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大清风云[全八册]-第6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雍正又认真考虑这个问题,再次交给户部讨论,意见纷纭。有人说按亩分摊同样不公,因为很多地方土地测量并不准,而且地有好坏之分,好的地产量高,不好的地产量低。这些也是实情,不过李维钧也有办法,他说把地分为上中下三等,根据地的质量来交税。雍正听了,大为赞赏,他让李维钧去办这事。
  后来,李维钧对雍正说,他受到一些权势的孤立,怕事情办不好。雍正对他说:“你放心地去办吧,有朕支持你就够了。”
  历时半年的摊丁入亩讨论终于结成正果,事实上这个问题在康熙年间就提出来,但一直悬而未决。由此可见,在办事和改革这块,雍正确实超越了父亲。
  改革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浙江官员在推行这项改革的时候,遭到了地主阶级的反对,他们聚众到衙门口喊冤,巡抚法海居然惊慌失措,被这些人吓住了,表示暂不实行改革,可见改革难,推行改革更难。
  雍正四年七月乡试时,浙江钱塘县上千富绅来到县衙,抗议摊丁入亩,他们还劝说商人罢市。对此,新上任的巡抚李卫没有妥协,采取了铁腕手段,制服了阻挠改革的闹事者,最终让这项改革在浙江省顺利推行。
  在这方面,河南巡抚田文镜办得也相当不错,李卫、田文镜这些人在雍正朝都受到了重用。之后,各省陆续实行摊丁入亩政策,效果一天比一天显著。当然,这项改革的全面完成还是在乾隆朝。
  摊丁入亩是一项悾竦恼撸蝗私坏乃岸啵钊私坏乃吧伲衷诘乃笆照呃嗨疲颐窃俅慰吹搅擞赫那罢耙馐丁
  当然,这项政策的最终受益者还是清政府,有田的交税,就避免了无田者交不起税这个问题,税收有保证,国库也充实。有些人认为这是取消了人口税,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只是将丁银并入到田地之中,换了一种更加合理的收税方式而已。
  摊丁入亩是中国赋税史上一项重大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清理民间欠粮
  如果说雍正之前的改革让官僚们的日子难过,那么眼下这个改革就让老百姓叫苦了。
  清理积欠是指向民间的一个政策,而且重点是放在江南地区。江南最富庶的省份是江苏,江苏每年缴纳的税银超过三百五十万两,在全国各省中排名第一。在江苏省中,缴税最多的是苏州、松江、常州三府。赋税越重,欠的也就越多。
  康熙五十一年到雍正元年,十二年中,江苏积欠税银八百八十一万两。雍正上台之后,可没有康熙那么仁慈,这笔钱他是一定要拿回来的。江苏巡抚张楷请求给江苏十年的时间还清这些钱,雍正答应了他。后来,雍正发现张楷的话是空话,对江苏的印象更差,要求严厉整治江苏官场。
  六年,雍正派遣户部侍郎王玑和刑部侍郎彭维新带领四十多名候补官员来到江苏,到各州县清查积欠。他们的任务是在一年之内追回全部积欠,这个难度是相当大的,仅苏州府就关押了一千多人,结果,整个江苏省人心惶惶,有混乱的苗头。雍正一看,认为不能把事情闹大了,便要求停止追查,先查官场上的人,民间拖欠的,以后再处理。
  到雍正九年时,清查工作才结束,从康熙五十年到雍正四年,江苏总计欠银一千零十万两,其中被官吏和豪族侵蚀的有四百七十二万两,接近一半。雍正决定,官吏和豪族欠的在十年之内还清,民间欠的在二十年内还清。
  福建省的积欠要少很多,只有四十四万两,其中民欠的有三十三万两。雍正也派遣钦差大臣专门处理此事,在福建,积欠和亏空同时处理。后来,福建省出现了灾荒,民间欠收,雍正格外开恩,不再追究积欠。
  山东省的积欠相对较多,有三百万两,这笔钱直到雍正死还是三百多万两,乾隆即位之后,免除积欠,山东人民欢呼。
  各省都有积欠,数量却有很大的差别。积欠者几乎囊括了当时社会的各个阶层,有官僚,有大地主,也有中小地主,还有自耕农。在清查积欠的过程中,雍正也区别对待,官吏的属于侵欺、地主的属于包揽、平民的属于民欠。雍正打着惩治贪官污吏的幌子执行这项政策,其实是掩人耳目,在积欠这事上,民欠的数额最大,所以这项政策的主要对象还是平民。
  当时很多人逃税,逃税的方式是隐瞒田产。对此,雍正是无法容忍的,他接受田文镜的建议,在河南率先推出自首隐田政策。所谓自首隐田政策就是鼓励民间自首,报出自己隐藏的田产,只要你自首的,以前隐藏的税粮不用交,对于失于考察的官员也不查办,从今以后,你按规定缴税就行了。如果不自首,结果却被发现了,那就要进行严厉惩治。
  这个政策的效果立竿见影,跟田文镜的大力执行有关系。雍正所作的这一切,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增加清廷的财政收入。
  货币政策
  古代很多皇帝不懂经济,雍正可能是一个例外,雍正当然也没有学过什么经济学,只不过他是一个细心的人,平时喜欢思考,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些独到的经验。
  清朝跟其他朝代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并没有非常明显地排斥商人,这跟商人对清朝的江山的贡献是分不开的,因此,清政府始终把商业看成是财政的一块大蛋糕。
  清朝商业相对比较发达,所需要的货币就更多,当时很少有纸币,主要是铜钱、银子、黄金。最主要的流通工具是铜钱和白银,不过当时铜矿严重不足,导致钱币很少,流通出现了困难。根据供求关系,这势必导致铜贵银贱的现象。本来,根据清政府的规定,一两银子值一千文铜钱,但实际上换不了这么多。
  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将会导致货币的混乱,雍正也作出了一些努力,但没有收到很好的效果。
  雍正九年,京城钱价昂贵,户部尚书建议国家出钱,用九百五十文换一两银子,等以后经济发展了,就用一千文兑换。这其实是调整比例,努力做到一两银子值九百五十文。可惜,这个数字跟市场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当时一两银子大概只值八百多文。
  任何时代都会有假币,尤其是在钱不够用的时候。古代铜钱并非全是由铜制成,通常会混合一定比例的铅。加入铅之后,钱就更坚固,拿在手里也更沉一点,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这点。康熙制造的铜钱铜与铅的比例是六比四,质量相对较高,雍正制作的钱比例是五比五,质量相对较差,而且上面的字明显更模煳一些,看上去有些像假钱。这无疑给制造假钱的人机会。
  当时的假钱也是用铜做的,不过很轻,质量也很次,铸字更加模煳。当时有一种沙板钱,里面铅多铜少,比官方的制钱要小,更薄,上面有许多小砂眼,所以叫做沙板钱。这些劣质的假钱,在一千文中掺入三四十枚,居然可以合法地通行。
  当时由于铜钱短缺,造假钱有暴利,如果不遏制这股不正之风,货币市场就会陷入混乱。雍正二年,沧州步军统领衙门查获了刘七等人的铸钱案。
  私铸钱扰乱货币市场在当时显得尤为严重,因为清政府垄断了造钱业,所有铜矿都不允许私人开发。这些造假钱的人得不到原材料,唯一的办法就是熔化制钱来打造成本更加低廉的假钱,这么一搞,制钱会越来越少,私铸钱的市场就会越来越大。
  为了整顿货币市场,雍正必须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他禁止使用铜器,收集铸钱原材料。四年,雍正下令,除了乐部必需的铜器之外,一概不允许用铜器,有铜器的必需交给官府,然后官府给你一定的补偿。如果有违令的,将治罪。九月,雍正又下令,只有准三品以上的官员才能使用铜器,其他人一概不准使用,拥有铜器的人,三年之内必需上缴(有偿)。十二月,雍正亲自带头交出铜器,表示以后宫中不使用铜器。
  雍正带头,京城里的臣民们自然不敢不给他面子,但是地方上对此没有多大的反应。五年,雍正又派出官员到各地收购铜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后来,雍正想,一些边缘地方的百姓离交铜器的衙门太远,而且他们手中铜器也不会很多,让他们交铜器确实不太方便。雍正提出可以用交纳铜器代替税粮。
  田文镜给雍正提了个建议,允许私藏铜器的绅衿之家的奴仆告发主人,只要证据确凿,告发者立刻可以恢复人身自由,主人还要被治罪,用这种方法迫使大户人家交出铜器,不可谓不狠,确实是一个好方法。
  但雍正这个政策执行得并不是很好,为什么?表面的原因是铜器大多是成品,老百姓爱惜,不舍得当成废铜交出。其实,根本的原因还是他收购铜器的价钱出得太低,起码你要根据铜钱的价值来收购别人的铜器啊!想用收破烂的价钱让别人交出有利可图的东西,不符合客观规律,即使有严刑峻法支持也很难成功。
  在这个问题上,雍正始终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唯一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开发铜矿,让制钱能够满足市场的流通需要。
  当然,我们也不能对一个改革者苛求太多,作为一个改革家,雍正背负的骂名已经相当多了,其中就有“爱银癖”,他成了世人眼中的葛朗台,这显然是对他的误解。
  
  第六章 整顿八旗,调解满汉
  
  雍正大为失望,痛骂这些八旗子弟,最后强迫他们去耕种。强扭的瓜不甜,这些八旗子弟过去后,不安分守己好好生产,反而偷偷卖掉牛、农具,出租井田。井田制实行十年后,雍正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失败。
  解除旗主权力
  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首创的,在创立之初,旗主分别由努尔哈赤的子侄担任。
  旗主与旗下的关系过于密切,皇帝如果要发号施令的话,必须通过旗主。这就留下了一个隐患,如果皇帝跟旗主的关系不好,有可能会出现尾大不掉的情况。对于那些威信很足、皇位坐了很长时间的皇帝还好说,但如果是新君即位,威信不足,如果旗主中有人抱成一团,拥护其他人,那就危险了。
  由于旗主的位子是世袭的,旗主与旗下的关系就更密切了,这对皇权来说是一种潜在的威胁。雍正是一个非常专制的皇帝,对他来说,任何威胁到皇权的东西都是不应该存在的,只要他发现了,一定会全力铲除。
  从清太宗皇太极开始,清朝的皇帝们就在谋求削弱旗主的权力,毫无疑问,这是对创始者努尔哈赤思想和制度的一种背叛,但也是形势所趋,不得不为的一种手段。皇太极和顺治将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升为上三旗,由皇帝直接领导。剩下的五旗称为下五旗,依旧由各旗主掌管。
  康熙时期,进一步剥夺旗主的权力,他让自己的儿子胤祐管理满、蒙、汉正蓝旗三旗事务,等于是取代原来的旗主。事实上,雍正继位之后,八旗旗主的势力已经非常衰微了。但对雍正来说,只要八旗旗主还有影响力,他就不能不动手改革。
  刚开始的时候,雍正继承康熙的思想,任用自己相信的皇子和王公管理八旗事务,比如,他让康亲王崇安管理正蓝旗三旗事务,十七弟允礼管理镶红旗。尽管这些人都是他钦点的,但他仍然发现很多不完美的地方,无论是崇安还是允礼,身份都相当高,管理各旗后,地位攀升,有时候自己的命令也未必能很好地下达。雍正感觉到代理人与自己的矛盾,大权有被分割的感觉。而且,他任命的这些人往往与各旗都统发生摩擦,由于权限不明,这是难免的。
  六年,雍正取消了崇安、锡保、德昭等人管理旗务的权力。七年,雍正任命庄亲王允禄管理镶白旗满洲都统;九年,改允禄管理正红旗满洲都统事务;十年,任命平郡王福彭管理镶蓝旗满洲都统事务。这是一项改革,管理都统事务跟管理旗务有所不同,管理都统事务相当于一个兼职都统,管旗务的相当于旗主,都统必须听命于旗主。都统是一种官职,不能世袭,也不是终身制,由皇上任命,属于流动的官职。
  雍正的这个政策实际上就是取消八旗的旗主,换句话说,以后不需要旗主了,每个旗设置一个最高长官,这个长官跟其他官员一样,随时可能被调走。
  就这样,雍正又不动声色地剥夺了八旗旗主的权力,这权力回到了谁的手中?皇帝,大权独揽一人之手。
  剥夺了王公们的统治权不说,雍正还进一步给他们限定,禁止他们在八旗中挑选人员到自己的府中做差役,最多只能挑选一些人当护卫。如果想弄一些人做包衣,必须上奏申请。下属如果犯罪,王公要及时上奏,交给刑部处理。也就是说,王公们不断失去了八旗的统治权,连袒护下人和处罚下人的私权都没了。类似的规定还有很多,最终的目的是告诉王公们,在国法面前没有家法,这个国家,我雍正一个人说了算。
  此外,雍正严禁王公们勒索属下。雍正元年,一些王公的门人到外省做官,王公们便伸手向他们勒索。雍正清楚,这样一来,势必导致这些人在地方上贪污受贿,所以严令禁止。
  第二年,有人揭发公爵星尼向门人王承勋勒索了几千两银子。雍正非常重视,对王公大臣们说:“星尼不过是一个公爵,王承勋也不过是州县级别的小官,就勒索了几千两银子。如果勒索者是王公,门人是地方大员,那这银子不知道多少能打得住?以后,这种事情必须禁止,如果发现了,将裁掉下五旗王府佐领下人,永不叙用。”
  雍正是一个真正有治国头脑的人,他对王公下手,一方面是为了乾纲独断大权独揽,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稳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收回王公的权力是反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如果腐败只是从官僚阶层入手,显然只是触到腐败的表面。
  解决八旗生计
  八旗在清朝属于上层阶级,在人们常识里应该不存在生计问题的。
  确实,在清军入关之初,八旗人口很少,大家都是官僚,有俸银有耕地,生活根本不是问题。但是,雍正继位之后,入关已经八十多年,八旗人口大量增长,官职和兵额都有限,加上汉族、蒙古官员的加入,留给八旗子弟的官位更少了。而且,清政府有个非常荒唐的规定,八旗子弟除了当官和当兵,不能从事其他职业,这表面上是让他们当贵族,无形之中却让他们的生存能力退化。
  八旗子弟由于长期和生产绝缘,加上生活上又喜欢比排场,导致他们入不敷出,生活艰难。这些问题当然也逃不过雍正的法眼,他屡次批评八旗子弟丢掉尚武的传统,追求享乐主义生活。而且,雍正知道八旗子弟最喜欢逛戏园子,经常喝酒赌博,成天斗鸡斗蟋蟀,其中很多人靠着变卖祖产过日子。
  清朝毕竟是靠八旗起家的,如果八旗堕落下去,雍正担心国本受损。为了防止旗人堕落,雍正严禁八旗子弟斗鸡酗酒,号召旗人崇尚节俭。这些口号当然起不到什么大的作用。雍正五年,顺承郡王锡保报告说,贾富成偷了军粮,还向人放高利贷,雍正命他追查,将追查得来的粮饷奖励给破获这案子的官兵。
  六年,雍正在京城附近设立二十四个八旗米局,专门调查禄米的买卖,雍正想通过这种方式限制八旗子弟的靡费。真可谓用心良苦,简直像八旗子弟的严父,可惜子女不争气,父亲再严也不管用。
  为了保证八旗子弟的温饱,元年,雍正从内帑中拨出八十万两银子,分给八旗。这种资助对于奢侈的八旗子弟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
  八旗的兵额是固定的,但人口却一直在增长,于是多余的人丁越来越多,这些八旗子弟又不会干其他的营生,所以生活越来越差。雍正想通过扩大兵源解决这些人的生活问题,可惜政府财力有限,只能增加一点,这对八旗子弟来说,也只能解决很少一部分人的生计问题。
  当然,八旗有田地,八旗庄田属于公田,旗人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论理是不能随便买卖的。当使用的时间一长,他们也就变成了实际拥有者,所以很多人将田产典卖。雍正追查这件事时,考量到买卖旗地沿袭已久,不便依法惩治,但又不能不管。最后,雍正决定动用内库的钱,将卖出的地按原价赎回,雍正限定原业主在一年内赎回,过期不赎,可以让八旗内的其他的人赎回。雍正这么做目的是保住旗人的产业,不让这些田地流失。订/阅/v/信/whair004
  雍正的这些措施仍然无法挽回八旗子弟的堕落态势。雍正还通过屯耕的方式,鼓励八旗子弟自食其力。雍正在热河开垦了三处屯田,挑选了八百个没有产业的八旗子弟前去开垦。后来,雍正又在喜峰口设置屯田,让八旗子弟去经营。
  雍正还实行井田制,在京城以南的霸州、永清、固安、新城等地划出大量的土地作为井田,让没有产业的八旗子弟前去耕种。每户人家给一百亩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