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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民国文豪的文盲妻子-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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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灼耸耸肩,表示随他。
  ……
  林灯今天早上一大早就起来化妆、准备毕业典礼了,晚上还要去参加聚会,因此吃完午饭之后,她便没了出去再玩的心情,回到家里倒头就睡。
  一觉醒来之后,林灯静静地躺了一会儿,然后猛地一下爬起来坐到书桌前,提笔给萧凯写信。
  他走后不久,林灯就收到了他的信。她本以为萧凯所说的经常通信,指的是十天半个月写一封,结果没想到萧凯走的第一周,她就收到了三封来自北京的加急信。
  林灯刚开始以为有什么要紧事发生了,还很紧张,结果拆开来看之后,她发现萧凯写的都是些日常的琐事,比如北上的火车上有什么有趣的见闻啦,北京大学的校园环境如何啦,食堂的伙食吃不吃的惯……都是些很小的事情,却叫他写得温情满满,看起来一点都不枯燥无聊。
  林灯不知不觉中就把厚厚的一叠信给看完了,看完之后还觉得回味无穷,忍不住又看了一遍。
  这时候她才更加切身地体会到,为什么后世有人说闻说先生的文字是具有魔力的。她现在就深有同感,明明萧凯写的每一个字她都认识,可是叫她那么组词造句,她就想不到,也怎么都写不出同样的感觉。
  林灯的文学水平虽然有限,不过正常写信还是不成问题的。每次回信的时候,她都很用心,见他似乎很喜欢分享自己的日常,也好奇她的日常,便把自己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写给他听。
  今天是她毕业的日子,她自然要好好记录一番的了。
  信写好后,林灯甩了甩有些酸涩的手腕,将信纸折叠起来,塞进信封,贴上邮票。
  萧凯很细心,不知是怕她去买邮票费时还是费钱,每次来信的时候,都会给她一并邮来几张邮票,这样林灯就不用自己去买了。
  封好信封后,林灯看了下表,见还有时间,便亲自下楼,就近找了个邮筒将信投了进去。
  回来时,林灯正好在楼下碰到了出来倒垃圾的彤云。彤云一见她就说:“小姐又去给萧先生邮信了?都跟您说了多少次啦,这种跑腿的活儿您交待我去做就好了。”
  虽说林灯和林修诚、林灼兄妹俩的感情很好,不过目前为止,彤云才是林家唯一那个知道林灯在和萧凯保持密切联络的人。
  毕竟她是家里的女佣,平时林家兄妹的信件都是由她来收,再分别送到几人房间里去的。林灯知道瞒不过她,所以早就跟彤云坦白了。
  自打林灯坚持要离婚、并且搬离姚家之后,彤云就明白她家小姐现在的主意有多大了,所以林灯现在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彤云基本不会去阻拦。
  对于林灯和萧凯的交往,彤云知之不多,也没多过问。不过她心里头觉得萧先生那么阻拦了,她简直恨不得林灯和萧凯原地结婚。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凯哥走的第一天,想他。
  夸我,我努力二更,呜呜呜,不要骂我,默默最近工作真的很忙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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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角


第九十七章 主角
  林灯很喜欢那种亲自将信送到邮筒里的感觉; 每次去邮信的时候; 她的心里都会感到既甜蜜又期待。
  不过这种心情,她不大好和彤云解释,因此笑着说了句“你不懂的啦”之后; 林灯便噔噔噔地小跑上了楼。
  今天的晚宴,林灯将会是主角; 所以林春华一早就嘱咐过她了; 一定要打扮得漂亮一些,穿最贵的衣裳,戴最贵的首饰; 绝不能给徐家丢脸。
  林灯衣柜里最贵的衣服; 就是去年为了参加各种社交晚宴,林春华给她买的那条水粉色镶钻纱裙。这条裙子除了用料华贵之外; 还是修身剪裁,完美的突出了林灯的大胸和长腿,看起来非常扎眼; 平日里林灯都是不敢穿的。
  想着今晚她今晚去徐家,就是要被姑姑姑父拿出去炫耀的; 林灯只能收起低调的心思,换上了那件礼服。
  其实林春华夫妇为什么再三坚持要给林灯办这场毕业派对,林灯心中大致有数。
  徐信良是不久前才搬了大房子; 还中年得子,非常高兴,想要炫耀一番; 却碍于小儿子乃是姨太太所生,不好大肆庆祝,因此这会儿便借着林灯的名义搞一个大的聚会,除了展示他的财力和生育能力之外,还能炫耀一下自家这几个读书好的侄子侄女,徐信良想想都觉得脸上有光。
  至于林春华,因为周姨娘不久前生下一子,林春华一直心中不快,感觉胸口压着块大石头似的喘不过气来。
  这会儿她的侄女以年级第一的成绩毕业,是林春华最近所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多多少少给她拉回了一点颜面,让她在外人面前有一点可以炫耀的资本,所以林春华绝不肯错过这个机会。
  下午五点钟,林灯正在对着镜子描眉的时候,林春华派的车就来了。
  林灯画好最后一笔后,穿上披肩,戴上与礼服同色的裸粉色手套,拿起手包,挽着妹妹的手一起出门。
  先前林灯忙着考试,并没有来过徐家的新房子,只知道是在法租界。到了地方林灯才切身体会到,为什么之前林灼从徐家回来后,会说姑父这次下了血本了。
  法租界的地价本就要比公共租界高,结果这回徐信良还买了一栋比过去更大的房子。房子还是两层,不过房间多了许多,光一楼的佣人房就有五间。二楼除了主卧之外,还有四个卧房,一个书房,两个卫生间,足够徐信良夫妇和周姨娘母子三人居住了。
  周姨娘生子之后,在徐家的地位水涨船高,直接从一楼的佣人房搬到了二楼的房间。
  林春华烦她烦的要死,却不好再对她动辄打骂。毕竟一个周氏虽然不算什么,可是她的儿子徐宛英,却是徐信良如今的心头肉。
  林春华现在只要呆在家里,听见婴儿的声音,心情就很低落。直到见到林灯兄妹几个,她的脸上才重新露出笑容。
  “你们可算来了!快,里面坐。”林春华一边招呼着他们,一边挽住林灯的手,“今儿是你的好日子,怎么妆化得还是这么淡?要不要进姑姑屋里补个妆?”
  林灯婉拒道:“不用了姑姑,我还是学生呢,这样就好了。”
  林春华看着林灯的脸,越看越喜欢:“也好,我们家灯儿天生丽质,淡妆也很好看。不像某些人……”林春华说着,瞥了一旁的徐宛娜一眼,“整天花费那么多心思在打扮上,又有什么用!也不照照镜子瞧瞧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人家那俊模样。”
  要是搁在过去,徐宛娜听到这话早就要哭了。不过现在她只是脸色微变,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哭着跑掉。
  果然,在徐宛昌搬了出去、周姨娘生子之后,徐家内部的格局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林灯突然有点心疼林春华。这个女人看似强悍,实则外强中干。如今的徐家可谓四面楚歌,林春华的日子想来并不好过。
  她的能力有限,做不了太多。只能今晚好好表现,希望能给姑姑挣回一点面子吧。
  ……
  作为宴会的主角,林灯先呆在楼上的房间里等候,林春华夫妇则在楼下招待客人。直到时间差不多了,宴会即将正式开始,林灯才挽着林春华的手臂,在徐信良和林修诚、林灼的陪伴下出现在众人面前。
  林灯以前参加过别人家里举办的晚宴,不过这还是她来到这个时代之后第一次出席以自己为主角的晚宴。
  在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视着自己的时候,林灯下意识地感到了一丝不自在。
  不过她很快就察觉到,大多数人的眼神都是善意的,欣赏的,甚至惊艳的。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林灯便逐渐放松下来,嘴角的笑容也不那么僵硬了。
  挽着林春华的手臂和她一起下楼之后,很快便有几家的夫人带着各自的子女过来,围着林灯姑侄俩说话。
  林灯今年才十七八岁,在杭县或许已经不小了,不过在上海并不算大,一般人都想不到她曾经离过一次婚。因此在一些人家看来,林灯还算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
  不过,也仅仅是还不错而已。
  在大多数的夫人、太太看来,林灯的长相过于明艳了。尤其是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就算没有浓妆艳抹,也颇有几分电影明星的风采。要是娶回家做媳妇的话,未免有些太招眼了。
  倒是在场的几个年轻公子,纷纷起了结识林灯的心思。碍于林灯的长辈在旁,他们未免显得轻浮,不好独自上前搭讪,因此只能撺掇着自家的长辈和他们一起过去搭话。
  靠近林灯的人中只有一人例外,那就是徐宛昌。挽着他手臂的不是他的母亲,而是他电影的女主角柳盈香柳小姐。
  徐宛昌拍了许久的那部电影,不久前终于上映了,听说票房还算不错。
  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徐宛昌看起来春风得意,似乎完全忘记了他曾经和林灯之间有过什么不愉快,还笑吟吟地送了他们兄妹一堆电影票。
  关于徐宛昌的这部名为《清歌》的电影,林灯略有耳闻。
  小报上说,《清歌》讲的是一个卖唱女流落风尘,被好几个男人玩弄,最后含恨自杀的故事。
  据说柳盈香演的很不错,以至于好多人都说她是本色出演。
  小报上还分析,许多人去看这部电影的原因,不是因为柳盈香的演技,而是冲着电影里头的几个□□镜头才会去看的……
  这年头的电影上映还不需要通过什么总局,尺度基本全由电影人自行把握,因此徐宛昌这一招,的确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
  徐宛昌估计是喝过酒才来的,宴会才开始不久,他便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几乎是贴在柳盈香身上和林灯说话:“表妹啊,你说说你,多傻啊!当初让你跟我拍电影,做我的女主角,怎么说你都不肯。要不然现在火的就不是柳小姐,而是你了!”
  柳盈香听了这话,脸色似乎不大自然。
  林灯倒是很淡定地说:“我哪有柳小姐的本事啊,还是柳小姐演得好。”
  徐宛昌大着舌头说:“骗人,你压根就没去看过!表妹啊,我都送你这么多票了,你可一定得给哥哥这个面子啊。你要是不去看,就是看不起我……盈香,你说是不是?”
  柳盈香尴尬地说:“宛昌,你喝多了。”
  徐宛昌瞪起眼睛,恶狠狠地骂道:“去你丫的,老子才没喝多!”
  柳盈香小心地哄着他说:“是是是,你没喝多……我们去那边坐一会儿吧?小点声,宛昌,好多人在看呢……”
  林灯在旁冷眼瞧着这两人的相处模式,估摸着柳盈香现在八成已经从秦兮扬那里回到了徐宛昌的身边。
  听张文茵说,秦兮扬最近包了永安百货的一个“肥皂西施”。那姑娘的手雪白雪白的,像玉一样好看。她现场制作肥皂的样子,一下子就吸引了秦兮扬的眼睛。秦兮扬喜欢的很,现在去哪儿都带着她,还和人说他们是如何相识……
  像柳盈香这样的女子,说好听了是电影明星,其实在这些富家公子眼里,她们根本什么都不是,顶多是个玩腻了就扔的玩具。
  林灯真是一点都不后悔没有去演电影。
  这年头的女明星,生存条件实在是太差了。
  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学习,靠实力吃饭吧……
  ……
  假笑了一个晚上之后,林灯终于陪着林春华夫妇送走了所有的宾客。
  送走最后一个客人之后,林灯再也顾不得形象,脱掉高跟鞋,疲倦地倒在了沙发上。
  林灼就倒在她另外一侧。
  林春华看她们姐俩这个样子,好笑地说:“就这么累吗?都是大姑娘了,注意一下形象呀。”
  林灼打了个哈欠道:“表哥不都走了吗,家里又没外人。”
  林春华哭笑不得地说:“你表哥就是外人呀?”
  林灼嘿嘿一笑,坐起来说:“姑姑,折腾了一天,您也很累了吧,您早点休息,我们回去了。”
  “等等,我有事儿要同你们说。”林春华说着,侧过头把林修诚也叫了过来。
  林灯见了,便坐起身子,好奇地看向林春华。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掉落10个红包~
  电影


第九十八章 电影
  林灼迫不及待地催问道:“姑姑; 到底是什么事儿啊?您快说呀!”
  “是这样的; 前几日我收到了你们父亲的来信,说是淑贤也想来上海读书。不过你们那儿太小了,住不下; 所以就想让她住到我们家。我给你们父亲面子,答应了他。”
  林灯点点头; 理解地说:“这是您的家; 您当然可以自己做主了。”
  林灼却是轻嗤一声,低声道:“这个二姐姐,还真是贼心不死。”
  林灯听了; 悄悄地瞪了妹妹一眼。林灼吐吐舌头; 不说话了。
  谁知林春华的话还没说完:“我是想着,你们几个在外面住又要交房租; 又要买菜做饭,灯儿灼儿还要交学费,压力真挺大的。现在家里换了大房子; 宛昌也搬出去了,房间还算充裕; 不如你们都搬来家里住吧?”
  兄妹三人听了,不由面面相觑起来。
  他们当然知道,林春华这么说是为了他们好。可是俗话说得好;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他们已经在新家住习惯了。和徐家相比,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小是小点; 不过住的很舒服。
  而且在徐家住虽然能省下房租,可是徐家的情况实在是有些复杂……要是只有姑姑姑父在也就罢了,还有周姨娘和徐宛娜、徐宛英姐弟,未来还要加上一个和他们不对付的林淑贤,和时不时回家的徐宛昌……兄妹三个想想都觉得膈应。
  他们没有开口…交流,不过只是看看对方的表情,就明白了对方在想什么。
  最后他们由林修诚作为代表开口,婉拒了林春华的邀请。
  林春华看起来并不意外,只是有点伤感地说:“唉,也罢,你们年轻人有你们自己的想法。姑姑老了,也没个自家的孩子在身边……有时候看着人家的孩子,挺羡慕的。”
  林灼乖巧地说:“姑姑,您别难受了,这不是放暑假了吗?今年暑假我们都不回老家,一定经常过来陪您。”
  林春华欣慰地摸了摸林灼的头,和蔼地看着她说:“好孩子。”
  回家的路上,兄妹三人的心里都觉得酸酸的。
  林春华现在可以说是林家最富有的人了,她住在寸土寸金的法租界的一栋华美的豪宅里,可是她看起来并不快乐。
  “姐姐,我以后不想像姑姑那样。”晚上睡觉前,林灼想起临走前林春华摸着她头发的样子,怎么都睡不着,便跑到了林灯的房间,钻到她被窝里来,“以后我要是结婚,绝不许丈夫纳妾。我要和他说好,只要他有别的女人,我就同他离婚!”
  林灯浅浅地笑了笑,往妹妹毛茸茸的脑袋上靠了靠,俩人也不嫌热:“好。”
  当初在杭县的时候,林灯想离婚,林灼还劝她慎重。现在林灼放了脚,读了书,上了学,长了见识,想法自然便与从前不同了。
  林灯感觉她和妹妹的心,好像又贴近了一点,暖暖的。
  ……
  如同林灼所说,暑假到了。与寒假时一放假就回家的情形不同的是,这个暑假她们打算留在上海。一是因为林修诚没有假期,二是回去一趟的火车票太贵,上回她们回去的时候,家里人就说让她们别折腾了,过年的时候回去就好,姐妹俩便留在了上海。
  按说林灯现在不用上学,时间多了,可以多去百货公司上几天班。不过林灯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所以还是照常上周末班。
  除了要复习八年级的课程,准备不久后的跳级考试之外,林灯还要留出时间整理她的作品集。
  这一年来她以“夜雨寒灯”这个笔名陆陆续续地发表了不少篇电学和电器改良方面的文章,前些天有出版社的编辑联系到她,说是想为她出版一本名为《展望》的文集。林灯知道之后,自然十分高兴,现在一有时间就在整理她过去的文章。
  当然,林灯偶尔也会出去放松一下。或是去张文茵家里做做客,或是和谈聪健他们一起喝杯咖啡、聊聊天。
  极偶尔的,他们会一起看电影。
  比如这日,谈聪健不知怎的,突然起哄说要去看最近很火的电影《清歌》。林灯没和他们说过自己和徐宛昌的过节,所以他们都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连孟鹤渊也说要去看。
  孟鹤渊一表态,张文茵自然也表示了支持。林灯在三比一的惨烈局势之下彻底败北,反对无效不说,还得给他们提供免费电影票——上次徐宛昌随手塞给了她好几张,加上林修诚和林灼不要的,林灯手里现在共有六张票,还多出了两张。
  林灯要这票没用,见谈聪健这大龄未婚男青年似乎对这种电影挺感兴趣,就想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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