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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时有风-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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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向屿还是说:“叔叔您讲。”
林向屿看着胡近,他已经老了,脸上的皮肤松弛。虽然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林向屿,却不是林向屿第一次见到他。
在林向屿还在念初中的时候,某年元旦参加市里所谓的上流社会举办的晚会,曾瞧见过胡近一眼。他听到周围的人介绍,说那位就是最近风头正盛的胡近。而不远处的胡近,正在同某位高官相谈甚欢,手中拿着红酒杯,姿态潇洒。
林向屿还是少年心性,对成年人的世界毫无兴趣,心不在焉地听着旁人的介绍,也只有在听到“胡近”两个字的时候,有那么一点印象,心想,这是不是就是胡桃曾和自己提过的继父?
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胡近正处在人生的鼎盛时期。有着中年男人持有的威严和庄重,举手投足气场强大。
那时候他还想,这样的人作胡桃的继父,一定不会亏待她的。
而如今,他年过半百,头发染得再黑,也遮挡不住岁月的痕迹。
然后,林向屿听到他开口说:“我希望你,离开胡桃。”
林向屿觉得那一秒异常漫长,他手里握着茶杯,垂下眼,不动声色,等着胡近接下来的话。
“我知道,桃桃这些年一直倾慕你,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你们都不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和谁真的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她这些年受的苦实在是太多了,如果真的有机会重新开始,就放过她吧。”胡近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人生苦短,七情六欲,我希望她的后半生,能远离那些情啊爱啊恨啊愁啊,我希望我的女儿,能真的活得像个公主一样,开开心心,简简单单的。”
“放过她,你失去的只是一个爱你的女孩子,她却能因此过得比过去幸福。听叔叔一句,人不能活得太自私。”
所有人都这样对他说,放过她吧。
他们都认为,他留住她,陪在她身边,对她悉心照顾,只是在弥补心中的愧疚,只是迫于道德压力。
没有人相信,他爱她。
是啊,林向屿想,年少往事,那么多那么多,如果他曾有过半分明白自己的心意,那么他和她,也不至于走到今日。
很长很长的沉默后,林向屿等着心中飓风一般的痛楚渐渐消散,他才终于开口:“胡叔叔,您是长辈,按理说,您要指教,我总应该受着。”
林向屿平视胡近的眼睛,恍然想起十几年前在酒会上他看到胡近西装革履的身影,觥筹交错间,光阴飞逝,当年的小小少年,如今也长成风度翩翩、肩膀宽厚的男人,他说:“唯独这一件事,我办不到。”
“我已经错了十五年,您不能让我错一辈子。”
窗外,一群候鸟由北至南,飞在归乡的途中。
人生路遥遥无期,浪子天涯,明月几时,何日归家,何处是家?
“我的人生,”他缓缓地说,“可以没有金钱、荣耀、权力,甚至没有阳光和天空,可是不能没有她。”
胡近从林向屿的公司出来,林向屿将他一路送到停车场。
胡近停下来,望了一眼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在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日日夜夜地奋斗着。
他忽然说:“还有好多年啊。”
林向屿没有问他什么还有好多年。
他或许是说,等林向屿长到他如今的年龄,理解他所说的话,还有好多年。又或许在说,自己这样孤独活着的时光,还有好多年。
过了两天,胡琳去林向屿家里找他。
胡琳非常开心:“我想到了,她应该是去上海了,她在那里读的大学,我们前不久还一起去上海参加校庆。”
胡琳没有察觉林向屿的沉默,继续兴致勃勃地说:“我记得她一个室友的名字,这几天一直找人帮我打听,没想到真的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对了,向屿哥,有件事你最好做下心理准备,我一直没来得及跟你说……我姐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男朋友。”
林向屿终于有了点反应,抬眼看胡琳。
“上次去上海我也见到他了……是还不错啦,就是有点惹人烦……但还是挺不错的。”
林向屿轻声问:“是吗?”
“所以别磨蹭啦,跟我一起去上海,把我姐找回来吧。我想通了,要是我姐真得选一个,还是你好。”
胡琳终于意识到有些不对劲,抬头看林向屿:“你怎么了?”
他垂下眼帘:“以后你姐的事,你不用再告诉我了。”
“你什么意思?”
“让她走吧。”
胡琳像是没听懂一样:“你什么意思?”
林向屿没有再回答。
“你不找她了?”
“是。”
“为什么?!”胡琳愤怒地大喊。
林向屿淡淡地望了胡琳一眼:“作出离开这个决定的人是胡桃,这是她的决定,她的人生。”
她那仓皇的前半生,为母亲活,为林向屿活,甚至为了胡琳为了胡近而活,又可曾真的,为自己活过?
“为什么?”胡琳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就因为这样,所以你说放手就放手?哪怕下半辈子,再也见不到她?”
“原来如此,林向屿,我真是看错你了!我姐走了,你觉得自己终于甩掉了一个包袱!对不对?又不是你赶她走的,她是死是活和你没关系,对不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对不对?再没有人可以来指责、道德捆绑你了,对不对?!”
胡琳怒极反笑:“就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她?”
胡琳太过愤怒和伤心,以至于没有看到,林向屿垂下的手握成拳头,青筋暴突。他的脑海里,回想起胡近和自己的对话——
“你的人生不能没有她,所以你要以爱的名义将她捆绑在身边,相互折磨、相互纠缠,把彼此最后的爱意都磨得一干二净?哪怕她再也不会快乐?”
胡近继续说:“我听胡桃说,你学的是海洋生物保护,每次提起你,她总是两眼发光,自豪骄傲的。”
“那么年轻人,你告诉我,什么是爱?”
林向屿沉默以对。
胡近轻轻“呵”了一声,像是轻蔑,又像是嘲弄。
“爱是把飞鹰还给天空,把犀牛还给草原,把鲸鱼还给海洋——把自由,还给爱人。”
“放手吧,”胡近拍了拍林向屿的肩膀,“桃花笑春风,就让她随着风,去到她想要去的地方吧。”
起风了。
短暂的沉默后,林向屿才慢慢将手放开,像是排出了心中戾气。
他身心俱疲,强忍住心中巨大的痛苦,轻轻地说:“胡琳,算了吧。”
如果她能放下一切,平安快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他的余生,即使再也不能见到她,也是值得的。
8。
胡桃走后,林向屿搬入了他在市中心买给她的LOFT公寓。她的东西都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他只带了一台电脑和一些换洗的衣服。
林向屿搬家的事,谁也不知道。他放下行李,在沙发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煮了一碗面,热气腾腾的,端上饭桌却让人没有了胃口。
胡桃卧室的书桌上摆着一个护身符,是当年他在峨眉山金顶给她求来的,她说过,她永远不会摘下来。
还有一个硬皮的记事本,翻开来,第一页用黑色记号笔写着“生日快乐!”,右下角有个大大的笑脸。里面每一页都画了一只Q版的海洋生物,旁边写着一些相关资料,学名、分布、主要生活海域、种属和简单的描述。
记事本的最后,是他高中时候的学生证,那时候他眉目清秀,一脸青涩,呆呆地对着镜头,剑眉斜飞。学生证的边缘已经卷起来,毕竟是许多年前的东西了,上面的字迹都褪了色,却看得出一直被她好生珍藏着。
就像她被时光酝酿成美酒的心事。
林向屿单手撑着桌面,心痛如绞。
那年月有多好,怎么再也找不到。
雨水打在窗户上,哗啦哗啦,倒像是敲门的声音。
“胡桃,”他对着空气轻声问,“是你吗?”
“胡桃。”
“胡桃。”
你在哪里?
你去了哪里?
男人捂住眼睛,靠着空荡荡的墙,竟然落下泪来。一滴两滴,吧嗒吧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没有人能够懂得这样的伤悲。
他和她纠缠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却终于这样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哭?
——我不会。我陪你一起死。
她在他的生命里待了十五年。
十五年来,她戴他送的发夹,将他的字迹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带着她奔跑过大雨倾盆的街,站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看她。他们喝过同一瓶水,通过或长或短的信,他发着高烧依然能背出她的电话,她帮他将衣袖妥帖地挽起,他们在KTV昏暗的灯光下对唱过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为她买了双高跟鞋,她会做他所有爱吃的菜。
高中的时候他们一起看过一场电影,情节早已模糊,他只记得其中有句台词——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她曾经紧紧将他抱住,泪水浸湿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气,久了,久了,竟然忘记了是在呼吸。
尾声
1。
胡桃走后的第二年冬天,林向屿终于收到了关于她的消息。
是胡琳冲到他的办公室里,将厚厚一沓照片“啪”的一声摔在他的办公桌上。
“我找到她了!”她说,“你们都不愿意再见她,我恨你们。”
她看着林向屿的眼睛,一字一顿:“林向屿,我恨你们,恨你们每一个人。”
林向屿坐在办公椅上,没有去拿胡琳砸在他桌子上的照片,他安静地看着胡琳,等她摔杯子砸凳子发泄完,才淡淡开口:“我请你吃晚饭吧,想吃什么?”
胡琳是真的怒极,冷笑两声:“不用了,收起你的假惺惺吧,林向屿,我真是看错了人!我真的对你太失望了!”
然后她“砰”的一声,把门摔得惊天动地。
而她身后的林向屿,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转回椅子,对着电脑屏幕继续回复标着“紧急”的邮件。他的手放在键盘上,眼帘垂下,却久久没有敲下一个字母。
隔了好久,林向屿才从那一动不动的僵硬中回过神来,颤抖着伸手去拿起那沓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穿着卡其色的背带裙,曾经齐腰的长发被一刀剪下,短发及耳,看起来真是青春无敌。
一张一张照片翻过去,最后一张,是个下雨天。她穿着一件白色风衣,走在市区的街道上,她身旁站了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撑一把黑色的雨伞,雨水顺着伞面凝成大大一滴,正欲落下。没有拍到男人的侧面,胡桃低下头,用手指把头发拢到耳后。
照片的背后,拍照的人用黑色的钢笔写上地点:Melbourne,Australia。
林向屿用手轻轻摩挲着照片,似乎生怕惊动了里面的人。他闭上眼睛,有风吹过,桌面上剩下的照片一阵哗啦作响,翩翩飞舞,落了满地。
“我已不再爱你,已不再留恋此处。勿念,再见。”
命运最残酷的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后,才把你错过的,一件一件摆在你面前,让你明明白白看个清楚。
而直到那个时候,你才知道,你已经永远地失去了。
这天夜里,林向屿在办公室枯坐了许久,夜晚整座城市灯火通明,他已记不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家中,等回过神的时候,他的手指停在开灯的按钮上,迟迟没有按下去。他在黑暗里静静待了一会儿,然后走到书房,找出一张电影光碟,《一天》。
偌大的书房,屏幕发出淡淡的光,林向屿想起曾经有个夜晚,胡桃打着哈欠,满不在乎地念着电影台词给他听:“我遇见那么多人,可为什么偏偏是你,看起来最应该是过客的你,却在我心里占据那么重要的位置。”
原来她不是不在乎,她只是努力地在掩饰她哭了。
他这一生,伤得最深的,却恰恰是最爱他的人。
那个人啊,总是一脸笑意地出现在他面前,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他需要她的时候,他总能轻而易举地找到她。
那个人啊,用了一整个青春来爱他,然后又用余生去忘记他。
胡桃啊。
窗外不知何时开始飞起了雪,时光轻盈地落在雪花上,踮起脚尖,只剩往事历历在目。深蓝色的夜幕渲染开来,不知从何而来,又将驶向何方的车灯如流水般缓慢向前。然而万家灯火,哪一盏才是彼此的归路?
一个月后,C城的冬天还未结束,天气预报说还会有最后一股寒流席卷中国大陆,林向屿踏上了去墨尔本的航班。
飞机起飞的时候,林向屿忽然想到那年他和胡桃一起从印尼回到中国,那是他们唯一一次一起坐飞机。
那时候,他满心荒芜,悲恸得近乎抑郁,却又不得不装作若无其事,然后听到她说:“看,彩虹。”
想到这里,林向屿朝机窗外望去,乌云密布,沉沉一片,分不清是雾还是霾。
出发前,他去找胡琳打听胡桃的近况,胡琳依然愤怒不已:“不是你自己说要放弃的吗?你现在又来找我做什么?!”
林向屿沉默。他和胡琳僵持不下,最后还是胡琳败下阵来:“向屿哥,你答应我,把我姐带回来。”
他摇头:“这个我没有办法承诺。”
“那你去干什么?”
林向屿抬头看了看天空,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说:“梦里见到的人,醒来后就应该去见她。”
他还想再见一次,他生命里的彩虹。
十二个小时的飞行时间,飞机在墨尔本落地。南半球的夏天,阳光强烈灼眼。林向屿按照胡琳写给自己的地址,找到胡桃住的公寓,他紧张地站在公寓门口,手心汗涔涔的,按了门铃,没有人应答。
林向屿猜到她大概是出门去了,于是走下楼,在公寓便利店旁的长椅上等她。林向屿从包里拿出一本书,坐下来读,这样容易让他的心平静下来,时间也会过得快一些。
他保持着每天都要学习和阅读的习惯,即使毕业好几年,也从来没有间断过。
天色不知不觉暗下来,林向屿合上书,捏了捏自己的鼻梁,正好一束车灯照过来,车停在公寓的门口,有人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走下来。
胡桃穿着深蓝色高腰牛仔短裤,将上身的白色衬衫束进去,短发扎成一个小小的髻,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她手里提着超市的购物袋,沉甸甸的,站在窗边冲车内的人挥手再见。
林向屿坐在长椅上,他静静地看着她。
那一刻,林向屿有一种非常、非常奇妙的感觉。
她好像生来就在他的生命里,永远在那里。
可是她又确确实实离开了他。他们之间,隔着往事的洪流,隔着岁月的仓皇,隔着天涯和海角,隔着白昼与黑夜。
胡桃没走两步,忽然身后的车亮了双闪,有男人从车上下来,大声叫她:“胡桃!”
胡桃和林向屿一齐向他望去。
周珩笑着说:“生日快乐。”
胡桃也笑起来:“谢谢你。”
他站在马路边,欲言又止,只好伸出手,做出一个拥抱的姿势。胡桃走上去,也伸出手,然后按住男人的左手,把它放下去,又抓住他的右手,放下去。
胡桃继续笑:“我过生日还是你过生日?”
“你过生日。”
胡桃点点头:“知道就好。”
然后她转回身,背对着男人,挥了挥手:“路上小心,早点回去,你明天——”
剩下的话卡在喉咙,胡桃一只手还保持着挥手的姿势,另一只手脱力,购物袋掉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
便利店的白炽灯灯光透过落地窗落在林向屿身上,她看见了他。
胡桃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都在这一瞬间凝固,是梦吗?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林向屿放下手中的书,站起身后,挡住了他身后大片的光。
他走到胡桃面前,习惯性地伸出手,拍了拍她的头。
像这十六年来的每一次一样。
上百次,上千次。
他的声音低沉如大提琴,恍如一梦,他说:“生日快乐,胡桃。”
胡桃憋了好久,才把涌到眼眶的眼泪憋回去。她努力眨了眨眼睛,挤出一个笑容:“谢谢。”
林向屿故作轻松地耸耸肩,指了指她的头发:“短发很好看。”
胡桃又想哭又想笑:“以前你就说过了。”
“嗯,”林向屿说,“南半球的天气真好,C城都下雪了。”
“是吗,”胡桃说,“真好。”
林向屿想问,下雪有什么好的,可是他没有。
他们像老朋友一样,云淡风轻地聊着天气,绝口不提分开的时光。
等胡桃想起来,回过头,才发现周珩已经走了。她手机震动了一下,拿出来看,是周珩的消息,他说:“我先走了,祝你好运。”
胡桃握着手机,想回复什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叹了口气,把手机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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