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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悍女掌家小厨娘-第4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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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今日经过这次比赛,洞天和林媛的实力,他算是看清楚了。
  即便最后有赫连诺的反水,但是,他此时也想通了。赫连诺是一国太子,若是对方的饭菜真的令人难以下咽,他会临时改变主意吗?
  说起来,还是他们醉仙楼的饭菜有所欠缺。
  “平西郡主,过往的事我们都不再提,以后,醉仙楼和洞天便是朋友!”
  林媛抿唇一笑,点头道:“对,我们是朋友。”
  若是赵弘盛看到两人此时的态度,一定会气得七窍生烟了。他今日突然来观看比赛,就是存了要让洞天和醉仙楼的关系更加恶化的心思。
  两家酒楼关系恶化后,最好再激烈地竞争,然后,他再趁虚而入,最好是将醉仙楼整个地掌握在手里。
  这样,以后的醉仙楼就是他的了,醉仙楼的银子自然也是他的了!
  一场比赛看完,再也没有什么好玩的戏要看了,不少人都已经准备离开了。
  毕竟今日的比赛时间太长,大家在这里等着都已经饿得不行了。
  看着众人准备离开了,夏征眼珠子一转,突然朗声道:“各位,我们洞天的蔬菜今日就只有这些,原价一两银子一斤,今日为了庆祝我们洞天胜了比赛,一律八折!物美价廉啊,想要的赶紧出手吧!”
  八折啊!
  原本就想着买些青菜的人们听了这个消息更加激动起来,只要有能力又能心思想要买青菜的贵家夫人们,此时都急急让身边的小丫鬟去买菜了。
  看着那些蜂拥而上的人们,严向开有些着急了,也顾不得跟林媛再客气什么话了,赶紧让醉仙楼的小伙计们把之前准备好的海贝也摆出来叫卖了。
  今日的比赛已经输了,但是卖东西可不能再落后了。
  现在已经快要中午了,望江楼的掌柜的早已经准备好了各种饭菜,就等着面前这一大群百姓看完了比赛进店吃饭了。
  不过,还未等他高兴起来,就发现原本已经坐在望江楼里的人们全都吆喝了一声纷纷离开了。
  怎么回事?不是说有这次比赛,他们望江楼的生意能好上许多吗?
  拉住一个要离开的人问了问,望江楼的掌柜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蒙了。
  “人家夏二公子说了,为了庆贺洞天胜了比赛,今日洞天的所有饭菜一律半价!半价啊!这得能省下多少银子啊!不跟你唠叨了,我得赶紧走了!”
  “啊对了,不仅是洞天,还有醉仙楼!据说也是半价呢!我们已经决定了,中午在洞天吃,晚上去醉仙楼吃!哈哈!”
  掌柜的任由客人们离开,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失神喃喃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洞天和醉仙楼怎么会这么轻易地就让我们望江楼挣了这银子?果然,果然啊!”
  看着大家争相抢购反季节蔬菜,林媛和夏征会心一笑,将小河和高轩几人留下,让刘掌柜带着剩下的人赶紧回洞天主持大局了。
  因为今日的饭菜一律半价销售,肯定会吸引不少百姓前来吃饭,没有人在洞天坐镇可是不行的。
  不仅是刘掌柜,安乐公主赵弘德还有刘氏等人也都坐上马车回城去了。
  虽然大家都特意穿了厚厚的衣裳,但是现在既是冬日,又是在湖边,这么长时间等着一定都冻坏了,还是先回家好好暖和暖和的好。
  至于庆功宴嘛,就等晚上大家聚在一起再庆贺吧!
  老烦一心想着庄康平做的芙蓉酿,庄康平则一心想着林媛的红葡萄酒,于是,两个白头发老头儿谁也不肯走,非要跟个连体婴一样跟在林媛的身后,一定要等着她。
  林媛又是好笑又是好气,只好赶紧处理完了这边的事好早些回城了。
  今日能够胜利,说起来,最重要的还是赫连诺那最后一票的功劳。
  虽然看赫连诺不顺眼,但是夏征还是主动来到了他面前,道了声谢。
  听夏征说谢字,别说是赫连诺了,就连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苏天睿都吓傻了,瞪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仿佛眼前的男人根本就不是那个高高在上对谁都不服气的小霸王夏二公子。
  夏征倒是无所谓地翻了个白眼儿,看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一眼,十分欠揍地勾了勾唇角:“为了我的女人,莫说一个谢谢了,就是让爷吃屎,爷也乐意的很的!”
  赫连诺脸色一变,捏着墨玉骨扇的手指顿时白了白。
  看着夏征翩翩然的背影,苏天睿眨眨眼睛,有些愣愣地看着赫连诺,结结巴巴道:“他说什么?吃屎也愿意?天哪!他这是在拐弯抹角地骂你是屎吗?哎呦,你打我做什么?我们不是好朋友吗?”
  反季节蔬菜果然是个好东西,虽然价格有些小贵,但是对于那些不差钱的人们来说,这些小银子还是拿得起的。
  不消一个时辰,刘思良带来的那些蔬菜就已经一抢而空,甚至还有人跟刘掌柜约定好,以后每天都要往他们府上送上十斤美味的反季节蔬菜呢!
  看着畅销的反季节蔬菜,林媛和刘思良都觉得,只有何家村那么一点儿地恐怕不够了。
  不过,自从夏征说他又从西域悄悄运了一批琉璃回来以后,林媛的心里就有了个新主意。
  按说温室应该是用塑料布搭建大棚的,但是因为这里没有塑料,若是用琉璃来搭建倒是能省了不少事。
  只是,这个主意也是有弊端的,这样一来,玻璃房就会在众人面前一览无余,所以这个念头只是在脑子里过了一下就又被抛弃了。
  这反季节蔬菜可是大舅多年的心血,她可不能因为贪图一时方便就把这么秘密的东西给泄露出去。
  跟刘思良商议好再多建几个温室,林媛便带着一个七十多岁一个九十多岁的连体婴回城去了。
  望江楼上某个丑丫头眼珠子一转,赶紧拉着赫连晟的手往下飞奔,她得去跟那个平西郡主当面聊聊,没准儿她们还是老乡呢!
  ------题外话------
  咳咳,原本今儿打算上传新文第一章的,在生日这天开文还是蛮有纪念意义的,只是,悍女的完结遥遥无期,我也不敢开了~
  现在最怕的就是姑娘们问我什么时候完结,因为我也实在是说不出个大概时间来,接下来,林媛的茶楼开张,定亲成亲,和亲的人选,还有醉仙居那个斗篷男的身份,还有洞天将来的发展方向,还有……
  原来,我还有这么多坑没有填~只想感叹一句,开坑容易填坑难,且开且珍惜~

  ☆、372、娶个嫂子回来吧!(二更)

  “大哥,林媛赢了比赛,你怎么不去恭贺她?我们这么早就走,是要去洞天吃饭吗?啊,大哥,你是要去洞天当面庆贺?”
  回城的马车上,马晓楠有些纳闷地看着大哥。
  自从来到京城以后,马俊英就变得让人捉摸不定了,就连她这个亲妹妹现在也总觉得不认识他了。
  就像现在,林媛赢了比赛,按说马俊英会高兴的,可是,他为什么会绷着一张脸,而且脸色阴沉地就像是天边的乌云一般?
  “大哥?”
  忍不住又轻轻唤了一声,马晓楠觉得自己的心突然莫名其妙地跳地很快,好像自己大哥不再是大哥,而是个十分可怕的陌生人一般。
  这种感觉,好奇怪。
  正在出神的马俊英突然回过了神来,眼神里有一瞬的阴沉闪过,不过在看到自己小妹的时候,很快便消失不见。
  “大哥城里还有些事要忙,就不去打扰她了。”
  宠溺地摸了摸马晓楠的头发,马俊英笑得有些牵强。
  久违的亲切感涌上心头,马晓楠的心里顿时清明许多,笑容也立即放大了,拉着马俊英的手臂就说起了方才比赛场上的开心事。
  看着小妹这天真活泼的样子,马俊英会心一笑,若是自己也能跟她一样没心没肺,是不是就不会因为林媛跟夏征在一起而嫉妒了?
  “大哥?大哥?我刚刚说过的话,你听到了吗?大哥?”
  马晓楠再三询问,马俊英才终于反应过来,有些疲惫的捏了捏眉心,抱歉笑道:“大哥刚刚有些走神,你说什么?”
  看大哥这个样子,马晓楠一阵心疼,忍不住劝道:“大哥,你这样累可不行,赶紧娶个嫂子照顾你吧!我觉得那个程小姐就很好,长得很漂亮,为人也好,而且我看她也很喜欢你的。”
  程小姐?程月秀?
  是了,最近晓楠跟那个程月秀经常在一起玩耍。
  说起来那个程月秀模样的确有几分姿色,为人如何暂且不说,但是对待自己绝对是一心一意得好。
  更何况,她的父亲也在翰林院当差,若是娶了她过门,将来翁婿二人有个照应,他的官路肯定能走得更长远更平稳。
  只是……
  马俊英的眼前突然浮现出林媛那似笑非笑的脸,还有那双睿智的眼睛,这样的女子岂是一般女子能够比拟的?
  摇了摇头,马俊英笑道:“程小姐的确很好,只是,大哥跟她没有缘分,小妹若是喜欢她就跟她多走动走动,至于大嫂这样的话,以后还是不要再提了。”
  马晓楠一愣,虽然有些意外,但是大哥这样的回答不是早就想到了吗?
  大哥对林媛不一般,她这个当妹妹的自然是看出来了。只是,林媛身边已经有了夏征,大哥若是再这样看不透不放手,最终受伤的只是他自己啊!
  “恩,我也感觉那个程小姐好像跟大哥不是很般配。大哥,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小妹帮你张罗一下好不好?我看京城里这么多贵家小姐们呢,总有一个能跟大哥脾气相投的。”
  马晓楠还是不死心,既然大哥深陷旧爱难以自拔,那她这个当妹妹的可不能不管。大哥从小就对她好,事事照顾她关心她,她也不小了,该替大哥操心一下了。
  看着马晓楠认真的眼睛,马俊英一时间竟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拒绝。他这个妹妹从小就是他的劫难,走到哪里都要惦记到哪里。
  虽然小妹单纯,但是聪明得很,看来这丫头也是看出了自己的心意了。
  不忍心拂逆小妹的心意,马俊英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来,抬手捏了捏她柔软的脸蛋儿:“好,小妹的眼光好,大哥全听小妹的!”
  真的?
  马晓楠眼睛大亮,高兴地差点在马车里蹦起来,不过高兴归高兴,她一定要给大哥好好地寻一个好女子。
  他们马家算是商贩出身,若是人家贵家小姐嫌弃他们家就不好了。特别是爹娘,千万不能找个刁媳妇儿给爹娘难受。
  打定了主意,马晓楠突然又觉得程月秀好像不是那么合适了。
  马车慢慢往回走着,刚进了城门口,马晓楠便听到外边有人在叫她。
  她耳朵动了动,听出来这声音是程月秀,不禁看了自家大哥一眼。
  马俊英神色如常,以前顾及着程月秀父亲的面子,他倒是跟这个程月秀喝过两次茶,不过,之后就再也没有什么交集了。
  看着大哥那漠然的样子,马晓楠微微耸耸肩,挑开帘子对程月秀粲然一笑:“秀姐姐,好巧!”
  巧什么巧,本小姐是专门在这里等你们的!
  程月秀腹诽了一句,笑着点点头:“是啊,好巧。咦,你大哥没在吗?”
  马晓楠不着痕迹地动了动身子,正巧挡住了程月秀往马车里探望的视线,歉然道:“我大哥昨儿有应酬,回家晚。今日又为了陪我来看比赛,已经很累了,这会儿正在休息呢!”
  是为了陪妹妹看比赛才来得吗?
  虽然有几分怀疑,不过程月秀的心里多少舒坦了许多,点头笑道:“原来马公子累了啊,这样吧,不如我们去前边茶楼歇歇脚如何?正好也到了午膳时间了,难得遇到,不如一起用膳?”
  马俊英英挺的眉头微微一蹙,马晓楠也有些不悦,她都说了大哥累了正在休息,怎么这女人这么没有眼力见儿?
  摆摆手,马晓楠婉拒:“不了,我爹娘在家中等我们呢,我们这就回家去了。秀姐姐,改日再一起玩耍吧,再会。”
  说完,也不给程月秀再开口的机会便放下帘子让车夫赶车了。
  程月秀碰了一鼻子灰,有些悻悻地看着他们的马车,跺脚恨恨地嘟囔了一句什么,便也上了马车回家去了。
  紧随其后,一辆略显低调的马车慢慢驶入城中,某人挑了挑帘子,正巧就看到了程月秀邀约的一幕,不禁撇了撇嘴,觉得这个女人跟某人简直就是绝配啊!
  待林媛回到了洞天,老烦还未开口说话,庄康平当先急不可耐地让林媛赶紧给他拿红葡萄酒。
  林媛呲了呲牙,看着庄康平那迫不及待的背影,终于明白为什么老烦会跟他是好友了。
  这两个人,简直就是臭味相投啊!
  不过,夏征倒是觉得这个庄康平应该跟夏痕见见面,两人一定会惺惺相惜的。
  “哎呀,你先别管那什么红葡萄酒,你先给我做芙蓉酿!”
  老烦紧跟其后,生怕他看到了红葡萄酒一时控制不住喝得酩酊大醉,把他的芙蓉酿给忘了。
  现在回到了洞天,身边也没有那么多人看着,庄康平的老小孩儿本性也就显露无疑了。
  他摆了摆手,将老烦打发到了一边:“不行,没有酒喝,别想让老夫下厨。”
  你,你!
  老烦又是着急又是气闷,若不是这家伙比他还老上十多岁,他才不会这样让着他。
  好笑地摇摇头,林媛赶紧让银杏去后院拿红葡萄酒了。
  之前她在洞天试验新菜的时候,从刘丽敏那里搬了一坛子红酒来,现在后院小厨房里还有一些剩下的,正好可以来给庄老先生解解馋。
  洞天的那些小姑娘们都是跟着银杏学的规矩,隐隐的已经将她当做了小头头了,所以今日林媛没有让她跟着去城外,而是留下来照顾店里的生意了。
  当得知自家小姐赢了比赛以后,银杏高兴地热泪盈眶,圆圆的脸蛋儿上满是笑容,眼睛都快挤得看不到了。
  槐花躲在廊木后边冷眼看着欢呼雀跃的几人,撇了撇嘴,眼珠子翻得都快上天了。
  但是,当她看到紧跟在几人后边一起进门的那个衣着华丽又气度高贵的男子时,眼珠子差点因为激动而抽筋回不来了!
  天哪天哪!那不是西凉太子吗?他又来了,又来了!
  槐花激动地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裳,低头看着手上包裹伤口的棉布,毫不犹豫地就把棉布给拆开扔掉了。
  她的手早就好了,只不过这些天不想干活儿,才故意没有把棉布拆掉罢了。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她要给西凉太子一个好印象才行!还有她的手,又光滑又细嫩,可不能被那脏兮兮的棉布给遮掩了风华。
  赫连诺今日是专门来洞天白吃白喝的,再怎么说今日的比赛,他也是出了大力气的,这顿犒劳的饭菜,洞天可不能不给他。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来洞天了,不过即便以前已经来过两次,今日再来,他的心里依旧有很大的不安全感,总觉得在某个未知的地方隐藏着某个未知的人要对自己不利。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想去二楼的特色馆尝一尝洞天的特色菜,听说这里的女人们穿的衣裳都跟别处不一样呢!
  知道林媛担心自己的洞天会被高个子踩烂,赫连诺这次没有让他跟着去楼上,只让矮个子跟在自己身边上了二楼。
  刚上到二楼,赫连诺的心里就开始猛地一个扑腾,直觉告诉他,有个不确定的危险因素正往自己身上靠来!

  ☆、373、杂耍(三更)

  赫连诺凝神一看,就见到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双手高高举着一只茶壶,正卯足了劲儿往自己面前冲来。
  瞧她那瞪圆了的眼睛,还有微微翘起的唇角,肯定是觉得寻到了合适的机会要把自己一网打尽!
  “矮个子!”
  高叫一声,赫连诺身形一转,一边刷地打开了手里的墨玉骨扇,一边另一只手从腰间解下了一个骨哨形状的东西,随时准备着要吹响。
  赫连诺高呼转身的同时,跟在身后的矮个子已经身形轻便地冲到了他之前所站的位置。
  但是他的身形依然不停,双脚踩着奇怪的步伐,身形快到难以用肉眼看到。
  就在大家还未弄清楚怎么回事的时候,便见到一个身穿粉红色衣衫的女子,被人从二楼连人带壶一把扔了下来。
  变故来的太快,快到让人难以反应。
  林媛正在楼下跟老烦和庄康平一起等着银杏搬红酒过来,听到头顶凄厉的惨叫声,顿时睁大了眼睛,高呼一声:“不可!”
  这洞天可是她辛辛苦苦建起来的,今日又好不容易赢了比赛,现在大堂里满是前来吃饭的客人,若是在此时发生命案,她这洞天就真的完了!
  矮个子往下扔人的时候可没有想过这洞天会如何,但是林媛得想啊!
  她一喊出声,可是已经晚了,槐花已经被矮个子扔了下来,在虚空中划了个漂亮的半弧,若是忽略她凄厉得如同鬼叫一般的惨嚎,众人没准以为这又是洞天的一个新花样呢!
  高个子正好站在楼下,他若是一抬手,就能轻而易举地将槐花拽在手里。
  更何况槐花只有十四岁,身量更是轻便,高个子拎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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