住了五年的寝居,他站在门口,脚步顿住了,看了看那住了五年的院落,想回头,可是却又没有勇气,怕自己一回头,就永远也走不了了。
    若是不走,那后果,不是自己能承担的。
    他本是凡人和仙人结合而生的后代,为此,他的父母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他伫立那处,久久不愿离去,白无常叹息道:“真君,您有您千秋万载的修行,这三十五年的凡人岁月又能算什么?何必为了这短暂的一点人间牵绊伤神而荒废自己的苦苦修来的仙缘?”
    杨戬淡笑,三十五年算什么,他已经度过了不知道多少个如此的三十五年了。
    他不是司空绝,他是杨戬,司空绝已经死了,这一段情缘便就此彻底结束了。
    一切都是命啊……
    他淡笑一声,似乎是放下了不少,仰面看着那灿烂的星汉,终是身化神光,消失在了天际之中。
    他回了天界之后,直接回了灌江口,他与玉帝关系一直不算好,常年都是‘听调不听宣’。
    所谓的听调不听宣,大致意思,想让他办事,好说,谁让他是玉帝呢?
    想见人?门都没了!
    他回了灌江口,便闭门不出,继续自己的苦修。
    他走后,人间的第二日,一阵撕心裂肺的哭泣撕裂了那座庄子曾经的平静与温馨。
    一骑快马入城而去,很快成叹月便来了。
    却只看见,夏锦华抱着司空绝那冰冷的尸体,双目发直,却只有泪落下……
    司空绝走得异常干脆,一点声息都没有,消息一出,朝野震动,天下震惊。
    先皇下葬,由两位在位的新皇主持,年幼的新皇,经过这些年的锤炼,做事已经是雷厉风行有些手腕了,一点不输成人。
    墓室之中,夏锦华亲眼看着司空绝的躯体被葬入了墓中。
    她一身缟素,如同是凋零的花,双目之中却透着一如既往的坚强。
    “……你放心地去吧,孩儿大了,都懂事了,我一个人,会好好地过的,等过几年,我要是遇到合适的,我就嫁了,你也别等了,下去了好好投胎。”
    她死过,她知道,司空绝一定能听见的。
    她眼里都是泪,只想一点点地憋回去,不能让他走得不安心。
    另一个世界之中,灌江口的宝树琼花之下,一男人眺望着碧穹,看透祥云万千,三只眼闪烁着,眼中倒映着一袭缟素的女子,和那女子眼中盈盈的泪……
    司空绝下葬了,举国缟素,全国同悲。
    夏锦华守孝三年之后,又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
    现在时代不同了,封建礼教没有苍洱国太上皇的大炮硬,若是夏锦华想再嫁,无人敢说三道四。
    糙汉十五岁了,都开始亲政了,一闲下来就忙着给夏锦华介绍对象。
    夏锦华有着苍洱国太上皇的身份,又是大夏国的皇太后,两个皇帝的爹,身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强大。
    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皇帝的娘就愁了。
    寻来寻去,寻不到个适合的人,夏锦华也一直单着。
    众人以为,死了男人的夏锦华,一辈子就毁了。
    果然还是太天真,夏锦华的人生,似乎才刚刚开始。
    夏锦华三十六岁那年,大夏国电影制片厂已经成了气候,已经有了拍摄彩色有声电影的技术,那电影的发明简直就是轰动世界的大事,举国上下,国内外都震惊了,甚至还有人不远万里专门来中原看电影。
    已经出了几部无声黑白电影,如今正向更高的阶段发展。
    那一年,夏锦华出版了自己的自传,讲述了平生事迹,自传改编成了剧本,将她的人生搬上了大荧幕,从她少年时期贫困零落,到如今成为一代太上皇,这二十几年的岁月,都浓缩成了九十分钟的电影,而且,她还自己本色出演,担纲女主角。
    说到演技,夏锦华的演技炉火纯青,多年游走于谍战场上练出来,更有岁月沉淀而来的一丝的淡然和醇厚。
    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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