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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如何死出铁骨美感-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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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继续说啊,要怎么样才能将记忆带到梦境里?”林夕伸出手去挠她,“我总不能一直这样带着不健全的记忆轮回下去吧?想要找到突破口,肯定需要梦境里的我跟叶青达成共识,让他意识到他自己的穿越是拖家带口而不是单打独斗的吧?我还想要很多很多小林夕呢。”
宋雯的表情狠狠地扭曲了一瞬,仿佛牙疼一样地倒抽着冷气,说道:“你怎么还惦记着你那些小林夕?要生也是你生好吗?别老是下意识地把自己当直男然后就理所当然地觉得大佬要给你生儿育女好不好?我的猜测是一回事,你自己去论证却未必如此。”
宋雯知道林夕信任她,这个人总是给自己画了一个圈,对圈外的人处处防备,看似妥协退让却满怀冷漠和疑虑,用看似谦和的表皮伪装自己的猜忌。但是一旦真正走进了她的圈子里,她就会掏心掏肺地对一个人好,别人说什么都信,慢热而又单纯,还有些一根筋。
让人想打碎这份天真都不忍心。
“他的精神影响了你的梦境,但是你每次都会失去自己本身的记忆,我想,这是因为你的潜意识在进行抵抗的原因,所以他只能带走一部分的你。”宋雯细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最终还是决定尊重林夕的选择,哪怕她觉得叶青并不能给予林夕一份正常人该有的爱情,“但是你也看到了,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在上一个世界里,你明显能保全自己完整的人格,在对大佬产生熟悉感的同时,你后来还能恢复自己的记忆。”
“你有没有想过,将自己的所有意识都交付给他呢?”
行动力极高的林夕是个想到就去做的人,至于“自我意识”这种这么抽象缥缈的东西,她也只能一点点地摸索了。
林夕昏迷了三天,手机里多了好几条短信。她的交友圈又小又窄,还很简单,而且大部分都是不会去打扰她的存在。但是有两个人是例外,一个是小学弟高鸿,一个是学长于修文。林夕看着手机里的信息,小学弟基本上是一天三条,早中午各种问好,中间夹带着隐晦地担心,问她为什么没有去俱乐部;而学长于修文则是约她出去看电影、喝咖啡等等……桥豆麻袋,她一个都没回。
林夕握着手机,感觉自己尴尬癌都要犯了。
或许是迟钝多年的恋爱天线终于上纲上线,林夕也第一次意识到宋雯说的可能真的不是想太多,而是这两个人可能真的对她有意思。
……可是别人又没坦白,明晃晃地拒绝果然很尴尬吧?还是想个婉转点的办法吧,她毕竟是有家室的人了。
登临直男巅峰的林夕难得地有了自觉,连女孩子该有的小小得意都没有,第一反应就是怎么把这件事情给驴了,免得暧昧不清伤到家中娇妻。
林夕左看右看也没有找到什么可以见证自己和叶青感情的物品,唯一证明自己是真的穿越而不是做白日梦的东西就只有一柄唐横刀,这个东西怎么看都不是能作为“定情信物”的存在。林夕深沉地思考了一会儿,拿起手机给自己拍了一张照片,还面无表情地比着挫爆的剪刀手。
'准备去求婚,祝成功。'
万年不发朋友圈的死闷骚一发就丢出了惊天巨雷,丝毫不管自己这么搞事会炸出多少潜水党,林夕放下手机之后就十分冷静地准备睡觉。
成为魑魅的那一段岁月给林夕带来了很大的蜕变,最为明显的就是她已经隐隐约约能摸索出所谓的第七和第八感的存在了。只可惜林夕也意识到叶青走得是唯物主义的道路,而她却在还不清楚的状态之下走上了唯心主义的道路,不过这种事情问题也不大,只是变强的方向有点不同而已。
困意席卷而来时,林夕顺从自己的心意闭上了眼睛。
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或者也可以说是“意识”的存在在缓慢地脱离身体,轻飘飘地往上飞,被一股带着郁色般冰冷而又温柔的力量带离这个世界。
莫名的,林夕觉得这股力量很像她拥有的“罪人的忏悔”,充溢着矛盾性,却又不分彼此。
——那大概就是思念的感觉吧,缱绻却又刺痛人心。
再次睁开眼,眼底便划过一丝哀凉的红,烧灼双目却莫名冰冷。林夕凝神望去,映入眼帘的是漫山遍野璀璨鲜亮的红枫,赤红、橙黄、杏黄等颜色相融交织,那本该让人觉得温暖的颜色却在融合的过程中染上了奇异的冰冷,在万物枯朽的深秋,那是哀凉景致中唯一的亮色,就像是点燃了飞蛾羽翼燃烧而起的最后一缕火焰,透着生命不甘而挣扎的美和让人心生萧瑟的余温。
林夕眨了眨眼,开始翻阅自己的记忆,她果真将自己的意识抽离出了一大部分,伴随着自己一起穿越了,但是即便如此,她还是丢失了一部分记忆。
不过残缺的记忆并不会影响她的人格,现在的情况比起以前来说实在是好太多了。
可是意识穿越的弊端也很明显,就是林夕对自己这具壳子的身份一无所知,很容易在原本亲近的人们面前露出马脚。
林夕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四周的景象,她需要以最快的速度融入周围的环境,也搞清楚自己的身份。这大概是在一处适合赏景的红枫林里,林夕并不是孤独一人,四周有很多三人成组喧嚣的人群。他们都背着背包,穿着旅行时该穿的服饰,看起来像是一个出来组团旅游的公司。
林夕低头打量自己的衣着,不动声色地抚摸着自己的脸,最终确定了自己大概是穿越成了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成年女人,身材中等,容貌大概不算难看。林夕自己也背着一个沉重的背包,穿着做旧的牛仔裤,一头漆黑柔顺的长发像丝绸缎子,看着还挺赏心悦目的。
林夕决定静观其变,如果这具身体的主人拥有同伴,那么他们应该很快就会找上门来。
林夕并没有等很久,很快就有一男一女远远地朝着自己跑了过来,还十分配合地喊出了林夕现在的名字:“莉拉!你怎么还愣在那里啊?快过来啊!”
林夕很早就察觉到自己穿越之后的语言问题,不管什么语言落进她的耳朵里都会自动变成中文,曾经给她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她很谨慎地站在原地仔细估量了一番,才判断出对方的语言是英语,为了得到更多的信息,林夕努力挪动嘴角,勾出一个略带歉意的笑。
可是,不等林夕说话,对面的那两个人就跟看到了怪物一样被定在原地,甚至于那看上去也是亚洲人种的女孩震惊万分地倒退了一小步。
林夕有些困惑地收敛了笑,下意识地丢过去一个疑惑的眼神,谁知道那女孩立刻转身抓住身后那高大白人青年的衣服,十分兴奋地拉拽着,动作间不自觉地带着几分娇俏:“天啊,哈里森!你看到了吗?莉拉居然笑了!她居然笑了?!我跟她认识了四年,她第一次对我笑啊上帝!”
林夕的眼神立刻就死了,好吧,弄巧成拙莫过于此,这个“莉拉”居然跟她一样是个面瘫,亏得她还那么努力地想要表现出友善的一面呢。
面对着兴奋过度的女孩,名叫“哈里森”的白人男子显然有些无奈,他伸出健壮的手臂护住上蹿下跳蹦跶个不停的姑娘,语气带着三分宠溺地哄道:“莉拉的性格本来就内向,你又不是不知道?看你开心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莉拉平时对你态度有多糟糕呢。”
“我不管!”女孩娇嗔地睨了哈里森一眼,面上满满的少女情态,让林夕能勉强判断出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八成是情侣,“她平时就跟个木头人一样,别说对我笑了,跟我好好说几句话都少!别说我了,她平时对兰斯居然也是这个模样!看得我急得不行,哪有情侣像他们这样相处的?”
林夕被女孩话语中透露出来的信息镇在原地,整个人都有些懵逼。那女孩却娇笑地跑上前来搂她的手臂,眉宇带着三分促狭地说道:“兰斯呢?他怎么没有陪着你?就让你一个人在这里干站着?这个男朋友不合格!这样子我可不甘心你跟他跑了哦!”
林夕眼神失焦,双目放空,下意识地重复了一句:“……男朋友?”
女孩立刻眉开眼笑:“呀!你还害羞了不成?我就说你性格也太保守了,好不容易告白了,怎么还那么拘谨!这次旅行一定要把握好机会让他迷上你啊!”
林夕面无表情地听着女孩叽叽喳喳地给她科普“追男神七十二招”,整个人就像雕塑一样,只差一道雷光,立刻就能从头到尾裂成两半。
有没有搞错啊!我是来求婚的啊!还打算求婚不成就踩着七彩的祥云像个盖世英雄一样去强娶心怡的大佬的啊!神特么的哪里来的男 。朋 。友 。啊!
不!苍天负我!我七彩的祥云和金箍棒呢?!
作者有话要说: 对林夕来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所以她决定直接跳过谈恋爱的过程走向婚姻的殿堂。
……好吧,你们期待已久的强娶大概就在下一章。
想要补更一章的但是感觉自己时间很紧迫啊悲催!如果没法补更,我会把每一章的字数都提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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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骨瓷小镇(2)
穿越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可能让你一下子从人生巅峰掉到世界低谷,也可能让一个母胎单身二十多年的solo突然多出一个男朋友。
虽然扬言要强娶大佬,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多少跟异性亲密接触经历的林夕突然方了。
林夕遵循着自己的人设保持着沉默,好在身边的妹子是个话痨,在适当的引导之下很快就竹筒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地将林夕需要的信息给倒腾了出来,其中就包括那所谓的男朋友,兰斯的基本信息。妹子的名字叫艾薇,在英文里的含义是常春藤,一个很适合她活泼开朗个性的名字。
而林夕旁敲侧击了半天才知道,他们居然是三对情侣一起出来旅游,说是什么中奖得了情侣票,于是组团一起出来玩。
这个设定一听就让人心生不好的预感,那股子浓重的阴谋的味道简直是扑面而来,无法掩盖。
哈里森和艾薇,莉拉和兰斯,另一对情侣则是泽维尔和阿玛拉,这三对情侣彼此都认识,关系也还算不错。虽然莉拉的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但是因为艾薇和阿玛拉的关系很好,所以便也拉近了莉拉和阿玛拉的关系,不说多亲昵,但是总归也是能说得上话的朋友。
在这六人小队里,莉拉和艾薇是纯种的亚洲人,哈里森、泽维尔以及阿玛拉都是欧美人士,唯有兰斯是一个混血儿。
在艾薇热情的帮助下,林夕也很快探听到了想要的消息,不动声色地融入了队伍。阿玛拉是个金发碧眼的性感美女,身材火辣得让人一眼就想到了尤物,唇色红艳如火,笑起来时简直靓丽得有些刺眼。而泽维尔也是金发蓝眼的英俊男子,风趣幽默,彬彬有礼,那双被艾薇盛赞为“如同爱琴海般深邃美丽”的蓝色眼眸在注视着别人时总给人带来一种仿佛被深爱的错觉,两个人站在一起就是俊男美女,天造地设,赏心悦目到了极点。
林夕跟着艾薇找到这两人时,阿玛拉大大方方地走上前来给了林夕一个贴面吻,笑道:“好吧我的小淘气,艾薇先找到你了,真可惜。”
林夕顶着口红印顿时汗颜,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礼貌性地回个贴面吻,艾薇却已经娇笑着推搡着阿玛拉,说道:“少来!莉拉性格容易较真,你别老是调戏她!人家已经有主了,不是你能欺负的了,以后自己注意着点,小心兰斯给你穿小鞋。”
阿玛拉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一只手搭在自家男朋友的肩膀上,半带调侃地道:“亲爱的,艾薇说兰斯想脱我的鞋——”
泽维尔上去就直接以吻封口,堵住了她接下来恼人的话:“没有兰斯,亲爱的,你身上的一切都只有我能脱。”
含蓄内敛的东方人士、母胎单身前前后后加起来将近五十多年的林夕看到这一幕差点没绷住自己的表情。她性格严谨保守,实在不能适应欧美人士的开放和洒脱。有些尴尬地想要移开视线,却冷不丁地撞上了一道令人惊艳的风景。
一身白衣黑裤的男子背着漆黑的背包越众而来,他有着亚洲人最为推崇的清俊雅致的容貌,但是五官却比亚洲人深邃三分,更显英俊出众。他向着他们的方向走来,踩着一地红枫,步履从容,神情平淡。浑身冷冽的气息因为微微垂下的眼眸而化为了清疏的淡漠,整个人就像拭去云翳的宝石一样华光璀璨。
林夕一时间看得有些愣怔,不等她回神,艾薇已经小跑到她的身边朝着那美青年高声呼喊道:“兰斯!这里!这里!”
听见艾薇的呼喊,男子微微抬起眼帘朝着她们扫来一眼,眼角一丝锋锐利气竟让林夕头皮发麻,本能地察觉到了想要逃离的危险。但是没心没肺的艾薇还一只手拽着她一只手朝着兰斯不听地招呼,兰斯很快就再次垂下了眼,迈开步子朝他们走了过来。
“天啊,兰斯,我突然发现你真是帅呆了,真不愧是混血儿!”艾薇的眼底还有一丝没有褪去的惊艳,她揶揄地想着猛地一推还在懵逼的林夕的背,直接将人推得一个踉跄,撞进了兰斯的怀里,“来来来,莉拉就转交给你了,我要离你远一点,不然我就要屈服于美色,背叛我心爱的哈里森和小莉拉了。”
艾薇说完就言出必行地跑了,留下林夕捂着被撞得发酸的鼻梁退后了几步,下意识地抬头,就直接撞进了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眸里。
眼前的人有着一双漆黑得让人心生羡慕的眼睛,瞳孔的边缘微微发蓝,漂亮得像是深海中的黑珍珠。
虽然被美色惊艳了一瞬,但是恍惚的情绪过去之后铺天盖地而来的就是无法控制的交流障碍和社交恐惧,让林夕几乎是下意识地想跑。但是根据她穿越以来的规律来看,这个兰斯有很大的可能便是大佬,于是林夕凭借着过人的毅力与坚持狠狠地刹住了脚步。
“……叶青!”
“林夕。”
两人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内喊出了对方的名字,话音刚落,林夕眼睛一亮,叶青却是瞳孔一深。
“真的是你?!”林夕罕见地露出了一个笑,高兴得不知道如何是好,“我这次好不容易保留了记忆跟你一起穿越,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
“嗯。”叶青伸出手轻轻地拉起她一只手腕,黑黝黝的眼睛一瞬不瞬地凝视着她,以一种带着力度的视线,“你说,我听着。”
林夕不疑有他,非常欢快地省略了叙旧的环节,直奔主题,一针见血地道:“每次穿越的记忆我都保留着,我喜欢你很久了,虽然这么说大概有点草率和荒谬,但是我怕自己的时间不够我去浪费——我想和你缔结灵魂的契约,哪怕只是精神上的伴侣,所以请你嫁——”给我。
“咔擦——”
一声突兀的金属声响止住了林夕的话头,她一脸懵逼地低头,却看到自己的手腕上多出了一个漂亮的银环,银环的一角连着青绿色的细线,牵连在另一个扣在叶青手腕上的银环。做工精美的银环有着天底下最无可媲美的亮色,纵观林夕一生,她都不曾见到这么色泽丰润的银,就像汇聚了所有璀璨的星。
但是这一对手环再怎么好看,也无法忽视一个事实——与其说是手环,倒不如说是手铐,还是用来关押身份高贵的女性囚犯的那种。
林夕那还未说出口的求婚台词就被求婚对象的这一神来之笔狠狠地堵在了喉咙口,伴随着一声叹息浩浩荡荡地往肚子里咽,气氛一时间僵冷得吓人。
林夕看了看手腕上的手铐,又抬头看了看叶青没有情绪波动的脸,然后她又低头看了看手铐,觉得这操作实在有些窒息。
她抬起手,扯了扯扣在两人手腕上的镣铐,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面对着她的质问,叶青下意识地垂了垂眼,平静地道:“这是逮捕时空罪犯的特殊手铐,可以锁定一个人的脑电波以及意识体,宇宙中不同的时间线会延伸出无数不同的位面,想要找到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只要你戴上了这个手铐,不管你跑到哪里,我都可以锁定你,找到你。”
他的语气就如一潭没有波澜的死水,平静得令人心生不详,仿佛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哪里不对。
林夕倒抽一口冷气,心想,如果叶青就是零,那么这个孩子八成是被她教坏了。
她其实有些生气,但是又很快丢掉了生气的力气,就好像面对曾经的零一样。因为她心里清楚他是个人格残缺的人,所以不管他做出什么事,林夕都无法对他发脾气,顶多会觉得无力。就像面对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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