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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召唤墓园-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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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霍克斯一笑,就跨进了漫长的旅行。
当初生演替强吻自己,然后发誓要保护自己的时候,霍克斯觉得有一种奇异的情感在自己心头酝酿。
因为药物的作用,她心跳加速,情绪激动。但是,她很清楚,那种感觉并非来至于药物,而是比内心深处更深的地方。
是一种本能,是血脉中流淌的,更加遥远,更加原始的悸动。
毒品并不是毒药,而是对身体机能的一种催化剂,代替激素作用于**,以产生作用。
她的身体不会抵抗这种东西,于是,渐渐地,她失去了意识。
隐隐约约,她听到呼啸的狂风,听到剧烈的爆炸,听到初生允和杨烈的怒号。
接着,世界又重新陷入安静。
不知过了多久,药效才散去,她听见水滴滴在石头上的声音。
终于幽幽醒来,才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山洞之中。
霍克斯起身,顺着洞口的光芒走去,就看到了不可思议的壮观景象。
那是一个巨大的空洞,起码有方圆一百多公里,将半个城市都尽数吞没,又绵延到城市之外的山丘和河流。
巨型空洞的中央还冒着烟,简直就是地狱一般的景象。
这时候,背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怎么样?很夸张吧!杨烈和初生允全力拼了一击,就变成这样了。”
“真是的,还好我跑得快,不然我们两个都要化成灰!”
“不过初生允也确实厉害,那种情况下,竟然将所有的信徒都转移走了。”
“杨烈战败了,不知道是否还活着…………”
霍克斯眼睛一红,道:“别说话了!”
“我没事儿,不过得躺上一些日子~~”
“我叫你别说了,你的手…………”
在洞穴角落一个阴暗的岩壁下面,右手已经齐根消失,鲜血留下来滴落在石头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响声。
虽然他靠在石壁上,但是霍克斯还是可以看到露出来的那些血肉模糊的部分。
此刻的初生演替,就像一个烂掉的布娃娃一样,瘫倒在那里。
第397章 ,(我就喜欢寡妇!真的,最大爱好~~)
ps:新书大纲完了,首稿也写完了,今天给大家小爆发下。
霍克斯上战场上的老战士,无论死亡还是残疾,对她而言都是很正常的事儿。
她见过战友给自己挡刀子,也帮战友挡过,但是,她知道初生演替的这种行为和过往的那些不一样。
前者是义务,而后者则完全出于初生演替本人的自愿,因为那是不合理的付出。
看着初生演替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很难过,似乎连呼吸都有些堵塞。又有些开心,让她心跳加速。
恍惚中,她还记得初生演替将自己抱在怀里,右手撑着一张黑光做的大盾。
没多久,黑光大盾就破了,接着,他用自己的身体替自己挡下爆炸的冲击。
眼前的这个男人是自己丈夫的克隆体,但是却和坎帕斯并不相似。
他们有一样的外表,一样的性格,但是却有完全不同的人格。
他不像坎帕斯那么高大,那么理性,那么光芒万丈,但是却更加真实。
她还记得初生演替对自己说过的话,他说:
“因为我不要你成为为了理想出卖自己的女表子。”
“如果,霍克斯有一天要与人做这种事儿,我希望那时因为爱情,而不是其他的理由。那个人是坎帕斯也好,其他我不认识的人也好。当然,如果可以,我希望那个人是我自己。”
……………………
“我叫初生演替,我会守护着你,直到你与坎帕斯重逢,又或者直到你爱上其他人!”
……………………
“我爱你,有胜于我的一切。”
异样陌生的感情在她的胸口蔓延,就像被深埋在地下的石油,忽然遇上了燃烧的烈火。
她不断告诉自己要冷静,但是那汹涌的情感,从来未曾感受过的喜悦却像是挡不住的洪流,在她心头回荡。
她看着他,又看见站在高山上的坎帕斯。最后,她终于明白的梅林的话:“那不是爱,那是崇拜。”
原来这才是所谓的爱情,不如理想那般光芒万丈,但是却不刺眼,暖和得像是午后的杨广,让人忍不住永远沉醉其中。
直到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个女人。
霍克斯已经习惯了去模仿男人的举动,她大大咧咧,她满口粗话,但是那也终究是她的壳。
有了这层壳,她才能在西格玛的军营里和战士们称兄道弟。
有了这层壳,人们才会认可她是真正的战士。
有了这层壳,她才能够度过漫漫长夜,来到今天。
希瑟尔的事情发生之后,霍克斯开始极力地将自己变成一个粗野的女人。
上苍赐予自己的是一份不幸的魅力,它引发了坎帕斯和希瑟尔持续了无数岁月的战争,毁了自己的家园,并且还要祸及当世。
有时候,她也会做梦。
她梦见自己只是那么一个平凡的女人,相貌普通,有一个靠谱而且老实的丈夫,有几个孩子。
丈夫是一个山野间的猎人,又或者是一位渔夫。
早出晚归,不说浪漫的话,但是却能给自己带来安宁的生活。
当人,现实就是现实,不可改变。
于是,霍克斯撕下自己的衣衫,去给初生演替包扎伤口。过了好久,她才问道:“你喜欢我?”
“是的!我以我的性~功能保证!”
霍克斯笑起来,她知道,自己也时常这样,出口就是荤段子和让人喷饭的话。
她道:“可是你的手没了。”
初生演替道:“不妨事儿,下次看到陈风他一定有亲切感。”
霍克斯道:“你在发烧!”
初生演替道:“伤口创面有点大,还好,我是进化者。最多两三天,只要止血就能恢复战斗力。”
其实,初生演替真的没有在逞强。
一条静鹰司的血液能够让人返老还童,断肢再生。凭借他和一条静鹰司的关系,要搞到一些血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不过,他不准备修复这条断肢。
因为他想起了一个典型案例————陈风。
说起来,成为一个残疾人对谁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儿,但是陈风却因此因祸得福。
前些年,陈风是右手剑,等到陈风被杨烈砍了右手,又成了左手剑。
正因为此,获得了新身体之后的陈风,才能够左右手使两招完全不同的剑术。
既然自己碰巧被砍掉了右手,何不试试?
说不定,自己就真的变成了第二个陈风。而且,自己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自己同时会《屠龙十四式》和《绝地十四式》。到时候左手剑右手刀,那岂不是会走路的bug?
对初生演替来说,损失一只手的影响的确不算太大。
毕竟,精神力不受影响。
虽然他擅长右手刀,但是左手出刀也不是太大的问题,或许速度上有影响,但是在威力应该差不了太远。
但是即便如此,他的伤还是有些严重,即便是以超级进化者的体魄,也有些缓不过气来。
今天的霍克斯变得额外温柔,她将他的头抱起来,然后放到双膝上。
初生演替正准备合眼睡一会儿,但是霍克斯却说出了一句他想都没想过的话,一瞬间让他睡意全无。
“等到我见到坎帕斯,我会和他说清楚。”
“你说啥?”初生演替几乎是要跳起来,但是伤口却让他浑身剧痛,忍不住又睡了下去。
“我说我会和坎帕斯说清楚。”
即便是霍克斯,说出这样的话也仿似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她是西格玛的神后,是坎帕斯和希瑟尔战争的最初理由。
霍克斯的样子有些慌张,这种慌张或许来至于坎帕斯,或许来至于她的纯洁。
“可是…………可是在此之前,我们只能做朋友。在我见到坎帕斯之前,我是说,如果你愿意等等的话…………。”
初生演替点了点头,道:“我知道,我也一样。”
是的,初生演替也一样,他不希望霍克斯成为一个对丈夫不忠的人。
他想和她在一起,但那必须是在她将一切处理好,以一个未婚女子的身份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
没人规定结婚的人不能离异,因为寻求幸福是上天赋予每个人的权利,离异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儿。
但是,在每个文明的人文风俗之中,给丈夫带绿帽子这种事儿,都是三个人的耻辱。
第三者是家庭和誓约的破坏者,妻子是不忠者,丈夫是无能者。
初生演替不想做出这样的事情,也不希望霍克斯因此变成历史传说中,真正成为那个引诱男人堕落的魔女。
所以,在此之前,他和霍克斯都必须要学会克制。
如果两人能够真正走到一起,那必须找到两个条件。
第一是坎帕斯本人。
第二则是坎帕斯已经如同他的猜测一样,已经死去的证明。
所谓正直与勇敢,就是这么一件事儿。
霍克斯道:“我出去找些吃的,在这里恐怕还要呆上很多天,这林子里应该有一些合适的猎物。”
初生演替道:“那既然如此,我可不可以先收点而利息,我保证,只此一次。如果将来真的走不到一起,我希望也能记住今天。”
“只此一次?”
“只此一次!在见到坎帕斯之前。”
霍克斯犹豫了一下,但是还是低下头,吻住了他的嘴。
这是一个漫长而且疯狂的吻,最初只是浅尝辄止,但是没多久,霍克斯就趴在了他身上,忘情地吻了起来。
初生演替身上仿佛有特别的魔力,让她欲罢不能。
舌尖传来的触感和气息几乎让她近乎疯狂。
一直到夜幕降临的时候,霍克斯还不愿意停下,她只觉得,自己心中好像有烈火在烧,要将她所有的理智都烧成灰。
直到霍克斯的手终于接触到初生演替的皮带扣的时候,她恢复了一丝清明。然后,她用尽了自己最大的毅力,强迫着自己坐了起来。
“对…………对不起…………我…………”
“没事儿,我这身体有些特别,正常反应。”
“那我出去打猎了!”
霍克斯才将他小心翼翼地放下,然后逃命似的,一个人出了山洞。
…………
等到霍克斯走远,原本不发一言的黑刀忽然道:“老板,刚刚那个吻你主动激活了自己的魅魔魔力吧?你是个心机boy!”
初生演替呵呵直笑,然后带着威胁的口吻道:“如果你敢说出去,明天你就会被人道销毁。”
也发出了咯咯咯的笑声,道:“那当然,你看我不是一言不发么?说真的,这波不亏~~~”
初生演替看了看自己消失的右手,接着想起打了无数个岁月的坎帕斯和希瑟尔,最后也只能叹息承认道:“什么jb神明?论撩妹儿,老子完爆他们二十条街。不得不承认,丢了一条手,但是老子赚大了~~”
也道:“第一任皇帝陛下和第二任皇帝陛下都是傻货,果然,跟着老板您才有前途~~~”
初生演替看着自己裆部被霍克斯的水打湿的位置,道:“但愿她带了换洗的内裤~~”
第398章 选择(今天两章都是大章节,所以两更)
过后两天,被没想象中的那种大规模华**队来搜山。
因为身体强度本来就高,初生演替的伤势恢复得很快,到了第三天,背后和手上的伤口上基本已经完全愈合。
不过因为失血过多,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低血糖,到了现在,他还觉得浑身无力。
霍克斯将两只野兔料理了一下,烤出来的东西让初生演替实在是难以下咽,但是她自己却吃得津津有味。
初生演替叹了口气,将那只兔腿放下,然后道:“今天已经是八月十四了,明天的这个时候初生允就会开始自己的计划。”
说道这里,霍克斯的脸色有有些凝重。
见识到初生允的战斗力之后,他们才真正明白这个世界第一进化者的实力是多么的恐怖。
就算是处于这种衰老将死的情况,他能够造成的破坏力依旧是难以估量的。
强大如杨烈,都只能束手就擒,更不要说他们了。
这时候,初生演替有些后悔,要是当初把一条静鹰司带上,也许现在还真不会落到这种地步。
看到霍克斯颓然的样子,初生演替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毕竟,这些历史的遗留问题的确是梅林和坎帕斯留下来的,作为凛冬军团的一员,她也理所应当对此负有责任。
于是,初生演替道:“其实,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来思考。打败初生允并不是我们的目的,真正重要的是,我们如何来阻止他铸造圣剑。”
霍克斯道:“办法倒是有,可是很难做到。”
初生演替道:“你说,我们该怎么做?”
毕竟,对于铸造圣剑,霍克斯是亲身经历者。这时候,她更有发言权。
霍克斯的腰间有两柄剑,一柄是高根赠与她的,而另一柄则是初生演替在非洲见到过的那柄黑剑————食日者。
她将食日者解了下来,然后递给了初生演替。
初生演替看着那柄黑不溜秋的剑,从上面找不到任何装饰,也感觉不到任何力量波动。于是,他有些怀疑道:“你说过,这柄剑是弑神之剑?”
霍克斯点了点头,道:“这柄剑是用来弑神的,可是除了同为古神的坎帕斯,没有人能够真正驱动它。可以说,它是一柄反圣剑。”
初生演替道:“什么是反圣剑?我不明白!”
霍克斯向他解释道:“圣剑是收集灵魂,然后将灵魂变成一种祝福的力量,加持在使用者的身上。而这柄剑正好相反,它可将古神身上的圣剑之力,转化成一种和祝福相反的力量。”
听到这里,初生演替大概明白了这柄剑能够杀死古神的原理。
首先,这与其说是一柄剑,不如说是一台机器。
如果将坎帕斯和希瑟尔身上的力量比作烈火,那么这柄剑的作用就是生产水,水能灭火,所以这柄剑能够杀死希瑟尔。
但是,这柄剑的驱动能量其实和古神是一样的,也是活人的灵魂。
换句话说,它能吸收灵魂,然后将之变成克制古神的力量。
那么,问题就来了,谁身上有这么庞大数量的灵魂?
当然就是坎帕斯。
只用同样手持圣剑的坎帕斯将自己身上的神力转化成另一种形态,这柄剑才会展现它真正的力量,成为弑神之剑。
于是初生演替道:“可是我们现在上哪儿去找那么多灵魂?”
霍克斯道:“那当然不可能,虽然我们无法发挥这柄剑真正的力量,但是,它对于圣剑的克制作用是真实存在的。在圣剑未成形的时候,它或许能够中断圣剑的铸造。”
初生演替道:“也就是说,我们真正的问题是,怎么在圣剑铸造的时候接近它?”
霍克斯点了点头,接着也陷入沉默。
其实他们都明白,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首先,他们打不过初生允。这世界上,除了一条静鹰司,也没人能够和时光老人正面作战。
来的时候初生演替并没想过一切的背后是初生允,否则一定会将一条静鹰司带上,相信一条静鹰司也很愿意。
毕竟,获得时光加减这项能力是她几个世纪以来的夙愿。
但是,现在已经来不及了,巴西离日本还有半个地球,就算是一条静鹰司也不可能半天多的时间就赶到。
能够拥有这种速度的只有初生允自己。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问题的关键,真正让人觉得棘手的是另一个方面。
竟然不可力敌,那就只能等待时机,以求智取。
可是,在初生允的面前,“抓住时机”这个词语它本身就不成立。
就像初生允自己说的一样,时间是他的盟友,永远都站在他那一边。
无论初生演替和霍克斯怎么机关算尽,都逃不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带着“食日者”去到圣剑的面前。
那个时候,初生允的注意力肯定是高度集中,密切地关注着周围所有人的动向。
想要在这个时候冲到圣剑面前,那基本就是不可能。
忽然之间,初生演替一震,道:“等等,或许还有办法!”
霍克斯道:“什么办法?”
初生演替抬头,看向被爆炸削去一半的城市,道:“但愿刘静好还活着~~”
…………
说着,他们就回到了酒吧。
这时候,初生演替对巴克·戈明哥生出了无限的感激之情,要不是他送给自己的这座酒吧位于城西,现在刘静好也早就跟着爆炸一起化作灰烬了。
当然,这会儿他也不知道巴克是否还活着。
城市已经陷入了一团乱麻,但是这里好歹是黑帮的场子,因此没有遭受到流民的洗劫。
所以,刘静好还安然地呆在酒吧里。
因为是初生演替的客人,所以她受到了这群黑帮很好的保护,并没有出什么意外。当然,他们也不会让她随便离开,他们不知道老板将这个女人带回来干嘛,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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