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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觉得我夫君会当个凤凰男-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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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是已经很习惯古代的好空气,高小诺还是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置身在这样的环境中真的是一种享受,平时在城里生活的时候还没太多的感觉,这突然之见到了山边上这种感觉真的是格外清晰。
  冯氏到了,正好瞅见高小诺深呼吸时候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再次感叹这果然是个小孩子。
  冯氏从车上下来,高小诺忍不住眼前一亮,夸奖道:“花婶的这身衣服当真是好看的很,潘叔真的是好福气。”
  冯氏这样的女子,高小诺实在是想不出来有什麽人会不喜欢。
  她本人才情出众又知书达理,人长得好看,针线又好。这要是在现代,妥妥是个女神级的人物。
  从前高小诺见冯氏,她偏爱那些柔美宽大的衣服,十分显她温柔的气质,可是今日这身衣服就跟平时不一样。
  虽然说仍旧是很女性化的衣服,但是中间有个束腰,把冯氏衬得也带上了点英气。
  冯氏比高小诺大了是来多岁,但是她们俩站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是亲姐妹一样。
  冯氏被高小诺直白的夸奖夸得脸颊微红:“你今天出门之前是不是吃了蜜?”
  “花婶长得好看可不就是让人夸的吗?我只是说了实话而已。”潘叔真的是好福气,高小诺再次在心中感叹。
  两个人一起爬山,桃花林就在半山腰,这个山也算不上是大,高小诺看的时候还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爬的时候才发现事情的残酷。
  哪怕是座小山,哪怕只是在半山腰,对于平时不怎么运动的两个人来说仍然是很困难的。
  刚开始的时候两个人还说说笑笑,分外轻松的样子,走到一半就已经觉得体力不支了,两个人也不说话,偏生谁也不愿意放弃,憋着一股气往上爬,最后到的时候两个人都累的气喘吁吁,相视一笑。
  冯氏让人准备了炉子,她的那些下人们体力比他们两个人好多了,有两个人赶在她们之前上了山,炉子上烧了火,温着不怎么烈的甜酒。
  炉子旁边铺了块毯子,两个人坐在毯子上喝了点甜酒,抬头看见桃花林。
  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其他的人也在赏景,基本上的装备也就跟她们差不多,来桃林这边的,大多都是女子,就算有男子,那也是陪同家中的女眷来的。
  此情此景,高小诺想要吃烧烤了。
  春游嘛!烧烤绝对是必备的啊!就是这边的人还没有发现这个享受的好方法而已。
  这边的人还没有春游,基本上都是带上炉子带壶酒,最多再带上一些点心。
  高小诺神秘的冲冯氏眨眨眼睛:“我今日过来带上了一些好东西。”
  绿芙拿出高小诺让准备的东西,她昨天就让马婶准备了烧烤用的东西,早上自己动手把肉给腌好了,还准备了烧烤用的调料。
  绿芙没见过哪家春游是需要准备这些东西的,但是既然高小诺说了,她就一丝不苟的完成。
  反正自家主子跟那些她以前见过的贵人都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她这样的小丫鬟都是要贴身伺候主子的帮主子更衣食饭,化妆梳头,但是这些事情她到了高家以后从没有干过。
  她更像是一个粗使丫鬟,但是高小诺身边又只有她一个丫鬟,高小诺对自己的态度又向来很好,所以说她失宠了也是无稽之谈。
  她疑惑了很久,最终决定顺其自然。
  冯氏看着高小诺拿出来生肉,一脸疑惑。她跟潘叔隐姓埋名十几年,自然不至于见了生肉就尖叫,但是这样的情况下,高小诺拿出来这个确实很难让人理解。
  高小诺也不解释,她拿的不仅仅有肉,还有青菜,考虑到冯氏的接受能力,她本来只想拿青菜的,但是烧烤的话,没有肉那还有什么意义?所以考虑再三,她还是带了肉。
  把酒从炉子上弄下来,肉已经用铁签子穿好了,只用烤就好了,用炉子烤终究是有些不舒服,但是第一次没有经验,也没准备烧烤架,现在只能勉强用着。
  烧烤的味道很霸道,尤其是肉,在这优美的风景下,这个味道简直是绝了!
  尤其是高小诺把自己准备的调料撒上去之后……
  本来大家来春游,是一件极其优雅的事情,口腹之欲根本不在大家眼里。
  哼,春游的大家,都是小仙女呢!
  但是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在这样的味道下,明明很甜美的糕点就食之无味了,明明很美的景色好像也没那么吸引人了,大家的眼光不自觉地那两个女子手中的东西给吸引了过去。
  无论是高小诺还是冯氏,两个人都是美人,两个人在不带面罩的情况下,任何一个人出去都是能吸引很多眼光的。
  但是现在……什么美人,这根本不重要,我只想知道她们俩手里是什么东西?


第69章 
  被这么多人明里暗里的注视着; 冯氏有些坐立难安,但是看着高小诺一副坦然的样子,冯氏也悄悄地挺直了腰板。
  高小诺可是晚辈呢!总不能让晚辈看了笑话。
  不过,这个叫烧烤的; 确实好香啊!高小诺给肉翻了个面; 又用刷子刷上了一层油; 随着“刺啦”的小小一声响; 冯氏看着自己手中已经烤好的蔬菜串,不知怎么的就没了食欲。
  那个肉串……看起来好香的样子啊!
  “花婶; 你再稍等一会儿,这个马上就好了。”高小诺说; 咽了咽不存在的口水。
  好久没有吃烧烤了,平时因为身边也没有人吃,所以也没怎么想; 现在闻见了味就有点忍不住了。
  冯氏也没心情去看桃花了; 俩人一起盯着肉串。
  旁边人被诱惑的很多; 但是这年头人都矜持的很,就算是被诱惑了也不会有人直接过来问; 所以高小诺跟冯氏俩人把带的烧烤吃光了; 然后又在桃花林里转了转当作是消食。
  高小诺还采了不少新鲜的桃花; 发挥拿回家插瓶。
  家里本来因为那次聚会被侍棋收拾的舒舒服服的; 然后又因为张甫远种菜变得坑坑洼洼的。
  几株桃花虽然可能也没啥用,但是起码能让人放松放松。
  然后还可以顺便哄哄家里的小丈夫。
  高小诺的打算很美好,但是桃花用在了更美好的地方; 张甫远给她做了桃花饼。
  跟她上辈子吃的林芝桃花饼不一样,但一样好吃,带着馥郁的桃花香味,高小诺喜欢极了。
  上午吃了一肚子烧烤,半下午又吃了张甫远亲手做的桃花饼,罪孽感有点深,晚饭她就没吃。
  晚上的时候高小诺向张甫远发誓,说自己明天一定跟着张甫远早起,然后做运动。
  通过今天的爬山,高小诺认识到了两件事情,第一是烧烤真好吃,第二就是自己真的是需要锻炼身体了。
  就那么一个小山,还就爬到半山腰,自己竟然还爬不上去,其实有点伤自己自尊心,并且让她意识到了自己实在是缺乏运动。
  张甫远笑眯眯地应了,说自己一定叫她起床。
  然后第二天高小诺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张甫远都已经锻炼完了。
  高小诺手脚酸疼,昨天过度运动,就导致今天难受。
  “起了?”张甫远跟他打招呼。
  高小诺幽怨地看了眼他,明明说好了今天叫自己起床,然后自己偷偷起来。
  关键是她自己没起来,又不能怪他。
  张甫远摸了摸鼻子:“我想着你今天不会怎么舒服,明天我再叫你起床。”
  高小诺:…好叭,算你有理。
  吃了饭,高小诺说打算买马,问张甫远要不要跟她一起去。
  张甫远当然是愿意的,当然这并不是因为高小诺,他确实是要对买马很感兴趣。
  高小诺发现,张甫远在县城的时候,过的像是一个老干部,但是到了郡城之后,高小诺却发现,张甫远有兴趣的东西很多很多。
  他不仅仅对读书感兴趣,还对很多很多是事情感兴趣,各种事情他都很乐意去尝试一下。
  别人可能会觉得这样的张甫远精神难免焕散,在读书方面的精力肯定要少很多,但是高小诺却觉得这是正常的。
  现在的张甫远说到底,现在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而已,少年老成这也许很让人羡慕,但是放在张甫远身上就让她觉得不怎么舒服。
  少年之所以老成,只是因为必须要老成,不老成没有办法生活下去,之前的张甫远就是这样,因为没人心疼他,所以他只能老成。
  他可能有很多很多感兴趣的东西,但是他知道只有读书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好,所以控制自己压根不去接触这些东西。
  张甫远肯定也是爱读书的,他每天手不释卷,但是爱读书不代表一定要当个书呆子,除了读书他也可以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马市不在郡城里,在城外,每天早上相关的老板都在城外的某个地方组建马市。
  这个马市不仅仅是卖马,还卖其他很多很多相关的牲畜,比如说牛羊。
  当然牛只是熟人才能买,毕竟牛是稀罕的物件,从来都不愁卖的,虽然说价钱很贵但是很多人都乐意买这么一匹牛回家。
  壮年期的牛可以帮家里边干活,就算是老了也能拉人,最后死了还能吃。
  牛不像是马,马肉不好吃,牛肉可是好吃的很,只是很可惜朝廷不让杀牛。
  刚开始马市或许是只卖马的,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与其说是马市,不如说这是个牲畜市场。
  之前高小诺只知道马市里卖的有其他东西,真到了才发现自己的想象力太匮乏。
  马市上卖的不只有家畜,还有狐狸之类的野畜,估计是猎人去山里抓的。
  高小诺牵着张甫远的手:“咱们买一只狗崽子成不?”
  现在的她跟以前又不一样了,上辈子是因为自己有工作要忙,现在又不用操心这个。
  就算是自己忙,没有时间,也可以让马婶子帮忙看着啊!所以现在的她,有资格拥有一只毛绒绒。
  张甫远可有可无地点了点头,目光落在马身上。
  店家这里卖的也有跟马配合的马车,张甫远挑马,他一会儿觉得这只好,一会儿觉得那只棒。
  高小诺也加趁活儿,两个门外汉讨论的有模有样,好像是对马了解很多一样。
  好在俩人最后还算是有自知之明,让店老板给推荐,最后买了一匹棕色的马。
  马毛发油光发亮,但是眼眸十分温顺的很,个头又高大,看着就觉得威风凛凛。
  高小诺他们买了一整套,连马带马车,回去的时候直接让侍棋赶车,就是马车上只有自带的一个木凳子,坐着不怎么舒服。
  进门费比平时都要多很多,马进城也要收取费用。
  赶车进了城,他们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铁匠铺,高小诺的烧烤瘾上来了,想要打个烧烤架。
  张甫远对高小诺嘴里的烧烤很感兴趣,问她这个铁架能烤什么?
  高小诺不假思索地说了一串菜,最后总结了一句说万物皆可烤。
  张甫远就笑着说她口气还挺大,高小诺说自己可没有说瞎话,等烧烤架弄好了自己给她做,到时候还能顺便出去玩。
  ######
  高小诺的鬼王写好了也改好了,潘叔正好还没走,高小诺就拿着让潘叔看。
  潘叔还挺稀罕:“咱们店里请的这几个人看话本的眼光都是挺不错的,之前怎么不让他们看?”
  高小诺有点尴尬地把孙执可能是自己脑残粉说了一下。
  潘叔就哈哈哈大笑:“这算什么啊?让他知道了不好吗?”
  “总是觉得略微尴尬。”高小诺说。
  以孙执的性子,知道了自己就是南柯先生,还不知道反应是什么样的呢,高小诺自己猜测有两种。
  第一是更加崇拜自己,第二就是因为自己是女性彻底脱粉,高小诺觉得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一点。
  想起来就觉得麻烦,所以还是算了,这样的状态就很好。
  潘叔跟高小诺说起了另外一个事情,他说好像在下面县城里除了他们家,也开始出现话本集了。
  他这么一说,高小诺就来了兴趣:“哦?是谁这么有眼光?”
  潘叔不知从何处找了一把扇子,故作潇洒地摇了摇扇子:“还能是谁啊?自然是那位李老板了!”潘叔语气中带着调侃,却没什么厌恶。
  话本的兴盛,并不是只靠他们一家书店就可以的,所以对于李老板这样的,无论是潘叔还是高小诺都没有什么反感的情绪,甚至对于潘叔来说,只要对方的话本集出的好,他就喜欢。
  当然,如果让潘叔知道了对方专门跑到隔壁郡城,劳心劳力的打算坑自己一把的话,潘叔的心情估计就跟现在不一样了。
  高小诺摇了摇头:“怎么又是这位啊!”,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上回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第一个出话本集的人,好像也是这位李老板。
  “那只能证明对方有眼光。”潘叔说。
  两个人并没有什么危机感,当初自家话本刚出,还没有什么名气的时候,这位李老板就跟着出话本了,就算是这样都没有挡住自家前进的步伐,现在就更别提了。
  他们家在县城买话本集早就开始了,根基都打得牢牢的了,要是现在海能被人轻易超越,那可真是见了鬼了。
  而且,就算是这样,那超越他们的对象也绝对不会是这位李老板。
  这个道理李老板其实也清楚,但是清楚又能怎么样呢?哪怕知道别人是大口吃肉,自己只能喝点汤水,那看着能挣钱的路子,自己能够视而不见吗?当然是不能了。
  不过这回他就精了,当初办话本集的时候,自己终归还是有点虚,所以拉了几个老板合伙,后来知道能挣钱了,再甩也甩不掉了。
  再加上这几个老板跟自己家说白了交情还在,郡城的生意也就只能这样了。
  他去隔壁郡城,荡然也发现潘家书店的话本集已经卖到隔壁郡去了,回来调查了一下,果然,本郡下面的县城里也有。
  这回他可顾不上骂人了,赶紧找了几个质量可以的话本弄成话本集,找人印刷,发往各县。


第70章 
  高小诺这个话本跟以前不一样; 以前的话本,哪怕是相对而言比较接地气,但是终归只是对风土人情的一种阐释,鬼王这本更偏向于批判现实。
  第一男主是鬼; 所见所闻也是鬼的悲惨遭遇; 鬼为何会悲惨?是因为为人时遭受了太多灾难。
  高小诺自己写的时候没有感觉; 潘叔却一眼看出来了。
  自古以来; 中国文人就有那么一种毛病,凡是批判性作品; 总是能够拥有更大的声誉,越是描写悲惨现实; 就越容易功成名就。
  居安要思危,居危就更不用提了,反正就算是社会怎样美好; 文人们都乐于从其中找到不好的部分; 加以批判。
  当然; 也就是这种精神,才能够让社会向更加美好的方向转化。
  在潘叔看来; 本朝比起来历史上任何一个王朝都是不遑多让的; 哪怕是繁荣兴盛的大唐; 但是在这一片繁花似锦当中; 肯定也有没那麽好的地方。
  高小诺的话本,第一本是真的可以看出来这是一个从小没受过任何黑暗的女孩子写的,女主没有经历任何挫折; 生活一帆风顺。
  第二本高小诺给男主安排了一个很悲惨的身世,再加上一个不怎么太平的世道,但是其实内核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再加上话本的重点在吃的上面,所以也能从她的话本里看出太平盛世的影子。
  这很正常,哪怕是他高看高小诺一眼,他也知道高小诺从前只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你能指望她写出更加深刻的作品吗?事实上,不止高小诺,市面上的话本作者十有八九都是这个样子的。
  潘叔也不觉得这是什么问题,毕竟话本嘛!对大多数人来说,本来就是用来休闲娱乐身心的,换句话说,是逗人开心的,内涵这个东西,有没有都无所谓,这不是重点。
  但是看了这本鬼王以后,潘叔突然时间意识到,高小诺有在转变,她话本原本的踏实感觉,主要是她的遣词造句给人的感觉,现在的踏实才是真的踏实。
  鬼王遇到的鬼,他们所经历的悲剧都是实实在在的,有些故事甚至能让他感到到熟悉。
  比如说第一个故事里的鬼,这是一个从小被父母抛弃的孩子,被牙婆捡回家,养大了以后卖到妓院。
  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别问他为啥知道,毕竟谁没有个年少风流的时候呢?
  “我有什么地方需要改的?”高小诺问。
  这个鬼王她准备了很久。为了写其中的一个个小故事听马婶讲故事,但是毕竟这些,她全部都没有亲身经历过。
  “可以了!用不着改,正好我这趟走的时候可以拿走。”潘叔说。
  高小诺没啥意见,这算是交稿了,高小诺现在手里的事情已经全部办完了,正好张甫远又要做一个春耕调查。
  嗯,为什么说又呢?当然是因为他们之前已经调查过一次了,就是那次下地给人家帮忙,但是被人家嫌弃的那回。
  在他种的菜还没有发芽的时候,张甫远抱着永不放弃的信念准备第二次调研。
  上回的调研是父子们布置的任务,这次的就是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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