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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为军嫂-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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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的都是奶粉,那就是水,没多久就消化了,剩下的就要排泄出来,就差不多要用一条尿布。饭团喜欢爬,就算地方再干净,也免不了蹭一身的脏东西,李世言喜欢浅色,基本上饭团的衣服都是浅色的,就更容易脏了,还不好洗。
  还要为了房子的事担心,这几天真的可以说是不好过,幸好过来了,房子找到了。金嫂子要是不愿意去,那也不是问题,就在附近找人呗,肯定是有人愿意来的,谁不想多挣一点啊,谁家都不富裕,多点时点,而且这还不是一点。
  想通了这些,她的心就算是放下了。
  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李世言又翻了一次身,总是睡不着,之前还可以说是为房子的事忧心,现在事情都已经解决了,应该也没什么烦恼了。
  住在这间屋子里,她最先想到的是张新阳,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该死的男人,就说几句有任务,就把孩子仍给她了,也不关心一下她搞不搞得定。饭团也是他的儿子,为儿子付出点什么,也是应该的吧。李世言暗搓搓的想。
  就算心里有委屈,张新阳也不在,只能自己吞了,说给别人听,也只是徒增笑料而已,还不如大大方方的,让别人都知道,就算张新阳不在,她也是可以好好过的。
  她也知道,这次的任务肯定是非常危险的,她能做的只有好好的带着饭团,每一个成功男人背后总是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这句话也有点道理,她现在不就是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吗,只是默默付出有点不对。
  她和张新阳之间,是张新阳付出的更多吧,他是主动方。在爱情里面,先爱上的人就输了,但是她看张新阳好像还挺高兴的。
  不管怎么说,两个人在一起,最开始的时候是爱情,后来就会慢慢变成亲情吧,没有了那么多的激情,多的是细水长流,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她想要的,没有答案。
  李世言努力收拾好情绪,明天是新的一天,也是新的开始,她将拥有一套属于她的的在市区的房子,想想都激动,以后这里的房价都是天价,现在入账一套也是可以的。
  万籁俱寂,只有她自己的呼吸声,李世言,要有出息一点,不就是一套房子吗,以后挣得多得是,抑制住自己的激动,想起张新阳又有点心虚了,张新阳不在,都是她一个人拿主意的,会不会闹别扭不好说。


第一百零六章 棍子
  最后还是迷迷糊糊睡过去了,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李世言是和饭团一起睡的,家里只有两个人,一起睡正好,要是张新阳在,肯定是不乐意的,他出任务去了就没人管了。
  先是把饭煮在锅里,都是大米,熬久一点,可以给饭团多喂一些。张新阳不在,就是有这点不好,煮饭都不好煮了,李世言饭量不大,小碗一碗就差不多了,家里有没有养东西,煮多了就只能浪费了。
  饭团已经睡饱了,这会儿正在床上啃自己脚丫子呢,还有口水流出来,玩得不亦乐乎。
  看见妈妈进来了,张开手求抱,小摸样可爱极了,李世言抱着他的胖胖的小身子,软软的,心也软的一塌糊涂,“妈妈的小宝贝在干嘛呢?一会儿就要吃饭饭了,吃完饭饭,妈妈就带你去咱们的新家好不好?”
  还没有办过户手续,但是应该出不了问题,李世言觉得房子都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有这等好事,一般都是要请酒的,搬家是大事,时辰这些都要计算好。眼下去没有那么多讲究了,一是情况不允许,这种时候,要是有人知道你去算这个,举报了才不得了。
  还有一个就是财不露白了,张新阳不在,就只有她一个女人家,不安全。而且部队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李世言还想着张父张母还有松鼠也过来,这里条件毕竟要好一些,但是这也不是简单的事。
  她吃饭不急,先是把饭团喂饱才是真的,长肉的时期,饭团吃的要比以前还要多一些,相信要不了多久,就会再长一个号了,好多衣服又要重新做了,真是甜蜜的负担啊。
  饭团还是很给面子的,只要妈妈喂,就一口不落全吃了,吃得小肚子圆圆的,还形象的用手摸着肚子,笑得牙齿都露出来了,好像是在给妈妈邀功一样,你看,我全都吃了。
  李世言没忍住笑,肚子就像揣了东西,还一鼓一鼓的。
  喂完饭,又给饭团清洗干净,这才拿了一个布偶给他,让饭团坐着自己玩,她自己也要吃饭了。
  对于金菊花的选择,李世言还真不确定,要说工资可以了,省着点用,家里的花销也差不多了,金菊花又是个节俭的性子,没准方连长的工资还可以存一点下来,生活也过得去,以后棍子读书娶媳妇也能拿得出钱。
  这是比较好的选择了,但是别人怎么想,她也不可能知道,只能说看意愿吧。要是她不来,少不得还要麻烦一点,在附近找个人,还要观察一下人品,会不会对饭团好,挺麻烦的。
  也是巧,李世言刚刷完碗,出来就听见敲门声了,应该是金菊花了,李世言想。
  金菊花早上一大早就起来做饭,还要收拾一些东西过去,虽说可以每天回来,但是万一有点什么事耽误了,这也是有可能的,市区离军区说远不远说近不近的,还是准备齐全一点比较好。
  还有家里一大一小的伙食问题,家里也不富裕,吃的并不算好,咸菜居多,有时候都不用油,直接就着吃,也是可以下饭的,她把家里的东西清点了一下,把经常用的放在比较显眼的地方,免得男人找不到。
  方志军是看着金菊花一点一点收拾的,“不用收拾那么多,你不是每天都要回来吗?况且我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还有咸菜,拿出来那么多干嘛,家里不是有菜地吗?”
  金菊花白了他一眼,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菜地就那么小一块,家里三个人,哪里够,还要留一些做咸菜,不然冬天就没菜吃了。”
  方志军悻悻的摸摸鼻子,这些他都不知道,“那我少吃一点就行了,你赶紧收拾东西,总不能让弟妹等你吧,家里还有我呢,棍子也这么大了,不是小孩子了。”
  坐在饭桌上一心吃饭的棍子一听他老爹叫他,反射的抬起头,回了句,“爸,我还小呢,而且你又不会照顾人,还是妈好。”
  他年纪虽然不大,但是也知事了,知道他妈要去帮别人带孩子,就是前几天在家里的小弟弟,其实他还挺喜欢那个小弟弟的,他不哭,弟弟的爸爸还会带好吃的给他。小弟弟被送回去之后,他还有一点不开心呢,家里只有他一个小孩子,好不容易又来了一个,咋就又走了呢。
  妈妈告诉他,她要去带饭团了,他还以为是饭团要来了,结果是妈妈要走了,不开心。
  但是妈妈说,她晚上还是要回来的,她是去给他挣读书的钱了,没多久他也该读书了。棍子喜欢读书,虽然这边的好多小朋友都不喜欢,他们喜欢玩,其实他也喜欢玩,但是更喜欢读书,爷爷说了,只要上了学,以后就有出息,就可以挣很多钱了,这样他们就都可以享福了。
  所以他一定要读书的,知道妈妈是为了让他读书才去的,心里好受多了,反正妈妈晚上是要回来的,等他读完书就好了,抱着这样美好的愿望,棍子一点都没有表现出不愿意,他以为读书只要读几年就好了,到时候都可以一起享福了。
  棍子怎么想,金菊花不是很了解,自家的孩子这么好,肯定是想的好东西。她现在忙着给方志军说一些家里的情况,原本他都是不管家里的,军区的好多都是这样,家里的事情有媳妇操心,他们只需要完成工作就行了,也算是相得益彰。
  如果家里媳妇有工作,那可以帮忙稍微分担一点,当然也只是一点。金菊花之前是没有工作的,她本身也勤快,家里的事情干得又快又好,用不着方志军帮忙,还嫌弃他做不好。
  有了这份工作,方志军就必须帮忙了,不然她一个人是顾不过来的,就算可以,那也是很累的,家是两个人一起操持的,男人帮忙也是应该的。
  方志军性子也好,即使心里不愿意做这些,也是耐着性子听着,其实有些他还是懂的,平时看着媳妇做,多多少少也会一些了,只是没有实践过。
  金菊花最后只拿了一个小包,里面装了一身衣服,其他的就没拿了,身上还揣了几块钱,万一有急用什么的,也不至于没办法。
  “媳妇,你好好干,弟妹给了那么多工资,可不能随便啊。”方志军嘱咐道,知道自家媳妇性子,但是还是再说一遍比较好。
  金菊花脸一码,“你觉得我就是个随便的人?”那架势,要是方志军敢说是,今天还真不能简单过去了。
  “当然不是,我这不是就随口一说嘛,我当然知道你不是那样的。”对着金菊花讨好的一笑,又岔开话题,“你晚上回来的话,肯定是做那一趟车,要是晚了我就来接你。”
  金菊花虽然心里高兴,但是嘴上还是说着,“要你接啊,现在天黑的不早,我看得见,而且肯定还有其他军嫂,我和她们一起就行了。”
  被金菊花嫌弃一通的方志军也没在意,把她送出门,收拾收拾也准备出门了。
  棍子一个人留在家里,看见饭桌上的碗,脑袋转了转,要不还是把碗洗了吧,因为妈妈今天要走了,爸爸也有点晚了,没时间洗碗,说是他中午回来洗。
  作为一个好孩子,帮大人干点事情是应该的,棍子小心的把碗收到厨房里,仔细回忆了妈妈洗碗的步骤,好像是先要放水。对,就是放水。
  他个子有点矮,又去拖了一张凳子出来,站在上面刚刚好,军区随军的待遇还算比较好的,都是自来水,统一打了几口井,再接着管子,这样每户人家都可以不用自己去提水了。
  棍子估摸着合适了,又把洗碗的帕子往水里一扔,有点重了,溅起了水滴,还有一些在他衣服上面,衣服都有点湿了。
  再接再厉,他的手小,只能慢慢的用帕子去擦碗,就是这样,碗也差点掉下来,等到最后洗完了,他也变成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小人儿了。
  知道穿湿衣服不好,棍子从放衣服的柜子里翻出一件衣服,先换了,再感受了一些,好像裤子也有湿,又急急忙忙拖出一条裤子来,赶紧换了,这样就不会感冒了。
  这还是他听妈妈说的,爸爸以前衣服湿了回来,妈妈总会让爸爸先换衣服,今天他也是这样。
  投入训练的方连长根本就不知道棍子已经成功帮父母干了一件小事,那就是洗碗,虽然洗得不干净,他还要把他换下来的湿衣服洗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庆幸,这小子还知道换衣服,这样才不会感冒。
  这边,李世言开门让金菊花进来坐着,她的东西还没有收好,在学校附近有房子之后,李世言还真不确定周末会不会回来,张新阳不在,她和这些军嫂也不是很熟。要是留在学校,还可以多看点书,刚开学课程不重,但是文学本身就是需要积累的。


第一百零七章 过户
  李世言推着饭团,金菊花拿着行李,跟着到了地方。
  程越已经吃完早饭,坐着等了好一会儿了,李世言一来,他就催着现在去办手续,至于金菊花,李世言想着让她去买点东西,这边只有程越的东西,一个独住的老爷子,哪里可能有多少生活用品。
  而且碗筷这些还是新的好,李世言并不习惯用别人剩下的东西,在外面做客还好,要是长期生活,还是自己单独有比较好。
  金菊花去买生活用品了,李世言带着饭团和程越一起去办手续。程越对饭团一直都很感兴趣,还想抱着走,被李世言拒绝了,“老爷子,有车子,不用抱着,抱着多累啊,一会儿身体吃不消。”
  “哪里有那么夸张,饭团才多重啊,就是两个饭团,我也抱得起。”程越一点也不承认自己的体力不好,本来嘛,经历过那几年的,有几个是身体很好的,可老爷子才不会承认呢。
  李世言不给,程越也不可能明抢,好像看着是推车比较轻松。
  办这个手续还是比较麻烦的,好在程越还算是有面子,直接就找人帮忙办了,办事的显然是认识他的,看到办的是过户手续,还是比较惊讶,程越的这处房产可不是一般的东西,维护的好,地段也好,心里想的人不少,只是都没有行动。
  听说他很宝贝这处房子,还以为是会一直留着的,毕竟也不缺钱,没想到就给别人的。估计是相熟的吧,也不怪人会这样猜想,现在买房子的还比较少,更多的是熟人,或者是熟人介绍,房子不比其他东西。
  趁着这个时候,程越好好过了把瘾,关键是饭团给面子,说笑就笑,还总是伸出手去抓程越的手,惹得老爷子直说他俩是有缘人。
  “老爷子,饭团他是无聊了,正好你陪他玩了,而且饭团本来就乖,冲你笑好正常,他就不爱哭。”李世言没好气的说,饭团怎么可能是他的有缘人,听着怎么这么别捏。
  程越心情好,不愿意和李世言计较,也不寻思别的,就专门逗饭团,“饭团,来,看爷爷这里,对,就是这样,抓着爷爷的手。”程越在一边指挥饭团抓他的手,饭团很给面子的抓过去,攥着手不放,露出他的牙床来。
  “对了,老爷子,你打算什么时候走啊?”房子过户了就是她的了,但是不知道程越老爷子什么时候动身出发,要是想晚一点,她也不好说什么,而且这老爷子还是挺可爱的,显得比较率性。
  程越头都没抬,满不在乎道:“不知道,怎么?现在就打算赶我走了?”
  “哪能啊,这房子还是你卖给我的,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我就是问问,好安排房间,不出意外的话,以后住在这边的时间会比较长,当然要先规划好,我还打算把家里人接过来呢。”李世言如实以告。
  程越动作顿了顿,马上又恢复正常,继续逗着饭团,“你家里人?是婆家人还是娘家人?我先说到前头,虽然咱们已经在办过户了,但是你答应的还是要做到的。”
  李世言不觉得这两件事有冲突,但既然人都说了,说明心里还是不放心的,还是要做个保证的,“是婆家的,不过,老爷子你放心,我公婆人都很好,我答应你的事也会办到了,房子落的是我的名字,我是肯定不会食言的。”
  程越根本就没把李世言的话放在心上,现在是这么说,具体的还是要看以后。其实就算李世言不按要求来,他也没什么办法,一来这房子已经易主的,他就没有发言权了。二来,他以后会不会回这边也是一个未知数,他都这把年纪了,就想好好过以后,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
  最开始提那些要求,也有试探的意思在里面,没有固定的标准,这件事主要还是看眼缘吧,要是觉得合适,其他的都不是问题。要是觉得不合适,其他条件再符合也没什么用。
  办完事之后,李世言推着饭团,准备去菜市场买点菜,好歹是个好日子,怎么也得庆祝庆祝,怀里揣着新鲜出炉的房产本本,她现在也是有房子的人了,只要一想到以后的房价,她就乐开了花。
  程越最是见不得李世言这副样子,嗤笑道:“不就是一套房子吗,用得着那么兴奋?之前怎么没看到你这个样子,拿到了房产证就这样了。”
  李世言不理他,虽然现在有钱了,但是她骨子里还是个小市民,而且是爱好身外之物的小市民,房子这东西和首饰一样,都是她喜欢的,只不过不是看中以后的升值空间,而是觉得有了房子,存在的意义、生命的深度都更满意了。
  就连张新阳都不知道她是这样的,她买东西虽然爽快,但是要看什么东西,如果是自己觉得不值的,说什么都不想买。
  买了几个小菜,还割了两斤肉,李世言也算是满载而归了。
  午饭是李世言做的,在新家吃的第一顿饭,理应她自己来,这还是金菊花和程越第一次尝到她做得饭菜。怎么说呢,味道还是可以的,甚至比别人做的还要好吃。
  不是李世言手艺有多好,她厨艺也就一般,家常菜做的还行,最主要的是舍得放调料,油盐辣椒之类的东西没少放。几个人吃得干干净净,也是一种肯定了吧。
  “妹子,我才知道你手艺这么好呢。”金菊花感叹了一句,就是油放得多了。
  李世言有些不好意思,她的手艺真的不算什么,只不过大多数人家做菜都是少油少盐的,也就衬得她做得还可以,其实她知道自己真的做得不算好,“嫂子,你就别埋汰我了,我就是放的东西比较多,无论谁来,都可以做的好吃。”
  “还算有点自知之明,确实不怎么样。”程越一边砸吧嘴吃着,就跟尝味道一样。
  李世言嘴角抽了抽,就算炒得不怎么样,也不用这么说出来吧,而且你自个还吃得那么欢快,不知道得还以为饭菜味道是有多好呢。
  虽然嘴里这么说,程越吃东西的速度可一点也不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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