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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当个地主[种田]-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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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开始做咸鸭蛋了。
昨天买回来的盐和烧酒都放在厨房里,丁岚进了厨房把盐和酒分别倒进了两个大碗里,幸好她昨天买的量不少,剩下的还不少。
重新把东西放进橱柜里,就端着碗进了主屋,放置在桌子上,这做咸鸭蛋的材料已经备齐了。
咸鸭蛋的做法还是很简单的,丁岚拿起鸭蛋先放进装着酒的碗里滚一滚,然后再放进盐里再滚一滚,让盐均匀地裹在鸭蛋的壳上。然后把裹上盐的鸭蛋小心地铺在坛子里,只要再等20天就可以拿出来吃了。
如果喜欢更咸一点的鸭蛋,就让鸭蛋多在坛子里待几天,这样盐分会更进去一点。
丁岚的手法麻利,把已经晾干的鸭蛋一个个按照同样的步骤裹上盐后,整齐地码放在坛子里。
丁岚手里的这个坛子容量并不大,也就装了四十几个鸭蛋,这坛子就装满了。
丁岚用布把坛子的出口封好,这个鸭蛋是要放置在阴凉通风处的,丁岚把这个坛子小心地搬到墙角处,担心坛口不牢靠,丁岚又找了一个重重的木板压在上面。
她买回来大一点的坛子直到现在还没晾干,丁岚等不及了,回房间找了一块干净的布,直接动手开始把坛子擦干。
坛子擦到一点水分都没有后,就开始着手擦鸭蛋了。
也是因为今天是个下雨天,不然直接放在太阳下晒一晒就完事了。而且据说这鸭蛋稍微沐浴下阳光,可以让咸鸭蛋的蛋黄更容易出油。
丁岚手脚麻利地擦了几十个鸭蛋后,就继续拿起鸭蛋在烧酒和盐里滚。她的动作非常快,很快这个大坛子也满了。
丁岚把正蹲在外面的丁景叫了进来,两人一起把这个缸给搬到角落,靠墙放着,把缸口封闭好,上面压着重物。
直到用完了一整碗的盐,丁岚才开始坐下歇一歇。
丁景洗鸭蛋也是洗得头晕眼花,还不小心磕坏了几个鸭蛋,心虚地瞄了一眼丁岚。
丁岚瞧见了倒是并不苛责他,毕竟这鸭蛋也确实不好洗,手上一用力就会把蛋壳弄破了。
休息一会后,丁岚拿着装盐的碗进了厨房,把盐再补充一下。
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早上也就吃了一点点心,顺便把饭给蒸了吧!
把米淘洗后放进锅里,把灶上的火点上,放了两根耐烧的柴后,暂时就不用管它了,只要过一会记得再来厨房添下柴就行了。
拿着装满盐的碗回了主屋,继续拿着毛巾吸鸭蛋的水分。
这擦鸭蛋看着轻松,其实特别耗费心神,手一重这鸭蛋就毁了,还得时刻着注意轻拿轻放。
过了半饷,心神俱惫的丁岚朝院子外面喊了一声:“小景,你进来吧。”
丁景听到大姐的声音,身体吓得一抖,如今他可是十分惧怕丁岚喊他名字,只要一叫他,就代表自己现在又有活要干了。
尽管心里不乐意,但身体还是老老实实地进了主屋。
果然大姐给了他一块布,让他把自己搬进来的鸭蛋都通通地擦干净,丁景看着今天自己洗了一上午的鸭蛋只想哭,还不如上山挖红薯呢。
丁景坐在小板凳上,拿着布小心地擦鸭蛋,偷偷地瞄着大姐的动作,拿着鸭蛋在两个碗里滚?好奇地问道:“大姐,你这是在做什么?”
丁岚薄唇紧抿:“我这还不是为了你呀!才找了个土方子做腌鸭蛋,好拿去镇上换钱,明年才能给你娶一个漂亮媳妇。”
丁景脸红道:“我明年才13岁,这是不是……有点太早了。”
“我得先给你把媳妇娶了,我才能安心嫁人,咱们家也就只剩下我们三姐弟了,不把你的大事解决,我可没办法向咱们的爹娘交代。”丁岚开始胡诌。
丁景想起大姐现在已经16岁,别的女孩子这个年龄早就已经嫁人了,结果因为自己的事,大姐的终身大事才耽误下来。
“大姐你放心,如果以后你被人欺负了,我一定帮你教训他。”丁景这话说得倒是有几分孩子气。
丁岚听到丁景的这句话倒是被逗笑了:“算你有良心。”
屋里的气氛难得地轻快起来,两姐弟坐在屋子里,一个擦鸭蛋,一个做咸鸭蛋,乍一看还真有几分的姐弟情谊。
过了一会,丁岚估摸着厨房里的柴应该快烧完了,放下手里的活,起身去了厨房。
把灶里的柴火往里面推了推,又加了几根柴,火势立马旺了起来。
打开锅盖看了一眼正在蒸的饭,用筷子戳了戳,应该熟了,把蒸好的饭端了出来。
丁岚也不想再花心思做饭了,为了省事决定随便做个炒饭吃吧。
做炒饭一般都是用隔天的剩饭,不过在这里是不可能会有剩饭的。首先就是丁景,每天干了重活回来,体力消耗巨大,吃起饭来狼吞虎咽的。再加上丁巧,这个大胃王也是不遑多让,无论丁岚做多少,家里每天都不会剩下任何饭菜的。
丁岚去院子外面摘了几根葱,然后把家里剩下的一些蔬菜都洗干净,切成合适的大小。
锅里放了大大的一勺猪油,下葱段爆香,然后把切好的蔬菜一股脑地全下下去,倒了一点酱油继续翻炒。
最后把米饭下锅,在锅里炒匀,加了适量的盐,这炒饭就做好了。
丁岚做菜舍得放油,每一粒米饭上都沾满了油光,让人食指大动。
在现代时,可能会有人嫌弃这炒饭太油了,不过在这里,完全没有这个顾虑,毕竟普通人家炒菜都是只用一滴油的,像丁岚这样的做法,只有殷实的家庭才敢这么炒菜。
饭炒好了,丁岚朝外面喊了一声“开饭了。”
丁景和丁巧听到大姐的声音,立马放下手上的活计,小跑着到了厨房。
平常他们吃饭都是在主屋的桌子上吃的,如今主屋里的空间全部被鸭蛋和坛子占据,所以姐弟三人直接端着碗站在厨房里吃,吃完一碗后直接从锅里装。
姐弟3人也是饿得急了,也不说话只专注于碗里色香味俱全的炒饭,丁岚心里也是备有成就感,看来自己的厨艺还是非常能打的!
吃完饭后,大家继续自己的工作。这雨终于渐渐的小了下来,丁岚回主屋继续做咸鸭蛋,丁景则跟着丁岚继续擦鸭蛋。
把鸭蛋都擦完后,又到院子里继续把还没来得洗的鸭蛋洗干净。这一下午就这样过去了,直到天色渐黑,大家这才歇下手里的活,剩下的明天再干,趁着还有点亮光,赶紧把晚饭做了。
各自都累了一天了,也就丁巧还有点精神,丁岚和丁景都只想吃口现成饭。
丁岚打起精神,安排大家一起动手,丁景切菜,丁巧烧火,自己炒菜,三个人一起做,这晚饭很快就能做出来了。。
丁岚为了省事,又是炒了个大杂烩,不过为了犒劳下辛勤工作的大家,特意给每人都煎了个鸡蛋。
晚饭后,各自洗漱一下后,各回各的屋子准备入睡。
如今这主屋里摆满了鸭蛋和坛子,丁景小心翼翼地爬上了床,迎着月光端详自己的手。原本是用来拿笔的一双手,如今被水泡得脱了皮,丁景心里也是百感交集。
不过想到大姐的那句:我们现在一时辛苦,是为了以后能过上更好的日子。丁景咬了咬牙,大姐对自己这么好,自己可不能再拖后腿了。
一身疲惫的丁景躺在床上没多久,就立马昏睡过去了。
丁岚睡觉前,外面还在下飘雨,也不知道明天究竟能不能放晴。
第二天醒来时,这雨依旧没停,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
丁岚仿佛已经料想到了一样,并没有多大的失落。俗话说得好,这好事多磨。
把丁景叫起来后,丁岚在灶上煮了点红薯当早餐,吃完早餐后,丁岚继续回主屋做咸鸭蛋。
昨天洗干净的鸭蛋今天已经全部晾干了,丁岚动作熟练地把鸭蛋一个个腌制好收拾进坛子里。
丁景则是继续坐在水缸旁洗鸭蛋,过了一会后,院子里又陆陆续续地来了一些拿着鸭蛋过来换钱的村民,丁岚以同样的价格继续收鸭蛋。
丁景看着原本已经洗得所剩无几的鸭蛋,又渐渐地多了起来,欲哭无泪地继续干活。
丁岚估摸着这可能是最后一批了,家里有存货的应该都拿到她这来换银子了,之后的鸭蛋就是看鸭子每日的产量了。
到了中午,这天气终于晴朗了起来。难得的好天气,丁岚指挥丁景把洗好的鸭蛋都放在院子外面,晒会太阳。
下午的时候刘大伯赶着驴车回来了,只见后面的板车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坛子。
丁岚招呼丁景把坛子都给搬进院子里,酒则全部搬进主屋,自己带着银子去刘大婶家结账。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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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昨日丁岚不好意思让刘大伯给她垫付,自己带了银子想先把钱给了。结果刘大伯死活不要,说自己先垫付就好,等回来后再一起算账。
刘大伯把板车给卸下来,搬进院子里,驴被刘大婶牵去喂食了,丁岚拿着银子跟刘大伯一起算账。
这一趟一共买了6个及腰高的坛子,再加上4斗烧酒,算起来花了一两多银子。
丁岚在这个基础上又加了20文钱,这就当做是刘大伯的辛苦费。
银子结算完毕后,丁岚就回了自己家,丁景已经十分有眼色地蹲在水缸边开始刷洗坛子了,丁岚满意地点头。
下午的时候,艳阳高照,感觉明天应该会是个好天气。
进山的行程就得提上前了,家里的事情可以暂时放一放,丁岚打算趁着今天晚上先把目前的这一批鸭蛋全部弄完。
丁景把所有的坛子清洗干净后,过来帮大姐打下手。
被太阳晒过的鸭蛋腌制好后都统一装进了容量最大的坛子里,丁岚还特意标了几个记号。
姐弟俩一个腌制,一个装坛,弄起来就很快了。
天色越来越黑了,丁岚挑着油灯,继续把这一批鸭蛋全部腌制完。
丁巧把衣服缝制好后,也过来帮忙。
直到把最后一个坛子都封好口后,3人才堪堪松了一口气。
丁岚起身准备做晚饭,今天也是累得惨了,大家凑合着吃了晚饭,丁岚回了房间,强打起精神把准备的谢礼都全部归置在背篓里,明天早上背上背篓就能走了。
翌日,丁岚被拍门声吵醒。
原来这两天丁岚的身体也是累到了极限,早上直接睡死过去了,要不是丁守信没在村口看见丁岚的身影,当机立断地过来敲门,不然丁岚这次又得错过上山的机会了。
丁岚应了一声后,火速打理了自己的仪容,背上昨日准备的背篓,开了院门和丁守信会合后一起向山上走去。
丁岚背篓的最上面是一坛子新做好的咸鸭蛋,虽然目前还不能吃,但好歹也算是自己的心意,而且只要再等个二十几天,这味道绝对杠杠的!
丁守信把这坛最重的咸鸭蛋放进自己的背篓里,给丁岚减轻重量。
如今丁岚再次走这条山路,心里也是百感交集。
连续下了两天雨,山上的小路一脚踏上去还是有点滑。在后山的交界处,和其他村的村民一起会和后,一起往深山走去。
和往常一样,大家到了老槐树就地分开,尽管相隔两天,但丁岚依旧记得那座小木屋的位置。
丁岚原本不想再耽误丁守信的时间了,上次自己意外走失,导致他也没有找到多少药材,自己今天要是再耽误他一天时间可就说不过去了。
丁守信倒是不在意,笑着说:“我把你送到那里吧,你这坛子着实重,再加上你身上的伤也没好,我送你过去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而且我一边送你过去,还能顺便在路上找些药材。”
丁岚这才点头答应,这丁守信和他娘一样,也是个热心的。盛情难却,再加上上次在林子里的惊险体验,她也是有几分后怕的。
和丁守信一起朝记忆深处的小木屋里走,丁守信时不时会停下脚步采药。丁岚也在一旁小心地帮忙,小木屋离老槐树的距离不近,两人走走停停了45分钟,才终于见到了小木屋的踪影。
丁岚加快脚步小跑着过去,一把铜锁从外面把门给锁上了,很明显,屋子的主人并不在家。
丁岚放下背篓,坐在门口的石头上,朝着跟过来的丁守信说道:“看来我那恩人并不在家。”
丁守信把背篓里的坛子搬到门口,扭头问道:“那你是在这里等你那恩人,还是把东西先放在这里。”
丁岚看了看自己辛苦背上山的谢礼:“既然是为了感谢,还是当面表示谢意更好。”她对那薛川可是有不可言说的想法,怎么能一面都没见上就走了!
扭头朝着丁守信说道:“别耽误你干活了,你先去林子里采药吧,我一个人在这等着就行。”
丁守信点头答应,毕竟他这来山上一趟就是为了采点药材换银子,和丁岚约好什么时间过来接她,就背着背篓往林子里走了。
待丁守信走后,丁岚百无聊赖地坐在石板上,幸好这里背靠着一颗大树,郁郁葱葱的树叶帮她隔绝了毒辣的阳光,丁岚只得耐心地坐在原地等着。
直到快要到正午的时候,恩公的身影还没有出现,丁岚这才开始着急起来。眼看和丁守信约好的时间就要到了,自己也得下山了,这次要见不到薛川,她下次上山还不知道要多久呢。
丁岚焦急地往林子里看,千盼万盼地终于看见薛川的身影了,肩上正扛着一只还冒着血的鹿回来了。
丁岚连忙小跑着凑到薛川的面前,兴奋地和他打招呼:“恩人,我终于等到你了。”
薛川看着言笑晏晏的丁岚,一愣。
丁岚朝薛川拱手道:“恩公,上次多谢你的救命之恩,我这次备了一些谢礼,特来感谢。”
薛川听了这话,如往常般惜字如金:“不用了。”
丁岚急忙表示:“这些都是家里人亲手做的,不值什么钱。”
听到丁岚急切的语气,薛川倒是没有再拒绝了。把扛回来的鹿扔到厨房门口,就开了小木屋的门。
丁岚亦步亦趋地跟在薛川的身后,看到薛川开了门,连忙抱起那一坛子的咸鸭蛋也跟着薛川的脚步进了屋。
薛川倒是也没赶人,丁岚有点不好意思道:“原本前日就要来了,没想到突降大雨,这才耽搁了。”
把那一坛子的鸭蛋放在屋子里的角落里,解释道:“这是我自己做的咸鸭蛋,在等二十几日就能吃了,你吃的时候先放在水里煮一下,味道特别好。”说着又去门口把那一背篓的谢礼也搬了进来。
丁岚把那两套衣裳拿了出来:“对了,这是我家里人为你做的衣裳,还有这些,这是酱菜,还有一些吃食,也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
薛川在山里生活了很多年,也在山中救了许多人,被救的人都说以后要来报答他,甚至还有人表示要把女儿嫁给他,之后却再也没有消息了。
这还是头一次真有人背着一背篓的东西进山特意来感谢他,看着丁岚絮絮叨叨地介绍自己带过来的东西,倒是也没拒绝对方的好意。
待丁岚把所有的东西都拿出来后,屋里唯一的一张桌子上已经被铺满了。
薛川一双沉静的眸子也有了三分暖意,开口道:“多谢。”
丁岚听到薛川的这句话,倒是红了脸,支支吾吾道:“要道谢的应该是我才对吧!”
突如其来的害羞,让气氛难得的微妙起来。
丁岚把桌子上的东西稍稍整理一下,待脸上的热意消退后,丁岚还想再跟他说点什么,丁守信的喊声就从外面传了进来了。
这个电灯泡……
丁岚回应了丁守信一声后,把空了的背篓背上,正打算向薛川告辞。
薛川打断道:“你等我下。”话毕就出了小木屋。
丁岚好奇地跟在薛川的身后到了院子,就看见薛川正在用菜刀分解刚拖回来的猎物,手起刀落,一个鹿腿就干脆利落地切了下来。
薛川提着那只鹿腿过来,定在她的面前,丁岚甚至能闻到他手上的血腥味。
丁岚以为薛川可能是要跟她再说点什么,背篓一重,薛川就径直回了小木屋。
丁岚这才意识到,刚刚薛川是把那只鹿腿放进她的背篓里了,丁岚看透了薛川的本质,暗自好笑:这哪是什么沉默寡言,压根就是腼腆嘛!
丁守信站在远处并没有过来打扰,丁岚示意他再等一下,就又回身进了小木屋。笑盈盈地直视薛川的双眼:“谢谢你的鹿腿,下次我再来这里找你。”
薛川看着她的笑容,无意识地点了点头。
看到薛川点头了,丁岚的笑容就更大了,朝他挥了挥手就走了。
屋子里的薛川被她的笑容搞得耳根一红,看着屋里都是丁岚带过来的东西,突如其来地觉得有点心烦意乱。
起身朝门外走去,还能隐约看见丁岚的一点点背影,再过一会,这背影才消失在视线里。
屋子里的絮絮叨叨的声音消失后,头一次觉得这住了10年的小木屋,有点太过安静了。
丁岚心情愉悦地和丁守信一起向老槐树走去,看了一眼丁守信沉甸甸的背篓,调侃道:“看来今天的收获不错呀!”
“是呀,我就绕着那个小木屋旁边走走,没想到那附近有这么多的草药。”丁守信爽朗地笑道。
丁岚略略扬眉:“看来那还是个风水宝地!”如今丁岚无论是看那人,还是看那小木屋,哪里都觉得好。
说到这,丁守信倒是想起了一件事:“前两天上山,我找到我之前抓野鸡的地方了,但那里压根就没有找到我拔的那种植物。”
丁岚神色收敛,不太死心地问道:“能带我过去再找找吗?”
丁守信点头道:“就在这里没多远,我现在就带你过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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