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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一晌贪欢-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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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来不及他细细品味那份恍然,衣袖忽然被人拉了拉,他低头茶色的眸子与那双狭长的丹凤眼相交,黑色的瞳孔映照出他的模样,她指了指桌子上的散发着香味的糕点,“十一,这是给十三的吗?十三能吃吗?”
丹凤眼氤氲着淡淡的雾气,仿佛他胆敢否认下一秒就会酝酿成实质。容夙好笑地敲了敲她的头,“嗯,是给十三的”
听到他说是给自己做的清欢高兴地眯起了眼眸,像个得逞的小狐狸似的,伸手拿起一块儿糕点放进嘴巴里,又拿了一块儿趁容夙不注意放进他的嘴巴里,她眨巴着眼看他,“是不是很好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自己做的糕点,眼巴巴地等人夸奖。
容夙慢条斯理地吃着糕点,甜香味在口腔中融化,好像能甜到骨子里,幸福到四肢百骸每一个细胞,给他一种家的感觉。家?一瞬间容夙咀嚼的动作的停住,眼神恍然,他爱吃甜食是因为渴望家的温暖,有亲人陪伴的幸福感。
迷茫的茶色眼眸看向正等待他评价的人,他笑了笑,眼中的雾气散去,“嗯,很好吃,爷做的糕点能不好吃吗”
果不其然,闻言清欢撇了撇嘴,一副你自恋到无药可救,拿你没办法的表情,愉悦了容夙恍惚的心情,口中甜腻的糕点愈发香甜,一刹那他觉得如果可以永远这样真的很不错。
“诺,送给十一的”清欢想起什么,像变戏法似的手中忽然出现一束野花,黄黄绿绿的煞是好看,不仅这样她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一个花环戴在容夙脑袋上。黄色的花,乌黑的发,茶色的眼眸,那张平凡的面容衬得明亮了几分。
对上清欢那双亮晶晶的丹凤眼,容夙欲想拿掉花环的动作顿了顿,他勾了勾薄唇,“爷戴着好看吗?”极美的茶色双眸眉波流转间很是勾人,仿佛有细碎的光芒在流动。
清欢呆呆地看着他,“好看”
“快把你嘴角的口水擦一擦,爷知道自己生得好看”容夙接过她手中的花束,瞟了她嘴角一眼。清欢极听他的话,伸手去擦,哪有什么口水,明晃晃地她又被耍了,她是失忆不是智商低下,清欢恼羞成怒地瞪他。
容夙心情很好地凑近闻了闻手中的花束,瞥到花朵中间的一朵红色的花,他的脸黑了黑,拉着她的手腕细细打量,不出所料看到手心的擦痕,“你又去悬崖边采花啦?”红色的花生长在崖壁,而清欢一身的武功早已全部丧失,难怪容夙会生气了。
阴沉着脸的容夙很吓人,清欢被吓得一愣,那张冷艳的脸变得可怜兮兮的,做出与面相不符的表情看起来颇为滑稽,看在容夙眼里,他的面容自然而然地放柔了,气势内敛。
“下不为例”容夙瞧到清欢松了一口气,茶色的眼眸眯起满是威胁,“再有下次你别想吃饭了”
虽说行为很幼稚但架不住它管用,容夙的厨艺是越来越好了,连雕根胡萝卜都能以假乱真,让兔子吃上瘾,更不用说清欢了,她撇撇嘴不情愿地答应了。
“不会有下次了”
知道认错就是乖宝宝,容夙揉了揉她柔软的发,道了一句“乖”,拿出一根容夙牌胡萝卜奖励清欢的听话。
这能吃吗?!容夙是在把你当兔子养啊!
当然要吃了,清欢凑上去像个兔子似的闻了闻味道,很欢快地嘎嘣嘎嘣啃起来了。
容夙拍了拍清欢的头,从柜子里拿出药箱帮她的手心上好药。
夜里两人和衣而卧,已经不止一次这样做了,毒素侵体的清欢畏寒,自从那夜之后夜夜如此,容夙已经习惯了。
搂着怀中的人,温热的呼吸喷洒在胸膛,容夙睁着眸子,半响他似是下了某种决定,“十三,你想不想看爷的脸”
处在睡梦中的清欢听到他说话下意识应了一句,“嗯……”一听就是睡意极浓。
第二天,清欢初睁眼,目光正对上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她下意识屏住呼吸,心脏窒了窒。一定是她睁眼的方式不对,清欢愣了几秒闭上了眼睛。
耳边传来容夙低沉的笑声,他的胸膛微微起伏,离的近些可以听到胸腔里的心脏在有力地跳动,过了一会儿笑声戛然而止,耳边响起他一贯欠扁的声音,“你不是在做梦,你看得没错,爷就是这么英俊”
睫毛颤了颤,清欢睁开了眼睛,面前依旧是那张脸,她形容不出来的美丽,十一爷的美模糊了性别,的确如坊间所说十一爷容夙担当得了天下第一美男子的称号,她见过那么多男子,第一次言语如此匮乏,等等,她见过很多男人?清欢皱了皱眉,望着容夙的目光有些出神。
容夙只认为她是痴迷了,他对自己相貌很有信心。昨夜容夙突然想起他做的梦十三好像嫁给了另一个男人,这让一向无往不利的十一爷被刺激到了,天一亮洗干净脸上的易容,不自信怕被抛弃的十一爷开始以容貌勾搭清欢。
“乖,你再睡会儿”大手揉了揉她额前的发,容夙起床留下清欢望着他的背影独自发呆。
江湖上和各个国家一瞬间沸腾了,‘十一爷要结婚’这可是个大消息,人人猜测新娘子会是谁,会是哪家千金哪国公主,结婚场地会在哪个国家,容夙放出这个消息不声不响地在小木屋结婚了。
清欢一醒来被眼前红色的锦绸晃花了眼,她回过神就被容夙放大的一张俊脸占据了视线,额头相抵,鼻间相贴,呼吸交缠,视线相交,他声音温柔似水,好听到能让人耳朵怀孕,茶色眸子定定地注视着她,“十三嫁给爷好不好”
清欢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像一条搁浅的鱼,所有呼吸的权利全都掌控在离她极近的男子身上,她屏住呼吸,好久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干涩嘶哑,“好、好”她听到自己回答道。
接着她稀里糊涂地换上了嫁衣,晕晕乎乎地牵着容夙的手拜堂,等她回神人已经入了洞房。
脑海中不断在回响拜堂时他在她耳边低喃的那句话,“十三,我带你游历山川可好?”
一切美好的像一场梦。
属于他的沉稳的脚步声响起,视线所及一双银色滚边的靴子靠近,自然而然地他挑起绣着鸳鸯戏水的喜帕,端起两杯酒,两人手臂交缠,面容相贴,须臾他凑近,略带酒气的灼热呼吸烧红了她绯红的面容,耳边他温语轻喃。
“此生定不负卿”
作者有话要说:
呃~~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本来作者君是准备把清欢写成女汉子的,但是没办法作者君抽着抽着就写崩了。
家里老是停电,明天就要开学了,作者君真是抓心挠肺地难受。
感谢一直追这篇文的小天使,只能说你们对凉凉真是真爱呀。本来作者君只是写着玩玩,想写出自己脑海中的故事,但是我自认为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卡文时期曾几度想弃文,但是一看到美人们的留言、收藏我就收起了这种心思。
凉凉知道文笔不是太好,我这个人吧还喜欢抽风,写甜文无能,与人相处无能,最后谢谢一直陪伴凉诗的小天使们,作者君这个人有始有终是不会弃坑的。
男生向刑侦悬疑文
第87章 养个死神做宠物(一)
甫一回到空间,清欢虚脱地躺在软榻上,整个人好像去掉半条命,偏偏头就看到炸毛的系统,蓝色的猫眼里全是愤怒的火焰。
接着听到他毫不留情的话语,猫爪指着她怒不可竭,“宿主你如果再投机取巧,你会灰飞烟灭的知道不知道?!”
作为一个专注于坑自家宿主的系统,他给宿主拖后腿还来不及,系统还是第一次这么憋屈地帮宿主。
清欢在任务世界帮容夙解了毒,长年积累的胎毒转移到她身上,那毒素不可小觑,毒血流进血管的一瞬间,她发现这毒素厉害到可以腐蚀灵魂。她以为自身抗毒应该可以承受,却没想到这毒这么霸道,若不是系统第一次给她开了金手指,她可不是像老年痴呆般时不时失忆这么简单了。
知道自己理亏,清欢无法只能尽量平静道:“系统君应该知道若不是提前把林久久送走,重生的十一爷会有多痴狂,我攻略成功的可能性几乎是零”
十一爷重生了——这也是她快速离开那个世界的原因。好在她早有先见之明把林久久送回她原来的世界,等十一爷去找的时候发现一切与他经历的大有不同,再加上他身边的清欢自己又是个变数,他回过神,对自己的记忆不确定了。
自然而然的清欢不用为自身性格的改变做出解释,又以自身为饵帮他解了毒,十一爷心存一份愧疚留在了她身边。至于能不能日久生情她不知道,反正两人已经结婚了。系统能把她带回空间想必事情已经解决,说明她做得没错,任务已经完成。
系统在光滑可鉴的书桌上踱着步子,心中的怒火渐渐平息,“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件事,宿主擅自改变寄体性格,就不怕被人发现继而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形体稍稍恢复,清欢坐直身体与系统幻化的黑猫平视,听之她不屑地笑了笑,唯恐事情闹得不大,“系统君,我能和寄体融合的完美无缺,没有丁点儿不良反应,你说我们之间应该存在某种联系吧”
她黑如子夜的眼眸盯着他,漆黑的瞳孔没有一点儿亮光,系统激荡的心绪反倒平静了。他懒懒窝在桌子上,语气平静好似只是在淡淡陈述事实,抛出的话却在清欢心中翻起滔天骇浪,“老实告诉你吧,那些人都是你的前世,至于为什么每一次轮回你都会不得好死这个我就不能告诉你了”
他懒洋洋地瞟清欢一眼,见她平静的面容扭曲的让他心生满意,舔了舔前肢接着道:“既然宿主发现了,那么以后宿主任务难度加大,隐藏剧情宿主自己去挖掘”
被系统挑起的心绪逐渐回归平静,交叠着腿,清欢双手环胸开始讨价还价,“可以,我要用自己的性格”反正情况再坏也坏不到哪里,但是让她用别人的性格她搞不好就会崩坏人设。
“你确定?”系统瞪大猫眼表示很怀疑,要知道宿主的性格很恶劣,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真的能完成任务?
见清欢点头,系统耸耸肩表示很随意,“你随便,丑话说到前头,我是不会帮你的,因性格改变产生的问题自己解决,不过我很怀疑你的自身魅力”他已经能预见任务失败宿主的下场了。
“你等着瞧”清欢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完成任务,不过人生在世最主要的就是体验人生乐趣,虽说她现在是只鬼,但也非常追求精神层面的东西,她无惧无畏她有任性的资本。
“好吧,我拭目以待”系统君站起身,摇了摇尾巴,只见白光一闪清欢消失在他面前。系统扭了扭身子,用屁股对着她刚才的方向,显然对此不抱任何希望。
…………
随着科技的发达,无神论者逐渐增多,科技为人们打开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人们对神的信仰渐渐消失,神庙不再像古代那样鼎盛。随着神庙的拆迁,香火的稀少,缺少了信仰,在无人可知的角落,神族一个个开始消失……
匆玖就是一位即将消失的神灵。
热闹的步行街。
人来人往的街道花圃旁,梧桐树下窝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大灰狗,它蔫蔫地趴在前肢上,看着过往的行人在自己面前走来走去,眼睛因饥饿变得无神。
这年头小狗还好说,大型犬长得如此之丑,还是个公狗,流浪到路边是没有人捡回家的,不是沦落到狗肉馆,就是被流浪汉乱棍打死。
它饥肠辘辘地呜咽着,不知在等待着什么,直到面前停了一双白色帆布鞋,视线向上,女孩梳着马尾,面容映着光看不清真切,身材修长,上身白色T恤,下身牛仔短裤,露出两条白嫩嫩的腿。
女孩扫它一眼,蹲下身捡起一片梧桐叶,把一根剥好的火腿肠放在它面前。
视线所及是她姣好的面容,面无表情的神色,看起来颇不好相处。
大灰狗呜咽了一声,愣愣地看着女孩,见她起身要走,不顾面前的火腿肠迫切地对她“嗷呜”一声。
女孩,也就是清欢,她刚转过身,听到这一声,觉得好笑,明明是只大灰狗还要学狼叫。
她停住步伐,转身定定地看着起身对她摇尾巴的大灰狗,点了点红唇,“唔,你要跟我回家?”
大灰狗巴巴地抬头望着她,尾巴摇得更为欢快了。清欢眯了眯眼,“可是我家不需要废物呢”她看了地上的大型犬一眼,“你会看家吗?”
回答她的是一声,“汪”
“你会捉老鼠吗?”
回应她的是星星眼,“喵~”尾音还带着撒娇意味。
清欢无奈点头,“好吧,跟上”她在前面走着,丝毫不管身后的大灰狗能不能跟上。
大灰狗一口吞下了地上的火腿肠,觉着身上有些力气了,迅速跟上清欢,在她身后亦步亦趋。
原身的名字叫安如是,父亲和母亲皆是科学家,常年不在家,诺大的公寓只有原主一个人住。
没走几条街就来到原身所住的小区,她家在三楼,三室一厅。清欢带大灰狗坐上电梯,打开门让它进去,这条狗很通人性,不叫不闹令清欢很满意,觉得养着也不错。
进门之后看到地上被大灰狗踩出来的黑乎乎的印子,一瞬间她又暴躁了。
清欢二话不说,打开浴室的门,“进去”
大灰狗见她脸色不是太好,偷瞄了一眼她的神色,确定自己不会被丢弃老老实实听话进去了,殊不知清欢对它只有嫌弃,这对于一个有着轻微洁癖和强迫症的妹纸来说,家里有灰尘绝逼不能忍。
看它还算听话,清欢找出一双橡胶手套扭开花洒,蹲下身对它进行清洗工作,挤了些沐浴露又打上香喷喷的肥皂,确认它身上没有一只跳骚和细菌后清欢才满意。
动物虽然怕水,大灰狗又不是真正的动物,全程它只能忍着,顶着满身的泡泡任清欢在它身上动作。
清洗完它全身的泡泡,连它的爪子清欢都没有放过,灰尘洗去露出它白净净的身躯,大灰狗……不,大白狗看着像只萨摩耶,高贵优雅,又像狐狸般可爱。
清欢满意极了,带它到客厅,拿出吹风机吹着它蓬松可爱的毛发,碰触到它蓬松如狐狸般的尾巴,大白狗摇了摇尾巴,偏头看向清欢。
尾巴是它的敏感点,清欢看它水汪汪的眼睛,心想不愧是有微笑天使之称的狗狗,她手中一点儿也不温柔,一把拽过它的尾巴,“别动,一会儿就好”
吹完之后,摸着它蓬松滑溜溜的尾巴,清欢有些爱不释手。相信没有哪个女性能拒绝世界上有着蓬松可爱的软毛又软萌可爱的动物。
大白狗见清欢一直触碰它的尾巴,脸庞慢慢变红,要不是有白色的绒毛遮着,一定绯红一片了。它偏头灵动的双眸注视着清欢,乖巧地任她蹂|躏自己的尾巴。
直到清欢听到一声“咕噜噜”响才放过它的尾巴,瞟了它白色的毛皮遮盖的肚皮一眼,她起身打开冰箱,冰箱里没有食物,当然除了她爱吃的零食以及几个鸡蛋。
想了想清欢从厨房拿出一个盘子,认命般的拿出几根火腿肠剥开放在盘子里,又拿了她爱吃的面包放进盘子里,一并放在大白狗面前,反正别想她为它做饭,作为一个厨房无能星人,她只会煮开水。
看着吃的香甜的大白狗,清欢坐在沙发上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失策,要知道会领养这只,应该早点订外卖。原身不喜欢做饭,正好她也不会做,只能以零食外卖充饥,饿的很了出去下馆子。
大白狗三口两口就吃完了盘子里的食物,等到久不进食的胃有了饱腹感,它满足地打了个嗝,随着它的一声“呃~”,身形有了变化。
清欢再看大白狗它已经变成了一个赤身裸体的男性,□□的男子呆愣地坐在地板上,宽肩窄腰,精壮的身躯,结实的八块腹肌,完美的人鱼线,以及……啊呸,修长的腿,久不见太阳有些病态般苍白的皮肤,微抿着的薄厚适中的红唇,英挺的鼻梁,眼睛是如太阳般灿烂耀眼的金色,眉间带着古老的金色印记,银色的长发随着他侧坐着的动作披散在胸前,逶迤在木地板上。
清欢眨巴眨巴眼睛,嗯……遇到这种情况她是该大喊一句流氓,还是上去踹几脚比较有被吓到的感觉,她摸了摸下巴,觉得这两种反应都不符合她的性格。
“那个,你是人是狗?”想了想还是这个问题比较重要。
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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