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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德国农民相亲记-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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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黎背脊一凉,“这个有些吓人。”
严森道,“大自然里有很多秘密,需要人去探索。”
秦黎点头,“那你一个人住山上,难道不怕吗?特别是半夜鬼敲门之类的。”
严森一脸淡定,“没什么可怕的。我不信神鬼论。”
见她精神奕奕地还想聊天,严森呼地一下吹灭了蜡烛,道,“明天早起,早点睡吧。”
就这样,秦黎只好带着好奇又兴奋的心情,入了眠。
***
第二天一早,天空刚蒙蒙亮,太阳还没露出山头,两人就整装待发了。
严森穿上猎装,把头发梳成大背头,然后带着子弹,扛着枪,大刀阔步地向树林挺进。
他神赳赳气昂昂的样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准备上战场的鬼子。
越看越觉得像,秦黎被自己的脑洞逗乐,忍不住哈哈哈地笑了出来。
严森回头瞪了她一眼,伸出手指放在唇前嘘了一声,让她别出声。
见状,秦黎急忙捂住嘴,拎起小黑,三步并作两步地跟上。
打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追踪,一种是静捕。第一种,顾名思义,就是不停地在山林里走,寻找动物的踪迹。一般是猎狗闻到气味后,把猎物赶出洞穴,然后猎人再打。不过,基于小黑这天生拖后腿的尿性,这种方法不可行。严森果断地采取了第二种。
第二种相对简单,就是窝在山林的了望台里坐等野兽出现。
了望台是严森自己用木头搭起来的,就是一个很简陋的小木棚,离地面大约有五六米高。通过几格阶梯爬上去。木棚里面只有一条板凳,刚好够坐两个人。
秦黎很感叹,严森动手能力真强,绝对是属于末世来了,别人都死光了,他还活着的那种。
还以为打猎很有趣,可来了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两人不能交谈,只能用眼神沟通,大多数的交流都是这样的。
秦黎挤挤眼,有动物来了吗?
严森摇头,还没。
秦黎瞪大眼,还要等多久?
严森还是摇头,不知道。
太阳还未升起,整个树林里朦朦胧胧的一片,虽然不是乌漆嘛黑,但能见度也不高。
早上起的太早,老瞪着眼睛看前方太伤神,不一会儿,她就倦了。
见她无精打采地左摇右晃,严森拍了拍自己的肩膀,道,“借你靠一下。”
干等着也确实无聊,秦黎歪着头,打起了瞌睡。
秦黎梦到自己撞上一头大野猪,刚想拔枪,就被它一鼻子拱上了天。
梦境正五彩缤纷,这时,耳边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狗叫声,紧接着是枪管子开火的声音。
汪汪汪!
砰砰砰!
秦黎脑袋往下一沉,顿时被惊醒了,“哪儿哪儿?野猪在哪儿?”
严森来不及回答她,起身就往下面跑,就连小黑也亢奋着从她膝盖上跳下去,一路连滚带摔地到了地面。跟着严森的脚步,一边跑一边叫,惊天动地。
这时,天已经全亮了,阳光有些刺眼。秦黎挡着脸,探出头一看,只见远处的地面上有一坨黑影。
严森刚才那一枪似乎打中了什么,秦黎心脏一跳,顿时雀跃不已。
她被好奇塞满了,很想知道是到底是什么动物如此倒霉,一早就挨了子弹?于是,她赶紧转身钻出了了望台,三步并作两步地朝着严森跑去。
严森蹲在地上查看猎物,小黑已经停止了吠叫,在旁边跳来跳去,兴奋异常地摇着尾巴。
秦黎一口气跑到他身边,凑头一看。地上一堆毛,五颜六色的,一下子也看不出个所以然,便问,“你打到了什么?”
严森将猎物拎了起来,秦黎这才看清,原来是一只山鸡。
子弹不知道打中了哪里,血倒是流的不多,就是歪脖子鸡死不瞑目,看着有点惊悚。
严森稍微清理了一下,将猎物塞进包里,两人一狗又回到了望台。
这会儿,秦黎不困了,睁大眼睛观察四周。
不一会儿,不远处的草地来了好几只野兔,兔毛是棕色的,在草地中特别显眼。也许是这里没有天敌的缘故,它们不如山下的警惕,蹲在地上笃笃定定地吃野草。
严森举起抢,做了个瞄准的动作,却没有急着开枪。
秦黎有些等不及了,在旁边压低声音催促道,“为什么不射?快射啊!”
严森见她目光在枪上攒动,便问,“你想不想试一下开枪的感觉?”
秦黎有些害怕,又有些好奇,内心经过一番斗争后,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恐惧。
严森仔细解释了一番使用规则,这才小心翼翼地将枪交给了她。
猎枪倒不是很重,就是很长,至少有一米左右。
秦黎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摸枪,感觉很怪,有种即将去打僵尸征服世界的既视感。
将枪托架在肩膀上,然后瞄准草地上的兔子,食指顶在扳手上,一切准备就绪。
“我要射了。”
严森嗯了一声。
秦黎扣下扳机,她做好准备会有一声巨响,谁知,四处仍然静悄悄的,什么也没发生。
怎么回事?
秦黎转头看向严森。
严森胸似乎早有预料,胸有成竹地笑了下,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子弹。她立即反应过来,原来枪膛里没有炮弹。
猎枪是二战时期的毛瑟步枪,所以打一次上一次膛,一共就五发。秦黎伸手想去拿子弹,不想,严森手一缩,让她扑了个空。
“两个要求,一,不能将枪口对准人。二,注意不要擦枪走火。”
秦黎立即点头。
严森帮她将子弹装入枪膛,然后,拉杆上膛。
想着这一枪下去,遇人杀人遇畜杀畜,秦黎既有点慌,又有点爽。
瞄准了半天,终于在严森的一声令下,她扣动了扳机。
由于那股强大的惯性,后枪托重重地弹在她的肩膀上,威力十足,骨头都被撞疼了。
原来开枪是这种感觉!
碰的一声,子弹被弹飞,火药爆破发出巨大的声音,惊动了鸟兽。
秦黎一时间也瞧不见个所以然,便转头望向严森,问,“我有没有打中什么?”
严森点头,“有。”
不会吧!这也能打中?秦黎语气中带着兴奋地问,“我打中了什么?”
严森一本正经地回答道,“空气。”
卧槽!秦黎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
后来,她才知道打猎和钓鱼一样,除了技巧和运气,还需要耐心。沉得住气,等猎物进入捕猎圈,放下警惕后,才能开枪。像是兔子野鸡这样的一枪不中,第二枪再想打中就难了,因为等你拉枪上膛,它们早跑的没影了。
野鹿体积大,相对好辨认一些,不过要一枪毙命,那也是技术活。
两人在了望台里窝了一天,就打着一只野鸡,之后就一无所获。除了鸡,还有小黑逮着了一只仓鼠,不过,这只傻狗吃惯了熟肉,没把仓鼠当美食饱餐一顿,而是当玩具。含在嘴里抛上抛下,小仓鼠落到地上没跑几步,又被小黑叼回去。最后,这只可怜的仓鼠死于心脏病发,还是一命呜呼了。
到了下午一两点,太阳正旺盛,小动物们没被打死也被晒干了,都各自跑回洞里避暑。
打猎能上瘾,尤其是等待猎物进入视线的那一刻,真是既紧张又刺激。
虽然没有满载而归,但也是有收获的,一只野鸡,一只野兔。
野鸡被打死了好处理,兔子就难了,还是活的。至于它是怎么被抓到的,说起来真好笑。
小黑去刨仓鼠洞的时候,突然窜出一只小野兔,小黑立马扔了仓鼠,回头去追野兔。
小野兔被小黑追的急了,慌不择路,然后一头撞上了树墩,把自己给撞晕了。
秦黎都看傻了,长这么大才知道,原来守株待兔并不是传说,世上真有这么傻逼的兔子。
严森说,因为兔子的视线有盲点,再加上跑的时候不看路,所以经常会撞上阻碍物。
回到家,撞晕的兔子已经醒了,正在袋子里闹革命,东倒西歪地拿脑袋撞袋子。
严森伸手进去想去抓它,谁知,这只凶残的兔子居然张嘴就咬。
真是兔急了也咬人,一点也没说错。
秦黎不敢杀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严森一刀捅进兔子心窝,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可怜的小兔子,下辈子投胎千万别做兔子。”她话锋一转,又问,“不知道兔子肉什么味道,你吃过吗?”
严森觉得好笑,前一句还在叨念兔子死得真惨,后一句就是味道吃来怎样,真是前后辉映,完美和谐啊!
严森道,“和鸡肉差不多。”
秦黎道,“兔子怎么吃?我从来没吃过,我们那不流行吃兔子。”
严森,“最简单的就是抹点盐,烤来吃。”
秦黎哦了声,兔子看起来不大,也就四肢那块有点肉而已,烤着吃的话,估计还没烤出味道,肉就焦了。
严森问,“山鸡呢?你想炖汤吗?”
秦黎刚想回答好,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赶紧道,“你把鸡毛留着,开条缝把内脏挖了就行!”
严森不解,“你要鸡毛做什么?”
秦黎,“我要做一道中国传统美食给你吃。”
严森更好奇了,什么美食得留着毛?
谁知,秦黎还卖关子,吊足他胃口就是不肯说。她眨眨眼,道,“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第七十二章
这一道菜当然是享誉中国盛名的叫花鸡。
其实; 秦黎以前也没试过,在城市里哪有条件就地生火烧烤啊?就算警察不来找你; 城管也来了好么!最多去饭店里尝尝鲜; 不过饭店的吃法都是改良后的精装版,一般会在鸡肚子里藏香料; 塞这塞那; 好吃是好吃,就是不再原汁原味。
山上条件有限; 倒是正好可以试试老祖宗传下来的土办法。
秦黎找来柴草,在鸡身上裹了一层; 又去湖里捞了一把湿泥巴; 活在上面。
她用铲子在地上挖了一个洞; 把鸡埋进去,铺上一层柴,在上面燃起了火堆。
严森觉得新奇; 不由问,“不用放盐巴吗?”
秦黎摇头; “不用。”
严森越看越惊异,第一次看到把泥土活在鸡身上,这是什么原理?难道泥巴也有味道?这不能啊; 湖里的泥巴除了一股湿气,什么也没有啊!还有,这鸡连盐都不放,怎么会好吃?至少他想象不出来会是什么味道。
他带着一肚子的疑问; 一声不吭地看秦黎捣腾,不由在心里感叹一声,中国人的吃文化到底有多精深?从秦黎来到现在,每天都不重样,连带着他也一起跟着刷新人生观。
过了十来分钟,火焰旺盛起来,秦黎用树枝挑开柴火,往里头戳了戳。外面的泥巴差不多被烘干了,就是不知道里面什么情况。不过考虑到泥土是绝缘体,要让它均匀受热,应该还需要一点时间。
于是,秦黎又耐下性子等了二十来分钟。
她把泥巴从地里挖了出来,见状,严森凑近了脸,深吸一口气。可是,他不由失望,除了那一股干涩的泥土气息,其他什么味道也没有。
他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你在做什么?”
秦黎道,“做吃的呀。”
“我知道,可这是什么做法?为什么外面裹着一层泥土?”
秦黎道,“这个叫做叫花鸡,是有一个典故的。以前有个叫花子得来一只鸡,他没有调料,也没有锅碗瓢盆,就只好把鸡闷死后,连毛一起埋在火堆里烤。”
严森问,“好吃吗?”
秦黎点头。
严森半信半疑。
湿泥巴已经被烤干,秦黎往地上用力一砸,立即裂开了一条缝,一缕热气钻了出来,还带着一股引人食欲的肉香。
秦黎又用力砸了几下,泥壳立即碎成一块块,鸡毛也随着泥巴一起脱落,露出了里面的鸡肉。
这下芳香扑鼻而来,鸡肉已经完全烤熟了,秦黎吹着风,冒着被烫痛的危险,撕了一条腿下来给严森。
严森被那味道勾出了口水,迫不及待地一口咬了下去,当即就呻吟出声,太太太好吃了!
这是和前几天的烤鸡翅全然不一样的味道,没有外焦里嫩,却是皮酥肉嫩,入口即化。鸡肉的口感又肥又嫩,即便不放调料都已经足够鲜美。
秦黎问,“怎么样?好吃么?”
严森根本来不及回答,他狼吞虎咽地没咬上几口,就把鸡腿上的肉给吃光了。
烤鸡的香味引来了小黑,秦黎把鸡皮鸡屁股和鸡内脏扔给它,小黑一口吞了下去,然后又伸出舌头看两人。
野鸡比土鸡大了一倍,但严森还是以风卷残云的速度消灭了半只,塞饱肚子后,他心满意足地喝了一口啤酒。
严森撕了一块鸡胸脯给小黑,道,“我喜欢中国,因为中国有太多美食了。”
小黑在一边啊呜地叫了一声,表示赞同。
秦黎道,“中国饮食文化博大精深,我不是厨师,只是兴趣爱好,所以只懂些皮毛而已。”
严森惊诧道,“真的吗?对我来说,皮毛就已经足够好了。以后有机会,我要去一次中国。”
秦黎道,“只要你来,我就带你去品尝美味,吃遍中国。”
严森不是天生吃货,但在秦黎的带动下,也对美食有了向往和追求。
他想到刚才的叫花鸡,自问,“山上还有什么好吃的?”
好吃的东西太多,一般都是各种野味,可今天她也见识到了,打猎并不是件那么容易的事。要不是肉,山里还有什么呢?秦黎对山野也不熟悉,所以一时也想不出。
她不答反问,“山里一般都出产些什么呢?”
严森想了想,“每到雨季,我都会去林子里采蘑菇。”
他有些迟疑,因为他不知道蘑菇算不算美味。
秦黎问,“都有些什么菌菇?”
严森,“多数是牛肝菌。”
新鲜牛肝菌,秦黎还没见过,国内去食品商店买的,多数是已经烘干了的。
牛肝菌煎着烤着,应该也很好吃,于是兴致勃勃地问,“要不我们去采蘑菇吧。”
严森道,“这几天气候太干燥了,得等天下雨的时候。”
***
等下雨的时候……为了这句话,秦黎拿着严森的香烟,每天插三支在地里,求一次雨。
看着烟盒里的烟一支支变少,严森很是蛋疼,一共只带十包烟,算好两天抽一支,正好能维持到下山。她倒好,一天就搞去了他一星期的量!
老天要再不哭,他倒是要哭了。
三天后,老天终于听到了秦黎的祈祷,下雨了,还一连下了一个星期。
秦黎站在窗门口,看着电闪雷鸣的天空,笑成了一朵花。
雨停后的周末,严森不用外出务农,天还没亮透,秦黎就去掀严森的被窝。
严森被她弄得哭笑不得,道,“那些蘑菇又不长腿,什么时候去它都跑不了。”
吃完早饭梳理完,终于上路了,秦黎一路哼小曲。山上的生活太沉闷无聊了,所以就这么点小娱乐都能让她开心半天。
山里很安静,时不时传来鸟叫声,因为这几天空气里的湿度很大,即便雨停了,地上还是湿乎乎的,走一脚路溅一脚泥。
已经八月,还有一个月就要入秋了,到时候他们就能顺利出关。现在的气候不如六七月炎热,日照时间也渐渐缩短了,最晚九点天就黑了。
夏末季节多雨湿润,是最适合菌菇生长的,没准哪一片掉落的枯叶底下就埋着一只蘑菇。
没人会特地跑山上来采蘑菇,没有竞争对手,供大于求。
经过几天雨水的滋润,菌菇就像雨后春笋,纷纷冒出了头。有可以吃的菌菇,也有有毒的菌菇,红色白点的,深紫色的,嫩黄色……总之,颜色越鲜艳越有毒。
严森很快找到了一株牛肝菌,又大又饱满,菌菇的伞还没完全打开,紧紧包着,看上去很新鲜。
秦黎听见他说找到了,立即连蹦带跳地跑到他面前,一边接过菌菇,一边道,“快让我看看,牛肝菌长什么样?”
牛肝菌分很多种,有红点牛肝菌,有褐盖牛肝菌,还有云杉牛肝菌……大多数牛肝菌没有毒的。
秦黎捡了根枯树枝在手里,东敲敲西打打,走了老半天,终于也找到了属于她的第一棵牛肝菌。
然而,最最最让她兴奋的不是这棵牛肝菌,而是在牛肝菌旁边竟然长了一株松茸!沃德天,这可真是意外惊喜,简直让她亢奋。
严森不认识松茸,不确定地问,“你确定这个能吃?”
秦黎欣喜若狂地点头,如果说,这辈子她只认识一种菌菇,那就一定是松茸。
前夫是开饭店的,经常去西藏那边进货,有一次带着她一起去,顺带游山玩水。两人在山脚下瞎逛,发现那边有山民背着篮子卖松茸,超级便宜。伞开了的是四十块一斤,还没开伞的是五十块一斤。要知道,在大城市里,松茸的价格就跟房地产一样,已经被炒到了让人不可思议的高度。
当时,孙溢立即将所有的松茸都买下了,第二天还找了个当地向导,去山里体验采松茸。
所以,她认错什么也不会认错松茸。
但严森不知道这些,还是不放心,提醒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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