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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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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羽小飞
文案
林可是个颜值颇高的妹子。
然而好看,既可以是美丽可爱优雅娇俏,也可以是…………英俊潇洒帅气逼人。
在女孩子花一般的年纪里,林可不幸长成了倾国倾城一代男神。
男人要么把她当兄弟,要么拿她当情敌。可怜林可活到二十六岁,才谈了一次恋爱,没过几个月男友就跑了。俗话说,情场失意,职场得意。林可暴饮暴食了一顿,刚打算抖擞精神振作起来,就发现自己穿越了。
战争,饥荒,流民。为了活下去,林可揭竿而起,杀出一条血路,最后成为一代开国皇帝。
#全世界都觉得我是男神,然而我却是个妹纸。#
#搅基还是百合,这是一个问题。#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女强 传奇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可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穿越
林可是个颜值颇高的妹子。
据传当年她娘去庙里拜菩萨,说是想要个好看的女娃,结果一回来就怀上了她。生下来一看,身下没带把,女的!雪白又粉嫩,好看! 把她娘给高兴的,一出月子就去庙里还了愿。
然而等她长开了一点,他娘才发现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这“好看”二字包含了多么深邃广泛的寓意。
事实告诉我们,好看,既可以是美丽可爱优雅娇俏,也可以是……英俊潇洒帅气逼人。
在女孩子花一般的年纪里,林可不幸长成了倾国倾城一代男神。
这实在是不能怪林可,她家在乡下,家里也不止她一个孩子,父母管不过来,只好采取放养模式。
她从小漫山遍野撒欢,加上要帮着干些农活,力气不知不觉就养出来了,人高马大的本来就不像个妹子,偏偏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还被学校体育老师给挖掘出来,成了个体训生,天天早起锻炼,回来就是一身臭汗,一年到头穿不了几次裙子,为了方便还只能剪成短发,从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男生们要么把她当兄弟看,要么把她当情敌看,可怜林可活到26岁,也只谈过一次恋爱。
她在26岁零3个月的时候迎来了自己的初恋,然后在26岁零9个月的时候闪电般地失恋。分手时,她的前男友抬头看着她,幽幽地说道:“对不起,我真的不能接受一个比我还帅的女朋友。”
林可:…………
“对不起,我真的受够了!”前男友一脸的痛心疾首:“我一米七八!你一米八。九,最近还学会了穿高跟鞋!我在你旁边一站,这叫什么,这叫小鸟依人!”
林可:…………
前男友继续痛心疾首:“你看长得高,胸小点,喜欢剪短发就算了,我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可你居然还有八块腹肌!八块我勒个去,这还是女人吗?!跟你在一起这几个月,不知道有多少人来打探我是不是出柜了,还特么一个个都觉得老子才是受!对了,还有上次自驾游,路上碰到群驴友一块走了段路,里面总共三个妹子,分开的时候两个问你要了电话,一个当场就跟你表白了,你以为你瞒着我,我就不知道了吗?虽然知道你的性别之后她们就散了,可是……林可啊林可,到底老子是男的,还是你是男的啊?我忍你很久了,跟你在一起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死娘炮。”
抽了抽鼻子,前男友生无可恋地补充道:“而且还丑。”
林可:…………
为了显得有女人味一点,她偷偷留起了长发,还学着别人穿高跟鞋。新买的一条连衣裙躺在衣柜里,还一次都没来得及穿。谁知道爱情的小船说翻就翻,林可还没反应过来,这段阴阳失调、gay里gay气的初恋就被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望着前男友决绝的背影,林可觉得心好累,难受,好想呵呵老天爷一脸。
这特么还能更倒霉一点吗?!
老天爷果断表示,可以的。
于是悲愤地暴饮暴食一顿,在家蒙头睡了一天一夜的林可刚一睁眼,正打算忘掉渣男友重新振作,就发现自己穿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时代,还莫名其妙地小了十多岁。
战争,饥荒,流民。
寒冬腊月,林可一身睡衣,差点冻死在路边上。幸亏她一个现代人,从小营养好,即便缩水成十几岁的少女,也还是比那些面黄肌瘦的灾民要壮实不少。争抢着从尸体上剥下一套还算干净厚实的衣服,林可总算是活了下来。这年头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活不下去的,她把泥抹在脸上,将一直戴着的珍珠手链贴身藏好,悄悄地混进了流民的队伍。
很快她就发现这看似松散的队伍,其实也不是那么好混的。一块儿逃荒的大都是一族的人、一村的人,为了增加活下去的几率,纷纷按各种关系网结成团体互相帮扶,明显有些排斥外人。
幸亏林可人高马大的,看着不像是个累赘,于是在主动上手帮了别人几次之后,终于有一个团体接纳了她。
口音不对,林可怕横生枝节,从来不敢随意开口,她话本来就少,这么一来就愈发沉默了,日子一久,许多人都以为她是个哑巴,有些不该说的话倒也愿意同她说。
“今天看来是找不到吃的了。”一个瘦小的妇人叹了口气,满脸的忧愁:“大人倒是还能忍,大张家的娃恐怕就要不成了。我看四井村的老徐头总盯着那娃,眼睛绿油油的,前头还说什么死人埋了太浪费一类的浑话,他不会是想吃……眼下还有些粮,可谁知道能挺到什么时候,真到了饿得受不了的地步……唉,唉,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林可默默地望了她一眼。过了这些天,这种方言,她已经能听懂大半了,但要说还差一些火候。
见她不说话,那妇人见怪不怪,只顾自己接着往下喃喃道:“听说南边在打仗,那些外族人吃生肉,不穿衣服,一个个青面獠牙跟妖怪一样。村长说是带着咱们往东边绕,可谁知道会不会碰到那些人……小哑巴,婶子我是真害怕呀,你一个壮小伙或许跑得了,可我一个没人管的寡妇……”声音越来越低,妇人垂着头,像是在无声无息地哭。
林寡妇三十多岁的年纪,没儿没女,丰年还能靠村里地帮扶勉强过活,可这种时候就没人管她了。可她身上偏有一股韧劲,靠着向人出卖身体换吃的,硬是咬牙跟上大部队,生生活到了现在。
这样的人,是值得佩服的。
林可顿了顿,从怀里掏出一块碎布来递给对方,示意林寡妇擦擦眼泪。她现在年纪小,还不到一米八。九,可那块头也不像是个姑娘了。天冷裹得严实,看不出什么别的,旁人自然而然以为她是个小伙子,林可也不去戳穿。只是这种时候,她和林寡妇之间就需要避嫌了,动手给人擦眼泪什么的当然不合适,递块布过去,在古代已经是极限了。
林寡妇抬头,望着那块布愣了愣。
这可是好东西,大冷天的,衣服里能多塞点碎布,就多一份活着的希望。要不是林可眼睛尖,身体壮实手又快,可抢不到这些东西。
“给我的?” 林寡妇的嘴唇哆嗦了一下,伸手想去接,却硬生生忍住了:“你,你自个儿不用吗?你还是收着吧,这块布头还挺大的,留着有用呢。”
这种时候还能忍着不贪别人的小便宜,真的是件非常难得的事情。
林可原本只是想把布借她擦下眼泪,可她这么一说,林可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把东西收回来。想了想,林可硬把碎布塞到林寡妇手里,又从怀里取出一块树皮来。
这一路来大家什么都吃,这种树皮嚼起来甜滋滋的,是比较受欢迎的一种食物。林可藏了一块起来,这会拿出来,掰给林寡妇一半。
林寡妇顿时愣住了,眼圈又红起来:“小哑巴,你……”
话音一顿,她摇摇头,犹豫着把树皮接过来:“好后生,你心眼真好,就是傻了些。哪有平白无故把吃的给别人的。”
林可朝她笑了笑。
她长得极好看,脸上虽然糊了泥巴,一双眼睛却灿若星辰,这一笑转瞬即逝,如轻风拂过湖面,却在人心里留下阵阵涟漪。
林寡妇望着她,脸颊忽然一红,过了半晌,蚊子似地讷讷道:“后生仔,咱们也不知道能不能撑过这个灾年,你、你尝过女人的滋味没有?”
林可:……
………………欸?
☆、第2章 庸医
林寡妇半老徐娘,尚存几分姿色,此刻含羞带怯地望着林可,直把林可看出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说好的古代人民拘谨保守的呢?大姐我只是给了你一块破布外加一块树皮而已,又不是挺身替你挡了原。子。弹,至于就要以身相许吗?!
默默地打了个哆嗦,林可猛地站起身来,有些尴尬的干咳了一声,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满脸涨得通红。
林寡妇以为她在害羞,笑容满面地想要开口,远处却传来一阵骚动。
发生了什么事情?
林可立时把先前的尴尬给抛到了九霄云外,心下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一把拉住慌不择路跑过来的一个少年,林寡妇也凑了过来,微微皱眉问道:“狗子,怎么了?”
那少年小脸煞白,嘴唇不住地哆嗦,使劲的想要挣开林可的手:“有坏人,有贼人在前面杀人,小哑巴你放开我,再不跑就没命了!”
贼人?
是强盗,还是……
林可脸色微变,只耽搁了这么一会儿,已经能听到那边传来的马蹄声了。她放开狗子,却没有跟着跑。这附近都是平原,视野开阔,两条腿的怎么也跑不过四条腿的,现在想逃命恐怕已经晚了。
“怎么办,怎么办?”林寡妇抓着林可的衣角,像是在洪流中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林可回过神来转头看她,犹豫了片刻,还是指着不远处低矮的树丛开口,替她指出一条可能的生路来:“藏好不要动,也许能够避过去。”
许久不曾说话,她的声音多少有些嘶哑,谈不上好听,却让林寡妇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小、小哑巴,你会说话?”
林可没有回答,而是寻了方向跑去。那里有个石洞,人钻不进去,却正适合藏东西。强盗无非是求财,未必就会把身无长物、一穷二白的流民屠杀殆尽,但她身上那串珍珠手链很可能会惹麻烦,无论如何决不能让那群强盗发现。
然而等藏好了东西,被一个骑马的贼人赶到一处平地,和流民们蹲着挤在一起的时候,林可才发现自己还是太乐观了。
这群贼人不是强盗,而是林寡妇口中的外族人。北齐是马背上的国家,民风彪悍,这些人身材粗壮,脸型横阔,看着像是蒙古人种,一个个脸上大都沾着鲜血,穿着制作粗糙的羊皮袄,外面套了一层皮甲,神色凶恶,虽不是青面獠牙的怪物,却也极为可怖。
流民起先还想反抗,待地上滚落了十多颗人头,鲜血特有的那股铁锈味弥漫开来,人们便渐渐沉默起来,如同一群被吓破了胆子的羊群。
一个三白眼、留着一大把胡子的男人走了出来,傲慢地扫视了一圈,用蹩脚的中原话问道:“里面有匠人吗,有大夫吗?有的话走到这里来。”
这是活命的机会,立刻就有人站起身来,争先恐后地开口。
“我、我是个木匠!”
“我会打铁!“
林可立刻也跟着站起身来:“我识字,会算数!”见那三白眼的男人压根不理会自己,她咬了咬牙,接着道:“我还会一点医术。”
说自己会医术,那自然是胡说八道。林可一个体训生,当然没有正经学过医,只不过训练的时候经常受伤,所以包扎伤口比较熟练,外加会点推拿缓解肌肉酸痛而已。但怎么说,假装自己是大夫总比什么铁匠木匠的要靠谱一些。
谁知她这一嗓子,还真吸引了那三白眼的注意。
“你会医术?”三白眼朝着身边的士兵挥了下手,开口道:“正好,把这小子带到千夫长那里去。”
莫非刚好有人在生病,所以要她过去医治?
林可背上的冷汗刷地就下来了,心中疯狂吐槽。
这也太巧了吧。
她整整一天待人友善坚强勇敢不光抽出时间聆听别人抱怨生活的烦恼和遇到的不幸解决林寡妇的心理问题而且还助人为乐分了吃的穿的给别人,为什么还会碰到这种倒霉事?她郁闷啊,她悲愤啊。生活,知不知道什么叫做礼尚往来?不要脸!呸!
旁人可不会管她心里在想些什么,扯着她就朝一个方向走去。林可跌跌撞撞跟着走了几步,就看到了一堆篝火,篝火上正烤着什么,散发出一股子诱人的香气。
这味道让饿了好些天的林可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一时之间连篝火旁那个身穿银甲、将领打扮的男人都没注意到。
一个士兵上前叽里咕噜一阵通报之后,那个北齐将领点了点头。林可被推搡至火堆旁,整个人半跪半趴地倒在了地上。
瞬间醒过神来,林可深吸了口气,抬头看向眼前的北齐将领,发现他手臂上有一处刀伤,已经开始烂了,翻开的血肉混着黄色的脓水,散发出难闻的恶臭。
就是医治这个伤口吗?
定了定神,林可凑近些,装作观察伤口的样子,飞速地思考起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林可好歹也是跟风看过几十篇穿越文的人,这伤应该、也许、大概、貌似是会治的。
总之先用白酒消个毒,然后把烂肉给切了,再拿块煮过的布包起来?
“随军的大夫死在战场上了,千夫长伤了胳膊,只好硬熬着,你若是能治最好,治不了,哼哼。”那三白眼的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上来,对着林可威胁道。
林可看了他一眼。
随军的军医已经死了,也就是说稍微乱来一点,也没人能戳穿她?
很好,心里更有底了。
瞬间下定决心装了这个逼,林可用一种很有欺骗性的专业语气说道:“能治,不过伤筋动骨一百天,这虽只是皮肉伤,可没十几天,那也是好不全的。”
说完她把要用的东西一一跟三白眼说了,然后定了定神,暗暗地给自己打气。
不就是切肉吗,人肉跟猪肉也没多大区别,挺挺就过去了……吧。
下一刻,林可就发现自己实在是太天真了。
这血肉模糊的伤口,哪哪都差不多,到底应该切哪一块?
林可觉得自己拿着匕首的手好像有那么一点抖。
见他久久没有动作,三白眼狐疑道:“怎么了?”
“没什么,工具有些不顺手。”林可挤出一个笑容,然后一刀就刺了下去。那北齐将领明显就是全身一颤,林可愈发紧张起来,匆匆忙忙地运刀,不知道哪里是坏死的组织,索性多切一些,切到后来愈发顺手,居然还有了那么一点手感。
天无绝人之路啊,上帝在关上门的时候,果然是会留扇窗的啊!
劫后余生,林可简直要热泪盈眶,还有几刀就能完事了,嗯,这白白的是什么不管了总之先切了再说。
等等…………
林可忽然反应过来,刚刚切断的那条白白的东西不像是肌肉肌腱,也不像是血管,不会是神经……什么的吧?
神经断了,这手臂是不是……就废了啊?
林可:…………
从古自今第一起医疗事故,发生在了林可这个赤脚医生的手上。
林可摆好的冷静专业表情瞬间龟裂了。
那什么,她一会是会被北齐人切成四块呢,还是切成八块呢?
☆、第3章 逃跑
林可没有被切成四块,也没有被切成八块,北齐将领甚至还赏了她一块羊肉,才把她给打发了出去。
从没这么感谢过自己一紧张就面瘫的习惯,林可深深吸了一口气,决定把切断神经的事情压在心底,在那个北齐将领伤口长好、发现猫腻之前,找个机会就赶紧跑路。
“你包扎的手法不错,看得出来是做熟了的。”三白眼对她很满意:“这几天换药,就由你来干。你跟千夫长大人的亲兵住吧,不必跟那群猪猡混在一起了。”
林可立刻道:“小人这种身份,怎么好占各位亲兵老爷的地方。小人还是跟流民一块挤挤,要换药的时候,您派人叫我,我立刻就来。”
三白眼诧异地挑了挑眉毛:“哼,也好。不过到时候要找你的时候不见人,那就不要怪我下手狠辣了。”
“这是自然。”林可一边说着,一边要把羊肉塞给三白眼:“您看,我也吃不了这么多,不如您赏脸留下吧。”
三白眼虽然不稀罕这么一块肉,却对林可的识相讨好十分受用。何况这行军途中,肉也确实不是能经常吃到的。他顺手就收下了那块羊肉,投桃报李地说道:“流民每天没人一碗米汤,这差事就给你管着吧。”
这就是给了林可掐住流民们命门的权力,有了权力就会滋生**。如果林可狠心一些,大可以扣下许多口粮留给自己,至于流民稍微饿死几个,对北齐人来说不过是些小事。
林可面露感激地应下,忍着恶心又说了一箩筐恭维的话。她的口音还是有些奇怪,也幸亏三白眼是个北齐人,听不出这么细微的差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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