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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时有风-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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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念错了的对白,却成为了永恒。
林向屿盘腿坐在垫子上,头顶是满天繁星,他忽然想起胡桃来。想起两三年前,老蒋在教室里给他们放了这部电影,他们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这样一个晴朗的夜空,胡桃说:“真想看一次那么大的雪啊。”
他满不在乎地说以后带她去滑雪,然后他们约定考同一所大学。
而现在,才短短一眨眼的时间,他们就已经真正地长大成人,曾经的约定,却一个也没有实现。
林向屿觉得没来由地情绪低落,他很少有这样的时刻,他总是神采奕奕、生龙活虎的样子。
而这个时候,许然然眼里噙着泪水,转过头,轻声对他说:“林向屿,我喜欢你。”
林向屿心不在焉地听着,点点头,“嗯”了一声。
许然然怔住,不知道他的“嗯”是不是自己所想的意思。见林向屿没有继续说“但是”,她才在心底松了一口气,忍不住再一次热泪盈眶,伸手搂住林向屿的脖子,将头埋在他的怀里。
林向屿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刚答应了什么。林向屿低头看着怀中的许然然,她的头埋得很低,大概是害羞。她的手臂温暖,贴在他脖子上。
林向屿整个人一愣,身体僵硬,正准备推开许然然。
这时候,许然然的手机铃声响起,许然然接起来,压低了声音:“爸爸。”
不知道许父在电话那头说了什么,许然然猛然站起来,茫然地看着林向屿。
“怎么了?”
“爸爸说妈妈的摊子遇到人闹事,把摊子砸了,她现在一个劲儿地哭,让我过去一趟。”
林向屿蹙眉,也跟着站起来:“我跟你一起去吧。”
两个人跑出校门,好不容易拦下一辆出租车,林向屿一路安慰许然然:“别担心,人没事就好,交给我来。”
等许然然和林向屿赶到实验小学门口,只剩下一地狼藉,许母一个人坐在街道边的台阶上哭,旁边开小卖部的大婶在一旁好言安慰。许父还在外地的工地上,根本没有办法赶回来。
“妈。”许然然开口。
许母的小摊子每天下午五点钟小学生放学开始营业,一直会到凌晨三点,到了晚上来吃夜宵的,就大多是些地痞流氓,或者是没钱的小混混。今天晚上赶上两拨人言语不合,当场动手打了起来,许母的摊铺被砸得乱七八糟不说,还惊动了附近巡逻的警察,把闹事的人给带走了,顺带着把许母这个违法的摊子给收了。
“唉,你也别怄气了,”小卖部的大婶安慰许母,“这种事,一年总要遭几回,没有办法,就当今天下了个早班。”
许然然搂着母亲的肩膀:“妈,好啦好啦,人没事就行了,钱没了还可以再挣不是?我上个月做家教的钱拿到了,请你吃好吃的。”
许母心中难受,不说话,她穿着深蓝色的毛衣,戴了一双紫色的袖套,头发花白了大片,妥帖地别在脑后。许母疏于保养,四十出头的人,看起来像五十岁,但是她一双眼睛清亮,年轻时候是个美人,只是生活对待她太过苛刻。
已经十点多了,街上没什么行人,时值寒冬,晚风里夹着凉意。林向屿将外套脱下来,递给许然然,然后自己走到路灯下,打了个电话。
十分钟后,一帮人骑着摩托车出现。黄色的照明灯,刺人眼睛。许然然捂住眼睛,知道来者不善,心中一沉,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结果几个人停好摩托车后,很快把一地的狼藉收拾干净,然后走到许母面前,整齐划一地鞠了个躬,拿出一个大信封,道歉说:“兄弟几个不懂事,给您添麻烦了,实在是对不住。”
许母和许然然还有小卖部的大婶都愣着没有反应过来,倒是林向屿走过来,对许然然努努嘴,说:“拿着吧,他们的人砸了你妈妈的摊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许然然这才把信封接过来。几个人又道了一阵子的歉,最后还走到林向屿面前,叫了一声“林公子”,才骑着摩托车离开。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林向屿大大方方地摊开手,跟许母说:“阿姨,你今天就回去休息吧,刚刚那位阿姨说得对,就当给自己放个假。”
许然然低头轻声说:“谢谢你了。”
“你陪你妈回去吧。”
“不用不用,”许母摆摆手,“她明天还有早课,你们寝室还要点名,没事的。小林啊,真是麻烦你了,这大晚上了,还在外面,没耽误你们上课吧?”
“没呢,”林向屿笑了笑,“阿姨你别客气,许叔叔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好和然然在一块儿。”
说到这里,林向屿和许然然都一同想起了,许父的那通电话前,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许然然的脸立刻通红,隐在黑夜里看不太出来。
许然然低下头伸出手,偷偷勾住了林向屿的手指。
这一幕被许母看到,她捂住嘴巴偷偷笑,摆摆手:“好啦好啦,不管你们年轻人的事了。”
许然然抬起头,晃了晃勾着林向屿的手指,不好意思地笑起来,揉了揉鼻子,说:“从今天起,就请多多指教了。”
想要解释的话卡在喉咙间,林向屿几次欲言又止,此时再开口,好像说什么都已经为时已晚。
“喂,林向屿,你怎么不说话了?”胡桃在电话那边问。
“没什么,”林向屿说,“谁先表白很重要吗?”
“觉得她还不错,所以就在一起了,是吗?那就是说,谁都可以?”胡桃装作漫不经心地问,“我也可以吗?”
林向屿终于舒展开眉头,似乎是很愉悦地笑了:“你不行。”
胡桃的手指死死掐住自己的手心,痛得钻心,她只觉得心中有一面墙轰然倒塌。
“为什么我不行?”
“不知道,”林向屿伸了个懒腰,表情夸张地说,“喂,难道你可以想象吗?我和你谈恋爱的样子?”
“说得也是,”胡桃继续故作轻松地说,“仔细想一想,让我们两个人手拉手一起喝一杯珍珠奶茶,在大庭广众下抱着亲来亲去,想想我鸡皮疙瘩都掉一地了。多谢林大少爷手下留情,没有指染臣妾。”
“什么指染,”林向屿哭笑不得,“那叫染指!真是的,怎么考上大学的。”
这天晚上,林向屿去学校后门的小吃街买夜宵,室友和他一起,肩负整个寝室的任务。两个人在烟雾缭绕的烧烤摊子前站着,老板用绳子吊了一个灯泡,有小飞蛾在围着飞来飞去。
室友从包里摸出打火机,递了一支烟给林向屿,他摇摇头。
“忘了你不抽烟。”室友笑着将烟别到耳朵上,用手肘捅了捅他,“想什么呢,一直发愣。”
“没,我这是盯着老板,怕他手抖,孜然放太多。”
“孜然就是要多放点才好吃呢。”
林向屿笑笑,没有回答。
他不想承认,站在最喧嚣热闹的街头,此时此刻,他忽然想起了胡桃。他总是时不时地想起她,毕竟他们相识太久,关于这个人的回忆实在是太多。
想起她插科打诨地问他:“为什么我不行?”
可惜这个问题的答案,要很久很久以后,他才能真的懂得。
而此时此刻,城市另一端的胡桃,踩着宽松过头的拖鞋,推开阳台的门。她走到栏杆边上,看得见城市的车如流水马如龙,人来人往,也不知道每个人都有着怎样的命运。
胡桃想起平安夜那天晚上,林向屿从胡琳演出的礼堂出来,给她打电话,汇报任务圆满完成。他问她有没有苹果吃,胡桃对着一箱子的苹果,睁着眼睛说瞎话,说没有。
她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要报C大?”
“说出来肯定被你骂,”林向屿漫不经心地笑,十二月的气温已经降下来,胡桃能想象,他说话的时候嘴边会哈出一团热气,他说,“不是约好了吗,要一起念大学,吃喝玩乐轧马路,要一起认认真真地浪费青春,胡桃……我答应过你的。”
“你呢?”林向屿还是不紧不慢,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样子,让人分不清他只是随口一问,还是在心底藏了许久,他问胡桃,“那时候我给你打电话,你不是说,留在本地念师范吗?”
那天她是怎么回答的?胡桃自己都不记得了。
有风从阳台吹过,送来盈盈暗香,一月已经剩不下太多的花了。胡桃想,大约是提前绽放的蜡梅,才能在寒冬里停留那样久。
夜空里难得看得见星星,一闪一闪,最亮的那两颗靠得太近,让人误以为它们会永远在一起。可让人遗憾的是,这早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发出的光。再美丽再耀眼的星辰,或许都已经在无边无垠的、寂寞的宇宙中灰飞烟灭了。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他们曾经那样、那样近过,只差一点点。
一点点。
奈何缘浅。
第七章 2006年,最佳损友
1。
大一下学期,胡桃开始找一些兼职打工,做家教、发传单、出礼仪、当模特。二月份的冷空气还没散开,她穿着超短裙站在大街上,晚上回到寝室用体温计一测,38。5℃。
她给林向屿发短信的时候,正一个人在校医院的走廊上坐着打点滴。夜已经深了,胡桃坐的位子正对着窗户,窗户半开半掩,看得见学校里的一座山丘,树影婆娑,月光似水。
她把手机设置为了震动,握在没有输液的那只手里,没多久,林向屿的短信就回过来了,他问:“方便接电话吗?”
林向屿在电话里不满地问她:“你干吗这么拼命?”
胡桃实话实说:“我想存点钱,不想再用胡叔的钱。”
胡桃轻声说:“我很早以前就想过了,我迟早得独立出户,胡叔待我再好,没亲没名的,始终不好。我小时候就特别渴望能自己挣钱,现在终于能存一点了,虽然不多,但是至少让我觉得安心。”
林向屿无言以对,胡桃向来早熟,她肩膀上的负担、考虑的未来,始终比同龄人多太多。
林向屿想了想说:“上海消费本来就要高一些,你全靠自己,你胡叔和胡琳都不会答应的。”
“我也没打算这么早告诉他们,胡叔的钱我都留着,毕业的时候,都还回去。”
林向屿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没有用,像胡桃这样的女孩子,她的安全感永远不是别人给得了的。
“要不然这样吧,”林向屿说,“我教你做理财,本金我出,等赚了你再还给我。”
高考结束后,林向屿的父母给了他两百万的启动资金,随便他投资。林向屿脑子聪明,找关系让许成承包了园林工艺,他负责资金,很快就赚了一大笔。
胡桃想了想:“这样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林向屿蹙着眉头,显然已经有些不悦,他说,“你一个人在校医院打点滴就很好吗?还要多久?”
胡桃估算了一下时间:“两个小时。”
“那你等会儿怎么回寝室?门都关了吧。”
胡桃哑口无言,低头认错:“我知道错了。”
林向屿干脆也不睡觉了,去寝室的客厅里给胡桃发短信陪她聊天。两个人挂着耳机打着电话,不说话也没有关系,胡桃知道,他在就好。自从寒假结束后,他们两人已经很久没有这样长时间地打电话了。
彼此间的话题越来越少,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连天天在网上刷明星的室友齐悦都察觉出来,问胡桃:“你和男朋友是吵架了吗?”
“没,”胡桃苦笑,百口莫辩,“他不是我男朋友。”
“真的吗?”在床上敷面膜的项洁洁“噌”的一下坐起来,含混不清地说,“我手上有好货,你要不要考虑看看?”
唐菀静听不下去了,对项洁洁说:“女孩子怎么能这样说话。”
唐菀静的男朋友是她的直系学长,两个人都是上海本地人,高中就是同校,一起创办文学社。他常常请唐菀静全寝室的人吃饭,两个人志同道合,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唐菀静会一改往日的安静,整个人都生动起来。
项洁洁曾经摇头晃脑地点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真是让人羡慕不已啊。”
唐菀静数落完项洁洁,又转过头跟胡桃说:“不过她说的也有道理,喜欢你的男生那么多,不要对每一个都拒之千里。”
“就是就是,你翻翻你的通讯录和校内网的好友,性别男、爱好女的,五根指头都数得过来。”
胡桃笑:“你们怎么都不去说说齐悦?”
齐悦一把抱住自己桌子上的胡歌的公仔:“我有我的逍遥哥哥就够了!”
项洁洁冲她翻了个白眼,走上去戳了戳“胡歌”的眼睛,戏谑地说:“是是是,月如妹妹。”
齐悦拼死护住自己的周边们,让它们免遭项洁洁的毒手。
正好这周有学院篮球比赛,唐菀静要去给男朋友加油,项洁洁是学生会的干事,必须到场。
“明天八点起来吧?”
“八点?”项洁洁夸张地鬼哭狼嚎,“会死人的,我好不容易才从中学生活脱离出来!八点起床是绝对不可能的!”
唐菀静无奈:“那我先起来,帮你带早饭。”
“万岁!”
齐悦忽然开口:“菀静,你帮我也带一份吧,我也要去。”
“你去?”项洁洁打量了齐悦一眼,“有诈。”
“哎,不是说和经济学院的打吗?他们队里有对双胞胎,集齐了世间的大爱!啊啊啊,兄弟爱什么的,完全就是我的萌点啊!”齐悦捧住脸,眼冒爱心。
项洁洁决定不再搭理她,将目标转向胡桃,煽动她一起去:“走吧,整天窝在自习室里,人都快窝出病了,你看你脸色那么苍白,就跟没晒过太阳一样。”
于是第二天,全院的人首次见到了院花胡桃出现在篮球场边。胡桃打扮得很普通,只穿了普通的白色T恤加牛仔裤,头发扎成马尾辫,扣一顶棒球帽,看起来高高瘦瘦。日常生活原本就无聊,大家便开始交头接耳,猜测胡桃出现的原因。
英语学院的男生们都没想到胡桃竟然会来当啦啦队,一个个兴奋得跟刚下山的猴子一样,隔着大老远就开始吹口哨。经济学院的人见了这阵势,也频频回头来看胡桃,对她指指点点。胡桃硬着头皮,在观众席上坐下来。
经济学院的人穿红色球衣,十分打眼。他们的队长穿10号球衣,和林向屿喜欢的那件球衣一模一样,胡桃习惯性地多留意了两眼。
这一看,胡桃倒是吃了一惊,“10号”的身高体形和林向屿都很相似。运球的时候左手会向后摆动,也是林向屿的小习惯。
胡桃一动不动地盯着他,想起林向屿,觉得很难过。
想起他已经是别人的男朋友,想起他们现在分别在两座城市。
不知道他此时此刻,正在做着什么。
“经济学院打得挺不错的。”胡桃说。
“是啊,他们队长人气超高,是个富二代,长得也帅,有兴趣吗?我给你介绍介绍。”项洁洁随口说道。
“……不用了。”
这场球赛打得很衰,炎炎烈日,大地都快被烤化了,胡桃他们学院被全方面碾压,输了十四分,遭到一片嘘声。唐菀静跟着男朋友走了,两个人约好了要一起看电影,不过看学长的心情十分低落,胡桃她们也不好多说什么。
情绪低落的人不止唐菀静的男朋友,还有齐悦,她的双胞胎兄弟都没上场,连个人影都没有,就算经济学院赢了,她也觉得自己被骗了。
项洁洁却十分开心,因为英语学院被踢出局,她终于解脱,从此再也不用来当跑腿的小妹。上了大学,大家似乎都没有什么集体荣誉感,什么团结一致啊,优秀班级啊,中学时代的凝聚力,如今说起来都觉得幼稚可笑。
“不过,经济学院的人长得可真帅啊。”项洁洁一把勾住齐悦的脖子,咂吧着嘴,“对吧,胡桃?”
她们走到小卖部门口,胡桃在思考买冰淇淋还是酸奶,有些心不在焉,点点头,随口说道:“嗯,10号球技挺不错的。”
但还是林向屿帅一点,胡桃偏心地想,啊,好想看林向屿打篮球啊,高中毕业后就再也没机会了。
“真的吗?你真看上他们的10号了?那个男生叫——”项洁洁忽然住口。
胡桃不解,看了一眼项洁洁,然后顺着她僵硬的视线望过去,看到一群穿着红色球服的男生站在自己面前,个个脸上都带着意味不明的笑容。
胡桃心里“咯噔”了一下。
果然,站在中间的男生手指转着篮球,似笑非笑地看着胡桃,接上了项洁洁剩下的话:“——周珩。”
当天晚上,英语学院院花胡桃看上了经济学院风云人物周衍的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火速传遍全校。两个人的社交网络下,突然多了一大堆不明来路的留言,比如“还我男神!!!”“我女神会看上你?呸!”“不要脸!”“有种来单挑!”……
项洁洁在寝室里兴奋地现场播报,胡桃毫无兴趣,背着书包出门去上自习了。
2。
大二上半学期,林向屿发表了两篇很有分量的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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