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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迟心动-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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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牧黎夜已经简单的处理过食材,宋迟暮只需要打打下手就好了,她对厨艺一窍不通,也没有什么想要钻研的想法,但是帮着打打下手,比如,熬汤什么的,她还是非常乐意的。
    新家的厨房宽敞明亮,彼时,已是华灯初上,月明清澈的夜晚,宋迟暮系了围裙,百无聊赖的靠着橱柜打量着在旁边翻炒蔬菜的牧黎夜,他穿了白色的棉布衬衫,并没有系围裙,手腕卷起的地方,是奶油色的光滑肌肤,在暖黄色的灯光晕染下,整个人都显得暖暖的,看起来格外的舒服,也格外的,深入她的内心。
    他们这样相处的画面,就像是结束了一天工作回到家里准备享受美食的小夫妻,丈夫有一手的好厨艺,妻子虽然笨手笨脚总是帮倒忙,但不可否认,她还是愿意陪着他一起下厨……
    等等……宋迟暮马上打乱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刚刚yy过头了,为什么要莫名其妙的的想到这些无关的事情,果然,牧黎夜他是个有魔法的人,他的魔法是一定会让她控制不住脑补与之毫不相关的一切,并且,越来越没有底线……
    “宋迟暮?”
    “嗯。”宋迟暮回过神来,看着突然偏过头看着她的牧黎夜,有点尴尬的将目光落到了别处,嗯,这样欲盖弥彰,真的好么?
    “把熬汤的火关了。”
    牧黎夜走过去,看了看关了火还在砂锅里冒泡的鸡汤,抬了抬下巴:
    “盛一点出来,我尝尝味道够不够了。”他摊了摊手,手上是一次性的手套,上面还沾满了面粉,不知道牧黎夜今晚是准备做什么东西,宋迟暮十分期待。
    宋迟暮拿起旁边的试食皿舀了一小勺出来,小心翼翼的递过去:“有点烫,小心点。”
    话音刚落,他已经向她挪了一小步,倾身靠近她,就着她的手浅浅的尝了一口,宋迟暮还保持着左手手掌微微弯曲的动作,以防汤汁洒出来,那人突如其来的动作,让她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只敢抬着试食皿,配合的倾斜了一下小碟子,那微微垂下的眼睫毛又卷又长,在灯光的晕染下落下一层浅浅的阴影。
    好近,非常非常的近,这样近距离的接触,好像也没有几次。宋迟暮莫名的想,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起这样一个,有些神秘的男人的?
    他好像很喜欢这样,就着她的手吃东西,并且,毫无顾忌。
    宋迟暮想,这样的画面,果然还是很像小夫妻之间的相处模式呢,想着,想着,她就发现自己的思维早就已经控制不住,越想越歪,她突然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她用期待的目光看着他:
    “好喝么?”
    “好喝,你要尝尝么?”半响,那人抬起头来,看着站在面前的脸颊有些微红的小姑娘。
    宋迟暮摇了摇头:“闻着都很香,我相信你的厨艺。”
    其实早就迫不及待的想尝了,只是,好像不太礼貌。
    那人蹙了蹙眉:“要是嫌弃我用过的餐具,换一个干净的就好。”
    这么说果然很管用,小姑娘马上表示不介意的舀了一勺:
    “我不介意的,其实我们家试新菜色的时候,从来都是直接上勺子,我喝一口,我哥喝一口,我妈喝一口,确定我们都爱吃,我爸爸才会盛出来。”
    说完这话,宋迟暮才在他期待的目光里把汤喝了,牧黎夜的厨艺她是见识过的,她曾经还揣测过,也许牧黎夜的主业是厨师呢。
    “那一会儿吃完晚饭之后,可以拜托你帮忙一起整理衣橱么?”
    ※※※
    宋迟暮有点沮丧,晚上并没有见到关于面食的任何一道菜。所以牧黎夜在厨房忙活了半天,竟然不把好吃的拿出来,对于一个吃货而言,这个疑问,简直有点忍不住了啊(╯‵□′)╯︵┻━┻
    晚饭过后,自然就是答应的整理衣橱,宋迟暮有点好奇的蹙眉,牧黎夜的衣服很多么,需要她帮忙整理?
    事实证明,牧黎夜的衣服并没有很多,男人对于衣服这个问题的见解,大概都是少而精致,每件都能发挥它最大的用途,牧黎夜又是个有洁癖的人,衣服都用防尘袋封好,打理的十分整齐,吃完饭宋迟暮去洗了手,把牧黎夜的衣服一件一件的从袋子里拿出来递给他,衣柜很大,偏偏牧黎夜的衣服又没有很多,大多是清一色的浅色系,整理了一会儿,宋迟暮终于看到了一件颜色鲜艳的红色毛衣,等到从密封袋里掏出来,她才发现其实是一条红色的手织围巾,宋迟暮拿起围巾打量了半响,怎么看起来这条围巾,好像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她脑海里灵光一现,看着牧黎夜:
    “牧,牧老师……”
    “怎么,你还记得这条围巾?”那人显然因为宋迟暮突然想起来的样子,眼里露出些期待的目光。
    宋迟暮又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将目光落回牧黎夜身上,不可置信的问道:
    “你,你该不会是墨尔本的那个乞丐吧?”
    作者有话要说:  宋迟暮:牧老师,是不是还有菜没上齐?
    牧黎夜:哦,你也发现没上齐了啊?
    宋迟暮:那快上啊。
    牧黎夜:不急,慢慢吃,吃完再上。
    宋迟暮:上……上什么?(*/ω╲*)
    ————
    感谢,木木呐,amy,棠棣江山,糯米,y,水墨栀栀,谢谢姑娘们的留言,大声告诉我,你们期待下一章么,反正我是很期待哒。今天是元宵节,大家都吃元宵了么?祝大家元宵节快乐哦,送上小剧场,最近严打,小剧场挺清水的~~
    求求求营养液啊T_T
    ————元宵节小剧场————
    从墨尔本回来,元宵节自然是在宋迟暮的家里过的。新年假期刚过,而悲催的宋迟暮竟然要在元宵节这个浪漫的日子里,抽空给即将上市的实体书签名……
    晚饭过后,在宋老爷子的建议下,大家还是决定去城海大坝看烟火。宋迟暮让牧黎夜开车先带着家人先过去,自己则是打算先留在家里把剩下的实体书签完,准备晚一点到场。
    牧黎夜在城海大坝等了许久也不见宋迟暮过来,再打电话过去,那端已经无法接通了,牧黎夜和岳母交代完毕,准备自己开车回去接,刚刚拿了车钥匙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一个绿色的身影从阶梯上小跑上来,小姑娘穿了一身薄荷绿的袄裙,头上的发饰也随着她的动作摇摆着,手上还提着一只绘满了桃花的灯笼,恍惚中,像是穿越到了古国……
    跑到一半,听到背后传来烟火的声音,宋迟暮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在漆黑的夜幕里燃放起来的烟火,一簇一簇,灿烂入眼,彼时,脚下是初春的微风,裙摆上绣上的荷花和金鱼在微风里摆动着,栩栩如生。
    “姑娘,小生来自城南黎府,请问,可有幸邀请姑娘一起欣赏烟火。”
    听到身后优雅磁性的声音,宋迟暮转过身去,看到那人站在阶梯上,微微倾身,那双漆黑的眼眸里像是隐藏着一个黑色的夜,映照着漫天的璀璨烟火。
    他看着穿着袄裙的她,唇角微扬,朝他伸出了手。
    人生里,能遇到这样一位,幽默风趣,优雅如玉的男人,夫复何求?
    宋迟暮“矜持”了片刻,害羞的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一瞬间,似乎听到声低低的浅笑,接着,就被他突然揽住了腰,由上而下的落下一个突如其来的吻。她站在阶梯上,只能看到那低低垂下来的睫毛和眉眼间依然舒展着的幸福,起初是小心翼翼的浅尝,直到最后,他轻轻咬了咬她的唇,乘此机会肆意虐夺,像是深陷在软绵绵的云层里,宋迟暮抬手搂住他的腰,回应过去。
    彼时,一簇烟火猛然炸开一朵花,盛开在身后漆黑的夜幕里。
    过了许久,他恋恋不舍的放开她,手依然放在她的腰上,说道:
    “本公子看上你了,黎夜隔日一定上门提亲,八抬大轿明媒正娶。”

  ☆、第51章 20。18。30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牧黎夜相信,无比坚定的相信。他至今还清晰的记得,第一次见到宋迟暮,是在五年前。
    尽管是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墨尔本唐人街依然热闹非凡,牧黎夜席地而坐,大大咧咧的坐在红墙绿瓦的牌坊下面,他的头发早已被街头实验的剧组弄的脏乱不堪,脸上也抹上了煤灰,为了表示诚意,摄制组还特地将那件棉大衣放在地下室埋了几个星期,扮相十分的邋遢和狼狈。
    设置好机位;一切准备就绪。
    这次街头实验的题目是《如果你在大雪纷飞的冬天,看到街头的乞讨者》
    原本,这次的乞丐早有人扮演,可是扮演者临时有事,只好找牧黎夜顶了上去。
    对于这次街头实验,牧黎夜并没有多大的期待,再加上洁癖严重,闻到那个味道就一脸恶心,牧黎夜只期望这场实验早点结束,他在那个街头呆坐了整整三个小时,一队人马准备撤场地休息的时候,牧黎夜正坐在地上轻点手里的纸币,一双手出现在她的视线里,那是一双修长白净的手,在这样寒冷的冬天,并没有戴手套,顺着指尖往上看去,首先落入眼帘的,是一双含着笑意的杏眼,姑娘的右眼角有一颗醒目的泪痣,再往下看去,是因为寒冷而扫了些红晕的脸颊。
    她蹲下身,将一澳元交到他的手上,左手上还拿着原本应该戴在右手上的手套:
    “BestWishesForYou!(祝福你)”
    略微有些生疏的英文,却说的很真诚,看的出来姑娘是个很开朗的女生,她带着大红色的围巾,彼时,已近黄昏,天色已经有些发暗,她的身后是街对面一盏一盏亮起来的彩灯,纷飞的大雪在灯光的映照下格外的闪亮美丽,那张微笑着的脸,仅仅只是短短的一面,已经足够让牧黎夜记忆深刻。不知道是因为姑娘善意的举动,还是因为那抹明媚的像是春日暖阳的一般的微笑,亦或者,是微笑着的时候露出来的两颗小虎牙,那一瞬间,牧黎夜听到自己心里有个声音肯定的告诉他,这个姑娘,将会是陪他度过余生的那个人。
    他就是在那样狼狈不堪的情况下,遇见了他的一见钟情和念念不忘。
    “阿嚏……”
    牧黎夜没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他还未开口,姑娘已经开了口:
    “咦,你是华人?”女生细细打量着面前的那双眼睛,看到牧黎夜点了点头,女生伸出了手:“你稍等我一下。”
    说完这句话,就只能看到她跑进路边的披萨店,不过五分钟,姑娘已经端着披萨出来,手里拿了一杯热可可,那时候的牧黎夜早就已经忘记自己原来是什么身份,真的就很听话的坐在路边,等着那个姑娘把披萨和热可可递到他的手里:
    “这个给你。”说完,姑娘交给她一个可爱的卡通人偶:“这是赠品。”
    稚气未脱的脸上,依然是温柔又灿烂的微笑,几乎是在同一时间,牧黎夜刚想开口道谢,就感觉到脖子上一热,大红色的围巾就那样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祝你好运。”
    充满着祝福与欢快的嗓音在说完之后,转过身隐入了人来人往的唐人街口,也许这一切对于那位姑娘来说,不过是路过一个陌生国家的举手之劳,是对华人同胞的刻意关照,但是这对于牧黎夜来说,她就像是一盏灯,一盏温暖的,突然闯进他心里的那盏灯。
    直到那个背影渐渐走远,他站起身正要追出去,刚走了没几步,他就犹豫的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打扮,穿的这样狼狈不堪的去要电话,姑娘也许会被吓跑。
    这世界上有的遇见,一旦错过了,就是这样令人惋惜和后悔不堪。大抵是因为求而不得,才会造就了心里越来越深的执念。
    自那以后,五年,尽管那个微笑又开朗的女孩总是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可他却一次也没有见过。因为他那时候的一念之差,就这样硬生生的错过了,他有时候总是忍不住的想,要是那时候他站起来,说一句,“嗨,我们再录节目,姑娘你很善良。”这样的话,或许就能有很多的后续,可遗憾的,平日里嘴毒的他,那时候竟然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
    他以为只要在一个地方,总会有遇见的机会,可事实是他在唐人街逛荡了一个星期,再也没有见到那个在飘雪里微笑的女生。他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却深刻的记得她长什么样子。要是那时候牧黎夜明白,也不会有后来发生的这些惊喜,上帝对他果然还是眷顾的,五年之后,从墨尔本回到新晨的他,再次遇到了那个,笑容像是太阳一样的女孩子。
    若是他知道,当年那个给她写悔婚书的未婚妻和他在墨尔本遇到的姑娘是同一个人,他当年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就打电话给宋迟暮的爷爷同意了悔婚。就算宋迟暮有心上人,他也会使出全身解数,和白树斗上一斗。
    ※※※
    “是街头实验,扮演乞讨者是我的任务。”
    宋迟暮听到牧黎夜这么说,顿时明白了过来,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好意思的说:“我刚刚脑补了你从一个乞丐变成高富帅的励志人生,这么说,一开始你就认出我了?”
    “你的外貌和那时候比起来也没有改变多少。”牧黎夜笑笑,好像从那时候开始,她在他的记忆里,一直都是那个笑容开朗的温暖姑娘。
    总有那么些人,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在她在你心里的那个印象,始终如一,她始终还是她。
    宋迟暮翻出围巾里缝上去的标签,还真的是同一条围巾,宋迟暮还记得,那时候看迟晴美织毛衣织的好看又精致,就缠着迟晴美让她教自己织围巾,宋迟暮头脑发热,学会之后给家里人一人织了一条围巾,因为快要过年了,用的统一的中国红,为了区分,宋迟暮在自己的围巾末尾处贴上了标签,用不褪色的笔画了一只龙猫在上面,她那时候还觉得自己画的很好,现在再看看,简直丑到家了。
    “怎么没想过要在围巾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缩写?”
    “写缩写多土啊,龙猫那么可爱,看起来就给人一种很幸福的力量啊。”
    牧黎夜笑笑,是啊,就是因为这只奇丑的龙猫,他和谢安辰研究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发现和龙猫很像,然后,他才开了cat先生的树洞,他有个疯狂的想法,等到微博粉丝足够多的时候,就把围巾的标签po上去,借用网络力量去寻找,哪里知道,缘分这个东西真的很奇妙,正是因为那缘分的邂逅,才让他们之间重新有了联系,曾经以为不会再有后续的那个人,还是如当年那样,出现在他的面前,就像最开始的突然出现和突然离开,这一次,他已经做好所有准备,想要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她。
    世界那么大,幸运的是我在错过你之后,还能再一次遇到你。
    宋迟暮把围巾叠好拿给他,牧黎夜接了过去,有些疑惑的看了她两眼: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还留着这条围巾么?”
    “是啊,为什么?”
    宋迟暮好奇的问出来之后,久久没有听到牧黎夜的回答,颌首看去,这才看到站在衣橱门口的男人,恍惚中好像挺直了身子,目光专注的落在她的眼里,眼神认真,一字一句的告诉她:
    “因为喜欢。”
    因为喜欢,才想要把这条唯一有所交际的物品带在身边,因为喜欢,才想要满世界的寻找,因为喜欢,才想要对你穷追猛打,温柔尽付,这一切,都是因为喜欢,喜欢你。
    “嘤嘤嘤。”没想到小姑娘却露出了一脸感动:“我全家都嫌弃我织的围巾很丑,没想到你能那么喜欢这条围巾,那你要好好留着,毕竟这是世界上唯一一条有只丑龙猫的围巾。”
    牧黎夜:……
    小姑娘泪眼婆娑的说完这些话,抬手揉了揉眼睛,他想起吃饭之前,他对她说的那句话:
    “牧老师,我泪腺发达,你不要看我。”
    那是怎样的心情,不是当事人的牧黎夜是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的,他只是觉得那样哭泣着的女孩子,很真实,也格外的脆弱,她会因为粉丝的一言一行伤心难过,也会因为粉丝的来信喜极而泣,悲伤与快乐,对于她来说就是那么简单。
    而宋迟暮呢,她很感激,因为今天知道了太多感动的事情,这下又知道还有人那么喜欢她织的围巾,她心里除了惊讶,就是无以言表的感激,牧黎夜作为一名编辑,真的尽职尽责到她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去报答他了。
    隔着大半个地球,错过五年,最后,他还是遇到了她。命运是如此的奇妙,两个本该毫无交集的人,因为机缘巧合而相识。如果这都不叫命中注定,那要怎样的情感,才能用上这样一个词语。
    “不是喜欢围巾。”牧黎夜坚定的摇了摇头,看着她有些一头雾水的眼睛:“宋迟暮,不是喜欢围巾。”顿了顿,他说:
    “宋迟暮,我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amy,棠棣江山,木木呐,y,谢谢姑娘们的留言,谢谢你们。抱歉,这段时间带着宝儿,不能及时回复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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