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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不绝对-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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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漠染:“……”
严笑想了想,又道:“岳父大人喜欢吃什么?端午节我们回C城看他啊,结婚这么大的事情,不该瞒着。”
话题转换得有点快,丁漠染有点转不过弯来。
☆、079 我们约会
作为一名严于律己的游戏开发从业者,严笑几乎很少缺勤,这次是因为逛天涯逛出格了,尴尬地开了一个先河。
面对在一起打拼了那么多年的兄弟,严笑再也端不起上司的架子,犹豫再三,还是采纳了大喵的意见——
光明正大地抱着笔记本电脑回到家里,成为了一名家里蹲码农。
原本孤军奋战在考研大军当中的丁漠染,突然有了一个参照物,莫明其妙地就亢奋起来。
两个学渣在一起,很可能成长为两个更大的学渣,而两个学霸在一起呢?
对丁漠染来说,不过是多了个共同努力的室友,有一双眼睛盯着,原先养成自由散漫的坏习惯自然就收起了,两个人不管是工作还是学习,都效率惊人。
丁漠染这边还好说,严笑那边可就真的惨透了,为了跟上总裁大人的节奏,奥逸国际那边的同仁们几乎被迫推迟下班,一向活蹦乱跳的黄小天再也捱不住了,抱着大喵的腿哭着嚎着,要总裁大人早点“回公司上班”。
可是严笑真正尝到了同居的甜头,怎么也不肯回头了。
严笑陪丁漠染一起上自习,一起去编导系听专业课,一起在校园里散步,什么都是一起的。
丁漠染终于可不用再羡慕那些有男朋友陪的上下课的女生,晚上吃宵夜也不再孤孤单单。日记和手帐里,渐渐出现了一个光芒四射的男主角,她知道这种甜甜的感觉,就是恋爱了。陈之在回忆里那点淡淡的影子,被浓墨重彩的情感轻易抹杀,不管他好与不好,都已经不再重要。
两人的进度相互磨合,同款的手帐终于用到了同一页,原本七天才能完成的工作和学习任务,都被压缩到了五天。就这样,在他们同居的第二个星期,就突然多出一个双休。
周六,严笑给自己放了一个假,将闹钟调晚了一个半小时。
当他穿着条纹T恤游出客厅时,丁漠染正在背单词,两个人隔着一张大桌子,桌子中间堆得一大堆从图书馆里借来的专业书。别人小情侣同居是想做一点爱做的事,他们俩,除了晚上能好好温存一下,白天时间都在啃书本,看资料,比应届考生悲催多了。
严笑倒了一杯酸奶放在丁漠染面前,却没打算翻开黄小天递交上来的企划案。
出租房一室一厅,五十多个平方,客厅兼书房朝南的那面是落地窗,隔着玻璃,可以看见碧蓝的天空,振翅掠过的飞鸟。
倒是一个好天气。
严笑翻开了待办清单,把最近的几件待办事项都移到了两天以后,又翻开了丁漠染的手账对比着看了一遍。
他突然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丁漠染坐在对面,一边耳朵塞着耳机,一边在纸上写写画画,她很久没接触政治时事了,压力真是大得不行。可是压力越大,脑子里那根弦就绷得越紧,反倒越发看不下去。
她跟严笑不一样。
严笑看书快,她却大概比他慢一半,同样是大32开的教程,严笑看完只要一天半,她却要花三天,还记不住。
丁漠染记性不好,并不是因为头部受过伤,而是从小一直就不太好,不能理解的东西,绝对转瞬即忘,她和严笑这种天生书呆子不一样,她是抱大腿的学霸,临考一个月,她能拿到百分之八十的正确率,考完三天后,同样的卷子再做一遍,很可能连三十分都拿不到。所以丁漠染的单词记得很慢,大部分时间,都在美剧英剧各种剧,一早上起来听BBC,整个房间里飘荡着一种学生宿舍的气息。
严笑盯着埋头苦干的丁漠染,有点不相信这就是昨天晚上跟自己翻云|覆雨玩亲亲的老婆大人。
她进入角色太快了,吃完早餐就完全放弃了人|妻的设弃,转而投入到备考生涯中去,剩下他一个,一边喝着酸奶,一边苦命地收拾着桌上的残羹冷炙。
问题大条啊,两个人都是家务白痴。
丁漠染会做饭,但是不会整理,严笑会整理,但又经常把丁漠染手边的东西丢进了垃圾桶。
两个人的生活区,在天亮之后自动就划成了两片,一边整洁如新,一边就乱成了难民营。
严笑有点想念姚琅了,他终于忍不住拨通了姚琅的电话:“喂,染染的复诊期到了……什么,还要三天?啧,早一点又有什么关系,这周周末你不出去浪么?就今天吧,刚好她有空。”
丁漠染好不容易从英文剧情抽离出来,她瞪圆了眼睛:“谁说我今天有空了?不是说好我去图书馆查资料的吗?”
严笑赶紧捂住了听筒,好不容易说服了姚琅,淡定地放下电话,转身开始收拾东西,看丁漠染还在发呆,才漫不经心地拉她一下:“还不走?你以为真让他来复诊?也不看看这里乱成什么样子了……”
丁漠染眼睛一亮,合起书本,拔掉耳机,从沙发上拖起包包屁颠颠往前凑:“你是让他来做佣人,哇,你这个房东当得太黑心了,不过我喜欢。”她乐呵呵地揽了他一把,觉得不过瘾,干脆就像个树熊一样粘着不下来了。
严笑喜欢她粘着自己,这样一粘乎,更没有上班的劲头了。
他不知不觉地勾了勾唇。
严笑以前讨厌家里有人,他甚至宁愿一个人住在三环以外的别墅里,也不肯在市中心租公寓。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见丁漠染的出租房,看见她堆得像贵州石林一样的实体书,他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把这女人带走就行了,其他的都当垃圾丢了。可是相处久了,他居然也容忍了那些垃圾的存在,他开始试着从她的角度去看待那些没什么价值的收藏品,他开始纵容房间里的乱象。
原本肃煞的房间摆设,因为丁漠染的到来,慢慢有了生机。
正常状态下,她是这样活泼,切断了那些不可说的往事,回到校园里的她,与那个穿梭在宿舍与图书馆之间的女生无缝对接起来。虽然有点晚,但他庆幸自己总算有缘能见到。
他突然就被自己感动了。
丁漠染大大咧咧地揽着他的腰,有些勉强。
他回挽过去,将手搭在她漂亮的肩线上。
她挣扎了一下,却抱得更紧。
他报复式地回应着她,顺手接过她手里的包包,将包带缠在了手腕上。
她“噗”地笑起来:“你干嘛?好好一个大男人,不会走路了吗?重。”伸出食指尖尖,抗议地戳他胸口。
他也冲她笑得不痛不痒:“这几天太努力,没力气了,站不稳很正常。”他掰过她的手,摊开手心,放在唇边,吻了吻。
丁漠染的眼睛里浮起一道明丽的霞光,却没有把手抽回。
两人一路拉拉扯扯到了玄关,她弯腰提起自己的鞋子,严笑却抢先一步,绕在她跟前,半蹲下来。
那是一个很自然的动作,却令丁漠染错愕了一下。
严笑低头为她穿鞋,嘴里却道:“觉不觉得灰姑娘的王子有点蠢?”
灰姑娘?水晶鞋的典故么?
丁漠染不解地望着他清晰的发线,不明所以地在鼻子里发出个单音:“嗯?”
严笑托起她的脚,套上鞋子,继续说道:“女人的鞋子,无非是35码、36码、37码……运动鞋大概多个半码,日码比欧码小一码……你说灰姑娘的水晶鞋,是36码,还是37码?”
真是死理性派。
灰姑娘的问题,丁漠染小时候也有认真想过,如果世上真有一双水晶鞋,能与自己的脚严实合缝地吻合,那一定会穿不上,因为那是个是水晶做的鞋子啊,没有任何严展性,不能变形的水晶,轻易一摔就碎了。如果不出意外,灰姑娘的脚应该卡在踝骨位置就进不去了。
童话故事,总是有点不合逻辑的美好,就像大部分的爱情一样,经不起推敲。
可是这个时候说这个话,是不是有点煞风景?
她换了一只脚,老实巴交地看严笑为自己穿上了另一只鞋,一切整理好,严笑才说出了后面的话:“其实,王子一定是早就遇上了灰姑娘,遇上了就是缘份,水晶鞋只是借口。十二点钟声一响,马车变成了南瓜,水晶鞋也消失了,王子根末不可能捡到灰姑娘的水晶鞋,所以,凭着鞋子寻找心上人,不过是一个劳师动众的借口。他想借着这件事情,告诉这位姑娘,告诉全世界,他在找她,他很爱她……”他在这里停顿了一下,突然用装满星光的眼睛锁住了丁漠染,他徐徐说道,“遇上了,爱上了,就是全部的缘份。”
丁漠染心中一动,目光灼灼地停在了他好看的手指上,她附声道:“是啊,遇上了就是缘份,我们也像灰姑娘和王子,之前就遇到过,对吗?我不相信无由之爱,不相信无根之水”她吞了吞口水,屏住呼吸,半晌,才轻声问道,“2010年7月4日,是那天吗?”
可是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她连同对陈之的记忆,一起弄丢了。
水晶鞋只是借口,三千万的手办也只是借口,这个借口背后,有王子的真心,严笑的真心。
比起陈之的本来面目,她更想知道,面前这个愿意为她穿鞋的王子,是怎么爱上自己的。
严笑起身,低头吻了吻她的唇,他的声音带点沙沙地怀念,却依旧动听:“哪一天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天。相遇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一直在一起。还有,接下来才是我想说的,王子找到了灰姑娘,结婚了,我找到了你,结婚了,但王子和灰姑娘之间,还有我和你之间,却少了一个最重要的步骤,那就是——”
谈恋爱!
相互地给予,相互地温暖,相互地宠爱,光是夜里那点时间不够,光是一起自习一起听课远远不够!
很久很久以前,她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她想找到一个人,陪她聊天,陪她玩耍,一起踏着星光,手拉手地回家!
严笑温暖的掌心,与她的贴在一起,她听见严笑用世上最动听的声音对她说:“今天什么也别干,我们约会。”
☆、080 海阔天空
约会是什么,大概是上观风,上观风,下观花,一起享受风月花月。
宠爱是什么,丁漠染大概还是能说清楚一点的,大概就是……把自己身上最重要的心意拿出来,供对方分享。比如十七、八岁时放在对方课桌里的巧克力,比如念大学时省出生活费来,买两张电影票一起窝在漆黑的电影院里说着悄悄话,又或者,就像现在的严笑,把时间挤出来,留给她。
喜欢是什么,丁漠染的想法倒是有些变态,答案也很简单,就是将对方“吃”掉,不是那种污力滔滔地吃,而是真的,做到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将血脉连在一起。而表达这种喜欢,最深刻的方式,大概是和他生一个孩子出来,孩子像她,也像他。
多美好。
两人在路上把约会作战的计划都设定好了,并且同步到了手机清单上,两人合拍的习惯,就变成了另一种甜蜜。
严笑知道丁漠染要的是什么,他能够把她想要的一切无私献上。
严笑在校门口花一百五十块租了个双人自行车,两人一前一后地踩着,从正门进了母校的北校区,又从侧门出去,驰向了邻近的大学。大学城里有好多东西可以逛,书店、音像店,小小的咖啡屋,十九块钱一杯的青山绿水,还有二十块一盒的立顿红茶。
一座大学与另一座大学中间,还有很多文具店,有修钢笔的老手艺人,一边抽着老烟,一边坐在笔啸轩的门口看往来行人。
休闲服专卖店的店员一边开着嘈杂的音乐,一边拍手吆喝,周末,路上的人很多,严笑和丁漠染被人群挤得歪歪扭扭,丁漠染的手自然就环紧了严笑的腰。
老套的画面,老套的情节,在人群中那么不起眼。街角有人拥吻,街尾有人送花求爱,有人欢呼,有人尖叫,热热闹闹的人声像海浪般翻滚。可是丁漠染却只听得见严笑一个人的声音。她记起来了,这条老路,她和陈之也走过,是的,长长地一条,十几公里的柏油路,他们是用走的,那一天她走得很慢,很忐忑,即使是口渴了,她也懂事地没敢提出买水喝的要求。她知道陈之是很节约的人,每次她在路上买水,陈之虽不会说她,但会明显地沉默许多。
陈之来过她的学校,在她决定考研后的第一个暑假。
他不肯住学校招待所,也不愿住男生宿舍,后来,就挤在了她的宿舍里,她睡上铺,陈之睡下铺。
八个人住的学生公寓里,只有他们两个。
并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日子里写的那些空浮的美好,都比不过真实的回忆给人当胸一刀。
她还记得,半夜起来上厕所,冲完了厕所之后,回到床边,想踩着楼梯爬上去,然后她的脚就被捉住了,陈之在黑夜里将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盯着她,像一头刚刚清醒过来的狮子,他用了猛力,拽她下来,她“砰”地一声,倒在了下铺的床榻上,他几乎是立即就趴了下来,将她压在了下面。
她挣扎起来,她喊着“不要”,可是陈之却不理她,他的手按住了她的手,他没有更多的力气去制|服身为武林高手的她,所以他做了一个猥亵的动作。
他屈起了脚趾,将猫扒土一样,往下扒她的裤子。
那一下子,令她感到特别恶心。差点成全的第一次,特别特别恶心。
她尖叫着抽了他一耳光,一瘸一拐地夺门而出,从五楼走下去,她才意识,脚踝受伤了。她又爬上楼去拿了钱,陈之迎上来的时候,已经穿戴整齐。
他又变成了那个谪仙般的假象,收敛了体内的洪荒,可是丁漠染非常生气,并没有因为他类似愧疚的沉默,而轻易原谅她。
她冲出了宿舍区,跑出了学校侧门,她想找一家能卖跌打药的店铺,又或者,只是单纯地想逃避。
陈之追出来,不敢靠太近,两个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走了十几公里,直到她再也走不动了,他才冲到她跟前,跪了下来。他跟着她走了十几公里,脚下的帆布鞋都磨破了,只是为向她说一声,对不起。这一声对不起,不能早,也不能晚,就卡在了十几公里的怨念上。
丁漠染一下子,就原谅了他。
也是是因为这件事,她和他之间,永远也没有了第一次。那个像野猫埋便便的动作,成为了一片心理阴影,那样完美的男友,一夜崩塌。
他抛下过痛经的她,他伤害过未经人事的她,他应该是做错了许多事,才会逼得她离开。如果说忘记已成定局,恐惧,就成了另一份助力。
想起了这些,她不经意就将手臂收得更紧了些,贴着严笑宽阔的背脊,那颗发冷的心才慢慢回暖。直到自行车停到体育馆前,她的手也没有放开。
体育馆的分流大厅里传来了轰鸣的架子鼓鼓点,嘶叫的吉它电音在半空盘旋,偶尔也能听到主唱的一声怒吼,严笑几乎是抱着丁漠染进了大厅。丁漠染感受到各路奇怪的目光,悠悠地回过神。当她看见乐队身后的背景布,才算是灵魂归位。
是烟灰乐队。
他们还在。
虽然毕业生一代又一代,摇滚精神却没有丢,这个不怎么专业的摇滚乐队,也还在大学城里活跃着。丁漠染并不懂得摇滚,但她喜欢黄家驹,也喜欢TVB,这个乐队原来的主唱是个广州小哥,一言不和就开始飚粤语,华语风云榜金曲大串烧,现编现演,十九分钟《情歌王》。丁漠染格外喜欢。
丁漠染把有关陈之的一切,抛去了九宵云外,她问严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们的?”
严笑搂着她,若无其事地答道:“因为我也喜欢他们啊,我是他们的忠实粉丝。”他撒了个无关紧要的谎,其实,他在工作之前,是完全听不懂粤语的,他以前那么偏执,怎么可能会像丁漠染那样鲜活地跑来跑去。他曾以为自己能补上丁漠染心里的缺,没想到先被慰籍的,反而是自己。
坐在等待区的几名学生听见严笑的话,也高兴起来:“这位同学,我们是同好。”有个女生冲过来,打量了两人一眼,突然似模似样地向严笑递了张名片,她看着严笑两眼放光,“呃,这位同学,你音色很不错,我认识乐队里的人,要不替你引荐引荐,你外表帅气,又会打扮,人气一定会很旺的,你相信我!”
这语气很像传|销的啊。
丁漠染抱着严笑的手臂,抿着嘴笑起来:“学霸,你会唱歌?我也认识这乐队里的人,要不,我也替你引荐引荐?”
这时乐队主唱也凑趣地跑过来了:“兄弟,要不要试试音,就唱《海阔天空》吧,我们的经典曲目了,每一届粉丝都爱听。”
每一届的粉丝都爱听,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严笑怀疑地打量了丁漠染一眼,却得到丁漠染一个坚定的眼神,她点了点头:“对,我五年前就很爱听。”
五年前,可不就是她刚和陈之确定关系那年?《海阔天空》?这几个字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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