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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也想HE[快穿]-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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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该对高锦秀说的话,他却不能拉下,坐在炕沿上的高锦言闷声对高锦秀说道,“对不起,大妹,这事儿怪哥,是哥没本事,没给你撑住腰。”
  高锦秀一听也是心里一酸,咋办,她能说她还挺高兴自己被悔婚吗,只能应景的来一句,“哥,没事儿,我谁也不怪,这都是命,让我进城去闯闯吧。”
  结果这话一说完,一屋子的女人都哭了,男人们都连连叹气,好像高锦秀要去死了一样。
  高锦秀“……”
  系统适时的给出了提示,“恭喜,进度条有进展,已经完成了百分之五了。”
  白琅“才百分之五,还恭喜?”
  系统囧了,“年轻人,一次能前进百分之五,知足吧。”
  其实高锦秀这一生的悲剧,始于她对杜晓峰的情,她是白琅,又不是高锦秀那个农村姑娘,现在这时代,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杜晓峰那种普通货色,根本入不了她的眼。
  白琅有点摸清楚路子了,发现其实并没有那么难,于是,又欢快的进入角色了。
  白琅版的高锦秀开始张罗自己去城里打工的事儿了,现在这时候,要是贸贸然进城,如果没有个中间人搭个桥,一个农村丫头也不是说能找到活,就真的找得到的。
  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坏人和歹人,白琅也不知道自己这个穿越者的金手指硬不硬,还得小心为上。

☆、第 3 章

  好在村里有个以前和原身关系不错的同龄小姑娘周梅已经进了城,她早在十八就嫁了人,给她大哥换了彩礼钱,可是,婚后她的生活并不幸福,周梅偷偷和原身说过,她男人在那方面不讲卫生,还总是变着法的折腾她。
  这一回两回的,她觉得也就算了,也挺刺激,但是时间久了,她就得了那种见不得人的病了,后来,她男人变本加厉的,她也实在受不了了。
  之后的一年,周梅都没怀上孩子,家里的老人们急了,让她去县里查了妇科,才知道,她那方面已经病的厉害了,得花钱治疗了,不然根本就不能生。
  周梅嫁的人家不是有钱的人家,还埋怨她是个麻烦货,一来二去的,两口子总是吵架,最后,周梅被扫地出门了,之后,周梅也没再嫁,正好,家里有亲戚在城里,也就成全了她进城的契机。
  周梅最近回老家来了,正好来高锦秀家找她说话,高锦秀把自己准备进城里的打算告诉了周梅,想要她帮忙搭个桥。
  周梅一听,乐的拉着高锦秀的双手直蹦哒,“你也想去啊,太好了,你都不知道,我一个人在城里有多没意思,到底还是老家的人贴心可靠,外头认识的,都藏心眼,正好正好,我们那正缺人呢,我总算是有个伴了。”
  周梅的文化程度不高,一直都在干保姆的活,现在在省城的一家保姆公司签了合同,就给人家做保姆,公司抽一部分佣金作为报酬,周梅心里还挺美,毕竟,这个年代,能请得起保姆的人家条件都还不错,给的薪资都挺高的,周梅这算是有个长期的保障了。
  而且,周梅跟着主人家学了不少东西,现在,也不能说人家是个土丫头了,穿戴都洋气的很,村里的人很是羡慕。
  而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好,现在,家政行业发展的还不错,周梅的公司在面向社会招聘小保姆,带薪培训的,周梅觉得高锦秀要是能去,再合适不过了,而且,现在的时候,农村的姑娘出来干活的也不那么多,公司招聘他们这样的年轻保姆也不那么好招,周梅介绍了高锦秀,她自己也有好处。
  周梅从小跟高锦秀就是邻居,两个孩子又差不多大,小时候玩得好,两个孩子眼界都挺高的,在家里,地位也都差不多,正巧了,赶上高锦秀遇到被退婚的事儿,周梅同情高锦秀,所以希望介绍她过去,旁人,周梅还不想帮衬呢。
  而且,不管在哪里,但凡是一个集体,都会有小团体抱团,这个村里,就去了周梅一个,周梅多少有些孤单,要是高锦秀能去,周梅想着,肯定和她是一伙的。
  周梅对高锦秀描绘了一番之后,高锦秀心里也有了决定,她想去,这算是她进城的第一步。
  高锦秀应了周梅,打算和她一块去城里,家政公司算是第一步,如果不行,再另谋出路,骑驴找马总比走路强。
  不大的小村,高锦秀要进城的消息在一天之内,传遍了整个村子。
  先是周梅家的大嫂埋怨周梅,这样的好事儿怎么没想着她,周梅只是各种冷笑白眼,压根就看不上她那个小肚鸡肠上不了台面的大嫂。
  再者,当初周梅离婚的时候,她大嫂也没少挤兑她,说什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变着法的想要她走。
  现在的周梅洋气又有钱,每次回来,她大嫂都哄着捧着的,就为了周梅拿回来那些不穿的衣服,她能多分一些,周梅手里的小首饰和小零食,能多给她一些。
  越是看她家里的人这样,周梅的心里越是痛快。
  杜家的杜老爷子和杜老太听说了高锦秀要进城的消息,心中的情绪多少有点复杂。
  梅雪在他们家呆了三四天的功夫,他们就看出来了,这丫头是城里的,挑剔的很,他家儿子哄着捧着的,跟高锦秀根本不是一个类型的,跟他们农村老家人也不是一路人。
  如果让他们断的话,他们倒是更喜欢高锦秀了,可是,这事儿,他们到底说了也不算,还得听杜晓峰的,在老两口的心里,儿子还是最大的。
  杜老爷子还感慨了两句,“是咱对不住高家了。”
  杜老太太摇摇头,“他爸,我可不这么觉着,两千大块啊,两千呢,这高锦秀平时对咱家晓峰多好,结果一听晓峰找对象了,立刻就翻脸不认人了,就要钱,钻钱眼里了,我感觉啊,这人八成进城就得学坏。你听说没,周梅在城里的名声可是不咋地。这说不定啊,高锦秀……”
  杜老爷子拍拍桌子,瞪了杜老太太一眼,“你可积点嘴德吧你!”
  杜老太太不吱声了,她在屋里呆不住,她家老头子也不乐意和她说,她就出去溜达和别人八卦去了。
  而高家这边倒是也终于想开了,城里人开放,也兴许,高锦秀能遇到良人,就算遇不着,找个好的差事,多存钱,将来也好傍身。
  于是,高家整个家里倒是欢欢喜喜的,准备送高锦秀进城。
  林凤霞到底是觉得心里有愧,在高锦秀临走之前,给她的行李里塞了四个煮鸡蛋。
  家里最舍不得高锦秀的,属她妹妹高锦英了,两人手挽着手到了汽车站,而高锦秀的身后,所有高家的人,包括大嫂杜晓丽,也全来了。
  “姐,那你啥时候能回来,我放寒暑假的时候,你能回来吗?”高锦英不舍的问道。
  不知道原主什么感觉,反正,白琅这个穿越者,是有点感动了,她握了握妹妹的手,“我尽量回。等姐挣钱了,给你买肉吃。”
  林凤霞一下下的拍着高锦秀的背,还是十分不舍得的,“到城里,多张个心眼。”
  “放心吧,妈。”高锦秀回答道,不知怎地,林凤霞忽然让白琅想起了自己的养母,也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对于这姐妹两的感情,林凤霞和高锦秀的母女之情,还有高家人对高锦秀的重视,周梅多少有点羡慕,她家谁都没来送,回来和走,一直都是她一个人。
  周梅和高锦秀来了省城之后,周梅都没怎么歇脚,就先带着高锦秀去公司报道了。
  到了公司之后,公司经理对高锦秀进行了简单的面试,因为高锦秀的外形出众,而且谈吐大方,公司的经理很是欢迎高锦秀成为自己的员工。
  高锦秀刚来没几天,开始进入了公司的培训系统,对她进行保姆为期一周的培训,而周梅则是又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高锦秀也是听同期培训的小敏说的,原来公司因为周梅介绍了高锦秀来这里当保姆,而奖励了周梅300块钱。
  而告诉她的那个小保姆小敏说,她和介绍人商量好了,这钱,她留100,介绍人200,还问高锦秀,她这份和周梅是怎么分的。
  高锦秀还能怎么说呢,她只能苦笑着告诉小敏,她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份钱。
  按理,周梅拿了这钱,她也无所谓,毕竟,这份工作是周梅介绍的,她全拿了,无可厚非,可是,她招呼也没打一个,高锦秀心里总是有点别扭。
  但毕竟是久经商场,白琅什么牛鬼蛇神的,都见过了,也不怕她一个周梅,想来,也好理解,周梅从小的家庭环境使然,再加婚姻的不幸,为人市侩一些也正常。
  她没和周梅提起过这事儿,周梅自己也挺忙的,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培训的最后一天,就在高锦秀被分配第一份工作之前,周梅特意找到了高锦秀,说是今晚特意和主人家请了假,准备一起吃个饭,要给她庆祝一下培训圆满结束,叫她准备收拾收拾。
  而且,特意告诉她了,公司经理也会去的,叫上经理是为了到时候给她分配个有钱的,不那么挑剔的人家去。
  起初,高锦秀也没在意,结果下班收拾的时候,就听着大家打趣聊天,说是经理可是没少私下约每批培训结束后她们这群小保姆里长得好看的,也不知道这一批里约得是哪个,目的是什么,显而易见。
  高锦秀不禁想起了周敏的话,她说过,经理也会一起吃饭,对于周敏,高锦秀还不敢完全相信,再加大家的话,她加了小心付了周敏和经理的约。
  果不其然,饭局上,周梅一个劲儿的吹捧经理,让高锦秀敬酒,然后经理的咸猪手一次又一次的摸过来,被高锦秀一次又一次的化解了,周梅还说一会儿她有事儿要先走一下,经理赶紧说,他自己是单身,看高锦秀喝多了,就先凑合住他家吧,他睡沙发。
  周梅应和道,那太好了。
  高锦秀心里越听越是别扭,恶心他们两个狼狈为奸,借口上厕所,逃之夭夭了,剩下了经理和周梅。
  结果可想而知,经理把周梅给带回家去收拾了,然后默默的恨上了高锦秀。
  而周梅也因此和高锦秀绝交了,用周梅的话说,高锦秀根本不识抬举。
  她也和高锦秀坦言,她现在吃的穿的,都是她睡回来的,主人家的男主人和她私下有一腿,她也不想着结婚,有钱花,有好房子住,再有个不累的活干,就行了。
  本来,周梅也想着让高锦秀走她的路子,可是,高锦秀和她不是一路的,以后,就井水不犯河水了。
  经过经理的特殊关照,高锦秀被分到了一个薪水不怎么高,主人家的住宅小区也是很普通的小平房区。
  这个条件,对于初来乍到的高锦秀来说,算是很欺负人了。
  高锦秀倒是不怎么介意,也没着急辞职,想先看看再说,毕竟,她也没打算一直给谁家当保姆。
  这个年代,电话还并不普及,她按照经理给的地址找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娃当然不是男主亲生的

☆、第 4 章

  老实说,白琅毕竟是个妹子,作为一个网文作者,想象力丰富的她,开始有点害怕了。
  白琅在脑补,万一对方是个神经病呢,杀人都不犯法的,万一是个单身男人,对她图谋不轨呢,万一是个老人家,一开门就看到……
  白琅越想,身上鸡皮疙瘩越多,战战兢兢的走到了小胡同里,孩子们蹦蹦跳跳的从她身边经过,才让她回了神。
  于是,高锦秀发现,自己迷路了,好几个胡同的交叉路口,她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就在这时候,一个骑着三轮车,车上还拉着一个崭新的木头小柜子的小伙子从她的身边路过,高锦秀立刻上前去问路。
  “你好,请问一下,这个太同胡同怎么走?”高锦秀递上了自己的纸条给那个小伙子看。
  小伙子扫了一眼高锦秀手里的纸条,露出了一口白牙,挠了挠后脑勺道,“我认识的字不太多,你要去太同胡同啊,正好,我也去,走吧,上来,我送你一程。”
  如果是主动搭讪的陌生人,高锦秀可能得怀疑一下,尤其是刚刚她还脑补过一阵子,但是,眼前这个小伙子,带着一个大大的草帽,穿着白色的跨栏背心,一条迷彩裤,军绿色的布鞋有点磨坏了边角,一笑一口大白牙,高锦秀莫名就生出了一股子信任感来。
  “行,那就谢谢了。”高锦秀一脚迈上了车子,小伙子还特别贴心的把车子里的小柜子往旁边挪了挪。
  白琅不是一个内向的人,她喜欢和人聊天,听旁人的生活,再变成文字,正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
  所以,白琅版高锦秀很自然而然的带起了节奏,主动跟差不多和她同龄的小伙子聊天,“你这个家具是给谁做的,要送到哪去啊?”
  “哦,这是我给别人家打得柜子,对方有点不喜欢这个棱角的款式,回去我再改改。”小伙子十分实诚的回答道。
  高锦秀最佩服的就是手艺人,尤其是这个柜子一看,就是出自手工艺精湛的木匠之手。
  听这个小伙子说完之后,高锦秀觉得,他这个人的人品也很实在,对这个人的好感度又多了些,于是,来自后世的人又多和他说了几句。
  “家具类的,你都能做吗?就你一个人做?”高锦秀问道。
  “嗯,床啊,碗架子,衣柜,电视柜之类的,都能做。我这也是私下接的,平时在厂子里上班的。要是小型的家具,就我一个人做,要是大型的,我还有师兄弟可以一起做,我师父年纪大了,现在他不出手干活了。”
  小伙子一边蹬车一边回答道,又指了指前面,“再过两个胡同,就到了。”
  高锦秀笑道,“真是太谢谢你了,要是你不带我一程,我都找不到路呢,你实在的买卖人,可能等以后信息发达了之后,可能会有大发展的。”
  小伙子又是哈哈一笑,脚下用力,使劲蹬了几下。
  “前面就到你要去的胡同了,你要去哪家啊?”小伙子又问了一句。
  “哦,十六巷的501号,梁森家,我是那一家聘请的保姆,今儿过去看看情况。”高锦秀笑着挥了挥手里的纸条。
  小伙子蹬车的动作一顿,然后大长腿一迈,从车子上蹦了下来,在裤子上蹭了蹭手上的手汗,才伸出手来,意思要和高锦秀握握手。
  “真是巧了,你好,我就是梁森,谢谢你了。”梁森笑了起来,另外一只手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高锦秀楞了一下,这个情况,倒是她没想到的。
  不过,这一路上,从小细节就看得出,梁森是个好人,这个情况要比她预想的好上太多,她也没有扭捏,伸出手来,和梁森握了握,“你好啊,真是巧了。”
  不远处,就是梁森家,梁森推着车子往前快走了几步,主动给高锦秀带路,特别热情。
  路过西瓜摊的时候,梁森还买了半块西瓜,天气闷热,吃点凉水镇过的西瓜解暑,再好不过。
  两人快步来到了一家门前,梁森开了大门之后,主动让高锦秀先进屋,自己则是跟在了高锦秀的身后。
  高锦秀进门,打眼一看,就觉得这个院子收拾的特别干净,四间南北通透的大瓦房,看上去就很敞亮。
  主人一定是个很懂得生活品味的人,高锦秀心下又对梁森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小院子里种着一颗桃树,一颗梨树,走过了一片葡萄藤,还有一片小花园,院子的两头还种了些小油菜和小生菜。
  “这院子,都是你弄的?”高锦秀又好奇的问了一句。
  “嗯,没事的时候,我就喜欢收拾自己家院子。”梁森回答道,“走吧,进屋坐吧”。
  高锦秀点点头,就跟着梁森进了屋子,结果,刚进屋,就听到了一个老人家在哄孩子的声音。
  梁森赶紧放下手里的东西,进了里屋去。
  高锦秀跟在梁森的后头,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抱着一个放声大哭的小孩子在屋里溜达来,溜达去的。
  见到梁森回来了,老太太像是见到了救星一般,“你可算是回来了,小宇啊,快看看谁回来了,你爸爸回来喽,回来喽!”
  梁森赶紧接过了老太太手里的孩子,道谢道,“李姨,谢谢了,又麻烦你帮忙看了一天。”
  “嗨,客气啥,邻里邻居的住着,”老太太摆摆手,又带着一点意味深长的笑意看着梁森身边的高锦秀,“梁森啊,这个姑娘是谁啊?”
  梁森跟邻居李姨介绍道,“哦,我从家政公司请来照顾小宇的小阿姨。”
  李阿姨“哦哦”的答应了两句,然后,就准备回家了,临走之前,还扭头朝着高锦秀说了一句,“梁森这孩子啊,真是个特别好的孩子。”
  高锦秀看着梁森,有点莫名其妙,梁森好不好,这跟她有什么关系。
  接下来,梁森和高锦秀说明了情况,他今年二十四岁,是单亲爸爸,请高锦秀来,就是为了给他带孩子的。
  平时,他出去忙,而且,以前条件也不太好,总是让邻居帮着带,现在,他除了厂子里的一份工,自己也接一些私活,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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