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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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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石的发冠,一看就出身富贵人家,许是这样,店家才殷切有加,而不是把这三寸丁给打出门去。
见这侏儒的视线投向窗外,旁边的小厮立刻道:“年景不好,流民越发多了,竟涌进城来脏了少爷您的眼睛,小的这就去把人赶开。”
侏儒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他们在路上走,平白无故去赶他们做什么。都是可怜人,送几个馒头过去吧,等他们吃了,就把人带到这里来。”
林可正考虑是不是到县衙敲鼓造个势,逼迫县令见一见自己,就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朝着自己走了过来。那男孩十岁上下的年纪,一脸倨傲,嫌弃地站在三尺开外,随手丢了两个馒头过来,然后粗声粗气地说道:“喂,我家少爷赏你的。赶紧吃了,你祖坟上冒青烟,少爷要见见你。”
家仆这般无礼,主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还是个纨绔子弟。
林可心中一寒。
要见她?
按照穿越文的套路,那所谓的主子不会是一眼就看出她女扮男装、貌美如花,要强抢她回去当姨太太吧……
哆嗦了一下,林可和林寡妇不由对视一眼。
林寡妇忧心忡忡地问道:“小哑巴,他们不会是要抢我回去当姨太太吧。”
林可:…………
果断把自己开得太大的脑洞揉吧揉吧给丢了,林可捡起地上的馒头,分给林寡妇一个,随后埋头吃起来。
这年头,自尊没那么重要,吃饱比较重要,吃了这“嗟来之食”,一会儿有什么状况才来得及跑路不是?
看他们的吃相,小厮不屑地撇了撇嘴:“行了,吃的差不多了就跟着来吧,别让我家少爷等急了。”
林可点点头,搀扶着林寡妇跟了上去,进了酒楼见到那侏儒,脸上微露讶异。
那侏儒却丝毫不以为意,从椅子上跳了下来,绕着林可走了几圈,眼睛越来越亮,高声赞叹道:“好一条汉子,此真壮士也!”
林可:…………
壮士什么的,好气啊,可还是要保持微笑。
“我姓谢,这里的县令是我的远房叔叔。”
那侏儒接着道:“你才十三四岁吧,这身量日后恐怕还能长。乡野之中也有草莽英雄,小兄弟,你若就此埋没,实在是可惜了,不如跟着我?”
林可若是有意,此时就该纳头便拜,可她实在不想莫名其妙就当了别人的手下。心念一转,林可便深深地作了一个揖,沉声道:“谢公子,长莱危矣!林某是来报信的,百里外有一支近七百人的北齐骑兵,怕是要来大举攻城!”
侏儒——谢公子微微一怔:“北齐鞑子入寇?你如何得知,又有何证据?”
先前林可已经把容易引起误会的甲胄和弓箭都丢了,当下便掏出那把匕首。匕首上的纹饰不同于中原,确是北齐样式。
“小人林可,家住双河村,朝北边逃难途中撞上了北齐军,历经千辛万苦才逃了出来。看他们前行的方向,必是有意于长莱。小人实在不忍看城中百姓受难,因而走山中近路赶来报信。这匕首,是小人当初逃跑的时候,杀了个鞑子,从他身上摸来的。”
谢公子微微动容:“你倒是有一腔报国的热血。”
林可正色道:“苟利国家生死以,其因祸福避趋之。小人读过几天书,却是明白道理的。”
谢公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收起了匕首,转头对小厮道:“我这就去县衙找谢林,你速请各家来,别说是北齐鞑子要攻城,只说要商议大事,快去,不要耽搁。”
林可这才松了口气。
她知道古人对读书人一向看重,于是为了加重自己的分量,便搜肠刮肚找了这么一句诗来装点门面。她成绩一向不怎么样,学过的东西早大半还给了语文老师,能念出这么一句来,简直是要了她的老命。
谢公子却不知道这些,只觉得林可文武双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招揽之心愈重。
县令和士绅们具体商议什么,可就不关林可一个平头百姓的事儿了。她和林寡妇被谢公子安排着住进了一个院子。早有人替她们准备了一桌吃食,林可两人风卷残云,总算是吃到了几个月来的第一顿饱饭。
吃饱了饭,林可让林寡妇先去房中歇了,自己走出门去,想要看看情况。没走几步,她就撞上了先前那个小厮。
那小厮没了趾高气昂的劲头,一把扯住林可往旁边带,小声说道:“县太爷派人求援去了,可这援兵至少也要三两天才能到。林小哥,我可问你,这鞑子当真要来攻城么?”
林可点点头:“不出一日也就到了吧。”
“这可怎么办?”小厮急得团团转:“少爷偏要跟着守城,唉,他要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夫人交代啊?”
林可道:“不要急,县中有多少丁壮?”
小厮摇摇头:“这我怎么知道,反正不多,而且一个个瘦得东倒西歪,能顶什么用?倒是我家还有十余个家丁,可是,可是…………”
“鞑子此来是为了劫掠,干一票就走的,只要卫所或汾阳派兵来救,不会拼死攻城,立时就会退走。”林可道:“我学过弓箭,力气也大,等闲几人近不了身。若有武器,就分我一点,我在公子身边守着,必然不叫他有失。”
“你?”小厮看了她一会,点点头道:“好,少爷已经叫县太爷打开了武库,我给你弄副好些的弓箭来。对了,我叫谢福,你别光顾着少爷,也得看护看护我啊。”
林可笑着点点头。
小厮默默地看着她,忽然郑重道:“…………林小哥,这出了院门往左拐就是后院了,您可千万别去啊。”
林可一愣:“什么意思?”
“后院住的是都是女眷。”小厮幽幽道:“我怕你一去,就把人都给勾引跑了。”
林可:…………
☆、第6章 守城
起更之后城中宵禁,道路黑黢黢的,不时有民壮在各处巡逻,石板道两侧有人露宿,那是今天白日里涌进来避难的农民,城里的气氛异常紧张。
林可却是换上小厮送来的衣服,抱着弓箭好好补了一觉,睡得那叫一个昏天黑地,起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睡了整整一天,错过了中饭晚饭,此时竟已入夜了。
她也不在意,随便打了点井水洗漱了一下,见林寡妇还在休息,便自己到客厅里,拿出之前存着的一个窝窝头啃起来。
林可这边正吃着,却见一个矮小的人影快步冲了进来,登时就噎着了。
重重地咳了好几下,她才看清楚来的是谁,讶然道:“谢公子?”
谢公子的脸色微微发白,神色却还算镇定:“拿好武器跟我来,鞑子攻城了。”
林可心下顿时一紧:“援兵什么时候到?”
“算算时间,恐怕还要一天。”谢公子苦笑了一声:“我要了城中兵马大权,把南、北、西三座城门都拿木石堵上了,只是守城的人数不够……老弱妇孺现今都已经上了城墙。”
顿了顿,他把腰间的一柄长剑解下来递给林可:“这玩意在你身上比较有用,不要推辞,只需用它多杀几个鞑子便是。”
能指挥城中兵马,这谢公子的身份可不会仅仅只是一个县令的远房亲戚。何况他虽身有残疾,通身气度却不似凡人……
林可按下心头疑惑,没有多说什么,只握着剑重重点了下头,便跟着谢公子直奔东门。
谢公子分派士兵往各处防守,却把林可和小厮谢福留在了身边。城下北齐鞑子果然已经到了,百余名士卒列阵而立,胯。下健马低声嘶鸣,甲叶相击发出细碎的金属声音,人马呼吸间白气升腾缭绕,那千户长骑着一匹毛色如血的枣红马,略挥了挥手,便有一批流民被带了上来。
到底还是有人没跑出来。
林可心中一黯。
“真是卑鄙。”谢公子眼眶发红,恶狠狠地骂了一声,随即深吸了口气,高声命令道:“对被驱赶上前的百姓不要手软,要记得,你们的父老乡亲就在你们身后,若是叫鞑子跟着冲了上来,城中所有人也都会是这样的下场!”
他这么一喊,动摇的人心便稳了些。谢公子转头对林可道:“你不要觉得我心狠,下面的人原本就活不了了,我也只能护着还有可能活下去的人。”
“我懂。”林可点点头,握紧了手中的弓箭,咬牙道:“我们都会好好活着!”
谢公子微微一怔,随即笑道:“对,我们都会好好活着!”
说是这样说,但战况对长莱仍是不利。守城兵士不多,又各个体格瘦弱,大半因为吃不到什么好东西,还都患有雀蒙眼,晚上看不清什么东西。饶是谢公子指挥得当,靠着滚水击退了鞑子几次,城墙上的阵型也渐渐散乱起来。
林可不时射出一箭,却只是杯水车薪。鞑子明明只有几百人,此时在夜色中却像是无穷无尽一般。她的胳膊已经有些算了,箭壶中的羽箭也只剩下三支。眉头微皱,林可伏下身体躲在城垛后面,不再去管那些潮水般涌来的小兵,而是开始仔细寻找起值得出手的大型猎物来。
那北齐千户长先前一直留在后军中指挥,此时看形势大好,警惕心便少了一些。他领了一对兵马,看样子是要亲自冲锋,北齐军中一片欢呼,士气大振。
林可目光微凝,悄无声息地弯弓搭箭,对准了那千户的胸口。她需要足够的冷静,呼吸渐渐放缓,似乎连时间也跟着停下了。箭与目标似乎连成了一线,有什么理由会不中呢?
不会的,此箭必中。
林可松手,箭如闪电般飞出。
这支箭微微偏左,千户长在乱军中发现了那道致命的寒芒,习惯性地抬起左臂想要格挡。但他一时间忘了自己的手臂受了伤,被一个汉人医治后,伤口虽已愈合,手臂的动作却迟缓了许多。
他终于没能挡住这一箭。主将落马,北齐军队瞬间乱了起来,林可又射了两箭,后退一步,拔出腰间长剑,将一个快要翻上城墙的鞑子给捅了下去。
就在这时,连绵的火光亮起。原来谢公子看准时机,将滚水换成了滚油,又往下丢了许多火把,那些北齐士兵顿时烧成了火人,惨叫着跌落城墙。
撤退的号角声响起,鞑子的兵马开始收缩。林可长出了一口气,差点瘫倒在地。
“林哥,你真是太厉害了!”谢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一把抱住林可,激动道:“我看到你杀了鞑子的大将,你太厉害了!林哥,我们胜了,我们胜了!”
从“林小哥”进化成“林哥”,林可倒也没什么别的感觉。激战两个多时辰,她累得连手都在抖,也没力气推开这小子,只好无奈地笑了笑,点点头道:“对,我们胜了。”
“鞑子退了,鞑子退了!”身边的欢呼一波接着一波,谢福也跑开去加入了庆祝的队伍。林可一动也懒得动了,只微笑着看向人群,不多时,忽然有数人过来将她给一把举了起来。
“这个小哥杀了敌酋!”
“林小哥威武!”
“林小哥威武!”
劫后余生的兴奋需要发泄,林可就这么被众人举着抛上抛下,一臂之外就是城墙边缘。她好好地体验了一把古代版人力云霄飞车,欲哭无泪、心惊胆战地喊着“放我下来”,却没有一个人听她的。
谢公子笼着双手,欣慰地看着这一幕,见林可朝他看过来,还微笑着点了点头。
林可:…………
笑你妹啊,快想办法把我放下来啊混蛋!
幸亏古代人民吃不饱,力气小,抬了一会也就抬不动了。脚踏实地的一刻,林可简直有些热泪盈眶。
谢公子上前道:“壮士果然非池中之物。我原本想收你做个家丁,如今看来却也是辱没了你。”
林可道:“公子过誉了,千里马还需伯乐,若非公子赏识,林某哪能有这一天。”
谢公子笑了笑:“林小哥你不必过谦,你这般人物,入了军籍当个军汉却是可惜,你若不弃,我便写封信,推荐你去我父亲那里任职吧。”
林可一怔,便听得谢公子涩声继续道:“只是有一事要先告诉你,我推荐的人,父亲定会收下,却未必会重用,只因我身有残疾,他一向视我为耻辱,此番也是他打发我回老家,我才会途径长莱,撞上这一场事情。所以我只能送你跨过那道门槛,之后也就只能靠你自己了。”
林可沉默片刻,忽然一字一句地问道:“你就打算这么灰溜溜地回老家去吗?”
谢公子微微瞪大了眼睛。
林可继续道:“前日你来招揽我,我就知道你心里其实是不甘心的。你有野心,而今日守住长莱城的功劳是你的,谁也夺不走。这是你的机会,也是我的机会。大丈夫何必自怨自艾,你若是有意,那咱们就一起去拼一把,共同搏出个前程来!”
“前程,前程。”谢公子喃喃自语,忽地抬头,一把拉住林可的手,郑重道:“大丈夫生于世,自当做出一番事业。林兄,你说的对。”
直接去投靠谢公子他爹听着就不靠谱,还不如接着跟谢公子混,反正这人有身份有能力有野心,日子过得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她也不求别的,在这乱世中能好好活着,有口饱饭吃就成了。
金大腿总算是抱住了,林可微微一笑,正打算再说些什么升华一下感情,谢公子却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定定望着她开口道:“枉我自负满腹经纶,学贯古今,可若我不是总督公子,有谁会高看我一眼,唯有林兄你用心待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不会看错人,林兄胸有大志,日后成就不可限量。今日你我便结为异姓兄弟,从今往后,我谢中奇便唯林兄马首是瞻!”
林可:…………
想抱大腿却收了一个小弟,那什么,反了吧!?
☆、第7章 挑衅
谢中奇聪敏好学,怀七步之才,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谢中奇谦逊孝悌,有君子之风,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谢中奇胸有大志,非池中之物,然而他爹是个颜控。
这真是个悲惨的故事。而更惨的是,谢中奇长得丑了些,他那庶弟相貌却远在平均线以上,这么一来,他爹那心简直就是偏得没边了。于是苦逼的谢小白菜一直被爹坑,从未被待见,从小到大的辛酸史真是闻者落泪,见者伤心,韩红听了都想打人。
“我倒没什么,只是连累了母亲和小妹。”
谢中奇三言两语讲完自己的来历背景,顿了顿,苦笑着对林可说道:“总算父亲碍于人言,尚做不出那等宠妾灭妻的事来……我此次回老家酆阳,也是不想看到母亲再夹在我与父亲之间左右为难。不过如今我也想通了,与其将希望寄托在父亲的好意与善心上,倒不如自己做出一番事业来,只有立足稳了,我才能护着母亲与小妹,叫她们不受旁人的冷眼。”
说到这里,谢中奇像是想到了什么,开口道:“林兄,不知你的父母家人现在何处?若是方便,我便派人将他们一同接过来,也好过让他们在这乱世飘零无依。”
林可沉默不语,半晌才道:“逃难路上失散了,怕是找不回来了。”
她家条件有限,但林可从来不觉得日子过得苦。她爸妈拿几个孩子当眼珠子疼爱,哪怕手上只有一个红薯,也要全塞给她们兄弟姐妹吃,物质生活虽不丰富,林可却觉得自己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
每次回家,她爸妈都操心这操心那的,最近她妈老喜欢跟她唠叨相亲的事儿,林可只好躲着她,还颇有些不耐烦,可如今就是想听,也没地方去听了。
想到这里,林可觉得胸口有些发闷。她勉强提起唇角笑了笑,转移话题道:“虢山,你别叫我林兄了,我年纪比你小,听着怪别扭的。”
谢中奇看出林可心里藏着事,不想多谈自己的家人,便顺着话头道:“那我该如何称呼林兄?”
林可只好道:“不如你也用字来称呼我吧。我字……唔。”迟疑片刻,脑中灵光一闪,林可忽然笑眯眯地接着说道:“梅素。”
——林可霉素,很好记,没毛病。
她哥青霉素过敏,感冒的时候有次就配了这药来吃,还特别欠扁地拿着药名吐槽她的名字来着,结果不幸被她妈听到给抽了一顿。
……这字起得半点不合规矩,怎么看都是刚刚才想出来的吧!
谢中奇瞪着眼睛看了林可一会,终于还是选择把这句话给咽了回去,张了张嘴,从善如流道:“梅素兄。”
林可坚持道:“我叫你虢山,你也叫我梅素吧,把那个兄字给去了。”
谢中奇微微叹了口气:“梅素兄,这是尊称,若是去了便不合规矩。你要去白鹿书院,就得习惯着这么说话。若是一时疏忽了,恐怕对方就会觉得你轻视他,说不得暗地里就要给你下绊子。”
说着,他索性把书院里各种明里暗里的规矩都给林可讲了一遍,越说越是担心,又把天水城里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给林可细细分析了一回:“我父亲不大看得上我,但我毕竟是他的嫡长子,一般人还不敢太过轻辱我。白鹿书院里都是权贵子弟,但你也别怕什么,若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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