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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妹妹虐我千百遍-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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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过了。
沐雨萱摸着胸口,嘴角微微勾起,阿煜,这一次,我又找到你了。
掀开被子,换上一旁干净的衣服,沐雨萱小幅度地点了点头,很合身,完全是按照她的尺寸准备的。
“系统,还在吗?”
没有回应,系统一如既往地失踪了,沐雨萱也不在意,点开了手腕上的任务发布器。
宿主:沐雨萱
任务一:挤掉李潇潇成为影后的同时毁了她的巨星梦。
任务二:消除和父母的隔阂,好好孝敬他们。
任务三:补偿顾煜。
奖励:任务完成获得1000点魂力。
提示:任务全部完成才算成功,若失败则回到七度空间,一百年以内不再发布任务。
了解完她的任务后,沐雨萱没看见其他人便起身离开,一边走一边回忆这具身体的前世。
只是她不知道,她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一个男人欣喜地疾步走了进来。
看到空荡荡的房间,顾煜瞬间感觉被一桶冰水从头到脚淋了个遍,手上提着的热腾腾饭菜“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眼里的激动喜悦顿时散去。
和心中挚爱共享了一夜的欢好,顾煜喜不自禁,亲自下厨给她准备了丰盛的早餐,满心希望能让她在醒来后吃上自己煮的饭菜,被他所动。
结果呢?她跑了,一句话都没有留下。
顾煜自嘲地一笑,是了,他怎么就会认为她口中的“阿煜”是自己呢?六年前她就不喜欢他,六年后她又怎么可能会突然喜欢上他呢?
环顾一圈,顾煜发现了她留在桌子上的绿箭,走上前去捏在手中,轻轻摩挲着,低声自语道:“你还是那么爱嚼口香糖啊。”
“顾、顾总,”姚助理硬着头皮打断他,“会议马上就要开始了,您看……”
顾煜眼神一敛,收起脸上所有的愁绪,又变成了商场上那个运筹帷幄、睥睨众生的顾氏总裁。
他冷漠地瞥了姚助理一眼,姚助理瞬间感觉呼吸都紧了,身体僵直,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
“把昨晚的事查清楚!”
“是!”姚助理连忙应到,待他走远,伸手擦了擦脸上的虚汗,定了定神才追了上去。
无论在他身边待了多久,他果真还是无法适应他满身凌厉的气势,每次都要心惊胆战好一番。
像顾煜这样优秀的男人,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要气势有气势,身家更是上千亿,无论走到哪都合该是众人追捧的对象。
可他偏偏暗恋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小明星,还一恋就六年,对方却对他没有任何爱慕之意。
这好不容易吃到嘴了吧,一夜过后人却又跑了,姚助理怎么想都觉得自家boss有些可怜,不禁感叹了一句:老板真是情路坎坷啊!
另一边,沐雨萱一路遮遮掩掩地回到了小公寓,累得瘫倒在沙发上。
这具身体陆雨萱是一个没怎么名气的明星。但她大学上的却不是影视学院,她属于被星探发掘的那一类明星。
她的外型条件极佳,身上有一股淡淡的书香味儿,清冷的眼神,淡薄的笑意,优雅的身姿,整个人给人一种如画般的美感。
当时她正和朋友,也就是李潇潇逛街,突然跑过来一个人,好一番惊叹后,死活要拉着她进剧组演戏,陆雨萱当场就拒绝了。
她爸妈都是大学教授,她的人生早就被规划好了,按照她父母的设想,陆雨萱理当像他们那样,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人,终身为教育献身。
可是李潇潇当时极力劝说她,让她不要放弃那么好的机会,出于心底的那点叛逆心理,陆雨萱被说动了,瞒着家人偷偷请了一个月的假去了剧组,李潇潇作为陪同也跟着去了。
那一次的经历对于从小循规蹈矩的陆雨萱来说很新奇,她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扮演另一个人的感觉。
在李潇潇的劝说下,她们一同进入了娱乐圈,顶着父母的压力在娱乐圈奋斗。
最开始的时候,李潇潇只是她的助理,靠着她的关系才能进入公司。她们相互扶持,共同进退。
可是突然有一天,公司给她换了一个助理,而李潇潇则华丽变身,成为了一个艺人,且非常得老板的看重。
陆雨萱和公司其他艺人的资源都被挪给她,当时陆雨萱并没有觉得不对劲,相反她很高兴好友能有实现梦想的机会。
李潇潇当上艺人后,开始有了一些名气,她对陆雨萱的态度渐渐地也变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和她亲密无间了,甚至明里暗里地挤兑她,陆雨萱觉得失望但却没有怪她,只默默地疏远了她。
可是李潇潇不知道为何,总是看不得她好,在一次杀青宴上给她下了药,把她扔给了一群小混混,只是那群小混混却没有动她,而是把扔到了顾煜的床上。
陆雨萱的父母都是很封建的老学究,陆雨萱自然也深受他们的影响,二十好几了连男人的手都没牵过,稀里糊涂地失了身令她几乎崩溃,根本听不见顾煜的任何解释,固执地认为他和李潇潇是一伙的,恨他入骨。
祸不单行,她还没从*的噩梦中醒来,公司就通知她解约,与此同时她的各种不雅照也大量出现在网上,网上顿时骂声一片,各种难听的话都有。她爸气得脑溢血,在送他去医院的时候发生车祸,陆爸陆妈当场死亡。
父母的惨死令她彻底失了理智,一心想着找顾煜和李潇潇报仇。那时顾煜的堂弟顾漠找上了她,说可以助她报仇,陆雨萱根本不在意他的目的,立马同意合作。
她接受了顾煜的包养,顾煜对她很好很好,可她却半点不领情,每天对他恶语相向,还偷了他公司的商业机密,私地下给了顾漠,给他的公司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顾煜明明都知道,却一直没有怪她,温柔地包容她所有的任性。
他一如既往地对她好,人心都是肉做的,陆雨萱开始心软,怀疑当初设计自己的人并不是他,可是没等她查明真相顾漠就把她绑架了。
顾漠用她的性命威胁顾煜,要他把公司所有的股份都转让给他,她本以为顾煜会拒绝,至少也会迟疑一下,可是他没有,毫不犹豫地签下了字,厉声让顾漠放开她。
陆雨萱就那样呆呆地看着他,她看见自己的身影占据了他整个眼眶,里面的焦急那么真切,一瞬间,以往那些毫无道理的怨恨全部散了个尽。
顾漠不是顾煜,他卑鄙无耻,心狠手辣,无能而又贪婪。
回去的路上他们就遇上了车祸,车子翻倒的时候,顾煜奋力将她推了出去,可惜终究还是爆。炸来得更快一点。
“落花漂循着你眉宇边际,来世中难倦思绪的羽翼……”
“喂?”
“陆雨萱你现在到底在哪里?还不快死过来,试镜都已经开始了!”
经纪人裴依在电话那头怒吼一声,陆雨萱这才猛地想起,今天上午十点是古装剧《桃花醉》的试镜会。
“不好意思,裴姐,我马上到!”陆雨萱挂了电话,迅速冲出了家门。
第二十六章 过气女星不过期2
《桃花醉》是根据著名小说家木之兮的成名小说改编而成,讲述的是一对分别十年的青梅竹马再次相遇之后的爱恨情仇。
木之兮本身自带几百万粉丝,因此这部剧在还没开拍的时候就已经引起了巨大的热议,更何况导演还是国内知名导演季铭。
据她所知,上一世所有参与这部剧的人都获益匪浅,其中也包括了李潇潇。
由于作者木之兮的高要求和季铭本身的挑剔,这部剧光选角就花了一年多的时间,这里面的角色,连端茶递水的丫鬟都经过了精挑细选。
而这一次是《桃花醉》举行的第六次试镜了,不出意外的话也是最后一次。
上一世她因为意外没有参加那次的试镜,就因为这么一个意外,她之后的整个人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从此再没有出现在荧幕上过。
所以这一次,她无论如何也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可是这贼老天就跟她做对似的,助理的电话打不通,出租车不见半辆,连公交车也老等不来。
正当她考虑要不要跑得去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了她面前,车窗缓缓摇下,露出了顾煜那张冷漠的脸。
“上车!”
陆雨萱小小地纠结了一会儿,打开车门钻了进去,“谢谢!”
顾煜低头看着报纸,对她的道谢丝毫不在意,连头都没偏一下,专心致志地看着手里的报纸,神情冷漠,隐隐透出一股恼意,好像那上面说了些什么令他不喜的事情。
陆雨萱坐在他旁边,微微侧过头瞄了一眼,顿时无语了,还真以为他有多淡定呢,拿的报纸都是倒的。
“顾总,”陆雨萱用手指指了指他手中的报纸,“报纸拿倒了。”
顾煜闻言捏着报纸的手一顿,面无表情地把它翻了过来,继续看,“有一段是倒着的。”
他头也不抬地解释道,陆雨萱憋笑不已,在心底暗骂一声“胆小鬼!”,撇过头望着窗外,专心嚼着口香糖不再开口。
顾煜手一抖,脸顿时沉了下来,车里气氛变得有些微妙。
“陆小姐是要去‘盛歌’吗?”充当司机的姚助理顶不住上司的压力了,开口问道。
“嗯,去参加一场试镜。”陆雨萱吐出嘴里的口香糖,用纸包好,回答道。
“呵呵,是《桃花醉》吧?”姚助理笑着问道,陆雨萱点了点头。
“依我看陆小姐肯定是能顺利通过试镜的,毕竟像陆小姐这般气质绝佳的人实在不多见。”
陆雨萱闻言斜睨了身旁的冰块一眼,嘴角微勾,眉毛上挑,“那便借姚助理吉言了,不过像姚助理这样乐于助人的人现如今也不多了,还要感谢姚助理载我一程,不然我可真要迟到了。”
陆雨萱这话一出,姚助理瞬间感觉车里的温度下降了好几度,不禁搓了搓手臂,透过后视镜看到boss那张黑的跟浓墨有的一比的脸,心不禁“咯噔”了一下,顿时欲哭无泪,boss他不会是吃醋了吧?
眼见顾煜的脸色越来越黑,车内的冷气越来越甚,姚助理一个激灵,连忙补救道:“呃,陆小姐,其实是……”
“开你的车!”顾煜冷漠地命令道,姚助理顿时住了嘴。
看着顾煜紧绷着的身体,陆雨萱有些无奈,不就是六年前拒绝过他一次吗,有必要那么紧张吗?
如果不是有上一世的记忆,陆雨萱还真会以为他是个吃了不认帐的渣男。
“姚助理,在前面路边停下就可以,我自己过去。”马上就快到“盛歌”公司了,陆雨萱说道。
车子在靠近红绿灯的位置停下,陆雨萱说了一句“谢谢!”
打开车门就要下车,突然想起了什么,唇角微翘,凑近顾煜的耳朵低声说了一句话。
顾煜猛地瞪大了眼睛,脸色涨红,全身绷紧,差点从座位上弹跳起来,陆雨萱嘴角牵起一抹得逞的笑,“嘭”的一声关上了车门。
陆雨萱心情特别好,从口袋里掏出一片口香糖扔嘴里嚼。
这是她这些年戒不掉的习惯,开心了,嚼口香糖,不开心了,还是嚼口香糖。她依稀记得这是因为曾经有人对她说过,不开心的话嘴里嚼着东西能暂时忘却烦恼,她记住了那句话,因而养成了这样一个习惯。
陆雨萱远远就看见站在门口焦急张望的裴依,忙加快脚步跑了过去,歉意地说道:“对不起,裴姐,我来晚了。”
裴依的脸阴沉沉的,一见她就念开了,“陆雨萱,这是要气死我吗!前两天我跟千叮咛万嘱咐,让你今天千万不要迟到了,你当时答应的好好的,可现在倒好,试镜都已经进行了一大半了你才来,你以为你是哪个大牌女星啊,还是‘盛歌’是你家公司?”
“抱歉,昨天喝醉了,所以今早起得有些晚。”陆雨萱赔笑道。
裴依是她的经济人,她们合作也有两三年了,虽然有时候说话难听了点,但裴依对她其实很好,经常会主动为她争取一些资源。
见她态度良好,裴依的脸色才缓和了点,两人一边往里走,裴依一边给她介绍现场的情况。
这次试镜其实最主要的是要确定女二号,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能同时让木之兮和季导满意的。
两人交谈间,身边路过很多女星,其中不乏有名气的一、二线女星,她们面带沮丧,有些甚至脸色很难看。
裴依偷偷指着那几个脸色涨红的女星,小声地对陆雨萱说:“啧,这几个人肯定是被季导讽刺了,你待会儿可得好好表现啊,就算没选上也不要给季导损你的机会,他嘴可毒了。”
陆雨萱闻言点了点头,她这话还真没说错,被季导骂哭过的演员没十个也有九个了。
季铭是典型的富家子弟,当导演全凭兴趣,根本不怕得罪人,相反,那些演员还得一个个巴着进他剧组,既不缺钱剧本质量又高,保准他们能红。
到了楼上试镜的地方,裴依把帮她抽的号码牌递给她就走了,陆雨萱和其他等待试镜的演员站在隔间等候。
“咦?雨萱!”陆雨萱正低头揣摩角色,听见李潇潇的声音时身体僵了一下,往后退了一步,躲开她的手,淡淡地打了个招呼,“潇潇。”
李潇潇站在她面前,脸上带着笑意,“雨萱你昨晚怎么走那么早啊?都不跟我说一声,害得我到处找你。”
陆雨萱敛下眼睑,压下心里翻腾的情绪,解释道:“昨天一个许久不见的朋友约我见一面,所以我就先走了,抱歉,忘了告诉你。”
“嘿诶?”李潇潇不满地嘟起嘴,挽着她的手埋怨道:“雨萱你竟然背着我认识了其他人,真不仗义!快说,是哪个大帅哥?”
陆雨萱和李潇潇在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从幼儿园到大学上的都是同一所学校,两人情同姐妹,认识的朋友自然也是一样的。
可是谁又能想到,这样亲密无间的好姐妹会在背后插她一刀,不仅害得她身败名裂,还间接害死她爸妈。
陆雨萱的眼神有些冷,但面上却没有显露出来,抿了抿唇,“哪有什么帅哥啊,潇潇快别逗我了,就是以前的一个校友,你也见过的,再说你认识苏总你不也没告诉我吗。”
苏总是他们公司的总裁,苏烨。提到他的时候,李潇潇的神色有些不自然,目光漂移不定,“雨萱你听谁瞎说的,我和苏总根本就不熟。哦,对了,你是在等试镜吗?”
转移话题倒是挺快的,陆雨萱心底冷笑一声,“嗯。”
“那你加油哦,说不定到时候我们还能在一个剧组演戏呢!”李潇潇眼底带着得意,喜滋滋地说道。
说完还没等陆雨萱问出声,她就主动告诉她说自己将会在《桃花醉》中扮演男主的妹妹——夕月公主。
陆雨萱自然是恭喜了她一番,但心里想的是什么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两人虚与委蛇了一番,很快就轮到陆雨萱试镜了,陆雨萱定了定神,默默对自己说:这一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房间里坐着三个人,唯一的女性便是作者木之兮了,她左手边坐着的严肃中年男人是编剧宋言,右手边那个有些浮躁的青年男子便是季铭了。
不对,还有一个。
陆雨萱把视线移到他们身后的男人身上,微微愣了一下,阿煜怎么也在?
据她所知,顾氏集团上一世并没有投资这部剧,这一世怎么……
“赶紧开始,别磨磨蹭蹭的!”季导果然如裴姐所说,是个急性子的男人。
陆雨萱点了点头,看着那个低头认真翻看着剧本的男人,嘴角勾了勾,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哒哒”几步走到他面前。
“这位先生,可以请你和我搭一下戏吗?”
第二十七章 过气女星不过期3
身后传来男人沉稳的脚步声,莫长歌没有回头,抬头仰望着漫天飘舞的桃花,眼里无喜无悲,清风扬起,淡淡的粉色花瓣落在她精致的脸庞,平白填了一份孤寂。
“长歌,我来了。”
莫长歌手里捏着桃花瓣,缓缓转过身,眼里渐渐染上一抹哀伤,启唇道:“殿下,是你对吗?”
苏靖宇望着满地的落花没有答话,又一片桃花落地,莫长歌露出一个极为苦涩的笑,又问:“提出让我去西凉和亲的人,是殿下对吗?”
“是!”苏靖宇道,“对不起,长歌。”
“这一次又是对不起吗?”莫长歌喃喃自语。
“你不用说对不起,你并没有做错什么。我知道的,你只是舍不得书暮雪罢了。她是殿下的挚爱,而我,只勉强算是殿下你的朋友,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长歌,我……”苏靖宇撇开头,握了握拳,“总有一天我们会接你回来的,在那之前,长歌,请你好好保重!”
“保重?”莫长歌自嘲地一笑,俯下身捧起一捧尚还鲜丽的桃花,兀自道:“殿下,你觉得这桃花好看吗?”
“好看。”
“那比起十年前千亦山庄的来呢?”这一次他没再回话,神情复杂地看着她,莫长歌手一覆,细小的花瓣便迎着风起起落落。
“如果,我是说如果,十年前在千亦山庄陪你埋下那一坛桃花酿的人是我,如果当时陪你看那一场桃花雨的人是我,如果当时和你定下约定的人是我,殿下,你会不会像爱书暮雪一样爱我?”
“长歌,我不值得。”
不值得,也就是不会了。莫长歌神色一黯,继续问:“书暮雪不在殿下身边的那十年里,殿下可曾对我动过心,哪怕只有一点点。”
“长歌,你明明知道,我这辈子只爱暮雪一人,你又何必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莫长歌心一痛,眼眶泛红,是啊,他只爱他的暮雪!
难道爱情里真的会分先来后到吗?因为书暮雪先遇见他,所以她就一点机会都没有吗?
可是明明陪他最久的是她莫长歌啊,十年的陪伴也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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