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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如何死出铁骨美感-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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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那一次丧尸围城,已经过去了七天,林夕也足足昏迷了一周,在手术台上好几次都停止了呼吸,在鬼门关来了个七进七出,如今好不容易才让情况稳定了下来。林夕醒来后才知道,自己能活下来还得亏了罗怀云的治愈系异能从旁协助,否则她只怕是熬不过那几场凶险的手术。只是有些糟糕的是,林夕的伤势虽然在异能的帮助下痊愈得很快,但是她身体的衰竭却颇有几分摧枯拉朽般无力回天的味道。
林夕看着镜子中二十多岁胸大腰细满身攻气的自己,捋着一把半白的头发,一时间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
要不是从别人的口中确认了自己只是昏睡了七天,林夕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冰封了半个世纪。
林夕苏醒之后从医护人员的口中得知自己脆弱的内脏被异能腐蚀了大半,不仅切掉了大半个胃,还做了三次更换器官的手术。醒来后更是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无法出重症观察室,以前相熟的人也纷纷前来探望重病中的她。秦向远基本把林夕这里当做了办公室,每天上班打卡,林霞则干脆搬到了她的隔壁,每天给她准备一些流质的食物。罗怀云也来过几次,反倒是叶青,可能是忙于基地中的诸多事务,除了苏醒的那天匆匆见过她一面之后,就不知所踪了。
“因为事出突然,为了保住你的命,我不得不这么做。”罗怀云看着逐渐衰竭的林夕,眼神歉然地道,“我很抱歉,林夕。”
林夕拿着罗怀云削好的苹果一口一口地啃着,微微垂着眼帘没有说话。如今,她伤口痊愈的速度是常人的十倍甚至数十倍,但是她身体的衰老速度也相当快,不过是几天的时间,她就从十七岁长成了二十几岁,这个成长的速度过快且无法挽回,就好像生命的进程被人快进了一样,估计再过不久,她就会步入壮年期、中年期,最后走向老年期,将漫长的百年缩减成短短的几个月。
“没什么,这又不是你的错。”林夕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眼神凉薄而又冷漠,“当场去死还是多活几天,这么简单的算数我也会做。”
林夕的语气并无责怪的意思,但是那字里行间的漫不经心与冷意依旧让罗怀云有些无法接受。她忍了又忍,微微抿起娇嫩的红唇,才勉强地露出一个笑,说道:“……我一直想见你一面,只是你姐姐总说你在忙……林夕,现在已经是末世了,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不愉快,我们都放下,好吗?”
“我知道你是怪我,怪我在背地里说你的坏话,散播谣言说你喜欢卢明华……我知道你明白我的目的是在离间你和姜彩,也知道你不喜欢我的小心机和小手段,但是……这么多年的情分了,我是真的没想过要害你,我们都放下,好吗?”
罗怀云语气里透着恳求,她有着一双很美的眼睛,清澈见底,水润剔透。当她用心凝视着一个人时,那双眼睛里的感情几乎要满溢而出,化作绕指之柔。她有着孩童稚子般白净灵秀的面容,即便是容易嫉妒的女生,面对着这张毫无侵略性的容颜,依旧不会心生不喜,毕竟她这样诚挚,这样温柔。
但是林夕知道,这都是表象,正是因为她们相处了太久,所以她比谁都清楚罗怀云这清透漂亮的皮囊底下藏着怎样的灵魂。
她深深地看了罗怀云一眼,半晌,她漠然地低头凝视着被啃掉了大半个的苹果,仿佛眼前的女孩还没有手里的果实来得讨人喜欢:“你如果早点坦诚,我也未必不会继续容忍,毕竟对我来说,你的一些小毛病也很可爱。我既然能接受姜彩的虚荣、自大,自然也能接受你的功利于心、不折手段。但是你手伸得太长,不满足于圈外的自由闲散,非要试图入侵我的领地,我虽然不愿意砍掉你毛茸茸的小爪子,但是我选择离开,又有什么错?”
罗怀云眼圈微微一红,像是受尽了委屈的孩子,语气里已经是藏不住的怨恨:“姜彩又丑、又蠢、不知上进还整天白日发梦,这种鼻涕虫一样的存在整天粘着你,你也从未露出过厌憎之意,却偏偏对我如此苛待!是,我是手太长,我不折手段,但是我不懂,姜彩那个蠢货会因为一个莫须有的谣言而相信你真的暗恋卢明华,毫不犹豫地跟你绝交,你、你却为了这么一个、东西!要跟我一拍两散!”
“姜彩是个冲动的性子,而她暗恋卢明华,爱情又会令她失去理智。”林夕打断她的怨言,认真地说道,“她会跟我绝交,我并不意外,因为她本就是这样幼稚、单纯、从不深思熟虑的性子。而我跟你绝交,不是因为姜彩,你不必将这份怨恨放到不相干的人身上。”
“有什么不满都冲着你来是吗?!”罗怀云撕掉了温软的表象,怒气冲冲仿佛一只被激怒的小兽,“你是非分明,恩怨分明,心里的那杆秤衡量这衡量那!唯独不将自己的感情放在天平的秤上!我当了你六年的朋友,我对你掏心掏肺,可我在你心中的分量,也不过就是一个姜彩!”
罗怀云哭了,她委屈而又难过,竭嘶底里到几乎想要不顾一切地嚎啕。正如林夕了解罗怀云,罗怀云也了解林夕,所以她很清楚也很明白,姜彩不过是林夕划断她们关系的一个导火线。归根究底,不过是因为她从来都没能走进林夕画好的那个圈子里,没能成为能让她偏颇的那个人罢了。
“你能为了基地这群不相干的人付出性命!你能为了一个想尽办法排挤你的姐姐苦心孤诣!你却唯独不能容忍我的小计谋用在你的身上!是,跟姜彩无关!跟卢明华无关!甚至跟你林夕也无关!不过是你觉得我这个‘朋友’逾距了,做了‘朋友’不该做的事情,让你感觉到危险了!你就决心永远将我划出你的范围之外!”罗怀云通红着眼,眼泪如断线的骊珠一样滚滚而落,她死死地攥着拳头摁在自己的膝盖上,胸腔剧烈地起伏。
“你面对着一群陌生人都能极尽温柔,唯独对我百般苛待!我又不求你回应什么,只是保持原状,不行吗?!”
面对着少女的控诉,林夕头疼坏了。
百合无限好,就是生不了!这个道理你怎么就不懂呢?!而且你口中说着不求回报,其实是打算温水煮林夕,你当我心里没点逼数吗?!
说句难听点的,就是因为你不求回报,我才会想要一刀两断!不然得有多渣啊!我把你当朋友你却说变质就变质,我再拖着你那都成什么人了?!
林夕绷住了面皮,没让自己在崩溃之下露出咆哮马的表情包,只是眼神淡淡地扫过罗怀云,无情地道:“我忍了你多久,你自己心里也有数。这么多年了,你不让任何人靠近我,不让我交新朋友,不让我跟别人有过多的接触。你做了什么,我都看在眼里,如果不是因为情分还在,我又何必忍让到现在?”
罗怀云哭声一噎,眼泪滚滚而落,心里却有些惊骇。
林夕也很郁闷,以前她还以为罗怀云是小姑娘家家的独占欲发作,类似“你只能跟我玩不能跟别人玩”这种幼稚的小情绪,所以对她的一些动作也多有忍让。但是谁知道对方越来越过分,性格越来越扭曲,居然还想谋杀姜彩,她这才发现这姑娘在沉默中变态了。
林夕其实心里清楚,罗怀云这个姑娘也不是个弯的,这些年来她也交过两三个男朋友,可见也不是什么天生的同性恋。罗怀云对她的感情一直很复杂,从一开始主动接近林夕,就带着很强的功利性,说是交朋友,不如说是把林夕当做了一个难关在攻略。以前的林夕是无所谓,但是眼看着对方开始在危险的边缘试探了,她实在受不了这gay gay的气氛,当然是有多远就跑多远了。
林夕身体不适,也不想拖泥带水地磨叽下去,只能挥了挥手,冷静地道:“四处传播我的谣言;离间我和其他的朋友;为了让我跟你一间学校而败坏我的风评,让老师捋了我举荐的名额;因为学生会的工作减少了陪你玩乐的时间,你就能一封举报信废了我的位置……你是觉得我对你的容忍还不够多?还是你觉得情分两字就能让你胡作非为?我看破不说破,给你留点颜面,你却反过来怨我不把你放进圈子里。”
林夕笑了笑,眼底是刻骨的冷静,唇角尽是漫不经心:“我从来没有将你赶出我的圈子,而是从一开始,你就没能进去。”
——她的容忍是一种观察,而不是无底线的接纳,在他人学会对她得寸进尺的时候,就已经进了她永远的黑名单。
“叩叩。”规整无比的敲门声响起,林夕深吸了一口气,也没有理会罗怀云,而是提高了声音喊道,“请进。”
门一开,露出了叶青那张清逸冰冷的俊脸,他漆黑深邃的眼眸在罗怀云身上淡淡地一略而过,视线便凝固在了林夕的身上:“身体好点了?”
看见了许久未见的叶青,林夕有些受宠若惊:“好多了,队长,今天忙完了?”
叶青“嗯”了一声,也没提自己忙了什么,他提着一个食盒走进病房,看也没看一眼哭得双眼红肿的罗怀云,而是将便当放在了床头柜上:“医生说,你可以开始吃一些适口的食物了。我给你熬了粥,你多少吃一些,你的胃被切了一部分,胃口会小很多,用量自己斟酌。”
林夕看着叶青军装笔挺,手上还戴着白色的手套,一身杀伐之气未敛,一看就是刚从前线下来的。看着这样如松如竹的男子极尽体贴地给她支起了小桌,盛出米粥,又将勺子塞进她仅剩的那只手里,顿时有些无措地笑了笑:“谢谢队长。”
叶青摇了摇头,容色淡淡,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目光移向仿佛受尽了委屈一般的罗怀云,开口说道:“她昏迷了七天,险死还生,刚醒没多久。”
林夕拿着粥勺的手微微一顿,心中忍不住叹息一声,她对叶青的能力有些了解,他的五感敏锐得吓人,只要他想,方圆百里的声音都能被他收入耳中,更何况罗怀云方才根本没想过要遮掩?想到这,心里不免有些淡淡,想要往上爬是这人的本能,但是在叶青面前做出这么一副姿态,又是何必呢?
她已决定不再包容她,自然不会继续被她当做踏脚石一样地踩。
她为了基地成了眼下这个残废的模样,就算她真的给罗怀云难堪了,难道叶青还会责怪她不成?
林夕放下粥勺,抬起头正想跟叶青解释自己不是因为情绪不好而无理取闹,却听叶青继续道:“她死里逃生,浑身难受,你不体谅她一身病痛,反倒怪她对你不够宽容?从你不顾她病痛这一点,你就没资格开这个口,现在,出去,不要扰人清静。”
林夕:“……”
突然,有点……小开心。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叶大佬:她昏迷了七天,刚刚死里逃生。
林小夕:坏了,大佬的意思是不是“她刚好没多久,有点任性你稍微忍忍”?不,不是这样的!我没有冷酷无情无理取闹!大佬你听我解释!
叶大佬:(冷酷无情无理取闹。jpg)所以你给我滚。
林小夕:……
…………
………………
(*/w\*)开、开心……!
第一百八十三章 末日救赎(二十一)
罗怀云失魂落魄地回了自己居住的宅邸,她的脑海里一时掠过林夕冷漠的面容,一会儿又掠过自己最后看见的场景,心中思绪纷扰,不得安宁。
她想到自己和林夕的初遇,那时候的林夕,就和现在一模一样,冷漠、沉静,像沉浸在无边夜色中兀自闪亮的辰星,不为他人的目光而忧扰,活得我行我素,自在无比。那时候的林夕,沉默寡言,不喜交际,她一直觉得自己的人缘很差劲,却不知道班上很多人因为她这份异于同龄人的稳重,想要接近她却又不得其法。她总是一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瞳孔深深地眺望窗外——那时候的孩子还不懂得什么是有故事的美,但是下意识地崇拜这样个性的女孩。
“想跟林夕做朋友啊。”刚刚转校的罗怀云听见有人懊丧而又不甘心地嘟囔着,似乎只要得到那个女孩一个清浅的笑靥,都能让他们开心很久很久。
毕竟,她是那样的特别。
罗怀云嫉妒,嫉妒却又忍不住扬起了微笑,因为她在林夕的身上看见的捷径,看见了让自己成为众人瞩目焦点的接近。只要她能成为林夕的朋友,她就能顺理成章地也成为班上“特别”的人,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能和林夕做朋友,一定是因为他们是同类人。
之后,罗怀云接近她,讨好她,做出小心翼翼委曲求全的姿态。让罗怀云感到意外的是,那个看似冷淡不好接触的女孩实际并没有别人说的那么不近人情,她只是慢热而不懂主动,但是却从不拒绝别人的靠近。
就像是黑夜里的一盏烛灯,不管你离开还是靠近,她都兀自明亮地站在原地,自得其乐,闲情逸趣。
而在相处的过程中,罗怀云终于知道,为什么孩子们会以成为林夕的朋友为荣了。因为这个女孩有着厚重的心墙,没有门,你不得其入,只能一遍遍地拿着钥匙叩着布满青苔的石墙,等着她从那鲜花着锦的院子里探出头来,给予你一个眼神,亦或是一朵鲜花——人们爱的不是这个人,而是这个人给予的独一无二。那会让你感觉到自己是特别的,你能那样鲜明的感觉到,她对你,跟对别人时,完全不一样。
习惯性评估得失的罗怀云,第一次因为这种对特别的渴望而忘记了自己原本的目标。
她一遍遍地叩着墙,贪婪而又不知足地试图从那人的身上汲取更多的不同,她想要享受对方给予的特殊待遇,也想知道她包容的底线在哪。她忘了自己想要成为人上人的愿望,毕竟成为一群愚者瞩目的焦点,又怎有成为林夕心中特别的那一个来得让人满足呢?她是这么想的,一时间迷失了自己,直到她被人堵在洗手间,兜头泼了满头满脸的水,听见那些人气急败坏的怒骂,警告她不要再靠近林夕时,她突然间就清醒了。
她糊涂了,在别人的眼里,她都还未成为“特别”的那一个,林夕又怎会将她当做同类人呢?
只能先往上爬。
她浑身湿哒哒地坐在洗手间地板上,低垂着头颅,眼神冷得几乎要滴出毒液来。
就在那时,一件带着余温的校服外套兜头罩了下来,驱散了她眼里的冷意。罗怀云抬起头,却只看见林夕那张略显淡漠的脸,她擦干了她脸上的水,牵着她的手离开了学校,买了一杯温热的奶茶塞进她的手里,一路牵着她的手回了家。
“以后上学放学,你都跟着我。”
围墙篱笆后,那个最特别的小姑娘从墙头上探出了脑袋,伸出手,递给了她一支娇艳欲滴的鲜花。
……
罗怀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林夕的心墙也曾经悄无声息地为她开了一扇门扉,她本来是能进去的,却偏偏错过了。
她想起自己离开重症病房时最后看见的景象,那个一身军装的男人脱下了雪白的手套,探了探林夕的额头。
他无名指上的银戒,光辉闪亮,刺得罗怀云眼睛生疼,几乎要忍不住当场失态了。
她知道林夕有一枚好看的银戒,款式简单,却像天边的星辰的一样璀璨。只要放在有光的地方,那枚戒指就会流转潋滟着星月的辉光,有着世界上最美的银芒。罗怀云之所以会记得这枚戒指,是因为她跟林夕感情最要好的阶段,曾经向林夕索要过这枚精致的银戒。那时候的她已经在林夕身上得到了许多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以林夕对她一贯的包容以及无言的宠溺,她也没想过林夕会拒绝。
但是林夕,偏偏拒绝了:“不行的,这是要留给我最爱的人的。”
她记得自己因为这个而和林夕怄气了好几天,因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也因为自己不是林夕心中“最爱”的。
她曾经一度认为,以林夕的慢热,只怕是永远也不会有“最爱的”人了。
而现在,林夕将戒指送出去了,不仅送了,那人还把戒指戴在了无名指上。
罗怀云瘫坐在地上,抬手捂脸,发出了似泣似笑的悲鸣。
“叮咚。”
有人摁响了门铃,罗怀云赶忙拭去了眼泪,浑浑噩噩地站起来就要去开门。但是知道门柄摁下后,她才猛然回过神来,眼下已是半夜,谁会在这个时间里上门叨扰?她双手施力想要把门关上,一道流水般的黑影却已经窜进了房内。
罗怀云想要尖叫示警,却被黑泥一样的影子堵住了口鼻。
罗怀云眼神惊惧,拼命挣扎,却只看见一个浑身赤…裸的婴儿在黑泥中缓缓展露身影。奶乎乎嫩生生的小娃娃不过三个拳头那么高,打一声嗝都冒着浓浓的奶香气,他抻着小胳膊伸着懒腰,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澄澈分明。明明是可爱得让人忍不住会心一笑的小奶娃,罗怀云却惊恐得仿佛看见了恶鬼一样。
“好重的戾气呀。”土豆一样圆头圆脑的小奶娃四处张望,在空气中嗅个不停,“虽然你很讨人厌,但是妈妈还得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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