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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配要自强-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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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把李明丽问得一愣,回答的话张口就来;“当然啦,为什么不能读?”又问她妈,“是吧,妈妈?”
刘慧荣摸了摸女儿的头。她是希望媳妇儿能够待在家里的,不然儿子常年在外,媳妇儿又要读书。她要什么时候才能抱孙子?
不过转念一想,媳妇儿现在年纪还小,什么都不懂。儿子大概也是觉得她像个孩子,才会觉得不如那个孙家的丫头。让她去念念书,熏陶熏陶,说不定儿子就喜欢了呢?
她坚决不承认,儿子有看不起农村姑娘的可能性。
刘慧荣并不知道,她的儿子当然不会看不起农村姑娘。事实上,趁着他妈,他妹,他媳妇儿(?)逛街的当头,正在和另一个农村姑娘见面。
这个姑娘,叫孙巧兰。
☆、第167章新开端
第167章 新开端
在电影院附近看见孙巧兰,李明毅有些意外。
他并不喜欢看电影,要看也只是看一些战争片和军事介绍片。这不是爱好,只是职业使然。
然而今天他从电影院路过,正好看到孙巧兰提着一大麻袋瓜子在叫卖。那声音又脆又娇,好像林间的小鸟。一声声撩拨着他的心。
她怎么会在这儿?她的对象,果然没有好好对她吗?
李明毅皱着眉,还来不及细想,双腿已经不听使唤的打开车门朝着孙巧兰走了过去。
他很快就发现,孙巧云的瓜子跟一般的瓜子不一样,都是剥好了按袋卖。比一般的瓜子要贵不少。但剥了壳的瓜子很轻,更便于携带。一家卖不完,她还可以到别的小录像厅门口卖。看她手里提着的巨大袋子,恐怕已经在其他的地方卖过了。
这边孙巧兰一边卖瓜子一边数钱,手脚麻利,态度热情。这年头,改革开放了,大多数人手里也有了余钱,对于这种买得起的东西也乐意尝尝鲜,倒是很赏脸。孙巧云只在这里站了二十分钟,竟然就将手里最后的一些瓜子给卖光了。
她也不点钱,只是把所有的钞票都收进腰间的小包里。下一秒,乌黑锃亮的皮鞋就这样出现在她的面前。她抬头一看,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印入她的眼帘。
“李……大哥?”
那个在上辈子,被她深深伤害之后,仍然对她痴情不改的男人?
那天晚上,李明毅很晚才回家。
中国人五千年的历史里,至少三千年都是崇尚“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
所以刘慧荣跟老公聊到带回来的媳妇儿读书的事情时,李父很容易就同意了。
虽然李父觉得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农村丫头配自己的大儿子是有点不合适,不过毕竟这个儿媳妇是儿子他妈挑的,他也没什么可说的。
不过比起什么都不懂的农村丫头,读过书的农村丫头当然更好,如果说读得还很不错,那当然就更长面了。
调林美美的学籍有点麻烦,但是对李家来说并不困难。再说开学还有一个月,他们也不怕来不及。反而是林美美对此感恩戴德,李明丽也大方的将自己初中的旧课本送给了她,并且把自己的高一课本借给她看。
林美美如饥似渴的开始了新一轮学习。
白天,她沉浸在学习当中,晚上,又把所有的技能都轮一遍。她已经记不起什么时候学会的【健脑术】,反正她是觉得,使用之后,她的脑子真的越来越清楚。学习的效率也比以前提高很多了。
林美美延续了苏北北的学习方式,理化生靠题,史地政靠背。她不确定自己未来选文还是选理,只能一起都学起来,比较轻松的是,这个学校没有裴榆需要她追着不放,也没有乐悠然让她防不胜防,因此,虽然智商远不如上辈子,她却轻松太多。
她甚至有时间腾出手来做点小蛋糕小饼干什么的,给李家人尝尝鲜。
要说有什么是林美美自信最了解李家的事情,那必须是饮食习惯。李家的人对甜食都有种诡异的偏爱,李明毅还好,李明隽简直嗜甜如命。果然,这个小屁孩很快就被林美美的小零食收买了,也不介意她的外貌,一口一个嫂子喊得别提多亲热。
李明隽今年读初三。他们这种身世的孩子,除非成绩实在太差,否则一定是奔着大学去的。不过就李父的性格,要是李明隽考不上大学,恐怕才有恶果子吃呢!
相比之下,似乎早就当兵的李明毅,才是他们兄妹三人中文化最低的。
林美美一边看书,一边玩味的想,不知道要是孙巧兰进了李家大门,李明丽和李明隽又会怎么跟她相处呢?
她早就注意到了,这几天李明毅回家的时候,都是春风得意的表情,跟前几天的便秘脸完全不同。她当然也注意到了他身上若有似无的香味。
李明毅显然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他对她仍然客气而疏远——甚至更加疏远。不过林美美并不介意这个,李明毅就是这么个人,上辈子就摆明了车马心里没有她,这辈子得偿所愿,会温柔对她才怪。
她不清楚李家人有没有发现,不过她眼下不打算揭穿这事儿。反正她孙巧兰明知道李明毅有妇之夫还能凑过来,就让她多当一阵地下党吧。
很快,暑假结束,李明毅回了部队。刘慧荣带着林美美去了李明丽的学校,做了个入学考试。李明丽比林美美小了半岁,却已经进入高二。失学儿童林美美不由得在心里感叹,这年头读书真是太特么不容易了。
好在这个时候大家还是很质朴的,没有被后来的物欲横流影响。大家知道林美美是农村来的,也没有表现出歧视。不过林美美并不知道,这是不是跟她身上穿的的确良衣服有关。
一旦上学,时间就变得像拉了进度条一样。林美美每天跟着李明丽上下学,回家了偶尔会跟保姆一起忙一忙家务。却不会跟上辈子一样,什么事情都抢着做。这样的行为反而让刘慧荣很满意——她的目的是养个大方得体的媳妇儿,并不是多一个免费的保姆。
于是林美美一步一步,稳扎稳打的进入了学习的状态。并且半个学期过后,直接冲进了年级前十。
与此同时,她的外貌也有了大变样。
因为离得近,李家的人反而没有发现,林美美越来越白的皮肤,越发红润的脸色,日益有型的身材。然而外人的眼光确实遮不住的。
比如说,林美美所在学校的那些青春期荷尔蒙爆棚的小男生们;又比如说,林美美每天都要去完成打篮球的即时任务的街头篮球场,那些走过路过的行人们;还比如说,趁着节日来李家玩的,李明毅的发小。
那是春节前的一天,这帮长大后各有各事的发小们,一年也难得聚到一次,于是在回到家乡后,习惯性的来找春节放假的李明毅。进门之前,一群人还在热热闹闹的想着要怎么跟哥们拳脚沟通呢,等一开门,就看到一张明媚娇艳的小脸,微笑着看着他们:
“你们好,请问找谁?”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映衬着冬日暖暖的阳光,仿佛要把人的心都给融化,显得那么耀眼。
☆、第168章艳福
第168章 艳福
李明毅大部分的朋友并不知道他已经有媳妇儿的事儿。
而剩下的小部分,则以为这些日子频繁去他们驻地的那个姑娘才是他媳妇儿。
林美美要读书,要学厨艺,要照顾家里,还要花时间跟李家姐弟好好相处,当然没什么时间(也并不十分想)去李明毅的驻地献爱心。孙巧兰就不同了。她带着所有的积蓄,从家里出来,熟门熟路的找到了租房子的地方,也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此时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管束她了。
李明毅因为私心,在孙巧兰带着一车的物资去驻地看他的时候,默认了兄弟们“嫂子”的称呼,还让她住到了自己的屋里。
这些事情,李家人和林美美都不知道。尤其是林美美,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她早就不想管那对犬男女的事情了。
然而时下的审美,还不比几年后,此时大众的想法比较一致:女人还是应该更居家,比起孙巧兰那样的明艳照人,还是林美美这一款更加适合做媳妇儿。
别的不说,林美美这身打扮,带着几分温柔,又不会让人感觉随便。问明了身份,她退开几步,让人进来。保姆已经走过来拿出了拖鞋,林美美招呼他们坐下,自己到楼上去叫李家姐弟下来。
李明丽早就听到了楼下的动静,一看林美美上来喊就丢开了寒假作业。李明隽正在房间里玩红白机呢,打完了手上这局才慢悠悠的飘了下来。脸上一对熊猫眼。
“你这小子!熬夜了吧?”
显然几个人跟李家都很熟,其中一个穿着喇叭裤一看就很追求时髦的家伙毫不客气的上前揉躏李明隽的头发。
“看片?”
旁边一个留着长发的挤眉弄眼。
这些人的装扮基本上就等于几年后的满头彩毛,不过林美美的心理素质一向很好很强大, 淡定的给他们端了果汁,又招呼他们吃水果。
李明丽坐在旁边的独个沙发上,像众星捧月的小公主。林美美不太想跟他们深交,所以躲到厨房去看烤好的饼干。没过一会儿,李明毅终于回来了。
于是一群人开始打趣他。
“好你个老三啊,家里了藏着这么个漂亮媳妇儿,竟然不让哥几个知道!”
“说,你该不该罚!”
“就是,必须让他请我们喝酒!走走走走!”
“对对对,赶紧的,哥几个出去正好赶上午饭!”说话的这个十分豪气,“弟妹,一起呀?”
林美美看着李明毅发黑的脸色,很明显的顿了顿,然后笑着说:“我就不去了,还得做作业。哥哥们好好玩。”
“别这样啊,嫂子!”李明丽哀嚎一声,“你不去的话,我们也去不了了!”
林美美无奈的看着她:“你还想去啊?妈出门的时候下了任务,让你今天把寒假作业写完。你去了,谁写作业呢?”
“那……”她环顾四周,睁眼说瞎话,“明隽也想去来着!对吧!快说你想去!”
李明隽翻着白眼看她。
李明丽噘着嘴,一副不高兴的表情。
“好啦好啦,你跟他们出去玩吧,要是咱妈问到了,我给你打掩护!”林美美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李明丽也不介意了,眉开眼笑,“不过你得答应我,明天必须把作业做完,要不然没下次了。”
“是!”李明丽行了个军礼,“保证完成任务!”
屋子里的人都乐了,看着这对姑嫂的样子笑得不行。
“明隽,你昨晚又熬夜了?快去睡会儿!”林美美走过来,把李明隽往楼上推,“游戏机在那里又不会跑。哪用这样废寝忘食的。”
或许真是困得不行,李明隽打着哈欠,老老实实的回了楼上。林美美转过头,不好意思的对李明毅的兄弟们说:“你们难得来一趟,还是跟李大哥出去玩吧。”
“没事没事,三嫂你忙你的。”
林美美看了李明毅一眼:“李大哥,你……要不要去换身衣服?”
李明毅抿着薄薄的下唇,点了点头。林美美便转身去了他房间。他不在的时候,她常常出入他的房间,虽然从来不在那床上睡觉,不过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她恐怕比李明毅自己还熟。
把李明毅需要换的衣服找出来放在床上,她就走了出去,正好和进房间的李明毅擦身而过。
一群人站在客厅,热热闹闹的商量着去哪里。一会儿嫌这个环境不好,一会儿嫌那个地方太便宜,总而言之一句话,必须得让李明毅这个长期不跟组织在一起的人出出血!
不多一会儿,李明毅换了一身衣服出来。灰色衬衫、黑色西装裤、配上蓝色的毛衣和黑色的羽绒服,整个人看上去又精神又暖和。众人见了又是一阵起哄:
“哇塞,哥,你这一身好帅啊!”这是李明丽的声音,“简直就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白马王子一样!”
“你小子,看不出来,这衣服一换就人模狗样的了。”
“有媳妇儿的人就是不一样哈!”
“你这衣服……那儿买的啊!”
一行人说说闹闹,跟林美美打了招呼,从李家鱼贯而出。
林美美站在门口呆望着他们扬长而去的车半晌,直到身体感觉到冷了才回到屋里。她去李明隽的房间看了下,确定对方已经躺回了床上,便也回房换了一身运动服。然后捡起床边的篮球,出门打球去。
“老三,你跟这个弟妹,怎么回事?”
到了车上,一行人中的老大陆建宇就忍不住开口了。都是人精,怎么会感觉不到李明毅和林美美之间奇怪的气氛。没有点破只是不好问而已。
他们今天来的人有点七个,坐了两个车。李明丽想坐副驾驶,就去了后面一个车,所以他们才能在车上放开了谈。
“没什么。”
“什么叫没什么?”陆建宇口气很重,“你别想忽悠我,这姑娘可跟上次吃饭你带来的那个不一样!”
“什么什么?老三在外面还有一个?”长头发的赖一诚立刻被点燃了八卦之魂,“厉害啊,艳福不浅啊!”
“那三哥,你外面那个,跟家里这个,哪个更漂亮?”说话的苗鑫,一群人里的老四,戴了个黑框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事实上在男女方面就是个败类,“我特好奇,什么样的姑娘能让你连这个嫂子都不要。”
“艳福个屁!”陆建宇也不跟这俩不着四六的家伙闲扯,“老三,你跟我们不一样,我们在外面花天酒地,顶破天的也就是个生活作风问题。你可别忘了,你丫可是当兵的!破坏军婚你知道什么罪名吗!”
☆、第169章天赋
第169章 天赋
“她不是我媳妇儿。”李明毅的声音里流露出一丝隐忍。
“滚蛋!”陆建宇毫不留恋情的把这话拍了回来,“你以为结婚是啥?你弟你妹叫她嫂子,你爸妈管她叫儿媳,这还叫不是你媳妇儿?”
“喂,老三,我怎么听着这话不对啊?”赖一诚挠头,“人家都住进你家里边了,怎么还……你是不是打算始乱终弃啊?”
“我就没喜欢过她!”李明毅叫道。
陆建宇一个刹车,差点让后面两车连撞。
整个车都安静了一下,后面的车也下来了人,老五霍亮过来敲车窗,被苗鑫给打发了回去。
陆建宇又开车往前走,半晌才开口:“这事儿要是闹出来,你大概没事,不过你外面的那个会比较惨。”
“没错,”苗鑫点头,“军婚这个东西很敏感。”
“照我说老三,”赖一诚凑过来,“你要是不喜欢人家,赶紧离了得了。别耽误人家小姑娘的青春。”
“你们……那什么了吗?”苗鑫问。
“老四!”陆建宇喝道,“这是你该问的吗?”
“哎呀老大你不懂!”苗鑫一挥手,“他俩没公证,没办酒,要是也没那啥的话,还真就没什么。这段婚姻关系,基本上就是不成立的!”
李明毅转过头,看着这个念法律的兄弟。
“所以,如果你们没有造成事实夫妻,顶多也只能算是搞对象。大不了到时候,之前送她家的礼钱不要了。就当是,为贫困家庭献爱心,把这事儿给圆过去就好了。”
李明毅回过神,脑海中忽然窜过一个疯狂的想法。如果真的按照苗鑫所说,那么困扰他多时的事情就能够迎刃而解了。
所以说,男人总是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变量,叫三姑六婆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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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美一身汗水从路边篮球场回来,去厕所里练了一遍清体术,然后洗澡。
此时她身体能排出来的毒素已经很少了,也不用担心有异味的问题。她的身体如今经过调整,绝对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因为她不喜欢骨头架子式的美,所以也不会把自己往这个方面发展。
换好一身干净衣裳出来,正好看到李明隽打着哈欠下楼。林美美去厨房端了一盘小蛋糕,放到他面前。
“尝尝吧,才考好的。”
李明隽伸手拿起一块蛋糕往嘴里塞,一面垂头丧气:“嫂子,你那记录到底是怎么玩的?我打了一晚上也没打破。”
林美美笑眯眯的:“唯手快尔。”
“你那也太快了……”他嘀咕道。
林美美没说话。
她当然不会告诉李明隽,除了学习和做烹饪,她现在还在游戏厅里帮人打游戏赚钱呢。这年头,网络才刚刚兴起,全国的网吧都还没几家。林美美是自己没钱,要不然早就投钱看网吧了。
唔,要不要,干脆买一本电脑书来学习呢?
然而当林美美真的拿到一本《c类语言编程启蒙》时,直接蒙圈了。
有电脑基础的人都知道,计算机xp出现之前的计算机程序,跟xp出现后的,基本上可以是两个世界的东西。
胖友们,还记得那些年,即使开机也要输入命令的时代吗?
对于即使是最接近dos系统的年代也在很久之后的林美美来说,这个时候的计算机常识简直是天书。她勉强看了二十页,最后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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