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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门娇女在七零[穿书]-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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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老爷子明显属于后者,而且如今看来,他比其他人还要惨上无数倍。
  他统共两个儿子,小儿子还不到三十,职位不高名声也不太好。大儿子经过这件事之后也不会有什么前途了,还连累得他晚节不保。
  至于孙辈,沈明眼见是毁了,小儿子乡下媳妇儿生的那个还是个奶娃娃。
  这么一想,也不怪沈老爷子会怒极攻心,得了中风。
  徐朵似模似样叹口气,“活着不好吗?为什么非要作死呢?果然自己不好好教孩子,长大了社会总会帮你教他做人,还很可能连你也一块儿教了。”
  要不是家里儿孙作死,沈家就算会没落,也不能倒得如此之快。
  庄振宇闻言,一下子想到沈明上回被人套麻袋,那张字条上的内容。
  “朵朵,要是将来咱们闺女不听话,你不会把她吊起来打吧。”他表情有些古怪。
  “八字还没一撇呢,你就担心上了。”徐朵睨他一眼,放下葫芦瓢,“应该差不多了。”
  男人立马松开手,任由她接过袋子拎起来掂了掂,又添了半瓢面进去。
  “这五十斤米五十斤面给咱爸,这些给咱干爸干妈。”徐朵将面袋子系好,和早分成两袋的大米分别放在一起,拍了拍手。
  去年的灵米灵面徐朵吃着不错,今年就舍下邮费钱,让家里各邮了二百斤过来。她打算给庄父和吴老爷子各送五十斤过去,给两位老爷子调理一下身体,省的他们再往疗养院跑。
  结果米和面一送到庄家,别人还没什么,庄子建先兴奋起来。
  “今年的米面终于到了,我还以为我吃不着了呢。”
  他一直目送着两个袋子被送进厨房,跟自家爷爷和爸爸极力推荐:“徐爷爷家种的大米白面特别好吃,比五常大米和河套面粉还好吃。”
  五常大米和河套面粉都是全国最好的,没有之一。
  庄家平时吃的就是这些,所以见庄子建那恨不得两眼放光的模样,庄父和庄振华都有些意外。
  自从尝过徐朵做饭的手艺,他们就明白这熊孩子为什么去了趟杨树村后,回来便开始挑食。
  可山城地处山区,土地也算不得十分肥沃,其实不太适合种粮。说那里产的米面比五常大米和河套面粉还好吃,他们还真有些不信。
  只不过东西是徐老爷子千里迢迢邮过来的,别的不说,光邮费也不便宜。父子俩也不能辜负人家的心意,很捧场地直接拿徐朵送去的大米做了午饭。
  然后饭还没熟呢,庄父和庄振华就敏锐地嗅到了今天米饭味道的不同。
  属于稻米的天然香气存在感十足,完全不给人拒绝的机会,霸道地直入鼻腔。
  戴着老花镜坐在窗边看报的庄父忍不住抬起头,朝厨房的方向望去。
  正在书房的庄振华也停了整理资料的动作,隐约感觉到了肚子的饥饿。
  这闻着还真比五常大米香,以前他忙起来,可注意不到饭菜熟了的味道。
  而这米不仅闻着香,卖相也极好。
  椭圆形的米粒颗颗分明,透明晶莹,表面还泛着油光,看着就让人有食欲。
  除了徐朵和庄振宇,上到庄父下到庄子建,全在菜上齐人坐好之后,选择第一筷子去夹面前犹冒着热气的米饭,而不是桌上丰富的菜色。
  瞬间,富有弹性的米粒用它完美的口感和味道,征服了庄家大小男人的味蕾。
  即使烫得舌尖发痛,也没人舍得吐掉嘴里的美味,全轻轻吸着气咀嚼。
  一点菜没就,庄振华连吃三口干饭才终于舍得慢下动作,说:“今天晚上蒸一锅馒头,尝尝小徐送来那袋子新面吧。”
  这米显见比五常大米好吃了不是一星半点,让他对据说比河套面粉还好吃的面也有了期待。
  当天中午,庄家一众人全去盛了第二碗饭。庄子建那熊孩子甚至迅速扒拉完碗里的米,还想来第三碗。
  可惜没有人愿意帮他盛,因为电饭锅里已经没饭了= =。
  这让徐朵有些犹豫,“吃这么多,咱爸咱哥能消化吗?我看晚上别蒸馒头了,熬点粥得了。”
  “我看也是。”庄振宇无奈地笑,“要不咱俩出去转转,晚一点回来。到时候就说现发面来不及了,明天再蒸。”
  徐朵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借口要散步消食,和庄振宇一起跟庄父说了声,出去了。
  临近十月底,帝都的天气已经有些凉。
  两人走在这一片四合院的朱瓦红墙间,偶尔能看到谁家院子里围墙遮不住的高大树木上,已经枯黄的叶子。
  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扑面而来的全是晚秋的气息。
  徐朵忍不住想起原书中的一段情节。
  那也是在这样一个深秋,大佬那六顶绿帽子之三的老婆,在为首一个叫陆娜的女人的带领下,将原主堵在了这片四合院之外,大佬回来的必经之路上。
  那时候原主已经有些魔怔了,不仅想四处勾搭男人以证明自己的魅力,还频繁把主意打到有妇之夫头上。
  好像能和这些人暧昧不清,能从别的女人手里抢男人,是件多么令人得意的事儿。
  结果一不小心踢到了铁板,那几个被勾引了老公的女人怒气冲冲找上门。不仅用言语狠很将她羞辱了一番,还扒了她的衣服,让她赤*身*裸*体地暴露在人前。
  “她不是喜欢勾引男人吗?咱们就给她个机会,让她多勾引几个!”
  于是原主背上大片的伤疤再也隐藏不住,被三个女人和来往路人看了个清清楚楚。
  大佬和几个朋友从这里路过的时候,她已经停止挣扎和尖叫,目光空洞地抱着身上盖着的衣服反复呢喃:“我不丑,我才不是丑八怪,才不是……他们喜欢我的,他们都喜欢我的……”
  她疯了。
  想到这些,徐朵心情有些复杂。
  有时候还真是因为一个选择,人生便会走向完全不同的两个方向。
  要是原主没因为被熊袭击受伤落疤,没因为偏激的思想背离道德背离婚姻,一切说不定都不一样了。
  至少,她不会受到这样恶意的报复,彻底跌入深渊。
  “现在正是看红叶的好时候,改天我带你去香山看红叶吧。”
  正有些出神,身边的男人突然建议道。
  徐朵赶忙拉回思绪,“好啊,你说哪天。”
  真是的,这一年她已经越来越少回忆起原书的剧情了,怎么突然想到这个?
  剧情都一跑十万八千里了,她现在甚至怀疑叫自己这蝴蝶扇啊扇,庄子建这可怜娃还能不能碰到他的女主,原书中那些情节还有个卵用!
  正吐着槽,徐朵一抬眼,居然看到了丁敏和陆雪梅。
  两人脸色都不大好,见到她和庄振宇,勉强挤出了个笑容,“振宇,你们这是干嘛去啊?”
  “刚吃完饭,陪我媳妇儿出来消消食。”庄振宇保持着最基本的礼貌,淡笑着道。
  可对这和沈汝真走得十分近的母女俩,他也就只有最基本的礼貌了。
  陆雪梅还是头一次见庄振宇和徐朵同时出现,目光落在男人牵着徐朵的手上,像是要在上面盯出一个洞来。
  在外面也拉拉扯扯,真……真是不要脸!
  庄振宇见了,心中不喜,“丁姐,这是你女儿?没想到都长这么大了。”
  “啊,是啊。”丁敏忙介绍,“这是雪梅,她跟你一个学校,你应该见过吧。”
  庄振宇就故意假装第一次见到陆雪梅,笑道:“原来真是雪梅,我是你振宇叔,你还记得吗?”
  振、振宇叔……
  陆雪梅被这个称呼噎了下,接着不等她反应过来,庄振宇偏头笑着看了徐朵一眼,“这是我媳妇儿,按辈分,你应该叫她小朵婶。”
  你妹的小朵婶!
  陆雪梅脸都要绿了,可想想沈家的现状,又一点不敢表现出来。
  她妈一向和沈汝真走得近,沈家眼见着是要倒了,最近她们母女俩可没少被人看笑话。
  就连她大伯和三叔都跑来埋怨她妈,怕因为她妈和沈家这层关系,牵连到他们。还乱出主意,让她妈赶紧带着东西去庄家道歉,以后都离沈家人远远的。
  家里这些天没个消停,偏沈汝真还不识趣,找上她妈,想让陆家帮她把她大哥捞出来。
  真是笑话!
  他们陆家要是有那本事,还用得着费尽心思想要搭上庄家?
  一想到这些,陆雪梅就心情烦躁,却也暂时熄了给徐朵找麻烦的心思。
  这种时候往木仓口上撞,怕不等她那点念想成真,她甚至陆家,就被庄家和吴家联手收拾了。
  所以徐朵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嫁给了庄振宇,还被吴家认成了干女儿?
  *
  沈家的处理结果很快下来,不等沈老爷子出院,沈大哥被双开。接着没多久,沈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了两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因为沈家人收买人作伪证,他被从重判刑,少说多判了半年。
  沈家一夕之间,彻底退出了政治舞台,在这个圈子销声匿迹。
  而徐朵那边,庄振华倒是带给她一个不小的惊喜。
  “哥,你是说,我们家种的大米要成为特供米了?”
  “也不算是,要是这种米不能大量种植,单徐叔每年种那几千斤,根本不够用的。后勤那边的意思是明年先让杨树村试种这种稻米,等秋天看了产量和质量再决定。”
  以徐家的灵米为种大面积种植的话,产量和质量是肯定赶不上徐家自种的。
  但即便含有那么一丁点灵气,这米也会比什么五常大米、胭脂米、珍珠米都好吃。
  徐朵是真没想到自己给庄父和吴老爷子各送五十斤米面,还能给家乡送出个大项目。
  “这么大的事儿,当然要仔细考察一番,才能做决定。‘她眉眼弯弯,笑着跟庄振华道谢,“多谢哥来告诉我这个好消息,也谢谢党和国家愿意把这个任务交到我们村手上。”
  “谢我做什么?要是你们家的米不行,我和爸说破嘴皮子也没用。”
  庄振华想起,那天父亲几个老友一口菜不吃,光抱着碗扒饭的蠢样儿,有些想笑。
  可思及自己第一次吃到时,表现得也不比他们出息多少,他又压住嘴角,说起了自己这次亲自登门造访的另一个目的。
  “小徐,振宇说你有办法接好我的腿,真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大佬:总觉得闺女的小屁屁有点危险,我该肿么办?
  徐朵:就算你把孩子宠成沈明那德行,我也不会打她的。
  大佬眼睛一亮:真的?
  徐朵:我打你!
  大佬:……


第89章 真香
  刚刚早上六点多,安江市火车站候车室内响起广播,检票口处立马排起长龙。
  孟连芝抱着个大包袱跟在母亲身后,一面走一面抱怨:“我说去住招待所,你非不让,叫我在候车室里将就一宿。我现在腿都快不会走道儿了,腰也板得疼。”
  “住招待所得多少钱?反正就一宿,将就将就得了,你咋这不会过日子?”
  生着张大饼脸的中年女人一面从兜里往外掏车票,一面唠叨,“你再忍忍,到地方就好了。等以后你自己挣了钱,爱住哪个招待所住哪个招待所,我才懒得管你。”
  “说的好像我在那边找活儿干,以后还能经常回来似的。”孟连芝撇嘴。
  见她还有几分不情愿,大饼脸女人劝她:“你爸的班你大哥接了,你就算招工,也就是个大集体,哪儿有给你大舅干合适?我可听人说,现在卖参老挣钱了。”
  女人压低声音,嘱咐自家闺女:“到了你大舅家,你可得会来点事儿,让你大舅给你安排个好活儿。最好弄个小领导当当,到时候找婆家也好找。”
  “他们那穷山沟能有什么?你还让我在那儿找婆家!”孟连芝满面不屑。
  “你是不是傻?你大舅家也住那儿,他家哪儿穷了?再说你大舅这么有钱,一听说你是他外甥女,还不有的是人求着把你说回家?”
  母女俩一面说,一面检票上车。
  孟连芝始终拉着脸,好像谁欠她八百万,直到路过某个座位。
  三人并排的绿皮长座上,松松散散坐着两个容貌极其出众的年轻男人。
  一个看起来不过十八九岁,眉眼冷厉,低头喝水的样子含着几分生人勿进。
  他的相貌,已经是孟连芝生平仅见的优秀,却被身边另一个男人比得黯然失色。
  这人不过二十四五岁,长眉入鬓俊目含笑,一张脸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完美得无可挑剔。
  更要命的是,他左眼下生着颗小小的朱砂痣,让人只看上一眼,目光就死死黏在上面再难移开。哪怕他只是双腿交叠,随意地坐在那里翻书,根本没注意到你。
  孟连芝双目迷离面色潮红,脚像生了根一样定定站在原地。
  见她不动了,后面的人忍不住出声催促:“同志你还走不走了?不走麻烦你让一下。”
  已经走出两米的大饼脸女人也回过头,“怎么不走了?”
  孟连芝反应过来,忙红着脸往两排座位中间的空地挪了一步,“妈,这里有座位。”
  说着她把长座上放着的包往里一推,放下包袱坐了上去。
  正在喝水的少年瞧见,立马皱起眉。
  那眼下有痣的年轻男人倒没表现出什么,只将书倒扣在一边,起身拿过那个包放在了座位中间的小桌上。
  他一起身,被皮带收紧的劲腰和一双长腿尽数展现在人前。腰带皮质极好,单看做工和表面的光泽就知道不便宜,身材更是黄金比例。
  孟连芝忍不住屏住呼吸,等她妈提着东西在她身边落座,才勉强从男人身上收回视线。
  “这边没人啊?”大饼脸女人大着嗓门儿问,问完瞧见自家闺女的红脸,又纳闷儿,“你脸咋这么红?早上这会儿也不热啊。”
  “可能是刚才走急了。”孟连芝满脸尴尬,忙解释。可没过多一会儿,视线又忍不住往重新拿起书的男人身上瞟,“同志,你们到哪儿下车啊?”
  “山城。”男人微微抬眼,笑容温和有礼。
  声音、声音也好好听!
  孟连芝心跳不自觉加快,然而没等她说什么,她妈已经惊喜道:“山城?你们也在山城下啊?那你们知不知道山城有个杨树村?”
  杨树村?
  一边的少年放下茶缸,“你们要去杨树村?”
  “是啊。”大饼脸女人点点头,一脸得意,“我大哥在那边包地种参,可有钱了。我们这次去,就是他看中了我们家连芝,想让她去帮着管参地。”
  “你大哥在杨树村包地种参?你大哥叫什么名字?”少年面色有些古怪。
  徐连芝还以为他对杨树村很熟悉,或者本身就是杨树村的人,闻言抢在她妈前开口:“徐大贵你知道吧?我大舅叫徐大贵。”
  说这话的时候她偷眼打量着对面的男人,果然见他听到徐大贵这个名字之后,意外地抬了抬眉,“他是你大舅?”
  “嗯。”孟连芝矜持颔首,又问:“同志你怎么知道我大舅?你是杨树村的?”
  “算是吧。”
  孟连芝立马眼睛一亮,“那可真是太巧了。正好我妈好多年没去过杨树村了,不太记得陆,一会儿下车咱们一起走吧。对了,同志你叫什么?”
  她极力表现自己,“能遇上就是缘分,咱们认识一下。等我去参地上班了,也能相互有个照应。”
  “对。”她妈笑得眼角的纹路都挤在了一起,“我大哥在杨树村虽然不是村长书记,可说话比书记还好使。你们以后有事可以找我们家连芝,她大舅可亲她这个外甥女儿了。要不是他一封接一封电报催我们连芝过去帮忙,我哪舍得姑娘跑这么远。”
  “阿姨,我记得没错的话,那参地是他女儿包的吧?怎么就成他包的了?”
  少年打断她的喋喋不休,眼神更古怪了。
  女人全无所觉,“一个丫头片子而已,哪来的钱包参地?你们可别听人瞎说。朵丫头她婆家又不在杨树村,她大学毕业哪还能回来,这地就是我大哥的,我大哥说了算。”
  说话间,窗外景象已经开始缓缓移动。少年刚要说什么,一个上穿白色半袖衬衫下穿橙色七分灯笼裤的年轻姑娘,拎着毛巾和牙缸走了过来。
  一见对方,孟连芝的目光就被深深吸引住了。
  对方这身而衣服,是她以前完全没有见过的款式,看起来简洁,可就是说不出的好看。
  还有这布料,改革开放已经两三年了,大家的衣服颜色早不再仅限于黑、白、灰、绿、蓝。但这么正这么鲜艳的橙色,她还是第一次看到。
  她的视线忍不住上移,待看到对方的发型时,又是一愣。
  长及脖颈处的乌发被整齐剪成了前长后短的发型,不知是如何处理的,发梢微微内扣。不仅衬得对方下巴尖尖,还于清爽干练中隐约透出一点青春与俏皮。
  这……这不是五好头吧?五好头哪里有这么漂亮!
  孟连芝还没研究明白,年轻姑娘已经走到这边,拿起小桌上一个敞开的提包,将毛巾和牙缸放了进去,“振宇哥,子建,你们早上想吃点儿什么?”
  孟连芝猛地回过神来。
  这个年轻漂亮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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