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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为军嫂-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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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完全不难受,肯定是骗人的,都说女人在把身体给了男人之后,也会把心给男人。以前李世言是不信的,现在好像信了,那个人走后,生活好像都平静下来了,没有波澜,总是会想起那人抱着她的时候,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这种感觉,和年幼时父母给的不一样,好像终于有个人完全属于自己了。
有人说过,能永远属于你的只有你的另一半,她是把张新阳放在心里了吧。不会去彷徨,不会去失落,怎么办,好像害怕失去这个人了呢。
张新阳如果知道自己的小妻子是这么个想法,做梦都会笑醒吧。可惜,他不知道,归队的第二天,张新阳就接到上级的任务,最近有一伙毒枭非法入境,同时携带大型武器,特别危险,部队为了这个,从各个军区抽调优秀士兵组成尖刀队,力图把这群危险人物消灭在造成更大损失之前。本来张新阳不用参加,毕竟危险系数太大,张新阳又刚娶了媳妇儿,不太合适。
张新阳却坚持,他确信自己能安全回来,而且自己的能力要强一些,让其他人去说不定效果没那么好。自己是个军人,想的应该是怎么用最小的代价去换取人民群众的安全,而非顾及个人安危。
任务进行差不多半个月了,还没有成功,自然也就没有给家里寄信,只有在休息的时候,才有时间想一想家里的父母和新过门的媳妇儿。
家里面不知道张新阳出任务,只当他最近训练特别辛苦,没什么时间写信,也没多想。
早上刘翠香回来的时候,带了一条小奶狗,纯白色的毛发,可爱极了,李世言一见就喜欢了。“妈,这狗哪来的啊?”
刘翠香看到李世言高兴的样子,心里也高兴起来,“我不是去山上采蘑菇了吗?前两天下了雨,蘑菇应该冒出来了,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条狗了,摊在路边,太可怜了,咱家也不缺几口饭,我就给带回来了。”也就是张家家底还算厚,不然也没底气说这样的话,要知道,现在还有些人家吃不饱饭饿肚子。
刘翠香看李世言抱着狗,爱心泛滥的样子,就好像是抱着她的大孙子,慈爱道:“言言,既然你喜欢,就交给你养吧。”
李世言确实喜欢这狗,也不说虚话:“好啊,谢谢妈,您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婆婆,我一定把这狗给养好。”
刘翠香脸上都笑开了一朵花,“我这天底下最好的婆婆可等着儿媳妇生孙子呢。”
又来了,即使知道张新阳不在家里,刘翠香也会把生孩子挂在嘴边,李实言也只能装作苦涩的叹口气:“妈,不是我不想生,新阳没在家里,我一个人又不能生,要不把新阳叫回来了。”
刘翠香一听这话就焉了,觉得对不起儿媳妇,结婚第二天儿子就走了,连话都没好好说一句,这要是个拔尖要强的,还不得把家都掀翻了,也就是自家儿媳妇敦厚柔顺,虽然心里不好受,也不说出来,让老人担心,自个儿默默受了,这叫她如何不心疼啊。就想着他们两个老的对言言好一点,心里也好受些。
李世言把小狗抱回屋,找了块破布,做了一个小窝,现在天气冷,小狗抵御寒冷的能力又差,不把窝弄暖和一点,熬不过去。看着小狗温顺的样子,喜欢极了。小狗是刘翠香采蘑菇回来的时候捡的,娶了个名字就叫蘑菇。
“蘑菇,蘑菇,我是你的主人哦,你以后要听我的话哦。”
中午吃饭的时候,给蘑菇准备了一小碗热热的米汤汤。蘑菇应该是饿惨了,喝的很快,一会儿就喝完了,又舔了舔嘴巴,眼巴巴的望着李世言,仿佛在说:主人,还饿,看人家这么乖,你好意思不给人家吃饱吗?
看得李世言哈哈大笑,蘑菇真的是太可爱了,对它就心硬不起来。不过,李世言也知道分寸,这么小的狗,胃口小,是不能多吃的,肠胃又弱,稍不注意,就活不下来。
张胜利和刘翠香也很喜欢蘑菇,别看狗小,人家聪明,知道家里地位最高的是这两位,一个劲的撒娇卖萌,自然就独得恩宠。
计算着日子,嫁给张新阳已经二十多天了,很久没见周莉莉,心里有点想念,和刘翠香说了声:“妈,我想回去看看莉莉。”
“今天吗?”
“您看今天行吗?”嫁了人,就没有以前自由,给别人家当儿媳妇更是如此。别看刘翠香平时对李世言挺好,到底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要做什么最好都要报备并且征得同意的好。
刘翠香今天心情显然不错,不仅一口答应下来,还准备了些鸡蛋、玉米面之类的东西,让李世言带过去。
“妈,拿那么多的东西干什么,我就是去看看莉莉,和她说说话。”
刘翠香嗔笑道:“你这孩子,让你拿过去,你就拿过去呗。我都知道,莉莉对你好,经常分口粮给你,这姑娘心眼好,我也喜欢,以你们之间的关系,送点东西天经地义。再说了,知青点的条件,你又不是不知道,能有什么好吃的?你就拿过去,也算是我们张家的一点心意。”
李世言知道再推辞,刘翠香也不会收回去的,也就拿了,更何况,莉莉那边吃的确实不好,以前大家都这么吃,倒不觉得。自从来了张家,伙食就上去一大截,对比自然就明显了。
第十三章 指标
知青点离张家不远,李世言走的慢,二十分钟也到了。
李世言最开始进去的时候,没有看见周莉莉,倒是看见一桌子人围在一起,有黎红,还有陈佳钰,吴家奇这些有点熟悉的人,还有几个是结婚的时候见过的,记忆中也有一些模糊的影子,应该是其他的知青,不过不熟。
第一个注意到李世言进来的是一个女知青,圆圆的包子脸,看上去不大,好像叫杨欣兰,看着就让人心生好感。杨欣兰看到进来的人是李世言,点点头:“言言,你回来了啊,先坐一会儿吧,莉莉去烧水了,马上就回来。”
李世言对杨欣兰感官挺好的,不做作,也不像自己那么娇气,这应该是现时代比较受欢迎的儿媳妇儿人选,至少村里的大婶都比较喜欢她,在男知青的眼里,也是一个爽利的姑娘。
众人听到杨欣兰的话,回头一看是李世言,大部分人还是比较欢迎,只有黎红几人神色不明,陈佳钰是最沉不住气的那个:“你不是嫁走了吗?还回来干什么,怎么,是你家那好公婆把你赶出来了。”陈佳钰一向口无遮拦,又特别讨厌自己,她会说出这样的话,李世言并不感到惊讶,可还是感到愤怒,张父张母对她极好,就像是自己家的闺女。她不允许别人说这种话,即使只是有一点指向的都不行。
黎红看着李世言脸沉下来,拉拉陈佳钰的衣角,用眼神示意她快道歉,哪知道陈佳钰连她的也不听,看李世言阴沉着脸,以为是被踩到了痛处,更加得意起来:“怎么不说话,被我说中了,嫁个穷当兵的就算了,还不得喜欢,我可听说了,那当兵的第二天就走了。也难怪人家对你不满意,嫁进来第二天,儿子就走了,不是扫把星是什么。”
李世言实在忍不住了,老虎不发威,你把我当病猫是吧,既然自己不要脸,那她也就不用给脸了。
“啪。”响亮一个巴掌,算是把众人惊醒了,之前还被陈佳钰的话惊住了,哪想到,更吓人的还在后面,李世言一直给别人的印象就是娇气一点的小丫头,要说战斗力,那是真没有,可这会儿,感觉真打脸,这也太彪悍了,简直比陈佳钰出言不逊还让人跌破眼镜。
“陈佳钰,我最后提醒你一次,要是以后再让我听到这样的话,把你嘴撕了。还有,黎红,你最好把你家的狗拉着点,要不然,我可不会给你这个主人面子。”“李世言,你骂谁是狗?”陈佳钰都要被气炸了,她哪里受过这个委屈,就想冲过来,被杨建军和张彬拉住了。
黎红脸色就更难看了,要不是陈佳钰家庭条件还可以,人也蠢,听话,她怎么可能和她混在一起。但是,今天她居然无视自己的眼色,真是个蠢货。李世言之前没嫁人也就算了,现在嫁给村长侄子可就不同往日了,村长权力大,村里人又服他,现在去招惹李世言不是蠢吗?至少在真正离开这里之前,李世言不是她们能招惹的了。更何况,李世言以后也就是个农妇,和她较劲还掉价。
吴家奇也过来劝架:“你们就别闹了,今天可不是来看你们吵架的,杨建军、张彬你们两个把陈佳钰架出去冷静一下,李世言和其他人一起进来。”
周莉莉刚把水烧好,把水倒好,出来就看到李世言来了,高兴坏了,忙把李世言拉到一旁,“言言,什么时候来的,我可想你了。”
李世言也很高兴,自从来到这里,第一个对她好的人就是周莉莉了,年纪又相仿,关系特别好。
“来了一会儿了,刚来就被陈佳钰坏了心情。对了,你们今天聚在一起,是有什么事吗?”李世言满脸疑惑,她是真的想不到有什么事情值得所有知青一起商量,最近也没发生大事啊。
李世言不知道,周莉莉知道的也不是很清楚。
过了一会儿,大家都围成一圈坐着,吴家奇也不吊人胃口:“是这样的,今年咱们村表现很好,上面破格给了两个工农兵大学的指标,村里讨论认为咱们平时表现还可以,就给了咱们一个。让我们自己商量这个指标给谁,你们的意见?”
一听这话,都安静下来,都想要,又不想第一个开口。还是沈爱国说了一句公道话,“队长,要不你去吧,本来你就比我们能干,干活最多,村里谁不夸你,要是你去,我就服。”
“现在比的不是干活吧?这是去读书,又不是去种地,当然是看谁的文化程度高了。”黎红不客气的说。
几个大男人都不作声,这事儿,还真不好说,这是村里给的,按理说给更受村里欢迎的吴家奇也没错,但是黎红说的也有道理,一时间,也说不出什么好的办法来。
李世言暗中观察了一下,明确表示想去的就是黎红、陈佳钰、杨建军三个,其他几个看不出想法,但是也不代表没有想法,毕竟这可是离开这里吃公粮的好机会,可以说是千载难逢,要说不心动是假的。
这事儿,处理的好还好,要是处理不好,都得反目成仇。李世言是不打算掺和的,自己已经嫁人了,再和他们去争,说的也难听。明年高考进去也挺好的,也更加有说服力。
“我呢,已经嫁人了,也就不和你们争,莉莉也是,她和我一起,其他的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黎红讽刺道:“你倒是想当好人,还拉着周莉莉一起,人家愿不愿意还不一定呢,不过,你前面的话说的挺对的,你嫁人了,也就不算是知青点的人了,也没资格争。”
周莉莉听了黎红的话,反驳道:“我听言言的,就当没我事吧。”
周莉莉这么说,黎红其实挺高兴的,少了一个竞争者当然好,她的希望更大些。李世言不管那些人,拉着周莉莉往卧房去了。
进了卧室,李世言才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周莉莉,“拿着吧,这是我妈给你的。”
周莉莉一看,不仅有鸡蛋,还有玉米面等杂七杂八的东西,这也太贵重了,自己和张母无亲无故的,她为什么送东西给自己吃,不会是对言言不好,所以想送点东西,堵住自己的嘴吧,这可不行。
周莉莉脸色变换不停,李世言眼又不瞎,怎么可能看不到,一看这个表情就知道,周莉莉绝对想歪了,“想什么呐,这是我婆婆觉得你以前对我好才给的,我婆婆人可好了,对我特别好。”
周莉莉也觉得应该是自己想错了,看言言这脸色红润的样子,也不像是受虐待的。
第十四章 写信
“言言,看样子你在那边过得挺好的。”周莉莉一脸放心。
“是挺好的,不然,怎么可能会放我回来看你。”
李世言还是挺关心周莉莉现在的生活的,自己走了,就只有莉莉一个人住了,平时想找个人说话都不行,黎红和陈佳钰俩人住一起,而且她们和那俩个人关系不好,肯定不可能住一起,至于杨欣兰一直是一个人住,也不愿意和人一起合住。自己走后,不管做什么,莉莉都只能一个人了,也不知道能不能习惯。
李世言看着叠好的被子,猛地一下扑过去,还滚了几圈,“莉莉,怎么样,一个人还习惯不?”
“还挺习惯的,不习惯也没办法,要不,你搬回来?”周莉莉玩笑道。虽然她也知道这不可能,有谁见过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住的,即便是关系再亲密也不行,会被说闲话的。
“噗嗤,噗嗤。”李世言直接把手伸过去挠周莉莉的痒痒,“好你个小妮子,长本事了啊,现在还打趣我了。”周莉莉比较怕痒,笑得一颤颤的,连忙告饶:“言言,言言,我错了,真错了。我这哪是打趣你,明明说的是真心话,就是舍不得你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咱这都隔了多少个秋了。”
李世言有点小惊讶,这不像是莉莉会说的话,莉莉虽然性格不木讷,但是也不跳脱,是比较正常的那种,至少自己以前从来没有听到莉莉说这种比较肉麻的话,“莉莉,我才走几天啊,你就学坏的,说,是哪个不要脸的把你带坏的。”以莉莉的性子,这是她自己说出来的可能性不大,应该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只是不知道是谁罢了。
周莉莉有些不明所以,言言说的她没听懂,“什么怎么回事啊?你说的什么?”
看周莉莉的表情,是真的不明白,“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如隔三秋啊,这可不像是你会说的话,我才走了没几天,你就学坏了?”李世言提醒道。
“你出嫁那会儿,我不是帮你收拾东西吗?就把张彬以前写给你的情书翻出来了,我觉得这种东西拿到婆家去不好,就收起来放好,前俩天,把以前带过来的书整理了一遍,一时好奇就拆开看了。上面就是这么写的,还更加看不下去。”周莉莉对着李世言讨好的笑笑:“言言,你不会生气吧?”
“现在知道我会生气,早干嘛去了?”李世言故意装作生气的样子。
周莉莉了解李世言,知道她这么说就代表她没有生气,顿时底气也来了。“言言,你喜欢张新阳不?”
李世言想了想,从没有人问过她这个问题,包括名字的主人也没有问过,李世言一下子恍惚起来,眼前好像又看见张新阳的脸,不过他没有笑,板着一张脸,眉眼之间锐利异常。她回过神来,对着小心翼翼望着她的周莉莉笑:“应该是喜欢的吧,不然怎么会经常想起呢?”最后一句话太轻,刚说出口,就被风吹散了,“什么?”
“没什么。”
来到这里已经这么久了呢,她似乎把一个人放在了最为特殊的位置,会一个人心酸,会想自私一点,把那个人留下来,而不是分隔两地。在梦里,会看到一个人的影子,会牵挂,如果这不是喜欢,那还有什么能称得上喜欢呢?她不知道这份感情会不会变成爱,也不知道这份感情的期限是多久,更不知道另一个人是否像她一样思念。
唯一能确定的是:她喜欢上了一个男子,他有着高大的身材,刚毅中不失秀气的脸庞,舍生取义的灵魂,善良的品格。她能做的只是用心浇灌这份感情,总有一天,它会长成参天大树,他也会是她的大英雄,为她遮风挡雨。
李世言没有留在知青点和周莉莉一起吃饭,迅速的回了家,任凭周莉莉在后面怎么喊,也没有停下来。她想写信了,写给那个结婚第二天就走的人,她想问问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看到李世言回来,刘翠香还挺惊讶的:“言言,怎么没在那边吃饭?我还以为你要吃了才回来。”
李世言本来还为地址发愁,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刘翠香和张新阳通过书信,应该知道张新阳军区的地址,“妈,你知道新阳军区的地址吗?我想给他写信。”说着把头低下去,脸上绯红。
刘翠香见了,高兴的说:“你这孩子,给新阳写信是好事儿,不好意思啥,你们是夫妻,又不是其他的什么关系。等着,我这就去给你拿地址。”刘翠香说完,也不管李世言,回房间找字条了,她不识字,每次看信写信都不能自己完成,幸好张胜利能认一些简单的字,这才不用每每都找外人代劳。怕把地址弄丢,每次都是把地址抄好几份,就怕发生什么事连人都找不到。
过了一会儿,刘翠香就出来的,手里拿着一张字条,笑容满面地递给李世言,“言言,快拿去吧,早点写了给新阳寄过去,新阳看到你写的信,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妈,要不要帮你们写些什么?”李世言认真询问道。
刘翠香笑得更开心了,儿媳妇儿现在还想着他们,不错,总算是没选错人。不仅没有抓着新阳从军不怎么回来争吵,对他们两个老人也算上是尽职尽责了,这样的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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