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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主夫人她身娇体软[穿书]-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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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下浅葱
文案:

死还是穿到攻略难度max的书里。
掉进水泥车前蜜萝选择死。
掉进水泥车后蜜萝选择穿越。

任务是拯救男主的三观,创建充满和平与爱的江湖,她觉得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偏偏命运给她开了个金手指,其名为盛世美颜。
这只会加速她红颜薄命,还是死的非常惨的那种。
好吧,攻略教化男主什么的放一边,让我们先来探讨探讨如何才能变丑。
可恶,这样晒太阳都不黑!这样吃都不发胖!狠心拿刀划脸蛋居然都不留疤!
宗主大人:长得不错,丢到笼子里。
如果能重来一次,她选择狗带。

排雷:
女主就是怂不解释【托腮】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蜜萝 ┃ 配角:略略 ┃ 其它:江湖,武侠,宗主,圣女

  ☆、有种痛苦叫天生丽质难自弃

  时下流行的正穿反穿魂穿胎穿,穿越年代和时空也五花八门,从远古到未来,从国内到国外,从都市到魔幻,总之穿越界没有去不了只有你想不到的地方。
  夜露深重的秋日傍晚,林蜜萝脚步虚浮的迎着夕阳走在坝上,这里她小时候常常和伙伴们来玩,闭着眼都能通过。
  不过短短十几年,再好的青梅竹马都越走越远了,幼时的玩伴们走出村子各奔东西,在大城市打拼,甚至去国外深造。村里人每次见了她只会说些同情和叹息的话,她并不觉得留在村里有什么不好。
  打小没见过父母,是奶奶一手养大的,奶奶年纪大了,各种各样的老年病不断,她选择放弃学业并不后悔,仅仅只是有些遗憾罢了。
  在镇上上班,三千块的工资足够在乡下养活两个人了,省吃俭用些还能存一点下来。
  没多久奶奶就去世了,今天是第三周年,难得喝了点酒,想回家抱着照片同奶奶再唠嗑唠嗑。
  坝底下正在施工,似乎是城里要来检查所以现在加班加点的拓宽河道。
  很久之后林蜜萝回忆起这段都觉得这是神秘人的阴谋无疑了,虽然她喝了点酒晕乎乎的,但脑子特别清醒,也绝对不可能出现左脚踩右脚这样的失误,总之,不管怎么样她都鬼使神差的摔倒了,正对着底下一辆正在运转的水泥搅拌车。
  从头到脚一身黑的神秘人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连带着周围的时间都被暂停了,“遇到危机了呀!这里有两个选择哦,一个是掉下去被搅成肉糜,另一个是穿越到《口口口口口口口》这本书里面。”
  口口口口口口口是什么鬼!难得自己想在临死前悲春伤秋一下,不要突然出现这种污到一个字都显示不出来的名字啊!是觉得死亡太沉重特地来搞笑的吗?
  林蜜萝没忍住在心里吐槽了起来。
  别以为她不知道这本书,她曾在闺蜜的口水轰炸下拜读过,差点三观尽毁,这是本高高高高高口工文,从书名到正文通通污得不行,你能想到的所有重口味情节都能在里面找到,还特别虐,让读者看得死去活来活来死去的那种。
  穿去这本书里还不如死了干脆。
  这一犹豫,林蜜萝直接掉进了搅拌车里,即使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停止了搅动,她的身体依然变成了三截,又或者可能是五截。
  这种痛苦在清醒的情况下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承受住的,所以在神秘人再次询问时连连答应。
  “我答应!答应还不行么!让我去哪我都答应!”
  就这样,林蜜萝穿越了。
  这辈子的名字依然叫蜜萝,父母皆是武林中人,林家的势力在江湖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罢了。
  林蜜萝的任务是拯救男主的三观,携手创建充满和平与爱的江湖,老实说,这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神秘人贴心的安排了一个金手指,名为盛世美颜,据说还有个不知道究竟存不存在的被动防御。
  顾名思义,盛世美颜就是美貌天下无双,讲道理,在口工虐文里这种金手指除了加速红颜薄命的速度外没别的功用了吧?哦,大概还自带九九八十一种惨无人道惨绝人寰惨不忍睹的死法。
  攻略教化男主什么的她想都不敢想,眼下怎么自保才是重点,幸好林爸林妈也觉得自家女儿的美貌会引来魔教的觊觎,十分支持她的扮丑行为。
  ……
  林蜜萝已经顶着大夏天的烈日在院子里站了足足一个时辰,全身无力,胸闷恶心,发觉有中暑的征兆,她连忙叫人,“菁华,快、快扶我回房……”
  毕竟自己也不想死,死过一次才知道,最怕的还是死亡。
  早就看得不忍心背过身去的菁华听到小姐虚弱的声音后连忙跑过去扶住她摇摇欲坠的身子,一面让旁边的小丫头去叫大夫。
  把林蜜萝搀到床上后,菁华心疼的倒来一杯水喂她喝下,“小姐,您这是何苦呢?”
  最擅长折腾自己的人妥妥的是自家小姐了,也不是家庭破碎从小缺爱,菁华怎么都想不通小姐为什么这么爱折腾。
  林蜜萝死死闭着眼睛,说不出话来。
  大夫很快就过来了,一身青衫,温文尔雅像极了读书人,这是府里的大夫,毕竟刀剑无眼,受伤在所难免,府上有个大夫在会方便许多。
  他姓李,单名一个易字,年纪不大,才三十岁不到,医术却非常精通,头痛脑热擦伤砍伤殴伤扭伤都不在话下,据说连女人的病都知道一二。
  武林中人没那么多男女授受不亲的忌讳,李易直接在床榻旁的绣凳上坐下来,看了眼床上的人,鬓边的头发被汗水沾湿,贴在额头和脸颊上,有一缕调皮的探向嘴巴,刚好被淡樱色的双唇抿住,无端端透着股撩人风情,脸色微微发白,不是虚脱的病态白,而是那种洁白如瓷冰清玉洁的白。
  如果不是已经探明脉像,恐怕没有人会相信她是真的晒中暑了。
  “李大夫,小姐怎么样了?”菁华忧心忡忡的问。
  “小姐没什么大碍,我开副方子你煎了喂小姐服下就可以了,还是要多注意休息,小姐本就体弱,哪里受得住烈日的暴晒。”李易边说边在心里感慨,小姐出生于武林世家,偏生身娇体弱,别说十八般武艺,连花拳绣腿都称不上。
  菁华不放心的追着李易问了好多注意事项,重新回到房里的时候林蜜萝已经好些了,睁着眼睛靠在软枕上,声如蚊蝇,“菁华,水……”
  菁华想到李易的叮嘱,往温水中加了些盐才端过去,“小姐,李大夫说了,您可得好好保证身体才行啊,光这个月都病好几回了。”
  当然,这病纯粹是林蜜萝自己折腾的。
  林蜜萝抬起虚软的胳膊,一看手背上的皮肤依然是这么光滑白皙吹弹可破就郁闷的想死,怎么晒不黑呢!这怎么就晒不黑呢!
  天天跑外面风吹日晒的,这皮肤丝毫没见任何损伤。
  有一种痛苦叫做天生丽质难自弃。
  谁能理解这种挖个鼻屎在别人眼中都美若天仙的惆怅。                        
作者有话要说:  点错直接开坑的蠢作者不想说话……

  ☆、见鬼的予君!

  清晨的阳光斜打进窗子,唤醒了床上的人。
  林蜜萝由菁华伺候着穿戴整齐,看见菁华拿了胭脂过来连忙摆手拒绝,“都说我不用脂粉了,快拿走快拿走。”
  别考验一个女人爱美爱化妆品的心啊。
  她要下很大的决心才能把胭脂水粉通通当成过眼云烟。
  菁华无奈的把东西放回去,又从梳妆盒拿出一支桃木簪,“小姐,您看这就是街面上款式最简单的簪子,几个铜板就能买到,是少爷特意寻来送您的。”
  林蜜萝不想辜负了弟弟的好意,打量了下簪子,果然是最最普通的梅花款式,十个农妇有八个会戴的那种。
  “那你帮我戴上吧。”
  菁华总算露出了笑意,替林蜜萝在头顶绾了个发髻,插入桃木簪固定,说句不当讲的话,自家小姐明明有一个多月没洗头了,头发依然顺滑得很,而前一刻还毫不起眼的簪子,这会像是脱胎换骨一般。
  “好了吗?我看看。”
  林蜜萝说着就要去照梳妆盒上自带的铜镜,菁华连忙把盒子盖上,佯装若无其事的说,“那样丑的簪子再看也看不出一朵花来,您今天不是还要出门吗?”
  林蜜萝觉得很有道理,总不能桃木簪戴上去之后会变成金翠花钿吧?
  然而她完全忘记了自己哪怕一年不洗头发不刷牙也会跟定时刷新一样睡一觉就恢复成最佳状态,既然不洗也这样为什么还要忍着不洗头?当然要忍呀,长虱子了也要忍,因为一旦洗完头整个儿看起来就跟自带圣光一样了,不让人活了呀这是!
  早餐是番薯粥和白面馒头,不能吃的太好了,否则面色红润随便一垂首抬眸就是一帘娇羞。
  林蜜萝暗暗想着大概没有哪个穿越女能和自己这样家财万贯却被迫过苦日子的,平时她能不走出家门就绝不走出院子,今天是特地去街上给林母挑选礼物的,下个月就是林母36岁生辰,自己女红不行,没办法亲自缝纫什么物件做贺礼,但心意才是最重要的。
  林蜜萝出门除了菁华没带什么人,怕太引人注目,只有一个身手不错的暗卫在隐蔽处全程守护。
  林蜜萝身上的衣服款式死命的往低调了做,脸上还特地抹了些黑煤,反倒是菁华一身鹅黄色的对襟长裙,看起来像是富家小姐。
  “菁华,先去首饰店瞧瞧。”林蜜萝上辈子没有和母亲相处的经验,这辈子即使是幼时也因为心智是大人而干不出撒娇打滚卖萌的事,生辰也不知道该送什么礼物才合适,以往都是买件首饰,今年第一时间也是想到了首饰。
  “去年您替夫人挑选的步摇夫人非常喜欢,时常戴着,您的眼光向来不错。”
  菁华作势要扶林蜜萝跨过高高的门槛,外面人多眼杂的,林蜜萝刚要小声提醒就跟人迎面撞上,脚下不稳眼看就要摔倒。
  对面伸过来一只有力的胳膊一下将她捞了起来,林蜜萝愣愣的看着揽着自己腰的白衣男子,她终于知道什么叫做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注1'了,果然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都爱穿白衣。
  他松开手,率先道歉道,“姑娘你没事吧?是师妹无礼了。”
  他口中的师妹走路不看路也就算了,撞到了人态度也差的很,瞅到林蜜萝脸上的脏污,满脸嫌弃和厌恶,明明是非常清丽纯洁的脸,却被这样的表情毁的一干二净。
  那白衣男子也是拿她没办法,轻声唤了下她的名字,“阿琅。”
  回答他的是一声冷哼。
  “阿琅,师兄急着下山寻你是真的忘记带钱袋了,你看这样可好?等回去后师兄再给你买个一模一样的镯子?”
  女子用力踩了他一脚,“我就喜欢这个,我和它有缘,别的就算一模一样也不是同一个。”
  他好脾气的忍让着,好言相劝不顶用,也实在是无奈,叹气之际瞥到林蜜萝二人还在看着他们,只能苦笑着说,“让你们见笑了。”
  “没什么,刚才谢谢公子。”林蜜萝努力不让自己的视线黏在人家脸上,从他对他师妹的态度来看,怕不得又是一出师哥师妹的各种爱恨纠结,这种人幻想幻想也就算了,真去追求了,哪怕成功追到手,一旦要他在师妹和她两个人中选一个,人家也肯定会选择白月光师妹。
  “师妹有些娇纵,姑娘你别介意,在下予君,替师妹方才的冲撞向姑娘道歉。”
  他双手作揖微微一弯腰,态度谦和。
  林蜜萝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大方的表示没关系,这下反倒是那个叫阿琅的人不高兴了,“师兄你道什么歉,这种人撞了就撞了,有什么大不了的。”
  予君轻声呵斥,“阿琅!”
  被斥责的人眼圈一下子红了,委屈的噘着嘴,“你居然因为一个外人凶我……我讨厌你!讨厌死你了!”
  人哭着跑出去了,予君眼里的担忧藏都藏不住,恨不得马上追过去哄人,可又不能丢下这里的烂摊子不管。
  林蜜萝看出他的心思,也不想和他师妹那样被宠坏的人计较,拉住愤愤不平的菁华,“算了,我也没事,公子赶紧去追师妹吧。”
  予君拱了拱手,感激的看她一眼,然后快速追了出去。
  “菁华,咱们还是赶紧买东西吧。”
  林蜜萝转身之际脑内窜过一道电流,就那样怔在了原地,“等一下,他刚才……说自己叫什么?”
  菁华不解的看着她的反应,“那位公子叫予君。”
  予君……予君……予君……
  见鬼的予君!
  这不是小说中女主角的师兄嘛!话说回来刚才那个少女居然是女主角宛琳琅?
  药丸,还以为至少得再过个两年才会听到女主角的消息,没想到难得出一趟门居然就遇见了,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不买了,回家,对,回家!”
  菁华一时跟不上她的节奏,“小、小姐?给夫人的贺礼不买了吗?”
  “回去再说!”
  林蜜萝决定接下来至少五年的时间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再踏出门口一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1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这句词改编自一首诗中的“君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据说是一名女子写的诗,作者姓名等不详。

  ☆、谁茶饭不思害相思病了

  林蜜萝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都不见的第二个时辰,林母忧心忡忡的赶过来了,用力拍着门,“蜜儿,这是发生什么事了?你可别吓娘啊!”
  门很快被从里面拉开,林蜜萝瞥了菁华一眼,随即把林母扶进屋里,“娘,肯定是菁华跟你瞎说了什么吧?我没事,就是累了想小睡一下而已。”
  林母用帕子压了压含泪的眼角,“你不用骗娘,娘都是过来人了,对方真的有那么优秀吗?居然能让蜜儿一见倾心,还害了相思病,茶饭不思的。爹和娘也不是不开化的老顽固,如果你真的喜欢——”
  越听越离谱,林蜜萝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娘啊,真不是这个原因!”
  林母半信半疑,“真的不是?”
  林蜜萝认真的说,“不是,都说了别听菁华瞎说。”
  既然真的没事,林母也放下了心,拍拍她的手背,“没事就好,以后可不许把自己关屋子里,菁华也是担心你。”
  林蜜萝想解释没有把自己关屋子,门又没锁,只是大家一个个的跟说好了似的就没一个人上来推门,转念一想还是不多说了,乖巧的点点头。
  林母瞧见林蜜萝眼周刻意涂的黑炭有些糊了,整张脸跟火炉里逃出来的花猫一样,没忍住笑了出来,伸手替她用帕子擦起来,“你瞧你,这副模样走在路上不是更加引人注目嘛,怕是没少被人嘲笑受人白眼吧?”
  林蜜萝撇撇嘴,这都是小事,宁可被人当做神经病叫花子也好过被按上个“江湖第一美人”的称号,到时候月琮宗很快就会来请自己去喝茶,喝完茶节操就不保了,最后小命也妥妥的丢那。
  “你啊你。”近些年来魔道愈发张狂和胆大妄为,隐隐有压倒正派的趋势,很多门派和世家都开始自危,林母自然知道女儿的顾虑,“也不知道你到底像谁,明明你娘我长得一般,你爹一个糙汉子,除了高大魁梧的身材脸糟糕透顶,偏偏生出来的女儿如此倾国倾城,若不是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娘亲眼看见你从娘肚子里出来,娘都要怀疑是不是把你给抱错了。”
  林蜜萝被林母的说法逗笑了,哪里有这么多狗血的剧情。
  脸上的脏污被擦干净,林母怜爱的摸着女儿的头,似叹似谓的说,“若是出生在华阳宫该多好,有那么大的势力撑腰,就不用刻意扮丑,可以戴漂亮的首饰,穿漂亮的衣服。”
  林蜜萝没有作声,华阳宫是原著女主所在的门派,正道第一大派,门下子弟无数,可惜最后还不是被月琮宗的宗主也就是男主给灭了满门,只留下女主一个活口,真真是为了美人化身修罗啊。
  那宛琳琅上次见到也没看出多惊艳,原著中还有三大美人的设定:梦瑶仙子,秦清仙子和牡丹仙子。
  论长相宛琳琅是不如她们的,实在想不出男主为啥会对她这么执着,要说性格吸引?就那娇纵的性子放在别人身上恐怕都活不过三章,早被一掌拍死了,所以单纯的是因为女主光环吧。
  林母见她不说话也沉默了下来,气氛一时很低迷,还是林蜜萝打破了沉寂,做出一副毫不在意的轻松模样,“娘,你生辰马上就要到了,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么?”
  林母笑说,“难道不应该悄悄给娘一个惊喜吗?”
  “谁让您女儿的聪明才智都长到脸上去了,想不出什么大惊喜。”
  “哪有这么说自己的。”林母佯装生气的拍了下她的脑门,“我的女儿可聪明了。”
  林蜜萝麻利的接话,“一岁认字三岁拿笔五岁熟读四书五经七岁作诗么?”
  林母笑着说不出话了,其实一直以来都能感觉到女儿对自己并没有太多的亲近,不是母女感情不好,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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