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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女配:徒手拆CP-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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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羽卓把慕瑾送到他的一栋公寓楼下,接到家里的一个电话,便又匆匆离开。
  十五年没回国,一切都显得那么陌生。
  慕瑾拿着金羽卓给的钥匙上了楼,他住在顶层,只有顶层是三层的楼中楼,且左右各一栋。
  一层的保安见到他手里的公寓号码,就连态度都变得恭敬起来。
  慕瑾全程冷漠脸。
  ……
  进了电梯,按下十六层的按键,慕瑾靠在一侧微微闭上眼假寐。
  电梯门快要关上的那一刻,一个波浪长发的女生提着LV包包,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刚要按十六的数字,发现它是红的,便又缩回了手,一边与手机里的人通话。
  整个电梯里,只有女生的声音,甜美中带了几分泼辣感:“明晚有一场宴会,你可一定要去。”
  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略带夸张的语气响了起来:“我可告诉你,你高中暗恋的人也会出现,你真的不去吗?确定以及肯定吗?”
  “……”
  “卧槽!”
  叮的一声,电梯门缓缓开启,女生一边往外走,一边愤愤道:“谦旬!!明明是你暗恋人家,还不承认。”
  慕瑾猛地睁开双眼,长腿一跨,快步追了出去,一把拉住那个渐走渐远的女生。
  “干嘛?”女生没好气地抬起头,被慕瑾这么一扯,她的手指不小心就按到了结束通话的红键。
  看到拉自己的是一个大帅哥,女生脸上瞬间堆出一抹笑意:“帅哥,有什么事吗?”
  他眸光微沉,压抑着话中的喜悦和期待:“你认识庄千寻?山庄的庄,千与千寻的千寻?”
  女生一听他说完,连忙摇头:“抱歉,我不认识。”
  慕瑾愣住,反应过来女生已经走远,他连忙追到她前面,挡住她的去路,解释道:“我不是坏人,我……只是想见见她。”
  见她,看她是不是他梦中遇到的那个女孩。
  男生澄亮不羁的眼眸里闪现出几分期待的光彩,“可能很冒昧,但是我真的很想见见她,麻烦你了。”
  女生皱了皱眉头,“你有病啊,我那个朋友姓康,不是你要找的人。”
  慕瑾手缓缓垂下,神情有些失落:“不好意思。”
  那女生见他这模样,便也没再发作,转身离开。
  走廊里,高跟鞋嗒嗒的声音,如同一把锤子轻轻地敲击着他的心,莫名的疼痛。
  慕瑾抬手揉着太阳穴,唇边的笑苦涩难言。
  真的,只是一个梦而已。

  ☆、第154章 大逃杀之活下去(16)

  时间流逝,两日很快就过去了。
  一场属于上流社会的盛大晚宴在霆悦酒店的顶楼举办。
  大堂的门是采用刷邀请函进门的方式,因此没有邀请函的人是无法踏入这里,即便是那些小杂志和报社的记者想要采访,都无法进入,就算是想要从顶楼爬下来,都没缝隙让人钻。
  大厅角落里,一个身着黑色西装的钢琴家手指灵巧地在黑白键盘上跃动着,舒缓悠扬的音乐在大厅里徐徐流淌。
  千寻跟在庄父庄母身后,看起来乖巧而娴静,只是那一袭红色的晚礼服委实扎眼了很多,再加上她精致的容颜,吸引了不少人的注目。
  她觉得很尴尬,就算想去找人搭讪,实在是,谁都不认识啊。
  庄父庄母带她去见了今天的寿星,慕家最大的Boss。
  “慕老爷子,这是小女千寻。”
  面对这个父亲一辈的老人,庄父眼里都是满满的敬重之色,脸上挂着笑意:“千寻,这是你慕爷爷。”
  慕老爷子拄着拐杖,慈祥地望着千寻:“这小妮子和老庄倒是有几分像。”
  千寻乖巧轻笑:“慕爷爷好。”
  “年轻人就要跟年轻人玩。”慕老爷子说着,侧头问一旁的人:“小少爷来了没?让他接待一下庄小姐。”
  啊?又是不认识的人!
  千寻眨了眨眼,连忙摆手,脸上是委婉的笑意:“慕爷爷,我自己一个人可以的,不用麻烦慕少爷了。”
  “没事,那小子也很闲。”慕老爷子笑道,随后就嘱咐身旁的助手去找人。
  ……
  慕瑾刚到现场就被慕老爷子身边的助手抓住,巴拉巴拉说了一堆,慕瑾再不耐烦,但看在爷爷的份上,还是忍下来了。
  千寻一袭红色的晚礼服,姿态优雅地站在亮如白昼的华丽大堂里,两指轻捏着高脚杯根,杯中的紫色液体一圈又一圈地荡漾着,泛着涟漪,神秘而令人炫目。
  那助手将慕瑾带到千寻身边,微笑:“少爷,这位就是庄小姐。”
  千寻现在的样子和当初在大逃杀世界里娇小的模样大不相同,唯一一样的,怕是她眼底的薄凉之色,但她隐藏的很好,若不认真,压根看不出来。
  慕瑾眉头微拧,淡淡扫了千寻一眼,语气平静中带了几分疏离:“庄小姐。”
  千寻轻轻勾了勾唇,“你好。”
  助手很快就离开了,留下两人在原地。
  千寻的目光不经意间将大堂里所有人都扫视一遍过后,才慢慢地走近慕瑾,后者有意无意地退后,她见状不由轻笑道:“你很怕我?”
  慕瑾并未答话,只是舀起眼前的高脚杯,微抿了一口,随后嘴角扯出一抹淡笑,却带着冷意:“只是不喜欢别人靠我那么近。”
  她顿了顿,突然凑近他,声音里带着几分邪魅:“如果……是庄千寻呢?”
  慕瑾猛然抬头看她,那句“什么意思”还没问出口,对方突然就吻了上来,轻如羽毛,快得让人反应不过来:“晚安吻。”

  ☆、第155章 大逃杀之活下去(17)

  慕瑾在千寻快要离开之际,眼疾手快地揽住她的腰肢,另一只手轻轻扣住她的脑袋,逼近自己,俯身吻了下去。
  先是温柔的,渐渐的,激烈起来,似是在倾诉这些天来的思念。
  这个吻有点长……
  大庭广众之下!!慕瑾咱们能不能换个地方!!
  千寻侧头,微微喘着气,面色红润,没好气道:“慕瑾,你见个女人撩你就吻人家啊。”
  慕瑾嘴角微扬,笑意有几分邪魅,眸中流转的光芒如日月星辰,美如画,又夹杂着几分痞气:“就因为是你,我才撩啊。”
  他说着,话语中不免多了几分惊喜与感慨之意,“我以为大逃杀里的一切都是我的梦。”
  千寻抿了抿唇,拉着慕瑾往大厅设立的昂贵沙发椅上坐下:“来,本小姐让你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
  一切好像都是那么顺其自然,他宠溺地注视着她,任她带着自己走,声音清亮的,充满了笑意:“好。”
  “……”
  千寻将系统说的话更简单化之后复述给慕瑾听,“所以,在里面的一切,包括身份背景,学校,全部都是假的。”
  稍顿,她轻笑着调侃他:“说不定你对我的感情也是假的。”
  明知道千寻是开玩笑的,慕瑾脸上也起不了半点笑意,眼神专注而坚定,“千寻,我可以放弃任何东西,唯独你,我不愿意放弃。”
  少女笑了笑,“咱们重新认识一下。你好,我是庄千寻,今年十八岁,单身。”
  慕瑾含笑道:“我是慕瑾,今年十九岁,单身。近期的梦想是……娶到庄千寻。”
  千寻扬眉看他,不由低低笑出声来:“看不出来,情话满分啊你。”
  ……
  不远处,一直注视这里的慕老爷子和庄父庄母。
  慕老爷子诧异道,“阿瑾和千寻竟然认识?”在他的印象里,自家孙子可是一直生活在国外,而且孤僻,很少能有女性可以接近他。
  庄父也表示很吃惊:“晚辈不知,千寻这丫头是什么时候和阿瑾认识的。”
  庄母在一旁满意地点着头,还对慕瑾评头论足起来:“这小伙长得很帅,瞧瞧那眼神,看我家宝贝柔得都要滴出水来,如果两人交往,我是不会反对的。哎老公,你觉得呢?”
  慕老爷子轻咳了两声,将庄父庄母的注意吸引过来,“二位,我觉得这种东西还是要尊重一下阿瑾和千寻的意见。”
  虽然说,这一对他也很看好的,但是还得尊重两位主角的意见不是?
  庄父点点头,“这倒也是。”
  颜控的庄母,眼冒桃心:“哎呀,这小伙子真是越看越帅。老公,和你年轻时有的一拼,我家宝贝真是有眼光……”
  “――咔。”
  大厅里,一切都定格在这个瞬间,行走的、微笑的、饮酒的、弹琴的,所有的画面都戛然而止,被静止的,如同一个框架般将一切都归于其中。
  ――恭喜你们十二位同学成功进入第三**逃杀游戏!
  脑海中突然响起的机械声,让两人皆是心头一颤。

  ☆、第156章 大逃杀之活下去(18)

  千寻身着一袭优雅的红色晚礼服,站在夜色弥漫,阴森荒凉的街道上,爆着粗口:“卧槽什么鬼啊!!怎么又进来了?”
  先前在她身侧的慕瑾也消失不见。
  系统的声音在精神世界里幽幽响起:“宿主,这个位面就是大逃杀的任务,只有杀了终极Boss,才能摆脱一切。不然就算我带你们出去,以后还是会被召唤进来。”
  千寻此刻气的只想打人,“哪有这么坑爹的设定!”
  未免宿主甩手不干,系统只好将前因娓娓道来:“几个月前,原主庄千寻收到一封来自‘无域’的邀请函,邀请函里什么内容都没有,不过原主打开了,那也就意味着游戏开始了。所以,你现在想赖也赖不掉。”
  闻言,气氛静默了大约有五秒钟,千寻才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如妖精般邪魅的笑容:“呵,有趣。”
  ――第三轮游戏开始,找出真凶。
  眼前的空间忽然变得扭曲,千寻顿了顿,迈步前进,瞬间就消失在街道上。
  一栋位于半山上的别墅,一楼正厅。
  十个人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出现在大厅里。
  坐沙发上的,站在窗口的,靠在墙上的,姿态万千。
  千寻视线飞快地在四周扫过一圈,在触及到电视机旁慕瑾的目光时,对方先是一愣,眸光挑起一抹含笑的光芒,这才慢慢朝千寻走去:“太好了,我们又在一起。”
  少女低着头,敛起眼底的狐疑之色,再次抬起头时,脸上露出几分后怕的神色来:“刚才吓死我了,突然就出现在一个很荒凉的街道里,你又不在身边。”
  慕瑾用力将千寻揽在怀里,安慰道:“别怕,现在有我在,我会保护你的。”
  “嗯嗯。”千寻重重点了点头,这才和慕瑾一起把目光投向在场的其他人。
  第一次在大逃杀里,这些人是她的同学。
  这一次,大家的身份都不相同。
  ――你们活动的空间只有这栋别墅,不要试图逃离,一旦有任何不轨之举,手上的铁环就会爆炸。
  ――在座的十人中,有两个杀人凶手。请在三天内找出杀人凶手,否则你们会一个一个接着死去。换言之,十人中,三人为猎手,七人为猎物,就算猎物活过三天,没有找出猎手是谁,那么最后也视为失败,会被系统抹杀。
  冰冷的机械音再次响起:“那么,现在请大家先自我介绍一下,姓名,年龄,职业,爱好,要说真话哦。”
  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下来。
  千寻眸光微闪,第一个打破沉默,淡淡道:“庄千寻,十八岁,大一学生。”她顿了一下,回忆原主房间里的东西,不急不躁地补充:“爱好小提琴。”
  慕瑾接着道:“慕瑾,十九岁,大二学生,爱好……射击。”
  一个金色卷发的女生缓缓向前一步,轻声道:“神乐,二十岁,动漫爱好者,二次元工作者。”
  其他人一一作了介绍。
  一个扎着小辫子的男子声音低沉道:“樱离恭,二十五岁,画家,爱好画画。”
  穿着金属质感的黑色机车服的男生:“严喧嚣,二十三岁,自由工作者,玩乐队。”
  一身职业套装,波浪长发的女人:“林以倾,二十七岁,杂志主编,喜欢瑜伽。”
  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生缓缓道:“苒栗,十六岁,高中生,爱好跳舞。”
  “安冬雨。”说话之人,一身帅气的西装,手腕处的衣服微微挽起,像是刚参加完晚宴的王子,“二十六岁,演员,爱好跑步打球。”
  这个人身材有些发福,“卢元兵,三十七岁,公司董事长,爱好打高尔夫球。”
  最后一个,是个很可爱的正太,“原千叶,八岁,小学生,爱好钢琴。”

  ☆、第157章 大逃杀之活下去(19)

  等小正太介绍完,机械音像是掐着时间一般响了起来:“二楼每个房间的门前都贴了你们的名字,请各位按照名字入住,最后,祝大家游戏愉快!”
  千寻特意将脚步放慢,落在众人之后。
  她扫视了周围一圈,将东西摆放的位置、角度等一一铭记在心,然后才快跑起来跟上慕瑾。
  每个人找到自己的房间后都待在里面,把门反锁,除去有特别重要的事情需要下楼,不然一个个都不出门,一时间,别墅里,安静地仿佛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时间如沙漏一般缓缓流逝,精神紧绷的猎物们,在乌云遮盖月色的那一刻,都纷纷陷入睡梦中,眼皮似有千斤重,如何也提不起来。
  直到后半夜,一道尖锐的女声响彻云霄,将所有人从梦中惊醒。
  千寻下楼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在。
  亮如白昼的大厅,厨房门口,一个身形发福的男子正趴在地上,身下是一片血迹斑斑。
  身侧是一个滚落的白色玻璃杯,杯中还有一些水,另一部分则顺着杯口流出,混合着男子身下的血,将它慢慢的稀释,变淡。
  樱离恭拧眉问道:“是谁先发现卢元兵死了?”
  那个波浪长发的女人,即林以倾举起自己的手,缓缓道:“是我。”
  所有人的视线纷纷投向她。
  林以倾知道,自己若是不解释清楚,大家一定会怀疑是她杀了卢元兵,她深吸口气,说道:“你们也知道,我是杂志主编,经常要工作到半夜,睡眠习惯都在白天,所以我刚才想要下楼泡杯咖啡喝。”
  苒栗指出一个问题:“可是,掉在地上的是普通的白水,咖啡呢?”
  林以倾不疾不徐道:“厨房里没有咖啡可以泡,我就想着白开水也可以,刚倒了一杯,就听到外面嘭地一声,出来一看,就看到卢元兵倒在地上,全身都是血,我吓坏了才尖叫的。”
  她说完,还惊魂未定地拍拍胸口。
  安冬雨低头细细打量着卢元兵的尸体,随后看向林以倾:“你在厨房里有听到除了嘭以外的声音吗?按理说,如果是他杀,那凶手应该是在你出来之前才离开的,可我们大部分人都是从二楼一听到你声音就下来的,没见到有什么人上去。这你又做什么解释?”
  林以倾被他这么一问,大概是因为当杂志主编养成的一身气势,倒也毫不退却的反击:“你别忘了,我们这里所有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凶手,你凭什么只怀疑我一个,再说了,若是我杀了他,我会傻傻地站在这喊人吗?你呢,你又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不是杀人凶手。”
  安冬雨闻言,嗤笑道:“你为什么要傻傻的站在原地我怎么会知道?”随后,他指了指身侧的慕瑾,“我和他一起同时出门的,他可以为我作证。”
  慕瑾左边的千寻若有所思地看着林以倾,目光突然落在她无名指上的一枚戒指处,一株雕刻的银色小花微微突出,周围点缀了几颗宝石,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戒指。
  千寻往前走去,一把将卢元兵的身子翻了过来,她盯着西装内里的白色衬衣,有一块拉出丝线来,像是被什么东西勾过。
  但是……
  身后,大家纷纷都把目光投向蹲下身子,观察卢元兵身体的千寻:“你发现什么了吗?”

  ☆、第158章 大逃杀之活下去(20)

  千寻慢慢站了起来,退回到原来的位置,“暂时没什么发现。”
  “既然现在无法判定凶手是谁,大家就都先回房间里睡觉吧,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千万不要出来。我和严喧嚣把尸体抬到后院,剩下的人把这里清洗干净,毕竟我们还要在这待几天,总不能放着不处理吧?”慕瑾说道。
  大家都没意见,一致点头应允。
  慕瑾停了几秒,然后走到千寻面前,轻声道:“要不要来我房间,我担心你一个人。”
  “不用了。”千寻委婉地拒绝了慕瑾的邀请,眸光流转,微微一笑:“你别忘了我的战斗力有多强。”
  “那好,有什么一定要叫我!”他最后嘱咐道,得到千寻一声嗯之后,便和严喧嚣一起把卢元兵的尸体抬到别墅庭院里埋了。
  在他们抬起卢元兵尸体的瞬间,千寻才注意到卢元兵脖子上接近咽喉处的一道伤痕,被立起的衬衣领子完好的遮盖住了,而且因为他刚才是趴着的姿态,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人在死前,一定会抓个什么东西挣扎片刻,卢元兵死之前衬衣领子根本不可能会那么整齐,理由只有一个,死后被人动了手脚,是为了掩饰那道伤痕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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