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宠物店小老板-第2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本来底子就好,稍一努力就赶了上来,于是后面就有了一中男神的称号。
  一个是校草男神,一个是校花女神,俩人还都是学霸,很多人都说他们十分般配,简亦承那时候心底是十分高兴的。只是因为高中学业紧张,他怕影响初语学习,所以就没有挑明,把这份喜欢悄悄埋在心底。
  他想跟她读同一所大学,想暑假就跟她表白……只是这一切,都被家里当做他没有结束的叛逆期给扼杀了。
  简亦承后来也想通了,他按照初语的志愿来来填,确实是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任。他不喜欢兽医这个专业,因为初语喜欢他才填的。他真正喜欢、而且有天赋的还是刑侦专业。就算不在一个学校也不能影响他对初语的感情,所以他也就顺从家里去了警校。
  然后在大一军训结束后的第一个周末,他迫不及待的跑去初语的学校,他要完成暑假没能完成的告白。
  表白这种事,电话里不够严肃,必须要当面说才行。
  然而,当他兴冲冲的跑到初语的学校,找到她时,却看到她跟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在一起。她亲昵的挽着男生的胳膊,笑的十分开心。男生说了什么,惹的她大笑着扑进他怀里……
  他当时就懵了,心里有个声音告诉他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却直到,他看见男生捧着她的脸,在她额头上印下一吻……
  简亦承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只知道那天下着雨,冰冷刺骨,他淋的像落鸡汤,脸上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
  从那以后,这段无疾而终的初恋,就被他深深埋在心底。大学四年,他埋头苦读,两耳不闻窗外事,成绩优异到别人只能望其项背。
  他以为他可以放下,然而事实告诉他,根本不可能。不知道在哪听谁说了一句她还单身后,立刻磨着家里把他安排到江城工作。
  他觉得,如果不努力一次就放弃,他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只是,见了面之后,来之前打好的气瞬间泄了一半。越在乎,越忐忑。越害怕失去,越不敢表白。他怕自己挑明之后而初语却不喜欢他,那就连朋友也做不得了。有许多时刻,他竟然觉得就这么做个朋友也挺好,至少不会失去她。
  一直到今天,他又看到了那个跟初语十分亲密的男生……原来,人家只是表哥。
  简亦承当时心中的懊恼,能把自己淹死!
  他觉得自己蠢透了,竟然没有问清楚就误会了她,甚至直接放弃了,真的,太蠢了!
  从送了初语他们回来,他就一直坐卧不安,手机拿起又放下,编辑了之后又删除,最终只发了一句话,“我们明天见个面好吗?”
  不管是歉意也好,表白也好,必须当面说。
  然而他等了一夜,也没有等到对方的回复。抱着手机,眼巴巴的等了一夜。
  初语早上九点多才起床,一起床就看到简亦承的短信。她觉得简亦承这条信息有些奇怪,以往都是干净利落的有话直说,这次却仿佛带着几分小心翼翼似的。
  不过她也没多想,直接回道,“好啊,那晚上一起吃饭吧。”
  收到回复的简亦承,立刻松了一口气,仿佛卸掉了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然而片刻之后,他又开始紧张起来,晚上见面该怎么说才好?直接表白?还是先解释以前的事?
  初语在家里吃了午饭才出门的,先是去了店里一趟,因为昨天去救助站,所以就没带上大喵它们。后面也一直没机会过来接它们,所以就往店里打了个电话,说了一声。
  嗯,她家这三只都会接电话。
  她来的时候,大喵不在,阿布说它出去玩了,初语也就没有多问。大喵已经浪习惯了,要是能安安静静地待着那才叫奇怪呢。
  店里也没什么事,开了这么久,客人依然是少的可怜。所以初语就闲着刷微博,等着晚上跟简亦承一起吃饭。
  这时候,她还不知道简亦承晚上是要跟她表白的。因为两人经常一起吃饭,所以她也没觉得今天这顿饭有什么特别的,只以为跟往常一样,也就没有像简亦承那样忐忑不安。


第41章 过年3
  初语听到敲门声, 还以为是简亦承提前过来了,抬头一看, 原来是外卖小哥邵保全。
  他今日没穿工作服, 显然是不上班的。初语忙招呼他进来, “快进来坐, ”又给他倒了一杯热水,“今天没上班啊?”
  邵保全端着水杯坐在沙发上,有些拘谨,笑容十分腼腆,“没上班,不是,其实我已经辞职了。”
  “诶,怎么了?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初语关心道。
  “不是不是, ”邵保全连忙摇头,“没什么麻烦, 是因为我要回去了, 回老家念书。”
  邵保全说, 他是因为家庭困难, 所以才中途辍学,出来打工。他是在高二暑假出来的, 来江城送外卖半年多,攒了一万多块钱, 足够他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了, 所以才准备回去继续念书。
  “这是好事啊, 我原先就说你这么小,还是应该好好念书,出来打工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虽说耽误了一阵子,不过也不算晚,初语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
  邵保全也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我白天送外卖,晚上回去自学功课,也没有落下多少,等明年我考上大学,还会来这里赚学费的。我今天来就是跟姐你告别,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能认识你我真的很高兴。”
  初语笑了笑,“没有,我也没帮你什么,都是你自己的努力。哦对了,你记一下我的手机号,有事就给我打电话。如果生活上有什么困难,也可以找我,你还是学生,专心念书就好了,缺钱的话姐姐先借给你,等你工作了再还也不迟。不要让这些外在因素耽误了你的学习。”
  初语知道这孩子自尊自强,从他自己出来打工赚学费就可以看出来。所以她没有说资助,而是说先借给他。
  邵保全腼腆的笑着,点头应下,“好,有事我一定给姐你打电话。”
  送走邵保全之后,初语不由感叹,“这孩子真不错。”吃苦耐劳,勤快好学,又自尊自强。努力的人,一般运气都不会太差,希望他有一个光明美好的明天。
  六点钟的时候,简亦承准时到了初语店门口。他下了车,在车门口犹豫了一下,初语就已经看到他了,冲他喊了一句,“等我一分钟,我锁了门就出来。”
  错失良机让简亦承有些懊恼,抿着唇思考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初语上了车,顿时闻到一股清新的香味,“好香啊,你换了车内清新剂?”
  简亦承从来不用香氛之类的东西,所以初语只能想到他车里用了清新剂之类的。
  简亦承还没回答,后车座上的大喵就献宝了,“言言,言言,他后备箱有好大一捧玫瑰花,他今天是不是要跟你表白了!”
  “喵就说他暗恋你,你们还不信!”
  “汪也觉得他喜欢言言。”二郎神也道。
  “他喜欢有什么用,也要言言喜欢他才行啊!”这是阿布的声音。
  “言言要是不喜欢他,能天天跟他见面?你看言言什么时候对别的男人这么热情过?”
  ……
  初语一滞,眼神微闪,不是吧?万年木头疙瘩开窍了?那她一会儿是答应呢还是欲擒故纵再答应呢?
  咳咳,想多了,初语脸色微红,忙转移话题,“今天去哪吃?”
  “你想吃什么?”简亦承在这方面从来都是依着她的口味来。
  初语平常都是选择中餐厅,今天却下意识的脱口而出,“去吃牛排吧?”西餐厅氛围好。
  捂脸,她这都是在想什么啊!
  简亦承眼睛一亮,他也觉得西餐厅的氛围适合情侣。
  于是两人就去了附近的西餐厅。
  这家餐厅的装潢很不错,是初语喜欢的极简主义风格。她心里觉得高兴,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也更加期待了。
  他们到的早,人也不多,初语选择了一个僻静的角落。背后是墙,右边是落地窗,前面是一颗茂盛的绿植,将这里屏蔽成了一个天然的封闭场所。
  嗯,很适合表白了。
  初语这样想着,又觉得自己太不矜持,可是想到后备箱里的玫瑰花,她又忍不住想入非非。简亦承现在除了她,也没有其他女性朋友,这花不是送给她,还能是谁?不过简亦承表现的又太淡定,让她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又想多了?
  简亦承努力保持脸上的淡定,心里却忐忑不安,终于要表白了,是死是活都看今晚了。可是初语要是不喜欢他怎么办?如果初语只拿他当朋友,而他却对她心怀不轨,她会不会生气?然后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各怀心思的两个人,神思不属的吃下了这顿难以下咽的饭。连两人点的餐拿错了都没发觉。
  一直等到吃完饭,简亦承都没有表白,这让初语有些失望,唉!还以为这木头疙瘩开窍了呢!初语觉得简亦承再不行动,她的耐心就要耗尽了。然后……她霸王硬上弓得了。如果简亦承喜欢她,那他们刚好就在一起,如果不喜欢,也没关系,反正都睡过了……
  咳咳咳,打住,打住,初语被自己的彪悍想法吓到了,脸红不已,她不想承认这么黄暴的人是她自己。
  简亦承没发觉初语的异样,他走到车后方,深吸一口气,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一捧花。
  红色的、娇艳欲滴的玫瑰,九十九朵,满满的一大捧。简亦承郑重的抱着它,看着初语,一板一眼道,“送给你。”
  莫名的有些萌感。
  真的如愿以偿了,初语心情十分复杂,她没伸手接,脸上淡淡的,似乎带着微笑,似乎什么也没有,“送我?为什么?”
  简亦承的心一下子就悬起来了,打好腹稿的说辞一下子忘了个一干二净,沉默片刻,他才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我喜欢你。”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如是说道。坚定无比的声音在夜风中岿然不动,无比清晰的传到初语的耳朵里。
  最忐忑的那句话都已经说出口,简亦承便不再犹豫,他心中忐忑,神情却无比认真道,“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很喜欢。”
  从八年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喜欢,一直到现在,这份喜欢越来越深,深到他没办法再保持沉默。
  他想告诉她,他是什么时候喜欢她的,想说他暗恋的时候有多心酸甜蜜,想说他以为她别有所恋的那段时间他有多难熬……可是,他发觉他说不出来,而且他也不想用这些来让她感动。他希望她的回应是基于对他的喜欢,而不是因为对他八年暗恋的感激或者是同情之类的,他不想用道德绑架,只想要她真正的、遵从内心的回应。
  初语等了半天,却发觉那边已经没了下文,惊讶道,“没了?就这些?”
  简亦承一愣,“什么?”
  “所以,就说个喜欢就完了?不说让我做你女朋友什么的?那你让我怎么回答,难道让我说,‘哦,我知道了’?”初语无比怨念,想让一个木头疙瘩开窍怎么那么难?
  简亦承蓦地眼睛一亮,心中不敢置信,可是嘴角却忍不住上扬,身体站的笔直,冲她大声说,“初语,我喜欢你,请你做我女朋友吧!”
  幸好这时候路上没什么人,不然他这么大声,还不得引起别人围观?
  初语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她嘴角上扬,语调轻快道,“走吧。”然后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简亦承心中又忐忑起来,不知道她这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
  初语当然不想这么爽快的就让他如愿,毕竟他让她忐忑等待了那么久,也该让他多忐忑一会儿。
  上了车,简亦承犹豫着,想问又不敢问。初语看到,他这模样,又忍不住有些心软。她想了想问,“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简亦承想也不想的回答,“2009年11月17号。”遇见她的第一天。
  “啊?那么早?”初语惊讶,那时候他们还没有上高中吧?她怎么记得第一次见简亦承的时候是在10年9月高一开学的时候呢?
  “所以,你喜欢我那么久为什么不表白?”她从高中等到大学,又从大学等到现在,才终于等来了这一声喜欢你。害她一度以为是她在自作多情。
  简亦承抿了抿唇,良久才道,“我怕你不喜欢我,然后我们连朋友也没得做了。”
  初语的心情,忽然就雀跃起来。
  还好,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原因。她忍不住嘴角上扬,声音轻快道,“好吧,我接受你的喜欢。”
  简亦承被巨大的惊喜砸中还没反应过来,又听她说,“不过做男朋友这事,我还要考察考察再说。你现在还是准男友阶段,请加油转正吧!”
  简亦承忙不迭的点头,“好的,我一定会努力,绝不会让你失望的!”他惊喜交加,虽然初语说只是准男友,但是已经足够了。她能给他机会,余下的他会自己来努力争取。
  初语只是稍稍的欲擒故纵一下,然后简亦承就这么单纯的信了她的说辞,还保证的要努力转正,让初语不知道说什么好。算了,情商低的人还是别玩什么花样了,老老实实的秀恩爱就好了。
  “简亦承?”
  “嗯?”
  在他侧头的一瞬间,初语迅速吻了一下他的脸颊,然后转头看向窗外,假装随意道,“先盖个章,证明你是我的。”
  大喵在后面一脸嫌弃,“什么味啊?”
  阿布回答它,“是恋爱的酸臭味啊。”


第42章 柯基1
  “倒计时, 还有三天就放假了,跪求不要再出什么案子了,让我们安安心心过个年吧!”林泷在办公室里哀嚎祷告。
  孙全刚洗了一盘苹果出来,抬手扔给他一个,一边道, “过年是抢劫、盗窃、醉酒闹事的高发期, 想安稳过年,我看有点悬。”
  “别乌鸦嘴, 这种案子又不归咱们管, 我只求别死人就成。”
  “什么案子都有可能出现意外, 前天花溪那边不是还出了一个, 三个小混混抢劫,把人受害人捅死的事么?新闻都上了,闹的还挺大。因为其中一个嫌疑人父母说他不满十六岁,还有一个家人说有他精神病史。呵,搞笑不?这年头什么人犯了罪, 先往精神病上推, 精神病招谁惹谁了?”
  “谁说不是呢?依我看啊,真正的精神病人可比这些罪犯可爱多了, 最起码人好好的待在精神病院里, 没给咱们添麻烦。”
  “也有精神病伤人的好不?不能以偏概全。”
  ……
  简亦承进来的时候,办公室里一群人正在高谈阔论。孙全看到他, 端着苹果盘子问他, “吃不?江队请的。”
  简亦承随手拿了一个, “谢了。”
  他语调轻快,唇边甚至带了一丝笑意,任何人见了都能看出他此刻的好心情。林泷与孙全对视一眼,直觉有情况。林泷把椅子一拉,坐在了简亦承办公桌旁边,“老简,你谈恋爱了?”
  简亦承摸了摸脸,“有这么明显吗?”
  这就是不否认的意思,林泷立刻来了兴趣,“明显啊,太明显了!这几天你走路都是带风的,全身上下都散发着粉色泡泡,谁看不出来啊?”他咔嚓咔嚓几口把苹果吃完,苹果核扔垃圾桶里,嘴巴一抹,“那啥,你跟初语分手了?”
  先前在救他家绾绾的时候,全队上下都知道他是初语男朋友了,这冷不丁的突然焕发第二春,林泷很难不多想。
  简亦承不知道他想多了,摇了摇头,“先前关系没定,现在定了。”
  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告诉别人他们俩的关系了,简亦承忍不住又是一笑。
  看他这一脸春心荡漾的模样,林泷撇撇嘴,“搞半天才定下名分啊?还以为你们早在一起了呢!”
  “不过,顺利脱单不请一顿说不过去啊。”
  “谁脱单了?”孙全路过时问。
  “老简。”
  “好事啊,必须得请!”
  这俩人一咋呼,立刻让整个办公室里的人听到了,于是纷纷起哄,要让简亦承请客。
  简亦承向来不怎么参与同事之间的聚餐,不过这次却是满口答应。
  林泷笑他,“谈了恋爱,果然会让人变化巨大,连冰块都多了些人情味。”
  *
  初语店里上午来了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姑娘,抱着她的猫哭的很伤心,说是妈妈怀了宝宝,突然对猫毛过敏,所以家里不能养猫了,让初语帮它找一个好归宿。
  她之前来过初语的店,因此知道初语经常帮助流浪动物找主人的事,所以才想到拜托她帮忙。
  初语问了猫,证实她所言不假,所以就答应了下来。小姑娘是真的很喜欢她的猫,可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终究是没办法继续养下去。
  初语觉得她虽然年纪不大,但还挺有责任心,在知道自己不能养之后,没有随意丢弃猫,而是给它找一个妥善的归属。如果所有人都能这样,大街上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流浪动物了。
  流浪动物最大的来源,就是人类的弃养。
  这只叫暖暖的狸花猫,初语没有急着发布领养信息,她觉得小姑娘真的很喜欢它,看她临走时哭红的双眼就知道了。她觉得这只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