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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着鸡崽穿越了-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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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跟大灰小灰一样养着,而不是天天吃鸡蛋,年节还杀鸡吃肉。
      厨房里,文琪搓搓手臂,把锅洗了一下,这才拿出一挂肉,准备做午饭。一般人家不会在中午开火,可她累了一上午,实在是饿得慌。而且还有郑宇来帮忙了,也得让他吃点热乎的。
      等郑宇回到厨房之后,文琪也做好了小半锅肉卤子。
      “诶,你怎么现在就做饭了?”郑宇本来是打算进来说一声,然后回家弄点东西吃的。
      文琪把肉卤子盛起来,紧接着又烧水打算煮面。“现在还是吃热的舒服,煮面费不了多少功夫,你去外边坐一会,等会就好了。我也要吃饱一点,下午就去镇上。”
      郑宇想跟文琪一起去,可是他也没什么事啊。他坐到锅台后边,一边帮忙加火,一边想着有什么事情能去镇上一趟。
      “对了!”郑宇猛地一锤大腿,然后期待地看着文琪,说:“我家里攒了好些兔子皮,虽然价格比狐皮这些低,但加起来也能卖不少。它们放家里占地方,我下午跟你一起去,顺便把它们卖了吧。”
      有人一起也是好事,不过文琪总觉得有点怪怪的。他们两个,就像是中学时期,连上厕所都要一起去的朋友一样。
      这比喻好奇怪啊。文琪拍拍额头,见水开了,赶紧把挂面都放进去。
      挂面本来就是咸的,煮熟也快,文琪才先把浇面的卤子先做好,并且做的味道稍微清淡了一点。
      文琪自己吃了一大碗,郑宇吃了一小盆。吃饱喝足了,两人一点不停歇地收拾了东西,就往镇上走。
      村里人午后也有在家门口晒太阳的,看到文琪他们两个都友好地笑笑,心里暗自嘀咕,村里过不久又要成一桩好事了。
      文琪先跟着郑宇又去找了赵牧,从他那问到了文婶子女婿家的地址。那户人家姓刘,文婶子的女婿应该是刘家大郎——刘永平。
      文婶子大女儿害喜的厉害,所以文琪过去的时候,文中平并不在刘家府里,而是带着小女儿,正在街上找些好食材。文婶子就陪在女儿身边,同她说些话,让她安心养胎什么的。
      文琪没有事先跟刘家说好要过来,她跟郑宇被带到客厅,等下人去找文婶子过来。
      平王朝似乎并不轻视商户,在来的路上,她也听郑宇说了,无论是做买卖、种地还是当官,只要做到一定的水平,都算是一方豪门大户。这刘家,就是武泰镇的豪门。
      文婶子急急忙忙到客厅来,见到文琪就是哎呦一声,笑着问:“你这孩子,怎么不说声就来了。刘家也不认识你们,可不就要让你们等等了么。”
      “我们也不知道你在哪,还是到镇上问人才知道的。上次你送喜糕给我吃,这次我自己做了些糖果,也送过来给你尝尝鲜。”文琪把手上的篮子递给文婶子。因为人家有喜事,送单数的东西不好,所以在三种味道的切糖之外,她又加了一满小罐的玉米碎和红薯条。
      她把几个罐子都掀开给文婶子看,指着说:“这三个是糖果,直接吃就好了。这个是玉米和红薯碎,上次你来我家吃饭的时候,我就是拿这个混着煮饭的。你不是觉得很香么,我就带了一罐来。”
      文婶子接过大篮子,眼角含着点泪水,她摸摸文琪的侧脸,笑着说:“好,好,你有心了。你这是第一次上刘家门,我也不推辞。我家老头子还有文雅都去街上寻东西去了,你们要不在这坐着玩会,一起吃个晚饭?”
      刘家也不是仗势欺人的那种大户人家,不然文婶子也不会同意女儿嫁进来。她这次做个主,留村里两个过来看望她的后辈吃晚饭,也不算什么事。
      文琪还得回去看看鱼苗呢,得在天黑前回去,就没留下。文婶子这才想起来,两个未婚男女晚上同行不太好,既然文琪还有事,她就不留客了。等大女儿生了外孙孙,她回去给文琪带些好吃的好玩的便是了。
      她也没想到过不了几天,她就要回去找文琪求个事。
      在回村之前,郑宇从赵牧拿拿来暂放的皮毛,找相熟的店家卖了。他说兔子皮不怎么值钱,但也只是相对于其他珍贵皮毛来说的。会去当猎户的人家并不多,能像郑宇这样把皮毛弄的这么完整、还鞣制好了的就更少了。
      他带着将近四十张皮子进去,出来怀里就揣了十两多银子。
      “现在就回去吗?”郑宇问等在门口的文琪。
      文琪指指前边不远的一家糖店,说:“我记得上次我跟他说过,做出来的糖,会顺道给他尝尝的。上次我来弄鱼苗忙,也没做糖,这次来了,就去找一下他吧。”
      那店里老板没想到文琪还记得这事,一看见还是他们两个一起过来,连忙热情地给泡了杯好茶水,让两人坐下来。
      文琪觉得天色也不早了,就直接掏出用纸包着的三种切糖,交给了这店老板。
      “我们这次刚好来镇上办点事,就顺道送几块糖给您尝尝,这毕竟是我之前答应过的事。我把这糖叫做切糖,这里面有三种口感,每种两块。您仔细看一下,也能从内容的不同分辨出来。我们回村还有活干,就不多留了。”
      文琪还真就只是专门送这几块糖的,既然东西送到了,她拿起桌上的茶盏,吹了一吹,几口喝了大半,就要告辞。
      郑宇也跟着把茶喝干了。
      店老板只来得及吃一小块切糖,被这奇异又美妙的口感迷住了,他见文琪两人要走,急忙把纸包稳妥放到桌面上,拦住了他们。
      “两位客人,能否稍等一下。我刚刚只是吃了一点这个……切糖,是叫切糖吧?它比我之前吃过的任何糖都要好吃,你看,能不能跟我做个生意,把做好的这种糖卖给我,我再转手卖出去,赚点差价?”
      这店老板把赚差价这事说的明明白白,也是很诚恳地在表达合作意愿了。
      可是文琪并不想用切糖做生意,这个做起来麻烦,耗时间又耗体力,她还不如想办法在种地上赚钱呢。
      “我做这切糖,要用到一种作物,可是这里并没有人种,我自己拥有的量也不多,是没办法跟你做生意的。”
      糖店老板真心觉得这种切糖生意会很好做,一点都不想放弃。“我能否冒昧问问,你需要的是什么作物呢?你别看我这糖店小,但我们跟上属的宁安城来往也很多。即使是北方的作物,我也是能弄到的。”
      小麦确实是北方的作物。北方日照长,雨水少,更适宜小麦生长。
      “我要用到很多小麦,它跟水稻长得差不多,只是我们这边多种水稻,北方干旱寒冷的环境就更适合种小麦。你知道宁安城有小麦?”
      店老板松了口气,紧接着放声笑道:“我们这面粉不就是小麦磨成的么,只是面粉贵,我们也更习惯吃米饭,所以知道的少也是情有可原。要是要用面粉更简单一点,直接买就好了,如果是要用小麦的话,我还得特地说明一下,再从别的地方送过来。”
      南边不是没人人种小麦,但这玩意在南方产量不高,而且南方人除了一些特定糕点,根本就不喜欢吃面食,所以种麦子的人就越来越少了。
      文琪无语地揉揉脑袋,她也是傻了,她之前还买过面粉、挂面之类的东西呢,怎么会没想到这玩意的原材料是小麦呢。果然在山里过了几年,脑袋已经不好使了。

      ☆、第13章

      来年养花吧
      小麦有人提供了,可制作麦芽糖也不是很容易的活。文琪想了想自己用了文家多少钱,然后又算了下糖的价格,心里有了决定。
      “老板,我能直接把制作切糖的法子卖给你吗?这东西一个人做很麻烦,但是有工坊的话就会比较轻松了。如果小麦的价格不贵,那切糖的定价还可以比红糖白糖都低。”
      一次性买断就不是小生意了。店老板有点犹豫,他虽然看好这叫切糖的物事,可如果他买下方子,再特意为切糖建个工坊,万一什么环节出了问题,他这家就要败了。
      店老板脸上有些尴尬,他的腰背更弓了一些,有些迟疑地问:“姑娘能否给我点时间,我跟家里人商量商量?”
      文琪有点摸不着头脑,几百两的生意还要跟家里商量,看来这店家也不怎么宽裕嘛。不过她也不急,所以表示店老板什么时候找她都行。有了卖方子的想法,她打算回去再想想还有没有别的好东西可以卖,文家的钱够她生活很久了,她即使想赚自己的钱花,但也不能急于一时。
      要是店老板知道文琪的想法,一定会当场吐口血。一种新制糖的方子,好好保护的话,都可以让一户人家赚上几百年,怎么可能是几百两就能解决的事情啊。他是害怕文琪把价格开到上万两,这样他就一点希望就没有了。所以他打算找一个上家,被大户带着一起吃肉。
      既然没谈成生意,文琪就跟郑宇一起出了糖店,打算赶紧回村去。
      “等等,”店老板从一个小柜子里掏出来一个小罐子,然后小跑出来送给文琪,“这个是凝香堂新推出的玫瑰膏,我买了几罐,打算送给我女儿吃。听说这个东西很适合姑娘家时常吃一些,这次难为你特意跑一趟,我也不能让你空手回去,也只有送罐这个有点样子了。”
      郑宇盯着那个很精美的罐子,不知为何,心里突然觉得很是不爽,而且还有一些奇怪的焦虑感也涌上来了。
      这次他们两个都没买东西,所以走着回去也没有一点负担。文琪见郑宇时不时就要看看她手上的罐子,又想到他好像很喜欢吃好吃的,就把这罐玫瑰膏递给他,在他下意识接过之后,解释说:“你喜欢就直说好了,这个送给你吧。”
      “不,我没有想要这个的意思!”郑宇红着脸说道,被误会成这样也很尴尬了,“我只是对这罐子有点好奇。”
      文琪托着下巴,突然盯着那个罐子,像茅塞顿开一样大声说:“我想到你可以做什么了!”
      这个时代有玫瑰膏、有花糖,就说明花也有被很好地利用了,如果包下大片下等地或者山地种花,做出干花卖给需要的商家,也是一个挺好的出路。虽然护理需要很多功夫,但在有收入之后,完全可以请别人来做苦力。
      即使有了想法,那也要等明年才能试了,因为五月份一到,培育什么作物都晚了。
      文琪把这个想法跟郑宇提了一下,然后说:“要是你觉得这事不靠谱的话,我自己也是要试试的。”比起做生意,她果然还是更喜欢种地啊。种粮食也好,种花也好,只要是跟土地打交道,她就很喜欢。
      “那我们能一起做吗?”郑宇手里还托着玫瑰膏,“我感觉我什么都不懂,但是你好像知道的很多的样子。我想做点稳定的活计,但是我一个人好像做不了这个。”
      虽然一个大男人直接这样认怂有点怪怪的,但文琪内心却有种莫名的爽快感。这种感觉就像是小学生的时候,她的数学很好,然后班上别的人一边崇拜她,一边求指导一样。
      “咳!”文琪捂住有点上扬的嘴角,“这事我也没什么谱,不过试试也不费什么事。我们先研究一下什么花好养、好干燥、好卖,然后再研究在哪适合种那种花,等明年一开春,就开始育苗,试着养个十亩看看成不成。”
      大批量养殖要有魄力,要是第一次只敢在一亩地上折腾,不止产出的东西少的卖不出去,而且还没办法给大量培养提供参考价值。平白浪费了一年。
      十亩是个不大不小的数字,即使是亏了,以文琪和郑宇的家底,还是能很快赚回来的。
      把这件事记在心上,两个人对于在哪种花讨论了一路,很快就到了青阳村。文琪让郑宇直接回他自家,她还得弄点鱼食,去稻田里投放一点,顺便检查一下鱼苗长得怎么样。
      她预想中蛇、鸟吃鱼苗的事似乎没有发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现在天气还没完全暖和起来的原因。但一直预防着总是没错的。
      鱼苗前期死亡率比较高,不过文琪这些天,只在田里发现了三只翻肚皮的鱼,这种程度的损失在预料范围内。等再过一个月,鱼苗长大了,要是没什么意外的话,基本鱼的总数就没什么变化了。
      一亩地放了五百鱼苗,假使成活量超过四百条,那么等它们长的半大时,可以打捞一半以上起来,先行卖掉。这样即可以早点收回一点成本,也可以为剩下那些鱼留出足够的空间成长成大鱼。
      剩下一百五十到两百条,到水稻成熟的时候,一条鱼最多可以长到两斤,相当于亩产鱼三百斤左右。
      先打捞的那些小鱼虽然不大,但是味道不比大鱼差,三亩地加起来也应当能卖上七八两银子。
      割稻前所有鱼都要出田卖掉。草鱼三个铜板一斤,鲫鱼五个铜板一斤,而一两银子等价一百个铜板,这三亩地卖鱼也能赚上三十多两。
      这样一算,文琪脸上露出了傻笑。稻田养鱼还能使水稻增产,到时候一亩地的收成肯定能让其他村民们大吃一惊。
      把三亩稻田都巡视一遍,文琪这才去给旱地除草。本来她都是每过五天,选个早上去除草的,不过今天事情有点多,傍晚做也行。
      四亩旱地上被文琪种了三亩玉米,剩下一亩分成几部分,分别种了青菜、黄豆、青椒、韭菜等。因为之前已经除过三次草,现在地里新长出来的也不多,所以文琪花了一个多小时,在完全天黑之前做完了所有活。
      文琪回家打开大门的时候,被院子里两双绿汪汪的眼睛吓到了一瞬,然后马上反应过来这是大灰小灰,无奈地上前拍拍它们的头,给它们顺顺毛,问:“怎么跑院子里了,家里不是更暖和吗?”
      “嗷呜嗷呜嗷呜!”小灰用头抵着文琪的肚子,像个生气的小孩子一样。
      你又跟那个讨厌鬼出去玩了,还不带我们,好气好气啊!
      文琪似乎从它们的叫声中听出了这个想法。她蹲着揉揉两只的头,觉得很是搞笑,“你们怎么就那么讨厌他呢,不就是他每次都会吃很多饭嘛。我又不是没有给你们吃,咱家有粮食,够够的呢。”
      “嗷呜嗷呜!”他比我们还能吃,吃完还趁你不注意欺负我们,他是大坏蛋,你不要跟他玩。
      这次大灰小灰的意思太复杂,文琪没能理解他们的意思。
      之前那罐玫瑰膏,郑宇回家之前又还给她了。文琪这会还没吃晚饭,大灰小灰也还饿着呢,晚上吃了没事干,只能睡觉,她给大灰小灰煮点肉混着剩饭给它们吃,自己煮清水面,加上玫瑰膏混着吃。吃完洗洗碗,在院子里给大蒜这些小菜浇浇水,然后就能去洗漱睡觉了。
      大灰小灰喜欢跟文琪待在一个房间里,文琪觉得自己独居也不安全,就没有赶它们去各自的窝。
      在两只狼都睡熟后,文琪还是有点睡不着。她翻了个身,开始想赚钱的事。
      稻田养鱼今年是第一次尝试,成果如何就看秋收了。那个切糖的方子,如果卖出去也是一锤子买卖,但好歹能把她过来之后花出去的银两都补上。而明年跟郑宇合作养花,这种事她也只是稍微了解学过一点养花技术,但具体的很多事还需要实践,而且要养什么她都没定下来。
      要是在现代的话,养玫瑰花不错,还能搞个玫瑰园开放做旅游项目,但玫瑰植株有刺,古代处理起来不方便,而且玫瑰不是很好养。
      单从好养活这一方面来想,山上常见的杜鹃花、野菊花、金银花都是很好养的——对了,金银花和野菊花可以入药,而且因为价格便宜,应用的很广,是个很好的选择啊。
      文琪之前在山上的时候,每年都会采很多金银花和野菊花晒干,前者用于做金银花露,在夏季降暑,后者用于感冒泡脚,或者直接泡茶喝。
      金银花露在现代是很常见的降暑饮品,文琪自己做的没有那个味道,但是作为降暑凉茶来说,金银花真的很好用。
      菊花茶能安神降血压,也是很好的养生物。文琪长大的那所福利院是在一座大山脚下,对于她来说,菊花很少被做成菊花茶这种东西,反倒每次受凉感冒,用干菊花煮水会泡水再泡脚,是比任何感冒药起效都快的良方。
      “也不知道这边人们会不会用这金银花和野菊花,按理说,玫瑰膏都弄出来了,这样常见的花更会被用的很彻底吧。”文琪念叨着这两个花的名字,打算等下次郑宇再去镇上卖皮毛,她就跟着一起过去,在镇上各大药房或食品店问问。

      ☆、第14章

      远方来客
      农家闲散事儿多,文琪又捉了些小鸭子和两只鹅养起来,她这个空荡荡的家,也因为家畜种类的增多,而变得更有生气了。
      要是鸡鸭鹅不去咬院子里的菜就更好了。
      不知不觉中,就走到了五月份下旬。文琪记挂着养什么花的事,但实在是忙得没空。她还跟着郑宇上了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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