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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乙元-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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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移居火星、

    宇宙被无限开发等未来事件。

    《烧饼歌》的每句答话都像一首谜语,和诺查丹玛斯的“预言”一样,写得十分隐讳,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去诠释这些隐语的意思。许多研究者称《烧饼歌》非常灵验,缺点是无法斩钉截铁地推断出未来将发生什么事件,必须等事后来反证其准确。称其最大的不足之处,就是没有预测到作者自己是怎么死的。

    看来,圣人的眼中从来都没有自己,只有这个我们共同生存的世界。

    圣人不为个人安危着想,只关心世界的未来。因此,他们从来不避祸,永远都是任性而为。

    耶稣基督是这样的人,因此被钉在十字架上。

    佛祖是这样的人,当年被一刀刀的割肉剔骨。

    孔子也是这样的人,因此才有沦落为丧家之犬的经历。

    只有,老子不是这样的人,他无心做圣人,也不想为真理和愚昧无知的世人较真。

    因此,才扔下五千字儿的《道德经》,让世人自己给自己较真。他则骑着青牛溜到天上做逍遥快活的神仙去了。

    惹得一大群羡慕他的世人,几千年来学他当隐士,炼丹修仙,至今不绝。

    刘伯温写下了一千九百一十二字的《烧饼歌》却没有像祖师爷老子那样溜走,而是准备像圣人一样承担责任。

    这,就是圣人和神仙的区别。

    希望江山万年永固的朱元璋,大概是看到了《烧饼歌》,心头被刘伯温狠狠地扎了一刀。

    万岁,根本就活不了一万岁,连一百岁也活不了。

    万岁,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能活一万岁。

    但,你就是不能当着万岁的面,明说万岁不能活一万岁。

    刘伯温偏偏不识时务地说了。

    圣人懂得,该来的终究要来,逃也逃不掉。

    因为,皇帝已经想杀他了。

    杀人总要有个借口,特别是像刘伯温这种人,皇帝也是不敢随便杀的。

    命运对刘伯温已经很宽容,很照顾。

    大臣们讨厌他,皇帝不信任他,而他却依然还活着,那绝对是一个奇迹。

    他本来是应该珍惜这个奇迹的!

    但,他向这个奇迹摇了摇头。

    向命运说了一声:“no”!

    他活着不是为了苟且偷生,他活着是为了完成,上天赋予的保国安民的神圣使命。

    天作孽,尚可违。

    自作孽,不可活。

    圣人也不能违背这个规律。

    一个忧国忧民的圣人。总会,为国为民作一些“孽”。这是一个圣人的道义准则,“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是傻,而是圣。

    无论刘伯温是圣人还是俗人,在政治面前都一律平等:隐而不退,必遭其祸。

    当时瓯、闽间有一条狭长的地域叫谈洋,该地区是盐贩、盗贼聚集的地方。

    让朱元璋彻底下了杀刘伯温决心的方国珍,便是从这里起兵反叛的。

    方国珍这个人很不简单,和陈胜吴广有得一拼,在历史上也有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和朱元璋为同一时期的起义领袖。

    但,他却是个胸无大志的人。

    元末最早先降元,后降明。

    朱元璋讨厌他的为人,怜惜他的雄才。

    因为,朱元璋起兵的时候,就是以方国珍为榜样的!

    他是第一个带头起兵反对元朝的人!他造反的时候,朱元璋还没有混出名堂。

 第101章 神秘黄金头颅 耿王之死 下

    那时,他被称为元惠宗,元顺帝为其谥号。淫无道的元惠宗对百姓的压迫和管制十分恶劣。

    元惠宗的名字叫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蒙古语意为“铁锅”。他这个铁锅还真不是盖的!

    他统治下的天下。当时,不管哪一家人结婚,新婚之夜新娘子必须由元人占有,名曰“领主权”。这是一种对其他民族的明显压迫。享用新郎拥有的权利,最终变成了元人占有其它民族的一切和玩弄女子的一种手段。法国把它称为“张开大腿权”。

    连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荒淫无度的元惠宗也参与了这个,疯狂刺激的游戏。

    他制定这样荒唐的不平等规则,本来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

    有了这样的规则,他就更能为所欲为地玩弄良家女子。

    一次,元惠宗御驾亲征。结果,刚刚走到通州,路上遇见一美色新娘子,当即拥之于马上,浑然忘了打仗一事,勒军回京,直上逍遥床快活去也。

    不但,霸占了新娘子的初夜,连着把新郎的蜜月也霸占去了。一直把新娘子玩弄够了才放回去。

    皇帝这么做,下边人也跟着这么做。

    这样一搞,吓得没人敢光明正大的结婚了。但结婚这样的事,是两口子天天在一块过日子,总不能天天偷偷的弄。因此,搞的民怨沸腾。

    元惠宗怕汉人反抗,每十户人家才准许用一把菜刀,而且还用铁链锁在屋柱或井岸上。

    加之,当时灾害多,民不聊生。

    时势造英雄,方国珍乘时夺势揭竿而起。

    养成英雄气势后,元廷对方国珍不断拉拢。胸无大志的方国珍,像宋江一样接受了招安。又像宋江一样,替朝廷剿匪。

    最著名的一战,就是攻张士诚。

    方国珍率军进长江,战于昆山,方国珍身先士卒,用五万兵战胜张士诚的七万军队。明日又战,七战七捷。

    在中国战争史上书写了辉煌的一笔。

    朱元璋养成皇帝气势时,终于到了方国珍这个英雄选择出路的时候。

    他真心不愿受降,主要是害怕受制于朱元璋。

    可是不受降吧!天下大势已经明朗,很多同时期起义的义军领袖,已经归顺了朱元璋。

    如果不早做打算,等朱元璋的王朝建立起来后,恐怕就没有了他这位英雄的立足之地。

    他,心持两端,窥伺成败。

    先是派遣儿子为人质,入侍朱元璋。

    朱元璋知道他没有诚意,当即就放他的儿子回去了。

    后来,方国珍害怕朱元璋派军来攻,伪装惶惧谢罪,并且以金宝饰鞍马进献。

    朱元璋是个明白人,见其拥兵坐视,屡次假装贡献,反反复复玩阴的,知道他心神不定,正在权衡叛变或顺服的利弊。

    朱元璋也不客气,先以书信数落他十二种罪过,给他来了个下马威。然后,拍了拍他马屁,表扬了一下,他敢为天下先的英雄事迹。最后,还许以高官厚禄。

    这是标准的胡萝卜加大棒,朱元璋玩这一套的时候,所有美国人都还没有出生。

    方国珍也算一代枭雄,非常了解朱元璋的残忍本性。害怕他,嘴上一套背后一套。

    因此,不听劝告,只是日夜运送珍宝,修造船只,为避走海上做准备。

    这些准备没有白做。他果然被朱元璋打的跑到了海上。

    被打成这样,方国珍还是不服。

    继续逃。

    继续打!

    朱元璋一直把方国珍打得无路可逃。

    英雄末路,乞降!!

    到底,都是揭竿而起的英雄豪杰。

    英雄惜英雄,那不是假的。因为,英雄本来就没有几个!

    朱元璋原谅了方国珍。并在他死后,亲自设祭。足见对其敬重。

    皇帝对人的敬重分两种。一种是敬畏,重视。一种是尊敬,看重。

    朱元璋对方国珍,分明是第二种。

    能让朱元璋这种雄才大略的帝王,对自己有这种感觉,可以说是非常荣幸的事。

    不幸的是,朱元璋对刘伯温也有这种感觉,而且是更强烈的第一种感觉!

    把他当成了比方国珍更可怕的人。

    因为,他本来就比方国珍本事大!

    这虽然很荣幸,但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

    刘伯温却没想那么多。他只想着为国尽忠,为民谋福。

    委托儿子刘琏上奏:应在方国珍起兵反叛之地设立巡检司,以控制管辖该地。

    胡惟庸眼睛很尖,看透了皇帝内心的恐惧,知道博取皇帝欢心的绝妙时机来了。便指使刑部尚书吴云弹劾刘伯温。

    反指方国珍的起兵反叛之地,踞山临海,有君王之气。栽赃刘伯温深晓风水玄机,想要谋取作为自己的墓地。实际上,是暗指刘伯温,有了反叛称帝之心。准备借此地的君王之气,将来像方国珍一样起兵造反。

    洞悉玄机的朱元璋。

    不置可否!

    只是命令下传弹劾文书让刘伯温知晓。

    这,是什么意思?

    所有人都看懂了,朱元璋是想借机杀掉刘伯温。皇帝传递的信号相当明确。

    刘伯温如果没有合适的反应,谋反的罪名就会临头。

    皇帝的心机真的好深呀!

    刘伯温当然能看得懂。知道皇帝准备向自己下手了。为了不祸及儿孙,赶紧进京面见朱元璋。

    朱元璋终于遇到了这么好的除掉刘伯温的机会,当然不会失掉良机。

    他玩起了太极手法,全然不过问此事。

    刘伯温进退两难,既不能辨白,又不敢离京。他是个喜欢用脑的人,身体本来就不好,寄居在京城生活条件也很差,深受煎熬之苦,迅速病倒。

    这正是朱元璋想看到的结果,也是他的目的。

    刘伯温刚病倒,老虎挂佛珠的胡惟庸便来了!他携带补药前来探望病情。

    黄鼠狼给鸡拜年,但黄鼠狼不是胡惟庸,而是深藏在幕后的朱元璋。

    胡惟庸只是一个快递员!

    刘伯温看懂了,含着泪心情愉快地吃下了药。

    吃完药,他想叩头谢恩!因为子孙的命,都保住了。这一趟没有白来!

    这药也真厉害,杀人不见血。刘伯温吃完药顿时感到胸口,有拳头大小的硬物堵塞在那里。

    病情迅速恶化。

    没过多久,朱元璋的第二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子又递来了。

    这把刀子是一只蒸鹅!

    刘伯温吃着朱元璋送来的蒸鹅,感受到了朱元璋的铁汉柔情。

    皇帝想杀人,本来只需要一句话。但他却如此大费周章,作为一个大臣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不久后,一代绝世奇才便这样去世了。

    这不够,他最终又被砍头。

    这还不够,他的尸体还被御赐给一颗黄金头颅,并被按王爷之礼厚葬在龙脉之上,为帝陵冲煞!

 第102章 神秘黄金头颅 公主出嫁

    红妆满京城,天下尽沾喜。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公主出嫁时享受过这种荣耀。

    高大华丽的皇家大马车,从街头排到街尾,井然有序。从天空中缓缓飘落的绚丽多彩的娇嫩百合花瓣,厚厚地铺洒在路旁。

    熏香的微风卷着花香刺激得她头直晕,就连满城的树上都系着无数条红绸带,路旁皆是维持秩序的御林军。

    看热闹的人群络绎不绝,涌动如潮,比肩继踵。一个个伸头探脑,用充满好奇的目光来观望这百年难见的嫁礼。

    金光耀眼的铳,金光闪闪的炮仗,一路不停的鸣放,吓得娃娃们扑在母亲怀里撒着娇儿欢哭。

    鲜艳夺目的暖和大红灯笼开路,皇宫的御用乐师,执着名贵的乐器沿途一路吹吹打打。

    雪香公主要嫁的人,是元顺帝那个淫棍。她早就知道他那荒淫无度的坏名声,知道自己嫁给他,就有被他的大臣们群玩的危险。

    但她为了让大明王朝的所有新郎,都享有对自己新娘子的初婚权。

    为了保证,大明王朝里的所有新娘子的蜜月,都是和自己的新郎开心度过的。她必须奉献出自己,给那个混蛋玩弄。

    元顺帝垂涎她的美色已久,为了得到她,已经和大明王朝打了好几仗。因为有神机妙算的耿王爷在,他从来就没有打胜过。

    但,这一次他竟意外地打胜了,而且是大获全胜。挥鞭大明京师,几乎生擒了朱元璋。

    他提出的退兵要求,就是要朱元璋交出最心爱的女儿雪香公主。

    元顺帝是这个世界上最会玩女人的最风流的男人,而雪香公主则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玩儿的最香艳的女人。因此,他觉得自己和她是绝配。

    雪香公主也是这么想的。

    她现在情愿被这个世界上最风流的男人玩弄,也不愿再想起那个想吃她肉的男人。

    父皇的巨炮,把他们炸飞了,也把自己性感锁骨上的两把剑炸飞了。

    她有神仙的身体和法术,只要获得行动自由,什么东西也伤害不了她。

    她重新回到了驸马府,才发现曾经金碧辉煌,富贵风流的驸马府,已经被夷为平地,连个蚂蚁都找不到了。

    驸马爷更是不知所踪。

    更令人称奇的是,耿王爷和冰王妃也消声匿迹。

    当然,最主要的是耿王府也不存在了……

    这世界上有很多不懂人情世故的人,总是会悖逆常理做出一些让人又气又恨的事。

    不按规矩出牌的人,常常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

    比如别人吃饭的时候,他偏偏要说起大便。别人结婚的时候,他偏偏要送去花圈。

    今天,雪香公主的嫁礼上,来的这个人更狠。

    他送来了三十六口小棺材,和两口超大的棺材。

    唯一让人感到欣慰的是,这些棺材也是红的,倒是和喜庆的结婚气氛非常的融洽。

    但红色的棺材,归根结底还是棺材。装死人的棺材,是绝对不能出现在喜气洋洋地嫁礼之上的。

    而且,还是出现在尊贵的公主的嫁礼之上!

    任何人做违背常理的事都有一种负罪感。

    这一刻,我没有。

    我这个驸马爷还活着,我的公主老婆却要嫁人了。

    虽然是嫁给了,一个最有权势的皇帝。但那也不行,我的老婆就是我的老婆,谁也不许和我抢。

    所有人都被吓傻了,不知道这么多棺材,和那个棺材上坐着的人,是什么时候突然出现的。

    雪香公主大概在华丽高大的喜轿里,听到了外面的骚动,掀起轿帘,缓缓地把头探出来往外看。

    一看到我,她的表情瞬间凝固了。

    我一看到她,整个心也酥了。她那美撼凡尘的脸上,挂满了泪珠。看来她坐在轿子里一直不开心,还在偷偷地哭。

    说时迟,那时快。几十个武功高强的锦衣卫,已经将我团团围住。

    “你真是找死!竟敢提着脑袋来这里捣乱!”一个手执血滴子的锦衣卫统领,大声怒斥我。

    “我不是找死,更不是来捣乱。我是来找老婆的!”我淡淡地笑着解释说。

    “你老婆不在这里。而且,就算你的老婆在这里,你也找不到她了。因为,你马上就要死了!”锦衣卫统领的话音刚落,十几个凶神恶煞的锦衣卫,已经持着兵器向我扑来。

    可是,他们在飞向我,有一米远的地方时。

    仿佛,突然被冻结了一样,死死地被定格在空中。所有看热闹的百姓,就像在看精彩的魔术师表演节目。这个魔术不但是免费的,而且还是真的。

    我再次平静地重申:“我是来找我老婆的,不是来和你们打架的!”

    “那你找老婆,带这么多棺材来干什么?而且……还带了这么大两口……你到底意欲何为?”锦衣卫统领有些惊慌失措,因为他的手下此刻还飘浮在空中,像被冻结了一样,一动也不能动。

    “这棺材里装着的,全是我的老婆。所以,我到哪里都得带着她们。如果因此吓到了你,我向你表示深深的歉意!”我说着缓缓地,从二妾思蕾的棺材上站起身,向他抱了抱拳。

    “今天是公主的婚礼……看热闹的人太多,你是找不到你老婆的!你不要惹麻烦,快走吧!”

    我看到锦衣卫统领说话时,浑身在发抖,大概是害怕我突然向他发起攻击。

    “我已经看到了我的老婆,她就坐在那顶轿子里。”我说着,指了指雪香公主乘坐的那顶轿子。

    锦衣卫统领的表情,已经僵硬了,用发白的嘴唇说:“胡扯……你的老婆到底是谁?!”

    “他的老婆,就是我!”丽影一晃,手执女皇柔鞭的雪香公主,已经站到了锦衣卫统领身边。

    “公主!驸马爷已经死了,你马上就要成为大元帝国的皇后了!元顺帝那个混蛋,带着几十万蒙古铁骑,就在城外等着迎娶你回大都!如果你突然变卦悔婚,整个大明的江山,还有这全城的百姓,都将会被那几十万铁骑无情的蹂躏。”锦衣卫统领小声提醒雪香公主,他大概没有认出穿着迷彩服的我。

    人靠衣服,马靠鞍,这句话果然不假。

    “驸马爷没有死,他此刻就站在你的面前。只是没有穿驸马爷那身,看起来很恶心的衣服罢了!”

    雪香公主咬牙切齿地说着,手中柔鞭已经向我抽来。狠狠地抽在了我的脸上,打得我脸上皮开肉绽。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又是几鞭抽来。鞭鞭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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