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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疯暴-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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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再有佣人帮着做好三餐送到餐桌上,让贵族们文雅的享用美味。如果不自己动手做,想要吃食物,就要花钱买。
  最让乌斯郁闷的是,受到他记忆的影响,居然有骷髅兵想开烧烤摊。
  现在的骷髅兵都是盔甲战士,全天不管白天黑夜都要执勤,哪里来业余时间做这些?再说了,你一个骷髅兵,没有味觉,开什么烧烤摊,你自己都不吃东西。
  这让乌斯有点后悔当初,不应该让盔甲战士帮着卖烧烤。
  好在骷髅兵只是有这个想法,就算不能实现也不要紧。它们是乌斯召唤来的亡灵生物,只能无条件服从乌斯。
  不过,乌斯还真担心有一点,这么多骷髅会联合起来要求休息日,要求工资报酬,要求福利。
  话说,为什么我召唤出来的骷髅兵会受这样的影响?从亡灵魔法书上,根本看不到有这样的记载。难道就因为我是穿越来的?
  也许还有一个区别就是亡灵法师虽然能够召唤亡灵,本身还是人类。乌斯的脑子里面,却是有着一个亡灵之魂。如果他不动用其他两个意识,那么乌斯就是一个亡灵。
  乌斯试过,当他转化为亡灵时,白天确实害怕阳光。
  “啊,你是乌斯·马特?”一个大妈年纪的声音响起。
  乌斯停下脚步,看着眼前的大妈。这个大妈五十多岁,一头褐色卷发,肥胖的身体,脸上是和蔼的面容。
  “我是乌斯,你是?”
  大妈说:“我是……”她犹豫片刻又说:“乌斯,可是你们自己说了没有贵族的,我以前虽然是马特家族的契民,但现在已经没有契民了。”
  乌斯呵呵笑说:“对,没错,没有契民了。现在都是自由民,每个人都平等。即使是佣人,也只是一种工作。对待佣人不仅要付对应的报酬,还要平等对待他们。这位大婶,你找我有事?”
  大妈得到乌斯的答复后,高兴地说:“没事没事,我就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一天。现在我感觉每天的生活都那么充实,浑身充满力量。以前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现在我终于知道生活原来可以这样美好。”
  乌斯听得下巴差点掉在地上,心里说,大婶啊,你确实不是在上新闻联播?没想到啊,在这里也能听到这样的话,不会又是哪个骷髅兵教的吧。
  乌斯决定打击一下这位大妈,就说:“大婶,可是现在你们要学习啊。成绩不好,或者没有特长、贡献的话,生活可不容易啊。”
  大妈自豪地说:“我当然有学习,现在和我儿子一个班,我比我丈夫还厉害。刚放学,我要抓紧时间回家做晚餐。”
  乌斯问她:“如果是上学的话,学校食堂不是可以吃吗?”
  大妈说:“在家自己做,可以节省一点。省下来的钱,将来或许有大用处。”
  其实自己做和在食堂吃,省不了多少钱。但是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大妈绝对是个有心计的女人,会过日子,知道留钱以后大发展。
  斯盖城的钱目前是纸币,将来按灵的说法,要上电子币。斯盖城的纸币,采用多处防伪。这些纸币上面含有秘银魔纹,用魔法验钞机很容易识别真假。如果有精神力,输入后会微微发光。而且不需要一级精神力就可以引发,这也是灵把魔法植根在每个人血脉中的想法。
  制造一张这样的纸币,所需的费用和纸币面额是等价的。
  如果只是单纯的图画,别人用魔法很容易就能复制出一张。现在加入防伪技术,别人想复制就难了。不仅需要用秘银画魔纹,纸币的印刷还是立体印刷。
  更新时间06:00和11:30
  (本章完)


第279章 乌斯对魔法世界的影响
  乌斯称赞道:“你真会过日子,知道预测未来。按照现在的发展,确实到了以后,你们如果有一定的资金,作用会很大。”
  大妈听到乌斯赞扬她,十分高兴,说:“能得到你的称赞,我十分高兴。听说你已经是大魔法师了,对吗?真是厉害啊,那么年轻。听说你的未婚妻也是个魔法天才,也只有她才配得上你吧。”
  乌斯一听不对,连忙问:“大婶,你说什么,我的未婚妻?我什么时候有未婚妻了,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大妈笑嘻嘻地说:“我知道我知道,爱丽丝说过,你不喜欢她这样说,她说她要当你的未婚妻,但是你还不同意。我觉得爱丽丝很好啊,人长得很漂亮,又是魔法天才。她听到我说想减肥,还推荐我跳广场舞。哎呀,我要赶紧回去做饭,早点吃完早点跳广场舞。”
  大妈说完赶紧离开,剩下乌斯在目瞪口呆。
  这都什么事!如果这个大妈不是一脸外国人的模样,如果外面的风景不是大山森林,乌斯差点以为自己是在国内。
  说到广场舞,那是乌斯在曲石魔法学院扫广场时没事跳的舞。歌曲自然是改编的《最炫魔法疯》。没想到爱丽丝还记得。不只记得,还拿来骗大妈说是减肥舞。
  而且这个爱丽丝知道他不喜欢说什么未婚妻,事先对别人说他没有同意,让乌斯对她无话可说。她没有造谣,也没有故意隐瞒事实,只是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而已,难道这也要被禁止吗?
  乌斯当然没有权利禁止。因为爱丽丝只是说出她的想法,特别注明了乌斯没有答应她,大家不要误会。
  可是,爱丽丝这样做,大家会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吗?所以爱丽丝就是故意的,还是以乌斯拿她没办法的方式。
  对于一切都是新鲜的斯盖城来说,广场舞和流行歌曲同样是新鲜的东西。如果单独拿出来,这里的人不一定能够接受。就算接受,可能也需要一个过程。
  可是当它和一大堆东西一起拿出来时,它就变得让人容易接受。看看,看看,电视就是这么濱的。灵截取了一段乌斯当初看大妈跳广场舞的记忆,做成视频播放,来表现未来的生活是多么幸福美好,多姿多彩。
  同样的,里面的衣服开始受到不少人关注。特别是那用料简单的T恤,两块布裁成几乎一样的形状缝合,再在上面随便画个画就是衣服。最省钱。
  教导新东西新知识,老师是个关键。老师这个别的穿越者感觉很困难的问题,对于能够复制记忆给骷髅兵的乌斯来说,老师并不是问题,要多少个老师就有多少个老师。
  这些老师虽然不是合格的老师,很多只是把乌斯记忆里的东西讲出来。但是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盔甲战士已经是很高深的学者了。
  这样的学者,又是战士,自然引来一些追求者。据有的骷髅兵向乌斯反映,它感觉自己恋爱了,这让乌斯很烦恼。
  乌斯只能对它说,它只是只骷髅,不是真正的人。别看有着人的外表,可是不能真正生活在阳光下,也不能做爱情升华后喜欢做的事情。
  你说你一个骷髅,和人谈恋爱,这多渗人啊。
  乌斯不能把这些和灵分享,这是他的秘密,也是让灵感觉到害怕的秘密。灵的魔法再厉害,她也不会亡灵魔法。
  骷髅兵是很好说服的,它们只是一群没有独立思想的亡灵生物。虽然现在因为乌斯记忆的影响,开始发生变化。但那也只是初级阶段,乌斯还能控制住。
  希望早点炼制出空间门,他就可以把这些骷髅兵送回亡灵世界。长时间的离开亡灵世界,和人类日夜生活在一起,让这些亡灵错以为自己也是人类。
  骷髅兵没有能力把乌斯记忆里的知识分类,是灵帮忙解决的。她的处理能力让乌斯怀疑她已经可以媲美科幻电影中的那些毁灭人类的人工智能。
  灵用魔法处理过的记忆分门别类地让乌斯复制给那些骷髅兵,骷髅兵再当老师,教给斯盖城的人。
  梯田、植物、养殖、立体种养、大棚种植、网箱养鱼、烹饪等等,再加上乌斯掉渣级的数理化,各种各样的学科任由大家选学。不管大人还是小孩,男人还是女人,都要上课学习。
  学习成绩差的,可以用劳动补充。学习成绩好的,不用劳动也有奖学金。还有各种社会活动,也可以选择参加实践。
  乌斯敢说,如果他学过开挖掘机,灵一定会把挖掘机列为一个专门的学科。
  对于灵来说,魔法的发展在于让人们不需要很强大的精神力,也可以使用魔法器。而不是把魔法器当成贵族、魔法师才能使用的高级物品。
  在这个世界,可以用魔法对抗许多自然灾害。比如旱季,可以使用水魔法解决。比如洪水,可以使用水魔法消除。
  浇灌这样的活,原本魔法学徒都可以做。但是为了保证魔法师的高贵,即使是魔法学徒也不屑于做这样低等的事情。
  这是灵要改变的。
  魔法和魔法器,就是为了改变一切而存在。把事情变得更简单,把事情变得更省力。
  完全可以炼制一个无人魔法飞行器,在规定的地域内自己定时起飞,施放水魔法浇灌。
  比如一个灵分身就提出构想,可以在斯盖和卡罗侯爵领地之间建立空中高速列车。加速双方贸易往来和人才交流,吸引更多的人来学习斯盖城的知识。
  传输阵过于复杂,持续使用产生的问题还有待解决。不断变化目的地和接收地,也在解决。传输阵只能点对点,难道要接收一百个城市来的人,就要炼制一百个传输阵?这是不可能的。
  如果只用一个传输阵,一百个城市每个城市需要十分钟,一百个城市就是一千分钟,算下来也需要十七个小时。何况到时候斯盖城要成为陆地的中心,不只是一百个城市需要接收和传送。
  所以怎么转换,怎么分配,传输阵怎么建造才能保证其足够稳定,不会让人在传输过程中出错,出事故。传输的数量多少合适?等等这些,灵的几个分身一直在不断实验。
  这些都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所以空中高速列车可以成为过渡方案。
  有了飘浮魔法,不必象地球那样发展成飞机。而是把列车飞起来,做到和飞机一样快,载客量和列车一样多。人多,就多挂车厢。人少,就少挂车厢。
  而飘浮魔法比传输魔法要稳定多。只要实行空中管制,规定魔法师的飞行高度,制定好空中列车的航线,就不怕出问题。
  有飘浮魔法,空中列车是可以垂直起降。有鹰眼,可以设定航道。直升到一千八百米,在这个高度飞行。就算是雪鹰和飞龙,也很少要飞到这个高度。再说还有鹰眼监视保证航道。
  各种各样的想法,由灵的分身提出并实验。只要讨论可行性通过,灵立即批准实行。
  “我的魔法文明发展,就是要摸着魔法进行!”
  “不管是人族、精灵族、还是半兽人,只要能发展魔法文明,都是历史的功臣!”


第280章 难得和家人一起吃饭
  回到斯盖王宫,听到侍从说家人正在餐厅,乌斯直接走去餐厅。
  餐厅里多了个人,爱丽丝。
  她听到脚步声,转头发现是乌斯,高兴地跳起来,然后跑向乌斯,一下子扑到乌斯怀里。乌斯摸了摸索她的头发,拍拍说:“好了。”
  爱丽丝很听话的松开乌斯,然后俏皮地对乌斯的母亲凯玛眨眨眼睛说:“王后殿下,我终于等到乌斯回家了。”
  凯玛有点埋怨地对乌斯说:“乌斯,为什么你还那么忙,连回家吃顿饭的时间都没有?爱丽丝可是每天都来家里吃饭,找借口等你。”
  乌斯抱歉地看着母亲说:“对不起,母亲大人,战争还没完全结束。今天解决了精灵族,有点累,想回来休息,放松一下。”
  爱丽丝说:“我看电视了,原来娜雅竟然是半精灵。半精灵有什么好的,乌斯你喜欢精灵的话,不如娶精灵女王。我看精灵女王比娜雅漂亮很多。就是那个希瑞尔,也比娜雅漂亮。”
  爱丽丝这样说,自然不会是真的这样为乌斯着想,她只是在试探乌斯而已。
  这点小把戏,除了伊莎贝拉没有能马上看穿,瞒不过其他人。这个爱丽丝,每次找机会来吃饭,都提一下乌斯怎么怎么好,好想嫁给乌斯什么的。还问凯玛,马特家族对乌斯要娶的女人有什么要求,她一定做好。
  所以说,这样的爱丽丝能那么大度,让乌斯娶别人吗?
  伊莎贝拉很久没有见到这个弟弟了,听到爱丽丝说乌斯,接过话题说:“我倒是觉得半精灵也没有什么。乌斯,娜雅和你倒是挺配的。就是娜雅的年龄大了一点,不知半精灵的寿命怎么样。听说半精灵不会和精灵一样保持永远年青。”
  爱丽丝听了心里有点恼火,可是伊莎贝拉是乌斯的姐姐,她不敢怎么样。转念一想就有了主意,问伊莎贝拉:“姐姐,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不知你能不能告诉我。”
  伊莎贝拉奇怪,爱丽丝会有什么问题问她,就说:“什么问题,你说。”
  爱丽丝说:“我的小叔罗宾·卡罗让我问你,他有什么地方比不上阿力·皮耶罗。他很烦恼,最近一直吃不好睡不着。今天家里才通讯我,说他开浮空摩托的时候,因为想你撞到了树上,受重伤只能躺在床上。你能不能去看看他?”
  伊莎贝拉被爱丽丝问得脸色变红。太尴尬了,爱丽丝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问她这个,她有点生气地说:“爱丽丝,你怎么能在这个时候问这个。”
  她看了一眼乌斯,恍然说:“你是故意在乌斯面前说,想让乌斯知道,让他阻止我对吗?”
  爱丽丝假装很委屈的样子说:“不是的,姐姐你误会我了。我是这么想的,如果乌斯不娶我,娶了蒙娜,你又嫁给蒙娜的哥哥阿力,那你们马特家族不是和皮耶罗家族同时有两起联姻了吗?这会遭到其他家族非议的,他们会觉得这样不公平,也不符合贵族联姻之间的规矩。”
  乌斯笑着说:“爱丽丝你的话倒是提醒了我。如果我姐姐伊莎贝拉嫁给你小叔罗宾,我却又娶了你,那我姐姐的辈分不是比我大一辈了吗?”
  爱丽丝没想到自己挑起的话,把自己绕了进去。如果说伊莎贝拉嫁给我小叔罗宾,那就是说乌斯为了不矮一辈,肯定不会再娶我。糟糕糟糕,看来为了我自己,只能牺牲小叔你了。
  爱丽丝连忙换起一付笑容对伊莎贝拉说:“姐姐,这样看来,我还是觉得阿力和你最配哦。”
  大家看到爱丽丝这样,全家都笑了起来。真是难得全家在一起,那么开心。自从迁移到斯盖城,马特一家为了不让乌斯心里有太大压力,一直都没有说什么。
  他们心里都为乌斯担心,怕他撑不下,但又都不敢问。
  自从来到斯盖城,他们就很少看到乌斯,他们也不敢抱怨。每次乌斯回家,他们都尽量装出若无其事,甚至高兴的样子。和乌斯说说他们都在努力学习,努力管理的事情。让乌斯感觉家的温暖,营造一种归宿感。
  每次,乌斯都有察觉,开口安慰他们。
  今天,凯玛终于忍不住,借着爱丽丝在这里,以她为由问乌斯情况怎么样。作为一个母亲,对儿子的关心让她最终开口。也许,乌斯说出来后,大家可以为他分担。就算不能做什么,乌斯说出来,得到一点宣泄,心里会好受些。
  乌斯坐下来,主动对母亲,也是对家里人说明情况:“其实一切都还在我们的掌握中,只是我必须掌握更强大的魔法能力,才能给自己最好的保证。现在应该没问题了,就算是灵,也需要顾忌我。”
  巴伦看到乌斯主动说情况,他比较担心那些兽人,就问:“不是还有那些兽人吗?看新闻说那些半兽人的巫魔法师,还可以驭使魔兽,是不是很难对付。”
  乌斯解释:“不难对付,只要找到驭使的巫魔法师,把那些巫魔法师杀死就可以。不过在斯盖山脉和阿第斯山脉我们不用担心,那里的飞龙王会率领魔兽反击。”
  “是你的坐骑,芬恩吗?”巴伦问。
  乌斯回答:“斯盖山脉的飞龙王是芬恩,阿第斯山脉的飞龙王是阿凡。”
  爱丽丝说:“乌斯,我总觉得事情很奇怪。飞龙只是四级魔兽,怎么会诞生出有领导能力的魔兽王?我看到新闻报导,飞龙王还领导雪鹰。雪鹰甘愿受它的领导,我觉得魔兽这个种族的血脉发生了变化。”
  乌斯认真地盯着爱丽丝看,这个小姑娘果然是天才聪明,这么快能够想到这一点。
  爱丽丝发觉乌斯在看着她,脸立即红了。小女人扭捏状,假装不好意思地问乌斯:“乌斯,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是我说错了吗?还是你觉得我很聪明,配得上你,你终于爱上我,想向我求婚?你放心大胆地说出来,我一定会答应的。”
  说完,爱丽丝用双手捂着脸,又说:“最好你能在广场那里,摆满鲜花,给我惊喜,大声向我求婚。啊,我感觉自己真是太幸福了,我是天下最幸福的女人。”
  凯玛惊讶地张大嘴,想要说什么,看看爱丽丝又看看乌斯,心想,难道自己的儿子被这个小女孩打动了?可是爱丽丝才七岁还是八岁呀?怎么可以这样?
  自从经历了这么多,从向日葵庄园搬到斯盖城,凯玛觉得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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