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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神婆有个约会-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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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可以换个地方么?”初一顿了片刻,才再度开口。
  “你想去哪?”张博尧疑问,继而又有些雀跃与激动,“还是说你记起什么了?”
  “没有。”初一在黑暗中摇摇头,想到张博尧看不到,这才停下动作,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瞬间,真的只有那么一瞬间,她想到了一个地方,一个她从未见过也没有丝毫记忆的地方,“我想去南桐。”
  “南桐……”张博尧默默念了两遍,在脑海中努力地搜索着这个名字,依旧一无所获,他似乎不记得国内有这么个地方,只好拿出手机输入查询,“南桐县,隶属平北市……”
  是个非常小的县城,没有什么特产也没什么特别出名的人物,难怪自己记忆中没有这个地方的存在。
  “可我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初一透过耳机讲给张博尧听,“我再来的路上做了个梦,梦醒后,什么都忘了,只记得这么个地方。”
  “好,咱们去。”说不定到了那里,初一会想起些什么,记起些什么。张博尧收起耳机,起身准备去改签。
  凤璜躲得远远地,他现在法力弱生怕靠近了会被那个小鬼发现,只隐隐约约地听到了南桐,梦之类的东西。
  ☆、偶得玄机
  吃一堑长一智,这次凤璜也算多长了几个心眼,非要等马明义和毛不思把东西给他规整齐全,才开口。
  面前是加了鸡蛋火腿小白菜的豪华版泡面,凤凰洗了澡剪了头,又换了件新衣服,难得看上去清清爽爽的。
  他捏着筷子,在马明义和毛不思的注视下,慢条斯理的吃着泡面,不得不承认,这个时代的面条,要比他存在的那个时代,美味的多。
  凤璜抱着碗,满足的看了眼堆成小山高的泡面,内心无比的充实。全然不记得他们三人在超市横扫泡面时,服务员惊悚的眼神。
  凤璜虽然是只鸟,却莫名有着仓鼠的本能,例如:爱囤食。
  “你都吃了三碗了,也该开口说点什么了吧。”毛不思托着下巴,看着凤凰一筷子接一筷子,速度丝毫没有慢下来的痕迹,小声嘟囔道,“真没见过这么能吃的。”
  “你早上吃了两笼小笼包,我说你什么了么?”凤璜支着耳朵,把毛不思的话全听进了心里,当下就拿出今天早上的事情反击,“还有一碗豆腐脑。”
  打击可谓是十分精准。
  等把汤底喝光,凤璜才一抹嘴巴,靠在椅背上,如果还有羽毛就好了,真想展翅摇晃两下,凤璜有些可惜的想。
  “张博尧他们去了哪里?”毛不思瞪着眼睛,略显紧张,万一真出国了,她难不成也要追出去,国外的鬼凶不凶啊,对于跨境业务,她还是少了点实践。
  “原本要去哪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他们最终去的地方。”凤璜眯着眼,盖住了眼里所有的光,懒洋洋的摇着双脚。
  “你别卖关子啊!”毛不思急的抓耳挠腮,“快说,快说。”
  “他们去……”凤璜睁眼,“南桐。”
  “南桐?他们去那么个偏远的小县城做什么?”毛不思怎么也没猜到会去南桐这个地方,国内这么大,南桐地理位置不好,也没什么旅游资源,很难发展,故而现在还是有些落后。
  “你知道这个地方?”凤璜不经意开口,“我瞧着张博尧像是不知道的样子。”
  “她祖籍南桐。”马明义索性替毛不思说出来,就见她在一旁狂点头。这也是他们去阴阳道的时候,听毛不思跟三岔巷口的婆子提起,他才知道的。但是,很多事情太凑巧了,就会不由得让人心生防备,而马明义又偏巧是个谨慎的人,“你们不觉得这件事太凑巧了吗?”
  “我不管,反正跟爷爷我没关系。”凤璜抬起屁股走到客厅,一伸手,整个人就倒在了柔软的沙发上,“南桐也好,北桐也罢,爱去哪里去哪里。”
  “要是别人也就算了。”毛不思最近也被发生的事情搞得有些束手束脚,高维峰始终是她的一块心病,偏偏姜水也不联系她,这都令她感到不安,亦不想再多管闲事,可是,“张博尧毕竟在苏尾岛上帮过咱们。”
  要不是张博尧及时赶到,他们俩恐怕早就成为枪下亡魂了,还捉鬼,别人不捉她就是好的。
  “你什么时候出发?”马明义已经习惯了毛不思,她每次看似纠结,内心多时候都有着偏向,就像这次一样,他索性跳过中间的节奏,直接问她结果。
  “唔……尽早吧……”毛不思算了下时间,距离立秋还有些时候,“就这几天。”
  “你走的时候跟我说一声。”马明义看了眼桌上的空碗,也阔步走向客厅,在沙发上寻了个舒服的位子坐下。
  “不行。”毛不思义正言辞的拒绝,搁以前就算了,现在她好不容易把马明义带回来,可不敢再带着他乱跑,况且他外婆还从国外回国定居,更加剧了毛不思拒绝他的底气,“我知道你想什么,这次我了不会带上你的。”
  “难不成你想让我自个过去?”马明义抱着胳膊,手腕上的珠串在灯光下散发出温润的光泽,自言自语道,“也行,反正带着灭魂我也不怕。”
  “马明义,你别闹了。”捉鬼除妖真的很危险,他跟着她这段时间,多少次都在死亡线上徘徊,要是真出了意外,她怎么跟他爸妈交代。
  “我没闹,你一个人就不危险了吗?”在这个社会上,她所要面对的不仅仅是摸不着的魂魄,还有着不少走偏的人心。如果苏尾岛没有他,她还真不一定能逃出去,如果吴老板不是碍着他身后的贺家,还真不一定真做出什么杀人越货的勾当。
  鬼有好坏,人有善恶。他有灭魂护着,一般的鬼鬼怪怪也近不得身,更何况他在她身边还能有个照应,“莽莽撞撞,真不知道你前边捉鬼的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就是正常的过啊,更何况之前除了那只煞让她吃了极大地苦头,差点客死异乡。但其余的小鬼还都是可以应付的,起码比起后来遇到的吴老板,要轻松地多。
  说起来也怪,她这一年,的确遇到了不少难以打发的鬼怪,看似没有联系,却总有那么点莫名的牵扯。
  想了半天,毛不思实在想不出还能怎么拒绝马明义,余光正巧落在老神在在的凤凰身上,干脆心一横,抓着凤璜的前衣领瞬间把他拖起来,“我这不还有人一起组队呢么,肯定会安全的。”
  这样,应该可以了吧。毛不思觉得,自己在关键时刻,还真有那么点小聪明。
  “这才对嘛。”马明义也跟着一起起身,伸手勾住凤璜的后衣领,猛地往身边一拽,“既然有多个人保护我,你还担心什么呢?”
  被反将一军。
  马明义和毛不思大眼瞪大眼,双方谁也不肯退让一步。
  倒是凤璜先急了,气愤的挥舞着手臂,挣开胸前背后的钳制。
  “你俩打算的怪好。”凤璜掐着腰,指指毛不思的鼻子,又瞪上几眼马明义,拍着胸口,痛心疾首,“就不打算问问我的意见吗?爷爷我拒绝跟你们同行!”
  “那就麻溜的打铺盖离开!”毛不思不知道哪里来的底气,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着凤璜竟是没有丝毫的畏惧之心,“我答应让你住在我家了吗?”
  “你……你……你,你简直是欺善怕恶!你对我这么凶干嘛!”凤璜就差用手指怼住毛不思的鼻尖了,他拉着马明义的胳膊,不停地戳着他的胳膊,“你怎么不这么凶他!”
  “我……”毛不思被问了个正着,他以为她不想吗?她明显是嘴笨说不过他啊!又不能真跟马明义动手,再说,马明义除了嘴巴毒一点,爱克扣她的工钱,在其他的地方,倒还真没什么大毛病,“管你屁事,我愿意。”
  世风日下啊!
  人心不古啊!
  凤凰简直想重回几百年前,抱着小仙姑门前的大梧桐树掩面哭泣,像毛不思这么明晃晃双标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结局,自然是毛不思被迫答应,如果明丽姐允许就带他同行,至于凤璜,要么跟着去,要么拉着那堆泡面离开她家。
  这一折腾,直到晚上七八点,马明义一会还要跟着去家庭聚会,只好先行离开。
  临到出门,凤璜还跟在马明义屁股后头。
  “喂。”凤璜拍拍他的肩膀,等马明义停下步子,才笑嘻嘻的在他耳边小声道,“你把我和毛不思孤男寡女放在一起,也安心?”
  “你不就是一只……”马明义扫了眼凤璜,“没毛的鸟吗?”
  凤凰即便有着人的形态,在他和毛不思眼中,也跟人有着本质的不同。
  碰——
  房门被狠狠地摔上,马明义站在过道里了掏掏耳朵,许久没出声,在毛不思心里,也应该是这个样子吧。
  “太过分了,一只鸟?几百年前即便是那个牛鼻子道士,也没敢当着爷爷的的面说爷爷是只鸟。”凤凰被毛不思和马明义的二连击气的心口直疼,“长着同样的脸,都填了些什么无德的灵魂啊!真对不起这两副皮囊。”
  “凤凰。”毛不思的声音从厨房里传来。
  “干嘛!”凤璜的语气听上去十分不满意,透着股恼羞成怒。
  “过来洗碗。”毛不思探出半个脑袋,挥了挥手中的洗碗布,“别想偷懒吃白食!”
  认命的走向厨房,凤凰就差眼眶含泪,他望着毛不思,许久才重重叹了口气,马明义感觉的对啊,他要是能和毛不思处出感情来,千年的铁树都能开花。
  这晚,凤璜躺在沙发上,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是春雨淅沥的道观。
  “臭道士,你出来,再与本仙姑斗上一斗。”小仙姑穿着烟粉色的长衫,举着把破旧的油纸伞,细腰被佩带收紧,上面别着幽蓝的降魔杖,扯着嗓子在虚青观门口叫板。
  凤凰坐在梧桐树上,看着树下的小姑娘,又来了,这已经是她今年的第三次了,每次都张扬而来,败战而归。
  “姓高的,你若不出来,别怪本仙姑闯进去。”小丫头不过十七八的样子,稚气未脱。
  凤凰也是在她的言谈中才晓得,她本家是作妖的,祖上偶得玄机,开辟了一门宗法,传到小仙姑这一代,早已经练得如火纯青。
  小仙姑是个降妖除魔练术法的好苗子,比兄姊要有天分的多,未曾吃过多少败仗,之所以和虚青观的道士刚上,纯粹因为那道士无意之间灭了她追踪依旧的赤鬼。
  这还了得,小仙姑觉得自己受到了蔑视,说什么也要和姓高的道人比个一二出来。
  这一比较不要紧,小仙姑居然输了,被抢了‘猎物’还输了面子,她越想越生气,越发的用功,誓要胜过那道人不可。
  开始还是千里迢迢来踢馆,到后来索性在虚青观下买了块地,开垦出一栋小院,长久的住了下来,由半年一比,变成了一季,再到现在的三个月。
  “仙姑,仙姑,我家师傅入皇城了,怕是要下个月才能回来。”虚青观的小道童也早已见怪不怪,只端了热茶给她。
  “你家师傅什么鬼,皇城的人都是些面恶心恶的,与其帮他们捉鬼驱邪,还不如留下与我比试切磋一番。”小仙姑很不满意,甚至有些失落,连下山时的裙摆都无精打采。
  这些落在凤璜的眼里,就多了丝乐趣,他游遍了山川河流,亦想停下来多休息些时日。于是他偷偷跟在小仙姑身后,回到了那座冷清清的小院子。
  小仙姑不会做饭,也不怎么擅长家务,晚餐也是下山时顺手猎下来的野兔。凤凰就这么瞧着她下手利落的蜕皮放血,然后架在火堆上,随便涂了点盐巴,就算是一餐了。
  这么个吃法,真亏了她能活下来。
  那晚,月明星稀,凤凰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飞过她的茅草屋,余光瞥下,他瞧见小仙姑张着嘴,手里的兔腿不知不觉的掉在了地上,沾染上了厚厚的泥巴。
  “我果然貌美。”凤凰挥舞着令人炫目的羽毛,划过夜空。
  “哇!真好看。”凤凰听见小仙姑发自内心的感叹,还没等他得意够,就听到了小仙姑的后半句,“真想把羽毛拔了做件披风。”
  听得凤凰差点没从天上摔下来。
  再后来,小仙姑的确拔了他的羽毛,他却再也没有见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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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收了你,定要带回家给兄姊炫耀。”
  “你家在哪?”
  “南桐。”
  ☆、一个秘密
  空中电闪雷鸣,霹雳把黑夜撕开巨大的口子,豆大的雨水不停地从里面挤出来,噼里啪啦的砸向灯火通明的港城。
  毛不思的卧室拉着厚厚的窗帘,黑漆漆的一片,伴随着雨滴拍击窗户的,只有毛不思平稳的呼吸声,挂在墙壁上的时钟哒哒的走动着,突然秒针一顿,凭空停下两秒,放在床头的降魔杖幽光闪过,时钟才再度走动,恢复如初。
  “这场雨可真够大的。”明丽走动马明义身边,手肘靠在窗台上,她今天难得淑女了把,厚厚的波浪卷松垮垮的垂在肩头一侧看,她手里捏着颗剥了一半的橘子,仔细的撕着橘瓣上的白络,偶尔才抬起头看看窗外瓢泼的大雨。
  “姐。”马明义开口。
  “你说。”明丽好不容易把橘子剥完,递了一瓣到马明义唇边,“吃橘子。”
  “我真的非要和毛不思结婚不可吗?”马明义接过明丽手中的橘瓣,并未放入口中,模样有些恹恹。
  飞快的看了眼远处聚在外婆身边的人群,明丽这才扯了马明义的袖口,把他拉的更紧了些,隐约带着点担忧,“怎么了?和思思又吵架了?”
  眼前的男人比她高了一个头,小时候怎么也长不过她的弟弟,不知道什么时候,需要自己抬头望他了。
  马明丽见他不吭声,也顾不得别的,只耐心的劝慰道,“思思脾气是差了点,但是人好啊,心地善良也不娇气,咱们两家又知根知底的,再说感情都是吵出来的,你是个男人,又是个做哥哥的,怎么就不能多让让她。”
  真要计较起来,马明义也就将将大毛不思几天而已,平日里显不出来,一到关键时刻,哥哥这个帽子就压到他脑袋上。
  马明义瞧着自己胞姐苦口婆心,恨不得把毛不思的优点挨个的陈列出来给他看,“毛毛是很好,我跟她呆在一起也舒服。”
  这不就行了。
  马明丽先前见他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以为俩人又闹别扭了呢,现在听马明义这么说,悬挂在心口的大石头才再度落下,拉着他上下打量了两遭,“我弟弟长得这么好看,思思性子也单纯,你俩再多处处,平日里的小打小闹,磨合磨合就好了。”
  雨水拍打的玻璃,落下朵朵水花,马明义垂眼望着自家亲姐,她似乎松了口气,连语调都欢快了许多。是了,无论是他家,还是毛不思家,对于他和毛不思的婚姻大事,向来都没有人问过他们的意见。
  他在国外的时候,偶尔也开玩笑似的跟外婆提起过这事,原想着外婆在国外多年,自己又是包办婚姻的受害者,理应嗤之以鼻才是。谁料老太太也只是叹气,说什么到底是一起长大的,起码要多上几分情分。
  于他或者是于毛不思,把他俩凑一对,然后领个结婚证,似乎是两家人不容置疑的决定,成长的环境的鸿沟,性格习惯的不同,甚至对于他俩本身的想法,仿佛从来不在家长们的思考范围内。
  “姐,我天生八字弱,和毛毛那种以捉鬼为毕生职业的人在一起,真的合适吗?”很多事,马明义愿意妥协,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自己的想法。
  长时间接触下来,他也的确觉得毛不思很好,和她在一起四处折腾,走南闯北,比起枯燥无味的文件的确更让他热血沸腾,让他想要陪着她去看更多不可思议的人,见更多不可思议的事。
  但是太奇怪了,这一切都太奇怪了,马明义手指还捏着之前的橘瓣,“除了爸妈定下的原因,我们是不是有什么非结婚不可得理由?”
  他不相信,外公那么强势的人,表哥表姐的婚事哪个不得过了他的眼才最后定下,怎么偏偏到了他这里,就缄默不言。
  “呵呵,呵呵,你想多了。”明丽被马明义问了个张口无言,半天才僵硬的笑着开口,“还不是思思讨人喜欢。”
  马明义多聪明的人啊,明丽深知自己骗不了他,可他的疑惑不仅仅是他的,自己也很好奇,偏偏爸妈在这件事上闭口不谈,她只能隐约猜到这事奶奶临终前的占卜多少有着关系,可那两张纸条上到底是什么,无从得知。
  很多东西,她不能说,也不知道。
  马明丽说完,只自顾自的塞了橘子瓣在自己口中,内皮被牙齿咬破,汁液从中不断涌出,酸的马明丽牙疼,夏天,真不是个吃橘子的好时节。
  “张嘴。”马明义把橘子瓣不留痕迹的递到明丽唇边,就见她本能的张嘴咬下,脸瞬间皱成一团,不知怎么又想到了在游艇上的毛不思,也是这么一张嘴,咬下了不和时令的橘子,脸皱的像个包子,“酸吧。”
  真是令人火大。
  马明丽先是被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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