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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贪欢-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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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依依发现自己是个矛盾纠结体,一方面她希望习瑾墨打电话给邓秀婷,另一方面又不希望。
从理智的一方面来说,她是希望习瑾墨打电话给邓秀婷的。他说过他跟邓秀婷真的只是朋友关系,那邓秀婷说让他回打个电话也一点也不为过,说不定人家真的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呢,但是从不理智的一方面来说,她又觉得不应该打,虽然说习瑾墨对她无情,可是邓秀婷对他有情啊。
余依依自己纠结了大半天,仍然是没有得出结论来。
她转过身回抱住习瑾墨的腰,轻声地问,“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邓秀婷啊?”
在脑子里乱来乱去的胡思乱想,还不如直接问出来,这样心里还好受一些。
“你很想我打电话给她?”习瑾墨反问。
余依依,“……”
她刚才就一直在纠结这个问题了,本来她就是来找他解惑的,结果他还倒问自己,余依依撇了撇嘴,“哼,不说就算了!”卖什么关子啊!
习瑾墨看到她可爱的表情后,不由得一笑,“哟,哪儿来的醋味,这么浓!”
一边夸张地说。一边凑过头去,在余依依的身上嗅来嗅去的,仿佛那醋味真是从她身上冒出来的一样。
余依依没好气地拍开他。他说的玩笑话,可是她说的是正经话呢!
见余依依真生气了。习瑾墨放宽声音哄道,“好了,我们是来旅行渡假的,没必要为了别人置气。”
说话间还摸摸她的头发。
这动作就像摸/宠/物一样,余依依觉得这动作他如今是做的越来越多了,动不动就摸她的头发。
从习瑾墨的怀里挣脱出来,余依依整了整自己凌乱的头发。不满的抱怨他,“你干嘛老是摸我头发啊!”
……
来到法国的一个星期,今天下大雪,明天下冰雹的。总之就是没有一天是好天气,余依依基本上都是呆在酒店里吃了睡,睡了吃,成了某种标准的动物,但是相对比的人家习瑾墨就不一样了。
明明说好是陪自己来旅行的。结果在第二天晚上在酒店楼下用餐的时候,无意间碰到一个商场上有过交往的商人,不知不觉地就搞起合作了。
都说商人的生意都是在酒桌上完成的,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那天晚上回来后。习瑾墨就是一身的酒气。
喝的还挺醉的,走路东倒西歪的,若不是人家服务员帮忙扶着,恐怕他连住在哪间房都不知道。
这期间,婆婆顾敏也曾打过越洋电话来问她玩的怎么样,那时候她正在午睡,迷迷糊糊的,等待反应过来的时候,电话就已经挂断了。
完全不记得跟顾敏说了什么!
一个星期后的法国终于出了太阳,不过马路上的积雪还是很厚。
余依依站在窗台边,往下看去,大型的铲雪机器就像蚂蚁般一样大小,好在天气很大,太阳将雪融化了一半。
下午的时候,习瑾墨从外面谈合同回来后,让她换了一身衣服便下了楼,说是要带她去个好地方。
余依依被关在酒店里将近一个多星期,在这一个多星期里,吃喝拉撒全都在酒店里面,无聊的时候就只能看电影、睡觉,困了就睡觉,觉得自己再不出去快发霉了。
一听到习瑾墨说要带自己出去,兴奋地拿着衣服就奔进了浴室,五分钟就换好了衣服。
她冲着坐在沙发上的习瑾墨说,“走吧。”她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法国的风景了。
是不是真像电视上看到的那么浪漫,那么美丽。
在车上,余依依听着习瑾墨用流利的英语跟前面的司机报了个地址,司机说了声ok就踩着油门离开了。
一路上,余依依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子,紧紧地扒拉住窗台,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两岸的法国梧桐树上全是褐黄色的叶子,寒风一吹,就全都掉落在地上,虽然是一副衰败的样子,但是她还是能够想象的出来在枝叶茂盛的夏天时,梧桐是如何的茂盛,枝繁叶茂。
习瑾墨说要带她去一个好地方,余依依想了很多地方,比如什么法国餐厅、埃菲尔铁塔、卢浮宫、博物馆、歌剧院等等之类的地方,这些充满浓重的文化色彩的地方,充满着法国人的浪漫。
然而,在车子停下来的那一刻,余依依句傻了眼。
她的英文的确是不怎么好,但是眼前的那几个英文字母组成的英语单词她还是认识的。
习瑾墨居然带她来卢森堡大学,这就是他口中的好地方?
“走吧。”习瑾墨牵起余依依的手就要往里面走。
“等等!”余依依顿住脚步,讶异地扭头看他,“这就是你说的要带我来的好地方?”
习瑾墨点头,“进去吧。”
余依依有点不情愿,但是有没有办法,就只好跟上习瑾墨。
校园里,来来往往的都是学生,不同种族,不同肤色,除了有外国人,还有不少的中国人。
习瑾墨一边走一边指着眼前出现的景物给余依依看,语气相当的熟悉,仿佛已经已经跟别人介绍过千万次一样。
“你对这里似乎很熟悉?”余依依纳闷地问,“你以前来过这里?”
“我在这里将近生活了四年,四年里我每天都从这条路经过,就算闭着眼睛都知道哪里是哪里,你说熟不熟悉?”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学校是你的母校?”她不可思议地问。
“嗯。”
好吧,她上的只是a市的一所普通的大学,在全国都排不到名次的那种,而他居然能上国外的大学,真是好厉害啊!
就这样一路跟习瑾墨扯着他过去上学时候发生的事情,一边就走到了目的地。
一间类似于办公室的门口,礼貌性地敲了敲门,开门的人余依依认识,正是那天晚上跟习瑾墨谈生意的人。
只不过商人怎么会在学校里?
“依依,这是我大学时的导师,”习瑾墨推了推发呆的余依依,然后转过身用英文跟那位长得很是外国人的男人介绍余依依。
余依依连忙打了招呼,在这位导师的热情招待下进了办公室。
在去倒茶的时候,余依依凑到习瑾墨的跟前,小声地跟他咬耳朵,“习瑾墨,他真的是你的老师?”
那位看上去顶多就三十岁的样子,怎么可能是导师呢?
一般老师要当上导师最起码也要个四十岁出头的样子;就像她的导师一样,是个已经快五十的老头子了。
“很惊讶吗?”余依依点点头,习瑾墨轻微一笑,“自小就是个天才,小时候就被人称作是神童了,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拿到了美国常青藤的双学位,并且在第二天获得博士学位。当初各大学校都想招揽这样的一个人才去他们的学校,但是的故乡是在这里,所以便在这里教学。”
天才,神童……
余依依无奈了,怎么最近神童都那么普遍呢,今天又遇上一个。
“那他不是前些天跟你谈生意么?”余依依还想起这一茬来,那段时间习瑾墨天天往酒店外面跑,酒店里就剩下她一个人无聊的发慌!
“除了是经济学的老师,还是微生物的老师,他最近正在研究一种新型的微生物,因为学校的设备不足,条件不够,就找上了我,让我投一笔资金去捐助他的研究开发。”
“真厉害!”余依依长叹一声倒完水回来后,就开始和习瑾墨聊起天来了,余依依自认为自己的英语一向不错,最起码英语四六级都过了,可是当这两个男人在自己面前说英语的时候,余依依的心中就只有三个字来形容:听不懂!
他们讲的太快了,以至于她就听懂了最后的几句话,说是要让他们留下来吃晚饭之类的话。
余依依也觉得自己的英语很丢人,所以很明智地选择不插话,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习瑾墨的手机。
一聊就是这么一下午,到了晚上天气转凉的时候,拒绝了的盛情挽留,拉着余依依就回去了。
晚上的天气又暗了下来,天上乌云滚滚,是又要飘雪或者下冰雹的节奏。
但是习瑾墨并不着急回家,而是吩咐司机去一家餐厅。
“干嘛还到外面的餐厅吃饭!”酒店里不是也有餐厅吗?
“难道你还没有吃够那家酒店的菜?”
“……”
好吧,她吃够了!
……
这是一家正宗的法国餐厅,一进门的灯光有些灰,余依依看不见,一个没踩稳,差点摔倒,幸亏是习瑾墨眼疾手快地抱住她才没有摔跤。
餐厅气氛优雅,暗红色的窗帘给这家餐厅增加了一分别样的风情,余依依很是喜欢。
求婚
“这家餐厅一定很贵吧。”余依依挽着习瑾墨的手臂,四处地往旁边看。
深红色花纹铺成的地毯,长廊两旁每隔五米就摆放着一个清代的古董大花瓶,上面有浅黄色的灯光照耀着,青色的花纹凸显出它的高贵来。
整个餐厅给人的感觉便是一种宫闱的感觉。
不过这家店的设计倒是蛮奇怪的,明明是西餐厅,但是风格装饰之类的却像极了中国宫殿的感觉。
“一般。”习瑾墨给出了这样的两个字。
一般?她才不信呢!
蹙眉,看到旁边经过的服务员的穿着打扮就与她之前在洛一宸那儿打工的装扮一点都不一样,她们穿的是要多朴素就有多朴素,而这里的服务员穿的制服可以说要多华丽就有多华丽,简直不是一个档次的。
而且每个服务员不是长得好看的女人,就是英俊潇洒的奶油小生之类的,就连服务员都这么赏心悦目。
余依依不由得佩服起这家店的老板来,利用美人计来拉动客人,真是绝招。
……
包厢内,余依依和习瑾墨对面而坐。
长方形的桌子上摆满了蜡烛与鲜花,右手边还是偌大的玻璃,放眼望去,能够看到远处连绵不绝的灯光,如长龙一般盘卧在天边,煞是好看。
他们进屋之后,服务员很快就推着车上来,看着满桌的西餐,不仅好看,而且从西餐中散发出来浓郁的汁水味,光是闻着就令人胃口大开。
“先生,这酒要开吗?”服务员端着红酒瓶礼貌的询问。
习瑾墨点头。“嗯。”
有音乐,有美酒,有鲜花,有蜡烛,这么有情调的地方,习瑾墨还是第一次带她来。
每个女生心目中都会有这样的一幕,自己心爱的男人会带汁自己去有情调的西餐厅吃一顿烛光晚餐。她也不例外。
如今看来,她这一梦想算是满足了。
“你以前来吃过?”余依依想拿起红酒杯喝酒,之间刚触碰到,就被习瑾墨拍开,“哎哎,你干嘛呀!”
余依依看着他把酒杯拿走,嘟起嘴不由得抱怨,“干嘛不让我喝啊!”
酒都摆在眼前了,还不让喝!
以前对酒的认识程度不够。或者说是一点都不认识什么高贵的红酒,只认识一些普通的超市里卖的很多的啤酒一类的酒,对于红酒之类名贵的酒根本就没什么研究。
但是后来在西餐厅工作后一段时间后,领班的经理会对他们进行普及一般的红酒知识,听得多,看的多。知道的也就多了。
就比如今天的这一瓶红酒,光看标志就知道是拉菲,依着习瑾墨的品味。红酒肯定是有些年月了,至于到底是几几年生产的,那她就看不出来了,她的道行尚浅。
拉菲,她以前替客人端过,却从来没有喝过,如今它就倒在杯子里,可惜某人还不让她喝。
习瑾墨看出了余依依的不满来,便解释,“你刚出院没几天。身子刚好没多久,医生吩咐了,不能碰酒!”
医生吩咐。医生吩咐,什么都是医生吩咐,余依依就更加不满了,来法国的这一个多星期里,无论她想吃什么,习瑾墨都会用医生来找借口,说是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什么都不能吃,那她吃什么!
就算他说的不嫌烦,她听的耳朵也要起茧子了。
“那你干嘛带我来西餐厅!”难不成就让她看着他一个人吃?那也太狠了吧!
“其他的菜你可以吃,总之就是不能喝酒!”习瑾墨挥来服务员,将余依依的那一杯酒给撤了下去。
于是好好的一杯酒就这样被浪费了,余依依在心底将习瑾墨暗骂了十几遍!
不情愿地用叉子捣了捣盘子里的牛排,顿时美味可口的牛排一下子对她失去了诱/惑力,她要喝红酒,要喝拉菲,才不要吃牛排呢!
沉默了一会儿,与此同时牛排也被她切的稀巴烂,看着盘子中的肉,一点食欲都没有,将餐具往旁边一扔,抬头对上习瑾墨的眸子,“喂!”
他不理她,继续津津有味地吃着鹅肝。
“喂!对面的人!”余依依又重复了一遍,同时在后面加了个对面的人。
想着这下子他能够理自己了吧,结果习瑾墨仍然一副充耳不闻的样子,连头都没有抬过。
最终,余依依忍受不了他的无视,放开了声音吼他的名字,“习瑾墨!”
这一回,习瑾墨终于有所动作了,放下手里的道具,用纸巾擦了擦嘴,抬起头与余依依的眼神对视,就在余依依以为他会理自己的时候,他却突然又岔开了目光,转手去拿红酒杯,悠闲自得地啜了口酒。
就在余依依差点没爆发的时候,习瑾墨放下了酒杯,“除了酒,其他的都可以吃!”
其他的都可以吃?当她是小孩子哄啊!
前两天她吵着要吃冰激凌的时候,是谁极力阻拦,是谁说不允许吃的!
才不信他的话呢!
眼睛骨碌碌地一转,假装欣喜地问,“那我想吃冰激凌!”她有意无意地看着这房间的装饰,“冰激凌的话,应该能做的出来吧。”
果然,话音刚落,习瑾墨就果断的拒绝了,“不行!”这么冷的天气还吃冰激凌,真是不要命了!
习瑾墨突然有些后悔听她的建议来法国了,医生说过她的病情很严重,不能再发烧了,否则会加重病情,上一次就很难退烧了,下一次谁也不能保证。
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她确保她一定不会感冒发烧。
他应该带她去相对于比较热的地方,阳光充足的地方,而不是这里的鬼天气,自从来了之后就一直下雪的。
“你刚才不还说除了酒,什么都可以吃的吗?”就知道是这样!哼!余依依嘴一撇。“做商人最忌讳的就是不讲信用,真怀疑你是怎么经营公司的,到现在还没破产,真算你走运了!”
“我是怎么经营公司的,与你无关,你的职责就是顶着习夫人、总裁夫人的头衔生活就行了!”习瑾墨漫将自己的牛排切好后给她,将她的那一份拿到自己的跟前来。“还有,我说的除了酒什么都可以吃的意思是说在这里的所有的菜,你都可以吃,想吃多少,就点多少!”
余依依,“……”
狠狠地插了一块牛排,塞进嘴巴里,连塞了好几块,腮帮子鼓鼓的。谁稀罕吃啊,不过就是西餐么,她作为一个中国人,还吃不惯呢!
此时,门被敲响,一名服务员拿着端盘走进来。将盘子放在桌子的正中央,“先生,夫人。你们的菜已经齐了。”
“下去吧。”
“打开看看。”习瑾墨用眼神示意她。
余依依朝他翻了个白眼,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啊!
放下餐具,往身后的椅背上一靠,双手抱胸,拒绝,“不要!”
自己又不是没长手,自己不会打开啊,才不要帮他呢!
“真不要?”
“真不要!”
“那好吧,既然你不要。那我就只好把这枚戒指给扔了!”
“扔吧扔吧!”余依依不耐烦的回答。
等一下,余依依拍了拍自己的大脑,大脑重新回放着习瑾墨刚才说的话。
他刚刚好像是说要把戒指给扔了?
那么这个盘子里放的是戒指?
如此想着。余依依也不顾摆架子了,伸手就揭去盘子上的盖子,打开,只见白色盆子的最中央一枚钻戒在灯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光芒。
钻石不是很大,而且钻戒的款式她也很喜欢,是很普通的小碎花的那种,戴到无名指上,发现尺寸大小也正合适。
戴上戒指的那一刻,所有的坏情绪皆被带走了,心里现在只剩下满满的喜欢!
这戒指真好看!简单朴素,又不是大方优雅。
这枚戒指是他前两天在竞争拍卖的时候看到的,他知道余依依的喜好,给她买那种很大的钻戒,她一定不会喜欢,她喜欢一些小玩意,这枚戒指刚一出来的时候,他就觉得不不错,戴在余依依的手指上一定很漂亮。
他跟余依依认识几乎一年,结婚将近半年了,半年前结婚的时候,除了有两本结婚证以外,其他就没有什么能证明他们已婚的事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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