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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聊天群-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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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不召唤来福而是召唤球球,原因也很简单,没有被苏墨上身的来福就是一个沙雕怪物,一点灵性也没有,而球球不一样,它原本就是靠颜值和卖萌吃饭,在吃了智力丸之后更加在这条路上越走越顺畅。
  球球出来之后,先是谄媚的抱住了苏墨的小腿。
  苏墨很默契的拿出一只烤竹鼠塞进了它的嘴里,得到食物之后,球球才发现它来到了一个如此神奇的地方,四面的山峦郁郁葱葱,山谷之中温暖如春,花草蝴蝶……
  然后它就屁颠屁颠的去追蝴蝶了。
  “食铁兽,这世上还有食铁兽这种生物存在吗,它们不是已经早在萨特王朝时期就灭绝了吗,我经常听到人们说见过食铁兽,却一直以为是美好的谎言,想不到有生之年竟然可以亲眼看到。”
  雷克萨斯现在已经不管苏墨了,他对球球的好感爆表。
  “我很爱我的宠物,我希望能够知道它喜欢什么,想要什么,而你的兽王技能正好可以解决这些问题。”苏墨一脸的圣洁,就差脑袋后面加一个光圈特效了。
  这个时候,球球经过一番努力,终于捉到了一只蝴蝶。
  它没有伤害到这可怜的小精灵,而是用一对熊掌合拢,把蝴蝶困在了里面,苏墨甚至能够听到蝴蝶在小熊猫双掌形成的小空间中扑棱的声音。
  球球小心翼翼的拢着它的战利品,身子立起来,用两只脚走路。


第282章 如愿以偿学会了御兽术
  站起来的四脚动物!
  这并不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事情,事实上,很多四脚兽都有用两条后腿走路的经历,少数比较中二的还能把后腿翘起来用两条前腿走路。
  但是它们都没有球球走的这么萌。
  它捉到蝴蝶之后,就很开心的跑去找苏墨献宝了。
  苏墨的内心也不平静,看来智力丸确确实实改变了球球很多,这要是在吃丸子以前,先不说它会不会去捉蝴蝶,就算它想捉,以它蠢萌的体型和动作,它也没可能捉得到。
  “孩子,过来,到我这边来。”兽王雷克萨斯突然趴在了地上,他显然使用了自己的能力,想要把熊猫引诱到他那边去。
  并不是想占为己有,而是想要近距离看看这个可爱的小东西。
  然而,现实狠狠地抽了他一巴掌,他眼睁睁的看着球球转过头,困惑的看着他,然后翻了一个白眼,就头也不回的跑到苏墨身边去了。
  翻了一个白眼!
  这是什么神操作,兽王雷克萨斯还是第一次被兽类翻白眼,难道他兽王的超能力是假的吗,突然有种三观被颠覆的挫败感。
  “真乖。”苏墨伸出手,球球手里的蝴蝶就被放在了他的手心。
  蝴蝶拍打着翅膀,从苏墨的手心起飞,很快没入了旁边的花丛,刚才的这一段惊心动魄的经历,并不会在它的心中留下太多波澜,因为它根本就没有那么高的智商。
  球球在苏墨的脚边一跳一跳,看起来像是要抱抱。
  但是苏墨明白它的意思,他无可奈何的从背包里再一次拿出一只烤竹鼠,球球一把抢过来,一边吃一边继续去抓蝴蝶了。
  “年轻人,我想我误会你了。”雷克萨斯从地上爬起来,一点尴尬的意思都没有,他对着苏墨行礼道歉:“能够让一个动物如此毫无保留的信任,我想你一定不是个坏人。”
  “我只是不太懂得圆滑世故,因此经常被人误会。”
  雷克萨斯动容,自己不也是这样吗,为什么自己讨厌世俗,却又用世俗的眼光去看待一个人呢。
  旁边的马赛克很想翻白眼,他显然更知道苏墨是个什么人。
  不管是他的亲身经历,还是从鞋匠麦克斯的口中,都一致认为苏墨心狠手辣,城府极深,而且身份背景绝不简单。
  当然,麦克斯没有告诉他,苏墨的身份是“特使大人”。
  “我决定把兽王技能传授给你,希望你和你的宠物能够和谐相处。”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雷克萨斯就不在拖延,他对着苏墨开始传授技能。
  和鞋匠那时候基本上没什么区别。
  果然还是游戏里传道受业解惑给力,如果真的在现实中出现这样的技术,那学校就真没必要存在了。
  每个人都可以才高八斗学富五车。
  什么硕士博士都喝凉水一样的简单,而且人生阅历和工作经验也可以当成技能知识传授。
  很快的,系统就提示苏墨学会了御兽术。
  御兽术:1级,主动,冷却时间两小时,对禽兽类目标使用,能够起到洞察、安抚、沟通、御使、合体的效果,并且一定程度影响目标的思维,持续三十分钟,当前阶段只能对单一目标使用,更多技能信息请自行探索。
  就是冷却时间太长了,两个小时的冷却,和变形术一个德行。
  不过,苏墨估摸着自己的变形术也应该升二级了,按照麦克斯的说法,只要升了二级,冷却时间会缩减,持续时间会增加,而效果应该也有一定提升。
  这就是他坚持练习的结果,专门为了技能练习设定了闹钟,只要时间到了就对一件准备好的帽子使用变形术。
  可惜,上次收购的帽子快要用完了。
  市场上又很少有这种东西出售,苏墨打算请人来做这件事,就是田大壮上次说的那位用牙齿咬着包裹帮人搬家的那位战友。
  他已经进了游戏,现在正处于适应阶段,只要过了十级就可以进城镇,他会帮助苏墨收集这类乱七八糟的东西,底薪一个月八百块,然后按照合格的件数计算加薪。
  学了御兽术,也就是大家口中说的兽王技能之后,于是皆大欢喜。
  既然误会解开了,马赛克心里有愧,雷克萨斯本来就是极其谦和的人,三个人就又和和气气了,苏墨拿出了两瓶酒,摆开了一块桌布开始野餐。
  可惜他的食物基本上都是肉类,而雷克萨斯又是素食主义者。
  这完全难不倒常年在这里生活的雷克萨斯,他离开了一会,很快就用一个竹筐采摘了不少的植物叶子和果实。
  苏墨好奇的尝了尝,意外的发现这些东西味道都还不错。
  “御兽术会让你知道动物们在想些什么。”雷克萨斯喝了一口酒,闭着眼睛慢悠悠地说道:“时间久了啊,你就不记得自己是人还是野兽了,或者你就不会觉得人是什么高级生命,你现在是多么的抗拒吃人,将来你就会多么的抗拒吃动物。”
  苏墨看了看手中的鸡腿,突然有些难以下咽。
  这可是独脚大王艾伦身上采集到的鸡腿——虽然只有一条腿,但是玩家却可以从艾伦身上采集到很多鸡腿——经过了苏小玖秘制配方烤出来极品,曾经把妮可都馋哭了的得意之作。
  他发誓,绝不随便使用自己的兽王技能。
  “御兽术的能力很多,你需要慢慢摸索,你可以尝试着用自己的御兽术影响自己的宠物,我曾经有一只熊,跟了我几十多年,我教会了它很多事情,包括语言和文字,它也教会了很多,包括战斗和热爱大自然。”雷克萨斯突然仰起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酒液顺着他的嘴角,流到他翠绿色的头发上,有不知名的液体划过眼角,和酒液一起隐藏进了头发。
  “熊呢,它在哪?”苏墨问道。
  “死了,在一次的战斗中为了救我死了,从那以后我就来到了这里,这是它的故乡,它就是在这里长大的。”雷克萨斯顿了顿之后,说道:“我打算死在这里,和我的熊一起埋葬在这个地方。”
  “那些人类士兵是什么来路?”马赛克问道。
  “不是很清楚,士兵们似乎说要我出山为什么斯坦大公效力,我拒绝了,然后一言不合开打,为了杀死他们,好些个朋友死在了我的面前。”雷克萨斯痛苦地说道。


第283章 两个聊天群开撕了
  苏墨听到这个名字,立刻扭头看马赛克。
  马赛克的脸色也瞬间变得很难看,但是他依旧还算镇定,沉声解释道:“不是我,我从来没有和人提起过兽王在这里,而且如果他们知道我认识他,也一定会先让我来劝说。”
  “什么意思?”雷克萨斯不明所以。
  苏墨耸耸肩,什么都不打算帮马赛克解释,他非常的记仇,绝对不会忘记之前马赛克对诺言的敷衍。
  “我的老板,就是斯坦大公,埃弗拉·斯坦,下一任首席执政官最有利的竞争者,来找你的可能就是他的人,但是我向你发誓,雷克萨斯,我绝对没有对他们提起过你,一个字都没有。”马赛克只能硬着头皮解释。
  “呵呵,你的誓言,马赛克先生,似乎并不那么管用呢。”苏墨在旁边说风凉话。
  “我相信你,马赛克,我们认识很多年了。”雷克萨斯并没有怀疑自己的朋友:“相信我,我会保护好自己的。”
  “斯坦大公那边应该还有其他的能力者吧,他们下一次可就不会来这些普通人了。”苏墨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感慨地说道:“树挪死人挪活,何必非常守着一亩三分地等死呢。”
  他学了御兽术,但是并不打算与世隔绝,所以很快就选择了告辞。
  找了个地方先切换视角,苏墨以为自己可能会看到更多的人物选项,就好像可以选择以来福的视角登录一样,为什么不能以球球的视角登录呢。
  毕竟球球现在已经变聪明了,已经能够跟得上自己的智商。
  然而一切都只存在幻想之中,苏墨并没有发现更多的登录选项,他原本还以为自己可以上了球球的身,然后跑去大熊猫那里抱大腿喊爸爸,然后神器一大堆砸过来呢。
  当然,也有可能是另一种情况。
  大熊猫看到他小眼神里的贪婪和狡诈,然后把他按倒,一屁股坐上去,活活压出屎来了。
  老老实实的登录来福的视角。
  来福很头疼的发现,自己不在的这一小会,整个怪物聊天群都快炸了。
  独脚大王艾伦:他奈奈的,我居然打不过一条大青虫,系统大神,这是你给我的考验吗?
  铁翅苍鹰斯诺:放开那个大青虫,让我来。
  咸鱼王维克托:你们快点啊,我快撑不住了,大海无量!!!
  沙行者杰森:我去,这就是你兑换的技能吗,太给力吧,老托奶死,看我毒龙大旋转!
  咸鱼王维克托:妮可,你敢不敢过来帮忙,别追着那条眼镜蛇打了,你背包里都有三条人家的尸体了吧,不就是对你表白了一下嘛,用得着这么赶尽杀绝啊。
  兰利鹦鹉詹米:哎哟喂,我居然打不过布拉德皮蛋了,这家伙真舍得兑换技能啊。
  织布鸟芭芭拉:詹米你快点,我快困不住这个大猫了,杰森,别硬碰硬,你的盾快被抓破了,你死了我也要玩完。
  剧毒蛤蟆奥利奥:情况紧急,情况紧急,第82次@凶残的野狼来福,老大你咋还不上线呢,我们快要全军覆没了。
  看情况,这是和另外一个怪物聊天群的人发生冲突了啊。
  凶残的野狼来福:我来了,大家别急,敌人都是什么来路,你们把最强的几个情况给我说一下。
  兰利鹦鹉詹米:其他的都还好说,就是那只猫太狠了。
  织布鸟芭芭拉:我现在用天罗地网把它困住了,但是困不住太久,而且他们其他的怪物也在追杀我,我现在被杰森保护着。
  咸鱼王维克托:还有,妮可太不听话了,来福你得管管她。
  凶残的野狼来福:我马上就过来,你们再撑一会,给我详细的说一下那个大猫。
  再也不好耽搁,只做了一些简单的准备,来福就带着苏墨选择了最快的飞艇,花了十几个金币迅速的传送到了帕沃沼泽。
  到了地方之后,正好就看到妮可在追着一条眼镜蛇追杀。
  凶残的野狼来福:妮可,回来!
  黄金巨蟒妮可: ̄へ ̄,我想把它给杀了。
  凶残的野狼来福:现在的帕沃沼泽到处都是怪物,我需要你的保护,放心吧,我以后帮你弄死它一百遍,我这次带了一些吃的,你要不要尝尝。
  黄金巨蟒妮可:嗯嗯,我来了!
  凶残的野狼来福:那只秃鹫是对面的吧,福莱斯,把它给我电下来,斯诺你配合一下,注意预判一下它的走位。
  树懒之王福莱斯:……好……
  铁翅苍鹰斯诺:三、二、一点五……
  凶残的野狼来福:一旦它掉下来,大伙儿就一拥而上把它给弄死,记住了啊,是一拥而上。
  铁翅苍鹰斯诺和树懒之王福莱斯已经配合了无数次,有一套它们自己研究出来的战斗方式,终于完美的实现了苏墨的战略目标。
  那只各处骚扰的秃鹫,哀鸣一声掉了下去,砸在了泥水之中。
  一只金黄色的尾巴卷住它,然后各种攻击就落在了它的身上,就算它是高等级的BOSS,比铁翅苍鹰斯诺还要厉害,也架不住这种程度的攻击。
  死亡是一瞬间就发生的事情,巨蟒的尾巴没有放松,而是把尸体拖进了自己的背包。
  来福很想告诉妮可,秃鹫不好吃,但是他想到最近连续几次吃的使徒都没有给它增加技能,瞬间就打消了主意。不管好吃不好吃,回头吃了再说,吃斯诺这个苍鹰没用,说不定吃秃鹫可以有意外收获呢。
  事实上,现实里也没什么人吃这种以腐尸为食物的猛禽。
  有一个说法,说秃鹫觉得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会奋尽余力腾空万里,拼命往高空飞去,一直朝着太阳上方飞去,直到太阳和气流把它的躯体消溶一尽,不留一点痕迹在世间。
  所以很少有人有机会吃到秃鹫。
  其实秃鹫的体格巨大,吃完尸体后,从地面飞至几千米的高空,肌肉强壮,硬度让人类无法咀嚼。
  凶残的野狼来福:现在,集中攻击那只狗。
  苍头狼王皮斯:那是狼,咱们的同族。
  凶残的野狼来福:管它是狗还是狼,我现在宣布它被咱们开除了,斯诺,干掉它,它的速度太快了。
  铁翅苍鹰斯诺:呼哈呼哈呼哈!
  树懒之王福莱斯:……呼……
  大片的闪电从天而降,很快就追上了那个无影狼王,被迟缓了移动速度之后,它也很快步上了秃鹫的后尘。


第284章 大猫比格沃斯
  凶残的野狼来福:妮可,快点上,把尸体抢回来。
  黄金巨蟒妮可:呼呼!
  苍头狼王皮斯:呃,自家同类也吃啊。
  凶残的野狼来福:总比吃自己合算吧,估计没有狗肉好吃。
  苍头狼王皮斯:给我也来一条狼腿,最近吃了不少,感觉浑身都有劲,战斗几个小时都不带喘的了。
  黄金巨蟒妮可:只能前腿,后腿是我和来福哥哥的。
  织布鸟芭芭拉:你们这些个棒槌,还有时间聊吃的,我困不住它了,能不能快一点。
  织布鸟算是聊天群里最擅长控制的BOSS,它的天罗地网能够将敌人困住里面,除非打掉这个天罗地网的耐久,不然就等着一辈子困在里面吧,因为这个技能的效果没有持续时间这一说法,而且还可以不断的修补破损的地方。
  唯一不好的地方在于,这个天罗地网是它平时收集的各种织物编制而成,用一点就少一点。
  凶残的野狼来福:帮助詹米干掉那个乌鸦。
  比起捉对厮杀,这就是有指挥官的好处了,先干掉对方空军输出单位秃鹫,在解决对方机动单位无影狼王,最后干掉布拉德皮蛋,最后的集中力量解决对方的大BOSS。
  来福一进场,立刻就扭转了大家各自为战的局面。
  兰利鹦鹉詹米:都别帮我,我要和布拉德皮蛋单挑,我就不信我打不过它,不就是换了几个技能吗,我让它一个翅膀都能打赢它。
  凶残的野狼来福:织布鸟快撑不住了,必须解放出来你这个最强的战力。
  兰利鹦鹉詹米:哎呀,我差点忘了,我是最强战力,哈哈,大家快来帮我,让我们解决这个躲来躲去不敢和我正面对决的死乌鸦。
  一听说自己是最强战力,虚荣的鹦鹉立刻就不坚持要单挑了。
  不过,布拉德皮蛋非常的厉害,尤其是兑换了技能之后,它不仅压着兰利鹦鹉詹米打,偶尔还会去攻击一下沙行者杰森,试图干掉织布鸟,从而把它们老大解救出来。
  现在,大伙全都开始攻击它。
  这让它不得不奋力飞起来躲避,但是铁翅苍鹰斯诺和树懒之王福莱斯这一对黄金搭档正按照来福的指示,在上方等着他们呢。
  铁翅苍鹰斯诺单个怪物对空中单位并不算多厉害,它的实力甚至比不上被大家围殴致死的秃鹫,更加比不上这个布拉德皮蛋。
  至于树懒之王福莱斯,它的攻击速度让它徒具强大的输出和控制能力,更别提去攻击空中单位。
  后来,来福把它们两个绑在了一起,于是一代鹰骑士就这么诞生了。
  两个组合非常完美,换成其他任何人都不行,如果把飞行单位换成兰利鹦鹉詹米,它的实力比斯诺更强大,可它驮着一个树懒,那场景简直辣眼睛。
  如果把树懒之王换成平头哥,轮输出平头哥比福莱斯强,但那绝对不是鹰骑士或者狼骑兵,那是绝对的空难现场。
  布拉德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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