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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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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爱赶到伙房时,伙房早就被搬空了。早起的修士已出门猎妖,也带走不少干粮和水,只剩下最后一个馒头。
  那个馒头在明琇手中。
  确切地说,是被明琇拿在手中、放进嘴里。
  明琇咬了一口馒头,沈爱的肚子就恰是时候地“咕”了一声。
  明琇含着馒头道:“尿?”
  什么?沈爱气得拍桌,怒道:“你、你还是女的吗?哪有修仙者像你一样污言秽语的!”
  明琇终于咽下了那口馒头,慢条斯理地说:“我说的是‘你要’,你要吃馒头吗?你听成什么了?”
  沈爱发现是自己听错了,当然不可能回过去重复一遍,明琇却很快反应过来。“原来你听成尿了呀。诶,‘尿’是污言秽语?不是吧?你怕是没听过真正的市井粗人说话……”
  “闭嘴!”沈爱不得不终止这尴尬的话题,“你自己吃吧!我才不吃这种粗面馒头!”
  沈爱又将伙房搜罗了一遍,发现只有锅里的粥还剩下最后一点点。反正剩下的那一点,用盛粥的大勺子都盛不起来,大概只有把头埋进锅里舔,或者把大锅整个抬起来倒进碗里,才吃得到。她面子上不好在明琇面前觊觎那最后一点粥,只好悻悻挪开视线。
  “哼,反正我可以等晚膳,那时我就是第一个拿,肯定有很多好吃的。猎妖可以缓缓,等今天去猎妖的人带回来消息我再行动。”
  听到“妖狐”二字,明琇喉头一哽,看着可爱的馒头,眼前竟不由浮现出和这馒头差不多形状大小的妖丹……不想不要紧,一想就止不住了,昨夜吃的妖丹的臭味好像又反上来了……“给你。”明琇将剩下的馒头塞给沈爱,扶着门框,感觉有点反胃。
  “你吃剩下的东西我才不……”
  明琇将馒头塞到沈爱嘴里,才暂时堵住了她的嘴。
  沈爱一边瞪着她,一边三下五除二地吃了个干净。明琇摇了摇头,不得不承认“真香”定理的普适性。
  沈爱吃完了馒头,起床气渐消,对明琇的态度也好了一些。“明琇,你白天也不去猎妖?”
  “我晚上再出去。妖狐是夜行生物,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明琇道,“那些起了个大早出去猎妖的人八成也是扫兴而归。”
  沈爱沉默片刻,想到自己昨晚遇上的妖狐。“姑且当你说对了。我也等天黑了再出去猎妖。”
  “哦?你不怕?”明琇压低嗓音,“听说那妖狐可是很吓人的,那眼睛啊是血红血红的,爪子锋利得能一爪穿透人的骨头,对了对了,男狐还会奸。□□性……”
  沈爱捂耳朵,“闭嘴闭嘴!那又怎样!我还会怕那些小妖不成?这一轮比赛,我是一定要拿到甲等的!”
  明琇没想到沈爱这么执着,昨晚她被妖狐袭击差点没命,换做别人估计早就产生心理阴影了。却见沈爱眸光熠熠,“我会拜李青莲为师,写出了不起的诗文。”
  用的是肯定句,她是真的相信自己一定会得偿所愿。
  “你是文修?”这么个暴躁的小姑娘,说她是舞刀弄枪的剑修,明琇举双手双脚赞成,可说她是能安安静静地读书写作的文修,难免有点儿……
  沈爱叉腰道:“有什么问题吗?”
  明琇:“没!完全OK!我就是想听才女现场吟诗一首,让我开开眼界。”
  “可以,不过你先得回答我一个问题……”沈爱凑到明琇跟前,鼻子微微一皱,目光犀利,“老实交代,你昨晚去了哪里?”
  明琇摊摊手,“我就在营地周围溜达了几圈,晚上睡不着嘛。”如果沈爱推理的依据是她昨天回营的时候没有看到明琇,那么这个回答没有任何问题。
  沈爱斩钉截铁道:“你身上这身衣服是谁的?”见明琇像是在编理由,沈爱冷哼一声,打断道,“你这么穷酸,不可能卖得起上好的檀香!所以,你身上的檀香味,一定是昨晚你从外面带回来的!”
  明琇无话可说。“卧槽,少女你狗鼻子啊?”
  “你骂谁是狗呢?快如实招来!”
  明琇眼珠子一转,又想到了逗她玩儿的方法。“如实招来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沈爱姑娘当场作诗一首,不需要押韵,有诗韵即可。我满意了,就告诉你我去见的是谁。”
  沈爱道:“好!你说到做到啊!你可洗好耳朵,看我七步成诗!”
  自古文人多自谦。
  尤其是在这个时代,文人把自己的作品称为“拙作”,把展露才华称为“献丑”,把自己比作“白丁”、“愚翁”,哪有文人明着夸自己的?
  哦不,还真有。明琇很快就打了自己的脸:李青莲不就是位能把彩虹屁自产自销的主吗?他说过“将复古道,舍我其谁”,无论人品文风,都当得起一身骄傲、不可一世。
  且不论沈爱作诗的水平如何,这样自信心爆棚的状态还真有几分青莲之风。明琇被她的自信唬住了,屏息凝神地看着她的脚步,慢慢数着数……
  一、二、三、四、五……一百零七!
  沈爱在伙房里转了大概有七圈,突然停了下来。明琇还是乐观地想:从前七步成诗的那位是千古天才,沈爱还是个小姑娘,七圈成诗也不差的。
  沈爱清了清嗓子,“灶上一堆雪,又白又松软,本是天赐物,入府归红尘。”
  明琇:“嗯……嗯??”
  沈爱十足自信:“诗名《咏馒头》!”
  明琇这才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灶上一堆雪’指的是白面馒头!这比喻……挺新奇的。”
  一个疑惑解决了,其他问题又来了。“馒头就馒头吧,你后面那两句‘本是天赐物,入府归红尘’又是什么含义?”
  “你一点想象力都没有吗?”沈爱摇头晃脑,连带着头上那一对歪歪扭扭的双马尾也跟着一晃一晃。
  明琇毕竟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做阅读理解扯淡的本事还是有的。当年她连迅哥儿的“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这句话都能分析出一篇小作文,深碍其中套路,分析一首小诗还有什么难的?
  明琇认真地想了想,“莫非是说,红尘中人人皆可以吃馒头,富人可以吃镶金馒头,穷人可以吃窝窝头,瘦子可以吃无麸馒头,胖子可以吃肥宅快乐汉堡包……咳咳,至少在吃馒头这件事上,人是不分贵贱的!这首五言绝句运用了比喻、借喻的修辞手法,朴实简练,妙趣横生。看似是写馒头,实际上,馒头这个意向表达了诗人深入民间,对于民间疾苦的同情和对人生道理的深刻哲思……”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养肥~如果可以陪我一同肥,给点阳光,苗苗会光合作用,长得更快更好
可能有点慢热,或者不热?剧情、人物和世界观还是要慢慢铺垫滴,顺便趁剧情还没完全展开欢脱一点嘛
ps这里的阅读理解是负分的,不具备实用价值

  第11章 白狗身上肿

  “喂,你说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沈爱道,“本是天赐物,意思是做馒头要先种庄稼,庄稼的收成要指望老天,那馒头便也是‘天赐物’,对不对?入府,指的是入五脏府,你想啊,馒头吃进肚子里,就变成什么……然后排出体外,是不是就‘归红尘’啦?”
  这么一听,真是十分得有道理呢!
  明琇捧腹:“哈哈哈哈!逻辑鬼才、鬼才啊!”
  明琇总算也瞧出了沈爱的写作水平。对于修文道的人,日常修炼的方式就是读书写字、吟诗作对。
  这也是变数最大的一门修行。有的人循序渐进,纵然没有极高的文才,经年累月,也能天道酬勤,结成金丹;而有的人,可能灵感一现,佳句偶得,写下千古绝句,一夜之间从开光期进阶金丹期也不无可能;更是有那些篇篇惊艳、句句绝句的天才,年纪轻轻就能臻于化境。
  因此,剑修、佛修等修士的修为通常与年龄挂钩,越年长的人修为越高。但在文修中,年龄倒是不这么要紧,弱冠少年碾压白胡子老头也是常有的事。灵界大陆上文修人数最多,也不乏是因为这条捷径。
  《咏馒头》这首诗喜剧效果是有了,可委实不像是金丹期文修应有的水准。撇开沈爱偶然失手的可能性,她这金丹大概是许许多多的灵丹妙药硬堆出来的。
  倒是沈爱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诗品烂,扬起下巴道:
  “明琇,你现在总可以告诉我昨夜你见的人是谁了吧。”
  明琇笑得脸疼,休息了一会儿才说:“我昨晚见到的是李青莲。”
  这句真话听起来像是假话。
  明琇本就是想说出来逗沈爱玩,也没指望她相信。谁知,沈爱惊呼:“你见到谪仙哥哥了?我就知道……你昨晚是不是还看到我被妖狐围攻差点没命?”
  明琇再次震惊:她怎么知道?
  “一定是谪仙哥哥出手打死了那些坏妖狐,救了我,还不愿我知道。然后你正巧路过,打算捡漏,正巧遇到了谪仙哥哥。他是个好人,不忍心看你穿着脏衣服,才赠了你一身新衣。”沈爱一派天真明媚,转了个圈,越想越高兴。“我就知道谪仙哥哥注意到我来应考啦!那天的问酒剑就说明他一直在我附近暗暗地帮衬我呢。”
  这样都能猜得八九不离十!
  明琇再次被沈爱的神仙光环震慑了。她御剑摔下山谷,有仙剑问酒相救;只要写写打油诗,就有金丹期修为;神逻辑,还特么猜得准。
  沈爱怪异地看着抱着她的大腿一点点跪下的明琇。“你跪什么?”
  明琇只想高歌一曲《征服》。
  。
  沙漠看似荒芜,无聊的人却总能发觉其中好玩的东西。明琇用整个下午,就地取材做了个简易的抓捕机,逮住了好几条蜥蜴。
  明琇四处漂泊,从不在一处居住半年以上,因而养成了很能随遇而安的性子。她倒是安了,周遭的小动物必不得安宁,她住山里,那山里的山鸡野兔就要遭殃;住河边,那河边天天飘出烤鱼香;就连住在坟地旁,她也能找着法子掏秃鹫的巢。这下她来到沙漠,实在没什么好玩的,便把主意打到了蜥蜴身上。
  明琇带着陆子约与沈爱欣赏她的“战果”。三人蹲在地上,盯着框里的蜥蜴发呆。蜥蜴倒是很有骨气,分明被擒了,还凶得紧,明琇用枯草逗它,它先是一动不动,然后突然出击,将那枯草咬断,差点咬到明琇的手指头。
  陆子约看得胆战心惊,“明姑娘,你一个姑娘家,就算是喜欢小动物,也该喜欢小兔子小猫咪,怎生反倒喜欢倒腾这东西?”
  明琇嘻嘻笑道:“野兔我也打,山猫我也捉。小正经,看着这种难驯服的小家伙不得不屈服于我,实在是能满足我的征服欲啊!”
  “征服欲?” 陆子约嘴角一抽。
  明琇撸起袖子,眼疾手快地拎住小蜥蜴的尾巴,放在陆子约眼前,“诶,你们这边没这个词吗?征服欲每个人都有的啊,不然你以为人们喜欢高岭之花是什么原因?”
  沈爱翻了个白眼,“高岭之花是高岭之花,你偏和四脚蛇过不去!”
  仿佛是在抗议“四脚蛇”这个俗称,明琇手中的蜥蜴剧烈扭动身体,几乎要跳起来够沈爱的嘴唇。沈爱嗷地一声后退。
  明琇道:“这是蜥蜴啦。陆地上最接近恐龙的生物,论血统比我们的祖宗还要远古。”
  沈爱嫌弃地指着条仍在奋力翻身的蜥蜴,啐道:“四脚蛇!”
  傍晚时光就这样消磨了去。明琇和沈爱互相看不顺眼,明琇乱说话,沈爱易炸毛,好几次都是一个气得都快想把人撕了,一个还在一旁好死不死地大笑。脾气最好的陆子约倒是成了两人中间的隔板,艰难地维持着尽可能和谐的氛围。
  长河渐落,眼见考试又过去了一天。明琇和沈爱竟能和平地坐在火堆旁,不拌嘴,也不打架。
  沈爱盯着扑火的傻蛾子发呆,只听身旁传来一个怨念十足的声音:“我饿了。”
  “我饿了!”声音越来越暴躁。
  沈爱“嚄”地一下跳起来,“吵死了!明琇,你吃过晚饭了呀!”
  “爷就是饿了咋地?”
  沈爱扔来一只羌饼,“闭嘴!存货给你都给你!”
  明琇用羌饼堵住嘴巴,匆忙跑到角落里。
  沈爱并不知晓说话的是明琇体内的大凶,只感叹堂堂仙门之中竟然有这样的饭桶……而她竟还和“饭桶”同为倒数……沈爱的白眼都快翻到了头顶。
  另一边,明琇躲到了远离大本营的骆驼圈。
  为了喂养体内的大凶,她每个月至少要吃一颗妖丹。具体数量取决于妖怪的妖力高低,妖丹的妖力越强,大凶满足的时间也就越长。 
  “大凶弟,你不是真的饿了。”明琇揉着太阳穴,“你就是想整我。” 虽然他有时候会像口头减肥的女孩子那样要求“加餐”和“零嘴”,但这五年间,从来没有在他吃过妖丹的隔天又饿了的情况发生。
  大凶实话说:“两者皆有吧。”
  明琇搓着双手,将骨节搓得发出声响。她的涵养随着大凶寄居的时间呈正态上升趋势,相信不久的将来,她会成为真正的“忍者”。
  大凶道:“琇琇啊,反正你今晚正好也打算出去猎妖,就给爷猎一只狐王呗。”
  明琇喉头一哽,“确认一下,狐王是什么?世上有狐王这种生物吗?狐王不会是一只狐狸的名字吧?谁都可以叫狐王对吧?其实是你给一只鸡起名狐王对吧?”
  如果灵魂可以出窍,明琇希望现在的自己能放弃和这种无耻至极的生物共用身体。
  不,这明明是她的身体,要走也是这家伙走!
  大凶笑语晏晏,尾音上挑:“狐狸洞里面的百年大妖,给爷猎一只呗。”
  明琇气急:“混蛋!你就能稍息学习一下同为寄生者的毒液吗?我也不奢求你成为我的好外挂,只要不是□□我就谢天谢地了。”
  “听不懂。”
  明琇扶额:“你让我一个弱女子深更半夜去狐狸洞里擒人家的狐王?”
  “你不是一个人,”大凶幽幽道,“你是‘我们’。”
  “请不要在这个时候讲冷笑话!!”
  “你不是还有个帮手吗?就那个小野猫。别小瞧了她,她的修为可不低,大概能有金丹后阶,向前一步便是元婴了。”
  十六七岁的、金丹后阶修士……怕是比李青莲都不遑多让。
  大凶又说:“琇琇,爷从你的眼神中看到了挫败。毕竟你是一个天生没有灵脉不能修仙、无权无势无家可归、无才无貌又无人在意的邪道中人。”
  明琇并不想听这家伙泼冷水,“我知道你的套路,然后你就会说‘为了证明你自己,给我去猎一只狐王’,别真当我没见过激将法……”
  他同时说:“你只有我。”
  “诶?”明琇被这句突如其来的话弄得摸不着头脑。
  他似乎极快得笑了一下,“这么看来,你拥有的也够了。”
  不愧是一个身体出来的,这家伙的迷之自信真是和她一脉相承。
  “无论如何,我都欠大凶弟一条命。当初是我答应与你共用这具身体,那就算豁出性命为你办事,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她停下想了想,还是说,“不过,不能拖沈爱下水。她应战经验不足,又是武学底子浅的文修,哪怕修为再高,真的打起来也是极危险的。”
  大凶道:“或许还有别的帮手。”
  她猎妖取丹的事哪里能让别人知道?明琇也只当他是随口一说,并不指望自己真的能有帮手。
  大凶难得安慰她道:“别怕。就算你不小心死了,我也会助你化鬼,教你作祟……再修炼个几百年,你也能修炼成凶。”
  明琇:“………………”
  “怎么?这就感动了?”
  明琇崩溃,“好了好了,我给你打狐狸就是了。能不能别咒我死?谁他妈想修炼成大凶?”
  这令人窒息的安慰!
  “琇琇啊,你要是快死了,老规矩,使劲眨巴右眼召唤爷。你活着是爷的床,死了也是爷的鬼。”
  床你大爷的!见鬼去吧!
  抱怨归抱怨,明琇从来都不敢忤逆大凶的要求。
  鬼道不受纲常伦理束缚,亦不必以天道为尊,做鬼做到大凶这个层次,修炼起来,也就百无禁忌了。若非当初明琇在约法三章的时候,坚持不能吃人这一点,他现在要求吃的就不仅仅是妖丹了,恐怕这满堂修士的内丹都会成为他垂涎之物。
  大凶昨日刚吃下一枚妖丹,现在又狮子大开口要吃妖王的妖丹,变本加厉,她却不得不顺从。
  如此下去,她的底线只会越来越低。若哪天大凶一时兴起,想吃人丹,难道那她还要替凶煞杀人取丹吗?
  仙道修的是灵力,鬼道修的是怨力,前者生于天地,后者生于人心。
  初修鬼道时,明琇也曾天真得相信,仙道鬼道都只是一种工具,最重要的还是修行者自己的心。仙道绝非纯善,而鬼道绝非如仙门所说的那样罪不可赦。
  只是,越是深入此门,明琇就越觉得老话到底还是老话,自有其道理。
  鬼道之本,在于“强取”。
  终究还是一条穷途末路。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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