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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的只剩钱[穿书]-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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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晓咯咯直笑,两人直接躺在了床上。
林小晓从叶新然身上爬起来,鞋子蹬在床下去,盘腿坐着,勾住他的手,“起来,今晚我们好好聊一聊。”
叶新然盘腿坐在林小晓对面,媳妇今晚看起来太认真。。。。。
“新然,你是不是创业太焦虑了?”林小晓看着他的眼眸,柔声问道。
叶新然避开她的眼神,但是被林小晓捧着脸,“看着我。”叶新然嗯了一声。
“你能仔细说说你心里的感受吗?”林小晓引导道。
一开始,叶新然还支支吾吾不肯承认,说着说着他就直接将他心里的想法都说了出来,这些年,两人能甜蜜相处,良好的沟通有着非常大的帮助。
林小晓听完抿嘴一笑,“你觉得我们结婚之后要怎么相处呢?”
叶新然没想到林小晓会这样问,想了一下道:“。。。。。跟现在差不多吧,就是搬在一起住,不过你也说过结婚之前要同居一段时间的,就跟同居差不多吧。”
“我们两同岁,以前说过三十岁再要孩子,对吧?”林小晓又道。
叶新然点了点头。
“既然如此,那你还纠结什么?”林小晓笑道:“创业本来就有可能失败,我们就以三十岁作为一个分界点,你还有五年的时间,如果五年你折腾不出什么来,那就好好找工作,上班,我们结婚,至于你说我们在茂程住,要买房子和车子。
说句不好听的,你爸妈给你买的起,你不想吃你爸妈的,我自己也买的起,你不想让我买,那我可以付首付,然后你还贷款,这点能力你还没有吗?”
在叶新然看来,结了婚和没结婚是有很大区别的,林小晓和他发生关系和没有发生关系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他一直纠结在这个坎里面。
可是转念一想,他不管是创业失败还是不失败,都不会舍得放林小晓走,结婚和不结婚都是这样两人陪伴在彼此的身边,缺的也就是那一纸证书,还有那一场婚礼,这,小晓不急,他迟早给得起。
“媳妇。”叶新然像恶狼捕食一样扑向林小晓,林小晓成功被他压在身下,在她脸上脖子上一顿乱亲,“你说得对,我着急什么,反正你也不想三十岁之前要小孩,只要喜欢,陪伴着彼此就好,如果不喜欢了,领了证还能离呢。”
说着他一挑眉,傲娇加得意道:“你就等我创业成功,直接当亿万富翁的老板娘吧!”
林小晓拍了拍他的背,然后抱紧了他。
————————
林小晓站在中南大学门口,看着中南大学几个字,有点恍惚。
三年前,她从这儿研究生毕业,三年后,她送江清言来这儿读大一。
这三年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情,就她自己而言,用了三本手账本,都写得满满的。
她在那家公司实习,过了培训期之后,先做咨询师的助理,一年后成了一名真正的心理咨询师。
她跟别人的职场生涯也没有特别多的不同,做得不错,受到排挤,老板也并不会因为她长得好看给她开更高的工资。
她不喜欢纠缠在这种人际纠纷中,辞职了,然后换了一家更好的心理咨询机构,两年来,一直潜心学习沙盘治疗这块。
三天前,她辞职了,她的理想是开一家私人的心理咨询师。
之后,会怎么样她不知道,她会努力但不强求。
有时候扪心自问,“天降的三千万”的确给了她很大的底气,但是现在,即便没有,她想她自己的生活也不会过得太差。她的内心和她的实力就是底气。
一路领着江清言去报道,两人有说有笑,江清言排队登记,林小晓站在树荫下等着。
有那么一瞬间,林小晓会有一点恍惚。
她从穿书到现在快八年了,有时候担心她自己所在的世界是不是也是一本书,如果是的话,书总会结尾的。
书结尾了她会不会也不在了?
不过这个问题,她心里有了答案,不会的。
因为《嫁入豪门之路》的书写到宇文仙和陈桥结婚之后就戛然而止,但是宇文仙的生活不也是照样继续吗?
江清言这边材料登记完,小跑过来,将东西一提,“姐,我要去办学生证,你要是累了就在这儿等我。”
“不累,体验一下学生生活也不错。”林小晓笑道,跟着江清言走。
江清言长高了很多,变了很多,初见时小小的一个,不过林小晓感觉那时候的面容她都已经模糊了。
此时看着江清言的心态,和七年前完全不一样了。
那时候,她刚到这个世界,小心翼翼的。而心里空荡荡的,没有和这个世界有任何的联结,在另一个世界,也没有任何想念的人,温暖的记忆,只有那么一点点,早在那些孤独难熬充满压力的岁月里消耗光了。
她只想守着那几千万,好好活着,不要再为生活愁,不要再买个饵块加鸡蛋都要好好细算一下。
现在,她有几千万,可是生活也还是有如意和不如意的。就是感觉不一样了。
她觉得阳光好,这来来往往的青年少女脸上的青涩和笑容都很好,而她的心里有着爱的人,在意的人,这些人也在意着她。
她也在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虽然不像天才一样,能一蹴而就,能很快成为一个行业里面的佼佼者,开宗立派者。
可是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再有在意的人陪着不已经很好了吗?
书完了,生活还是在继续,一个终于‘正常’了的人,拥有完整独立人格的人的生活还在继续。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还有两章,或者说两部分。
算番外吧。
一部分是八碗妹的,一部分是江清言的。
本来这本书还能再写好多,写八碗妹如何解决原生家庭,这期间林小晓起到很大作用;叶新然创业失败的坎坷,导致两人的感情动荡;江清言开始挣钱了,如何处理和林小晓的关系;叶新然和林小晓最终的婚礼。
可是想了想,我写这本书的初衷就是写一个心理匮乏的姑娘慢慢拥有了完整的人格,现在她有了,以后生活中的事情她自己会解决的,书也该结尾了。
谢谢大家追更到这儿,鞠躬。
专栏里面有两本预收文,分别是《两小无猜(重生)》和《当身体里住了一个学霸》,大家喜欢那本收藏那本。
我看大家喜欢那本我就开那本,开文时间在这本书完结以后一周内。
希望能写一个有趣、好看的,还有那么一点点,一点点走心的故事啦~~~~
第71章
我家四面环山,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我们这儿人多,地却不咋多,可土地是不会生土地的。
这里在镇上通电十年后才通电,大概我七八岁的时候才知道这世界上有电灯这种东西。
因为没电,大家都是早早上床,没啥娱乐活动,那就进行人类最原始的男女享乐活动,所以一家三四个兄弟姐妹是再正常不过的。
什么?你说计划生育,我们这儿不存在的,毕竟计生委员来一次自己也不一定找到出去的路,对了那些干部,头胎生了女儿,把女儿抱到别处养,使劲生男孩的一大推,哪儿有那样多心情管农二哥的事情。
忘了说,我们这儿,不管男女大多都是早早辍学的,男生女生结婚的时候一般十八九岁,还有十五六结的,我知道你们肯定不相信,这简单,你直接搜索一下‘农村早婚现象’,现在可是9102年,都有这样多,我爸妈那年代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我妈十九岁的时候我就出生了。很不幸,我没有带把,我们这儿,得有一个带把的才行,不然这香火咋传呢?
我爸看到我,转身出门坐在门口土坎子上和我姥爷抽了两锅旱烟,我妈月子里只吃了一只鸡,因为提前杀好了,不然还没得吃,后来,我妈每次做月子都有三只吃,因为别的是带把的。
不过,不管如何,我好歹是活下来,有些事得摸着良心说,虽然言语间有点嫌弃,但是还是会给我吃饱的,毕竟我是亲生的,至于是吃玉米面蒸煮的饭,还是吃烧洋芋,那就是另外一会儿事了。
除了是亲生的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姑娘可以用来换彩礼。
这儿娶媳妇很贵的,有多贵呢,就是家里有两个儿子,那他爹妈就得脸朝黄土背朝天苦半辈子,但是如果有一个姑娘就不一样了,他们只用苦半半辈子。
过了三年,在我妈不断吃各种老中药的情况下,生下了我的第一个弟弟,从此,我妈就跟开了窍的母鸡一样,一连生了三弟弟。
三个弟弟,他们一边高兴一边愁,本来生第三个的时候是希望能有一个女儿,这样两个儿子的彩礼钱就都有了着落,谁知还是个儿子。
一边感叹香火旺盛,一边又吃中药,一次听我姥姥跟隔壁二姥爷说这药不一样,这是能转换性别的,这次保证是一个女儿。
二姥爷笑呵呵的说:“大成家就是有福气,别人家要那转胎药都是要男孩,就他家,三坨金疙瘩,想要个赔钱货。”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转胎药有了作用,反正我多了一个妹妹。
这让我吧,有点高兴,还有点闷。
高兴是终于有个妹妹了,家里有个同样地位的,闷吧,是因为,你说你投胎为啥要投生成女的呢,这不是遭罪吗?
到这儿,我得介绍一下我自己,什么农村姑娘,这个不用说,我得说点有特色的,就像后来我当吃播的时候,要上来就介绍说:“这面条我今天吃八碗。”
我的特点是长得好看,不过,也不能这样说,我一开始不觉得自己好看,因为我二姥爷说了,我这长相,那是山中狐狸的长相,画像上的狐狸精才长这样,不好,没福气。
我不管,反正我们这儿,是个女的就不愁嫁。
还有一个特点,我特别能吃。家里蒸的吃了满口钻的包谷饭,我一个人泡着老酸菜煮的素汤,能吃八碗,不过我只是猜测哈,因为我一般吃到第三碗的时候,我妈就会把我的碗端走了。
所以我小时候啥都吃,地里挖着个生的野生红薯,找个地方洗刷两下,还有泥巴呢,几口就塞进肚子里。坡上的野草,有的是酸甜的,我一人摘了能吃一盆。。。。。。
我最喜欢春天和秋天,春天的时候,什么都能吃,香椿芽、木浆花、酸酸草,还有我抓着的小鸟和野鸡,秋天的时候,有果子,甭管多算多涩,只要能填满一点我那永远在呼喊食物的肚子,我就吃得津津有味。
后来,三个弟弟一个妹妹,地还是那一点儿,我就更吃不饱了。
重点是我还很会读书,这事儿我奇了,这读书真的很容易,老师一教我就会,不会的我看几遍就会了,背书什么的,两遍吧,我做家务的时候我弟在旁边一直念一直念,他还没有会我就会了,蠢。
因为我太会读书了,记得老是第一,所以我成了村子里第一个上了高中的女学生,我爹妈那是又高兴又愁。高兴那是因为脸上好歹有点光,愁是,为啥不是儿子呢?这儿子读了,那飞黄腾达,光宗耀祖啊。
不过我犟,我能吃,但是为了拼着上高中,三天没吃饭,我爸妈妥协了,让我去读,我一高兴,吃了一蒸笼包谷饭,又被打了一顿,这没事儿,反正只要能出去,那就好。
高中算是让我见识到了真正的大世界,原来有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女儿爹妈就不生了的,还有她为啥有那样多的裙子啊,我从来没有,我想要。还有食堂菜很好吃,很好很好吃。
老师说读了大学去更大的城市,能改变我们的命运,我的命运是什么?
我想了想,通常是这样的,十八岁左右定亲,十九岁结婚,对方是。。。。嗯,给得起彩礼的,我还有点满意的,毕竟也不是全是包办婚姻的啦,都是新时代嘛。
然后一定要生儿子,一定要生儿子,不然那就滚蛋,然后天天种地,对了,这些年有些叔伯出去打工了,听说外面能挣不少钱,小年轻也出去了,我应该也是跟我男人一起出去,然后养娃伺候他。
别的。。。。。好像没有吧。
可是我觉得这好像不是我想要的。
对了,这个时候,我发现了一件我一直以来没有太发现的事情,那就是大家都觉得我长得漂亮,当认为的人这样多了,我也就觉得我是长得漂亮的。
当然,我真正觉得我长得漂亮是从我二姥爷说我可以比别的姑娘多要一倍的彩礼时才觉得的。
长得漂亮这就是钱啊,正常发展美貌会给我带来很多好处的,例如嫁个有工作的人,有工作就是吃公家饭的那种。何况我那时候的眼界,能嫁个城里的有工作的,就已经开心得不得了了。
不过生活轨迹如果这样下去,我又怎么会成为八碗妹呢?成为一线明星?
因为我遇到了两个人,第一个是我的老师,他教了我很多东西,他说其实人生有很多路,而我有很多可能性。
高二的时候,我被喊回家了,因为有人真的给了比别的姑娘多一倍的彩礼。
我想着那个老师说的话,我跑了,跑了出来,去了一个工厂上班。
很多次,我都想用这张脸走一下捷径,可是想到那个老师说的话:“春兰,美貌的确是一种优势,但是如果你只是拥有美貌的话,美貌是一种灾难。”
在我死扛着要不要答应做工厂大我一轮的带班头的女朋友时,转机来了。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能吃会成为一个优点,或者说能给我赚来钱,毕竟这个‘优点可让我小时候没少挨打。
后来我成了吃播。
然后租住在了一个姑娘家,这个姑娘,怎么说呢?我羡慕她,但是没有嫉妒。
对了,她是我遇到的第二个改变我命运的人。
我本该嫉妒她的,尤其是知道了她的情况之后,她就是我最想最想成为的一类人啊。
出生在城里,从小吃不完的好吃的,独生子女,不存在爸妈偏爱谁的,读了大学,有房有钱,不用为了工作而奔波,站在那里,让人觉得——干净。
可我只是羡慕她,没有嫉妒,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后来我当了模特、北漂、拍电视,当女三,当女主,拍电影。。。。。。慢慢的我红了。
我真的从山沟沟里的麻雀变成了金凤凰。
然后我爸妈带着我三个弟弟追到了这座城市,要房要车要钱,我给不起,也不愿意给。
我想反抗一下,我累了,我知道我该感恩的,该给他们换彩礼的,可是我觉得这种本应该有点不对,我会养他们的,但是为什么我弟弟们的人生要我来负责?
我是一个人,我的心里首先应该是爱自己的,这不是自私,这是哪个姑娘说的,她说人应该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然后才是别的关系中的人,所以我生平第二次拒绝了我的父母。
第一次,是我逃了婚,后来我把所有的钱的转给了他们,我觉得愧对,因为女儿如果不能换彩礼的话,我还是觉得自己这作用没有发挥好。
这一次,我想为自己做回主。
后来这事儿闹了很久,我爸妈我弟弟和我撕破了脸,各种给我捅娄子,上了好几次热搜,不过好像大家也并没有太指责我。
这个时候,我觉得我是改了一些思维,毕竟9102年了,大家觉得走出原生家庭是很重要的。(对了,啥是原生家庭是那姑娘教我的。)
好了,不说了,我在飞机上打字挺累的,一会儿下了飞机得去参加那姑娘的婚礼,我得眯一会儿,不然她又说干嘛这样拼命工作了,眼睛里都是红血丝。。。。。。
最后啰嗦一句:我本来想我把我的一生都写出来,可是想了想,算了,幼年时的饥饿、少年时的不信命、青年时的咬牙坚持,懂得人自然懂,不懂更好,说明你过得很开心,不过让你们看看别样的人生也可以。
第72章
清言,这个名字很多人说好听,不过这是从我上初中开始后。之前,大家都不太清楚我的名字,或者说不想清楚,因为有一个更朗朗上口的称呼——捡破烂的。
我姓江,江清言三个字,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像言情小说的男主,毕竟这三个字可以让人脑补出这一个这样的人:
良好的出身、俊秀的外表、不凡的谈吐、很棒的成绩,到了学校永远有很多女同学带着星星眼看着,但是都不敢靠近,因为还带着点酷、一点孤傲。然后会一路从最好的幼儿园到最好的大学,遇到一个清纯校花,谈恋爱,然后继承家族产业,家庭和睦、妻子贤惠端庄、一双儿女。。。。。。。
不能再想了,这是我的毛病之一——喜欢做白日梦,幻想能力特别强,别人从没有发现的毛病,林姐姐都没有发现。
而现实,不能说残酷,不需要用这样严重的词,就是有点,搞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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